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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靖难之役和耿炳文、沐晟家族

作者:顾诚 当前章节:9042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0:30

——婚姻关系在封建政治中作用之一例

历史学家谈靖难之役多着重于齐泰、黄子澄等的赞助削藩;燕王朱棣借“清君侧”为名也以扫除齐、黄逆党相标榜,多次指斥所谓“左班文臣”。齐泰、黄子澄等文官固然是力主削藩的谋划者,但靖难之役毕竟是一场维护和夺取中央政权的大规模战争。朱棣从策略考虑,在举兵叛乱和夺取帝位后表里并不一致,注意的重点是军事,力图摧毁和瓦解建文帝的武装力量,对忠于建文的将领恨之入骨;口头上却把手无缚鸡之力的建文朝某些文臣说成主要对手。这种政治宣传长期影响到后来的史籍,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历史的真相。

一、耿炳文是朱元璋内定的保嫡大将

事情需要从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病逝谈起。从现有史料考察,朱元璋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是他的本意。朱棣当了皇帝以后篡改实录,塞进一些朱元璋有意立自己为嗣的“私货”,这点已经成为多数史学家的共同认识。问题是,朱元璋深知朱标如不早死,对诸王而言是长兄,又经过长期治理国政的训练,继承帝位不致发生大的变故;而朱允炆正好相反,诸王多是他的叔父,年纪又轻,经验不足。朱元璋既不愿意改变嫡长子制继承法,就不能不考虑到诸王手握重兵的情况下怎样才能保护帝国的安定,即他指定的接班人朱允炆帝位的稳固。朱元璋是以武力扫除割据群雄,推翻元帝国成为开创之君的,他当然懂得军队的重要。所以在立朱允炆为皇太孙之后,必须为这位未来的皇帝挑选一员保驾大将。人们在叙述“蓝党”事件时,注意到了朱元璋唯恐皇太孙驾驭不了声名卓著的开国功臣,不惜大批屠戮这个事实;但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朱元璋考虑到了大批异姓功臣处死以后,自己的儿子(诸王)也可能在他身后演出夺嫡的骨肉之争。不少史籍就认为朱元璋的大肆杀戮功臣,把兵权交付给诸王,造成了建文帝即位后无将可用,终致覆亡。这种见解有片面性。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朱元璋对他身后可能发生来自两方面危及中央朝廷的威胁都做了反复周密的权衡,杀功臣是为了维护朱家天下,这是他注意的重点;但如果以为他真认为朱允炆有叔叔们的保驾就可以稳坐江山,那就把深谋远虑的朱元璋估计得太低了,或者对洪武年间某些亲王的觊觎帝位未予重视。从朱元璋处理侄儿朱文正、次子朱樉、三子朱棡等人的“不法”“异谋”等事件,撰写《皇明祖训》和《御制纪非录》等书来看,他对维护宗室内部的稳定常萦系于心。正是基于这种种考虑,他在太子朱标死后,洪武二十六年大杀“蓝党”,接着以莫名其妙的借口处死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却在二十七年十二月亲自决定把懿文太子的长女江都郡主嫁给长兴侯耿炳文的儿子耿璿 [138] ,这一政治性婚姻实际上意味着朱元璋为保护即将继位的皇太孙在军事上做出的安排。明实录记载:“太祖末年,旧人在者独(郭)英及长兴侯耿炳文,特见倚重。” [139] 洪武三十年正月,朱元璋命“长兴侯耿炳文佩征西将军印为总兵官,武定侯郭英为副” [140] ,又证明耿炳文比郭英更受宠信。

朱元璋选定耿炳文为未来皇帝保驾绝不是轻率之举。研究一下耿炳文各方面的情况,不难看出朱元璋用心之良苦。在大批开国功臣惨遭屠戮之后,耿炳文为什么能独得朱元璋的青睐呢?其条件如次:

1.耿炳文和朱元璋不仅都是濠州(凤阳)人,而且自幼同居该州太平乡。 [141] 朱元璋的老部下虽然多是凤阳、定远一带人,但从小同居一乡的耿炳文当然“得天独厚”,被视为心腹。

2.耿炳文少年时代就跟随父亲在凤阳应朱元璋的招募,成为朱元璋最早的嫡系将领。其父耿君用在明朝建国以前即战死,为忠勇世家。

3.耿炳文自龙凤年间到整个洪武时期转战南北,功绩卓越,洪武中期以后多次统率军队独当一面,在将领中享有很高威信。

4.耿炳文为人谨慎小心,恪守臣节,从来没有功高震主之嫌。洪武二十七年翰林院学士刘三吾应耿炳文的请求给他撰写了“追封三代神道碑铭”。耿炳文提供行状等素材时不仅没有自张功伐,而且一再叮嘱刘三吾措辞要谦抑,把自己的劳绩归之于皇帝。他说:“非臣等之功也。”“我等全有东吴者实上指挥方略功,于诸臣何有哉!”刘三吾“闻言而善之”,赞赏道“侯不自有其功若此” [142] ,撰成的碑文中借用西汉初年刘邦评论功臣的典故写道:“是功也,狗之功也,其敢以自名?今故为三吾言之也。然则侯前后所历战,百战百捷,其功大矣。侯虽不敢自名其功,而功之在侯,犹猎之不能忘犬,犬之不能忘所自也。如此其克有今日也,宜哉!” [143] 耿炳文把一切战绩均归功于朱元璋,把自己只比为一条唯主是命的猎狗,这在明初功臣当中是相当罕见的,连以明哲保身著称的汤和在一次酒后也曾忘乎所以夸耀自己守常州时好比躺在屋脊上,倒向张士诚则张胜,支持朱元璋则朱胜,大有举足轻重之势。消息传到朱元璋耳朵里,被嫉恨了许多年。汤和自知酒后失言,从此先窥意旨,处处迎合,故意显示自己无能,才得以善终。反观耿炳文的一生,毫无野心,奉命唯谨,满足于为朱家王朝效犬马之劳。这自然是特别得到朱元璋信任的原因。

上面说的四个条件最重要的是后面两点。一方面因为能征惯战而跋扈自雄,威信高适足以招忌;另一方面即便忠实可靠却没有能耐,也不符合朱元璋的要求。至于耿炳文在靖难之役中未能实现朱元璋的遗愿,那是另一个问题。

二、耿炳文死于何时

正是因为朱元璋去世以前已经做了上述安排,建文元年(1399)靖难兵起,耿炳文出任大将军(挂平虏将军印)自在意料当中。真定战役中,耿炳文所统建文大军遭受重大挫折,其中原因始终说不清楚。朱棣即位以后毁灭了建文朝几乎全部文书档案,篡改了许多当时的事实,燕军在真定战役中的大获全胜总显得有点离奇,从建文帝任命的大将军、左右副将军和其他高级将领差不多被一网打尽来看,出乎一般战争的常情。联系到朱棣以求宁王朱权代为上疏朝廷请罪为名,设下埋伏,突然劫持朱权,裹胁宁王护卫军和大宁都司军队参与“靖难”,他是擅长玩弄这类权术的。正如他自己所说,“兵家之事,以权取胜” [144] 。朱棣做了皇帝以后既然不愿泄露自己的神机妙算,后世也只能满足于燕军大胜这一结果。真定战役的详情被掩盖,从耿炳文之死可以看出一些蛛丝马迹。在史籍中,耿炳文的下场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记载:一种说他在建文元年真定战役中战死;另一种则说他兵败后被建文帝召回南京,建文四年(1402)燕军进入南京,他觍颜投降,直到永乐二年才畏罪自杀。下面把两种说法转录于下。

《明史》记载:“建文元年,燕王兵起。帝命炳文为大将军,帅副将军李坚、宁忠北伐,时年六十有五矣。兵号三十万,至者惟十三万。八月次真定,分营滹沱河南北。……于是,炳文移军尽渡河,并力当敌。军甫移,燕兵骤至,循城蹴击。炳文军不得成列,败入城……燕兵遂围城。炳文众尚十万,坚守不出。燕王知炳文老将,未易下,越三日,解围还。而帝骤闻炳文败,忧甚。太常卿黄子澄遂荐李景隆为大将军,乘传代炳文。比至军,燕师已先一日去。炳文归,景隆代将,竟至于败。燕王称帝之明年,刑部尚书郑赐、都御史陈瑛劾炳文衣服器皿有龙凤饰、玉带用红鞓,僭妄不道。炳文惧,自杀。” [145] 这段记载可疑之处不少。例如,炳文统兵十三万,初战失利,余众尚十万,建文帝何至于临阵易将?又如,燕军乘胜围城三日,次日李景隆即到达军中代将,以当时交通条件和朝廷商议命将调军所需时日而言,根本不可能。再如《明史》云炳文自杀为“燕王称帝之明年”,当为永乐元年,而《明太宗实录》载郑赐、陈瑛疏劾耿炳文事在永乐二年十月(详见下文)。这些都说明《明史》编纂者的草率成文,并无确凿根据。

《明史》有关耿炳文的记载,大抵是依据了《明太宗实录》。太宗实录对真定战役后耿炳文的记载极为简略,只有以下两条:“建文君闻耿炳文败,始有忧色,语黄子澄曰:‘奈何?’子澄对曰:‘兵家胜败常事,无足虑。今天下全盛,士马精强,兵甲坚利,粮饷充足,取之不竭,用之有余,区区一隅之地,岂足以当天下之力?调兵五十万,四面攻之,众寡不敌,必成擒矣。’曰:‘孰堪将者?’子澄曰:‘曹国公可以当之。前不用长兴侯,而用此人,岂有失哉!’遂遣曹国公李景隆代之。” [146] 另一条就是永乐二年十月,“刑部尚书郑赐、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瑛等交章劾奏长兴侯耿炳文不遵礼典,衣服器皿僭饰龙凤,玉带僭用红鞓,远蹈胡、蓝之轨,近循李景隆之邪心,乞正其罪,以是惩逆戒。上曰:‘先朝老臣亦为此乎?’命速改之”。此后并没有记载耿炳文畏罪自杀。然而,含混的措辞却给人一种印象:直到永乐二年十月耿炳文仍在成祖廷臣之列,并没有死。

明中期定远人黄金在《开国功臣录》中记:耿炳文在洪武三十二年(即建文元年,1399)“十月自辽东率众十余万援真定,战殁于阵,年六十五” [147] 。黄佐《革除遗事》中也说:“炳文死于阵,年五十六。炳文有智略,长于征战,至于败没。后为大将者多绮纨子弟,遂至于亡。” [148] 黄佐的记载同黄金相符,都断定耿炳文在真定战役中阵亡,所云“年五十六”当为六十五之误写。

黄金和黄佐的记载同《明太宗实录》存在差异,使后来的史家感到困惑。王世贞在《史乘考误》中写道:“《开国功臣录》言,长兴侯耿炳文援真定役阵亡。高氏(岱)《鸿猷录》言亦因之。按,成祖即位后,有敕谕各镇大将军复任,炳文在焉。永乐二年,礼部言炳文家用龙凤服饰,帝曰:‘先帝老臣亦为是乎?速改正之。’则炳文非阵亡者。考之《吾学编》,盖炳文以被劾自尽耳。” [149] 王世贞记耿炳文于成祖即位后复为大将出镇,不知何据。但他以郑晓《吾学编》作为定论的依据,看来也是人云亦云。明末大学士朱国祯著《皇明开国臣传》涉及这段公案时写道:“黄金《开闻功臣录》、黄佐《革除遗事》皆言炳文死于阵,《忠节录》据二书收入祠中。果尔,真得死所,成就一生名节,吾亦快之。而国史(指实录)则云永乐二年被劾,缢死。修国史者□□□亲与炳文相值,目击其事,当必不误。舍此不信,更信何书?” [150] 朱国祯曾任大学士,不愿同国史矛盾,自在情理之中。他说的“修国史者□□□”指的是杨士奇。杨士奇“亲与炳文相值,目击其事,当必不误”,这种论断很难令人信服。我们知道,杨士奇为人善于见风转舵。《明太祖实录》初修于建文元年,再修于永乐元年,三修于永乐九年(1411),杨士奇都参与其事。沈德符评论道:“初修、再修时,杨文贞俱为纂修官,则前后三史,皆曾握管,是非何所取裁?真是厚颜!” [151] 可见,《明实录》的记载并不一定可信,特别是在朱棣和他的子孙做了皇帝以后对于同建文帝有关的史实必多所篡改。

和朱国祯持同样看法的有赵士喆、查继佐等人。赵氏记:永乐元年“冬,籍长兴侯耿炳文,炳文自杀”。原注:“炳文次子璿尚江都公主,故炳文北征无功得不罪。建文逊位,璿日与公主闭门悲泣。至是,陈瑛劾其服御僭尚方物,诏籍其家。炳文惶惧自裁,驸马璿、璿兄皆以罪死,国除。”赵氏以“草莽史臣”作按语云:“长兴从太祖同起淮西,艰难百战,而开茅土。方其摧士诚,障江左,一何壮也。登坛授钺,狼狈而归,又何惫也?岂英雄末路,精已销亡,抑真人天授,人力固无如何耶?兵败,不死;君奔,不死;而死于贼瑛之罗织,晚矣,晚矣!《表忠记》误以为阵亡。与瞿能同传。予特考其实而志之此。” [152] 赵士喆对耿炳文父子的死难时间和情节记载多有错误,自称“考其实而志之”,适见其不自量。查继佐干脆把炳文列入《庸误诸臣传》,传中叙述耿炳文在滹沱河战役中大败后,“帝始有忧色,召还,以李景隆代。炳文疏请:‘专任臣,可保其无他。’贻书其子,自罪挫跌,勉努力,无负朝廷。燕师南下,炳文降。永乐二年,左都御史陈瑛等劾炳文衣服器皿僭饰龙凤,玉带僭丹鞓。诏籍其家,炳文自缢死” [153] 。

从上面引用的各种有代表性的著作来看,很明显说耿炳文被建文帝召回后在南京投降了朱棣,永乐初被迫自杀的记载占了上风,自《明史》钦定之后,似乎已成铁案。明、清皇权对史学的操纵由此可见一斑。

这里,我愿意推荐一份有关耿炳文末路的重要文献供参考。英宗正统年间,黔国公沐晟为他的表哥耿琦撰写了《濠梁慎庵耿公墓田碑记》。里面有这样一段话:“至三十二年,侯(即长兴侯耿炳文)年已六十有五,援真定,殁于阵。上更痛甚,亲制文遣命中官谕祭。命有司治坟茔,赐临濠山地三百顷、佃户二千人、守坟人二百户、仪仗户十五户,以京卫军士充之,先后隆恩叠颁洊至。” [154] 这里说的“三十二年”就是建文元年,朱棣即位以后称洪武三十二年;文中的“上”指建文帝。沐晟不仅记载了耿炳文在建文元年死难于真定,和黄金、黄佐所述完全一致,而且说建文帝亲自撰写了祭文,在凤阳为耿炳文修建了坟墓,连赐地、佃户、守坟人、仪仗户都有详细的记录。

确定沐晟记载的可靠性,需要先弄清沐、耿二家的关系。沐英是朱元璋的养子,初娶冯氏,长子沐春刚出生冯氏即病死。当时沐英不过二十来岁,征战在外,只好把初生的爱子送到其外婆家养育;续配夫人就是耿炳文的妹妹。洪武元年,耿氏生次子沐晟。后来又生了沐昂、沐㫤、沐昕。这就是说,在长达三十五年的洪武、建文时期,沐氏家族和耿氏家族以婚姻为纽带结成了亲密的关系。洪武二十五年沐英病逝,长子沐春袭封西平侯,耿太夫人是他的继母;洪武三十一年九月(朱允炆已经即位)沐春去世,无子,由弟沐晟袭爵,耿太夫人是他的生母。中国社会的传统出嫁后的妇女总是非常关心娘家的情况。按最起码的常识推算,耿氏嫁给沐英年龄至少应在十四五岁,娘家情况不致误记,她又很长寿,宣德六年(1431)才去世。靖难之役在当时是震惊全国的大事,她的哥哥耿炳文出任建文朝大将军,她必然密切注意事态的发展。靖难之役以后娘家耿氏家族一败涂地,她的痛心疾首可想而知。沐晟既生于洪武元年,靖难之役爆发时年已32岁,袭爵西平侯坐镇云南,高堂健在,他对舅父家的遭遇也必然关怀备至。耿琦正是在全家覆败、几无完卵之时慌慌张张带着妻儿从南京逃到云南投奔姑妈耿太夫人。据上引沐晟所撰碑文,其母直到病危时还“拳拳以耿氏为念”,耿琦的到来及拜见姑妈,情景的凄怆不难想见。太夫人嘱咐沐晟道:“耿郎为我远来,汝厚遇之,俾其得所,以慰我心。” [155] 沐晟当即遵命先将耿琦留在昆明,不久为了躲过永乐朝廷的耳目,又把这位表哥安置到距昆明不远的晋宁州阳城堡,建房置地,派遣官军舍人妥加保护,“仍源源常见,以叙亲雅” [156] 。英宗正统元年六月,耿琦病死,沐晟因母亲“遗言在耳”,料理了表哥丧事,拨给祭田五六百亩,叮嘱耿琦子孙守祀无替。耿琦墓在正统三年建于晋宁州东万松山,沐晟的碑记当撰写于此时。英宗朱祁镇是朱棣的曾孙,永乐初年追查建文“逆臣”早已化作历史陈迹。英宗本人就下令把自婴儿时关禁在凤阳高墙中“不识牛羊”的“建庶人”释放。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沐晟为耿琦撰写墓田碑记时才敢于写出当年的真相。鉴于沐晟母子同耿炳文的特殊亲密关系和他撰文时政治气氛业已变迁,可以断定耿炳文于建文元年死于真定。

有一点很值得注意,《明太宗实录》自真定战役后直到永乐二年十月,从未出现过耿炳文的记载。这同确实投降了朱棣的李景隆形成了鲜明对照。那么,郑赐和陈瑛上疏揭发耿炳文僭妄事又应该怎样解释呢?我个人认为这是个史料含混问题。首先必须看到,朱棣即位之初,耿炳文的儿子耿璿“杜门不出”被杀,耿

因忠于建文帝也遇害,作为建文帝任命的第一任前线统帅耿炳文即便如某些史料所说觍颜投降,我们也很难相信被列入“文庙(即成祖)榜示奸恶官员”名单之内 [157] 的耿炳文不仅无待罪抱愧之心,反而“衣服装皿僭饰龙凤、玉带僭用红鞓”,招摇于时,授人口实。尽管郑赐、陈瑛的原疏未见,并不排除他们在永乐二年十月有这样一件攻击耿炳文的奏疏。作为一种推测性的意见,很可能所劾“僭妄”是指建文帝为耿炳文举行的葬礼规格过高,提醒永乐皇帝应予拆毁(建文帝所撰祭文虽不一定刻石立碑,但墓葬碑文等肯定不符合新天子的心意),朱棣阅疏后正中下怀,“命速改之”,实际含义是毁墓砸碑。宪宗成化六年(1470)修撰的《中都志》卷之四专门记载了该地的陵墓,耿炳文及其家族的坟墓已踪迹全无,间接证明了这一推断。上文引用了洪武二十七年刘三吾应耿炳文之请撰写的“追封三代神道碑铭”,其中说得很清楚,除赐钞造第凤阳外,另“赐钞二千定为其表仪墓道之赀。祭享有堂,神道有碑,备物肖像有翁宗羊马”

[158] ,那时耿炳文还健在,墓碑等物乃表彰其先人。成化六年上距建文四年不到70年,如果没有重大变故,三代封侯的墓葬在当地何至于湮没无存、漫不可考呢?何况耿炳文殁于王事,建文帝“痛甚”,按明朝制度是要追赠高于生前爵位的,这也是必须毁掉的原因之一。可见靖难之役以后,耿氏家族几乎覆宗失祀,祸及先人,留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朱棣对忠于建文的官员心狠手黑在王世贞等抄存的永乐谕旨中有充分的体现,这些“大哉王言”都不见于实录,被选定纂修实录的杨士奇之流在朱棣的主要政敌耿炳文事迹上做手脚,于永乐二年十月实录中故意含糊其词地挂上一笔,使后人误以为耿炳文晚节不终。这和《明太宗实录》卷九(下)记朱棣攻占南京后,方孝孺“叩头祈哀”,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沐氏家族同朝廷的关系

沐英从八岁起被朱元璋收为养子,那是在朱元璋同马氏刚结婚的时候。在诸将中,甚至在朱元璋的几个养子中,他是最受宠信的一个。洪武十五年马皇后去世,沐英哭得呕血,病了一场。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病逝的消息传到云南,沐英极为震惊,当即发病身死(从史籍记载症状看似为中风)。从这里可以看出沐英同懿文太子的感情何等深切。建文帝继位之初,沐晟袭爵西平侯,上文已说过他的生母就是耿炳文的妹妹。耿炳文父子都是忠于建文帝的,沐晟在父母的影响下必然站在建文帝一边。由于地处西南偏远之区,他虽手握重兵却未能参加保卫建文朝廷之役。史籍中常见的一种说法是建文帝在南京城破时逃往云南隐居,不一定确有其事。但沐氏在政治态度上的倾向性肯定是非常明显的,沐晟母子保护耿琦免遭迫害也可看出一点苗头。

朱棣篡位以后,为稳定自己的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恩威并重的措施。他对沐晟倍加防范:六月即位即命岷王朱楩返云南就藩;“七月命右军都督佥事郑祥充统兵官镇守云南。……遇有机务,相机调遣,俟境宁谧。郑祥留掌云南都司事”。同月又命“左都督袁宇往四川、云南整肃兵备,抚安军民,俟边境宁靖,就镇守云南”。与此同时,“赐书岷王楩曰:今遣都督袁宇赴云南肃兵备,镇抚一方,凡事可与计议而行” [159] 。九月,任命“曹隆为云南都指挥使”“王綍、方敬、王正、刘鉴俱为云南都指挥同知” [160] ;同月又“命顺昌伯王佐往云南副西平侯沐晟镇守” [161] 。在这以前,朱棣还派镇远侯顾成前往贵州整饬军备;“命右军都督同知韩观佩征南将军印充总兵官往广西,整肃兵备……节制广西、广东二都司”。 [162] 当时云南边境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安定的事件,朱棣在短短两三个月里这样大批地调兵遣将,唯一的解释就是监视沐晟,迫使他就范。

除在云南和接境的贵州、广西做好军事部署外,朱棣深知沐氏世镇云南已历父子、兄弟三人,无论在当地军卫、有司中,还是在众多的土司中都享有颇高的威望。万一用兵不利,旷日持久,各地迫于形势归顺于自己的诸王、将领、官员很可能乘衅而起(仅诸王而言,永乐初周王、岷王、齐王都不安分,甚至有问鼎之心,参见实录)。即以云南一隅而言,也以和平解决为上策。因此,他在这年八月间对沐晟进行安抚:“命西平侯沐晟镇守云南,云南都司属卫听其节制。敕晟曰:昔我皇考太祖高皇帝当扰攘之时,年二十余,尚未有子。尔父英才八岁,父母俱殁于兵,荦荦来依,皇考、皇妣怜之,抚育为子。既有朕兄弟,皇考以沐氏不可无后,命复本姓,承其宗祀,屡从征伐,积有功劳,封西平侯,云南既定,出镇十有余年,朝廷无西南之忧,所以累增产业,冀延子孙,永保富贵,尔父卒,追封黔宁王,以尔兄春嗣侯爵;春卒无子,命尔嗣之,历观群臣受恩深厚未有过尔父子者也,间者尔为小人所惑,干犯岷王,朕念皇考、皇妣教育尔父之恩及尔父佐命开疆之功,不忍置尔于法,姑宥不问,仍令镇守云南。尔当深思皇考、皇妣再造之大德,迪尔父之行,以图厥终,尔其念哉!” [163] 敕文指责了沐晟“干犯岷王”,这本是朱棣命岷王朱楩会同都督袁宇等人挟制沐晟必然引起的摩擦。不久,朱棣得到报告朱楩在云南胡作非为,“恣行威福,擅拘方面诸司印信,杀戮官属……略无敬君事上之礼” [164] ,离心倾向比沐晟还危险。经过反复斟酌,他终于决定效法父亲朱元璋将懿文太子长女嫁给耿璿的策略,在永乐元年六月把自己的第五个女儿常宁公主嫁给沐晟的幼弟沐昕 [165] ,“命户部岁给驸马都尉沐昕禄米二千石” [166] ,耿太夫人的小儿子成了当今皇上的女婿,娘家覆败造成的心理创伤得到了部分弥补。从后来的记载看,沐昕尚主后居于南京,耿太夫人的晚年也是同沐昕在南京度过的。 [167] 沐氏家族被朱棣笼络,原先奉命监视沐晟的岷王朱楩、顺昌伯王佐反而遭到朝廷的冷落和制裁。永乐元年九月,朝廷下令收回岷王的三护卫军、削除了朱楩的兵权;三年(1405)八月,“文武群臣交章劾奏顺昌伯王佐镇守云南,擅作威福,赃贿巨万,宜明正其罪。征佐下狱” [168] 。到永乐四年四月,刑部右侍郎金纯似乎还没有看出政治风向的变化,上言:“西平侯沐晟不禀命于朝,擅以籍没罪人妇女给配军士男子,安置广西马牛给军屯操。大臣专擅如此,渐不可长,宜正国典。”永乐帝的回答是:“尔言故是,然边远之事,朕尝一以付晟,可勿问。” [169] 就在这个月里,朱棣授予沐晟统率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七万五千名大军的重任。 [170] 这样,以婚姻为契机,沐氏家族转向朱棣,促进了永乐初年全国的稳定。

附论

《明史》记明朝建国前后有两个耿氏家族,一为泗州五河县人耿再成,追封泗国公,子天璧;一为濠州人耿君用、耿炳文、耿璿等祖孙三代,似乎两家毫不相干。但从许多材料看,这是同一个家族,限于篇幅和主题,这里不能详加论证。

[原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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