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说,和亲公主的远嫁的确为巩固中央集权、加强中原与边疆少数民族的友好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对于和亲公主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比如割腥啖膻、蒸母报嫂及殉葬,等等。最为重要的是公主身处文化水准与大唐文明有着天壤之别的环境下,她们婚后一直处在屈辱、动荡不安的家庭生活之中。她们最终的命运又是如何呢?
一是嫁祖孙三代。嫁祖孙三代这种事情对于当时的少数民族来讲,应该不算什么。但对受传统文化熏陶的大唐公主来讲,这种事情可算作“乱伦”。至贞元四年(公元788年),回纥武义成功可汗始遣使献方物,仍求结亲。德宗与群臣议,决定将公主嫁给他。命使册可汗为勇猛分相智惠长寿天亲可汗,册公主为孝顺端正智惠长寿可敦。天亲可汗死亡后,子忠贞可汗立。忠贞可汗死亡后,子奉诚可汗立。奉诚可汗卒,国人立其相,是为怀相可汗,皆从故法尚公主。在蕃21年去世,册赠燕国大长公主,赐谥“日襄穆”。“穆”者,“布德执义日穆,中情见貌日穆”。公主在蕃21年,忍受着有悖于汉人伦理的屈辱,最终完成和亲的使命,嫁了祖孙三代人。这是公主的无奈和悲情之处。
二是殉葬。《孟子•梁惠王上》记载了孔子这样一段话:“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俑者,古时制作用于殉葬的木偶,孔子觉得俑的面目与人非常相似,用以殉葬十分残忍,是对人的不尊重和漠视,故孔子大骂这种人“无后”。到了唐代“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左司郎中唐绍上疏曰:臣闻王公已下,送终明器等物,具标甲令,品秩高下,各有节文。孔子曰,明器者,备物而不可用,以刍灵者善,为俑者不仁。传曰,俑者,谓有面目机发,似于生人也。以此而葬,殆将于殉,故曰不仁。近者王公百官,竞为厚葬,偶人像马,雕饰如生,徒以眩耀路人,本不因心致礼。更相扇慕,破产倾资,风俗流行,遂下兼士庶。若无禁制,奢侈日增。望诸王公已下,送葬明器,皆依令式,并陈于墓所,不得衢路行”。同时代的回纥竟然还要用公主殉葬,这种事真让人发指。
“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回纥使者多彦阿波与黑衣大食酋阁之等俱朝,争长,有司异门并进。又使请婚,许之。帝以幼女宁国公主下嫁,即册磨延啜为英武威远毗伽可汗,俄而可汗死,国人欲以公主殉葬,公主曰:‘我中国法,婿死,即持丧,朝夕哭临,三年行服。今回纥娶妇,须慕中国礼。若今依本国法,何须万里结婚。’然公主亦依回纥法,骛面大哭,竟以无子得归。秋八月,宁国公主自回纥还,诏百官于明风门外迎之。”杜甫作《即事》记录此事:“闻道花门破,和亲事却非。人怜汉公主,生得渡河归。秋思抛云髻,腰支胜宝衣。群凶犹索战,回首意多违。”最后,公主因无子回归娘家,应该是不幸中的幸事了。若不然,还真的要在唐朝吟诵:“临其穴,惴惴其傈。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三是媵婚。新疆民歌有“带着你的妹妹,带着你的嫁妆,坐着马车来”,其实这是古代媵婚制的遗存。从唐代和亲公主的婚姻生活里,也看到了媵婚的痕迹。唐肃宗“以宁国公主降回纥,又以荣王女媵之;及宁国来归,荣王女为可敦,回纥号为小宁国公主,历配英武、英义二可汗。及天亲可汗立,出居于外,生英武二子,为天亲可汗所杀。无几薨”。正史中就这寥寥几笔,如果拿宁国公主的媵婚,跟“唐宜城公主驸马裴巽有外宠一人,公主遣阉人执之,截其耳鼻,剥其阴皮漫驸马面上,并截其发,令上判事,集僚吏共观之”相比,宁国公主心中的酸楚及屈辱就可想而知了。宁国不知什么原因“来归”,荣王女又经历嫁二夫、子亡之悲痛后,无几薨。所以,无论是对“元妃”的公主,还是“媵”的小公主,她们的家庭都是不幸的。
四是被抢。大和九年,回鹘内乱,分作三支。黠戛斯趁机攻破回鹘城池,带走太和公主。黠戛斯自称是李陵之后,于是派达干等10人送公主返回中原,途中遭遇回鹘乌介部众,达干等人皆被杀,公主又被掳至乌介可汗。乌介可汗胁太和公主为人质,率部向唐朝边界进犯。对此《全唐文》记载有这样一段诏令:“昨闻太和公主为可汗兵众所得,可汗以同姓之国,使遣归还,有以见可汗秉礼义之心,重亲邻之好,朕深用感叹,至于涕零。公主寻为回鹘劫夺,久不归国,可汗所遣使臣,皆被诛戮,朕言念伤痛,至今不忘。昨见可汗表求访公主,使公主上天入地,必须觅得。”可见,贵为皇帝女儿的太和公主是被作为物件抢来抢去的,其中的不安、惊惶,又有几人能体会得到呢?难怪后来改名为“定安公主”。
会昌三年(公元843年),唐军大败来犯的回鹘乌介部众,丰州刺史石雄在战斗中迎得太和公主回国。李频的《太和公主还官》记载了这件事:“天骄发使犯边尘,汉将推功遂夺亲。离乱应无初去貌,死生难有却回身。禁花半老曾攀树,宫女多非旧识人。重上风楼追故事,几多愁思向青春。”还有许浑的《破北虏太和公主归宫阙》上说:“毳幕承秋极断蓬,飘砜一剑黑山空。匈奴北走荒秦垒,贵主西还盛汉宫。定是庙谟倾种落,必知边寇畏骁雄。恩沾残类从归去,莫使华人杂犬戎。”
五是被杀。唐王朝和周边各民族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时好时坏。公主们虽能周旋于娘家与夫家的离合之间,但是这些复杂的问题并不是她们所能解决的,这才是她们不幸中的不幸。所以大难来临时,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则是那些和亲的公主。据《新唐书》记载:“(天宝)四载(公元745年),奚、契丹杀公主以叛,禄山幸邀功,肆其侵,于是两蕃贰”。背井离乡的公主,不但要忍受思乡之苦,还要提心吊胆地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看来,和亲政策也算是封建统治者能为他们的子民所做的最大牺牲了,不过被送上祭坛的则是一些柔弱的女子。
“和亲”政策的最大和最直接的牺牲者是妇女。尽管降嫁域外的女子有时并非真正的皇帝嫡女,但也大多为金枝玉叶,即皇室宗女,并且毕竟冠以“公主”之号,其身份、地位远高于普通民家女子。然而,她们一旦被确定为和亲对象,则立即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既要远离故乡与亲人,又必须“从胡俗”,在前任统治者死后,再嫁后任统治者,多者易嫁三四次,即使嫁给先前的“孙子”,也无可奈何。在此,她们犹如商品一般可以被随时转卖,自己没有任何抗争的能力。至于其他妇女可以享受的“爱情”之类,则与她们基本无缘。简言之,她们只不过是男性统治者用以换取政治利益的“物”,而非“人”。男性统治者安坐朝堂,而将涉及国家安危的重任交给一名弱女子,迫她深入穷乡僻壤,遭受种种折磨,以牺牲其个人终生的幸福来换取外交和政治上的“成功”(其实在许多场合未必成功),这样的“和亲”并不值得赞颂。
总之,和亲公主除了要忍受饮食习惯的不同外,还要忍受生活的屈辱、动荡不安,在风雪腥膻中书写了那个时代特有的出使传奇。但愿和亲的公主“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