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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琪 当前章节:11760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0:30



《上古汉语称谓研究》作者:王琪

内容简介:

《上古汉语称谓研究》作为语言与文化结合的研究,其语言方面,还体现在第三章《上古汉语称谓词汇的理据研究》,分单音词与复音词两类,前者从本义、引申、假借归纳理据,后者分八种结构归纳理据,是对上古汉语称谓词在语言上从取义和构词方面的一个总结。

《上古汉语称谓研究》是第一本对上古汉语称谓的系统研究。上古时段在称谓史中是最重要的,正如作者所说:“对其进行‘论叙指归’的探讨,有利于加固本领域研究的基础,对进一步考察称谓命名的理据、特点和规律提供语言材料和参考数据。”

作者简介

王琪,河北任丘人,文学博士。西安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副教授,陕西省语言学会和中国训诂学研究会会员。研究方向为训诂学、文化语言学、汉字文化学和民俗学,在《语文建设》《宁夏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上世纪80年代传统文化热中,古代的称谓引起人们关注,但没有一本称谓词典。天津古籍出版社影印了清代梁章钜的《称谓录》,此书可充饥,火了一把。于是我约了一些人,想编称谓词典,但不久古代称谓词典由薄本至厚本,一时频出,于是作罢。之后,使用中又感到词典条目太简略,而且不少似曾相识,只是大型辞书的摘录,释义模糊或错失者甚多。而学界只有一本翻译出版的冯汉骥的《中国亲属称谓指南》,还是这位著名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30年代发表在《哈佛亚洲研究学报》上的旧作,于是我觉得应当进行对古代称谓的研究。不久,我见到了袁庭栋先生的《古人称谓》(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可谓是新时期第一本古代称谓的研究性论著,脍炙人口。几年后,我又感到仅作通代性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下去,应当作断代性并且是文化与语言结合的研究,首先当然是上古段,但以草创艰难而不为。至2003年春,我主持的本校汉语史研究中心的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古汉语同义词辨释词典》开张,此书分17类,部分类目作为博士生论题。其中有人伦类,主要就是上古称谓,王琪主动认领。现在,她既如期完成了一篇优秀的博士论文,又继而交出了高质量的同义词辨释稿,一举而两得之。想不到美好的理想由王琪实现了,不亦乐乎!

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再修改提高而成的这本《上古汉语称谓研究》,可以说是第一部断代的古代称谓研究(《唐人称谓》也是词典),草创之难可以想见。首先要做的是甄检梳理称谓词和构建系统。称谓分亲属称谓和社会称谓,都是动态语言,使用复杂,有总称、泛称、专称;尊称、谦称、昵称、蔑称;叙称、面称、对称、他称等。在用词上,一名多称、一称多名、同时异称、异时同称等现象比比皆是,因此古今辞书失收、误收、误释、混释者多多。作者遍征上古文献、古今辞书、笔记与各种称谓资料,旁搜远绍,细慎甄检,得上古单音称谓词274个,复音称谓词851个,这是迄今较完整、可信的上古称谓词表。所有称谓词典的词条都是无系统的,一些研究论著的称谓词是例举性的。本书据古代宗法,立亲属称谓系统:按纵向从上而下分祖先一父母一父系—母系一夫妻妾一夫系一妻系一兄弟属一姐妹属—子女属一后代,共11类。每一类下分目,每一目下列一个称谓的异称,属同义、近义词。如父母类中,先列总称,有亲、亲戚、严亲、严君、所生。次列父称,有父、考、先人、先子、祢、公、翁、天、君、太上皇、阿爹等。后列母称,有母氏、亲母、先母、庶母、主母、太后、媪、妣、姐、出母等。社会称谓系统则不同,作者按横向分为种群、性别、长幼、交际、地缘关系、业缘关系、人等,共7类,也是类下设目,如人等称谓分精英、百姓、隐士、奴仆、盗贼5目。目下也列异称。如隐士目,有隐士、逸民、幽人、处士、处人、处子、居士、名士、高士。这一分类使最散漫的上古社会称谓大都各就各位,脉络清晰。因此,1100多个上古的亲属称谓和社会称谓都构成了类一目—名三级称谓网络,也是第一个比较合理的上古称谓系统。

称谓研究最重要的工作是对每个称谓词的个体研究。作者根据称谓词与社会文化融合的特点,用传统训诂学与文化语言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个称谓词从语言与文化两个方面,准确训释词义,揭示、辨释“是什么”;同时还阐明命名的理据,说明“为什么”;然后用文献例以证;训释中凡有相关有影响的误说曲论,则随条辨正。由此形成本书称谓词训释的三个特色:一是独特性。每个指称对象的称谓词多经同义词辨释,因而多能见同中之异。如指妻子者:“妻”,古今通称;“妇”,上古通称;“嫡”,正妻;“家”,夫对妻之称;“俪”,多与“伉”连用;“后”帝妻;“夫人”,周代指诸侯妻……而且还不拘于一个相同义,每一词都言其在上古时期的变化。因而同一指称对象的诸称谓词都不雷同。二是阐释性。主要阐释理据。几乎每个词都寻求并阐释理据。或引古文字,或据古训,或推同源词族,或析引申,或理构词关系,更揭示文化理据,以明为什么有此义。三是非异性。凡是与该条正义相违的误说,无论字、词、句,往往“小题大作”,在立正的同时,对异说非之、破之。以指称丈夫的“良人”示例。此词,先引用古文字研究成果引申为美好,再引申为丈夫之称,但定为妻妾对丈夫之称,显示独特性。继之引文献正其义。其中一例引《诗经•唐风•绸缪》“见此良人”句孔颖达疏指妻妾说,然后集中梳理历代训诂并细析此诗以辨孔说之非;最后又引据国外一些民族和我国少数民族中婚前要考验男子而见其美的习俗,证“良人”必为妻妾指称丈夫如此训释,理据多项,以破助立,立论弥坚。全书训释称谓词大率若此。其中非异和文化理据尤为突出,内容之多、广,往往占一个称谓词训释的大半篇幅。全书于大量称谓词训释和非异,方法正确、材料丰富,理据充分,多言之凿凿,翔实可信。

本书作为语言与文化结合的研究,其语言方面,还体现在第三章《上古汉语称谓词汇的理据研究》,分单音词与复音词两类,前者从本义、引申、假借归纳理据,后者分八种结构归纳理据,是对上古汉语称谓词在语言上从取义和构词方面的一个总结。不过,在全书结构上与前二章不是一个层次,不免为全书的小疵。

本书是第一本对上古汉语称谓的系统研究 上古时段在称谓史中是最重要的,正如作者所说:“对其进行‘论叙指归’的探讨,有利于加固本领域研究的基础,对进一步考察称谓命名的理据、特点和规律提供语言材料和参考数据。”

本书基本达到了这种功效,对我国称谓学、称谓史的研究,是一个可贵的示例。

本书也是作者的第一本论著,来之不易。她以勇于攻坚的勇气承担了这个双重课题。然后又以焚膏继晷、兀兀穷年的精神,在非常艰难的条件下,耐得寂寞,勤学深思,超标完成了我当年望而却步的难题。天道酬勤,她终于有了攀登学峰的第一步。第一步是最值得庆贺的,有了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还会远吗?

黄金贵

2007年12月4日于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西临伏雪斋

绪 论

称谓在人际关系中标志着人的特定身份和职业,这种独特的文化符号能系统、直接地反映汉民族的政治制度、婚姻生活、礼仪风尚和民族心理。“称谓”一词首见于《后汉书•郎颤传》“改易名号,随事称谓”,但用为动词。真正表示人们彼此关系而用于称呼的、且与今义语用完全相同的“称谓”则出自于《晋书•孝武文李太后传》:“虽幽显同谋,而称谓未尽,非所以仰述圣心,允答天人。宜崇正名号,详案旧典。”正因为称谓是涉及“崇正名号”的大事,具有一种特殊的社会功能,所以古人对它极为重视。所谓称谓,是表示人的身份、地位的具体命名,是标志性符号。在由人组成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关系,编织着一张无形的社会关系网,“每个人就是社会网中的一个网节”(刘玉能《近期我国身份称谓变迁及运行的动力机制》,《社会科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82页),称谓就成了描述社会网节的术语。它可以说明个人身份,即在社会关系网中所处位置的性质,如祖父、百姓;可以说明这一位置在整个社会关系网中按等级高低排列的级别,如祖先和后代、君王与奴仆。当“称谓通过言语被称呼出来,人们才能意识到这一身份、地位的存在”(同上),从而意识到某种既存的亲属关系、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可以说,称谓是社会秩序的微观基础,是社会用以定位人际关系的身份地位并进而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之一。这就是称谓的实质,也是它在发生学意义上的社会功能。因此,孔子提出“名正言顺”,而且古往今来的人们对称谓的研究和探讨也始终没有停息过。从上古时期的《尔雅》《方言》《说文解字》《释名》到有清一代的《称谓录》及各种笔记、类书,为后人进一步探索亲属称谓和社会称谓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材料,从而使称谓研究成为社会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毋庸讳言,古人的称谓训诂大多从实用性的角度出发,这是由称谓的本质——社会功能的价值所决定的。

如果跳出具有实用性特征的传统称谓训诂的圈子,我们就会发现称谓研究是文化研究和语言研究的一个结合点。作为社会发展过程的记录者,称谓忠实地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留下了社会变化和语言演变的足迹。因此,对称谓进行研究,实际上是追溯历史、掌握古代文化和汉语发展规律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文化词语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富有积极意义的基础研究。透过属于礼俗和法律范畴的亲属称谓和社会称谓,我们不但能够了解古代社会的婚姻家庭、社会习俗、阶级人等,而且能够从语言的角度对称谓进行分析和总结,寻找到它在汉语史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有鉴于此,现代人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适用主义和功能主义的研究态度中解放出来,不但继续依照传统训诂的形训、声训和义训的方法,而目吸取了历史学、文化学、语言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并借鉴其先进的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如语义学研究理论),对称谓做更全面、更深一步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揭示了称谓与社会、文化、语言的相互关系,揭示了命名之由,从而为称谓研究开辟了全新的领域①。如“姓、出、甥”,反映了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群婚制的婚姻状况,“姑、舅”兼指父之姊妹和夫(妻)之母、母之兄弟和夫(妻)之父反映了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的交错表从婚的状况;作为陪嫁的“姬、娣”,反映了父系氏族公社以后一夫多妻妾的婚姻状况。“皇、威”分别用飞行的神鸟载着一团熊熊火焰的图形表示太阳,用戌、女会女之老表示婆婆,反映了古人对自然界及人类自身认识的文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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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详见下文的《亲属称谓研究概况》及《社会称谓研究概况》。

念。黄金贵师亦成功考释了“婚、姻”“婴、孩、儿、幼、童、弱”“奴、婢臧、获、虏、臣、妾、隶、仆、奚、童”“豪、雄、魁、帅”“英、俊(㑺、隽)、杰(桀)、髦、彦”“女乐、伎、倡、优、俳、伶(泠)”等称谓语(黄金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73—577、591—594页),真正实践了结合文化和语言考释词语、探求得名之由的研究方法。可见,“推求词语的来源和推求词语的得名之由以及词语的考释是结合在一起的。弄清了词语的来源也就弄清了它的得名之由,或者弄清了词语的意义”(蒋绍愚《近代汉语研究概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49页)。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上述研究所考释的对象是极其有限的,大量的亲属称谓和社会称谓语词的来龙去脉尚未得到详细说明。这与现代汉语训诂学和词汇学忽略文化词语、相对重视通义词语有关。对此,黄金贵师认为,“从两种词语的总体来看,与一般人的感觉相反,其文化词语训释的成绩远逊于通义词语,其中未训、误训、存疑者尤多;即便是正诂,也往往一鳞半爪、语焉不详,道其然,而不解其所以然。因而无论未训或已训的文化词语,都需要今人重新验证、订补、匡正”(黄金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第1466页)。就单音词而言,方言中奴仆的贱称为何称“臧、获、侮”?妻妾为何称其夫为“良(人)”?“合、会、配”为何指配偶?就复音词中的合成词而言,考释空白比比皆是,我们常常无法彻底弄清语素之间是怎样合成一个称谓指向的。如“妻”本指正配,然在“小妻、外妻、下妻、庶妻”中该如何解释;“后妻、父老、息男、客商”该做如何分析?至于同类语词在具体的语义和语用层面上的区别,少有像黄金贵师一样按照同义词的标准去逐一辨释的研究成果。除了以上在微观研究中所暴露出的不足以外,如果从宏观的角度来审视,我们还可以发现称谓的系统性、社会称谓的类型划分、称谓语词所反映出的语言规律尚未得到分析和总结。所有这些疑惑和不足都为我们继续研究称谓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提出了以下三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研究的对象与范围是什么?所依据的理论和采用的方法是什么?此项研究的意义何在?

一 本文研究的对象与范围

称谓由亲属称谓和社会称谓组成,各自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亲属称谓历尽沧桑,格局大体未变,相对封闭,内部构成成分相对稳定,只是个别语词随着婚姻制度的变化而改变词义,如“姬、娣”因媵妾制的衰落而泛指侄子(女)、妾;“甥”由姑之子、舅之子、妻之昆弟、姊妹之夫等四种身份缩小为单指姑之子。即使如此,这些微观的变动也不能从整体上影响亲属称谓的系统性。而社会称谓并不尽然,因为社会始终处于一个发展变化的状态之中,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随之消亡或新生,所以,作为反映社会的一面镜子,社会称谓就显得难以固定,其系统性也只是就某一个时期而言的。如果把古今所有的称谓作为考察对象的话,那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个人就犹如撼树的蚍蜉——难以应对。基于此,我们选择了断代研究的方法,先将历史长河划分成若干阶段,以便于在一个相对静止的范围内对称谓词进行深入挖掘,然后再将各段的研究成果加以汇总和比较,如牛志平、姚兆女所著的《唐人称谓》(三秦出版社1987年)。这种由分到总的研究成果将有利于人们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去认识称谓的实质和全貌。

因此,本文将时限锁定在汉代以前的上古时期,对此时文献中所出现的各种称谓进行详尽的考释。但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本文对称谓的分类大体上是以三个以上的同类词语聚合为一个单位而进行逐一考释的,加之社会称谓本身又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所以,对社会称谓的研究不能像对亲属称谓的研究一样做到穷尽式的考释,而只能选取一些符合条件的、比较典型的社会称谓作为研究对象。

二 上古汉语称谓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上古汉语称谓的命名之由,因此,名物命名的相对可论证性的认知学理论及汉语词汇发生与积累的阶段性理论成为本文写作的指导性的基础理论。

名物词一般指事物名称,但从广义上讲,它还应当包含称谓。《尔雅》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考释名物的专书,其中《释亲》汇集了隶属于“宗族”“母党”“妻党”“婚姻”共九十多种亲属称谓。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首先对名物制度进行改革,其中就涉及“皇帝”之称。殷寄明说:“我们古代有所谓名物训诂,盖即训诂学在物名考释中的运用。揭示语词的受义之由,倘该语词为物名,则即揭示事物的得名之由。”(殷寄明《语源学概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60页)“揭示事物的得名之由”自然也适用于称谓研究。

自古以来,人们对名物词造词理据的可论证性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形成两类观点:第一,不可知论。名物语词数量庞大,是一个较大的词场,加之名物词来源复杂,因此自《荀子•正名》提出“约定俗成”以来,人们对其是否皆有理据、是否“名副其实”产生了怀疑,认为语言符号是任意性的,如清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凡例》中断言:“凡山水国邑及姓氏之类,皆托其字为表识,无关本谊,故注亦不详。”第二,可知论。大多数人持乐观态度,认为名物皆有来源,是理据性的。汉刘熙在《释名•序》中主张“名之于实,各有义类”,清程瑶田在《果赢转语记》中提出“声随形命”(魏建功《古音系研究》附录之一,中华书局1996年,第16页),王国维在《观堂集林》卷五《〈尔雅>草木虫鱼鸟兽名释例下》中总结为“凡雅俗古今之名,同类之异名与夫异类之同名,其音与义恒相关”(《王国维遗书》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页左),黄侃在《<尔雅>名物当贯以声音求其条例》中明言:“《尔雅》名物,仍当贯以声音,求其条例……至于状所异同,名言牵贸,沈思冥索,鳃理秩然”(黄侃《文字声韵训诂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56页),刘师培在《〈尔雅>虫名今释》中亦云“顾一物必有一物之名,而名各有义”(《刘申叔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446页)。陆宗达、王宁认为,“首先,名物是有来源的,在给一个专名定名时,完全没有根据、没有意图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定名有偶然性,名与实绝非必然的切合,但人们为一物定名时,一定程度与对这一事物的观察、认识有联系,因而在不同程度上有源可寻。其次,探寻名物的来源,往往与希望了解古人对一些事物的认识从而进一步研究古人的科学与思想分不开。同时,也可通过名物的推源进一步研究词义发展的规律,并非仅游戏式地去猜测命名的意图。所以,以‘托名标识’来阻绝了名物探源的通路,在词义学上是不彻底的,甚至是有害的”(陆宗达、王宁《训诂与训诂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69—70页)。目前名物研究的成果可证此说。

虽然从词的发生学上来看,名物造词是有理据的,但是“约定俗成”在造词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从本质上来看,“名物间并不一定都有天然固有的联系,但随着语言的发展,词与词之间据发生学关系形成了一个纵向的系统,新词与已有的词和概念发生各种关系,此时音义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任意的,事物的命名之由就表现为相对可论证性”(谭宏姣《古汉语植物命名研究》。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博士论文2004年,第8页)。因此,辨证对待名物间的关系才是较为科学合理的。索绪尔指出:“一切都是不能论证的语言是不存在的;一切都可以论证的语言,在定义上也是不能设想的。”(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84页)要之名物研究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对其考索不能就此止步,毕竟有一部分词命名的起源是可以得到解释的。

与物名相比,称谓词的命名之由大多也是可以得到论证的。如上举的“姓、甥、姬、娣”皆为形声兼会意字,其声符“生、至、弟”既能说明该字的部分理性意义,也能表示音与义之间的关系。

所谓汉语词汇发生与积累的阶段性理论是由王宁提出来的(陆宗达、王宁《汉语词源的探求与阐释》,载于《训诂学原理》,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第146—148页),它对上述关于语言符号是“任意性”还是“理据性”的争论从理论上给予解释,提供判断。该理论认为:汉语词汇的积累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原生阶段、派生阶段与合成阶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中一种造词方式成为主要方式,三者并没有断然的时代界限。在原生阶段,原生词的音义结合不能完全从语言内部寻找到理据,大多只能按照“约定俗成”加以解释,是以任意性为主要特征的;在派生阶段,汉语从旧词大量孳乳出新词,使词汇迅速递增,积累了众多的同源词,如“娣”是“弟”的派生词,“客”是“各”的派生词,周秦时代是汉语词汇派生的高峰;在合成阶段,汉语词汇由单音词向以双音词为主的合成词的方向发展,从而成为今后始终贯彻实行的造词方式。据此可知,无论是属于单音词的原生词、派生词,还是以双音词为主的合成词,其内部的造词理据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考索到的。

有了理论的指导,具体的研究方法是什么呢?

从总体上来说,微观的词义考释与宏观的语言规律的探求、造词理据的归纳是本文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具体而言,在考释词汇个体时,既继承了传统训诂学的基本方法,如声训、义训和形训,也结合了文化语言学方法;既有方言和亲属语言互求法,也有语义学的语义分析法。在总结归纳称谓词汇所体现出的语言规律时,本文力图做到归纳与演绎法相结合,个体分析与统计分析相结合。本文的前二章是对自成体系的亲属称谓和社会称谓的分类考释,第三章则以此为分析语言规律的材料,对上古时期称谓语词的语言规律进行了研究本文认为从文字学角度来看,许多单音节的称谓词是依据造字理据通过字形表现出来的,然而更多的称谓是以联想为基础通过比喻和借代引申出来的;对于合成词而言,偏正式和并列式成为造词的重要手段,这与上古时期合成词构成的主要特征相吻合。在第三章里,本文还对造词理据进行方法论层面上的归纳,认为对单音词的理据研究应做到造字理据、构词理据及文化理据相结合,文字学与词汇学、文化语言学相结合,对合成词的理据研究则要结合内部形式及文化理据。只有这样,才能对上古称谓给予本质性的解释。

三 上古汉语称谓研究的意义

上古汉语称谓研究是文化语词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庞大的群体业已形成了一个具有规模的词场,因此,对上古汉语称谓进行系统的研究,可以在相对封闭、有限的专题范围内展示本时期的语言概貌,为汉语史和词汇史服务。

上古称谓词来源广泛,大多有主次渠道,在词汇发展进程中,主要渠道的优势日益明显,次要渠道逐渐枯竭,而且在汉语史和词汇史中呈现出复音化的发展趋势。单音词中有以本义、引申义和假借义表示称谓的,其中在引申义表示称谓的类型里,绝大多数的词汇是通过比喻、借代这两种修辞手段引申出新义的,如“弟、裔、主、豪”是比喻引申义,“臧、获、侮、良、合、会、配”是借代引申义;有通过词义范围的变化来表示称谓的,如词义的扩大、缩小和转移(即泛指、特指和转指)。当然,这两个层面不能绝然分开,因为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划分的:前者是以词义的组成部分为标准的;后者是以古今词义变化为标准的,实际上,它们是本义或引电义在经历引电过程时所采取的三种样式。这两个层面分别体现了造字理据或构词理据。

复音词中的合成词的来源则更为灵活和广泛,其构词理据是通过内部形式展现出来的。所谓内部形式,就是语法结构和语法意义的总和。合成词的语法结构方式共有九种:偏正、正偏、并列、附加。动宾、同位、主谓、所字结构、动补。其中正偏、同位和所字结构是词汇学和语法学所未提及的。正偏式虽然是一种古老的结构方式,但与偏正式相比,它在语用上显得不利于交际,故而造词有限,只有“女色、女德、女士、丁女、丁男、母后”等。同位式及所字结构式由于凝固性差,因此容易被视为词组。不过,现行的大型语文工具书收其为词,但也只有《尚书》(以下简称《书》)的“余一人”等系列及出自于其他文献的“所天、所生”寥寥几个合成词。这类词在词汇发展过程中逐渐被淘汰。并列式和偏正式是具有相当优势的两种结构方式,附加式也不示弱,这与合成词中两个构成成分是否同属于一个句法成分有关。并列式和偏正式的两个构成成分明显地共处一个句法成分之中,附加式的构成成分之——词缀在语法意义上业已虚化,与根词也同属于一个句法成分。所以,和两个结构成分分属于两个句法成分的主谓式、动宾式和动补式相比,它们组合后由语法层面凝固成词便具有十分有利的条件。这一优势持续至今。在偏正式合成词中,“人、子、民”的构词能力非常突出,常常作为中心语。小名冠大名、大名冠小名①以及单音词进入合成词后语义产生蜕变的现象②使这种结构方式显得较为复杂,如果我们漠视这种现象,就难以解释其构词理据。

上古称谓研究对词语的训释大有帮助,它既能弥补工具书误释或无法诠释的不足,也能使我们管窥汉语的继承和发展。“大父、大母”和“大士、大丈夫、大君子、大男子、大人、大君、大(太)祖”两组中的“大”词义不同。前者表示辈分长,具体指较其后被修饰的成分“父、母”年长一辈,是由本义“大小”之“大”引申出来的用法;后者是由表示辈分长而引申出的敬称。对这种一词二义二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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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后妻、父老、息女、客商”等。

②“小妻、外妻、下妻、庶妻”等就属于这种造词现象。

《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字典》和《大词典》)解释不同,然均欠妥当。《大字典》“大”,(一)⑨下云:“古代下一辈对上一辈的称呼所加的字。”(三)“通‘太'。清江沅《说文释例》:‘古只作“大”,不作“太”。《易》之“大极”,《春秋》之“大子”“大上”,《尚书》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汉》之“大上皇”“大后”,后人皆读为太。或径改本书,作“太”及“泰”。首先,《大字典》对“大”用于表示辈分时的解释有误,乱了辈分。在其所列举的《韩非子•五蠹》“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中的“大父”指祖父,在《汉书•文三王传》“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中,颜师古注:“大母,祖母也。”如果按辈分相称的话,“大父、大母”应为父之子即孙子对父之父母的称呼,是晚辈对隔辈长辈的称呼,其中的“大”就不是“下一辈对上一辈的称呼所加的字”。其次,“大”读为“太”,唐陆德明、孔颖达为《礼记》作注疏时,皆已明示。《礼记•深衣》:“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绩。”陆德明释文.“大父母音泰大父母,祖父母也。”又《曲礼上》:“为人子者,父母存,则纯以青。”孔疏:“若有父母,无太父母,则纯以青。”再次,《大字典》认为“大”用作敬称是通假“太”的结果,这实际上是本末倒置的解释。“大、太”本是一对古今字,二者在表示辈分和敬称时可通用。如用“太”表示辈分的词有“太后、太夫人、太姬”等,中心语表示其身份,“太”是表示晚辈对隔辈长者的称呼所加的修饰语。再者,“太、大”皆可用于敬称。如“太祖”原作“大祖”,指家族中始封爵位的祖先。《礼记,王制》:“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大祖之庙而三。”郑注:“太祖,别子始爵者。”《史记•吴太伯世家》“吴太伯”司马贞索隐引范宁解《论语》曰:“太者,善大之称。”又如“大子”后作“太子”。《左传•桓公六年》:“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史记•外戚世家》:“汉兴,吕娥姁为高祖正后,男为太子。”据此可知.《大字典》的释义是片面的。尽管如此,《大字典》还是注意到了“大(太)”的不同用法,而《辞源》和《大词典》或全部失收或只提及其尊称的用法,不妥。而且《大词典》离析尊称的用法过于琐碎①,不如《大字典》一分为二的处理显得明晰,毫不粘连。但是,《大字典》《辞源》《大词典》皆以dà和tài区别“大”的两种意义,有失偏颇。

在“后妻、父老”和“息女、客商”两组合成词中,前者为小名冠大名,后者为大名冠小名。对此,所有的工具书都缄口不言,这就使我们难以透过其内部形式掌握它们的构词理据。只有通过分析其构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和语法关系,我们才能知其所以然。“后妻”之“后”指天子或帝王之正妻,是小名;“妻”,泛指正妻,为大名。“父老”之“父”是对老年男子的尊称,为小名;“老”泛指老人,为大名。“息女”之“息”是对已身子女的贱称,为大名;“女”,女儿,为小名。“客商”之“客”泛指客居在外和旅行于途的人,为大名;“商”,行商,因其资货出行在外,故为客的一类,为小名。

在“小妻、外妻、下妻、庶妻”一组合成词中,本指正妻之“妻”进入合成词后就出现了一个“语义干涉和义素脱落的动程”(王艾录、司富珍《语言理据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11页),从而产生了蜕变义。如果用义素分析法对此类现象进行分析,我们就能了解其构词理据:

妻=[+女性][+男子所娶][+结婚][+正嫡]

把这个式子代入“小妻、外妻、下妻、庶妻”,结果是:

小妻(外妻、下妻、庶妻)=[+女性][+男子所娶][+结婚][+正嫡]

这个变化过程非常典型。用这种方法不但可以解释“次妃、二妃、下妃、少妃”中的“妃”,“女公子”中的“公子”,“女叔、女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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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③对宫闱近侍的尊称”“⑥对老者、长者的尊称”“⑦对父母叔伯等长辈的尊称”。《大词典》第1298页。

“叔、弟”的意义变化,而且也可以解释现代汉语中同样的、更为普遍的语言现象。

上古汉语称谓研究只是称谓研究的一项断代性研究,对其进行“论叙指归”的探讨,有利于加固本领域研究的基础,对进一步考察称谓命名的理据、特点和规律提供语言材料和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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