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价格是百价之基。粮食等饮食作为人维持生命的必需品,也是流通最广泛的商品,其价格于社会生活关系极大,影响着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农业与手工业、商业。尤其是在灾荒年间,粮价不仅对人民群众而言关乎生死,对统治者而言,如果人民买不起粮食而挨饿,就会引发变乱,所以官府对粮价同样十分重视。其价格所呈现的两大特点,一是空间上地区差价明显,二是时间上年份、季节差价多变。有关宋代粮价,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这里在前人基础上再作概括、补充或订正,并按地区论述,以探讨各自的规律和差异。
一、粮食
1.全国粮价的基本趋势
宝元二年(1039年),吏部流内铨由于地方官职田问题,透露出各地粮食价格的不同:
相度欲以幕职令录与判司簿尉各作一等,大约随路分斛斗贵贱分定石数。如京东、京西、河北、淮南、两浙、江南,皆物价中平,其幕职令录以岁收一百五十石已上、判司簿尉一百石已上者为有职田;陕西、河东、荆湖、福建、广南,土薄物贱,即幕职令录以二百石、判司簿尉以一百五十石为限;唯川峡谷贵,与(诸)路不同,其幕职令录断自百石已上、判司簿尉五十石已上,并为有职田处。[1]
怎么看待这条史料呢?有以下几点应该注意:一,同样职位石数少者,意味着当地粮价贵,与石数多者在那里卖出的价钱大致相同。二,照此可大致分为3大区:京东西、湖北、淮南、两浙、江南粮价比较便宜:“皆物价中平”;陕西、河东、荆湖、福建、广南“土薄物贱”,粮价更低;川蜀4路粮价最贵。三,这是的当时情况,未必十分准确,更不代表前后期各地粮价,仅作参考。
我们主要想谈的是,根据有限的资料,勾勒出不同时期全国平均粮价的变化。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京西、京东、河北、河东、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都获得大丰收,官方报告每斗米的价格为7至8文,[2]每石70至80文。
天圣八年(1030年),范仲淹说道:“窃以中田一亩,取粟不过一斛。中稔之秋,一斛所售不过三百钱。”[3]当时全国粮价一般为每石300文。与前相比,增长4倍左右。
熙宁元年(1068年)以前的15年间,即皇祐后期至治平年间,全国的平均粮价是:“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贱价六十文至六十二文,九十八陌。”[4]也即中等价是每石700文(98陌),合686文足。是天圣八年的2倍多。
元祐元年(1086年),知枢密院章惇言:“凡内地,中年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共不直二十千钱,若是不通水路州、军,不过直十四五千而已。”[5]内地广大地区正常年景的粮价是每石200文,偏僻的地方更便宜,每石仅140至150文。价格明显回落。
宣和四年(1122年),榷货务报告道:“古有斗米斤盐之说,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时盐价斤为钱六七十;今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而盐仍旧六十。”[6]这条史料一方面进一步证实了熙宁以前全国的平均米价大约是每石600文至700文,另透露出当时全国的平均米价大约是每石2贯500文至3贯。以前者700文、后者3贯计,50多年间价格增长率为428%。
绍兴九年(1139年),东南地区米“三万石以中价计之,自不下十万缗”,[7]每石约3贯300余文,高于宣和年间的价格。比较同时的北方金国,粮价却很低廉:在完颜亮正隆以前即绍兴二十六年前,“米斛极贱,米不过二三百一石”。[8]每石仅200至300文。
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户部尚书韩仲通报告:“今斗米为钱,不满二百,正宜积谷之时。”[9]每石不足2贯,价格回落。
绍兴二十九年,王之道言:“今兵食计之,大率不过三百万斛,略论中平之直,为钱不过五百万缗。”[10]平均每石1贯666文,比以前降幅不少。
乾道三年(1167年),有臣僚指出:“自近年岁歉艰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约:每米一斗,为钱五百。细民但救目前,不惜倍称之息。及至秋成,一斗不过百二三十,则率用米四斗方粜得钱五百,以偿去年斗米之债。”[11]当时秋收后的粮价是每石1贯200文至1贯300文,再次下降。
乾道六年,户部侍郎、江浙荆湖淮广福建等路都大发运使史正志说道:“户部去岁降本钱三百九十五万余贯,每斗约三百文省为率,约籴米一百三十万硕。”[12]乾道五年,朝廷在东南地区籴买130万石粮食,每石平均价钱是3贯省。粮价开始上扬。
南宋后期,未见全国性的一般粮价数据,但就各地的总体情况来看,呈普遍上涨态势。
下边分路考察具体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粮食价格。
2.开封府
端拱二年(989年)李觉报告道:“近岁以来,都下粟麦至贱,仓库充牣,露积红腐,陈陈相因,或以充赏给,斗直十钱”。[13]开封府的粟、麦每斗仅10文。至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的秋天,“京师粟斗钱三十”,[14]粟每斗30文。虽然比以前增长不少,但仍是很低廉的价格。
熙宁二年(1069年),朝廷“令诸军余粮愿籴入官者,计价支钱,复储其米于仓”。执政大臣王珪表示反对,奏道:“外郡用钱四十,可致斗米于京师。今京师乏钱,反用钱百坐仓籴斗米,此极非计。”[15]由此可知,开封周边市场的米价是每斗40文,朝廷打算用每斗100文的价钱收购驻军士兵的饷粮,显然是很不合算的,所以遭到反对。熙宁三年,郑侠指出:“自三月初十日以来,闻知市易司抵当米(往)[住]支,十一日以后,闻米价日有增长,自八十五文一斗,增至二十五日米一斗一百五文。准三月二十七日勅,京城差官于诸寺舍粜米,当日米价顿减,至三月三十日,在市米价斗七十五文。”[16]则是当年三月间,米价自每斗85文增至105文,最后又降至75文。熙宁七年初,“都下米麦踊贵”,米价每斗150文。朝廷调出200多万石以平籴粮价,市场价降至每斗100文;至三月,又降到90文。[17]当年四月,又诏令三司:“以上等粳米每石为钱一千,于乾明寺米场听民赊请,中等粳米每斗为钱八十五文,零粜与贫民。”[18]上等粳米以每石1贯的价钱赊给百姓,中等粳米以每石850文的价格零售与贫民。熙宁八年九月,吕惠卿记载道:“八年九月十六日,进呈罢运米,令市易俵放文字。余曰:‘元初只见在京八十价籴了米,司农寺以一百价赊籴了米。”[19]米价在每斗80文到100文之间。与北宋前期的价格相比,增长数倍。
宋哲宗元祐初,右司谏王觌上奏,请求提高京师常平米粜价。当时开封诸仓出粜常平米,价钱是“每斗六十文至六十五文省”,他认为虽“有以见朝廷不惜亏损官本,而惟以利民为务也”,但“官粜甚贱,非所以致商贾也……京师之民,旧多食麦,而今多食米,以米贱故也。使旁郡之米、麦入京师者浸少,岂长久之策哉”。他希望“京师常平米,一斗其价,以百钱为定”。将官方粜价提高到每斗100文省。[20]大概每斗100文省,是适应当时情况的一般价格。
《清明上河图》(北宋张择端作)局部。描绘的是一些停在岸边卸粮的私船。
宣和四年(1122年),榷货务的报告中指出:“今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21]虽没有明确是那里,但至少应包括开封,粮价已涨到了每斗250文到300文之间,比北宋中期又增长了二三倍。
3.京西
京西路的粮价,与土旷人稀、消费有限有关,常年低贱。
景德四年(1007年),蔡州等地的麦子每斗10文,粳米“斛钱二百”,[22]即每斗20文。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襄州、邓州粟每斗30文,菽、麦每斗10文;许州米每斗30文,麦每斗12文。[23]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据说京西以及其他各地都获得大丰收,米斗卖钱7至8文。[24]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负责宋真宗前往泰山封禅供应的行在三司使丁谓报告说:自东京至泰山即京西路东部、京东路西部地区,粟麦每斗不及10文钱。[25]考虑到当时正在大张旗鼓地进行天书、封禅等活动,必须祥和的气氛配合,所以这些丰收的喜报和低廉的粮价当打折扣。天禧二年(1018年)四月,据陈州知州冯拯报告说:“部内麦斗三十钱”,[26]当地的麦子每斗卖30文。
天圣六年(1028年)十一月,京西路报告的当地谷价是每斗10文:“谷价每斗十钱”。地方官因此忧心忡忡:“恐太贱伤农”,请求三司及早籴买。[27]天圣年间,襄州营田务历年收获的粮食,“都计三十三万五千九百六石九斗二升,依每年市价,纽计钱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贯”,每斗约27文;唐州营田务的历年收获,“所得课利计六万四千九百三十一石四斗六升,依每年市价,纽计钱共二万五千九百六十八贯五百三十四文”,[28]平均每斗40文。庆历四年(1044年),据包拯报告:陈州“见今市上小麦,每斗实价五十文”。[29]小麦每斗50文。皇祐年间,孟州政府“每岁抛降和籴小麦万数,多是过时收籴,每一斗官支价钱不下九十文以上至一百二十文,比之民间麦熟之时所直市价,常多三四十文……麦熟时民间价例,止于六十文”。[30]麦熟时的市场价为小麦1斗价钱60文。与宋真宗末期的陈州麦价相比,增长了一倍。
元丰七年(1084年)八月,“京西麦斗钱不过三十”。[31]京西路麦子每斗30文以下,恢复到了宋真宗末期的价格。元祐六年(1091年),颍州常平仓“元籴价”的粮食价格是:粳米每斗118文有奇,绿豆每斗72文有奇,小麦每斗54文。是年逢淮南、两浙发生自然灾害,流民即将进入境内,官方准备出粜封椿库粮食,按当时市场价格估定为粳米每斗80文,小麦每斗60文,绿豆每斗55文,粟米每斗90文,豌豆每斗60文。[32]
至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京西路诸州“数年以来,物价滋长”,如“小麦孟州温县实直为钱一百二十,而折科止五十二,颍川汝阴县为钱一百一十二,折科止三十七”。[33]孟州温县小麦每斗120文,颍州汝阴县小麦每斗112文,比之元丰七年的每斗30文,20余年间增长4倍。但与全国粮价相比,仍是低廉的。
4.京东
与缺京东路的土地价格资料一样,也未见京东路有效的粮价资料。除了在京西路中涉及京东的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十月两条可疑资料外,仅见三条,还不属于正常的或真实的价格,仅供参考。
一是元丰二年(1079年)二月,宋神宗的一道诏令中说:“闻齐、兖、济、郓州榖价贵甚,斗直几二百,艰食流转之民颇多。”[34]每斗将近200文,属于灾荒年间的粮价,平常价格肯定低于此。
二是元丰七年宋神宗的一条批语:“知青州邓绾言:‘本路夏秋丰稔,米斗直五七钱。’”未知虚实,宜令京东西路提举司具州县米榖市价以闻。’既而绾言:‘昨以秋成,故奏菽粟斗六七钱,今虑提举司奏物价稍增,乞照察’。上以绾佞,知其初奏不实也。”[35]每斗价钱仅5至7文,是地方官邀功谎报的虚假价格。真实价格如何?却没有记载。
三是宣和七年(1125年),陈东在上皇帝书中批露:“去岁东京(按:应为京东)盗起,米斗千钱”[36]每斗1贯,是兵荒马乱情况下的非正常价格。
5.河北
地处边防、屯驻重兵的河北粮价较高。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河北米斗7至8文。[37]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宋真宗对宰臣王旦等人说:“近览边奏,皆言今岁物价甚贱,刍藁三钱易两围,麦粟斛百余钱。”[38]河北边防地区粮价每石100余文。大中祥符二年四月,镇州、定州地方政府向朝廷报告说:“乔麦斗直百钱。”[39]乔麦每斗100文。
至和二年(1055年),虞部郎中薛向陈述河北籴法的弊病道:“被边十四州,悉仰食度支,岁费钱五百万缗,得米粟百六十万斛,其实才直二百万缗尔,而岁常虚费三百万缗,入于商贾蓄贩之家。”[40]如此看来,当时河北沿边地区的实际粮价是每石1贯250文。熙宁二年(1069年)河北农业丰收,米“每斗不过七十五文至八十五文省”。[41]每斗75文至85文省,与全国平均价格“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九十八陌”相比,[42]还要低廉。同样是河北沿边地区,元祐元年(1086年)按中等年份“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不过可直三十来千”,每斗30余文,而全国内地的平均价格是20文。[43]绍圣元年(1094年),知定州苏轼报告说:“本州见管常平米二十七万余石,每斗衮纽到元本一百四文,比在市实直,尚多二十二文,以此无人收籴。”[44]定州常平仓米收籴时每斗104文,绍圣元年的市场价格是每斗82文。政和五年(1118年),河北东路提刑司奏:“准朝旨,沧州无[棣]县民昨发政和元年内输均籴白米,每斗支价钱六十至四十,政和二年内,又斗支一二十,而市价为百二十,并今体量到逐年均籴白米价例,比街市私籴价钱委有低少钱数。”[45]政和二年,沧州无棣县白米的市价是每斗120文。宣和末年,真定府“米麦”每斗550文。[46]在此不妨比较一下:北宋后期,辽国燕京地区的粮价相当廉价:
“承平时年粟不过百钱”,[47]每斗一般不超过100文。
6.河东
河东路地处山区,又是边防地区,但出乎意料的是,其粮价在北宋时期非但不高,而且长期低贱。
河东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收复,入宋以后的几年中,“人希物贱,米一斗十余钱”。[48]每斗仅10余文。吕惠卿曾回顾河东路收复后的情况道:河东路太原、汾等13州军,“正税之外,别有和籴。体问得始据田亩,视其苗稼,等第科籴。米每斗钱三十文,粟十六文,大豆二十二文,草每束十文,虽估价颇贱,而民于登稔之际,先期得钱,未以为病”。[49]这种和籴,是在两税额很轻的情况下筹集军需的强制措施,但还属于老百姓能够接受的价格。从反映当时草价的另一条资料草1围8文,[50]也可看出这点。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河东米斗7至8文。[51]大中祥符四年,代州报告说粟每斗10余文;次年十二月,“河东丰稔,米斛百钱”。[52]每斗10文。大中祥符九年,河东粟、豆的价格是每斗19文。[53]由此也可看出,前此每斗30文的官买价格,是比较优惠的。天圣年间,“麟州粟斗,实直钱百”。[54]地处边防前线的麟州,每斗粟的价钱是100文。
《大豆图》(南宋任仁发绘)
元祐元年(1086年),知枢密院章惇言:“凡内地,中年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共不直二十千钱……河东缘边州郡四五十千”[55]当时河东路的边防地区粮价最高,也不过每斗40至50文。
7.陕西
陕西虽是北宋时期的边防重点地区,在一般情况下粮价并非想像的那样高昂,只有战争期间由于供应军队等因素,才明显上涨。但由于陕西战事经常发生,所以粮价在北方地区中是比较高的。
庆历年间,“陕、虢以西,米斗钱五百至六百”。[56]每斗500到600文,是宋夏战争导致的异常高价。宋英宗治平末年,是和平时期,“长安钱多物贱,米麦斗不过百钱,粟豆半之”。[57]米麦粮价在每斗100文以内,粟、豆杂粮只有50文以下。
熙宁四年(1071年)正月,司马光指出由于当年陕西饥馑,粮食“在市贵价”,陕西常平广惠仓司准备将“陈次斛斗(细)[纽]作见钱,支散与人。又豫定将来粟麦之价,粟每斗二十五文足,小麦每斗四十文足。”“今将陈色白米每斗(细)[纽]作见钱七十五文,若折计作小麦价钱支俵,每斗四十文”。[58]所预定的粮价,应是当地一般情况下的价格,即粟每斗25文足,小麦每斗40文足;当时准备散放的陈旧白米价格是每斗75文,小麦40文。熙宁五年(1072年),据司马光报告:陕西“即今每斗白米价钱一百文足”,[59]每斗100文足,保持着治平末的价格。元丰元年(1078年)九月,边防地区煕、河州每斗米的市场价是120文:“在市乃百二十,”[60]与陕西内地相比,仅高出20%。沿边的鄜延路,“熙宁、元丰十余年间米价,除元丰五年系军兴,每斗三百四十文外,其余年分,贱止八十文,贵不过一百八十文。自元祐、绍圣以来,铁钱日益轻,故米价日长”。[61]在宋神宗时期,除了元丰五年(1082年)因战争米价涨至每斗340文外,其他年份低者80文,高者不过180文(均为铁钱)。元祐元年(1086年),沿边地区与河东沿边相同,每斗40至50文。[62]渭州原来米麦每斗不过100文,元符二年(1099年),每斗300文以上,在新边城寨,官方收籴价更贵,至500文到600文;[63]同月,延安府“官籴米价五百二十文足,市新米七百八十文足,陈米七百二十文足”。官籴米价每斗520文足,市场新米价格是每斗780文足,陈米720文足(均为铁钱)。主要原因就是“钱轻”即铁钱贬值。[64]
宋代燕文贵《扬鞭催马送粮忙图》局部。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范纯仁报告:“去岁夏秋,两经丰穰,而物价未甚减少。如鄜延路新城堡寨,今春籴买米斗,犹有至一贯四百文者,则一方艰食,可以概见。”[65]每斗1贯400文。以后不断增长,至宋徽宗政和年间,“陕西斛斗价高,数倍于昔时”。[66]主要还是由于战争造成的。如宋徽宗时经营河湟地区,大开战端,“竭府藏以事边,募商人运粮,不复问其直贵贱,鄯、廓至斗米钱四千”。[67]每斗米竟高达4贯,但不属于市场价格。
8.淮南
北宋时期南方地区的粮价,大多像北方京西地区那样长期比较平稳,淮南就是一个典型地区。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淮南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据说米斗7至8文。[68]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淮南地区米价每斗70至100文足。[69]熙宁三年(1070年),宿州上色绿豆每斗75文,次色绿豆每斗72文。[70]宋神宗时,据在当地居住的苏轼记载:黄州“外县米斗二十,有水路可致。”[71]外县船运贩卖到黄州的米,每斗仅20文。元祐元年(1086年),受灾的淮南,“米价斗直一百七十”,[72]每斗170文。元祐四年至七年,扬州糯米每斗“不下八、九十文足。”而此前不过50文足。[73]元祐六年三月,淮南宿、亳等州发生灾伤,“米价高处七十七文”,[74]每斗77文。即使在受灾的情况下,粮价仍不高。两宋之际,叶梦得说道:“淮南、京畿去年种粟麦甚广,冬春之间,金人驱虏强壮过河,夏田成熟,收多食少,谷价甚平,小麦一斗一百三十文省,大麦一斗八十文省,粟一斗七十文省。”[75]每斗合足钱为:小麦100文,大麦61.6文,粟54文。
进入南宋时期,淮南粮价发生变化,增长幅度较大。但与东南其他地区相比,仍属低价地区。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淮南米价最低贱的地方,每斗120至130文,因“米价极贱”,朝廷有伤农之忧。[76]与元祐六年遭受自然灾害时的粮食高价相比,此时的最低价也高出64%。当年四月,户部尚书韩仲通报告了全国平均粮价:“今斗米为钱,不满二百,正宜积谷之时。”[77]每斗不足200文,当时显然已是低价了,那么淮南的最低价格120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低价。绍兴三十二年,在淮南路的舒州望江县,糯米每石(绍兴斗)1贯500文足,在其州城怀宁县,糯米每斗160文省。[78]
乾道五年(1169年)十二月,楼钥路过宿州,看到“城中人物颇繁庶,面每斤二百一十,粟谷每斗百二十,粟米倍之,陌以六十。”[79]小麦面粉每斤210文,粟谷杂粮每斗120文,小米每斗240文,都是60陌。折足钱的话,面粉每斤126文,粟谷杂粮每斗72文,小米每斗144文。乾道六年正月,朝廷诏左藏南库“支降会子十二万贯,均付两淮总领所,差官置场收籴马料十万硕。”[80]每石价钱1贯200文。乾道七年,奉使淮西的薛季宣言:“浮光比岁不稔,谷价高过常年四倍。盖光之市用钱,旧以四百为贯,米石一千,今为钱千六百矣。”[81]“浮光”是光州的别称,米价在此前的正常年景为每石足钱400文。乾道八年底,黄州丰收,“米价每硕不过一贯四百文”,[82]每斗不超过140文。乾道九年闰正月,官方在鄂州置场收籴粮食,淮南等地的下等大米,每石2贯700文省;来自淮南的下等占米,每石2贯300文省,均为会子。按当时“若用会子一贯四百文省得米一硕,以见钱纽算,每升计钱八文四分足”换算,1贯400文会子等于800文铜钱。则是来自淮南下等大米的每石2贯700文省,实际等于1贯540余文;来自淮南下等占米的每石2贯300文省,实际等于1贯310余文。[83]乾道九年,扬州1石稻子约1贯500文,折合为米约为每石3贯。[84]
绍熙二年(1191年)十二月,知扬州钱之望报告:“本路旱伤,民户已自乏食,赈粜诚不可缓……见用铁钱内有破缺并私钱,艰于行使……乞念疲民,将赈粜米每升并作二十文足,不问官钱、私钱,衮同交受。伏准十二月十日诏,支拨镇江府陈次米十五万石,令淮东转运提举司日下般取,每石计破缺钱及私钱一贯四百文足收换……已降指挥,分拨镇江府桩管陈次米一十五万石付本路转运、提举司,收换破缺及私钱,每升十四文足。”[85]据此可知,在灾荒年间,官府照顾性的粜粮并允许人们使用破缺钱及私钱购买,每石1贯400文足,相当便宜。绍熙五年闰十月,“今岁淮东、两浙多被旱潦,如常、润、扬、楚、盱眙等处,当此收成之时,斗米至为钱四百上下,无下三百足陌者”。[86]受灾的淮东地区,每斗米价在300文到400文足左右。
9.两浙
开宝三年(970年),睦州米每斗20文:当地的一个古井陶栏上“识岁月其上,盖开宝三年三月也。且识‘是年米斗二十钱’”。[87]三月份米斗20文,在当地显然是少见的低价,所以铭记了下来。咸平三年(1000年)二月末,处于灾荒年景的杭州,米价每斗65文足:“彼处米价,每升六十五文足”。[88]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两浙米斗7至8文。[89]大中祥符六年正月,两浙杭、润等州米斗60文。[90]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等人说:“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省。”每斗60文至77文足,与五代吴越国时苏州50文籴1石相比,“其贵十倍”。[91]熙宁年间,据在苏州典有土地的吕惠卿说,苏州白米每斗50文。[92]熙宁五年(1072年)五月,日僧成寻在越州用400文钱,买到5斗米:“以钱四百文买米五斗”,[93]则是每斗80文。元祐五年(1090年)九月苏轼言:“去年八九月间,杭州在市米价,每斗六十文足,十一月长至九十五文足……今来在市米见今已是七十五文足……今访闻苏州在市米价,已是九十五文足。”[94]杭州米价在每斗60文足、95文足、75文足的价格间波动,苏州当年最后米价为95文。元祐六年三月,水灾后的杭州米价每斗70文足:“浙西去岁米价例皆高贵,杭州亦是七十足钱收籴一斗”。[95]上虞县文化馆藏有一宋代青瓷砚,上有题记云:“置此研子永不失者。其年米佰价正。绍圣五年二月十一日。”[96]似可表明,绍圣五年(1098年)冬季,越州上虞县的米价为每斗100文。北宋后期,台州“米斗百钱”,[97]米每斗100文。总之,北宋时期,两浙米价通常都在每斗100文以下。
《耕织图》(清代陈枚绘)中筛米的场景。
南宋时的东南地区,米价扶摇直上。[98]绍兴元年(1131年)七月,宋高宗问大臣道:“昨夕闻已籴新米,莫少减价否?”张守回答道:“有人自浙西来,前此每斗一千二百者,今减作六百。”宋高宗大喜道:“不但军不乏食,自此可免饿殍,在细民岂小补?当须及时广籴,以备岁月。”[99]每斗600文,就使皇帝喜出望外了。绍兴二年七月,常、润、苏、秀等州获得大丰收,“米价极贱”,据吕颐浩的报告是“米斗二百”。[100]所谓极贱的价格,已高出北宋时期最高价的一倍了。正如绍兴四年有官员所说:“今来米谷、饮食,时价高贵。”[101]绍兴五年,据知湖州李光报告说:“近来两浙米价(倒)[例?]长,街市每斗已七百文。”[102]每斗高达700文。绍兴八年,侍御史萧振上奏道:“臣尝询浙西凡秋成米贱之时,其价概以官斗,每一斗民间率用钱三百足,亦有三百已下。今来收籴,须是量增价直:如民间每斗用钱三百足,官中须用钱三百三十至四十文足。”[103]每官斗米的民间市场价为300文足或不及300文足。绍兴十四年六月,秘书省正字吴芾奏云:“江浙昔号粒米狼戾,虽歉岁,斗值二百。今岁丰反倍之。盖由州县重征,税监官觊美赏,巡拦利掊取。若蠲其算,价自平矣。”[104]按他的说法,北宋后期即使灾荒年景,东南地区的粮价每斗也不过200文,而绍兴中期即使丰收年景,每斗也要400文,原因在于官方对流通的粮食多方征税,提高了成本。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据户部尚书韩仲通言:“今斗米为钱,不满二百,正宜积谷之时。如辇毂之下,诸军云屯,仰哺太仓,终岁之用,亦有余数。若岁取所余之数,别置仓廪贮积,以一百万石为额,常以新易陈,阙即补之,遇有水旱,助给军食,减价出粜,以资民用,实为经久之利。”朝廷因而建立了丰济仓。[105]说明两浙的粮价是每斗200文,与前相比,下降幅度很大。
乾道七年(1171年)十一月,处州官方籴米价钱是每石2贯900文:“每石价钱二贯九百文。”[106]淳熙四年(1177年),朝廷在江浙一带州郡和籴大米,每石的价格大约是(新印会子品搭钱银)2贯500文省:“每石大约价钱二贯五百文省。”[107]淳熙五年,朝廷在东南各地和籴粮食,每斗价钱300文省即每石3贯省。[108]淳熙七年,处州籴米价是每石2贯900文(会子)。[109]淳熙九年,两浙发生旱灾,朱熹请求朝廷拨款200万贯,“则一路可得米五十万石……今乃仅得三十万贯,则是一路得米不过七万余石”。[110]平均每石4贯。同年,据衢州诸县报告的米价,每升均为40文上下,[111]即每石4贯左右。淳熙中,江、浙地区大丰收,“斗米之直,百五六十钱”,[112]每石1贯500至1贯600文。淳熙十三年十月,司农司以每石2贯200文的价格籴米,朝廷认为“每石作二贯二百文价(大)[太?]贱,可增一百以利农”。[113]要求加价100文即每石2贯300文,以保护农民利益。淳熙十二年,司农司以会子20660余贯籴到马料14430余石:“已支二万六百六十余贯,籴料一万四千四百三十余石,”[114]每石合会子1贯400余文。淳熙十三年八月,诏令封桩库“更支降会子五万贯,接续收籴马料桩管,截日已籴过三万三千三百八十余石,价钱不等,共用过钱四万四千四百余贯,目今止有见在钱五千六百余贯文,可以五七日间籴足。窃缘马料稻子系用早谷,今来正是秋成,早谷到来数多,每石一贯二百文,宜趁此价平,广数收籴。”[115]每石1贯200文。淳熙十四年,司农司报告的马料市价是每石1贯200文:“即月市直,每石一贯二百文省”。[116]淳煕末年,蔡戡指出:“自去岁江浙大稔,斗米之直百五六十钱。今浙西雨旸时若,高下之田,皆有丰登之望,新谷既升,其直愈贱。老农咸谓数十年来所未尝有……今也负担适市,人莫之顾,不得已而委之,仅得千钱而去。一岁所入,不足以纾目前之急。”[117]因为大丰收,粮价大幅度下降,每石最多能卖到600文,是整个南宋时期两浙的最低粮价,与大中祥符六年的价格相同。但由于时代背景不同,如此低的粮价损害了农民利益。
绍熙三年(1192年),蔡戡报告说:“臣所历淮、浙八郡,苏、秀中熟,常、润所收仅六七分,自江而北,截长补短,大率不减六分,斗米不过二百五六十钱,钱会流通,民旅安便,盗贼不兴,边鄙帖然。此正陛下垂衣拱手,优游无为,两宫交欢,朝野多娱之日。”[118]中等年景的一般粮价,每斗250-260文,已让统治集团很宽心了。绍熙五年闰十月,周南报告说:“今岁淮东、两浙多被旱潦,如常、润、扬、楚、盱眙等处,当此收成之时,斗米至为钱四百上下,无下三百足陌者。”[119]每斗400文左右。
大约是在庆元年间,浙西地区“米仅及二百,父老皆谓二十余年未有此稔。及今广籴,恐正其时”。[120]大丰收后的米价是每斗200文。宋宁宗开禧时,湖州米的市价是每斗405文官会:“见在市价,每斗四百五文官会。”[121]嘉定初,越州政府“粜谷五百石,得官会一千八十贯”。[122]每石是会子2贯160文。
宝庆三年(1227年),庆元府酒务耗费的粮食原料数量及价格为:“糯米九千六百八十五硕三斗六升五合,每硕钱三贯九百九十文,计三万八千六百四十四贯六百七文。”[123]1石糯米价值3贯990文。端平二年(1235年),嘉兴府官府以1万贯籴米3000石,[124]每石合3贯333文。嘉熙初,华亭县“取樽节余钱一万缗,籴三千石,规县东为屋五楹别储之,华亭于是乎有平籴仓。”[125]则是每石3缗300文。嘉熙二年(1238年)的春天,苏州“米斗二十千”即20贯,[126]此数应是纸币。嘉熙四年,嘉兴府华亭县“楮币一缗,仅得米二升有半”。[127]每斗4贯纸币。淳祐元年(1241年),温州“目今米价,每升正是四十见钱,比之台、处诸州,米价最下”。[128]则温州米价每石4贯铜钱,台州、处州等地米价更于此高。淳祐元年(1241年)十月,庆元府两次兴工淘沙,支付工钱的方式不同:“本月初十日兴工至二十六日毕,自马家营至堰上水口,共五百十三丈,为工四千,每工官钱五百文、米二升半……本月十三日兴工至二十日毕,为工一千,每工支官钱一贯五百文,不支米。”[129]推算可知,1贯官会折米2.5升,4贯1斗,1石米的价格就是官会40贯,是为淳祐年间明州的粮食价格。淳祐四年在庆元府,“制帅殿撰赵公纶拨钱五十二万三千贯,籴米一万九千五百石有零”。[130]每石合计26贯825文(会子)。当时庆元府的17界会子1贯合铜钱70文足,26贯825文会子实际等于铜钱1贯878文。淳祐年间,“都城米升六百旧会,似更廉于外处”。[131]临安府米价每石达17界会子60贯,外地价钱更高。景定五年(1264年)婺州浦江县有关官员“将元桩交承之钱且照时下时价,每一秤十五斤计四贯,作急收籴,拘桩在仓”。[132]所籴当为大米,每斤达到18界官会260余文。
大约在宋度宗初期,车若水记载:“台之巾山有塔焉,朔望之夕,群灯环之,光闪半空。问之僧,曰:‘檀越祈福一夕,铜镪三万。’予曰:‘嘻,此三百人一日之粮也!”[133]按其计算,每人每天需100文铜钱买的粮食,以日食2升计,每升50文。则是台州当时粮价每石约5贯左右。
南方的农作物以水稻为主,产小麦不多。南宋绍兴初,由于北方人大量南下,需要面食,小麦价格猛然上涨,“麦一斛至万二千钱”,一石高达120贯,由此引发起种麦高潮。[134]随着麦子的广泛种植,价格自然逐渐下降。乾道三年(1167年),平江府灵岩山一座寺院的僧人,卖掉其先师贮藏的麦子110石,得到现钱330贯足。[135]则是当时的市场价是每石3贯足。淳熙十年(1183年)闰十一月,宋孝宗说:“闻外间米面甚平,见老兵云,三十文买面一碗,可饱终日。”[136]在临安府,30文钱买到的小麦面粉,足够1人吃1天。若以2升计,则是150文1斗。淳煕十三年,范成大在家乡苏州写道:“二麦俱秋斗百钱,田家唤作小丰年。”[137]麦收后的价钱是每斗100文,与米价比较,可谓相当便宜。宝庆三年(1227年),庆元府酒务耗费的粮食原料数量及价格为:“曲麦二千二百八十八硕三斗九升八合七勺,每硕三贯六百文,计八千二百三十八贯二百三十六文。”[138]1石麦子3贯600文。
大麦价格也有一例。乾道七年(1171年),两浙等地“二麦丰熟,倍于常年”,朝廷收籴大麦作马料,其中在“镇江府于桩管朝廷会子内各支一十万五千贯,收籴大麦各七万硕;浙东委沈夏,提领南库所支降会子一十万九千贯,收籴大麦七万硕”。[139]显示的价钱分别是:镇江府每石2贯214文,浙东1贯557文(会子)。
10.江东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江南米斗7至8文。[140]10多年后,便有明显增长。天圣四年(1026年),江南等地米价每斗70至100文足。[141]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等人说:“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省。”[142]每斗60文至77文足,比以前有所下降。嘉祐初,在宣州太平县,“岁丰则斗米三十钱,歉亦自倍”。[143]米价在每斗30文至60文之间。元祐六年(1091年)三月,江东米价最高的地方是每斗70文:“江东米价高处七十文”。[144]由此可知,至少在有史料传世的年代里,北宋时期的江东路粮价比两浙还低,通常都在每斗70文足左右。
南宋时粮价大增。绍兴二年(1132年),“建康米斗不及三百。”[145]建康府的米价,每斗将近300文。绍兴三十年五月,朝廷拨付江东转运司银7万两,籴大麦20万斛。[146]每斛大麦价值银3钱5分。按当时银价每两约3贯400文计,[147]每斛约合1贯190文。乾道七年(1171年)至淳熙三年(1176年),建康府马料的价格是每石1贯200文:“每石实价一千二百文。”[148]淳熙六年(1179年),南康军发生自然灾害,地方官库有钱24052贯550文省,计划“趁此米价未起之间,收籴米斛,约计可得一万一千五百七十余石。”[149]每石合2贯余省。同年七月,建昌县支拨义仓所存陈米出粜,“每升计价钱一十文足”,[150]按市价每斗100文足。淳熙九年左右,广德军的建平县,“丰熟年分及今年五六月间,米价每升一十二文。今来缘为旱伤,米价至一十八文。”[151]前期为每石1贯200文,后期为每石1贯800文,虽然是丰收时与灾伤时的价钱,但差距并不算大。淳熙十三年秋,江东路池州等地大丰收,“号为大稔”,其“马料、谷价……每籴一石,为钱一千有奇”。[152]大丰收的池州等地,稻谷每石1贯。南宋中期,江东饶州乐平村民借张家大麦2斗5升,“为钱五百”,[153]则是每斗大麦200文。
嘉定八年(1215年),江东路发生自然灾害,“目今麦价所在踊贵,其最平处,每石为钱亦不下二贯有奇”。[154]麦子最便宜的地方,也达每石2贯余。嘉定八年,宁国府“今年六月十一日以前,籼米每石八百文足,粳米每石一贯文足”。[155]籼米每石800文足,粳米每石1贯文足,相当便宜。嘉定九年初,知广德军真德秀报告说:“昨者制司分拨米斛,本军所得凡五万五千余石,以每石三贯为率,计钱十六万贯有奇。”[156]每石3贯。宋理宗绍定年间,宁国府长官吴泳言当地“一斗之米,向者百钱,今九倍其直矣。”[157]则是每斗大约900文,当为会子价。淳祐十一年(1251年),建康府设立义庄,规定:“如委的簪缨之后及见在学行供职事生员,或有吉凶,请具状经学保明申上,给米八石、麦七石,米每石折钱三十六贯,麦每石折钱二十五贯。”[158]当时的粮价大约是米每石36贯,麦每石25贯(均为会子)。
11.江西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包括江西在内的江南等地大丰收,米斗价钱7至8文。[159]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江南等地米价每斗70至100文足。[160]增长十余倍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等人说:“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省。”[161]每斗60文至77文足,比以前有所下降。皇祐四年(1052年),丁忧在家乡建昌军南城县的李觏言:“大抵东南土田美好,虽其饥馑之岁,亦有丰熟之地。比来诸郡,各自为谋,纵有余粮,不令出境。昨见十程之内,或一斗米粜五六十价,或八九十,或一百二三十,或二百二三十价。”[162]米价低者每斗50余文,显然是丰收的地方;高者230文,显然是歉收的地方。
大约在绍兴五年(1135年),官方在“湖南籴米一十万硕,依江西例,每石作四贯四百文支降,籴米四十四万贯”。[163]可知江西官府的籴米价也是每石4贯400文。从后文所叙述的湖南实际情况看,这个价格未必是市场价,可能远低于市场价。次年,李纲“到任之初,米一升价钱至一百三十四文。近来雨泽沾足,早禾已熟,米价顿减,新米一升止四五十文”。[164]价格由每石13-14贯,骤降到4-5贯。乾道八年(1172年)底,江西等地丰收,米价每石不过1贯400文会子,而且留有可以折合铜钱的数据:“朝廷行下会子,不无折阅,若用会子一贯四百文省得米一硕,以见钱纽算,每升只计钱八文四分足,”每石合840文铜钱。但有官员对此表示怀疑:“自旧即无上件价例,窃恐传闻差误,未敢擅便施行。”[165]看来是觉得价钱太低,令人难以相信。乾道年间,隆兴府进贤县知县程迥指出:“力田之人,细米每斗才九十五文,逼于税赋,是以出粜。”[166]细米每斗95文,在此显然是低价。淳熙七年(1180年),南康军“节次借拨官钱五万三百四十四贯三百七十九文,差拨公吏前去江西得熟州军,收籴到米共二万三千五百二石二斗四升五合,回军赈籴及支遣军粮。”[167]以50344贯379文省,收籴到米共23502石2斗4升5合,则当时江西平均每石2贯100余文省。淳熙十三年四月,江西转运司用30万贯籴米155918.11石,[168]每石平均将近2贯。到了南宋后期,粮价才有明显的上涨。嘉定十三年(1220年),袁州政府“乃括公瘐之赢,得米二百余斛,易缗钱八十万有奇”。[169]每石将近4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