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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子今 当前章节:154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2

⑦《隶释》卷一六《中部碑》题名可见“里祭酒”14例。洪适写道:“此碑所书里祭酒,虽未详所出,殆是闾里高年,如乡三老之类者。”

⑧罗福颐编《汉印文字征》有“外里祭尊”(第一•三,第七•七),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罗福颐主编《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有“安民里祭尊” (396)、“外里祭尊” (401)、 “襄里祭尊”(1005),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

⑨参看王子今《“闾左”为“里佐”说》,《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

“常乐少年唯印”等。①“里唯”称谓见于汉印者,则有“木里唯印”、“房里唯印”、“东里唯”②、“筐里唯印”③、“滇里唯印”、“中里唯印”、“□里唯印”、“户加里唯印”、“强里唯印”、“宗里唯”④等。罗福颐按:“传世有里唯印,不见有里魁印,疑里唯即里魁。”⑤罗说以“里唯印”作为“里魁”身份的实物证明,是可以赞同的意见。

《通典》卷三六《职官十八》关于“后汉官秩差次”,有总数统计:“……右内外文武官七千五百六十七人⑥,内外诸司职掌人一十四万五千四百一十九人。⑦都计内外官及职掌人十五万二千九百八十六人。其内有里魁,里数及命数未详。”⑧“其内有里魁,里数及命数未详”,《东汉会要》卷二二《职官四•官数》引作:“其乡有里魁,里数及命数未详。”⑨可能更为准确。原文是说,乡一级管理体系包括“里魁”设置,但是“里数”总和和任职“里魁”者的人数总和都不能明确。

“里魁”虽然是最基层的管理者,地位并不高,但是在底层社会结构中往往显示领导者的威权,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作用是重要的。

2.“党魁”:“党人”领袖

《后汉书》卷八七《党锢列传》记载:“张俭乡人朱并承望中常侍侯览意旨,上书告俭与同乡二十四人别相署号,共为部党,图危社稷。以俭及檀彬、褚凤、张肃、薛兰、冯禧、魏玄、徐干为‘八俊’,田林、张隐、刘表、薛郁、王访、刘祗、宣靖、公绪恭为‘八顾’,朱楷、田盘、疏耽、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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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子今:《说秦汉“少年”与“恶少年”》,《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4期。《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1003,1112—1117,1152,1158,1161,第176、191、195、201—203、194页。

②《汉印文字征》,第二•六,第十二•二。

③罗福颐编:《汉印文字征补遗》,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第十二•七。

④《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1088—1095,1170,1111,第190—192、204、194页。

⑤《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第191页。

⑥ 原注:“一千五十五人内,六千五百一十二人外。”

⑦原注:“一万四千二百二十五人内职,掌令史、御属、从事、职佐、员吏、待诏、卒骑、治礼郎、假佐、官骑及鼓吹、宰者、屠者、士卫、缇骑、导从、领士、乌桓骑等。一十三万一千一百九十四人外职,掌员吏、书佐、假佐、亭长、乡有秩、三老、游徼、家什等。”

⑧《通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04—205页。

⑨《东汉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337页。

敦、宋布、唐龙、嬴咨、宣褒为‘八及’,刻石立蝉,共为部党,而俭为之魁。灵帝诏刊章捕俭等。”李贤注:“魁,大帅也。”因宦官集团首领侯览指使下朱并的举报,张俭被指私结“部党”之“魁”,成为“党锢”迫害的重要对象之一。

当时已经有明确的“党魁”称谓。《后汉书》卷六七《党锢列传•夏馥》写道:

馥虽不交时宦,然以声名为中官所惮,遂与范滂、张俭等俱被诬陷,诏下州郡,捕为党魁。

《高士传》卷下《夏馥》:“灵帝即位,中常侍曹节等专朝,禁锢善士,谓之“党人’。馥虽不交时官,然声名为节等所惮,遂与汝南范滂、山阳张俭等数百人并为节所诬,悉在党中。诏下郡县,各捕以为党魁。”

所谓“党魁”,就是“党人”的领袖。关于党人中“天下名士” “称号”,与前引“张俭乡人朱并承望中常侍侯览意旨,上书告俭与同乡二十四人别相署号,共为部党”不同,又有另一种“八俊”、“八顾”、“八及”等组合。《后汉书》卷六七《党锢列传》写道:“自是正直废放,邪枉炽结,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擦搒,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顾’,次曰‘八及’,次曰‘八厨’,犹古之‘八元’,‘八恺’也。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岑睡、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數、翟超为‘八及’。及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其中列入“八顾”的羊陟,也有被称作“党魁”的文献记录。据《后汉书》卷六○下《蔡邕传》,在党事中蔡邕也遭遇宦官势力陷构,不得不努力洗脱:“初,邕与司徒刘合素不相平,叔父卫尉质又与将作大匠阳球有隙。球即中常侍程璜女夫也,璜遂使人飞章言邕、质数以私事请托于合,合不听,邕含隐切,志欲相中。于是诏下尚书,召邕诘状。邕上书自陈曰:‘臣被召,问以大鸿胪刘合前为济阴太守,臣属吏张宛长休百日,合为司隶,又托河内郡吏李奇为州书佐,及营护故河南尹羊陟、侍御史胡母班,合不为用致怨之状。臣征营怖悸,肝胆涂地,不知死命所在。窃自寻案,实属宛、奇,不及陟、班。凡休假小吏,非结恨之本。与陟姻家,岂敢申助私党?如臣父子欲相伤陷,当明言台阁,具陈恨状所缘。内无寸事,而谤书外发,宜以臣对与合参验。……’”就此《后汉书》李贤注又提供了新的信息:

《邕集》其奏曰:“邕属张宛长休百日,合假宛五日;复属河南李奇为书佐,合不为召;太山党魁羊陟与邕季父卫尉质对门九族,质为尚书,营护阿拥,令文书不觉,合被诏书考胡母班等,辞与陟为党,质及邕频诣合问班所及,合不应,遂怀怨恨,欲必中伤合。”制曰:“下司隶校尉正处上。”《邕集》作“綦母班”也。

其中“太山党魁羊陟”的说法出现在蔡邕上奏这种正式文字中,因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记载:“永和中,荆州盗贼起,弥年不定,乃以固为荆州刺史。固到,遣吏劳问境内,赦寇盗前衅,与之更始。于是贼帅夏密等敛其魁党六百余人,自缚归首。固皆原之,遣还,使自相招集,开示威法。半岁间,余类悉降,州内清平。”则是“寇盗”“贼”众的首领也称“党魁”的例证。

3.“魁帅”与“魁率”

汉代文献可见“魁”和“帅”并说的情形。

《汉书》卷九二《游侠传》序写道:“自魏其武安淮南之后,天子切齿。卫、霍改节,然郡国豪桀,处处各有。京师亲戚,冠盖相望。亦古今常道,莫足言者。唯成帝时外家王氏宾客为盛,而楼护为帅。及王莽时诸公之间,陈遵为雄。闾里之侠,原涉为魁。”“魁”和“帅”、“雄”义近。

《释名》卷七《释兵》关于“盾”的解说,说到有一种称作“吴魁”的盾,手持者的身份称“魁帅”:

盾,遁也。跪其后,避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作于吴,为魁帅者所持也。

因为使用者是“魁帅”,出产于吴地的这种盾的名号于是称“吴魁”。

《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记述建武十六年(40)平定地方反叛势力的策略,直接使用了“魁帅”称谓:

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摘,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懊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徙其魁帅于它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自是牛马放牧,邑门不闭。①

“群盗”的领袖称作“魁帅”。

地方豪强危害社会亦阻碍国家行政的“奸邪”势力的头目也被称为“魁帅”。《后汉书》卷三〇下《襄楷传》引襄楷上疏言“太原太守刘顼、南阳太守成瑶,志除奸邪,其所诛翦,皆合人望,而陛下受阉竖之谮乃远加考逮”,李贤注引《谢承书》曰:

刘瓆字文理,平原人。迁太原太守。郡有豪强,中官亲戚,为百姓所患。瓆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帅杀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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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代学者李弥逊就此有所评议:“盗贼之发,始于贫穷。乘法令废弛之后,至其蔓则难图也。古衰乱之余,天下蜂起矣。《书》曰:‘抚我则后,虐我则雠。’雠我则为寇,后我则为民。创业之君,在于所以抚御之而已,必曰锄治之尽根株乃止,是使无遗民也。御之在制以法,抚之在怀以恩。爵禄固不可以人及,给田受廪,俾安生业,还为吾民,斯所以怀之也。建武之诏,其得抚御之方欤!”《筠溪集》卷九《议古》“光武听群盗自相纠擿”条。元代学者陈世隆《北轩笔记》也写道:“非帝少在民间,熟知盗情,亦不能为此法也。”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二《盗贼课》举述这一史事,有如下评价费赏刘秀的策略:“光武精于吏事,故其治盗之方如此。天下之事得之于疏,而失之于密,大抵皆然,又岂独盗贼课哉?”

而朝廷竟然以严厉手段惩治刘琐,“桓帝征诣廷尉,以顼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杀。”

少数民族首领被称作“魁帅”的情形,已见于《汉书》卷八《宣帝纪》:“羌虏降服,斩其首恶大豪杨玉、酋非首。”颜师古注:“文颖曰:‘羌胡名大帅为酋,如中国言魁。非首,其名也。’”“师古曰:‘文说失矣。酋者,自其魁帅之称,而此酋不当其义也。盖首恶者,唱首为恶也。大豪者,魁帅也。杨玉及酋非皆人名,言斩此二人之首级耳。既已言大豪,不当重言酋。且《赵充国传》又云酋非、杨玉首,此其明验也。”看来,颜师古的判断可能比较接近历史真实。而“羌胡名大帅为酋,如中国言魁”,“酋者,自其魁帅之称”,“大豪者,魁帅也”,文说和颜注意见并没有什么不同。

又如《后汉书》卷二〇《祭彤传》关于征讨“赤山乌桓”的记载,也说到“魁帅”:

初,赤山乌桓数犯上谷,为边害,诏书设购赏,切责州郡,不能禁。彤乃率励偏何,遣往讨之。永平元年,偏何击破赤山,斩其魁帅,持首诣彤,塞外震聋。彤之威声,畅于北方,西自武威,东尽玄菟及乐浪,胡夷皆来内附,野无风尘。乃悉罢缘边屯兵。

可知北边少数民族“赤山乌桓”的领袖也被称作“魁帅”。《三国志》卷五五《吴书•黄盖传》:

拜武锋中郎将。武陵蛮夷反乱,攻守城邑,乃以盖领太守。时郡兵才五百人,自以不敌,因开城门,贼半入,乃击之,斩首数百,余皆奔走,尽归邑落。诛讨魁帅,附从者赦之。自春讫夏,寇乱尽平,诸幽邃巴、醴、由、诞邑侯君长,皆改操易节,奉礼请见,郡境遂清。

是“蛮夷反乱”首领、“贼”“寇乱”首领称“魁帅”。又如《三国志》卷六○《吴书•周鲂传》所见战争策略:“今举大事,自非爵号无以劝之,乞请将军、侯印各五十纽,郎将印百纽,校尉、都尉印各二百纽,得以假授诸魁帅,奖厉其志,并乞请幢麾数十,以为表帜,使山兵吏民,目瞻见之,知去就之分已决,承引所救画定。又彼此降叛,日月有人,阔狭之间,辄得闻知。”“令于郡界求山谷魁帅为北贼所闻知者,令与北通。”以及《三国志》卷六〇《吴书•钟离牧传》:“……即率所领,晨夜进道,缘山险行,垂二千里,从塞上,斩恶民怀异心者魁帅百余人及其支党凡千余级。”也都反映“魁帅”称谓用以指代“蛮夷”“恶民”领袖的情形。

与“魁帅”形成对应关系的,我们又看到“魁率”称谓。

《三国志》卷二三《魏书•赵俨传》记录了赵俨处理一次兵变的方式:“署军复前四十里,兵果叛乱,未知署吉凶。而俨自随步骑百五十人,皆与叛者同部曲,或婚姻,得此问,各惊,被甲持兵,不复自安。俨欲还,既等以为‘今本营党已扰乱,一身赴之无益,可须定问’。俨曰: ‘虽疑本营与叛者同谋,要当闻行者变,乃发之。又有欲善不能自定,宜及犹豫,促抚宁之。且为之元帅,既不能安辑,身受祸难,命也。’遂去。”赵俨以勇敢镇定的态度说服叛乱者,成功平息事变:

行三十里止,放马息,尽呼所从人,喻以成败,慰励恳切。皆慷慨曰:“死生当随护军,不敢有二。”前到诸菅,各召料简诸奸结叛者八百余人,散在原野,惟取其造谋魁率治之,余一不问。郡县所收送,皆放遣,乃即相率还降。

所谓“其造谋魁率”,是指策动发起叛乱的首要人物。

《资治通鉴》卷六七“汉献帝建安二十年”记录此事,关于“惟取其造谋魁率治之”,胡三省注:“率,读曰帅。”其实,“魁率”和“魁帅”并没有什么不同。

4.“魁”的字义

“魁”谓壮大。起初是说身形体貌。《史记》卷七五《孟尝君列传》:“孟尝君过赵,赵平原君客之。赵人闻孟尝君贤,出观之,皆笑曰:‘始以薛公为魁然也,今视之,乃眇小丈夫耳。’孟尝君闻之,怒。客与俱者下,斫击杀数百人,遂灭一县以去。”所谓“魁然”,所谓“眇小丈夫”,并不是说孟尝君“贤”与不“贤”。又如《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太史公曰:“余以为其人魁梧奇伟,至见其图,状貌如妇人好女。”《索隐述赞》于是说:“嗟彼雄略,曾非魁岸。”对于所谓“魁梧”,裴骃《集解》:“应劭曰:魁梧,丘虚壮大之意。’”《汉书》卷四O《张陈王周传》赞曰:“闻张良之智勇,以为其貌魁梧奇伟,反若妇人女子。”对于“魁梧”的解释,颜师古注:“魁,大貌也。……”《汉书》卷四五《江充传》:“充为人魁岸,容貌甚壮。”颜师古注:“魁,大也。岸者,有廉棱如崖岸之形。”《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下》:“外国天性忿鸷,形容魁健,负力怙气,难化以善,易肄以恶,其强难诎,其和难得。”颜师古注:“魁,大也。”又前引《后汉书》李贤注:“魁,大帅也。”《三国志》卷一二《魏书•何夔传》裴松之注引华峤《汉书》:“身长八尺五寸,体貌魁梧。”《三国志》卷一五《魏书•司马朗传》裴松之注引司马彪《序传》:“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三国志》卷一八《典韦传》:“形貌魁梧,旅力过人。”①“魁”,也是“体貌”、“仪状”、“形貌”的表现。大概,“魁”字起初的意义“壮大”“强”“健”,是言其身骨之高壮,体能之健力。这很可能是早期社会以“负力怙气”竞争取胜成为领袖人物者通常的形貌。

《汉书》卷九○《酷吏传•尹赏》说,长安治安危机严重,“奸滑浸多,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袍鼓不绝。”长安令尹赏以极其严酷的手段镇压,“赏所置皆其魁宿,或故吏善家子失计随轻黠愿自改者,财数十百人,皆贳其罪,诡令立功以自赎。尽力有效者,因亲用之为爪牙,追捕甚精,甘耆奸恶,甚于凡吏。”利用类似后世黑社会组织中的“魁宿”以为“爪牙”,成功扭转了局势,使得“盗贼止,郡国亡命散走,各归其处,不敢窥长安”。颜师古注:“魁,根本也。”“魁宿”即“奸滑”“盗贼”暴力集团的主要骨干。《尚书•武成》谴责纣“为天下逋逃主”,汉代学者孔安国解释说:“逋,亡也。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为魁主。”也是汉代人往往以“魁”为贬义语的例证。《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皇甫谧《逸士传》:“及袁绍与弟术丧母,归葬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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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平御览》卷四九六引《江表传》:“典韦容貌魁桀,名冠三军。”

(王)儁与公会之,会者三万人。公于外密语儁曰:‘天下将乱,为乱魁者必此二人也。欲济天下,为百姓请命,不先诛此二子,乱今作矣。’”曹操和王儁密谈,称袁绍、袁术兄弟为“乱魁”,“魁”字的使用习惯倾重于否定的情形,也是明显的。又如《三国志》卷一七《张邰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说:“(夏侯)渊虽为都督,刘备惮邰而易渊。及杀渊,备曰:‘当得其魁,用此何为邪!’”“魁”通常是指敌对势力的重要人物。

“魁”又用以形容德才突出,是后来的事。这应当与所谓“闻”其“智勇”,“以为其貌魁梧奇伟”一类思维习惯有关系。《吕氏春秋•劝学》:“圣人生于疾学,不疾学而能为魁士名人者,未之尝有也。”对于“魁士名人”,高诱注:“魁大之士,名德之人。”《汉书》卷八七上《扬雄传上》所谓“皋、伊之徒,冠伦魁能”,也说明了同样的事实。

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三二“魁”条下对于“魁”的字义有专门的论说。他写道:“今人所奉魁星,不知始自何年,以奎为文章之府,故立庙祀之,乃不能像奎,而改奎为‘魁’,又不能像魁,而取之字形,为鬼举足,而起其斗。不知奎为北方玄武七宿之一。魁为北斗之第一星,所主不同,而二字之音亦异。今以文而祀,乃不于奎而于魁,宜乎今之应试而获中者皆不识字之人与?又今人以榜前五名为五魁。《汉书•酷吏传》:‘所置皆其魁宿。’《游侠传》:‘闾里之侠,原涉为魁。’师古曰:‘魁者,斗之所用盛而杓之本也。①故言根本者皆云魁。’ 《说文》: ‘魁,羹斗也。’赵宦光曰:‘斗首曰魁,因借凡首皆谓之魁。’其见于经者,《书•胤征》之‘歼厥渠魁’,《记•曲礼》之‘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顾炎武又说:

然则五魁之名,岂佳语哉。或曰:里有里魁,市有市魁,皆长帅之意。要非雅俊之目。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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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注:《天文》:北斗魁为首,末为杓。《淮南子注》:“斗第一星至第四为魁,第五星至第七为杓。”

②原注:《吕氏春秋》有魁士名人,此用魁字之始。《国语》:“幽王荡以为魁陵,粪土、沟渎。”韦昭解:“小卑曰魁。”《列子》:“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史记•赵世家》:“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鲍宣传》:“白首者艾,魁垒之士。”《杨雄传》:《甘泉赋》:“冠伦魁能。”又《仪礼•士冠礼》:“素积白屦,以魁树之。”注:“魁,蜃蛤。”

他还写道:“近时人好以魁命名,亦取五魁之义。古人以魁命名者绝少。《左传》有鄜魁垒、卢蒲就魁。《吕氏春秋》:齐王杀燕将张魁。”①顾炎武认为,“魁”之称谓,“里有里魁,市有市魁,皆长帅之意。要非雅俊之目”。

虽说“魁”并非“雅俊之目”,然而对于“魁”的身份又有使用“俊”字的表现方式。例如明人彭大翼撰《山堂肆考》卷二三三《补遗•文史》有“枭俊”条,写道:

斩其首而悬之,曰枭。俊,敌之魁率也。《汉•陈汤传》:“枭俊擒敌之臣。”

《汉书》卷七〇《陈汤传》记载,陈汤和甘延寿在西域“擅兴师矫制”,诛杀匈奴郅支单于,报奏时称:“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后因罪徙敦煌,又徙安定,后来“议郎耿育上书言便宜,因冤讼汤”,涉及“枭俊”的原文是:“今国家素无文帝累年节俭富饶之畜,又无武帝荐延枭俊禽敌之臣,独有一陈汤耳!”颜师古注:“枭谓斩其首而县之也。俊谓敌之魁率,郅支是也。《春秋左氏传》曰‘得俊曰克’。”

以“雅俊”之语“俊”谓“敌之魁率”,似未必表现“魁”的抬升,其实或可以理解为“俊”的屈下。而“俊”,本来亦有“大”的涵义。②

明代学者方以智《通雅》卷二《疑始•论古篆古音》“頄頯颧一字”条说,“颧、馗通声,犹魁、渠,毬、鞠,邱、区之类。”同书卷四《释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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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知录集释》,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155—1156页。秦克诚点校作:“《游侠传》:‘闾里之侠,原涉为魁师。’古曰:魁者,斗之所用盛而杓之本也。”“师古”名字分断,甚误。

②《大戴礼记》卷二《夏小正》:“正月,……时有俊风。俊者,大也。大风,南风也。何大于南风也?曰:合冰必于南风,解冰必于南风,生必于南风,收必于南风,故大之也。”用以称人也是同样。(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九《说》“李克暧字说”条:“子之名字,盖取《帝典》‘克明俊德’之言而制之也。‘克明俊德’者,古先圣人之盛者也,而人常易言之,由不察也。集闻之俊、唆字通用,而《礼记》又作‘峻’,盖同为高大之义。故释者曰:‘俊,大也。’而世人谓‘俊’为轻俊捷疾之名,则失之矣。夫所谓俊彦、俊又、俊、民俊士者,皆以其有大德也。配英、配豪、配髦、配杰而言者,皆以其高出千万人之上者也。然而高大之人,见理必易于常人,其才则似乎轻捷矣,而非‘俊’之本义也。斯言得之矣、是故愚欲子为高大之‘俊’而不欲子为轻捷之‘俊’也。”

古隽》“制义以义断制也”条也说:“盖古者专、耑不分,犹丘、区,魁、渠之声,如湍与漙、甎与㼷之类。”其实,在秦汉时期已经有“魁”、“渠”并用以鄙称异族群、异等级首领人物的例证。“魁”和“渠”的共通关系是大致明确的。而“魁”、“渠”“通声”而其义“不分”的认识,也有益于说明秦汉社会称谓研究面对的这一特殊现象。对于取用“渠”字的社会称谓,可以专文讨论。

《后汉书》卷三八《杨斑传》有“雄渠魁长”的说法。后来又出现“魁”、“渠”二字并用的“魁渠”称谓,如“魁渠豪酋”①、“魁渠首恶”②一类。与“魁渠”对应的身份是“支党”③、“余党”④、“残党”⑤、“党师”⑥等。从追随“魁渠”的下属往往称“党”这样的语词关系看,上文说到的“党魁”的涵义更为明朗。

居延汉简购赏文书所见“渠率”

居延汉简有购赏文书,其中出现“渠率”称谓。说明“渠率”指代的身份,对于理解汉代社会关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从现有资料看,作为当时较通行社会称谓的“渠率”,一般指非正统的与汉王朝持不合作甚至敌对态度的社会力量的首领。政府文书中所见“渠率”,往往有明显的贬义。

1.居延简文“渠率”称谓

居延汉简出现“渠率”称谓的简文,有称“海贼”首领为“渠率”者。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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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樊衡:《为幽州长史薛楚玉破契丹露布》,《文苑英华》卷六四七。

②《平定台湾纪略》卷五六。

③(唐)司空图《华帅许国公德政碑》:“魁渠折首,支党束身。”《司空表圣文集》卷六《杂著》。

④(明)张岳《极陈地方苗患并论征剿抚守利害疏》:“诛其魁渠,其余党必震栗愿招。”《小山类稿》卷四《奏议四•总督湖广川贵稿》。

⑤(明)张岳《苗贼突劫思州疏》:“诛之不能尽其类,抚之未能服其心。魁渠漏网,残党窜伏,敢潜入于僻郡,致祸延于生灵。”《小山类稿》卷五《奏议五•总督湖广川贵稿》。

⑥(清)朱彝尊《中宪大夫知思州府事陆公墓志铭》:“诱降其魁渠,释其党师。”《曝书亭集》卷七八《墓志铭五》。

〼书七月已酉下V一事丞相所奏临淮海贼V乐浪辽东

〼得渠率一人购钱册万诏书八月己亥下V一事大(33.8)

内容涉及海上反政府武装力量的活动,地域幅面甚为广大,由“临淮”至于“乐浪辽东”。而“得渠率一人购钱卅万”,数额也比较大。简文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关于治安史和航海史的信息,其中“海贼”称谓的出现,早于正史的记载。①又如:

群辈贼杀吏卒毋大爽宜以时伏诛愿设购赏有能捕斩严歆君阑等渠率一人购钱十万党与五万吏捕斩强力者比三辅

〼司劾臣谨□如□言可许臣请□〼严歆等渠率一人〼党与五万〼(503.17,503.8)

由简文可知是明确的“购赏”文书。“渠率”应是“严歆君阑等”“群辈贼杀吏卒”武装势力的首领。“渠率”和“党与”的对应关系也是明朗的。《潜夫论•断讼》:“《春秋》之义,责知诛率。”汪继培笺引王侍郎云:“《昭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何休注云:‘立王子朝,独举尹氏,出奔并举召伯、毛伯者,明本在尹氏,当先诛渠率,后治其党。’是诛率也。”又说:“《盐铁论•疾贪》篇云:‘《春秋》刺讥,不及庶人,责其率也。’《汉书•孙宝传》云:‘《春秋》之义,诛首恶而已。’皆用公羊谊。”彭铎指出“王绍兰又补《公羊》一条”,即王绍兰《潜夫论笺序》:“《断讼》篇‘诛率’,《公羊•隐五年》:‘卫师入盛’,传:‘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何休注云:‘分别之者,责元率。’”②

对于“渠率”的解说,沈刚《居延汉简语词汇释》引录《中国简牍集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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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看王子今、李禹阶《汉代的“海贼”》,《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王子今:《居延简文“临淮海贼”考》,《考古》2011年第1期。

②(汉)王符著,(清)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9-230、486页。

渠率(503.17;503.8;33.8)

1.又作渠帅,首领。(《集成》八,P122)

2.首领。(《集成》五,P85)①

简号标注“503.17;503.8”似有不妥,仍应作“503.17,503.8”。“渠率”“又作渠帅”的说法是正确的,《经典释文》卷二○:“渠率,所类反,或作帅。”汉代文献“渠率”与“渠帅”同义。

“渠率”确实往往又作“渠帅”。正史有对非正统武装势力使用此类称谓的情形。如《三国志》卷一四《魏书•刘晔传》写道,“扬士多轻侠狡桀”,而“(郑)宝最骁果,才力过人,一方所惮”。当时“欲驱略百姓越赴江表”的刘晔在宴饮时杀郑宝,“晔即乘宝马,将家僮数人,诣宝营门,呼其渠帅,喻以祸福,皆叩头开门内晔。晔抚慰安怀,咸悉悦服,推晔为主”。郑宝的武装,确实在主流政治体制之外。又如《三国志》卷二六《魏书•满宠传》记载,“时袁绍盛于河朔,而汝南绍之本郡,门生宾客布在诸县,拥兵拒守。太祖忧之,以宠为汝南太守。宠募其服从者五百人,率攻下二十余壁,诱其未降渠帅,于坐上杀十余人,一时皆平。得户二万,兵二千人,令就田业。”袁绍的追随者,在历史描述中使用“渠帅”称谓,也体现了史家的正统意识。类似情形又有《三国志》卷五四《吴书•周瑜传》:“(建安)十一年,督孙瑜等讨麻、保二屯,枭其渠帅,囚俘万余口。”

在史籍中行为比较醒目的“渠率”或“渠帅”,有盗贼“渠率”、盗贼“渠帅”,蛮夷“渠率”、蛮夷“渠帅”等。

2.盗贼“渠率”

《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闲有坚卢、范生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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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沈刚:《居延汉简语词汇释》,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8页。

于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犹弗能禁也,乃使光禄大夫范昆、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及以法诛通饮食,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数岁,乃颇得其渠率。”事又见《汉书》卷九〇《酷吏传•咸宣》,关于“渠率”,颜师古注:“渠,大也。”

《汉书》卷七六《王尊传》记载:“湖三老公乘兴等上书讼尊治京兆功效日著。”言及“往者南山盗贼阻山横行,剽劫良民,杀奉法吏,道路不通,城门至以警戒”, “尊尽节劳心,夙夜思职,卑体下士,厉奔北之吏,起沮伤之气,二旬之间,大党震坏,渠率效首”。也称“盗贼”领袖为“渠率”。“渠率”和“大党”的对应关系,值得注意。《汉书》卷七七《孙宝传》:“鸿嘉中,广汉群盗起,选为益州刺史。广汉太守扈商者,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姊子,软弱不任职。宝到部,亲入山谷,谕告群盗,非本造意。渠率皆得悔过自出,遣归田里。自劾矫制,奏商为乱首,《春秋》之义,诛首恶而已。商亦奏宝所纵或有渠率当坐者。商征下狱,宝坐失死罪免。”也是“群盗”首领称“渠率”文例。

桓谭上奏曾经说到“盗贼”“渠率”。《后汉书》卷二八上《桓谭传》:“今圣朝兴复祖统,为人臣主,而四方盗贼未尽归伏者,此权谋未得也。臣谭伏观陛下用兵,诸所降下,既无重赏以相恩诱,或至虏掠夺其财物,是以兵长渠率,各生狐疑,党辈连结,岁月不解。”其中“兵长渠率”称谓,是指“降下”的“四方盗贼”中的重要人物,而与其对应的“党辈”称谓也值得在讨论“渠率”身份时思考。据《三国志》卷一八《魏书•吕虔传》记载,吕虔以诱杀其渠率的方式平定炅母作乱:“襄贲校尉杜松部民炅母等作乱,与昌豨通。太祖以虔代松。虔到,招诱炅母渠率及同恶数十人,赐酒食。简壮士伏其侧,虔察炅母等皆醉,使伏兵尽格杀之。抚其余众,群贼乃平。”所说“渠率及同恶数十人”,应是炅母的主要干部。《三国志》卷二六《魏书•牵招传》:“将兵督青、徐州郡诸军事,击东莱贼,斩其渠率,东土宁静。”“渠率”是“东莱贼”的首领。正史所见“盗贼”“渠率”,与居延汉简中“临淮海贼”“渠率”、“群辈贼”“渠率”身份是相近的。

“盗贼”“渠率”又作“渠帅”。《汉书》卷七六《张敞传》:“天子引见敞,拜为冀州刺史。敞起亡命,复奉使典州。既到部,而广川王国群辈不道,贼连发,不得。敞以耳目发起贼主名区处,诛其渠帅”。《汉书》卷八三《薛宣传》:“广汉郡盗贼群起,丞相御史遣掾史逐捕不能克。上乃拜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以军法从事。数月,斩其渠帅郑躬,降者数千人乃平。”颜师古注:“渠,大也。”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是时长安政乱,四方背叛。梁王刘永擅命睢阳,公孙述称王巴蜀,李宪自立为淮南王,秦丰自号楚黎王,张步起琅邪,董宪起东海,延岑起汉中,田戎起夷陵,并置将帅,侵略郡县。又别号诸贼铜马、大彤、高湖、重连、铁胫、大抢、尤来、上江、青犊、五校、檀乡、五幡、五楼、富平、获索等,各领部曲,众合数百万人,所在寇掠。”李贤注:“诸贼或以山川土地为名,或以军容强盛为号。铜马贼帅东山荒秃、上淮况等,大彤渠帅樊重,尤来渠帅樊崇,五校贼帅高扈,檀乡贼帅董次仲,五楼贼帅张文,富平贼帅徐少,获索贼帅古师郎等,并见《东观记》。”“渠帅”和“贼帅”并称,其行为是“所在寇掠”。其中“铜马”所部为刘秀成功收编,其“渠帅”成为光武帝阵营中的贵族军官。“光武击铜马于鄭,吴汉将突骑来会清阳。贼数挑战,光武坚营自守;有出卤掠者,辄击取之,绝其粮道。积月余日,贼食尽,夜遁去,追至馆陶,大破之。受降未尽,而高湖、重连从东南来,与铜马余众合,光武复与大战于蒲阳,悉破降之,封其渠帅为列侯。降者犹不自安,光武知其意,敕令各归营勒兵,乃自乘轻骑按行部陈。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由是皆服。悉将降人分配诸将,众遂数十万,故关西号光武为‘铜马帝’。”对于“封其渠帅为列侯”,李贤注:“渠,大也。《尚书》:‘歼厥渠魁。’”又《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从击铜马于清阳,进至蒲阳,拜强弩将军。与五校战于安次,俊下马,手接短兵,所向必破,追奔二十余里,斩其渠帅而还。光武望而叹曰:‘战将尽如是,岂有忧哉!””也是铜马军主要军官称“渠帅”之例。王匡、王凤等起义英雄,也曾经称作“渠帅”。《后汉书》卷一一《刘玄传》:“王莽末,南方饥馑,人庶群入野泽掘凫芘而食之,更相侵夺。新市人王匡、王凤为平理诤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于是诸亡命马武、王常、成丹等往从之;共攻离乡聚,臧于绿林中,数月间至七八千人。”樊崇的赤眉军同样,《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会更始都洛阳,遣使降崇。崇等闻汉室复兴,即留其兵,自将渠帅二十余人,随使者至洛阳降更始,皆封为列侯。”当时各地群雄称“渠帅”的类似例证,又有《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异兵食渐盛,乃稍诛击豪杰不从令者,褒赏降附有功劳者,悉遣其渠帅诣京师,散其众归本业。”《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汉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杨伟、徐容等惶恐解散,汉诛其渠帅二百余人,徙其党与数百家于南郡、长沙而还。”《后汉书》卷一九《耿鼻传》:“(张步)乃与三弟蓝、弘、寿及故大彤渠帅重异等兵号二十万,至临淄大城东,将攻鼻。”《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力子都者,东海人也。起兵乡里,钞击徐、兖界,众有六七万。更始立,遣使降,拜子都徐州牧。为其部曲所杀,余党复相聚,与诸贼会于檀乡,因号为檀乡。檀乡渠帅董次仲始起在平,遂渡河入魏郡清河,与五校合,众十余万。”《后汉书》卷二二《杜茂传》:“与中郎将王梁击五校贼于魏郡、清河、东郡,悉平诸营保,降其持节大将三十余人,三郡清静,道路流通。”所谓“持节大将”,李贤注:“《续汉书》曰:‘降其渠帅大将军杜猛、持节光禄大夫董敦等。’”

《后汉书》卷二九《鲍昱传》:“建武初,太行山中有剧贼,太守戴涉闻昱鲍永子,有智略,乃就谒,请署守高都长。昱应之,遂讨击群贼,诛其渠帅,道路开通,由是知名。”是控制局部区域的地方武装领袖,也称“渠帅”。又如《后汉书》卷三一《郭伋传》:“(建武五年)转为渔阳太守。渔阳既离王莽之乱,重以彭宠之败,民多猾恶,寇贼充斥。伋到,示以信赏,纠戮渠帅,盗贼销散。”

“盗贼”首领被称为“渠帅”的情形很常见。《后汉书》卷二五《鲁恭传》:“迁乐安相。是时东州多盗贼,群辈攻劫,诸郡患之。恭到,重购赏,开恩信,其渠帅张汉等率支党降,恭上以汉补博昌尉,其余遂自相捕击,尽破平之,州郡以安。”《后汉书》卷二六《赵意传》:“迁熹平原太守。时平原多盗贼,意与诸郡讨捕,斩其渠帅,余党当坐者数千人。意上言‘恶恶止其身,可一切徙京师近郡’。帝从之,乃悉移置颍川、陈留。”《后汉书》卷三八《度尚传》:“(张)盘因自列曰:‘前长沙贼胡兰作难荆州,余党散入交陆。盘身婴甲冑,涉危履险,讨击凶患,斩殄渠帅,余尽鸟窜冒遁,还奔荆州。’”《后汉书》卷四三《朱穆传》:“永兴元年,河溢,漂害人庶数十万户,百姓荒懂,流移道路。冀州盗贼尤多,故擢穆为冀州刺史。州人有宦者三人为中常侍,并以檄谒穆。穆疾之,辞不相见。冀部令长闻穆济河,解印绶去者四十余人。及到,奏劾诸郡,至有自杀者。以威略权宜,尽诛贼渠帅。”所谓“贼渠帅”、“盗贼”“渠帅”,都指武装反抗群众的领袖。

《后汉书》卷三一《羊续传》:“后安风贼戴风等作乱,续复击破之,斩首三千余级,生获渠帅,其余党辈原为平民,赋与佃器,使就农业。”由所谓“斩首三千余级,生获渠帅”,可大略推知“渠帅”统领部众数量规模可能达到的程度或可数以千计。①《后汉书》卷五四《杨赐传》:“赐时在司徒,召掾刘陶告曰:‘张角等遭赦不悔,而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讨,恐更骚扰,速成其患。且欲切敕刺史、二千石,简别流人,各护归本郡,以孤弱其党,然后诛其渠帅,可不劳而定,何如?’”可知黄巾起义领袖也被称作“渠帅”。“渠帅”统领的部众称作“其党”。《后汉书》卷七一《皇甫嵩传》说黄巾军组织:“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号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是更明确的可以体现“渠帅”权力的例证。

《后汉书》卷三一《贾琮传》:“中平元年,交附屯兵反,执刺史及合浦太守,自称‘柱天将军’。灵帝特敕三府精选能吏,有司举琮为交陛刺史。琮到部,讯其反状,咸言赋敛过重,百姓莫不空单,京师遥远,告冤无所,民不聊生,故聚为盗贼。琮即移书告示,各使安其资业,招抚荒散,蠲复徭役,诛斩渠帅为大害者,简选良吏试守诸县,岁间荡定,百姓以安。巷路为之歌曰:‘贾父来晚,使我先反;今见清平,吏不敢饭。’”②《后汉书》卷三八《法雄传》:“永初三年,海贼张伯路等三千余人,冠赤帻,服绛衣,自称‘将军’,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初,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击之,伯路等乞降,寻复屯聚。明年,伯路复与平原刘文河等三百余人称‘使者’。攻厌次城,杀长吏,转入高唐,烧官寺,出系囚,渠帅皆称‘将军’,共朝谒伯路。伯路冠五梁冠,佩印绶,党众浸盛。”张伯路属下“将军”被正史执笔者写作“渠帅”,正可与居延汉简所见“临淮海贼”中“渠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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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类同资料又有《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杀其渠帅,斩首三千余级。”

②《后汉书》卷八《灵帝纪》:“(中平元年六月)交陆屯兵执刺史及合浦太守来达,自称‘柱天将军’,遣交陆刺史贾琮讨平之。”

照理解。由前引《续汉书》“降其渠帅大将军”,又很可能交陆叛兵“渠帅”“自称‘柱天将军’”例,以及《法雄传》所见“渠帅皆称‘将军’”事,可知这些武装首领的“渠帅”名号,只是史家记录的敌对的正统政治势力对他们的蔑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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