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初期,一些卫所官员的儿子,由于天下安定,而并未经历创业的艰难,有不少人在优裕的生活环境下走上萎靡不振的道路,整天嬉戏,追欢逐乐,不以继承父业为念,不再奉公守法和勤于吏事。明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为了纠正颓风,维护大明的江山,采取了严厉的对策。
洪武二十二年,兵部、五军都督府奉旨:“卫所官员不肯教儿子弓马,如今但有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了手,蹴圆的卸了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 [171] 同年三月二十五日根据朱元璋的旨意所司张贴榜文云:“在京军官军人但有学唱的割了舌头;倡优演剧除神仙、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不禁外,如有亵渎帝王圣贤,法司拿究;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 [172] 榜文贴出不久,府军左卫千户虞让的儿子虞端吹箫唱曲,被告发捉拿到官,结果上嘴唇连带鼻尖都被割掉。又有龙江卫指挥伏颙和小旗姚晏保蹴球,被砍掉右脚,全家发往云南充军。真是令下法随,雷厉风行。
燕王朱棣入继大统以后,对卫所军官子弟的管教也抓得很紧。永乐六年(1408)三月二十日,朱棣把兵部尚书金忠和掌管左军都督府事的定国公徐景昌召入宫内,面加训谕。这篇讲话相当精彩,也比较罕见;《明太宗实录》曾有记载(见卷七六),但经过史臣笔削,已味同嚼蜡了。现全文转录于下:
奉圣旨:天下卫所军官比先身亲战阵,冲冒矢石,卧雪眠霜,出百死博一生,积累功劳致有爵禄,子孙世袭。这等老头目每心里常想着旧日勤劳,好生感恩知报,好生小心保守爵禄,十分遵守法度,诸事勤一些,不肯怠慢了,十分爱恤军士,这等的鬼神护佑,长享福禄,他那有祸患?如今他的子孙多有不知他父祖从军立功艰难,又不听父母教训,每日惟务安乐骄奢,互相勾引吹箫、弹琵琶、唱曲儿、赌博财物、看勾栏、说平话,去那歌楼酒馆挟妓卖笑,恣肆粗狂,鼓弄唇舌。但捏一段妄诞的词曲,胡道一句无理的言语,便如破一阵,得一城的快活,争夸道是好汉;或中间有一言半语干犯法度,连身家都丧了。似这般撒泼不才坏家门无理的事便欢喜去做,全不想着久远享富贵的根基。本等弓马全不肯用心操练,其余的武艺又全然不去习学,又不肯读书学道理,看古时名将所为垂名万世不磨的功绩,又不学抚绥军士的好勾当。及至赴京来告袭替,比试时弓也不曾射,枪也不会拏(拿),马也不会骑,只拼着钱物买求监比官取中。一做了官便百般苦害军士;遇有征调惟务假装事故,使钱买免;便有调到军前的百般畏避退缩,只是藏躲在人后,得走时便先走了,似这等多有吃杀的,不独是丧了他本身,将朝廷大事多误了,又废他祖宗辛苦积下的功劳。自家得逃得性命不死时朝廷必然依法度杀他。不说自家无志气不才不孝,将祖父功劳废了,却怨谤朝廷无恩,不念他祖父的功劳。有等泼皮不才本不会自家立功,见他人立了功,多端诡诈出来赖做自己的功。似这等好生无理,鬼神不容。恁兵部便行文书并出榜去与内外卫所知道,今后军官子弟务要如法操练,弓马惯熟,不许怠惰废弛。日后如有赴京比试,不中的发充军三年,着他知道祖父已先从军立功艰难。三年过再着他来比试,若再不中时发他烟瘴地面永充军役。别选户下有才能、有志气、有本事、有见识的儿男袭替。又不误了朝廷大事,又不废他祖父的功劳,连他祖父爵禄也常常的保守的安稳,又见得朝廷待功臣的好意思。钦此。 [173]
读了明初这两道谕旨,人们不免会觉得过于严酷。清初董含就认为朱元璋的割舌断手卸脚的旨意“几于桀纣矣”。这当然是封建时代的做法,从当时实施结果而言,倒是减缓了卫所官军腐化的过程,保证了较强的战斗力,一如孙承泽所说:“故一时将帅皆出其中,而无世胄纨袴(绔)之气。”这应是明朝初年军事上取得一系列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明中期以后,军政日趋腐败。正统年间就酿成“土木之变”,国势大损。到了明朝末年,“承平久矣,天下右文,视介胄如奴隶。即将帅子弟亦学弄文墨,艺香啜茗,雍容都雅,恐人谓有兜鍪气,竟不复知弓刀为何等物,厮杀为何等事” [174] 。明朝君主赖以维持统治的军队既然落到了这种地步,他们的终于覆亡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原载于《紫禁城》1982年第2期,第31页)
明代的宗室
赫赫上帝,眷我皇明。大命既集,
本固支荣。厥本伊何?习德春宫。
厥支伊何?藩邦以宁。庆延百世,
泽被群生。及时为乐,天禄是膺。
千秋万岁,永观厥成。
——洪武十五年重定宴飨九奏乐章
宗室问题在明代历史上占着相当突出的地位。大致可以这样说,在明前期,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宗室内部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上,并一再引起国家政治局面的动荡;中期以后,随着宗室人数的迅速增加,形成了一个极其庞大的寄生集团,给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带来沉重的负担,大大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是导致明王朝覆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探讨这一课题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明代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问题的了解。为了说明问题,需要追本溯源从洪武年间谈起,因为后来在宗室问题上出现的一切弊病都同朱元璋亲自定下的制度有密切关系。
一
元朝末年,一场规模巨大的农民战争席卷了全国。各种反元势力都为推翻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的元帝国统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中原逐鹿的过程中,朱元璋捷足先登,削平群雄,建立了以他为首的明王朝。
像一切开国君主一样,朱元璋深知胜利果实得来不易。历史上统治者亡国绝祀的事例是那样触目惊心,眼前元王朝的覆亡和韩林儿、陈友谅、张士诚等人的败灭更给他以难以磨灭的印象。为了防止国家大宝落入他姓之手,朱元璋力图从总结历代政治制度的利弊入手,探索出一套有助于巩固朱明王朝统治的典章制度。经过一番苦心孤诣的努力,他想出的办法是把我国封建社会中“家天下”的传统推到顶点,一方面“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 [175] ,严防外人擅权,觊觎神器;另一方面为了避免朝廷孤立,决定封建诸子为王,分镇诸国。这样,本固支荣,朱明王朝就可以君临万代了。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在封建诸王时对廷臣说:“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之而久远,秦废之而速亡。汉、晋以来,莫不皆然。……要之,为长久之计,莫过于此。” [176] 可见,朱元璋的决意实行封建诸藩制度是为了追求朱家天下的长治久安。
许多史学著作都引用《明史·诸王传》的赞语“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作为明代宗室的重要特点来加以论述。其实,这里说的是后来的情况,在朱元璋初定封建诸王之制时,是分封锡土,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的权力。这点在明初的许多文书中有明确的反映。洪武三年分封第二子至第十子为亲王时,王纬在《拟封诸王诏》中说,“众建藩辅,所以广磐石之安;大封上疆,所以眷亲支之厚” [177] 。苏伯衡在《送晋王相汪君序》一文里对晋王所封之地有这样的描写:“矧今晋王所赐履表里山河,乃尧之故都,叔虞之旧封,韩赵魏之全壤,地大且要,保王躬而制外阃……” [178] 山西平遥训导叶伯巨在洪武九年所奏万言书中也说:“国家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以树藩屏,以复古制,盖惩宋元之孤立、宗室不竞之弊也。然而秦、晋、燕、齐、梁、楚、吴、闽诸国各尽其地而封之,都城宫室之制广狭大小,亚于天子之都,赐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 [179] 此外,还有意识地安排王府官兼任地方高级职务,如郑九成为秦府左相兼陕西行省参政,汪河为晋府左相兼山西行省参政,等等;表明亲王有权过问所封国内的重大事务。直到朱元璋死后,朝廷才以太祖遗诏的名义宣布“王国所在文武吏士听朝廷节制,惟护卫官军听王”。建文元年二月又再次下令:“亲王不得节制文武吏士。” [180] 这些材料表明,洪武年间授予诸王的领地和权力是相当大的。
明初封建诸王最重要的特点是赋予诸王兵权。朱元璋说过:“朕封诸子颇殊古道。内设武臣,盖欲藩屏国家,备侮御边,闲中助王,使知时务。所以出则为将,入则为相。” [181] 早在洪武三年封建诸子的时候,朱元璋就规定各王府中设立相府,任命了文相、武相、文付、武付。武相和武付多派宿将充任,如华云龙为燕府武相,耿炳文为秦府武相;汪兴祖为晋府武付,吴祯为吴府武付。为了强调亲王在军事上的地位,这年四月特别发出诏令:“诸王相府武相居文相之上。” [182] 有了将,还需有兵。按朱元璋规定:“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兵有常选指挥掌之。其护卫兵从王调遣。如本国是险要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 [183] 这里所说的护卫兵是指亲王直属的军队。洪武五年正月规定:“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王府设三护卫,卫设左右前后中五所,所千户二人,百户十人。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 [184] 按照明朝军制一卫五千六百人,三卫甲士约为一万六千多人。 [185] 加上亲王有权节制封国内的守镇兵,军权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洪武中期年长诸王经常奉诏统率大军出征,年纪小的也跟着学习军事 [186] ,明初诸王在军事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
亲王典兵防止了外姓利用掌握军权的机会反叛朝廷。然而,诸王兵权过大必然导致皇室内部斗争的加剧。上面引过的叶伯巨上言就指出分封过侈有形成尾大不掉的危险。这话触着了朱元璋的痛处,他大怒道:“此离间吾骨肉!”把叶伯巨逮捕下狱。 [187] 尽管如此,朱元璋并不是看不到可能发生的问题。在《皇明祖训》里,他规劝诸王说:“凡自古亲王居国,其乐过于天子。何以见之?冠服、宫室、车马、仪仗亚于天子,而自奉丰厚,政务亦简。若能谨守藩辅之礼,不作非为,乐莫大焉。至如天子总揽万机,晚眠早起,劳心焦思,唯忧天下之难治。此亲王所以乐于天子也。”下文又说:“凡古王侯,妄窥大位者,无不自取灭亡。或连及朝廷俱废。盖王与天子本是至亲,或因自不守分,或因奸人异谋,自家不和,外人窥觑,英雄乘此得志,所以倾朝廷而累身己也。若朝廷之失,固有此祸;若王之失,亦有此祸。当各守祖宗成法,勿失亲亲之义。凡王所守者祖法。如朝廷之命合于道理,则惟命是听;不合道理,见法律篇第十二条。” [188] 这里所说的法律篇第十二条就是“如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后来成了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的借口。
细察朱元璋封建诸子的制度和他立下的《祖训》,可以看出朱元璋虽然确立了本与支的关系,谆谆告谕诸子要顾全“亲亲之义”。他的着眼点仍然主要是防止“外人窥觑,英雄乘此得志”。只要防止了这一条,他所建立的朱家天下就有了保证。
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终于告别了他所创立的大明帝国。继立的建文帝发现自己面临着诸王尾大不掉之势已成的局面。当他着手来消除这一威胁的时候,回答他的是靖难之役。在三年的战乱里,仅双方战死的士卒就达几十万人,“淮以北鞠为茂草” [189] ,人民为朱元璋的儿子和孙子争夺帝位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朱元璋夸耀封建诸王的好处“上卫国家,下安生民” [190] 被事实证明为自欺欺人。
燕王朱棣在靖难之役里获得胜利,由宗支藩王变成天下共主。在即位的前后,为了争取诸王的拥戴,他需要打出恢复旧制的旗号,恢复了那些建文帝贬削的藩王,对诸王赏赉有加,示之以恩。甚至不惜改变祖制给予宗室更高的品级礼遇。例如,按洪武年间的规定,郡王之子镇国将军为三品,孙辅国将军四品,曾孙奉国将军五品,玄孙镇国中尉六品,五世孙辅国中尉七品,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为八品。朱棣为了笼络人心,“遂加镇国将军从一品,辅国将军从二品,奉国将军从三品,镇国中尉从四品,辅国中尉从五品,奉国中尉从六品” [191] 。另外,朱棣自己是通过武力夺取了帝位的,当然不能容忍其他兄弟也照样做。所以他在即位以后对于解除诸王的兵柄是抓得很紧的。永乐元年革去代王朱桂的三护卫及官属;永乐四年齐王朱榑也被削去官属和护卫,不久废为庶人;永乐六年削岷王朱楩护卫,罢其官属;永乐十年(1412)削辽王朱植护卫;永乐十五年(1417)谷王朱橞被废为庶人;周王朱橚见势不妙,赶紧自动献还三护卫。终成祖之世,洪武时期掌握兵权的十三位亲王削去护卫的占了六位,即将近半数。与此同时,朱棣还大封靖难功臣,把大批具有作战经验的武臣保留下来,作为加强中央政权力量的支柱。这种同朱元璋一面大肆屠戮功臣,一面让诸王典兵完全相反的做法,从根本上改变了朝廷和诸藩在军事力量上的对比。
朱棣实现了朱允炆想要实现而未能实现的目的。但是,他只解决了眼前的问题,朱元璋留下的制度并没有多大改变。他自己的儿子汉王高煦和赵王高燧仍然按祖训设立了三护卫,从而埋伏下了新的危机。宣德元年(1426)高煦的叛乱再一次证明了亲王典兵不是办法,《皇明祖训》中亲亲的说教抑制不了手握重兵的亲王们的政治野心。宣德年间,朝廷充分地利用了平定高煦叛乱的威望,不仅迫使绝大部分洪武、永乐两朝所封藩王交出护卫,而且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宗室的控制,对他们的活动严加防范。大致可确定,从宣德以后个别藩王虽然还拥有护卫,但作为一种制度来说亲王典兵已不复存在了。 [192] 从此,亲王在政治上仅拥虚位,既起不到朱元璋所寄予的藩屏国家的作用,也不足以构成对朝廷的威胁。下面我们将要看到明代的宗室从国初的政治问题变成了中后期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
二
洪武九年(1376)二月,朱元璋规定诸王、公主的岁禄为:亲王支米50000石,钞25000贯,外加各种杂项。公主已受封者赐田庄一所,每年收租1500石。郡王岁支禄米6000石,钞2800贯及其他杂项。郡王的嫡长子袭封为郡王者岁禄按始封郡王的一半支给。“郡王诸子年及十五,每位拨赐田六十顷以为永业,并除租税。诸子所生之子唯世守永业。” [193] 到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指示户部重定宗室禄给,表面上的理由是:“朕今子孙众盛,原定亲王岁用禄米各五万石,今天下官吏军士亦多,俸给弥广,其斟酌古制,量减各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 [194] 户部重新议定的标准为:亲王岁赐禄米1万石,郡王2000石,镇国将军1000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镇国中尉400石,辅国中尉300石,奉国中尉200石;公主及驸马2000石,郡主及仪宾800石,县主及仪宾600石,郡君及仪宾400石,县君及仪宾300石,乡君及仪宾200石。这一方案经朱元璋批准后载入重定的祖训录(改名为《皇明祖训》)。由于担心诸子对减禄过多会不高兴,朱元璋特地把他们召集到京师“谕以量减禄米之故,且以《皇明祖训》赐之” [195] 。
在明人著述中都把洪武二十八年裁减亲、郡王岁禄一事看作朱元璋的深仁厚泽,克己奉公。后来的史籍也常常沿袭这种观点。实则大谬不然。按洪武九年的规定,郡王诸子不过赐予免税的永业田6000亩,几代以后子孙分异所得田产无几,势必降到一般庶民的水平。对于老谋深算的朱元璋来讲,要让自己的龙子龙孙等同于齐民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此,在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宗室禄给时干脆让政府按规定的标准把他的子孙的生活包下来,永远“不类齐民”。我们只要粗略地计算一下就可以发现,郡王诸子即后来的镇国将军每位年禄1000石,大致相当于6000亩田所能收到的租税,可是郡王诸子之下还有数不清的将军、中尉、县主和仪宾之类呢!可见,这是朱元璋耍的一个以退为进的大花招。
在谈到宗室的禄给的时候,有必要补充说明两点:一是政府花在宗室们身上的钱财并不仅是禄米,举凡宗室的婚礼、丧事、造宫、营圹,以至于仪仗、校尉、王府官员等全部开支都由政府按不同规格支给。二是宗室的岁禄标准只是一个大致的规定,实际支给过程中变化是很大的。如洪武年间代、肃、辽、庆、宁、谷各藩由于“远在边地,民少赋薄”,有司转输困难,每年只支禄米五百石。成祖和仁宗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同诸藩王的矛盾,曾经给部分藩王大幅度地增加岁禄。如周王在靖难之后加禄5000石,仁宗即位后再加5000石,合计为20000石。汉、赵二王在仁宗时“各加米二万石,通前三万石,仍岁加钞十万贯” [196] 。
明初所定宗室禄米比起朝廷给予文武百官的俸禄固然相差悬殊,但是那时宗室人数不多,不足以影响国家财政。进入明中期以后,宗室人数迅速增加,禄米问题逐渐成了国家财政不堪负荷的担子。为了明白宗室禄米是怎样使国家财政陷入无法解脱的危机的,需要就宗室人数增加情况和每个宗室人员所得禄米的平均数分别进行探讨。
关于宗室人数增加的情况因所见材料有限,只能做出下面这个极不完全的统计:
[1] 不包括女性。
[2] 吴晗《朱元璋传》说嘉靖二十九年皇族近十万人,根据为陆楫所言“今玉牒几十万口”。其实,玉牒数不等于现存宗室人数,因为玉牒一方面包括了死去的各辈宗室人名,另一方面又没有包括现存宗室中尚未请名的人。一般来说,玉牒人数大于现存宗室人数。
[3] 《明经世文编》卷三八八载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作宗支造人玉牒者45115位,现存者28452位。
明宗室人数的递增率,王世贞在《宗室策》里做了这样的推测:“愚尝得宗正籍观之,自嘉靖二十八年而见存者一万余人,今又十余年矣,人益其半而合之而当为二万人也。又十余年而人益其半而合之当为四万五千人也。” [197] 王世贞的推测是每隔20年宗室人数增加50%,他亲眼看过宗室正籍,做出这种推测自然是有根据的。万历年间徐光启说得更明确:“洪武中亲、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耳。至永乐而为位者百二十七,是三十年余一倍矣。隆庆初丽属籍者四万五千,而见存者二万八千;万历甲午(二十二年,1594)丽属籍者十万三千,而见存者六万二千,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顷岁甲辰(三十二年,1604)丽属籍者十三万,而见存者不下八万,是十年而增三分之一,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夫三十年为一世,一世之中,人各有两男子,此生人之大率也。” [198] 根据徐光启比较可靠的推算,我们可以大致确定,有明一代的宗室人数30年左右增加1倍。明初基数不大,增加1倍不致影响大局;中期以后基数甚巨,每翻一番动辄万计,朝廷自然无力供养。徐光启的统计截至万历三十二年,那时现存宗室人数80000多人,下距明亡整整40年,按30年增加1倍计算,明代的宗室最后达到20万人之谱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关于宗室人员每人应得禄米的平均数,由于我们没有掌握按等级分类的宗室确切数字,只能从一些估算中来推测。王世贞的说法是,“酌禄之中,人各得禄五百石,益万人是益五百万石粟也” [199] 。嘉靖八年(1529)礼部尚书梁材在《会议王禄军粮及内府收纳疏》中曾以晋、周、鲁、楚四府为例,指出“山西初封晋府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今增郡王,镇、辅、奉国将军、中尉,郡、县等主、君并仪宾等至一千八百五十一位(员),共岁支禄米八十七万二千三百六石零。河南初封周府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今增郡王,镇、辅、奉国等将军、中尉,郡、县等主、君并仪宾等至一千四百四十位(员),共岁支禄米六十九万二百五十石。山东初封鲁府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今增郡王,镇、辅、奉国等将军、中尉,郡、县等主、君并仪宾等至三百六十一位(员),其岁支禄米一十三万九千二百三十七石零。湖广初封楚府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今增郡王,镇、辅、奉国等将军、中尉,郡、县等主、君并仪宾等至五百八十七位(员),共岁支禄米二十五万九千八百三十石” [200] 。按疏中所引材料推算,晋府宗室平均每人岁禄为305石,周府479石,鲁府385石,楚府442石。梁材又说,“举此五府(疏中实际只列出四府)则天下王府可知也”。大致而言,嘉靖初国家支给每一宗室的岁禄在400石左右。又据嘉靖四十四年(1565)大学士李春芳等所上条议中所说,“二百年来宗支繁衍,郡王二百四十余位,将军、中尉一万二千余位,郡、县主、君一万六千六百余位,岁支禄米八百六十余万石” [201] 。按照这一材料计算,嘉靖末宗室人数约为28840人,岁支禄米860余万石,平均每人每年近300石,明显地反映了政府支付能力的减弱。
在靖难之役和高煦叛乱以后,朝廷为防止宗藩作乱,在政治上严加管束。即如《明史·诸王传》卷末赞语所云:“有明诸藩……徒拥虚名,坐糜厚禄,贤才不自见,知勇无所设施。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藩禁严密一至于此。” [202] 张岱说得更有意思:“我明自靖难之后,待宗室其制愈严愈刻。在诸王之中乐善好学者固百不得一,而即有好饮醇酒,近妇人,便称贤王,遂加奖励矣。” [203] 宗室们失去了政治上发展的机会,又不准从事士农工商各业,他们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多生孩子,增加禄赐。孝宗弘治五年(1492)八月山西巡抚杨澄等奏言:晋府的庆成王朱钟镒子女九十四人、孙百六十三人,“恐其中有收养异姓之弊……并乞下各郡王以下定妾媵之数”。经过礼部查勘,朱钟镒的子女“俱王妃、夫人并宫人、室女所生,别无违碍”。然而考虑到政府为他这一府郡王每年支付的禄米竟在十万石以上,超过国初的十个亲王,朝廷也不免为之震惊。于是特别下令自今以后郡王自正妃外,妾媵不得过四人,将军不得过三人,中尉不得过二人。 [204] 这是明政府着手限制宗室人数的第一步措施。然而,这种限制并不能收到多大效果。嘉靖年间宗室禄养问题日益严重,詹事霍韬在八年二月疏中说“宗室日广,禄费不给”,建议召集大臣熟计善后之策。 [205] 同年四月礼部尚书梁封在疏中谈到王府禄米问题时也说“若不早为议处,委难善图其后” [206] 。此后上言者纷至沓来。嘉靖三十二年(1553)礼部尚书欧阳德上言“岁计京储四百万,而各府禄粮八百五十三万” [207] 。朝廷仍然迁延不决。嘉靖四十一年代府的一位奉国将军上言:“宗禄积逋,臣数日一食,艰难万状。有年踰(逾)三十不婚,暴露十年不葬。或行乞市井,或佣作民间,或流移他乡,或饥死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请有司催补逋禄,使父母妻子得沾一饱,冒罪亦所甘心。” [208]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林润在奏疏中就宗室禄米问题的全面情况大声疾呼说:“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于宗藩禄廪。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而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故自郡王以上犹得厚享,将军以下多不能自存,饥寒困辱势所必至,常号呼道路,聚诟有司,守土之臣每惧生变。夫赋不可增,而宗室日益蕃衍,可不为寒心。宜令大臣科道集议于朝,且谕诸王以势穷弊极,不得不通变之意。” [209] 林润的上疏充分地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朝廷不得不采取对策了。嘉靖皇帝朱厚熜指示礼部集议寻求变通办法。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春芳遵旨“通行各王府从长计议”。由于这件事情直接影响到宗室们的收入,各王府普遍反应冷淡。只有周府南陵王奏请设立宗学,以便宗室子弟习举子业,并准许他们参加科试,及第得官者即可以官俸代替宗禄。这种建议不过是应景文章,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李春芳以“事关宗亲,干系重大,必协九族谋议之公,乃可立万世经久之法。……合候命下仍备行天下有王府地方布政司转行各府长史、教授启王知会,乃转示所属将军、中尉等爵查照先经题奉钦依内事理,毋便身图,毋恤众忌,摅猷建议。近者限四十三年二月以里,远者限六月以里,各行具奏,通候敷陈。至日臣等另行题请会官奏议,参酌可否,上请宸断,见之施行。庶于宗藩国计两有所裨。如怀私观望,过期不行具奏者容臣等查参,治以违慢诏旨之罪……” [210] 这个建议得到嘉靖帝批准,正式下达。各藩府迫于朝廷严旨,才勉强上言表示愿意做一些枝节改革,享禄甚多的亲王们为了表明自己同朝廷本为一体,也咬咬牙“自动”奏请岁减禄米500石至2000石 [211] 。这次惊动全国各府宗室的改革总算略有进展,如郡王不分初封、袭封岁禄都按1000石支给;正式实行本折兼支制度,郡王和将军因禄赐较多按三七折支,即三分本色(米),七分折钞;中尉额定禄米较少,照顾一点按四六折支;郡、县、乡君及仪宾因世代已远,又属外姓,故按二八折支。此外还有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修小补。李春芳等人把这些改革加上过去变更的先例共计67条汇集成篇,由嘉靖皇帝赐名为《宗藩条例》,颁布实行。万历十年(1582)又对条例做了一些调整和删订,定名为《宗藩要例》。
明中期以后在宗室问题上的改革可以归结为:一、通过限制妾媵数目抑制宗室人数的急剧上升;二、通过奏减和折支等办法减少原定禄米数额;三、宗室受禄年龄由10岁提高到15岁开始支给;四、削减一些无关紧要的浮费。很明显,这些改革都是着眼于渡过眼前的财政难关,而对于宗室问题上的根本弊病则不愿触及。自嘉靖初年起,廷臣和宗室当中的一部分有识之士就一再建议朝廷开放宗藩之禁,让宗室人员自由迁徙,允许他们从事士农工商各业。例如襄府枣阳王在请追崇兴献王的疏中就谈到“宗室久锢穷困,欲开四民业以安贫宗,且省禄粮” [212] 。这本来是解决宗室问题的一个重要步骤,国家既可以免除部分负担,宗室也谋生有路不致坐以待毙。然而,各种因循守旧势力的从中作梗,使本来就已经积重难返的局面更加无法做出重大改革。以开放宗室出仕之禁为例,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是镇、辅、奉三级将军都是一至三品大员,“难于授职”,镇、辅之级中尉科举及第后都要安排四、五品官职也很困难。因此,开初只准许奉国中尉入试。到万历三十四年八月,礼部侍郎李廷机上言:“封爵、科目原属两途。彼既愿从科目,中式后自应照士子出身资格一体铨选,何拘原爵?”朝廷才发布诏令准许宗室中的将军、中尉“俱得与生员一体应试。进士出身者二甲选知州,三甲选推官、知县,其以乡举出仕者亦照常除授,俱不得选除京职” [213] ,总算为一部分宗室开放了出仕的可能性。这一改革虽然被沈德符赞为“二百年来最快心事”,但就效果而言不过是在明末官场上增加了一些新的点缀,对于解决宗室禄给和出路问题却起不了多大作用。
改革既是这样困难,问题也就越攒越多。到明后期支付庞大的宗室禄米成为国家财政走向绝境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长期拖欠禄米使大批宗室衣食无着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万历年间,王士性说:“周府最称繁衍,郡王至四十八位,宗室几五千人。以故贫无禄者不得不杂为贱役,或作非为,僻稍食禄而无力以请名封者至年六七十犹称乳名终其身。故诸无禄庶人八口之饥馑既不免,四民之生理又无望,虽生于皇家,适以囚禁之,反不如小民之得以自活也。” [214] 崇祯七年庆王上言“宗禄虚设,如庆城王府于崇祯六年方给万历二十六年之禄”。代府的一位镇国中尉也上言“宗禄八年未给” [215] 。而灵丘等王竟“有缺五十年不支者” [216] 。楚府宗室因“常禄多缺,至有轻毙人命,凌犯尊长,愿发高墙(在凤阳设置的宗室监狱)以邀口粮免饥寒者” [217] 。
这样,在明后期宗室内部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亲王们因分封时贵为帝子,禄赐丰厚,又霸占了大批庄田,积累的钱财富堪敌国;而品级较低的宗室却因生活无着不免胡作非为。即如史料所述:“由是骄者干纪,困者败检。即汾之宗有骨肉相残者,烝淫不道者,纠棍横剥小民者,强夺军民子女者,密养异姓为嗣者,命盗牵涉有因者,帷薄不修者,下与市贩饮博执鞭亦所欣慕者,犯事按实削秩禄幽高墙者,甚至共蓬而居,分饼而食,四旬不婚,十年不葬者。” [218] 楚府宗室在省城武昌公然“白指人为欠债,抬禁黑牢,盈壑而后释”;“聚党剽劫城市中,月屡犯,官府莫敢诘”。甚至私铸钱币,“省宗擅私铸者凡三十六家” [219] 。类似的事例还多得很。
总之,由于太祖高皇帝立法之“良善”,朱明王朝的金枝玉叶终于完全堕落为一批庞大的寄生虫和社会渣滓。朝廷既然不愿意从制度上加以改变,那就只能通过一场社会大变革把这一制度连同它的产物彻底加以摧毁。
三
元末农民战争曾经在广泛的区域内有力地扫荡了世家大族,为明朝初年出现大量自耕农创造了必要的前提。然而,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制仍然延续了下来。在有明一代土地兼并的过程中,朱元璋的子孙扮演了最不光彩的角色。
早在洪武四年,朱元璋曾经规定亲王赐给庄田千顷,公主已受封者赐给庄田一区,岁征一千五百石。 [220] 有的子女得到朱元璋的钟爱,还额外赐田。如寿春公主“为太祖所爱,赐吴江县田一百二十余顷,皆上腴,岁入八千石,踰(逾)他主数倍” [221] “楚府昭王,太祖高皇帝爱子,田地最多,故富” [222] 。亲王宗室们并不满足于朝廷颁给的优厚禄赐,他们还凭借政治势力通过请乞、私占、接受投献等种种方式霸占大量庄田,直接从农民身上榨取财富。诸王宗室的占田是造成政府征税额地缩小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朝廷常常在私恩和国计之间左右摇摆,出现时禁时予的现象。如孝宗弘治年间一面下令“今后额办钱粮田地不许王府奏讨” [223] ;敕谕诸王辅导官导王奏请者罪之;献地王府者戍边。“然当日奏献不绝,乞请亦愈繁。徽、兴、岐、衡四王田多至七千余顷。” [224]
到明朝后期,宗室诸王所占土田往往跨省连郡,达到了极其惊人的程度。例如:
万历三十四年五月,四川巡按孔贞一上言:“蜀昔有沃野之说,然惟成都府属,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近为王府有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 [225] 我们知道,四川藩封只有蜀王一府(不包括明末从汉中逃到重庆的瑞王),从洪武年间到万历中叶蜀王朱椿的后代竟然占有了靠都江堰灌溉的成都平原百分之七十的土地,民间(包括官绅地主在内)所剩不过百分之十。明代藩府占地之广,由此可见一斑。
河南的周府兼并土地的情况也差不多。汪价在《中州杂俎》中说:“汴城即有七十二家王子,田产子女尽入公室,民怨已极。……莫中江先生尝云,‘中州地半入藩府’。惟李于麟《送客河南》诗云,‘惟余芳草王孙路,不入朱门帝子家’。可谓诗史。” [226]
封在武昌的楚府庄田每年征银21300余两,租谷23800余石,剥削地租所得超过亲王岁禄数倍。 [227]
这几个例子说明国初诸王经过200多年的聚敛兼并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后来的续封诸王看得眼热,也无不竭力搜括。以英宗诸王为例:
崇王朱见泽封在河南汝宁府,到明朝末年朱见泽的后代在汝宁府属七个县里占有赡田、山㘯(场)、湖、园共地4072顷64亩;又在汝宁府境外的陈州、柘城等七州县占有土地2680顷90亩。两项合计近7000顷。 [228]
德王朱见潾建藩济南,请得原齐王、汉王所遗东昌、兖州田亩和白云、景阳、广平三湖地作为自己的庄田。又将濮州、范县、聊城、临清一带因黄河决口退滩的免科薄地“乞为鹅鸭之㘯(场)”,按亩征收子粒银,“言其田载黄册,子粒则纳德府也”。仅濮州一地德府所占子粒地就达3000余顷。 [229]
吉王朱见浚建藩长沙后也拼命掠夺田土。仅在长沙、善化两县所占庄田“旧额八万亩”,到明末时“入藩封者且七八十万亩”,占两县田亩总额的40%。 [230]
嘉靖以后所建诸藩请乞的庄田数字越来越大,这固然反映了明王朝统治集团的日益贪婪腐朽,另一个原因则是新封诸王都想向已封多年的藩王看齐。但是,天下的田土毕竟有限,无法满足亲王们的欲壑。明中后期所封亲王请乞田土动辄万顷,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直接占有了那么多的庄田。廷臣和地方官员迫于皇帝的严旨,往往在搜括不及额时采取挪移政府其他收入和加派赋税的办法勉强凑足各王府请得田亩数的租银。例如,嘉靖年间景王建藩于湖广德安。他借口“楚地旷,多闲田”,请乞所得田土多达四万顷。其中如江夏是个“田不满八千,户仅逾万”的小县,景王向朝廷请得该县田地4600余顷,占全县额田一半以上,勒索租银20500余两,外加耗银十之三四。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景王为了保证他的收入,派出中使“锁械士民”,以致“号泣道路,激生他变”。地方官左右为难,只好“以全省钞银暨长、宝二府商税抵去一万二千八百八十有奇”,剩下的7600余两则在江夏县田赋中摊派。尽管如此,江夏的“小民犹然苦之,逃匿四方” [231] 。景王死后,无子,国除。万历年间潞王受封于河南卫辉府,他设法弄到了景王“田业”的簿籍,借口这是故藩遗田不是朝廷额地,乞为己业。实际上仍然强行把大批有主民田划到潞藩名下。如孝感县原额田地山塘13200顷,拨归潞府者2333顷。 [232] 到神宗诸子分封时,福王朱常洵是神宗爱子,朝廷坚持得按潞王的标准给田四万顷。经过廷臣和地方官的力争,才减为20000顷。这20000顷庄田主要是通过摊派46000余两租银的方式来实现的,其中如河南息县额派福府地1157顷32亩,就全部是“在本县条鞭内一例派征” [233] 。此外,则由户部“移文各省抚按官再行清查,但有废府遗产,尽以予王,得寸则寸,得尺则尺……” [234] 可见搜括之彻底。又如瑞王于天启年间分封于陕西汉中,诏令给予庄田8000顷,亩税3分,由有司输纳。由于当时实在没有这么多闲田,只好按这一数额摊派于陕西、四川、河南。 [235] 到瑞王之藩时又请求朝廷拨给膳田30000顷,陕西总督王之采上疏说秦地建藩已达五府,土地只有这么多,朝廷既然一定要给,只有通过加派正额赋税的十分之一来解决。 [236]
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不仅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而且由于他们是宗室,腰杆子硬,剥削起农民来也就特别凶狠。万历年间任湖广孝感知县的蒋以化在《言楚事疏》里说:“楚民所不堪命者又有潞府庄田一事。夫一岁惟正之供,民所乐输,即被灾伤,皇上亦加赈恤。独潞府之租以养赡为名,虽大荒极灾原额不减一粒。且官校相临,额外加耗,征收之时,比并苦楚较官府之刑特甚。民不胜痛楚,且揭竿思逞。” [237] 又如山东的德府派出校尉到各州县催征租银,“二、三月间已逼征解。岂有麦未收而征夏粮者?秋可知矣。随有王官见校尉取利,指称巡视子粒地方,诣张秋、临清,延住日久,遂构屋宇立衙门,不知奉何明文开设?且令校尉押解大户,将州县解银拆封,足数之外,加添三倍,仍为未足,辄行墩锁拷挞,苦不可言” [238] 。长沙的吉王由于穷凶极恶的榨取,早已引起当地农民“骨恨腹诽”。崇祯末年终于酿成了“阖邑告变”。当地的地方官员报告说:“斯时也,以千万人之同情,负百十年之沉痛,亦且何惮不为?决川燎原,势几不测。” [239] 就是说,他们在群众中积怨太深,人民要起来同他们结算总账了!
上面我们对有明一代宗室问题的演变勾画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下面再引用几段后人的评述作为本文的小结。
李清在题为《书靖难之变》的短文中说:“高皇帝视诸功臣太贵,若人人将为李嗣源、郭威;又视诸皇子太贤,若人人能为季札、子臧。惟疑功臣太贵,故扫除鲜遗类;惟信诸子太贤,故封植多踰(逾)分。鲜遗类则根本弱,多踰(逾)分则枝叶强。此所以一传而有燕藩之祸也。” [240] 李清不无讽刺地揭示了朱元璋的极度偏私导致宗室内部的倾轧。其结果是朝廷不得不改变朱元璋亲手规定的制度,削除诸王兵权,从政治上对宗室严加防范。
温睿临说:“明制之于天潢可谓厚矣。岁时皆有常饩,冠、娶妻必告,别有赐予。生子女则请名。……其后本支愈繁衍,遍天下几百万,贫乏者暴横于乡里,百姓患苦之,有司莫能制。迨遭闯、献之祸,屠戮几尽焉。” [241] 温氏指出了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朱元璋的子孙被屠戮几尽同明朝廷姑息养奸的宗室制度有密切关系。但他仅点出“贫乏者暴横于乡里”就很不够。因为在明王朝行将灭亡的时候,我们所看到的是国库空空如也,人民髓干血尽,而诸王的府库中却是金帛山积。“财者,怨之府”。起义农民所到之处“宗室无得免者”,主要还是宗室们凭借政治势力对人民残酷压榨的结果。
张岱说:“甲申北变以后,诸王迁播。但得居民拥戴,有一成一旅,便意得志满。不知其身为旦夕之人,亦只图身享旦夕之乐。东奔西走,暮楚朝秦。见一二文官,便奉为周、召;见一二武弁,便倚作郭、李。唐王粗知文墨,鲁王薄晓琴书,楚王但知痛哭,永历惟事奔逃。黄道周、瞿式耜辈欲效文文山之连立二王,谁知赵氏一块肉入手即臭腐糜烂。如此庸碌,欲与图成真万万不可得之数也。” [242] 张岱的分析虽然不尽准确,多少说明了明朝的宗室制度对皇族子孙在生活上包得太多,在政治上又限制得过死。这种制度下产生出来的只能是一大批庸碌之辈。当清军南下,民族矛盾上升的时候,他们当中没有人能够支撑残局,连像东晋、南宋的偏安局面都无法维持。这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不能仅仅归结于明朝宗室的昏庸无能。但就明代宗室本身而言,他们早就失去了任何活力,除了被彻底扫除以外不配享有更好的命运。
(原载于《明清史国际学术研究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2页)
关于于谦研究的浅见
于谦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早有定评,从明代中期以来一直受到后人的崇敬。叙述他的业绩既多,也没有什么争议。《左传》讲:“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就于谦而言,道德、功绩、文章都脍炙人口,是一位流芳百世的不朽人物。他推崇岳飞,南明张煌言又推崇岳飞和于谦。这三个人都是中国古代光照史册的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