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汗呵!我的父亲”。人们可能趋向于直译为“罕父呵”。
〔2〕勺儿合勒昆地方。《秘史》第177节 特别指明:“在勺儿合勒昆的红山”(Djorghalqoun-ou houla'ano'oud bolda'oud)。
〔3〕波斯文和中文的记载中,关于汪罕杯子的颜色不同。《秘史》说:kökö tchong(来于中文的钟)“(小)青杯(无柄)”(《秘史》,179节,海涅士,《Wörterb.》,103)。G.B.博士是这样译蒙古原文的:“从前(这是我们的习惯),起身之后,我们去饮(彼此一样)罕父的小青杯。因为我比你起早,你妒忌我。让我现在还饮罕父的杯子吧,否则,这将于你不利。”
〔4〕对阿勒坛忽察儿等所说的话。“不要让任何人(kene ber)占据三河之源(qourban mured-un teri'un)”。号召蒙古各氏族的团结以保守客鲁涟河上游、斡难河上游和土拉河上游的故土,这是很富特色的。《秘史》第179节 所揭示的“成吉思汗的声诉”,是一种外交文件,既巧妙又善于词令,和上一节所说的毫无逊色。这位征服者对每一个联盟者说所应说的话,采用适当的论点。在这里面使用一系列的手腕,非常适合于解散对方的团结,就在这上面,这个蒙古人首领最后取得胜利,因为札木合、忽察儿和答里台果然中途抛弃了汪罕。可以推想,成吉思汗的论点曾在联盟者中间散布了互不信任。
〔5〕《秘史》第178节 说,汪罕剌自己的小指头(Chigi qourou'ou,近代蒙古语为chigtchigei qouroughou),用一把剪指甲的小刀(onoubtchi kitoughai,“Messer zum Einkerben”(参阅E.海涅士,《Wörterb.》,125)。汪罕随后将他的血装在一个小桶或树皮做的小号角里面(utchugän daqtai,海涅士译做“kleine Büchse aus Birkenrinde”,《Wörterb.》,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