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时代,正处在中国古代宗教的萌生阶段,中国自身的道教尚未成熟,西方世界的佛教刚刚传入,民间社会充满着浓厚的原始信仰与原始崇拜的气氛。人们所崇仰、祭祀的神衹鬼怪多种多样,无所不在,避忌、择日、堪舆之术,内容杂驳,无所不包,巫与巫术更是遥天降神,无所不能。这一切都深深地融入了乡间社会,构成了两汉乡村社会的一个重要画面。
一、乡村神衹的主要构成
在汉代乡村社会中,常常被人们祭祀或引起人们关注的神衹主要有以下内容:
1.司命
司命为天上星宿,对它的信仰属于对日月星辰崇拜的范畴。两汉时代,民间社会对司命情有独钟。如《风俗通》第八《祀典》曰:
《周礼》:“以槱燎耙司中、司命。”司命,文昌也。司中,文昌下六星也。槱者,积薪燔柴也。令民间独祀司命耳。
其祭祀方式也十分独特,《司命》曰,
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担箧中,居者别作小屋。……皆祠以猪,率以春秋之月。
对司命星要随身而行,须臾不离,而且,春秋之月要以猪祭祀,待遇可谓不菲。之所以对司命星如此敬重,其原因当在于司命的功用。《史记•天官书》云:
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
《索隐》曰,
《春秋元命苞》曰:“上将建威武,次将正左右,贵相理文绪,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老幼,司灾主灾咎也。”
所谓的建威武、正左右、理文绪、赏功进士都与百姓无关,而主老幼则是负责生死寿命的,所以,对于一般民众而言,这是最值得敬重的星神。
2.灶神
灶神,在汉代民间十分被推重。相传灶神为祝融而化,《风俗通》第八《祀典》引《周礼》曰:
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
其实,它是由原始的火崇拜发展起来的一种神抵崇拜,不过,其职掌并不仅限于灶火之类,也不是像《礼记》所说的“老妇之祭”。对此,应劭曾专门加以辩驳,他在上书《灶神》中说:
《礼•器记》曰:“臧文仲安知礼?燔柴于灶。灶者,老妇之祭也,故盛于盆,尊于瓶。”……谨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五祀之神,王者所祭,古之神圣有功德于民,非老妇也。
应劭这儿只说对了一半。灶神在汉代当然不是一般的“燔柴于灶”的“老妇”之祭,但灶神之流行于民间社会也并非由于它是什么“五礼之神”,“王者所祭”,对这个,老百姓并不关心。自春秋战国时代始,灶神实际上就成为一家之中的最高神祇,他是天帝派驻各家的监察大员,负责监督一家老小的善恶功过,定期上报天廷。《论语•八佾》曾有这样一段对话: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是当时民间谚语,表明当时民闻社会对灶神的普遍崇拜。对这一现象,孔子的解释也十分得当:“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也就是说,如果不讨好灶神,他就会向上天告你的状。《太平御览》卷一八六引《淮南万毕术》也称:
灶神晦日归天,白人罪。
由于人与天帝无法沟通,在这种条件下,人们对于灶神自然要恭敬有加。
在汉代民间,流传着许多祠灶得福的传说。《风俗通》第八引《汉纪》曾记道:
南阳阴子方积恩好施,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见,再拜受神,时有黄羊,因以祀之。其孙识,执金吾,封原鹿侯,兴,卫尉,鲖阳侯。家凡二侯,牧守数十。其后子孙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
除腊日之祭外,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灶神也常常进行祭祀,或禳灾祈福,或利用灶神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在搬迁新居之后,人们往往要“祭灶,请比邻”①。在祝诅时,人们也往往要借助于灶神的力量,《汉书•息夫躬传》曾记其母亲“坐祠灶祝诅上,大逆不道”。能使灶神下临,是方术的最高手段之一,如《史记•封禅书》所记李少翁,即因能“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而得幸于武帝。
3.门神
汉代民间笃信鬼魅,而鬼魅大多面目狰狞,与人为恶。人们为了确保室家平安,抵御鬼魅,便启用了传说中的二位神人作为门神,守门立户。王充《论衡•订鬼》云:
《山海经》又曰: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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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孙宝传》。
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茶、郁垒与虎,悬苇索以御。凶魃有形,故执以食虎。
依汉代习俗,一般是每年之末,刻桃木作神荼与郁垒之形,让他们立于门前,再于门上画只老虎,垂下一段苇索,以备缚鬼之用。《风俗通》第八《祀典》对汉世这一风俗记载得也比较清楚:
谨按《黄帝书》:“上古之时,有神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有桃树,二人于树下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神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于是县官常以腊除夕饰桃人,垂苇茭,画虎子门,皆追效于前事,冀以御凶也。
神荼与郁垒又被称为荼余和郁雷,亦可在新年初一置于门户。《战国策•齐策》高诱注“东国桃木”曰:
东海中有山,名曰度朔。……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余,一曰郁雷,主治害鬼。故使世人刻此桃梗,画神荼与郁雷首,正岁以置门户,辟号之门。
到了后世,遂演化为春联与门神年画,画上的门神到唐代则改换了人选,将神荼与郁垒换成了秦叔宝与尉迟敬德。
4.四神
四神,在汉代又称四灵,一般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物。汉代乡村社会中,十分崇拜这四种神灵。它们与前面的神灵不同,不是那种威严、冷酷,能除妖降鬼或消灾弥难的神灵,而是能给人们带来祥和、幸运的吉祥神。在汉画像石以及壁画墓、铜镜、瓦当上都能常常见到它们。在四个神物共同出现时,人们就按照东青龙、南朱雀、西白虎、北玄武的位置进行排列,因为汉人牢固地认为,它们是上天的四灵,分别管理着四个方位,如《三辅黄图》所言:
苍龙、白虎、朱雀、玄武,天上四灵,以正四方。
二、乡村鬼怪的类型
两汉时代,神衹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固定的名称、固定的职掌,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人们财他们只能毕恭毕敬,顶礼膜拜,它们的构成范围是大致阉定而有限的。除此而外,乡村社会中的人们还认定,在现实世界之中或其周围,还存在着各种各样、数量巨多的鬼与怪。鬼与怪在汉代人心目中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对待它们的态度也有所区别,下面分而述之。
首先看一下汉代人心目中的鬼。
《说文解字》释鬼曰:
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鬼阴气贼害,从厶。
《论衡•论死》也曾讲到:
世谓人死为鬼,有知,能害人。
看来,人死为鬼,是两汉大部分人的共识。《礼记•祭法》也说:
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
当然,一般情况下,死后为鬼者只是那些芸芸众生,而那些曾经在现实世界中声名显赫者,往往能成为神,备受人们敬重。三皇五帝自不待言,就是那些秦皇汉武麾下的英雄人物也往往可以有这样的机遇。如朱虚侯刘章被神化之事就十分典型,《风俗通》第九《怪神》记道:
自琅邪、青州六郡及渤海都邑、乡、亭、聚落皆为立祠,造饰五二千石车,商人次第为之,立服带绶,备置官属,烹杀讴歌,纷籍连日,转相诳曜,言有神明,其谴问祸福立应,历载弥久,莫之匡纠。
当然,绝大部分的人们死后还是为鬼。在汉代人们的认识中,鬼首先是狰狞可怕的,他们的代表者是颛顼三子死后所变之鬼。王充在《论衡•订鬼》中曾引《礼记》曰,
颛顼氏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水,是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库,善惊人小儿。
这些恶鬼一般被称作厉鬼,是人们重点防范的对象,因为他们“有知,能害人”。《墨子•明鬼》中所讲述的一段故事,常常为两汉人津津乐道,《明鬼》曰:
若昔者杜伯是也,周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畋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
两汉时代,也有自己的有关鬼的传闻。《风俗通•怪神》中有一则很典型的事例:
汝南汝阳西门习武亭有鬼魅,宾客宿止多死亡,……其后,郡侍奉掾宜禄郑奇来,去亭六七里,有—端正妇人,乞得寄载,奇初难之,然后上车,入亭,趋至楼下,吏卒檄曰:“楼不可上。”奇云:“我不恶也。”时亦昏冥,遂上楼,与妇人栖宿。未明,发去,亭卒上楼扫除,见死妇,大惊,走白亭长。亭长击鼓会诸庐吏,共集诊之,乃亭西北八里吴氏妇。新亡,以夜临殡,火灭,火至,失之,家即持去。奇发行数里,腹痛,到南顿利阳亭加剧物故,楼遂无敢复上。
在两汉时代,有关鬼的传闻实在是枚不胜举。除了上述两种类型外,各式各样的鬼魅们还可能通过疾疫等等许多方式加害于人,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而且,对于它们的加害,“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所阻”①,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阶层,什么人物,有何勇力,都无法避免这种加害.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然要借助于自身以外的非自然力量驱避鬼魅的侵扰,禳灾避难。
对于潜在的鬼的加害,两汉乡村社会中有两种基本方法,实际上是一礼一兵。
一种方法当然是先施之以礼。通过祭祀等方式讨好取悦。壬充曾经描述过时人的这种做法,他在《论衡•祀义》中写道:
世信祭祀,以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祸。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毕意解,意解扣已,执意以为祭祀之助,勉奉不绝。谓死人有知,鬼神饮食,犹相宾客,宾客悦喜,报主人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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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论衡•明鬼》。
他还讲述了汉代人中流传的因祭鬼不周而致病的事例:
宋公鲍之身有疾,祝曰夜姑掌,将事于厉者。厉鬼杖揖而与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何而刍牺之不肥硕也?何而珪壁之不中度量也?而罪欤?其鲍之罪欤?”夜姑顺色而对曰,“鲍身尚幼,在襁褓,不预知焉,审是掌之。”厉鬼举辑而掊之,毙于坛下。
这种说法王充固然不信,但乡村社会中的绝大多数民众们都深信不疑,因此,自然要恭恭敬敬地祭享鬼魅,百般讨好。
第二种方式是以敌对方式强行驱除。最常用的方式是傩。傩,又称“追傩”,是人们在年末岁终之际举行的一种驱鬼仪式。这种仪式的主角是“方相氏”,实际上是由人戴上面具装扮而成。又被时人称为傩神、乡傩神、傩公。《周礼•夏官•方相氏》曰:
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率百隶而时傩。
两汉时代,自京城宫室到乡闾民间,普遍流行追傩仪式。“卒岁大傩,驱除群厉。”①时间一般在腊月初七之夜,目的是为了使百神在腊祭时不受野鬼邪祟惊扰,并以此除旧迎新。
乡村社会举行的“追傩”又称“乡傩”或“乡人傩”,乡里的人们由戴着面具的方相氏统帅,逐门逐户地搜索厉鬼,加以驱逐。《论语•乡党》云:
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
何晏《集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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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衡《东京赋》。
孔曰:傩,驱逐疫鬼,恐惊先祖,故朝服而立于庙之阼阶。
邢昺疏引《正义》曰:
此明孔子存室神之礼也。傩,索室驱逐疫鬼也。
汉代乡傩的文字记载不多见。一些出土的汉画像石上,不时可以见到其痕迹,如嘉祥武氏祠后石室第三石①、山东沂南画像石墓前室北壁横梁石上②、四川郫县东汉藏像石棺③、枣庄周营出土的汉画像石上④等都有汉代行傩的场碗。其具体方式,我们可以从《后汉书•礼仪志》所记宫廷大傩仪式中窥其一斑。《礼仪志》记道:
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日,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夜漏上水,朝臣会,侍中、尚书、御史、谒者、虎贲、羽林郎将执事,皆赤帻陛卫。乘舆御前殿。黄门令奏曰:“侲子备,请逐疫。”于是中黄门倡,侲子和,曰;“……凡使十二神追恶凶,赫女驱,拉女干,节解女肉,抽女肺肠。女不急去,后者为粮。”因作方相与十二各火儛。欢呼,周遍前后省三过,持炬火,迭疫出端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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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朱锡禄:《武氏祠汉画像石》,山东美术出版社1986年版。
②《沂南古画像石发掘报告》。文化部文物管理局1956年印行。
③ 见《四川郸县东汉砖墓的石棺画像》。载《考古》1979年第6期.
④ 见《山东枣庄汉画像石调查记》,载《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3期。
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洛水中。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垒、苇吏毕,执事陛者罢。……
乡村社会中的追傩仪式当然不会如此声势浩大,但由此我们可以返观乡人傩的基本形式,因为宫廷大傩毕竟是从民间之傩演化而来,而不是凭空产生的。从东汉宫廷大傩来看,两汉时代的追惟仪式大致包括四个组成部分:第一,请来方相氏,组成追傩队伍,一般是全体居民都要参加。第二,逐门逐户作方相氏舞、欢呼呐喊,其内容是对疫鬼进行威胁恐吓,诸如“节解女肉,抽女肺肠,女不急去,后者为粮”。第三,将厉鬼送出聚落,其方式恐怕也是将火炬投入附近水流中,使其随波逐去。第四,为避免厉鬼重来,抓紧设立防范措施,“设桃梗、郁垒、苇茭”,至此,追傩大功告成,人们可以安心地辞旧迎新了。
追傩一般是每年举行一次,且是一种场面大、仪式复杂的集体活动,若仅靠这一年一度的仪式,似乎很难一下子将厉鬼驱逐干净,也难保他们不再卷土重来,而且假使平时民家受鬼侵害,也需要驱赶,这样便又由追傩而衍生出一种简单易行的驱鬼方法——“解除”。这种方法,《论衡•解除》有一段说明。
解逐之法,缘古逐疫之礼也。昔颛顼氏有于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为虐鬼,一居若水为魍魉,一居欧隅之间主疫病人。故岁终事毕,驱避疫鬼,因以送陈、迎新、内吉也。世相仿效,故有解除。
解除,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追傩,它没有时令的限制,随时可进行。其方式王充在上文中又讲到:
解除初礼,先设祭祀。比夫祭祀,若生人相宾客矣,先为宾客设膳食,已,驱以刃杖。
与乡傩不同的是在驱以刃杖以前,要先设祭祀,曲意布款,这恐怕是为了万全,但由此可以看到当时乡村社会中对鬼神既敬畏又欲制服的特定心态。
下面我们再看一看两汉人心目中的怪。
汉人认为,怪是动物或其他东西精变而成。对于鬼,当时许多学人持否定态度,但对于怪,却多信其有。譬如《史记•留侯世家》曰:
太史公曰:“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
《索隐》曰:
物,谓精怪及药物也。
王充坚决否认人死之后可变为鬼,但对于怪也不否认其存在。他认为,人们所说的鬼,有一些实际上就是怪。《论衡•订鬼》云:
—曰,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
在汉代乡村社会中,常常被人提及的怪主要有狗怪、蛇怪、树怪、狐怪等等。以狗怪为例,《风俗通•怪神》中记载老狗变怪主要有二种,一种是变作已故去之入,如本卷《世间亡者多有见神》条云。
司空南阳来季德停丧在殡,忽然坐祭床上,颜色服饰声气熟是也。孙儿妇女以次教诫,事有条贯,鞭挞奴婢,皆得其过,饮食饱满,辞诀而去。家人大哀剥断绝,如是三四,家益厌苦。其后饮醉形坏,但得老狗,便朴杀之,推问里头,沽酒家狗。
这实际上是王充所言“物之老者,其精为人”。
另一种是以狗身行人之事。如《世间多有狗作变怪》条云:
桂阳太守汝南李叔坚,少时为从事,在家,狗如人立行,家言当杀之。叔坚云;“犬马谕君子,狗见人行,效之何伤。”叔坚见县令还,解冠榻上,狗戴持走,家大惊愕。……狗于灶前蓄火,家益怔忪。复云:“儿婢皆在田中,狗助蓄火,幸可不烦邻里,此有何恶。”里中相骂不言无狗怪,遂不肯杀。后数日,狗自暴死。
这实际上是王充所言“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
在两汉乡村社会中,人们对鬼是畏惧有加,但对于怪,却能从容处置,并不害怕。前引狗怪之例,便可看出,对于作怪之狗,人们毫不留情。应劭也言:
世间多有狗作变怪,朴杀之,以血涂门户,然众得咎殃。
对于其他精怪也是如此。《风俗通•怪神》中的《世间多有伐木血出以为怪者》条记载:
桂阳太守江夏张辽叔高去隔令家居,买田,田中有大树十余围,扶疏盖数亩地,播不生谷,遣客伐之,木中血出。客惊怖,归,以其事白叔高。……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处,白头公可长四五尺,忽出往赴叔高,叔高乃逆格之,凡杀四头。左右皆怖伏地,而叔高恬如也。徐熟视,非人非兽也,遂伐其木。
由此事,应劭又得出结论:“物恶能害人乎!”
三、乡村神衹崇拜的特点
两汉乡村社会中,对神祇的选择与崇拜,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要略言之,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实用性。乡村部民对于神衹鬼怪的关系,一切从实用的角度出发。他们实际生活中的神衹鬼怪们,要么能威胁其生活与生存,是其畏惧的对象,要么能为他们禳灾祈福,对他们有实用价值。因此,在乡村社会,门神、灶神、司命、四灵以及种种名目的鬼怪与人们发生着密切的关系,或被顶膜礼拜,或被驱以刃杖。至于天上的天鼓、天狗、十二卫之类,老百姓并不十分关心。前所述人们对灶神的崇拜可以作为最好的诠释,依孔子所言,人们之所以祭灶,就是因为,“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第二,泛神崇拜。两汉人牢固地认为神衹无所不在,万物有灵,因此,不管是哪路神仙,一概兼收并容,如汉武帝为“柯天神帝百鬼”,王莽篡位后,也是遍敬鬼神,“自天帝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①。当然,乡村百姓的泛神崇拜与帝王自有不同,他们崇拜的首先是与他们的实际生活关系密切者。如《淮南子•汜论训》所言:
今世之祭井灶门户箕帚臼杵者,非以其神为能飨之也,恃赖其德烦苦之无已也。是故以时见其德,所以不忘其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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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郊祀志》。
《风俗通•怪神》所记一些事例也很有代表性。如《鲍君神》记道:
汝南鲖阳有于田得詹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车十余乘经泽中行,望见此䴦著绳,舀持去。念其不事,持一鲍鱼置其处。有顷,其主往,不见所得詹,反见鲍鱼,泽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为神,转相告语,治病求福,多有效验。因为起祀舍,众巫数十,帷帐钟鼓,方数百里皆来祷杞,号鲍君神。
《李君神》与《石贤士神》两例与之类似。《李君神》云,
桑中反复生李。转相告语。有病目痛者息阴下,言:“李君令我目愈,谢以一豚。”目痛小疾,亦行自愈。众犬吠声,因盲者得视,远近禽赫,其下车骑常数千百,酒肉滂池。
《石贤士神》云:
汝南汝阳彭氏墓路头立一石人,在石兽后。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饵,暑热行疲,顿息石人下,小瞑,遗一片饵,去,忽不自觉,行道人有见者。时客适会,问因有是饵,客聊调之,“石人能治病,愈者来谢之。”转语头痛者摩石人头,腹痛者摩其腹,……凡人病自愈者,因言得其福力,号曰贤士。辐辇彀击,帷帐绛天,丝竹之音,闻数十里。
从这些事例,我们可以看到,乡村社会对于神衹始终是敞开大门的,只要你能显灵,便可轻易地登堂入室,受人膜拜。
第三,各路神衹的地方色彩比较浓重,某一地方所独有的神衹还占有较大比重。如《风俗通》第九《九江逡遒有唐居山》所云:
九江逡遒有唐、居山,名有神,众巫共为取公妪,岁易,男不得复娶,女不得复嫁。
这是只为当地信奉的山神。前文所引城阳景王之神,也是限于“琅邪、莆州六郡及渤海”,范围略大了些。一些当地名人被奉为神灵后,往往是这种地方小神。如东汉方士王秀曾为叶令,死后葬于城东,“百姓乃为立庙,号叶君祠,牧守每班录,皆先谒拜之。吏人祈祷,无不如应”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