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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原来如此.4

作者:笑笑长宏 当前章节:14983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6:49

军汉们虽不明其意,但几天下来,已经领悟了什么是军令如山。

第十一天,全军比试开始了,墨菲却让白鹤拉着军汉们出营练骑术,磨合这几天练的阵式,自己则带着杨成,墨青去观看大比武。

种家军在这里的主力有二万,其中骑兵五千,步兵一万五,这只是种谔手底下的兵马。他有兄弟八人,分布在各州,虽不是各各都领一军,但实力也是非常强悍的,朝中大员有所顾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墨菲端坐在主台上,喝着茶水,啃着水果,在喊杀震天中惬意得让种谔觉得有些碍眼。不过最喜爱的侄儿与之相谈甚欢,他倒不好说什么了。其余各营参将见主帅一脸肃穆地目不斜视,也只好专心看着台下,尽量不去瞧那位尊使大人赏景般的观战。

一连五天,五个营,二十位偏将各自带队比试完毕,种朴在艰难的拼杀中脱颖而出。他虽只是偏将,手下的兵种却齐全,不似旁人,要嘛是步兵,要嘛是骑兵。他手下有六百步兵,四百骑兵,也算是相对的享受了些许的特别。

不过,他倒是有些真本事的,每每亲自上阵。若进攻,他头一个冲出去,若守,他也是站在最前面,浑然没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只在后面督军。

墨菲也看得出来,他带的人,配合度是最高的,只是若让她去攻,还是有漏洞可寻的。

当种朴上台后,各营参将无不赞扬什么将门虎子之类的,身为种朴的顶头上司的那位薛参将脸上露出自豪的神色,眼底却有几分猜忌,含笑看向种谔的眼神也有些飘忽。

墨菲自然看得出,这位是怕种朴顶了自己,做了一营之主将。

客套过后,种朴双眼发亮地凑到墨菲身边,“明日,我与你比试。”

“还是让你歇二天吧,你不累,你手下的兵也需要修整了。”墨菲抬指一戮他脸上被木刀划出的青紫痕,“我可不想落个欺负人的恶名。”

种朴嗤地倒吸口气,“你还真下狠手。”

墨菲就笑,眼角弯弯的,“疼的也不是我,有什么舍不得的?”

种谔正被部下缠着,冷不丁一回头,却见儿子一脸傻笑地看着那小子,不由心底咯噔一颤。儿子平素是什么样子,他怎会不清楚?莫非这小子迟迟不肯完婚,是因为……

这个念头令他打了个寒战。

打发走各位参将,他踱到墨菲那边,“明日墨爷可是准备好了与小儿对阵?”

“后日吧,明日我打算出营狩猎。”墨菲敏感地察觉到种谔打量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路,淡定地看着他回道。

“可要小儿陪同?”种谔觉得那双眼虽冷却清澄,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吧?去年深秋,种朴带队私自出营,说是拉出去野练,回来时却伤了不少兵,被他大骂一顿却不辩解。只是后来潜在西夏的探子回报,说梁永能似乎受了重伤,消息封锁得很严,所以不敢肯定。那时,他就觉得事有蹊跷,时间上这么……?他本也以为,孩子长大了,有些自己的秘密也是正常,现在想来,似乎不寻常了。

“不用,建中跟我去就好了。”墨菲无视种朴热烈的眼神,回决了。

种师道偷笑,瞧出伯父已经对哥哥起了疑心,连忙一扯他,拽到一边说些可有可无的话。

第二天一早,墨菲就亲自带队,把人都拉出去了。种师道陪同,种朴连面儿都没露,墨菲也不问,一行人直接杀向最近的一座山。

种师道见那四十骑两两一列,不止齐整,连马儿似乎都步调一致,不由心里暗惊。这群兵痞子短短半个月,竟然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这是什么速度?

“如何?”墨菲见种师道颇颇回首,含笑问道。

“这……真是那些人?”种师道迟疑地问完后,突然双眼一亮,“墨爷可否把训练之术告之建中?”问完这话,又连忙尴尬地又补了一句,“若不方便就算了。”他已经习惯唤她墨爷了。

“有何不可?”墨菲坦然地看着他,“若建中能将之发扬,打造出一只铁打的种家军,保我大宋安康,倒是我要谢谢你了。毕竟我也生活在大宋不是吗?”

种师道觉得这话有些怪,却一时品不出怪在哪里,但明白墨菲没有藏私的意思,立即大喜,却又困惑地问:“为何不直接……伯父他定然会非常感兴趣的。”

墨菲摇摇头,“种谔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我可不想招惹麻烦。可以给你,却不给种朴,也是这个原因。等你有能力自建一军时,便会明白我今天所说的话了。”

种师道眨了眨眼,心下有些明白又有些糊涂,一时哑然。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本想先做文职的。”

“那也不错啊,要不我帮你说说,先去兵部做个主薄之类的小官儿?”墨菲知道,他日后会成为一代儒将的,与其伯父大有不同。不过若现在从军,难免要在种谔手下,拘了性子不说,只怕会失了本色。

“墨爷还有这路子?”种师道双眼泛光。他师从张载,就是想改变在旁人眼中的种氏印象。“其实不用非得去兵部,在地方也不错的。”

墨菲点点头,“好,我既应了你,你也帮我一个忙。”

“墨爷还真是不肯吃亏。”种师道轻笑,“我哥的事,我可做不得主。”

墨菲横他一眼,“知道,我岂会开那口?”

种师道再聪慧,也还不足二十岁,当下玉脸微红:“看我想不想做,想做,便做得!”

“那就把你哥从歧途上拽回来吧,这可不是我求你的。”墨菲嘿嘿一笑,“小家伙原来是受不得激呀~”

种师道话一出口就已经后悔了,“谁是小家伙?你也不过大我几岁而已。”然后气哼哼地运着气,最终却笑了出来,“就算你不说,我也见不得哥哥糊涂不是?”

“所以说,我要你办的是另外一件事。”墨菲顺竿而上,将他恨不得咬舌的样子收入眼底,“你若真想随我去,就让你哥跟我一路。其实,我也只是想带带你哥,不过这事相当危险,我可不保证你们都能活着回来,自己想好。”

“当然要去,一定要去!”种师道立即兴奋地叫道,“就是要亲临战场才好,你若只去逛一圈,求我,我都不屑去呢。”

说说笑笑间,队伍进了山。墨菲一声令下,三人一组,各自分开,二个时辰后,在半山腰的空地上集合,先回来的要拾柴架火。

被苦操了半个多月的军汉们一阵高呼,四下散去,墨菲也带着种师道跟墨青,往山后转去。

这里没有高山,所以马儿还是走得的。种师道背着长弓,箭匣,好奇地看看墨菲跟墨青,“你们不带箭,怎么射杀猎物?”

“难道没有锅,你还吃不上饭了?”墨菲反问,旁边树丛里突然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出。

没等种师道拉开弓,墨青一甩手,一道亮线划过,就听树丛里传出垂死前的扑腾声。他跳下马进去,不多时提着一只肥兔走了出来,兔脖子上有个洞,正滴嗒着血。

种师道挑了挑眉头,这护卫跟自己差不多少的年纪,这手飞镖使得倒是不错。

墨青不吭声地把野兔挂在马后,继续跟上。

“墨爷身边尽是能人,何不让这位兄弟也入伍?”

墨菲看看他,又回头瞧了瞧墨青,“阿青想当将军吗?”

“不想。”墨青没抬眼,心说这个种师道真是讨厌,没事儿盯着自己干嘛?别以为他没听到,刚刚主子可是许了他一件大事呢,想这么快就还了主子的人情,那可打错了算盘。

墨菲耸耸肩,双手一摊,“看吧,我从不勉强别人的。”

种师道气笑了,为那小侍卫的莫名敌意,也为墨菲的倒打一耙,“是是,墨爷是最仁义的。”

等墨菲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才带着这两个明显不太对付的大小伙子回到约定地点。

已经陆续有人回来了,猎物无非是野兔野鸡什么的,还有的掏了不少鸟蛋,倒是还有只獾子。

墨青不待墨菲吩咐,就把自己的猎物跟种师道射中的二只野鸡拿去水边收拾了。

墨菲不想坐着干等,把那些鸟蛋要来,跑去水边洗净,外面抹了层盐后用泥糊了一层,丢进已经架起的火堆里。

洗净手,又寻了几片稍平薄的石头,让人冲洗干净。还真别说,这段训练没白费,都没人质疑她的话,咋说咋是。

剥了皮,去了毛后的猎物都用草绳栓上丢进山溪里去血水。然后墨菲又做了示范,把野鸡用带来的调料卤了,采了些新鲜的野生荷叶包裹住,又糊上厚泥,挖坑埋上,并在上面架上火堆,并让军汉们也照着做。不多会儿,四个火堆就架了起来。

大部分人都回来了,连杨成也回来了,可白鹤带着二个人还没归队。

有人说要去找,墨菲摇头拒绝了。以白鹤的身手,不会有问题的,如果真有,那他们去也是白费。

就在鸟蛋烧好了,都从火堆里拨拉出来后,白鹤带着二个军汉回来了,并且还带回一只大野猪。那弯弯的獠牙狰狞地支着染了点点血迹,一个军汉的小腿上缠着布条。

军汉们沸腾了,这猪足有三百多斤,也是两匹马共同驼回来的,难怪他们回来得晚些。

受伤的军汉有些脸红地下了马,白鹤倒是没说什么,张罗着抬野猪去溪边剥皮。

杨成想问,被墨菲暗中踢了一脚后没了动静。

墨菲当没这回事一样,敲去鸟蛋外的泥壳,又用衣摆擦去浮灰,剥了壳边吹气边咬了一口……

“唔唔,香,香,你们快分了去尝尝~”墨菲一脸满足地样子,让大家也动手。她抓起一个丢给种师道,又抓起一个扔给了墨青,“谁吃着毛蛋了?那可是最香的了。我这个是实蛋,……哎,你那个是刚下出来,还青是青,黄是黄的呢~”

每人都自觉地取了一个蛋吃,余下的给那边收拾野猪的兄弟留着,墨菲暗暗点点头。要来一只串好的野兔,就烤了起来。

“我跟你们说,现在有的吃就赶紧吃,等上了战场,没准儿还断粮呢。到时别说野兔野鸡了,饿急眼的时候,野鼠肉也吃得。谁识得野菜呀?不认识的赶紧私下去讨教啊,别饿得眼绿,连毒草都吃进肚里去,可没人救得了~”

“墨爷,听您这意思,敢情您上过战场?”韩祖壮着胆子,笑嘻嘻地问道。往日他可不敢,墨爷虽从未发过火,却总让人觉得敬畏,不敢造次。

“挨过饿。”墨菲也不多说,“你们今天也算是见过血了啊,明儿跟最勇猛的种家军对阵,爷可不许你们被吓得尿了裤子~!谁要是敢那么没出息,啥也别说直接滚回京,爷我认了,帮你垫盘缠。”

种师道这才明白为何今天要带人出来狩猎。可这狩猎跟上战场是一回事嘛,这玩笑也开得太大了吧?“种家儿郎都是上过战场杀过敌的,可不是野兔野鸡。”

墨菲含笑看他一眼,“那就是野猪喽?”

众军汉本来被种师道那句话弄得心底挺没底的,结果墨菲这句话一出口,就全都笑了出来,“是是,野猪咱们也打得。”

墨菲点点头,“杀敌跟杀猎物是一个道理,只是目标大小的不同。好猎手,不只猎得野兔野鸡,还猎得最狡猾的狐狸,最凶猛的恶狼。明儿要是咱们赢了,爷就起个名,叫驱虎营,你们就做这第一批伏虎勇士,可有信心吗?”

“有!有!有!”军汉们激动了,种师道傻眼了,杨成乐歪了嘴……

墨菲手中的野兔烤得焦黄流着油,她又洒上一层调料,然后递给卸完野猪回来的白鹤。“白叔,先垫个底。”

白鹤也不客气,接过去撕了一只大腿咬了一口。“唔,真香,爷的手艺不错呀~”

“那是~”墨菲不谦虚地挑了挑眉,“哎,叫花鸡应该好了吧。来来,把火撤到石板下。”她张罗着,“把野猪肉先用料都喂上,一会儿爷给你们烤石板肉尝个鲜儿。”

种师道的目光一直追着墨菲,纳闷地琢磨,她以前都过的什么日子呀,这哪是大家闺秀做的事?就算是将门虎女吧,连他这样的虎子懂得都没她的多……

墨青不动声色地挡住他的视线,蹲在墨菲身侧,“主子,尝尝这鸡肉,真嫩呀~”

墨菲在石板上翻着野猪肉,扭脸就着他的手,把那条鸡肉咬进嘴里。

军汉们倒是没人多想,都盯着那滋滋冒油的野猪肉呢,倒是种师道眼底一黯。她怎能跟个侍卫如此亲密?

一连烤了好几块野猪肉,墨菲让出自己的位置,“你们也试试,别烤老了,硬得嚼不动。”

然后拿着三块用细枝串起的熟肉,递给种师道一块,白鹤分去一块,墨青又得了一块,“快尝尝,有日子没弄这个了~”

余晖中,一队吃得腆起肚子的军汉们心满意足地回到了营地。

种师道怀里揣着用荷叶包着的几块野猪肉,溜进种朴的房间,并带了一壶老酒。“哥,你来尝尝这肉的味道如何……”

第二天辰时,墨菲亲自带队,身着软甲,看着对面种朴的队伍。他那边是百人,自己这边,加上白鹤墨青跟自己,尚不足五十,可说是相差悬殊。她回头环视了一下身后的军汉们,满意地点点头,倒是没一个怯场的。

种朴看着马上的墨菲,那身盔甲倒是让那单薄的身子瞧上去壮实了些许。只是他觉得现在的墨菲,跟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有种肃杀之气,寒凉入骨。

“杨成,你的旗语就是我们必胜的法宝。如何调遣,使用何种战术,都落在你肩上,你一定要随时保持冷静。做为一个指挥官,这是必须要做到的,如何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更大的胜利……”

杨成站在高台上,回想着墨菲的话,原本有些慌乱的心,渐渐平静下来。白鹤站在他旁边,手持鼓锤,将他的变化看在眼里,暗暗点头,看来姑娘将指挥权交给他,还是可取的。

主台上,一声锣响,对阵开始了。第一场,由墨菲这边主攻,这是抽签决定的,因为是决战,明天要进行第二场,换墨菲守。

杨成举起小红旗,白鹤那边开始擂鼓,一下一下的,平稳有力。

种朴那边已经列队,六十人的步兵,分三排,第一排左手藤盾,右手持木刀,刀尖上绑有裹了含有朱砂的布包。第二排手执长矛,同样,长矛尖上也有布包。第三排,身背长刀,箭尖上也是小布包,另外配有木制腰刀。四十人的骑兵,由种朴带领着,一水的木制朴刀,刀尖亦有布包。

反观墨菲这边,青一色的加长木制马刀,连马身上都披了白布,一旦马儿受伤部位是致命的地儿,马上的人要弃马成步兵的,同样种朴那边也是如此。

墨青提着木制长剑,位于墨菲身后半个马身。他是没上过战场,但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护住主子的身后,主子杀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致死方休。这个“死”,眼下是受了致命伤,真若到了战场上,那便是舍身相护。

杨成见对方守阵已成,琢磨着不如先解决掉对方的骑后,再回围步兵,否则的话怕是会腹背受敌。他想扭头问问白鹤,余光一瞥,却见白鹤只盯着自己手上的红旗,一下一下地擂着鼓,便打消了这念头。

镇定了一下,将红旗缓缓下压成平直,然后大力向左一挑,白鹤那边的鼓声就变了。反复做了几遍,左手的绿旗一挥,鼓声骤然加快似将人的心都敲出来一样。

墨菲高举的马刀猛地向下一砍,“冲锋!冲锋!冲锋!”汗血宝马如离弦的箭一样射了出去,却是向着左侧大片空地冲去。墨青第一时间跟了上去,身后的军汉几乎同时而动……

种谔在主台上皱了皱眉头,这是怎么个打法?

种朴也愣了一下,心说这玩儿的是什么?

却见墨菲绕了半个圆后,已经向阵尾冲了过去。

种朴明白过来时已经晚了,步兵就是调过来也没什么用了。他若避走,只会让步兵被冲散。若是让弓箭手上,此时也已经过了最佳发射的距离,无奈之中只能仓促举刀冲出去迎战。

三色旗一挥,鼓点也随之改为三连击,墨菲大喝一声:“三才劫杀,杀!杀!杀!”

身后军汉齐声怒吼,于奔驰中变化队形。韩祖冲到墨菲左后侧,高喊着杀杀杀随墨菲冲进敌队之中。

墨菲一个力劈华山后并不缠战,直接冲向种朴身后的军士,而墨青却迎上种朴,挡住他落下的那刀,之后也不停留,紧随墨菲而去,种朴才欲拨马回拦,被随后跟上的另外三人组一人一刀给逼得不得不往外撤,之后又是三个……

墨菲一口气冲了出去,然后带马兜了个圈子杀回。这一回合,记得有五人是被她砍在颈侧的。虽留了些力,不至于颈骨折断,但当时就翻身落马了,昏过去总是有的。

墨菲往回杀的时候,看到最后几个已方的已经被种朴带人缠住,马刀一挥,随着鼓点大喝:“冲锋!冲锋!冲锋!”

身后长龙快速地甩尾,随她又冲了回去。

种朴身边只余二十来骑,摔下马的,有些正揉着脖子爬起,有些还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能起身的,赶紧去拖出不能动的,生怕疾飞的马蹄不长眼地给拍上。

种谔在台上也看得哑然,两军列阵,难道不是正面冲锋吗?

很快,种朴在第三轮回扑中出了局,被墨菲一刀拍在背上,直接落了马,就差吐口血了。

种朴爬起来看了看,墨菲的人,出局的不足七人,这让他觉得脸上潲得慌。

墨菲回头一看,已经换了蓝旗,鼓声也换成四连击,回身把马背上的藤盾摘了下来,“雁阵,撕裂!撕裂!撕裂!”

余下的军汉已经都将藤盾擎在左手,齐声喝着撕裂,随墨菲向步兵阵冲去。

墨菲拨打着飞来的木箭,身子几乎贴上马背将藤盾护在头上,右手马刀护着坐骑,直直地冲进长矛阵。左手藤盾狠狠地砸下,右手马刀随后跟上,这一刻,她觉得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杀气尽出,“挡我者死!”

种家军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见过血的,短暂的慌乱后,已经稳住了阵脚,于是初出茅庐的兵痞子们还没从刚刚的小胜中回味过来就尝到了迎头痛击的滋味儿。

可是在墨菲跟墨青神勇的带动下,个个杀红了眼,嗷嗷叫着不要命地往上冲,手中的马刀抡圆了就是砍,冲散了对方的阵式后,马不行了就跳下地改为步兵,依旧玩命般地努力跟上墨菲。他们清楚地知道,只有跟上墨爷,“活”的希望才是最大的。

墨菲杀出了血性,杀出了悍气,杀了个七进七出,最终步兵们全部趴下了,而自已的身后,还跟着十余骑,站地上的还剩下六个,他们结成了二个三才阵,才支持到墨菲回头解救他们……

墨菲看着嘴角肿得老高,眼眶都青紫的兄弟们,哈哈一笑,“驱虎营必胜!必胜!必胜!”

那几个还茫然张望的,被这一声充满力量的喊声叫回了魂,跟其他人一起高举着马刀,狂喊:“驱虎营必胜!必胜!必胜!”

被砍下场的疯了一样地冲了上来,“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站在高台上的杨成止不住轻颤,扶住护栏看着下面激动相拥着的弟兄们喃喃道:“真的赢了,真的吗?”

白鹤含笑拍拍他的肩头,“当然是真的,你没看,场上站着的是咱们的人?墨爷相中你,果然有些道理。”

杨成迟疑地扭过头看他,白鹤收了笑容,认真地说:“墨爷说你一定行!”

杨成眼底渐渐放出光来,“是,我行!”

那边墨菲摘了头盔回到了主台上,却被几位参将围住……

☆、第一O六章 小试牛刀

墨菲似笑非笑地瞧着那位种的朴顶头上司薛参将,义愤填膺地控诉着自己的不守规矩,似跟种谔同仇敌忾一样,还有两位参将也随之附和。

种谔面无表情地听着,偶尔扫墨菲一眼。他是一军统帅,虽然儿子输给一群京城来的兵痞子,他也心有不快,但他也不是浪得虚名之人。那几十人的变化,他是看在眼底的。他承认,儿子输得有些冤枉,但输就是输了,战机稍纵即逝,难道在战场上还能重新来过?虽然面子上有些不好看,但总比输了命要好得多。

种朴一身狼狈地走上台来,一见这种情景,先是歉意地看了墨菲一眼,才抱拳:“将军,末将……输了。”

薛参将一见他,眯眼一笑,“这哪儿能怪你?分明是他不守规矩,怨不得你。”

“不,输就是输,种家儿郎若连个输字都不敢担当,又如何能保家卫国?”种朴一脸正色地回道,“难道西夏的骑兵也跟咱们讲规矩不成?末将输得是心服口服。”

墨菲拍拍手,把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这里,也把薛参将恼羞成怒转为阴霾的眼神瞧了个清清楚楚。

“看来种家军还是有提升空间,总算有几个明白事理的。”然后正色地看着种谔,“墨某原本只想组建一个敢死团随我前进,不过现在改变主意了。三日后我要一个千人敢死团,另外要李参将步兵营跟魏参将的骑兵营做支援部队。”说罢,她伸手掏出怀中的半枚虎符,“待我将西夏骑兵赶至各州府中,将军就率这些懂规矩的攻城吧。”

种谔微眯了眼瞥了虎符一眼,“好,三日后请墨爷点兵。”

墨菲点头,瞥了种朴一眼,“三日后,敢死团着便装,全部要骑兵。”说罢转身离开。

薛参将看着墨菲挺直的背,眼角一个劲儿地抽,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背后一冷,觉得汗津津的。

种朴满眼期待地看着父亲,“末将请命率敢死团追随墨爷。”

种谔看着脸上跟花猫一样的儿子,有些犯难。为将为帅,他知道让儿子跟着墨爷这样的人,能快速地成长起来,有益无弊。可却有道声音告诉自己,儿子对人家那是暧昧不明,若放任下去,将是走不通的禁忌之路,会毁了儿子一生的。

种师道看出伯父的犹豫,上前一步,“让我陪哥哥一同去吧。”

种谔微愕后不悦地看着他,“你一个无官无职的白衣,如何去得?”

“那我就做哥哥的亲卫,我们种家儿郎就是要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的。有哥哥护着我,伯父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危。此事,我自会与父亲解释的。”

种谔沉默了,他父亲是兄弟间唯一一位只好诗词歌赋的,说什么也不肯带兵打仗,这个侄儿却又是极聪慧的,自小就在子侄辈中突出,是个好苗子……

种朴虽不知道这个一向精怪的堂弟为何要说这话,却感觉出父亲犹豫中的变法。刚刚他可是看出父亲眼底的不赞同呢。

“建中若能随我一同去,我定全力保他。”种朴收到种师道的眼神后,硬着头皮说道。自小,他就明白父亲对这个堂兄弟是不同的。父亲虽不是慈父,但眼光一向是准的,他也承认这个弟弟脑子比自家来得快。

“你一定要把建中好好地带回来。”种谔最终点头,“你手下原本有四百骑兵,再从我的亲卫营中挑出六百,凑足千人之数即可。”

种朴一愣,谁不知道父亲的亲卫营是全军最精锐的部队?“这怎么可以?那父亲身边就只余四百亲卫了……我还是另外选拔吧。”

种谔摇头,“看墨爷行事作派,此去必定凶险。皇上口谕,定要护得其周全,你不止要把建中完好地带回来,也一定要护着墨爷完好地回来。”

不止种朴愣了,其他参将也都愣过后垂头沉思起来。薛参将越想脸越白,额头渐渐涌出豆大的汗滴。

种谔冷瞥他一眼,暗哼一声,这回你可是把自己玩砸了。若不是总要留下一个京中的眼线,你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在种家军中站稳脚根吗?

第二日,种师道就兴致勃勃地跟着种朴操练敢死团去了。不料未到地头儿,便被李参将截住,死活地拉去他那步兵营,一顿好说歹说,种师道总算同意给他誊写一份得自墨菲的步兵攻略,并当场抄完才被放行。

李参将也是追随种谔多年的老部下,只大概看了一遍后,就兴冲冲地去找种谔了。原来,这竟是种谔特意交待的。

其实,种谔还是以小人心度墨菲之腹了,她从来就没打算藏私。只有已军强悍,她才能早日回家,这点儿小帐,她可是算得门清儿,只不过不能直接交给种谔罢了,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临出发的最后一日,墨菲来到帅帐,指着地图上的庆州,让李参将步步紧逼,做出去庆州支缓的假相,实则最后要拐到渭州,把庆州闪出来,交给种谔率大军去攻。而魏参将则负责将渭州与庆州之间的联系掐断,他那三千骑兵要挡住渭州欲支援庆州的西夏兵,而李参将的步兵营随后会支援他的。毕竟北宋的骑兵跟西夏的骑兵相距还是挺大的,而步兵若运用好了,却是克制骑兵的法宝。当然,这两个营也要随时接应敢死团,让敢死团有时间做短暂的修整。

种谔不语,只是听着,但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倒是种朴有些心急,问敢死团的任务是什么。

墨菲瞥他一眼,“在你爹大军未到之前,咱们就要把西夏兵吓得不敢出城。”然后看着种谔,“先收复这两个州,硬仗在后面,所以请将军在时间上尽量配合我们敢死团。我虽不怕死,却更想尽可能地多带回些百战之士。”

种谔愣了一下,点点头,“战场上,种某不会儿戏的,毕竟你带走的也都是种家儿郎。”

墨菲深看了他一眼,“明日辰时,我们就出发,也不要弄什么仪式了。虽说李参将魏参将主要是接应我,但还归将军调遣。若军情紧急,将军也可自主调配。”

之所以这样说,墨菲是不想让他以为自己夺他的权,可以全力配合自己。她可是记得历史老师曾说过,种谔最著名的一场战役,在五路进攻西夏时,迟迟不发兵,在最后关头才以势不可挡之姿取得了胜利,但最终北宋还是败了,之前消耗太甚,而种谔所率的兵马是保存得相对最好的。这个人,心狠着呢,如何保持实力获取最大的胜利才是他一向的准则。

种谔点头,深深地看她一眼。这个人,年轻不大,心思却深,好在与儿子及侄儿相处不错,且那些攻略确实言出有物,又不藏私,不然的话……

二天后,敢死团就过了延安府。再往前就是庆州地界了,种朴派出探马,全团过了洛水就驻扎在水边。经过几天的磨合,种谔的亲卫团中挑出的六百人已经跟墨菲的近卫们相处融洽了不少。那四十骑的驱虎团,因人数问题,暂时充当起墨菲的亲卫团。至于种朴原本手下的骑兵,自然早就与近卫团打成一片,跟亲兄弟似的。

埋锅造饭,还有去打野兔野鸡的,这是近卫们最爱干的事,还去河里捕鱼,在河边草甸里掏野鸭蛋,总之墨菲说了,尽量少吃存粮,以防过早地断粮。每人自带的干粮都泡肉汤,粟米也留着熬粥。

派出去的探马,回来说北边五十里外有西夏小股骑兵,似乎才杀掠了个村庄,抢了不少东西。

“二百多人……”墨菲瞥眼种朴,“吞下?”

种朴的眼,顿时瓦亮,“墨爷,干了他们~!”

墨菲忍住囧笑,这种朴原来也挺好玩儿的。“成,带你那四百人先去练练手,回来吃饭正好。”

于是墨菲叫齐近卫们,跟着种朴离开营地。

一路向北,没跑出二十里地,便见另一股探马狂奔而回,“墨爷,小种将军,敌方在十里外正往这边而来!”

墨菲挑眉看向种朴,“我打头阵?”种朴一摇头,“我先来,建中随墨爷压后吧。”

“行。”墨菲干脆地一指前面山坳,“去那里埋伏吧,拦腰截断,给我放过来一些,我的人也要饮饮血。”

种朴递过来一把刀:“此刀名叫青刃,是父亲在临走前让我转赐于你。”

墨菲接过那柄纯木刀鞘古朴的腰刀,手上一沉。“那怎么才给我?”

种朴不好意思地笑笑,“此刀曾是父亲同袍遗物,我一直想要,父亲却不舍得给,所以就过了几天瘾,没想到这么快就送出去了。”

墨菲垂眼看刀,“瞧着挺不错,你快去吧,我不说你小心眼儿。”

种朴不再废话,打马追上自己的兵。

墨菲的拇指轻轻抹过刀鞘上那个不甚明显的墨字,眸底渐深。

“主子,怎么了?”墨青敏感地看过去。

“没事儿,这刀真的不错。”墨菲缓缓抽出刀身。

不同于常见的腰刀泛亮的刀身,这刀背厚,入手略重,刀身泛着乌光,只在刀刃上露出一抹亮。刀尖也比军刀要尖,刀把是紫檀木的,缠着的布条却一看便知是新缠上去的。

白鹤倒吸口气,“这刀哪来的?”

墨菲扭过脸看他,“种谔送的。”

白鹤神色激动地看着她,“这可是……青刃?”他刚刚一直在后面,并不清楚之前的事。

“白叔认得?”墨菲耳边已经听到正前方传来如雷的马蹄场。

“若是,便是你爹的佩刀,当年遗失了。”白鹤压下激动,“跟狼刃是一块料打造出来的。”

墨菲黯然,怪不得似狠刃一样的刀身令她有种亲切感,原本本是同炉而出。她把刀鞘别在腰上,左手中指轻轻搭上刀刃,不曾用力便己见红。

“你做什么?”墨青惊呼。

“现在这刀是我的了,自然得认主。”墨菲慢慢将温热的血抹在刀身上,“此刀若有魂,便知我身上流的是谁的血,自会认我为主。”

再抬眼,西夏骑兵已经遥遥奔来。

墨菲将青刃举起:“兄弟们,我们是谁?”

身后寂静,杨成突然大声喊道:“驱虎勇士!”

“对!这是我们驱虎团第一场战斗,拿出我们驱虎勇士的气魄,准备,三才阵,冲锋!冲锋!冲锋!”墨菲青刃一落,直直地指着前方,汗血宝马随着第一场冲锋响起便冲了出去……

种朴已经带人自缓坡冲了下去,斩断在西夏队伍的七寸处,雁阵展开,把毫无准备的西夏骑兵冲散。

墨菲听到身后滚滚的马蹄声,以及异口同声的高喊冲锋的号子,唇角冷冷地翘了翘,“两军相逢勇者胜!”

这是一场杀戮,可以光明正大的杀人而不用被判刑被枪毙。原本沸腾地血液,在青刃砍断第一个西夏兵同样脆弱的脖颈后渐渐冷却。墨菲觉得自己冷静得不似人,耳边各种声音混在一起,却能够清楚地分辨出哪些是敌军的,哪些是已方的,以及自己面前还有多少敌人,身后跟上多少兄弟,右翼的墨青又挑了几个人落马,左翼的白鹤又斩落几人的脑袋……

青刃在她的手上,鬼魅一般地挥出,能一招毙命的绝不缓手。身下的大云也似乎兴奋起来,抖擞地时不时抬蹄拍飞不长眼想挡路的同类……

墨菲第一个回旋,发现有三组兄弟被西夏兵围困住。青刃一挥,如尖刀一样直直的插了回去。再次回旋,发现那三组兄弟已经夹在队伍中,虽然有人带了伤,但斗气却越发的高昂。

“冲锋!冲锋!冲锋!”

这次不用她喊,她只是带头又杀了回去,身后的人跟得越发的紧。

墨菲觉得自己已经变态到能听见青刃砍在对方身体上的声音,入肉的闷卟声,骨头被砍断的咔嚓声,鲜血咕咚咕咚往外冒的声音……

白鹤紧紧护着她的左翼,似曾相识的感觉令他有些恍惚,然而手中的剑却似有自主意识一样地刺出。

当墨菲带着人开始围堵种朴漏出的那些西夏兵时,身后依旧是那些人,奇迹般地一个没落下。“兄弟们杀够了吗?”

“没有!杀!杀!杀!”

墨菲顶着一脸的血点,一身的血迹继续冲,杀戮进行时……

不是西夏骑兵不济,无奈人数悬殊不说,还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过,西夏兵毕竟是强悍的,弯刀抡起来也是凶神恶煞的很。

墨菲带着亲卫们在外围截戮,力求一个不放过。被杀红眼的西夏兵见突围无望,只得抱着杀一个够本儿,杀两个赚一个的念头返身杀回重围。大概认为人多的地儿,好下刀子。

只半个时辰,战斗就结束了。墨菲让种朴把西夏兵的尸体都堆到一起,往上砸了坛不少他们才抢来的酒,一把火点燃后就往回撤了。

白得了二百多匹西夏好马,把兵士们乐坏了。要知道哪个骑兵不想得匹最好的马?墨菲让种朴跟杨成分别布置下去,用碎布条卷成团塞进马耳朵里,那些马就乖乖地跟着走了。当初,墨菲就是用了这招,把梁永能的宝马给拐到手的,现在有了名字,叫大云。墨菲曾想叫她沃尔沃来着,墨青说太绕口就放弃了。

此次小小的战役,就让种朴的兵折损了八十多人,重伤却没有,轻伤一百余人。

在墨菲眼中,胳膊腿,只要没被砍断就不算重伤,肠子没流出来,也不叫重伤,这一点也让种朴很无语。

回到营地,军医早就准备好了,可是一时却顾不了这么多,忙得都不知干啥好了。

墨菲匆匆嚼了几只烤蛋,就去帮忙了。太轻的伤兵,在有经验的老兵帮助下已经上了金创药缠好了,只余下需要缝合的那些。还好提前让军医们都把绷带用热水煮过暴晒……

她见军医只是往伤口上糊药却被涌出的血冲出来,就找了块布巾让那右腿被砍了一刀,血肉翻卷的大兵咬在嘴里,再用布条死死勒住伤口上方,提着一罐酒看了那大兵一眼,“挺住!”然后倒了下去。

大兵疼得脸色都白了,身子直抽,旁边帮忙的赶紧上来按住他。

墨菲摘下衣襟上备好的针线,也不看老军医,低头缝了起来……

周围寂静,除了大兵的闷哼声,就只有针穿过肉皮带线的声音……

“药。”墨菲咬断线头,一伸手。

血红的手掌心落入一只打开盖子的小瓶,不同与常用的。

墨菲抬眼,对上墨青的,啥也没说,低头洒上药粉,又仔细麻利地缠上绷带打上结后,才扭头问军医,“可看清了?”

军医一愣,墨菲便说:“那我再做一次,还有谁能忍着这疼的?”

军医连忙说:“墨爷,咱有麻沸散。”

墨菲木然地眨了眨眼,扭脸看了眼疼得满头大汗的大兵,一拍他的肩头,“兄弟,是条汉子。”

那大兵咧咧嘴,吐出嘴里的布巾,“墨爷也没给不用挺的机会呀~”声音虽虚弱,但语言很给力。墨菲也一咧嘴,“有前途,我很看好你。”然后起身,把针交给老军医,面无表情地走了。

忙活过了,把西夏兵抢来拉东西的两辆马车腾了出来,让几个被试手缝合过的兵士躺了上去,那些东西都驼在马背上,队伍就又出发了。

出发前,墨菲带着种朴及几名校尉在一个巨大的坟头前默哀了三分钟。阵亡的兵士们只有暂时全葬在这里,等打完仗再琢磨迁坟的事吧,这事交给种朴了。

西夏马虽好,却总要磨合的,于是军队便有了几分混乱,不过,还在可忍受的范畴内。

墨菲骑在马背上,在种朴瞧过来第三十二眼的时候淡然地说:“好好看着前面的路,别掉下马去。”

种朴身子一晃,然后红着脸瞪她:“乱说什么呢?”

“你爹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墨菲拍拍腰刀,“不然也不能把我爹的遗物还给我。”

种朴啊了一声,随后收好脸上的诧异。

“不过你爹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我已经嫁了人,若你与我过从甚密,怕你被我吸引了,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其实他想多了,你最多也就是崇拜我罢了。”

种师道在另一侧,听得轻笑出声。这个姐姐呀,他可是听说了,刚刚砍脑袋的时候,可是眼都不眨的,可这会儿面不改色说的这些话,他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彪悍。哥哥怕是一江春水付东流了,不过,这也是再应该不过的,是不是?

种朴觉得自己还能坐在马背上,真是很了不起的。

墨菲又瞥眼他那红得泛紫的脸,“你不用感到羞愧,很多人最初都跟你一样,慢慢了解我后,才证实了所谓迷恋不是真爱。毕竟这世上,像我家夫君那样对我的目前也只他一个。我这人,虽偶有荒唐之举,但生活作风还是很检点的,也都会善意地直言相告,不忍见其误入歧途。”

种师道哈哈了两声后觉得不妥,就改为捂嘴闷笑。哥哥那脸可是紫黑色了,实在是佩服姐姐那张嘴呀,不,那脸皮也是无比令人佩服的……厚~!

“我觉得你还不错,做知己则太过勉强,毕竟这世上真正懂我的人,目前还没遇到。”墨菲摇头叹口气,“你也不用过于自责,知己做不成,你还是可以做我的好哥们儿的。不过,你真的要好好训练训练自己的兵了。咱们虽说是出来打仗的,但也不能把兵都往死了带。一将成名成骨枯虽有些道理,但最好还是用敌人的骨头来铺就你的将军路吧。”

种朴脸色全黑地瞪她一眼,“我这就去训兵!”然后一拨马头往后面去了。

“哈哈……”种师道见哥哥走远了,才放下手大笑起来。

“别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墨菲文艺地道出这么一句来,惹得种师道笑得更大声了。

“别笑了,小心呛着……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墨菲不客气地在红着脸捂嘴狂咳的种师道背上狠狠地拍了几巴掌,“小心笑得你哥跟你反目成仇。去帮他吧,一下子死了那么多人,我都没想到,唉,这么下去,我能带回去多少活着的?作孽呀……”

种师道渐渐收了笑声,正色道:“可你也为他们报了仇,西夏兵不是都死了吗?”

“有用吗?人死不能复生。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要有战争。”墨菲垂头叹口气,“说这些,你是不会明白的,一个和谐的社会就是千年后也是难于上青天的。哪里有人类,哪里就有剥削,……唉,说了你也不懂,去帮你哥吧。”

种师道点点头,若有所思地拨马向后。

☆、第一O七章 虚晃一枪

在初尝到西夏骑兵不足为惧之后,墨菲却带着敢死团玩起了战略战术。无它,仅隔二天,永州的西夏军就发现了烧成的那堆白骨渣儿,开始派兵围堵了。

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困我扰,敌疲我打。这十六个字,在种师道的脑子里生了根,开了花,看着墨菲那越发清瘦的小脸,目光无比炙热。

一边十数日,敢死团在不断迂回推进中又灭了三小股西夏追兵,伤亡的人数虽然每次都已经尽量降低了,但已经不再适合做大的攻击了。基于这种情况,她带着半数伤员的队伍直接奔向李参将的步兵营,随行的还有五百多匹西夏马。虽然兄弟们个个衣衫褴褛却是凯旋而归,迷彩般的脸上闪耀着英雄般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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