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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北魏中期的步兵来源

作者:李硕 当前章节:74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3:43

在北魏中期的军队中,步兵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普通民户中征发,士兵有固定的服役期(往往是一年),服役期满后回乡继续务农。这是汉代,特别是西汉最为常见的兵役形式;另一种则是贱民身份的“营户”参军,这种士兵则没有严格的服役期限,终生随时有可能被征发参战,且往往是世袭身份,子孙后代也不能脱籍。这是东汉末年内战中曹操等军阀开始实行的兵役制度,历经魏晋延续至南北朝。下面进行分类讨论。

从民户中征发的兵役

在文成帝即位之初,刘宋与北魏在汉中至关中地区展开争夺。北魏都督秦,雍、荆、梁、益五州诸军事、仇池镇将皮豹子负责这个方向的对宋作战。魏兴安二年,宋元嘉三十年(453年),宋军向汉中增兵运粮,准备展开攻势,皮豹子向朝廷请求增援,列举了驻防魏军的薄弱之处,其中提到:

臣所领之众,本自不多,唯仰民兵,专恃防固。其统万、安定二镇之众,从戎以来,经三四岁,长安之兵,役过期月,未有代期,衣粮俱尽,形颜枯悴,窘切恋家,逃亡不已,既临寇难,不任攻战。[1]

皮豹子所云“民兵”性质不详。“统万、安定二镇之众”,应当是拓跋或其他北方民族的驻防骑兵,即职业化的镇兵;而“长安之兵”则应是从关中民户中征发的士兵。这两者的区别在于服役时间。镇兵服役没有时间限制,所以驻防武都地区已经有三四年之久;普通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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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卷五十一《皮豹子传》,第1131页。

中征发之兵服役期为一年,所以皮豹子专门提到这些人服役已经超期一个月,下一批戍兵还没有来换防(役过期月,未有代期)。从文句分析,所谓“衣粮俱尽,形颜枯悴”,也是形容来自长安等地的戍兵,而非统万、安定的镇兵。因为戍兵服役期短且非职业化,需要自备衣粮,朝廷较少向其提供补给,所以一旦超期服役,生活就十分窘迫,“窘切恋家,逃亡不已,既临寇难,不任攻战”,也是因为这些人的军事素养、经验不如镇兵。从这个角度看,皮豹子所云“民兵”,应是兼镇兵和戍兵两者而言,因为戍兵的战斗力差,在统帅看来几乎难以称得上兵,而只能以“民”目之了。

另外,皮豹子还提到,有人向敌军泄露了魏军的情况,“称台军不多,戍兵鲜少,诸州杂人,各有还思”,“台军”是朝廷禁军,“戍兵”此处应指统万、安定的镇兵,这些都是专业化的军队,而且很可能都是骑兵,战斗力强,但他们数量都比较少。“诸州杂人”则应是从关中民户中征发的所谓“长安之兵”,这些人急于回家,所以皮豹子已不愿称之为“兵”了,和前文的“民兵”异曲同工。

皮豹子最终的要求,是“愿遣高平突骑二千,赍粮一月,速赴仇池”。北魏朝廷批准了这个请求,宋军因此未敢发起攻势。[1]这来自高平镇的二千援兵,性质和统万、安定二镇的镇兵一样,都是专业化的骑兵。从这个个案看,在仇池地区的驻防军中来自朝廷禁军和地方驻防军序列的骑兵数量都比较少,但战斗力较强;来自普通民户中征发的一年期步兵数量较多,但战斗力较差,北魏政府给他们提供的待遇也很低。

到献文帝时期,北魏占领了青齐和淮北地区,将东线边界推进到淮河附近。为了巩固新占领的以彭城为中心的淮北地区,北魏更加倚重步兵和城池要塞防御。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气候更为接近南方,河汊水网地带更适合步兵作战。而且这里距离南方政权的核心地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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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皮豹子传》,第1131页。

近,受南军威胁更直接,魏军一旦失去就难以夺回,这与黄河南岸的滑台、虎牢等城情况很不一样。

就在北魏占领青齐和淮北之后不久,就有了从全国民户中普遍征发兵役的记载。北魏延兴三年(473年),“太上皇”拓跋弘准备乘刘宋政局不稳之机发动南伐,遂“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 [1]。可能因为拓跋弘和冯太后的权力之争,此次南伐未能付诸实施。另外,每户征收租粮五十石,数额很大,这是因为“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 [2]。所以每户征收的租粮也三五十倍于正常民户。在这种全国都是“大户”的情况下,不知征发兵役依据的成丁数字如何统计。另,曾经参与占领淮北地区的老将尉元,在孝文帝时期曾上书,认为彭城地区的驻军中,胡人士兵多且难于管理、经常叛乱,不如用汉族士兵代替:

……今计彼戍兵,多是胡人,臣前镇徐州之日,胡人子都将呼延笼达因于负罪,便尔叛乱,鸠引胡类,一时扇动。赖威灵遐被,罪人斯戮。又围城子都将胡人王敕勤负衅南叛,每惧奸图,狡诱同党。

愚诚所见,宜以彭城胡军,换取南豫州徙民之兵,转戍彭城;又以中州鲜卑增实兵数,于事为宜。[3]

按,尉元提到的两名叛乱胡人都是“子都将”,地位较高。“呼廷”为匈奴旧姓,“敕勤”也可能是敕勒异写,这些人都属于臣服于魏的北方民族成员,似应是骑兵兵种。“南豫州徒民之兵”,意思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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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高祖纪上》,第139页。

[2] 《魏书》卷五十三《李冲传》,第1180页。

[3] 《魏书•尉元传》,第1113页。

模糊。南豫州是魏在淮北地区设立的一个小州,本身不可能提供太多兵员,只能是来自北方的士兵在此驻防,[1] “徙民之兵”可能是汉人罪犯充兵为营户者。“中州鲜卑”则可能是驻防内地的拓跋骑兵。而在这一时期,彭城等前线重镇的驻军,已经逐渐由从农户中征发的一年期戍兵组成(时称蕃兵),说明尉元的意见得到了采纳。这方面最明显的史料存在于《魏书•薛虎子传》中。薛虎子从孝文帝太和初年任彭城镇将、徐州刺史,驻防彭城长达十一年,他的军队中有大量来自征发民户的士兵:

时州镇戍兵,资绢自随,不入公库,任其私用,常苦饥寒。虎子上表曰:“……窃惟在镇之兵,不减数万,资粮之绢,人十二匹,即自随身,用度无准,未及代下,不免饥寒……”[1]

薛虎子上书的目的,是认为戍兵们独自保管十二匹绢,常因计划不善而发生经济困难,所以他建议由州镇长官统一管理这些绢,购买耕牛农具,由戌兵们耕作屯田。当时朝廷批准了这个建议。可见这些士兵从家乡带来十二匹绢作为在战区的衣食开支。薛虎子本传还提到:“在州戍兵,每岁交代,虎子必亲自劳送。”可见这些士兵的服役期都是一年,所以每年都要有一轮士兵交接工作。

那么,何以见得这中携带着绢的士兵都是从普通民户中征发,而非来自职业性、终身性的部族骑兵,或者贱民营户?在已经实行了三长制(党族、闾、里三级)的东魏时,宗室元孝友曾论及这种戍兵和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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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卷四十二《薛辩传附薛初古拔》:“拔族叔刘彧徐州刺史安都据城妇顺,敕拔诣彭城劳迎。除冠军将军、南豫州刺史。”(第942页)这是南豫州见于北魏的最早记载,应主要为安置薛安都所部南方降人而设。

[2] 《魏书》卷四十四《薛虎子传》,第996页。

令制: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闾,五家为比邻。百家之内,有帅二十五,徵发皆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之为弊久矣。……请依旧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为四间,闾二比。计族省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绢。略计见管之户,应二万余族,一岁出赀绢二十四万匹。十五丁出一番兵,计得一万六千兵。此富国安人之道也。[1]

元孝友的思路是:一百户(一族)民众之中,有阊长五人,邻长二十人,这些人不服兵役,是很大的浪费;所以他建议,一百户内只设四位间长,八位比长,就节约了十三人。每十二人缴纳代役(赀)绢一匹,当时北魏户籍上共有“二万余族”,即二百余万户民众,可多收二十四万匹绢,供应一万六千名士兵。可见服兵役或缴纳代役绢,是“丁”(非贱民身份的成年男子)的义务。这种兵称为“番兵”,一方面因为他亲身服役一年,代表了十二名家乡的“丁”轮番服役一年;另外,这种兵每年都要“交代”即替换一次,也有轮番之意。薛虎子时每名戍兵带十二匹绢,到元孝友时为十五匹绢供养一兵,可能是兵役制的细节变化,或者有州郡政府的克扣截留。

与薛虎子基本同时,太和初年宗室拓跋平原任齐州刺史。这里与刘宋并不接壤,但距离较近,所以也有河北地区的戍卒驻防,拓跋平原对这些人待遇较好,“北州戍卒一千余人,还者皆给路粮” [2]。到北魏后期,定州的一名官员负责送本州戍兵到荆州服役,乘机贪污“兵绢四百匹”,可见士兵们都带着绢赴前线。[3]北肃宗朝李韶曾任冀州刺电,政绩较好。他去世下葬之后,“有冀州兵千余人戍于荆州,还经韶墓,相率培冢,数日方归”, [4]可见这些冀州戍兵都是普通民户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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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临淮王谭传附元孝友》,第423页。

[2] 《魏书》卷十六《河南王曜附平原》,第396页。

[3] 《魏书》卷六十三《宋弁传附宋鸿贵》,第1418页。

[4] 《魏书》卷三十九《李宝传附李韶》,第887页。

职业化的军户,所以对本州父母官有感情。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到,从孝文帝前期到世宗、肃宗朝(480-520年代),北魏在与刘宋政权交界的徐州、荆州地区,有大量来自河北地区的一年期戍兵(或称为番兵)驻防。另外,到肃宗朝,宗室元澄曾建议:“羽林虎贲,边方有事,暂可赴战,常戍宜遣蕃兵代之。”[1]说明当时亦用禁军士兵驻防南线边界,但元澄认为这些人应主要用于机动作战,长期驻防则应用蕃兵。

薛虎子提出对戍兵们的绢“集中管理”的做法,似乎逐渐形成惯例,所以在北魏后期,南朝军队与魏军作战中经常缴获大量绢布。比如498年魏军与南齐军裴叔业部战于涡阳一带,齐军一战获胜,“斩首万级,获生口三千人,器仗驴马绢布千万计” [2]。次年,齐军攻破魏军据守的马圈城,“(齐)官军竞取城中绢,不复穷追” [3]。506年,梁军发动北伐,韦叡所部攻破魏军的合肥城,“俘获万余级,牛马万数,绢满十间屋” [4]。可见只要魏军驻防之处都会有大量的绢。对比拓跋焘末年的宋魏之战(450年),宋军王玄谟部占领碻磝城,也缴获了魏军大量物资,但其中没有绢布。[5]可见经过460-490年代北魏的军事转型,驻防南方战线的主力已变为以代役绢供养的步兵。

贱民性质的兵户或营户

在北魏中期,具有世袭贱民性质的兵户(或称营户)越来越多。这些人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被征服地区、部族的民户转化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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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卷十九中《任城王澄传》,第475页。

[2] 《南齐书》卷五十一《裴叔业传》,第871页。

[3] 《南齐书•王敬则传》,第491页。

[4] 《梁书•韦叡传》,第222页。

[5] 《宋书•索虏传》:“获奴婢一百四十口,马二百余匹,驴骡二百,牛羊各千余头,毡七百领,粗细车三百五十乘,地仓四十二所,粟五十余万斛,城内居民私储又二十万斛,虏田五谷三百顷,铁三万斤,大小铁器九千余口,余器仗杂物称此。”(第2350页)

二是罪犯充军代替刑罚。

拓跋焘末期为了防御刘宋北伐,曾于450年“曲赦定冀相三州死罪已下”,编人军队作战,已见前文。到拓跋濬在位的和平(460-465年)末年,冀州刺史源贺曾上书建议:“自非大逆手杀人者,请原其命,谪守边戍。”[1]获得批准。源贺所任冀州是当时民户稠密之地,亦在拓跋焘时以死罪补兵的三州之中。且源贺上书时未有重大战事,所以这个政策应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

将征服地区的民户作为军户,有一例证是原刘宋青州治所东阳的孤儿高聪。献文帝初年魏军占领青齐地区后,高聪随当地人被迁入平城一带,“与蒋少游为云中兵户,窘困无所不至”,后因同族官员高允向豢文帝推荐,方免除了兵户身份。[2]这是在北魏上层有亲属援引的情况,对于更多的青齐兵户,则难有这种脱籍机会。

贱民兵户和平民一年期戍兵一起服役,承担的作战任务不会有太大区别。但在补给或立功奖励方面可能有所区别。488年魏军对南齐作战失利,齐军攻克醴阳城。北魏朝廷“诏醴阳被掠之兵,有得还者,赐绢二十匹”,大臣公孙邃(公孙表之孙)则向朝廷“奏为贵贱等级”,被孝文帝称赞采纳。[3]公孙邃是要求给曾被俘士兵的绢数有所区别,体现出贵贱之分。这种区分大概不会是军官与士兵的官阶之分,因为区区二十匹绢对于军官来说无足挂齿,所以这里要体现的应当还是贱民兵户与平民戍兵之间的区别。

兵户和平民戍兵相比,最大特点就是没有固定服役期限,终身不能脱役。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年),曾诏令“镇戍流徒之人,年满七十,孤单穷独,虽有妻妾而无子孙,诸如此等,听解名还本” [4],是对老年兵户的优免政策,但只针对无子孙之人,如果有子孙则不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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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卷一百十一《刑罚志七》,第2875页。

[2] 《魏书》卷六十八《高聪传》,第1520页。

[3] 《魏书•公孙表传附公孙邃》,第786页。

[4]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第163页。

除兵户之籍,且子孙应继续服役。

到世宗景明元年(500年),南齐的寿春(寿阳)城投降北魏,魏军在此“置兵四万人”驻防,这些军队中就包含部分兵户贱民。次年,诏令“免寿春营户为扬州民” [1],因为寿春隔在淮南,处于南方萧梁军队包围中,局势险恶战事激烈,故用放免兵户为民的政策激励其战斗意志。寿春战事频繁,不可能减少兵员数量,所以这些放免的营户肯定还要继续从军,不过待遇有所提高。

在世宗朝长期担任扬州刺史、驻防寿春的李崇,曾遇到一起士兵逃亡的案件,“定州流人解庆宾兄弟,坐事俱徙扬州”,后其弟解思安“背役亡归” [2],似是逃回了家乡。这说明罪犯充军一直是寿春重要的兵员来源。同在世宗朝,官员徐纥因结党营私被流放袍罕,似亦被充军,当时惯例“捉逃役流兵五人,流者听免”,徐纥因捕捉这种逃役流兵满五人被放归。[3]这也说明充军兵户待遇低下,且终生难脱兵役,所以逃亡现象比较普遍。

除了汉人战俘或罪犯沦为兵户,柔然、敕勒等北方民族归附北魏之后,如果再度叛变,也会被强制改编为营户。前文已谈及,太武帝时、孝文帝初年,都有这种北方部族被迁徙入内地为营户。到孝文帝末期,高平、薄骨律二镇的柔然(蠕蠕)一千余户又被迁徒到济州黄河沿岸。[4]

除了义务制蕃兵和贱民兵户,北魏时期还有将领临时招募的志愿兵,这主要是针对从南朝逃亡过来的人士,如司马金龙、刘昶、王肃等,北魏利用他们南伐时,往往允许他们自行招募一些士兵,主要针对的是南朝旧部。但这种志愿募兵在战争中起的作用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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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卷八《世宗纪》,第194页。

[1] 《魏书》卷八《世宗纪》,第194页。

[2] 《魏书》卷六十六《李崇传》,第1468页。

[4] 《魏书•杨播传附杨樁》,第1286页。

两种关于练兵的建议

自北魏建立以来,就受到北方草原柔然人的军事威胁。所以从道武帝拓跋珪到献文帝拓跋弘的六十余年间,北魏经常以大规模骑兵部队深入草原打击柔然,并在秋冬季节驻防漠南防范柔然入侵。到献文帝末和孝文帝初年,北魏防范柔然的战略也在发生变化,逐渐不再以骑兵进行主动攻击,而转为用步兵驻防北部边境。在献文帝禅位于孝文帝之后不久,老将源贺就提出了新的防御柔然的策略:

是时,每岁秋冬,遣军三道并出,以备北寇,至春中乃班师。贺以劳役京都,又非御边长计,乃上言:

“请募诸州镇有武健者三万人,复其徭赋,厚加赈恤,分为三部。二镇之间筑城,城置万人,给强弩十二床,武卫三百乘。弩一床,给牛六头。武卫一乘,给牛二头。多造马枪及诸器械,使武略大将二人以镇抚之。冬则讲武,春则种殖,并戍并耕,则兵未劳而有盈畜矣。又于白道南三处立仓,运近州镇租粟以充之,足食足兵, 以备不虞,于宜为便。不可岁常举众,连动京师,令朝庭恒有北顾之虑也。”

事寝不报。[1]

源贺的建议是在北方边境修筑堡垒,以常备军进行驻防和屯田。杖种驻军显然是以步兵为主。但这个建议没有得到拓跋弘的批准。可能拓跋弘不愿放弃拓跋人传统的骑兵战术。但稍后几年,汉人老臣高闾又重提筑城防范柔然之策。按照高闾的论述,野战是柔然人的特—侣攻城是其弱项,所谓“北狄悍愚,同于禽兽,所长者野战,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夺其所长,则虽众不能成患”,按照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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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卷四十一《源贺传》,第922页。

观念,北魏军队已经非常“中原化”了,难以在骑兵方面与柔然争长,只能借助城垒进行防御作战。与源贺不同的是,高闾主张在北方六镇以北修筑一条千里长城,截住柔然人的南下之路,而非仅固守一些点状城池。按照高闾意见,在筑城之前,先要训练一支对抗柔然的军队:

宜发近州武勇四万人及京师二万人,合六万人为武士,于苑内立征北大将军府,选忠勇有志干者以充其选。下置官属,分为三军,二万人专习弓射,二万人专习戈盾,二万人专习骑槊。修立战场,十日一习,采诸葛亮八阵之法。为平地御寇之方,使其解兵革之宜,识旌旗之节,器械精坚,必堪御寇。使将有定兵,兵有常主,上下相信,昼夜如一。[1]

这支军队中习“弓射”和“戈盾”的是步兵,共四万,应当就是“近州武勇四万人”;习“骑槊”的二万人是骑兵,应是“京师二万人”,即禁军骑兵序列。练兵之后,北方六镇各出一万军人,与京师的六万人合为十二万,在八月的一个月间,修筑千里长城。但高闾上书也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当时孝文帝尚幼,冯太后执政,显然没有推行这个庞大计划的准备。源贺和高闾的建议虽然都未得到采纳,但反映了当时魏军中步兵已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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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书•高闾传》,第12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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