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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子今 当前章节:15372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2

郭茂倩题解试图说明汉代“羽林郎”制度:“《汉书》曰:‘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属光禄勋。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羽林孤儿。’颜师古曰:‘羽林宿卫之官,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一说羽所以为主者羽翼也。’①《后汉书•百官志》曰‘羽林郎,掌宿卫侍从,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良家补之。’②《地理志》曰‘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羽林’是也。③又有《胡姬年十五》,亦出于此。”④《乐府诗集》卷六一《杂曲歌辞一》题下有文字说明“《宋书•乐志》曰:‘古者天子听政,使公卿大夫献诗,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⑤下文又说道:“汉魏之世,歌咏杂兴,而诗之流乃有八名:曰行,曰引,曰歌,曰谣,曰吟,曰咏,曰怨,曰叹,皆诗人六义之余也。”又说:“杂曲者,历代有之,或心志之所存,或情思之所感,或宴游欢乐之所发,或忧愁愤怨之所兴,或叙离别悲伤之怀,或言征战行役之苦,或缘于佛老,或出自夷虏。兼收备载,故总谓之‘杂曲’。”⑥所谓“心志”“情思”,“忧愁愤怨”云云,切近多数“杂曲”主题。而“或出自夷虏”语,尤其值得辛延年《羽林郎》研究者关注。

有关辛延年《羽林郎》的研究,曾经发生激烈争论。焦点在于阶级感情和阶级立场的分析。有学者以为,“酒家胡”即“当垆”“胡姬年十五”者的态度,“含有阶级敌意”。有的讨论甚至“上升为政治批判”。⑦尽管争议热烈,但是讨论者对于辛延年《羽林郎》的年代判断,大体认同创作于汉代的说法。

人们讨论辛延年《羽林郎》,或说其中“蕴藏着丰富而鲜明的‘民主性的精华’”,而“胡姬的庄严形象”即“人民的形象”⑧,或说《羽林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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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秩比二千石。”颜师古注:“羽林,亦宿卫之官,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也。一说羽所以为王者羽翼也。”

②《续汉书•百官志二》:“羽林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羽林郎,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宿卫侍从。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

③《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

④ (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09页

⑤《宋书》卷一九《乐志一》:“古者天子听政,使公卿大夫献诗,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中华书局《乐府诗集》标点本均引作《宋书•乐志》出,误。

⑥《乐府诗集》,第884—885页。

⑦曹道衡、刘跃进:《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12—413页。

⑧萧涤非:《评<羽林郎〉解说中的错误》,《文史哲》1955年第3期,收入《乐府诗词论薮》,齐鲁书社1985年版,第31、39、41页。

“歌颂了两汉劳动妇女的反抗精神”①,或说“《羽林郎》中的酒家胡女有不可侵犯的尊严”,表现出“在道德人格上的伟大”②。也许诗中女子的族属及其以“酒家”为标识的生存方式更值得我们注意。

黄节指出:“两汉称胡者不止北方之种。《后汉书•马援传》:‘伏波类西域贾胡,到一处辄止。’是西域诸种亦称胡。此言酒家胡,盖即西域贾胡也。”③聂石樵又据诗句中所见“大秦珠”强化其论证:“酒家胡,并非泛指中原之外的民族,而是具体指西域之民族。西域之民族杂居内地,多以商贾为业,号称‘西域贾胡’。《后汉书》卷一百十八《西域传》:‘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因此诗中之胡女,应即西域人。而且从其妆饰看,有所谓‘大秦珠’者,《后汉书•西域传》关于大秦国之记载云:‘其人民皆长大平正,有类中国,故谓之大秦。土多金银奇宝,有夜光璧、明月珠、骇鸡犀、珊瑚、虎魄、琉璃、琅玕、朱丹、青碧。刺金缕绣,织成金缕罽、杂色绫……’这段文献记载,可以和诗中胡女之妆饰相印证,说明此胡女确属西域人。”④

《羽林郎》中“酒家胡”究竟是“具体指西域之民族”,或是“泛指中原之外的民族”,还可以讨论。但是确指非汉人的少数民族,应是没有疑义的。我们并不清楚所谓“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是否继续着她们在故乡的经营方式。但是我们确知在汉地是有妙龄女子“当垆”的情形的。最典型的就是卓文君故事。⑤这种形式有吸引顾客的用意。⑥由前引“此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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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永鑫:《汉乐府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87页。

② 赵敏俐:《汉代诗歌史论》,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93—194页。

③黄节:《汉魏乐府风笺》,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63页。

④聂石樵:《先秦两汉文学史稿•两汉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1页。

⑤《史记》卷——七《司马相如列传》:“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炉。相如身自着犊鼻裤,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闻而耻之,为杜门不出。”《汉书》卷五七上《司马相如列传上》也写道:“相如与俱之临印,尽卖车骑,买酒舍,乃令文君当卢。相如身自着犊鼻辉,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耻之,为杜门不出。”汉人因此“耻之”的情感反应,是值得注意的。不仅“卓王孙耻之”,卓文君自己在《长卿谏》中也有“永托为妃兮不耻当垆”的咏叹。(明)梅鼎祚《西汉文纪》卷二二。有学者指出此文“可能系后人伪托”。踪凡编;《司马相如资料汇编》,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页。然而也可以作为考察民间传统意识的参考。

⑥ (宋)王桥《野客丛书》卷一五“设法”条写道:“今用女倡卖酒,名曰‘设法’。或者谓汉晋未闻。仆谓此即卓文君当垆之意。晋人阮氏醉卧酒垆妇人侧,司马道子于园内为酒垆列肆,使姬人酤囊酒肴是矣。”

家胡,盖即西域贾胡也”的意见,似乎也有理由推定,汉代“商胡”“贾胡”们的基本经营形式,与汉人商贾比较,是存在一致性的。然而这些外族商人亦有活动风格的个性。敦煌汉简可见:

□□ 降归义乌孙女子

复帬献驴一匹驻牡

两怯齿□岁封颈以

敦煌王都尉章 (1906)

这是一位域外女子经历关塞闯荡边地的记录。虽然不能断定这位“乌孙女子”是以经商作为生活的主要内容,但是这条材料也许可以反映西北异族女子较汉地妇女在经济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表现出更为活跃的性格。至于前引论“西域贾胡”语“西域贾胡,到一处辄止”,也指出了出身西域的商人可能与汉人商贾很不相同的行为特征。

5.“蛮夷贾”和“蛮夷贾船”

前引《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杜钦语“今遣使者承至尊之命,送蛮夷之贾,劳吏士之众,涉危难之路,罢弊所恃以事无用,非久长计也”说到“蛮夷之贾”在西北方向的活跃。而东南方向亦可见“蛮夷贾”的活动。《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说到南洋航路的开通:

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民俗略与珠屋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多异物,自武帝以来皆献见。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所至国皆禀食为耦,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亦利交易,剽杀人又苦逢风波溺死,不者数年来还。大珠至围二寸以下。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欲耀威德,厚遗黄支王,令遣使献生犀牛。自黄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云。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

所谓“蛮夷贾船,转送致之”,说明了“蛮夷贾”利用海洋航行方面的优势在南洋贸易中活跃的事实。所谓“亦利交易,剽杀人”,或许可以理解为南洋早期海盗活动的迹象。①

胡奴•越婢•焚僮

关于汉人居地的“胡奴”,史籍中有相关记录,汉代文物遗存中的画像资料也有生动的表现。“胡奴”在汉地的存在,体现了当时民族关系的特殊情势。“奴”字的使用,情形复杂。以为“胡奴”必定是奴隶的意见,也许是简单化的判断。汉代称谓史料又可见“越婢”、“僰僮”。作为来自少数民族的被奴役劳动者,其身份的考察也是民族史和社会生活史研究的任务。

1.“胡奴甘父”:张骞的同行者

张骞出使西域,正式开启了黄河流域与中亚地区文化交往的通道。所谓“丝绸之路”的通行,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文化进步。而张骞创立这一历史功绩时,有出身北方草原少数民族的随行者以为辅助。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记载:“大宛之迹,见自张骞。张骞,汉中人。建元中为郎。是时天子问匈奴降者,皆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逃而常怨仇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堂邑氏(故)胡奴甘父俱出陇西。经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留之,曰:‘月氏在吾北,汉何以得往使?吾欲使越,汉肯听我乎?’留骞十余岁,与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对于所谓“堂邑氏胡奴甘父”者,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曰:“堂邑氏,姓;胡奴甘父,字。”司马贞《索隐》:“案: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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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日]松浦章《中国的海贼》,谢跃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王子今、李禹阶《汉代的“海贼”》,《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王子今《居延简文“临淮海贼”考》,《考古》2011年第1期。

堂邑县人家胡奴名甘父也。下云‘堂邑父’者,盖后史家从省,唯称‘堂邑父’而略‘甘’字。甘,或其姓号。”《史记会注考证》引张文虎曰:“《索隐》本无‘故’字。此疑衍。”“《汉书》无‘故胡’二字。”《汉书》卷六一《张骞传》作:“与堂邑氏奴甘父俱出陇西,径匈奴。”颜师古注:“服虔曰:‘堂邑,姓也,汉人,其奴名甘父。’师古曰:‘堂邑氏之奴,本胡人,名甘父。下云堂邑父者,盖取主之姓以为氏,而单称其名曰父。’”所谓“本胡人”,似参考了《汉书》略去的“故胡”二字。刘攽曰:“‘奴甘父’直是此人名号耳,非谓堂邑氏之奴名甘父也。按胡人名字多以奴为号。又后言堂邑父,益知其人自氏堂邑,名奴甘父也。”①《资治通鉴》卷一八“汉武帝元朔三年”在记述张骞逃离匈奴情形时说到这位随从:“匈奴国内乱,骞乃与堂邑氏奴甘父逃归。”表述方式从《汉书》。后来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三讨论“冒姓”现象,采用了这条材料,认同颜师古“云堂邑父者,盖取主之姓以为氏”的说法,以为“此冒主姓之始”。

关于张骞这位同行者的身份,司马迁使用“胡奴”称谓言其族属为“胡”,颜师古注说“本胡人”,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2.“应奉记胡奴之名”故事

《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李贤注引《谢承书》有关于应奉强记的故事,说他“少聪明,自为童儿及长,凡所经履,莫不暗记”。其实例有:“奉少为上计吏,许训为计掾,俱到京师。训自发乡里,在路昼顿暮宿,所见长吏、宾客、亭长、吏卒、奴仆,训皆密疏姓名,欲试奉。还郡,出疏示奉。奉云:‘前食颖川纶氏都亭,亭长胡奴名禄,以饮浆来,何不在疏?'坐中皆惊。”

《北堂书钞》卷七九引录谢承《后汉书》这一故事,题“应奉记胡奴之名”。可知“胡奴”是这位“颖川纶氏都亭”亭长的身份。其族属应是“胡”。

据《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及《续汉书•郡国志五》,渔阳郡有“狐奴”县。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马与龙曰:“建初三年诏邓训将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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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六一《张骞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营兵屯狐奴,六年迁护乌桓校尉,见《训传》。狐奴令王梁,见《梁传》。”据《后汉书地名索引》①, “狐奴”县名又见于《后汉书》卷一二《彭宠传》、卷三一《张堪传》。“狐奴”也有写作“胡奴”者。如元人郝经《郝氏续后汉书》卷八五《疆里录》“青州”条下写道:“青龙二年省渔阳郡之胡奴县,复置安乐县。”②郝经言及的“胡奴”县名,缺乏更多的史证,然而也不妨作为理解“胡奴”称谓的参照。《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说,匈奴攻战,“所得卤获因以予之,得人以为奴婢。”据《史记》卷一二○《汲郑列传》记录汲黯奏言,汉王朝亦“得胡人,皆以为奴婢以赐从军死事者家;所卤获,因予之”。北边曾经是匈奴等草原游牧族劫掳汉地人力资源的主要地方,作为对应的现象,也有胡人流入汉地成为奴役对象的情形。治所在今北京顺义东北的渔阳郡,“狐奴”或写作“胡奴”③,因而容易理解。然而“名禄”者以“胡奴”身份任“颍川纶氏都亭”亭长,移居路程则相当遥远。而张骞事迹所见“堂邑氏(故)胡奴甘父”按照司马贞《索隐》的理解“谓堂邑县人家胡奴名甘父也”,临淮郡堂邑县治在今江苏六合西北④,则距狐奴又有千里之遥。

3.方城“胡奴门”画像

内地“胡奴”的存在,除史籍所见“颍川纶氏都亭,亭长胡奴名禄”外,又有距颖川不甚远的南阳地方的文物实证。河南方城县博物馆藏1934年方城县杨集乡余庄村出土汉画像石,画面人物多须蓬发,不着冠,“左颊黥印”,“深目高鼻下颌上翘”,“右手拥彗”,左手持钺置左肩。画面上方右侧刻隶书“胡奴门”三字。有研究者指出:“‘胡’,系中国古代对北方边地和西域民族的泛称。‘胡奴门’当是因为战争或其他原因以胡人身份沦为奴隶的守门人。左面颊刺刻一种圆形标记,是汉统治者对奴隶施黥之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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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天良:《后汉书地名索引》,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35页。

② (元)郝经:《郝氏续后汉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而《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

的记述是:“(青龙二年)六月,省渔阳郡之狐奴县,复置安乐县。”

③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2册第27—28页。

④ 同上书,第2册第19—20页。

《汉书•刑法志》:‘墨者使守门。’此画像正可与文献记载印证。”①有研究者记录,此画像为“河南省方城县在文物普查中,于1984年4月20日在杨集乡尤庄行政村余庄自然村发现”。此前,“据明嘉靖《南阳府志》记载;方城东招抚岗也曾出土过一块‘胡奴门’画像石。”②“方城出土的这些‘胡奴’画像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汉代崇葬的情形;同时也表明,汉代流入方城地区的‘胡奴’当不为少数。它的发现进一步证实了汉代输入外族人到内地充作奴隶的社会现象。”论者亦注意到随同张骞出使的“堂邑氏之奴,本胡人,名甘父”者,以及《后汉书》应奉事迹所见“亭长胡奴名禄”者,又指出金日确“与母阏氏、弟伦俱没官,输黄门养马”情形。以为:“在汉代,由于对外战争及其他原因进入中原的‘胡人’为数不少,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主要是战俘)沦为奴隶。”

论者指出,“方城东关1976年发掘出土的”,“方城城关镇1982年出土的阉牛图”3,“方城县文化馆收藏的画像砖‘胡人’执钺门吏图”,也是“在方城发现的有关‘胡人’形象的汉画资料”。④前两例“阉牛”画面所见“胡人”形象,虽然从事的是底层劳作,然而劳动形式的技术含量颇高,其身份未必是“奴隶”。第三例“‘胡人’执钺门吏图”所见“胡人”蹲姿,两手执钺,置于右肩,其身份应大致与“胡奴门”画面所见人物相近。有研究者描述说:“执钺者头戴冠,身着胡服,深目高鼻,络腮胡须,肩掮钺斧,作半跪状,为一胡人形象。”并注明是“方城县城关镇出土”。⑤

一例出土于方城东关的汉画像石,有挥钺人物,赤膊形象与前引“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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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建中主编:《中国画像石全集》第6册《河南汉画像石》,河南美术出版社、山东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图四三,图版说明第17页。

②原注:《明•嘉靖南阳府志校注•陵墓》第三册:“方城东二十里招抚岗西多古墓,墓门石刻画像类武梁祠。有二门:一题胡奴门,一题门亭长。”

③原注:南阳市博物馆、方城县文化馆:《河南方城东关汉画像石墓》,《文物》1980年第3期。南阳地区文物工作队、方城县文化馆:《河南方城县城关镇汉画像石墓》,《文物》1984年第3期。对于前者画面人物,有这样的解说:“头戴尖顶小冠,深目高鼻,阔耳,赤裸上身……”王建中、闪修山《南阳两汉画像石》,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图216。

④刘玉生:《浅谈“胡奴门”汉画像石》,《汉代画像石研究》,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

⑤张晓军、魏仁华、刘玉生编:《南阳汉代画像石砖》,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年版,图90,第6页。

牛”“胡人”同,有研究者称其为“神人”,谓“神人手执斧钺,跨步挥臂,显出势不可挡的力量”。①其眼部特殊的刻绘形式似有意表现“深目”。另一件同样出土于方城的汉画像石也以高鼻多须的胡人形象守卫门户。其出土地点在方城城关镇。画面人物有释作“神茶”者②,然未知所据。或解释为“武士”,强调其“膀阔腰圆,身着短袴”。③其赤裸上身的形象与“阉牛”画面中所见“胡人”是相同的。发式则同前例。这些资料,也可以供讨论“胡奴门”画像时参考。

汉代画像中表现汉与匈奴的关系的画面,有汉军献俘场景。匈奴战俘往往以头戴尖顶帽、上身赤裸的形象出现。如山东济宁喻屯镇城南张出土汉画像石就是如此。④前引汉代画像有头戴尖顶帽的赤膊胡人,可知以此标识其身份,可能强调中原“胡奴”或“本胡人”之劳动者有此前作为战俘流入汉地的经历。“胡奴门”画像中的守门人服装齐整,应当与赤膊的“阉牛”“胡人”身份地位不同。

河南新野樊集出土汉画像砖可见典型的“胡人”形象,手执囊前伸。研究者有以为其行为是“乞讨”的意见⑤,似未可信从。这位“胡人”身着长袍,两臂向前,身姿体态丝毫没有躬身敛衽迹象,看起来更像是一位讨债的胡商,即汉代文献所谓“商胡”、“贾胡”。⑥

4.关于“胡奴”之“奴”的字义

“胡奴”在汉代以后依然在中原多有遗存。《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匈奴单于”,司马贞《索隐》:“《汉书》:单于姓挛鞋氏,其国称之曰‘撑黎孤涂单于’。而匈奴谓天为‘撑黎’,谓子为‘孤涂’,单于者,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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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建中主编:《中国画像石全集》第6册《河南汉画像石》,河南美术出版社、山东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图四六,图版说明第18页。

②刘兴怀、闪修山编:《南阳汉代墓门画艺术》,百家出版社1989年版,图60,第58、79页。

③ 王建中、闪修山:《南阳两汉画像石》,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图232。

④赖非主编:《中国画像石全集》第2册《山东汉画像石》,河南美术出版社、山东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图七,图版说明第3页。

⑤张文军主编:《中国画像砖全集》第2册《河南汉画像石》。四川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图一二○,图版说明第56页。

⑥参看王子今《汉代的“商胡”“贾胡”“酒家胡”》,《晋阳学刊》2011年第1期。

之貌也。言其象天,故曰‘撑黎孤涂单于’。”又引《玄晏春秋》:“士安读《汉书》,不详此言,有胡奴在侧,言之曰:‘此胡所谓天子。’与古书所说符会也。”《艺文类聚》卷八〇引《玄晏春秋》曰:“计君又授与《司马相如传》,遂涉《汉书》。读《匈奴传》,不识‘棠梨孤涂’之字。有胡奴执烛,顾而问之。奴曰:‘棠梨,天子也。言匈奴之号单于,犹汉人有天子也。’予于是乎旷然发寤。”可见在距汉未远的皇甫谧生活的时代,“胡奴”在社会生活中依然普遍存在。为皇甫谧说明“撑黎”语义的“胡奴”是身边“执烛”服务者,其身份确是“奴”。而“顾而问之”情节,显示主仆之间语言情感都是相通的。祖逖与“胡奴”王安的关系,史籍记载有“待之甚厚”的表述,后来王安当“祖氏之诛”时营救“时年十岁”的“逖庶子道重”,应当看作一种恩情回报。①当时民族关系之复杂,也有相互融洽,甚至不因主奴身份层次的距离而彼此隔闭的情形。王安虽然是“胡奴”身份,情感却如同亲族。

西晋名臣陶侃的儿子有称“胡奴”者。②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七《杜子美诗注》:“《示獠奴阿段诗》:‘曾惊陶侃胡奴。’盖谓士行有胡奴,可比阿段。胡奴,侃子范小字,非奴也。”氐族贵族吕超亦“小字胡奴”。③可知“胡奴”在汉代以后的社会,也许并非极卑贱的称谓,有时用以称小儿。如《说文•巾部》:“帑,金币所藏也。”段玉裁注:“《小雅•棠棣》传曰:‘帑,子也。’此段帑为奴。《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春禀。’本谓罪人之子孙为奴,引伸之则凡子孙皆可称奴。”《说郛》卷一一上杨伯岩《臆乘》言“以奴得名”的一段议论也可以参考:“晋桓嗣曰‘豹奴’,王蒙曰‘阿奴’,石崇曰‘齐奴’,潘岳曰‘檀奴’,后汉古弼帝称曰‘齐奴’,孙腾曰‘僧奴’,皆小字也。晋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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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晋书》卷一〇〇《祖约传》:“初,逖有胡奴曰王安,待之甚厚。及在雍丘,告之曰:‘石勒是汝种类,吾亦不在尔一人。’乃厚资遣之,遂为勒将。祖氏之诛也,安多将从人于市观省,潜取逖庶子道重,藏之为沙门,时年十岁。石氏灭后来归。”

②《晋书》卷九二《文苑列传•袁宏》:“宏赋又不及陶侃,侃子胡奴尝于曲室抽刃问宏曰:‘家君勋迹如此,君赋云何相忽?’宏窘急,答曰:‘我已盛述尊公,何乃言无?’因曰:‘精金百汰,在割能断,功以济时,职思静乱,长沙之勋,为史所赞。’胡奴乃止。”

③《晋书》卷一二二《吕纂载记》:“初,(吕)纂尝与鸠摩罗什棋,杀罗什子,曰:‘斫胡奴头。’罗什曰:‘不斫胡奴头,胡奴斫人头。’(吕)超小字胡奴,竟以杀纂。”

机人骂曰‘貉奴’,明帝人号曰‘鲜卑奴’,宋废帝称父武帝曰‘齄奴’,后魏古弼帝称曰‘尖头奴’,唐颜杲卿骂安禄山曰‘牧羊奴’,本朝梅圣俞呼谢师直曰‘锦衣奴’。”

应当注意,“胡奴”的“奴”,在许多情况下很可能只是一种包容颇宽泛的鄙称。一如汉光武帝刘秀称严光“狂奴”的“奴”。①《晋书》所见数例骂詈语中“胡奴”的“奴”,也都并非指说“奴隶”。②这些现象,也可以作为我们理解汉世“胡奴”身份时的参考。迄今所见最早出现“胡奴”称谓者,是《太平御览》卷七七三引《司马法》曰:“夏曰予车,殷曰胡奴车,周曰辎车。三代之辇。”这里所说的“胡奴”,也难以轻易确定是“奴隶”。理解相关现象,前引刘攽“胡人名字多以奴为号”的现象也是值得重视的。汉代出现“奴”字的县名均在北边,如《汉书》卷二八《地理志》及《续汉书•郡国志》所见上郡高奴,中山国卢奴,渔阳郡狐奴、雍奴等。这一情形,或许与民族关系的形势有某种关系。

5.范明友“鲜卑奴”传说

《三国志补注》卷一“青龙元年”引录《世语》记载的一则传说,说到“鲜卑奴”:

并州刺史毕轨送汉故渡辽将军范明友鲜卑奴,年三百五十岁,言语饮食如常人。奴云:霍显,光后小妻。明友妻光前妻女。

又引《博物志》:“汉末发范明友冢,奴犹活。明友,霍光女𦕓。说光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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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八三《逸民列传•严光》:“司徒侯霸与光素旧,遣使奉书。使人因谓光曰:‘公闻先生至,区区欲即诣造,迫于典司,是以不获。愿因日暮,自屈语言。’光不答,乃投札与之,口授曰:‘君房足下:位至鼎足,甚善。怀仁辅义天下悦,阿谀顺旨要领绝。’霸得书,封奏之。帝笑曰:‘狂奴故态也。’车驾即日幸其馆。光卧不起,帝即其卧所,抚光腹曰:‘咄咄子陵,不可相助为理邪?’光又眠不应,良久,乃张目熟视,曰:‘昔唐尧著德,巢父洗耳。士故有志,何至相迫乎!’帝曰:‘子陵,我竟不能下汝邪?’于是升舆叹息而去。”

②如《晋书》卷一〇三《刘曜载记》:“(陈)安引军追(石)武曰:‘叛逆胡奴!要当生缚此奴然后斩刘贡。’”“胡奴”、“此奴”,都非指“奴隶”。又如《晋书》卷三九《王浚传》记载王浚骂石勒;“胡奴调汝公,何凶逆如此!”也是同样的例证。

废立之际,多与《汉书》相似。此奴尝游走于民间,无止住处。今不知所存,或云尚在。余闻之于人,可信而目不可见也。”

有关范明友家奴之传说的细节,“目不可见也”,而“鲜卑奴”身份在当时社会为人所熟悉,应当是“可信”的。

“鲜卑奴”称谓,亦见于《世说新语》及《晋书》①,所记载故事距离汉代并不十分久远。《十六国春秋》卷二一《后赵录•佛图澄》言石勒事迹,也有涉及“鲜卑奴”的情节。②

6.刘建后宫的“越婢”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江都易王刘非》记载,江都王刘建“淫乱”残虐,“建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出。积数岁,事发觉,汉遣丞相长史与江都相杂案,索得兵器玺绶节反具,有司请捕诛建。制曰:‘与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议皆曰: ‘建失臣子道,积久,辄蒙不忍,遂谋反逆。所行无道,虽桀纣恶不至于此。天诛所不赦,当以谋反法诛。’有诏宗正、廷尉即问建。建自杀。”

有关刘建罪行的记述,出现了“越婢”身份:

专为淫虐,自知罪多,国中多欲告言者,建恐诛,心内不安,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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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世说新语•假谲》:“王大将军既为逆,顿军姑孰。晋明帝以英武之才,犹相猜惮,乃着戎服,骑巴资马,赍一金马鞭、阴察军形势。未至十余里,有一客姥居店卖食。帝过惕之,谓姥曰:‘王敦举兵图逆,猜害忠良,朝廷骇惧,社稷是忧。故劬劳晨夕,用相觇察,恐形迹危露,或致狼狈。迫迫之日姥其匿之。’便与客姥马鞭而去。行敦营匝而出,军十觉曰:‘此非常人也。’敦卧心动,曰:‘此必黄须鲜卑奴来!’命骑追之,已觉多许里,追士因问向姥: 不见一黄须人骑马度此邪?’姥曰:‘去已久矣,不可复及。’于是骑人息意而反。”《晋书》卷六《元帝纪》:“(王)敦将举兵内向,帝密知之。乃乘巴滇骏马,微行至于湖阴,察敦营垒而出。有军士疑帝非常人,又敦正昼寝,梦日环其城,惊起曰:‘此必黄须鲜卑奴来也!’帝母荀氏,燕代人。帝状类外氏,须黄,敦故谓帝云。于是使五骑物色追帝。帝亦驰去,马有遗粪,辄以水灌之。见逆旅卖食妪,以七宝鞭与之,曰:‘后有骑来,可以此示也。’俄而追者至,问妪。妪曰:‘去已远矣。’因以鞭示之。五骑传玩,稽留遂久。又见马粪冷,以为信远,而止不追。帝仅而获免。”

②《十六国春秋》卷二一《后赵录•佛图澄》:“襄国人薛合有二子,既小且骄,轻弄鲜卑奴。奴忿,抽刀刺杀其弟,执兄于室,以刀拟心,若人人室,便欲加手。谓合曰:‘送我还国,我活汝儿。不然,则共死于此。’内外惊愕,莫不往观。勒自往视之,谓醉合曰:‘送奴以全卿子,诚为善事。此法一闻,方为后患。卿且宽情,国有常宪。’命人取奴,奴逆杀儿而死。”

后成光共使越婢下神,祝诅上。与郎中令等语怨望:“汉廷使者即复来覆我,我决不独死!”

颜师古注:“覆,治也。不独死,言欲反也。”“越婢”有“下神”能力,敢于“祝诅上”,其行迹显示其实可以看作“越巫”。①然而史籍记录不称“越巫”而称其“越婢”,说明她在江都王宫中的明确身份是“越婢”。

赵史赵襄子故事,言其母“翟婢”,亦有说“越婢”者。《史记》卷四三《赵世家》记载:

异日,姑布子卿见简子,简子遍召诸子相之。子卿曰:“无为将军者。”简子曰:“赵氏其灭乎?”子卿曰:“吾尝见一子于路,殆君之子也。”简子召子毋恤。毋恤至,则子卿起曰:“此真将军矣!”简子曰:“此其母贱,翟婢也,奚道贵哉?”子卿曰:“天所授,虽贱必贵。”自是之后,简子尽召诸子与语,毋恤最贤。简子乃告诸子曰:“吾藏宝符于常山上,先得者赏。”诸子驰之常山上,求,无所得。毋恤还,曰;“已得符矣。”简子曰:“奏之。”毋恤曰:“从常山上临代,代可取也。”②简子于是知毋恤果贤,乃废太子伯鲁,而以毋恤为太子。

清人陈厚耀《春秋战国异辞》卷四八《赵》于“翟婢”下注:“‘翟’一作‘越’。”可知“翟婢”的“翟”,应是族属。

7.金袆“胡婢善射”

以少数民族女子为“婢”,应当是很普遍的情形。《艺文类聚》卷三五引《三辅决录》说汉末故事,涉及“胡婢”身份;

金祎为郡上计,留在许都。时魏武使长史王必将兵卫天子于许。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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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王子今《两汉的“越巫”》,《南都学坛》2005年第1期,

②张守节《正义》:“《地道记》云:‘恒山在上曲阳县西北百四十里。北行四百五十里得恒山岌号飞狐口,北则代郡也。’”

与必善,见祎有胡婢善射,必常从请之。

所说金祎身边服务之“胡婢善射”,体现这位少数民族女子继承了草原游牧人传统的长技。《初学记》卷一九引文作:

《三辅决录》曰:金祎为郡上计,留在许都。时魏武使长史伍必将兵卫天子于许都。祎与必善,必见祎有胡婢善射,必常请之从役也。

“王必”作“伍必”,又有“从役”语,可以看作女子从军史的一例。《说郛》卷五九下赵岐《三辅决录》“胡婢”条:“金祎为郡上计,留在许都。时魏武使长史伍必将兵卫天子于许都。袆与必善,必见祎有胡婢善射,必尝请之从后也。”“从后”与“从役”,字形相近,当有一误。

后世所见少数民族婢女,有“㺐婢”。《南史》卷二三《王琨传》:“父怿不辨菽麦,……人无肯与婚,家以㺐婢恭心侍之,遂生琨。初名崑崙,……后以琨为名,立以为嗣。”《南齐书》卷三二《王琨传》只说“父怿,不慧,侍婢生琨,名为昆仑。”由“昆仑”之名,推想“㺐婢”应是西北民族。但是也有解释为西南民族的。①《说郛》卷七七上温豫《侍儿小名录》“獠婢”条则说王琨生母为“獠婢”:“王琨父怿,不辨菽麦,……人无肯与婚,家以獠婢恭心待之,遂生琨。初名昆仑。怿后娶乐氏,无子,故以琨为名,立以为嗣。”“獠婢”称谓,又见于《隋书》卷四五《文四子传•庶人秀》:“废为庶人,幽内侍省,不得与妻子相见。令给獠婢二人驱使。”②唐释道世《法苑珠林》卷一〇二《六度篇•智慧部》:“萧氏手下常所爱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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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邝露《赤雅》卷一“布伯”条写道:“土目称其酋曰‘布伯’,谓其百姓曰‘提陀’,命女奴曰‘㺐婢’。布伯,布令之长也。提陀,可以涕唾人也。《南史》王琨‘㺐婢’所以指是。”(明)顾起元《说略》卷一四《典述下》:“骂人为‘㺐奴’,本《南史》王琨‘㺐婢所生’。”(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二三〇《补遗》“㺐婢”条:“《南史》:王琨,㺐婢所生。今骂‘㺐奴’本此。”(明)杨慎《升庵集》卷四八“㺐婢”条:“《南史》:王琨,㺐婢所生。猱音搔,今骂‘㺐奴’本此。”(清)沈自南《艺林汇考•称号篇》卷八《仆妾类》引《艺林伐山》:“《南史》:王琨,㺐婢所生。㺐音骚,今骂“㺐奴’本此。”

②又《北史》卷七一《隋宗室诸王•文帝四王•庶人秀》:“废为庶人,幽之内侍省,不得与妻子相见,令给獠婢二人驱使之。”

名闰玉,年可十八,虽是獠婢,容貌端正,性识聪敏,信乐佛法。”“獠婢”又见于陆游诗句①,应是指少数民族女子。白居易诗句“越婢脂肉滑,奚僮眉眼明”2,为人们所熟悉。唐代文献又可见“高丽婢”,故事涉及投毒盗窃案,体现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③这些信息,也可以为相关讨论提供参考。

8.关于“僰僮”“僰婢”

《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分析西南夷地方的经济地理和政治地理形势时写道:

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庄蹻者,故楚庄王苗裔也。蹻至滇池,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欲归报,会秦击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还,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秦时常频略通五尺道,诸此国颇置吏焉。十余岁,秦灭。及汉兴,皆弃此国而开蜀故徼。巴蜀民或窃出商贾,取其筰马、僰僮、髦牛,以此巴蜀殷富。

关于当地具有优势地位的产出之一“棘僮”,司马贞《索隐》:“韦昭云:‘僰属犍为,音蒲北反。’服虔云:‘旧京师有僰婢。’”张守节《正义》:“今益州南戎州北临大山,古僰国。”服虔所言“僰婢”,是珍贵的信息。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言巴蜀经济地位和交通条件,也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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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幽居》:“纫缝一獠婢,樵汲两蛮奴。”《剑南诗稿》卷一。《初睡起有作》:“獠婢篝衣暖,山童拥簟行。”《剑南诗稿》卷四四。《秋怀》:“蛮童扫荒径,獠婢涤空铛。”《剑南诗稿》卷六八。《秋感》:“獠婢临溪漂衣絮,蛮童扫叶续炊薪。”《剑南诗稿》卷七三。由诗句可知“獠婢”日常劳作内容。

②《估客乐》,《白氏长庆集》卷二三。

③(唐)张鷟《朝野金载》卷五:“中书舍人郭正一破平壤,得一高丽婢,名玉素,极姝艳,令专知财物库。正一夜须浆水粥,非玉素煮之不可。玉素乃毒之而进,正一急曰:‘此婢药我!’索土浆、甘草服解之,良久乃止。觅婢不得,并失金银器物十余事。录奏,敕令长安、万年捉不良脊烂求贼,鼎沸三日不获。不良王帅魏昶有策略,取舍人家奴,选年少端正者三人,布衫笼头至卫。缚卫士四人,问十日内已来,何人觅舍人家。卫士云:‘有投高丽留书,遣付舍人捉马奴,书见在。’检云‘金城坊中有一空宅’,更无语。不良往金城坊空宅,并搜之。至一宅,封锁正密,打锁破开之,婢及高丽并在其中。接问,乃是投化高丽共捉马奴藏之,奉敕斩于东市。”

“僰僮”的说法:

巴蜀亦沃野,地饶卮、姜、丹沙、石、铜、铁、竹、木之器。南御滇僰,僰僮。西近邛笮,笮马、旄牛。然四塞,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以所多易所鲜。

《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

巴、蜀、广汉本南夷,秦并以为郡,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疏食果实之饶。南贾滇、僰僮,西近邛、祚马旄牛。民食稻鱼,亡凶年忧,俗不愁苦,而轻易淫洗,柔弱褊陇。

对于“僰僮”,颜师古注:“言滇、僰之地多出僮隶也。”“僰僮”,作为被役使的劳动力,成为巴蜀之地借以转输的经济资源。

《华阳国志》卷三《蜀志》说:“(蜀地)其宝,则有璧玉,金、银、珠、碧、铜、铁、铅、锡、赭、垩、锦、绣、罽、牦、犀、象、毡、毦、丹、黄、空青【桑、漆、麻、纻】之饶,滇、獠、賨、棘,僮仆六百之富。”任乃强说:“此言秦汉世蜀地奴隶贩卖之盛。”“僮谓奴隶。当时的主要市场在滇国及棘侯的都邑。”“《常志》此文,‘滇獠賨僰’四字所表为当时掠卖奴隶之族籍。”“此处‘僮、仆,六百’四字所表达者为奴隶市价之等级。”“‘六百’二字,旧无解者。按此文,当为奴隶市场第三级之代称。”①任说谈到“六百”与“二百五”、“三十二”的对应关系,虽有欠实证,但是也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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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16—117页。

五 称谓与行政控制

秦汉“少年”与“恶少年”

据历史文献记录,秦汉时期所谓“少年”,往往成为城市中背离正统,与政府持不合作态度的社会力量。他们的活动,对社会的“治”与“安”表现出显著的消极影响。在政局动荡时,他们又往往率先成为反政府力量的中坚。“少年”的社会成分其实比较复杂,然而活跃而激烈的性格特征和行为风格体现出秦汉社会放达侠勇的时代精神。而“恶少年”称谓,则指代危害公共治安社会成分。执政者的“恶少年”政策,体现出行政智慧和行政能力。

1.“少年”“不避法禁”

敦煌汉简中可以看到出现“少年”称谓的简文,例如:

□毋下见□□ 出前见少年□□

〼山东临江海 □有一小宅□ 〼

□王单骑(2244)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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