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申屠蟠出身的陈留外黄(今河南兰考东南),其实也处于这个区域的文化辐射范围之内。
隐居于这一地区的著名高士,又先有许由。《吕氏春秋•求人》:“昔者尧朝许由于沛泽之中。”《水经注》卷二五《泗水》:“(泗水)又东过沛县东。昔许由隐于沛泽,即是县也。县盖取泽为名。”《高士传》卷上《许由》:“(许由)隐于沛泽之中。”这位许由,在“处士”人群中,又被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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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二九《河渠书》所谓“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以及汉武帝“薪不属兮卫人罪,烧萧条兮噫乎何以御水”的感叹,反映了当时黄河下游植被因人为因素导致破坏的历史事实。汉武帝塞新子决口曾经“下淇园之竹以为楗”,即所谓“颓林竹兮楗石苗”,后来寇恂也有取淇园之竹治矢百余万的事迹。然而到了郦道元生活的时代,著名的淇川竹林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水经注•淇水》写道:“《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毛云:‘菉,王刍也;竹,编竹也。’汉武帝塞决河,斩淇园之竹木以为用。寇恂为河内,伐竹淇川,治矢百余万,以输军资。今通望淇川,无复此物。”陈桥驿《〈水经注〉记载的植物地理》一文写道:“《水经注》记载植被,不仅描述了北魏当代的植被分布,同时还描述了北魏以前的植被分布,因而其内容在研究历史时期的植被变迁方面有重要价值。”他对郦道元有关“淇川”之竹的文字予以重视,指出:“从上述记载可见,古代淇河流域竹类生长甚盛,直到后汉初期,这里的竹产量仍足以‘治矢百万’。但到了北魏,这一带已经不见竹类。说明从后汉初期到北魏的这五百多年中,这个地区的植被变迁是很大的。”陈桥驿还指出了另一同样发生于距离“梁砀之间”并不很远地方的可以说明植被变迁的实例:“又卷二十二《渠》经‘渠出荥阳北河,东南过中牟县之北’注云,‘泽多麻黄草,故《述征记》曰:践县境便睹斯卉,穷则知逾界,今虽不能,然谅亦非谬,《诗》所谓东有圃草也。’从上述记载可见,直到《述征记》撰写的晋代,圃田泽地区还盛长麻黄草,但以后随着圃田泽的缩小和湮废,北魏时代,这一带已经没有这种植物了。这些都是历史时期植被变迁的可贵资料。”陈桥驿:《水经注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22—123页。
②参看王子今《两汉时期“梁宋”地区的商路》,《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汉初梁国的文化风景》,《光明日报》2008年1月13日。
道德行为的标范。
3.崛然独立:“处士”的精神
《后汉书》本传说申屠蟠“绝迹于梁砀之间”的前提和背景:“范滂等非讦朝政”,“太学生争慕其风,以为文学将兴,处士复用。蟠独叹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鸳先驱,卒有坑儒烧书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间,……”这段文字两次出现所谓“处士”。
“处士”作为汉代通行的社会称谓,一般指行政体制之外的民间有才德的士人。《汉书》卷一三《异姓诸侯王表》颜师古注说到“处士”的定义:“‘处士’谓不官于朝而居家者也。”《后汉书》卷二五《刘宽传》李贤注“处士,有道载而在家者。”根据这样的判断,可以将“处士”身份理解为在野的民间知识人。所谓“居家”、“在家”是“处士”的基本特征。“处士”参与政治设计,被看作成就盛世的条件。《史记》卷三《殷本纪》:“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史记》卷三二《齐太公世家》:“吕尚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拘美里,散宜生、闳夭素知而招吕尚。”都是著名的“处士”参政终成大功的史例。而“处士”自身的性格,却是和政治保持距离。《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记载东方朔辩议之辞亦言及“处士”:“今世之处士,时虽不用,崛然独立,块然独处①,上观许由,下察接舆,策同范蠡,忠合子胥,天下和平,与义相扶,寡偶少徒②,固其常也。”所谓“块然独处”,或许与“处士”称谓的由来有某种关系。而“寡偶少徒”,即社会交往有限,可能是这些人物通常的行为特征。“处士”称谓和“处女”称谓据说亦有某种联系。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卷七《咸•象传》引虞翻曰:“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矣。志在于二,故所执下也。”
“处士”模仿“许由”、“接舆”隐逸榜样,然而又自以为“策同范蠡,忠合子胥”,具备参与行政的操作能力和道德水平的资格。所谓“时虽不用”,然而可以“天下和平,与义相扶”者,体现出其自我政治期许其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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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作“魁然无徒,廓然独居”。
②《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作“寡耦少徒”。
相当高的。
战国动荡时代,“处士”曾经有活跃的表演。如《孟子•滕文公下》所说:“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司马迁《史记》中说到的当时著名的“处士”,有卷七七《魏公子列传》所见“赵有处士毛公藏于博徒,薛公藏于卖浆家”,卷八六《刺客列传》荆轲的朋友“燕之处士田光先生”,卷一一九《循吏列传》所见“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等。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说到的活动于稷下“不治而议论”的“文学游说之士”中法家思想领袖慎到,张守节《正义》指出:“赵人,战国时处士。”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说到“齐稷下先生”中的慎到,张守节《正义》:“《慎子》十卷,在法家,则战国时处士。”当时的文化形势,如《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所说,正是“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毛公和薛公事迹所谓“藏于”民间,也说明当时的政治家搜求“处士”之不遗余力。
战国时期“处士横议”的局面,促成了精神的解放和思想的竞争,中国文化于是呈示多元的自由的时代风格。然而实现大一统的执政者以为这样的思想文化形势是不利于安定局面的形成的。《汉书》卷一三《异姓诸侯王表》说:“秦既称帝,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诸侯力争,四夷交侵,以弱见夺。于是削去五等,堕城销刃,钳语烧书,内锄雄俊,外攘胡粤,用壹威权,为万世安。”关于秦“患周之败”,颜师古注引服虔曰:“言因横议而败也。”秦王朝的决策集团认为周王朝覆亡的首要原因是“处士横议”,于是推行“钳语烧书”的文化政策。申屠蟠“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鸳先驱,卒有坑儒烧书之祸”的历史分析,表现出对沉痛教训的清晰记忆。①
《后汉书》卷五四《杨秉传》记载,“会日食”,有诏公车征处士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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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秦王朝的思想压抑和舆论控制历来受到严厉指责,然而后来也有人基于政治体制变化的考虑予以理解。明代学者李贽在评论李斯建议“史官非《秦记》皆烧之,有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卒”的上书时,批注一“毒”字,然而又写道:“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议之后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埋怨不得李丞相、秦始皇也。”李资:《史纲评要》卷四《后秦纪》,中华书局1974年版,上册第90页。然而汉代士人的“焚书坑儒”批判,体现了对于秦文化政策的反思。当时的主流文化观念,对于压抑士人的文化专制主义持否定态度。如贾谊《过秦论》指出,秦“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钳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谏,智士不敢谋”,终于败亡,“岂不哀哉!”
韦著“称疾不至”,有司竟劾著大不敬,“请下所属正其罪”。后有人议奏:“著隐居行义,以退让为节。”“征不至”者,“诚违侧席之望,然逶迤退食,足抑苟进之风。夫明王之世,必有不召之臣,圣朝弘养,宜用优游之礼。可告在所属,喻以朝庭恩意。如遂不至,详议其罚。”于是再次征召,“乃到”。韦著拒绝“公车征”的行为,被认为“大不敬”,险遭罪罚,朝廷反复强令,不得不从命。“处士”于是成为“圣朝弘养”作秀表演的道具。①他们没有基本的人身自由,自然无从具备议政条件。不过,韦著行为“足抑苟进之风”的意义,也是值得重视的。
《后汉书》卷五六《种岱传》:“处士种岱,淳和达理,耽悦《诗》《书》,富贵不能回其虑,万物不能扰其心。”种岱事迹,表现出最终“未建忠效用”,“生无印绶之荣,卒无官谥之号”所体现的与行政生活的距离,也许透视“其虑”、“其心”,可以发现“处士”言行可能作用于中国正统文化走向的正面影响。②
宋人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山》说名山之势:“所以能拔乎其萃者,必因重冈复岭之势,盘亘而起。其发也,有自来。”而桂林山峰不同,“桂之千峰,皆旁无延缘,悉自平地崛然特立,玉笋瑶爹,森列无际,其怪且多,如此诚当为天下第一。”③以此“崛然特立”理解东方朔所谓“崛然独立”,可知语义相互接近。“处士”的精神,应当正是如此,“悉自平地崛然特立”。
4.“处士”和“议士”
《淮南子•俶真》说:“大夫安其职,而处士修其道。”体现出社会职能限定的常规。
《史记》卷二七《天官书》司马贞《索隐》引《春秋合诚图》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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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处士”征召以表现“朝庭恩意”的情形,导致《后汉书》卷六一《左周黄列传》论曰所谓“于是处士鄙生,忘其拘儒,拂巾衽褐,以企旌车之招矣”,以及《后汉书》卷六一《黄琼传》所指出的“征聘处士多不称望”,“其功业皆无所采”,“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名”的现象。
②参看王子今《从“处士”到“议士”:汉代民间知识人的参政路径》,《河北学刊》2007年第5期。
③“崛然特立”,《说邪》卷六二上范成大《桂海岩洞志》作“崫然特立”。
微星“处士位”。又引《天官占》: “少微,一名处士星也。”张守节《正义》:“少微四星,在太微西,南北列:第一星,处士也;第二星,议士也;第三星,博士也;第四星,大夫也。占以明大黄润,则贤士举;不明;反是:月、五星犯守,处士忧,宰相易也。”其中“处士”“议士”分列,暗示“处士”一般是没有议政机会的。
东方朔感叹“今世之处士,时虽不用”如何如何,也说到了“处士”与行政操作权力的距离。
扬雄《光禄勋箴》有“德人立朝,议士充庭”语①,可见“议士”积极的政治参与,是正统观念以为值得赞许的态度。
《汉书》卷七七《诸葛丰传》记载诸葛丰上书:“臣丰驽怯,文不足以劝善,武不足以执邪。陛下不量臣能否,拜为司隶校尉,未有以自效,复秩臣为光禄大夫,官尊责重,非臣所当处也。又迫年岁衰暮,常恐卒填沟渠,无以报厚德,使论议士讥臣无补,长获素餐之名。故常愿捐一旦之命,不待时而断奸臣之首,县于都市,编书其罪,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然后却就斧钺之诛,诚臣所甘心也。”其中说到“论议士”对政治舆论的影响。“论议士”称谓与“议士”称谓,指代的身份应当是相近的。
5.汉末政治灾变与“处士”的表现
在申屠蟠生活的时代,东汉王朝的弊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上下。最高统治者的极端昏庸和官僚阶层的彻底腐败,使许多人都看到社会危局已经无可挽救。而频繁的天灾所造成的危害,因政治的黑暗而更为加重。东汉末年严重的天灾,导致了社会生产力的大幅度衰颓。当时疾疫的大规模流行,也致使人口锐减。②
东汉中晚期,时政的昏暗,使得一些有胆识的士人勇敢批判当朝权贵,揭露社会矛盾,发表不同政见。如《后汉书》卷六七《党锢列传》所记述.在汉桓帝、汉灵帝在位前后,主上荒暗,政治昏乱,士人奋起,于是出现“匹夫抗愤,处士横议”的情形,又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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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扬子云集》卷六,《西汉文纪》卷二一引作“德人立朝,议士克庭”。
②据《续汉书•五行志五》记载,汉桓帝至汉献帝时代发生的“大疫”,66年间竟然多达9次。
裁量执政贵族。刚直不阿的品格,一时为社会舆论所倾重。正直激进的知识人,采取半公开乃至完全公开的形式和当权的宦官集团抗争,曾经结成了相对坚致的群体。这些同道同志者,当时被称为“党人”。政府迫害“党人”而发起的政治运动,当时被称作“党事”。当权的黑暗政治势力对“党人”的迫害,有禁止其出任官职并限制其活动的形式,时称“党锢” (又写作“党固”),也称作“党禁”。
当权集团迫害“党人”的所谓“党锢之祸”,导致横死狱中者达百余人,被牵连而死、徙、废、禁的又有数百人。汉灵帝又诏令州郡大举钩党,天下豪杰名士陷党籍者甚多。
以记录和总结东汉历史而著名的史学家范晔在《后汉书》卷六七《党锢列传》中曾经为“党锢之祸”发表感叹:“李膺振拔污险之中,蕴义生风,以鼓动流俗,激素行以耻威权,立廉尚以振贵魏,使天下之士奋迅感檗,波荡而从之,幽深牢破室族而不顾,至于子伏其死而母欢其义,壮矣哉!”①东汉“党人”参与的政治争斗,仅限于相对狭小的社会群体。然而他们的正义感,无私情操,抗争意志和坚定气节,却代表着一种进步的时代精神。东汉“党人”的气质与品格,体现着曾经被鲁迅称为“中国的脊梁”②的人们所代表的民族精神的主流,后来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得到历代有血性有骨气的士人的继承。
6.申屠蟠脸谱与历史舞台的变光灯
位置的不同,视角的不同,往往会导致视觉差异。历史舞台灯光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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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所谓“子伏其死而母欢其义”,说的是范滂故事。《后汉书》卷六七《党锢列传•范滂》:“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 ‘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②鲁迅《中国人失掉自信心了吗》:“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且介亭杂文》,《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卷第118页。
幻,也可以使得作为表演者的人物形象呈示多样的特征。因照明条件的时代演变,让我们看到了面目不同的申屠蟠。
作为同时代人,蔡邕评价申屠蟠,首先肯定的是他作为“士君子”的“德”“贤”:“安贫乐潜,味道守真,不为燥湿轻重,不为穷达易节。方之于邕,以齿则长,以德则贤。”对于所谓“不为燥湿轻重,不为穷达易节”,李贤注:“《律历志》曰:‘铜为物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似于士君子之行。’”“《易》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宋儒朱翌也曾经称申屠蟠的表现“合于士君子之行”:“范滂等非讦时政,太学生争慕之。申屠蟠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簪先驱,卒有坑儒烧书之祸。今之谓矣。’乃远迹梁砀之间,居二年,滂等罹党锢,或死或刑。蟠确然免于疑论。景毅子顾为李膺门徒,不及于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漏脱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免归。蟠有先见之明,毅有不苟免之义。皆合于士君子之行。”①
《后汉书》卷六二《荀爽传》有一段评论涉及申屠蟠的文化形象:“论曰:荀爽、郑玄、申屠蟠俱以儒行为处士,累征并谢病不诣。及董卓当朝,复备礼召之。蟠、玄竟不屈以全其高。爽已黄发矣,独至焉,未十旬而取卿相。意者疑其乖趣舍,余窃商其情,以为出处君子之大致也,平运则弘道以求志,陵夷则濡迹以匡时。荀公之急急自励,其濡迹乎?不然,何为违贞吉而履虎尾焉?②观其逊言迁都之议,以救杨、黄之祸。③及后潜图董氏,几振国命,所谓‘大直若屈’④,道固逶迤也。”透过对荀爽的评价,比衬出论者对申屠蟠的肯定。
《资治通鉴》卷五六“汉灵帝建宁二年”有司马光的一篇史论,对于申屠蟠发表了评价更高的赞语:
臣光曰:天下有道,君子扬于王庭以正小人之罪,而莫敢不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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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
②李贤注:“《易•履卦》曰:‘履道坦坦,幽人贞吉。’又曰:‘履虎尾,不唾人亨。’王辅嗣注云:‘履虎尾者,言其危也。’”
③李贤注:“杨彪、黄琼也。”
④李贤注:“《老子》云:‘大直若屈,大巧若拙。’逶迤,曲也。”
下无道,君子囊括不言以避小人之祸,而犹或不免。党人生昏乱之世,不在其位,四海横流,而欲以口舌救之,臧否人物,激浊扬清,撩虺蛇之头,践虎狼之尾,以至身被淫刑,祸及朋友,士类歼灭而国随以亡,不亦悲乎!夫唯郭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申屠蟠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卓乎其不可及已!
司马光的意见,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其中对“党人”“生唇乱之世,不在其位,四海横流,而欲以口舌救之,臧否人物,激浊扬清,撩虺蛇之头,践虎狼之尾,以至身被淫刑,祸及朋友,士类歼灭而国随以亡”的批评,读来不能不心生激愤。宋人熊节撰熊刚大注《性理群书句解》卷八《说》“保身说”题下,引《资治通鉴》这一篇“臣光曰”,又评议道:“此篇论明哲保身之道,深责汉末诸贤危言取实祸之非。”对司马光心思的理解,应当说是比较接近真实的。
以明哲保身作为表扬申屠蟠的主题词,是多见的情形。朱熹曾经说:“乱世保身之难,申屠蟠事可见。”①宋人钱时《两汉笔记》卷一二《献帝》写道:“申屠蟠一穷处士耳,前不陷于党锢,后不罹于贼网,超然远韵,不可众玷,万世之下,与有光荣。君子审诸。”以为申屠蟠的“万世”“光荣”表现于处世自安的智慧,“前不陷于党锢,后不罹于贼网”。清人田雯《咏史》诗:“盛名世所嫉,曹节起衅端。独有垫巾人,不受异患干。张俭为亡命,投止生波澜。何如自剪爱,身居林虑山。缅怀昔战国,拥簪以盘桓。卒成坑儒祸,为之发长叹。梁砀同佣隶,屏迹申屠蟠。”②也以“党人”的人生悲剧反衬申屠蟠选择的正确。宋人王开祖《儒志编》有这样的历史人物评论:“知进退,识时变,临物而不惑者,其惟申屠蟠乎!太学之兴也,士之盛也,莫不振衣引足,愿居其间。吾独指秦以为病焉,及群党坐于徽棘之中,我独优游于外,人皆以妄死,我独保正命以没,可谓独立君子达吉凶之命者也。使若人而生于秦,其智足以自默,秦能驱而害之乎?”
“及群党坐于徽棘之中,我独优游于外”,就可以私心得意吗?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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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朱子语类》卷一三五《历代二》。
② (清)田雯:《古欢堂集》卷三《五言古诗》。
“人皆以妄死,我独保正命以没”,难道就是“独立君子达吉凶之命者”吗?就士风的主流看,比较汉代和宋代,不能不感叹儒心的拐变。
不过,明代东林故事则又显现出儒士面对黑暗政治的感奋之心和勇毅精神。以致清代学者何焯品评《后汉书》,就《申屠蟠传》“太学生争慕其风”至“今之谓矣”文字感叹道:“明季清流,何以竟不戒前车!”①明人郑善夫《长歌行》言及申屠蟠事:“凤凰楼下党锢成,浊流岂但十一士。君不见申屠蟠灭迹烟霞里,又不见郭林宗涉世终泥滓。”②诗人在阐述归隐“烟霞”的心思,说到“党锢”悲剧,笔调沉痛,不似一些宋儒语句流露出轻薄。
清乾隆《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卷一二下“十二月征处士申屠蟠不至”条“发明”题下写道:“申屠蟠见几而作,独免党锢之祸。至是又不为董卓所屈,异乎荀爽诸人。若蟠者,真无愧于‘处士’之名矣!”帝王所真心欣赏的“处士”,看来就是申屠蟠这样的人。又《评鉴阐要》卷三《后汉•灵帝》“党锢之祸惟申屠蟠独免目”:“申屠蟠未入仕,本可以囊括自全。独惜陈蕃、李膺等,号为贤者,既得时居位,足弭小人之变,所处非申屠蟠比。乃亦囿于清流虚声,率以拘牵,坐失事机,难辞责贤之备,不可徒诿之运会使然也。”又乾隆《读申屠蟠传》诗:“多士清流太皎皎,由来尾大难为掉。汉纲陵夷何足云,言高致涸不为少。飘然惟有申屠生,孤鹤盘空绝群鸟。林下鸿名播士林,逸气凌凌光日表。呜呼邪正原不容,薰犹臭味岂同道。”“金人三缄实可师,处士横议身难保。梁砀春深山水间,钩党吏不寻门考。非但容身叔世间,中庸品行谁能绍。”论者以所谓“金人三缄实可师,处士横议身难保”进行对比,赞扬申屠蟠的“中庸品行”,出发点显然是阴暗自私的。《太平御览》卷五九三引《太公金匮》曰:“武王曰:‘五帝之戒,可得闻乎?’太公曰:‘黄帝居民上,摇摇恐夕不至朝,故为金人三缄其口,慎言语也。’”所谓“金人三缄”原本是强调君主的自我言论约束,却被用来反对政治批评,真真岂有此理!
又有一位比较清醒的宋儒这样评说申屠蟠和“党人”的区别:“汉末范滂之徒,各持私议,以是非天下。而申屠蟠独翩然远逝,绝迹梁砀,因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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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三《后汉书》。
② (明)郑善夫:《少谷集》卷三《七言古诗》。
屋,自同佣人。及党锢祸起,独免疑论。蟠固知微矣。然亦未尽也。盖君子思不出其位,一出其位,而唯务点检他人之得失利害,则于本位必不子细。何者?心无二用故也。盖君子所以思不出其位,非固不敢出位,乃不暇也。蟠虽能终免疑论,然其所以绝迹者,亦由其始不能磨陇圭角,故必强制力拘,方免于疑耳。自古多谓和光同尘,亦由其不能全之,常欲强揜之也。若本无迹,何用绝迹山林?若本不高,何用自同佣保?盖蟠始初不知己之所为,无非常之事,故见其异而制之也。”①所谓“强制力拘”,所谓“欲强揜之”,都揭示了申屠蟠行为非自然的一面。所谓“若本无迹,何用绝迹山林?若本不高,何用自同佣保?”的说法,其实也是可以针对所有隐士的。从另一角度或许也可以说,“处士”要彻底地避世,严格说来是很困难的。宋代学者叶适也说:“范晔序闵仲叔荀恁魏桓周燮黄宪徐释姜肱申屠蟠,皆必于退者也。以其事考之,则桓得退之义,蟠得退之时。方汉人以名相高,故避名为难。名不可避,而退之所得,多于进矣。然当时知此者甚少。”②有清儒以为汉代“高士”往往浅学虚荣,且多“特以高名要誉耳”,也涉及申屠蟠故事:“汉时儒者原无大学识,特以高名要誉耳。故往往以不出为高,出则遂丧其实。”“处党人之中,而怨禄不及者,郭泰也。处党人之外,而免于评论者,申屠蟠也。二人殆未易优劣。”③
拒绝征召,清醒避世,其实也需要一定的勇气。正如明代学者崔铣所说:“预知莽之奸而避之,孔休一人而已。不畏卓之威而拒之,申屠蟠一人而已。士之有识者,可贵矣夫。”④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申屠蟠的精神确实“可贵”,是“有识”亦有胆的。当然,他的勇气,和面对政治高压慷慨赴死的“党人”们相比,又属于另一个层次。
元代学者刘埙《隐居通议》有“半山《读〈后汉书〉》”条:“荆公《读〈后汉书〉》云:‘党锢纷纷果是非,当时高士见几微。可怜窦武陈蕃辈,欲与天争汉鼎归。’公之意盖有取于申屠蟠之知几而深致,叹于蕃、武之蹈祸,未为非也。然蕃、武忠君爱国,辞严谊正,不暇自恤,故蹈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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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吕乔年:《丽泽论说集录》卷八《门人集录史说》。
②(宋)叶适:《习学记言》卷二六《后汉书列传》。
③(清)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三四《史籍类》。
④ (明)崔铣:《士翼》卷三《言下》。
其失在于疏尔。忠愤凛凛,霜日争严,此岂可厚诬者!人人如蟠,信明哲矣,一诿诸天,如王室何?荆公持论多不犹人,如哀昭烈之兴,复谓其不为许汜田舍之计;惜蕃、武之忠义,谓其与天争汉室之亡。皆有感乎其言之也。”①以对“蕃、武之忠义”,“蕃、武忠君爱国,辞严谊正,不暇自恤,故蹈危机”,“忠愤凛凛,霜日争严”的赞美移用于所有的“党人”,无疑是适宜的。刘埙的清醒之见,可以洗刷一些宋儒对东汉“党人”胆识、气节和牺牲精神的“厚诬”。而所谓“人人如蟠,信明哲矣,一诿诸天,如王室何”这种对申屠蟠的评价,显然表现出更深沉的社会思想的境界。
宋人曾巩《咏史二首》其一写道:“京室天下归,飞薨无余地。国士忧社稷,涂人养声利。贵贱竞一时,莪冠各麟次。子龙独幽远,聘召漠无意。”②说申屠蟠“无意”“聘召”,表明其志向“独幽远”。③这里所谓“幽远”的深意,人们或许也各有体会。
汉代“街卒”与都市交通秩序
汉代文献可见“街卒”称谓。具有“街卒”身份者与“县”有体现为“佣”“赁”形式的经济关系。“街卒”负责“街”之不安定因素的“训化”,主要承担治安任务。甘谷出土汉简资料有关“治滞”的内容,说明已经出现治理交通堵塞的专职人员。相关信息反映当时都市管理体制已经予交通秩序以充分的重视。汉代都市文化的面貌,可以由这样一个特殊的侧面得以展现。而汉代基层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到了有说服力的传世史籍和出土文献的二重实证。
1.孔嵩“街卒”身份
《后汉书》卷八一《独行列传•范式》记述范式和他的朋友孔嵩的故事,说到孔嵩的“街卒”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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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元)刘埙:《隐居通议》卷—一《诗歌六》。
②(宋)曾巩:《元丰类稿》卷二《古诗》。
③(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〇《元丰类稿诗》“《咏史二首》子龙独幽远”条:“申屠蟠字子龙”。
(范式)举州茂才,四迁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家贫亲老,乃变名姓,佣为新野县阿里街卒。式行部到新野,而县选嵩为导骑迎式。式见而识之,呼嵩,把臂谓曰:“子非孔仲山邪?”对之叹息,语及平生。曰:“昔与子俱曳长裾,游息帝学,吾蒙国恩,致位牧伯,而子怀道隐身,处于卒伍,不亦惜乎!”嵩曰: “侯赢长守于贱业,晨门肆志于抱关。子欲居九夷,不患其陋。贫者士之宜,岂为鄙哉!”式敕县代嵩,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
“阿里街卒”,李贤注:“阿里,里名也。”关于“县选嵩为导骑迎式”,李贤解释说:“导引之骑。”可知有仪仗意义。但是这种“导引”,其实也是一种交通管理的方式。
《太平御览》卷四八四引华峤《后汉书》的说法与《后汉书》卷八一《独行列传•范式》略有不同:
范式为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家贫亲老,乃变名姓,佣为新野河里街卒。式行部到野,而县选嵩为导驺迎式。式见而识之,呼嵩,把臂曰:“子非孔仲山耶?”对之叹息,语及平生。曰:“昔与俱曳长裾,游集帝学。吾蒙国恩,致位牧伯。而子怀道隐身,处于卒伍。不亦惜乎!”嵩曰:“昔侯赢长守于贱业,晨门肆志于抱关。子居九夷,不患其陋,贫者士之宜,岂为鄙哉!”式敕县代,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①
“阿里街卒”,此作“河里街卒”。《太平御览》卷八二九引华峤《后汉书》则作“阿里街卒”。末句作“敕县代之,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
又《水经注》卷三一《消水》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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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姚之骃《后汉书补逸》卷九谢承《后汉书•孔嵩》:“孔嵩字巨山,与范式俱在太学。”案:“嵩,南阳人。巨山,《范书》作‘仲山’。嵩家贫亲老,变姓名为佣卒。式行部到县,因把臂劳苦,敕县代嵩,而嵩不肯去。其猬者与后仕至南海太守附见《式传》。”
城西有孔嵩旧居。嵩字仲山,宛人。与山阳范式有断金契。贫无养亲,赁为阿街卒。遣迎式,式下车把臂,曰:“子怀道卒伍,不亦痛乎!”嵩曰:“侯赢贱役,晨门卑下之位,古人所不耻。何痛之有?”故其赞曰:仲山通达,卷舒无方。屈身厮役,挺秀含芳。
清人沈炳巽《水经注集释订讹》卷三一:“‘阿’下脱‘里’字。”清人赵一清《水经注释》卷三一则说:“一清按:‘阿街卒’,古之所谓‘驺唱’,唐人谓之‘笼街’、‘喝道’。‘阿’与‘呵’通用。而范史《范式传》作阿里街卒’。章怀注云‘阿里,里名’。也是又不同。”
2.“街卒”:“贫”“贱”地位与“佣”“赁”关系
“街卒”属于“贱役”、“厮役”。关于“街卒”的地位,范式有“处于卒伍”之说,孔嵩亦自比“守”“贱业”之“侯嬴”,居“卑下之位”的“晨门”。① “家贫亲老,乃变名姓,佣为新野县阿里街卒”者,体现虽“士”不以为“鄙”,但是社会等级的低下,是明确无疑的。
范式所以以“处于卒伍”表现孔嵩不愿接受的“鄙”之“痛”之的态度,正是由于其地位的“贫”“贱”。“变名姓”情节与“岂为鄙哉”言辞对照,可察知孔嵩的“猬”,似有矫情成分。
《后汉书》孔嵩故事又告知我们,“街卒”是以“佣”的经济形式确定其职任的。所谓“佣为新野县阿里街卒”,“式敕县代嵩,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都说明了这一点。姚之骃《后汉书补逸》卷九谢承《后汉书•孔嵩》直接写作“变姓名为佣卒”。《水经注》则说:“贫无养亲,赁为阿街卒。”
一言“佣”,一言“赁”,可能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大约都是说通过雇佣形式确定其职能和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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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七七《魏公子列传》:“魏有隐士曰侯赢,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监者。公子闻之,往请,欲厚遗之。不肯受,曰:‘臣修身絮行数十年,终不以监门困故而受公子财。’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侯赢虽然坚持其自尊,但是也承认自身之“困”。《论语•宪问》:“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七:“晨门,掌晨启门。盖贤人隐于抱关者也。”
《太平御览》卷四〇七引谢承《后汉书》:“范式为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贫,有亲老,乃变名姓,佣于新野县。县吏遣嵩为式导驺。”则未言“街卒”,直接说“为式导驺”。而所谓“佣于新野县”者,更突出地显示了孔嵩身份以及与实现“佣”“赁”合同的主体方面“县”的关系。
而所谓“式敕县代,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正面肯定了孔嵩信守契约协议的德行,在这里首先表现为坚持兑现有关“佣”的时间约定。
3.“街卒”“训化”“街中子弟”职任
“街卒”的具体职能,也可以通过《后汉书》卷八一《独行列传•范式》的记载有所认识:
嵩在阿里,正身厉行,街中子弟皆服其训化。遂辟公府。之京师,道宿下亭,盗共窃其马,寻问知其嵩也,乃相责让曰:“孔仲山善士,岂宜侵盗乎!”于是送马谢之。嵩宫至南海太守。
所谓“街中子弟皆服其训化”,似乎“街卒”在“街中”有“训化”的责任。正是因为这种“训化”的成功,孔嵩“善士”美誉甚至传布至于外乡。
而“街中子弟”称谓,似可与“闾里”“暴桀子弟”对照理解。《史记》卷七五《孟尝君列传》:“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①这里说到的“闾里”“暴桀子弟”,大致与所谓“恶少年”有身份近似处,
秦汉历史文献所见“子弟”,往往有显示在社会治安日常秩序中有“侵盗”动机与行为而受到行政执法者特别关注的情形。
《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记载,汉成帝时,“贵戚近臣子弟宾客多辜榷为奸利者,(翟)方进部掾史覆案,发大奸赃数千万”。“辜榷”,颜师古解释为“言己自专之,他人取之则有辜罪”。王观国《学林》卷三则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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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平御览》卷一九三引《郡国志》:“徐州薛城,高厚无比,多出暴桀子弟。盖孟尝君余风也。”
“辜孤”义通,“此辜榷乃阻障而独取其利”①。这种行为或许与“少年”及“恶少年”欺行霸市相近。《西京杂记》卷二说,“太上皇徙长安,居深宫,凄怆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蹦,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以不乐。高祖乃作新丰,移诸故人实之,太上皇乃悦。故新丰多无赖,无衣冠子弟故也。”显然,“屠贩少年,酤酒卖饼”者大抵被视作“无赖”,与此处所谓“衣冠子弟”,以及《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所谓“游闲公子”、“喜游子弟”,《史记》卷三〇《平准书》所谓“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的“世家子弟富人”,《汉书》卷八九《循吏传•召信臣》所谓“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且有“不法”行为的“府县吏家子弟”等等,看来不属于同一社会等级。②以上诸例言“子弟”者,更强调与父兄的权位继承关系。
理解“街卒”负责“街”的治安的情形,可以借助后世若干资料作为参考。如《异苑》卷八可以看到这样的神异故事:“元嘉初,建康大夏营寡妇严,有人称华督与严结好。街卒夜见一丈夫行造护军府。府在建阳门内。街卒呵问,答曰:我华督造府。径沿西墙而人。街卒以其犯夜,邀击之,乃变为晁。察其所出入处,甚莹滑,通府中池。池先有鼍窟,岁久因能为魅。杀之乃绝。”③可知“街卒”负责对“犯夜”者的纠察,有权力“呵问”甚至“邀击”。纠止夜间行走,汉史中是可以看到相关例证的。《艺文类聚》卷四九引《汉官解诂》说卫尉职责:“从昏至晨,分部行夜,夜有行者,辄前曰:‘谁!谁!’若此不解④,终岁更始,所以重慎宿卫也。”可知汉代都市有专职查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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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光和)四年春正月,初置骤骥厩丞,领受郡国调马。豪右辜榷马一匹至二百万。”李贤注引《前书音义》:“辜,障也。榷,专也。谓障余人卖买而自取其利。”又《后汉书》卷一〇下《皇后纪下•孝仁董皇后》:“交通州郡,辜较在所珍宝货赂,悉入西省。”李贤注:“辜较,解在《灵纪》。”
② 参看王子今《说秦汉“少年”与“恶少年”》,《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4期。对“暴桀子弟”的“化”,后来被看作行政成功的标志。如朱熹《伊洛渊源录》卷二《明道先生》:“先生为政,条教精密,而主之以诚心。晋城之民,被服先生之化。暴桀子弟至有耻不犯。迄先生去三年间,编户数万众,罪入极典者才一人。”
③《太平广记》卷四六八“寡妇严”条:“建康大夏营寡妇严,宋元嘉初,有人称华督与严结好。街卒夜见一丈夫行造护军府。府在建阳门内。街卒呵问,答云:‘我华督还府。’径沿西墙欲入。街卒以其犯夜,邀击之,乃变为晁。察其所出入处,甚莹滑,通府中池。池先有晁窟,岁久因能为魅。杀之遂绝。出《异苑》。”
④《太平御览》卷二三○引作“若此不懈”。
行的武装人员。汉代基层行政管理的水平,可以因此得以证明。
汉代都市往往推行严禁夜行的法令。《文选》卷二八鲍照《放歌行》:“钟鸣犹未归”,李善注:“崔元始《正论》:永宁诏曰‘钟鸣漏尽,洛阳城中不得有行者。’”《三国志》卷二六《魏书•田豫传》记载,田豫“屡乞逊位”,书曰:“年过七十而以居位,譬犹钟鸣漏尽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
《史记》卷一○九《李将军列传》记载,李广家居,“尝夜从一骑出,从人田间饮。还至霸陵亭,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乃故也!’止广宿亭下。”霸陵为长安近郊,“今将军尚不得夜行”,反映长安附近地区禁止夜行法令之严格。而李广从骑以“故李将军”语求脱,说明这一禁令对于社会上层人物其实是可以有所松动的。史籍不乏贵族官僚夜行之例。如《史记》卷一〇七《魏其武安侯列传》:“丞相卒饮至夜,极驩而去”,《汉书》卷八五《谷永传》:“挺身晨夜,与群小相随”等等。
赵王刘彭祖“常夜从走卒行徼邯郸中”①,有可能也是纠察违禁夜行者。曹操任洛阳北部尉“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②,是为以极端手段执行这一禁令的罕见特例。③
4.“街正”“街卒”说
清代学者惠士奇《礼说》卷五《地官三》解释《周礼》“邮表暇”,言及“街”有“督约百姓”的机构;
“邮”犹街也。盖街之邮亭,督约百姓之处。里之有街,非起于汉,自古有之。《庄子》所谓“渠公之街”也,注云;渠公为街正。南阳孔嵩为新野县阿里街卒,正身厉行,街中子弟皆服其训化。然则街在里,里宰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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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赵敬肃王刘彭祖》。
②《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
③ 参看王子今《秦汉都市交通考论》,《文史》第42辑,中华书局1997年版;《西汉长安的交通管理》,《西安古代交通文献汇辑》,《西安古代交通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秦汉“夜行”考议》,《纪念林剑鸣教授史学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