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宋史全文》卷27上,淳熙十年闰十一月乙未,第1885页。
[137]范成大《范石湖诗集》卷27《四时田园杂兴六十首》,第374页。
[138]罗浚《宝庆四明志》卷5《酒》,第5册第5048页。
[13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2。
[14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14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11。
[142]范仲淹《范仲淹全集•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第534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第6册第3440页。
[143]嘉庆《宁国府志》卷21《艺文志》,(宋)孙觉《县厅记》,第711册第347页。
[144]苏轼《苏轼文集》卷32《再乞发运司应副浙西米状•贴黄》,第911页。
[145]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9,绍兴二年十月戊戌,第1021页。
[146]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5,绍兴三十年五月戊子,第3098页。
[14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57之75:绍兴二十九年,中书舍人洪遵等言:“欲依旧料次,银三千两计一万二百贯”。每两合3贯400文。
[14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6;41之20。
[149]朱熹《朱熹集》卷20《申南康旱伤乞倚阁夏税状》,第805页。
[150]朱熹《朱熹集•别集》卷9《申提举司将常平米出粜》,第5573页。
[151]曹彦约《昌谷集》卷9《条具赈济申提举司状》,第1167册第113页。
[15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6。
[153]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2《张八道人犬》,第1396页。
[154]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7《乞给降钱会下本路灾伤州郡下户收籴麦种》,第1页。
[155]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2《奏乞将知宁国府张忠恕亟赐罢黜•贴黄》,第10页。
[156]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7《申省第三状》,第14页。
[157]吴泳《鹤林集》卷39《宁国府劝农文》,第1176册第381页。
[158]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8《立义庄》,第2册第1809页。
[15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160](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11。
[161]范仲淹《范仲淹全集•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第534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第6册第3440页。
[162]李觏《李觏集》卷28《寄上孙安抚书》,第312页。
[163]张嵲《紫微集》卷24《论和籴》,第1131册第556页。
[164]李纲《李纲全集》卷88《论赈济札子》,第871页。
[16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
[166]《宋史》卷437《程迥传》,第37册第12951页。
[167]朱熹《朱熹集•别集》卷10《移文江西通放客米及本军籴米船事》,第5606-5607页。此处未言何种陌制,但从同卷《节次差公吏收籴并拨钱下赈籴场》(第5607页)所言用军资库钱赴江西收籴时,指明为省陌,此处当也是省陌。
[16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3。
[169]滕强恕《平政桥记》,《全宋文》第297册第28页。
[17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17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10之8;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9,绍兴二十八年正月庚寅(第2957页)作每斛“三千”。
[172]朱熹《朱熹集》卷37《与籍溪胡原仲先生》,第1613页。
[173]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17《岁收》,第8册第7924页。
[174](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183,赵汝愚奏,第3册第2408页。
[175]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浦城劝粜》,第15页。
[176]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34《蔡真人诰碑》,第14页。
[177]黄榦《勉斋集》卷18《建宁社仓利病》,第1168册第200页。
[178]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5《申尚书省乞拨降度牒添助宗子请给》,第12页。
[179]《永乐大典》卷7514《仓》,引《临汀志》,第4册第3440页。
[180]赵与泌、黄岩孙《仙溪志》卷1《秋税》,第8册第8278页。
[181]《永乐大典》卷7892《汀》,引《临汀志》,第4册第3643页。
[18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太平兴国八年十二月末,第1册第567页;《宋史》卷267《李惟清传》,第26册第9216页。
[18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9,大中祥符元年七月末,第3册第1553页;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18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11。
[185]方勺《泊宅编》卷中,第80页。
[18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
[187]《宋史》卷175《食货志》上3,第13册第4249页。
[188]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十月壬辰,第2989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9。
[18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44。
[190](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1之31。
[191]陆游《陆游集•渭南文集》卷47《入蜀记》,第2447页。黄冕堂《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文史哲》2002年2期)引用了这条史料,但误为四川:“陆游的《入蜀记》记载四川井邑繁富,石米仅为600至700文”。
[19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
[193]王炎《双溪类稿》卷19《上林鄂州》,第1155册第645页。
[194]赵蕃《淳熙稿》卷3《呈赵常德四首》,第1155册第59页。
[19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0。
[19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4。
[197]彭龟年《止堂集》卷6《乞权住湖北和籴疏》,第2024册第86-87页。
[198]黄榦《勉斋集》卷30《申京湖制置司辨汉阳军籴米事》,第1168册第334页。
[199]黄榦《勉斋集》卷30《申转运司乞候岁丰别议筑城事》,第1168册第330页。
[200]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4《答樊致政庚》,第13页。
[201]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64《跋赵安庆所藏东坡帖》(第8页)言:“靖之米斗百泉”。
[202]《宋史》卷46《度宗纪》,第3册第910页。
[20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20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11。
[205]张嵲《紫微集》卷24《论和籴》,第1131册第556页。
[206]吕颐浩《忠穆集》卷3《乞宫观札子》,第1131册第285页。
[20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参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八月己卯,第2269页。
[20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
[209]《宋史》卷175《食货志》上3,第13册第4249页。
[210]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十月壬辰,第2989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9。
[211]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6,绍兴三十年九月壬午,第3117页。
[212]王阮《义丰集•代胡仓进圣德惠民诗一首》,第1154册第540页。
[21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
[214]薛季宣《浪语集》卷19《论营田》,第1159册第319页。
[215]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7《申尚书省免和籴尽数状》,第14-15页。
[216]赵汝乳《桂阳先备仓记》,《全宋文》第333册第71页。
[217]高斯得《耻堂存稿》卷4《永州续惠仓记》,第2040册第77页。
[218]高斯得《耻堂存稿》卷4《湘乡县平济仓记》,第2040册第71页。
[21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57之3。
[22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221]蔡絛《铁围山丛谈》卷6,第115页。
[222]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5《广西盐法》,183页。
[223](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71,林光朝奏,第4册第3546页。
[224]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4《常平》,第176页。
[225]李曾伯《可斋杂稿•续稿》后卷5《条具广南备御事宜奏》,第1179册第660页。
[226]方大琮《宋忠惠铁庵方公文集》卷33《广州丁未劝农文》,第89册第727页。
[227]李光《庄简集》卷2《赠裴道人》注,第1128册第447页。
[228]韩琦著,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笺注•安阳集》卷50《故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赠左仆射张公神道碑》,第1573页;范镇《东斋纪事》卷4,第34页。
[22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9,大中祥符元年七月末,第3册第1553页。
[230]赵抃《清献集》卷6《奏状乞减省益州路民间科买》,第1094册第831页。
[23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58之12。
[23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24之11。
[233]吕陶《净德集》卷1《奏乞放免宽剩役钱状•贴黄》,第1921册第2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9,煕宁九年十一月己卯(第11册第6826页)载:“成都路盐踊贵,斤为钱二百五六十,米二斗才得盐一斤。”再证其当时粮价为每斗120文至130文。
[234]范镇《东斋纪事》卷4,第34页。
[235]刘挚《忠肃集》卷5《乞体量成都漕司折科税米奏》,第107页。
[236]吕陶《净德集》卷4《奉使回奏十事状•贴黄》,第1921册第43页。
[237]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巻97,绍兴六年正月辛巳,第1601页。
[23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3。
[23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3之30。
[240](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3之33。
[241]汪应辰《文定集》巻4《御札问蜀中旱歉画一回奏》,第1986册第33页。
[242]汪应辰《文定集》巻4《御札再问蜀中旱歉》,第1986册第39、38页。
[24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68之67至68。
[244]张栻《南轩集》卷39《夔州路提点刑狱张君墓志铭》,第1167册第739页。
[245]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8《泸州赡军田记》,第10页。
[246]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78《朝奉大夫太府卿四川总领财赋累赠通议大夫李公墓志铭》,第11页。
[24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蕃夷》5之55。
[24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2。
[249]袁说友《东塘集》卷9《补籴蜀路十五州创籴七州广恵仓米疏》,第1154册第246页。
[250]佚名《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9,开禧二年正月乙巳,第158页。
[251]佚名《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11,嘉定元年三月,第195页。
[252]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76《朝请大夫利州路提点刑狱主管冲佑观虞公墓志铭》,第6-7页。
[253]度正《巴川社仓记》,《全宋文》第301册第167页。
[254]吴泳《鹤林集》巻2《汉中行》,第1176册第12页。
[255]李曾伯《可斋杂稿•续稿》后卷3《乞贴科四川制总司秋籴本钱奏》,第1179册第604页。
[256]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5《泸州社仓养济院义冢记》,第9-10页。
[257]叶適《叶適集•水心别集》卷2《财计中》,第662页。
[258]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4《常平》,第176页。
[25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
[260]王之道《相山集》卷24《论增税利害代许敦诗上无为守赵若虚书》,第1132册第705页。
二、其他食品
1.肉类
宋真宗大中祥符时,“永康肉五十斤”。[1]四川永康军的猪、羊(?)肉,每斤50文(铁钱?)。宋英宗治平末年,“长安钱多物贱……猪、羊肉三四十钱一斤”。[2]在陕西京兆府,1斤肉仅30至40文。北宋中期,一位姓顾的官员肥胖如猪,有天伏案假寐,同僚苏轼开玩笑地大书案上曰:“顾屠肉案”,又以30钱掷案上,曰“且快片批四两来!”[3]似乎是30文钱可以买4两肉,若然,则是120文1斤。大观年间,有臣僚言:“盖一牛之价不过五七千,一牛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价直须百钱”。一头牛价值5至7贯,出肉200至300斤,每斤卖100文。这样的话,以一头牛肉重250斤计,可以卖25贯,超出牛价5倍左右!因担心利厚导致民间多杀牛,希望朝廷规定:“凡倒死牛肉,每斤价直不得过二十文”。[4]自然死亡的牛肉,每斤只准卖20文以下。则一牛只能卖5贯,大约是按当时一头牛的价格计算的,而且没有利润。行政手段规定的价格,不知民间是否能真正落实?想必很难。有的地方猪肉相当便宜,如北宋后期的淮南黄州,据苏轼说:“黄豕贱如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5]猪肉价贱如土,显然是当地不喜爱食用的特殊情况造成的。
洪迈记载,福建建阳乡民家有出生仅20天的牛犊,“不疾辄死”,屠户来买时,主人要价2贯。屠户笑道:“是有何所直?剥而尽货,岂不及此数!但有鬻牛之名,当先以酒及杯羹啖里正,又以饷四邻,乃取其赢。今唯有八百钱,幸见付,否则已耳。”遂成交。[6]卖此小牛犊的皮、肉钱,大约值2贯余,但因为牛是禁屠之物,一般屠宰前要报经官方批准,[7]为避免麻烦,必须花钱买通里正和四邻,成本就高了,所以最终只卖了800文。右图开封肉铺挂着招牌,上书“斤六十足”,则北宋末年羊肉的市场价格是每斤60文足钱。绍兴末,平江府“羊价绝高”,羊肉每斤900文:“平江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买尝。”[8]连薪俸低的小官员也不敢吃,寻常百姓更是消费不起。淳熙年间,平江府有屠户豢养了数十头野生动物獐,每日宰杀1头。因当地很少有獐,所以居民踊跃购买獐肉,“率一斤值钱一千”,[9]每斤价值1贯。看来这种野味很紧俏。宋宁宗时,临安府中猪肉卖90文省1斤;皮、骨每袋2斤2两,卖70文省,每斤约30余文省。[10]临安大店所卖猪肉,“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11]意思是38文钱的熟猪肉,足够一个成年男子吃了,价钱可谓便宜。论其分量,大约1斤。[12]南宋后期的绍定元年(1228年),靖州“八九十一斤猪、羊肉”,[13]1斤猪、羊肉卖80-90文。此地偏僻荒凉,“城中不满四十家,气象萧条,盖可想见”。[14]此价应属低价。
《清明上河图》(北宋张择端作)局部。图中所绘孙羊店左边羊肉铺,掌柜的在挥刀切肉,卖的是羊肉。
2.水产
鱼类价格,一般比肉便宜,多体现在长途贩运到外地上。北宋中期,湖北汉阳长江的鱼干——淡鱼卖往江西,每斤将近100文:“一斤近百钱”。[15]北方沿海所产的鳆鱼即牡蛎,运往江南出售,价格很高:“一枚直千金”,[16]也即1枚1贯。北宋后期有记载说,京东路登州沿海出产的名贵鱼种嘉鲯鱼(即真鲷,呈长椭圆形,一般体长15~30厘米、体重300~1000克),“皮厚于羊,味胜鲈鳜。至春乃盛,他处则无。”据说此鱼贩卖到江南地区,1条就值数贯:“一枚直数千钱,盖重北地所有也。”[17]宋徽宗时的冬季,开封市场上从黄河等外地运来的鱼,每斤不上100文。[18]大概与同时的牛肉价相近。而在海边水乡,价格便宜。沿海地区的台州,北宋后期,鱼肉每斤不过30文:“鱼肉每斤不过三十钱。”[19]大观末,蔡京罢相回两浙,乘船路过高邮新开湖时,家人“呼得一艇来,戏售鱼可二十鬣,小大又勿齐。问其直,曰:‘三十金也’。”[20]渔舟上的20条大小不一的鱼,要价仅30文,合每条1文余。
绍兴中,在蜀州新津的江中船上,四川一官员的厨子所剖1条数斤重的长鱼掉入江水,因害怕主人责怪,便出1贯的价钱向渔民求助,要求得到同样大小和形状的鱼。[21]属于悬赏必得的性质,定高于实际价格。乾道六年(1170年),长江黄州段“鱼贱如土,百钱可饱二十口,又皆巨鱼。”[22]只需花100文,就可以买到供20人吃饱的大鱼。淳熙年间,两浙境内曹娥江中,渔翁捕获一条七八斤重的大鲤鱼,“买以钱五百”,[23]约合每斤60余文。淳熙年间,广州珠江上“有蜑急棹就舟,絷二鲟鳇求售,大者长六尺,小者四尺,修鼻侈腮,口隐于颐,身无细鳞,上各有锋刃,与凡鱼不同……问所需几何?曰:四百”。[24]这两条硕大的鲟鳇即中华鲟,价钱是400文,相当便宜。绍熙二年(1191年)冬天,湖北武陵少年张道僧在溪水边钓到1条鱼,“溪西铁炉下人陈长三望见,度水求之。张辞以欲归遗婆。陈曰;‘随我到垆下,以百钱偿汝。’又不可。”因争执导致陈长三死亡。看来这条鱼至少值100文。张道僧不愿出卖,是因为想回家孝敬与相依为命的祖母,并非嫌钱少。[25]
《雪江卖鱼图》(明代朱邦绘)
“江阴县河豚”被列为宋代的“天下第一”之一,[26]价格自然不菲。叶梦得记载有两浙地区河豚的价格:“今浙人食河豚,始于上元前,常州江阴最先得。方出时,一尾至直千钱,然不多得,非富人大家预以金噉渔人,未易致。二月后日益多,一尾才百钱耳。”[27]南宋初的江阴,正月的河豚价格极贵,1条值1贯,而且必须先交钱预定;二月以后价格大跌,1条仅卖100文。南宋时,在南雄州3文可买一片如手掌大的鱼鲊:“乡里三钱买一片鱼鲊,如手掌大。”[28]乾道三年(1167年)秋,专门贩卖鱼鳖为业的鄱阳市民汪乙,在鄱阳湖上以2贯买得重达100斤的1只鼋(现代又名沙鳖、蓝团鱼、绿团鱼等,是淡水龟鳖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以钱两千从渔者买一鼋,其重百斤。”[29]乾道年间,在昆山沿海,一船中满舱的鳖大约有数百只,“问所直若干,为钱三万”,[30]价值30贯。淳熙九年(1182年),长洲县丞王昭达路过吴江,见岸旁的渔舟上,渔民在用刀刮取乌龟壳,于心不忍,“询之,一枚才直一二钱。恻然动心,以一千得大小五百六十枚”,将其放生。[31]平均每只仅1.7文。庆元年间,鄂州针工程一,“方入市,逢壮夫四辈,扛巨鼋赴屠肆,凡重三百二十斤,商其贾为十三千”。[32]一只重达320斤的巨鼋,在市场上以13贯的价格卖出,约合每斤40文。南宋中期,韩元吉在福建建州,以100文从玩耍的小孩手中买了7只龟放生:“有童子市龟七,以百金得而放之。”[33]每只合14文余,但不一定属于市场价。
宋仁宗曾食用新上市的螃蟹,价钱是1只1贯:“有新蟹一品,二十八枚。帝曰:‘吾尚未尝,枚直几钱?’左右对:‘直一千。’”[34]而在河北沿边的塘泊地区,至秋季,“霜蟹当时不论钱也。”[35]在广东沿海的南恩州,螃蟹1文钱2只。[36]南宋前期,有官员在舟山岛上的昌国县,“见白蟹不论钱,因买百钱,得数十枚。”[37]大约1只2文左右。岭南夏季水边的小虾,一捧仅一二文。[38]南宋末,歙县人方岳有诗云:“蟹之风月元无价,只卖百钱那是钱。”[39]大约是100文1只螃蟹。
《荷蟹图》(宋代佚名)。
绍兴二十年(1150年)四月,秀州海盐县海滨有“巨鳅”——大概就是搁浅的鲸鱼,“高殆与县鼓楼等,长百丈不啻”,其肉被分食,有的带入州城出售,“每斤为钱二百”,[40]每斤200文。
在许多海滨水浒,海鲜水产极为丰富,价钱也极贱。如北宋后期,沿海的通、泰州,“水滨积鱼如坻。土人荷罛罣往,必盈载至,无有持竿负笭笱者。间一二日不售,则往往畚取诸小鱼,投弃碛中”。[41]宋高宗时期的杭州人张九成言:“吾乡十月间,海错贱如土”。[42]南宋中期的武昌西南云梦泽中,据孙应时诗云:“平生闻说沌鱼美,满篮不受百钱直”。[43]100文可买1篮子鱼。如此低廉的价格,满足了广大贫穷人家的需要。
3.蔬菜
蔬菜是日常必备的物品,买卖最为频繁,可惜缺乏一般蔬菜的确切价钱,仅见个别特例。
北宋末,开封每到四月,一种嫩时可食用的葫芦名叫茄瓠,“初出上市,东华门争先供进,一对可直三五十千者。”[44]两只卖到30至50贯,属于珍奇时蔬,寻常人家断然不敢问津。
《花果蔬菜之竹笋图》(清代恽寿平作),虽是清代绘画,作为蔬菜的竹笋却与宋代无二。
宋神宗时,福建官方购买“干姜一十万斤,价钱一千一百六十八贯文足。”[45]干姜每斤约合11.6文足。
宋高宗时的王洋有诗云:“黄门给事二千粟,日割三牲亦应足。刘翁食爼厌膻腥,千亩渭川期满腹。吴人束简如束刍,百钱可了三日厨。”[46]说的是花100文买的竹笋,可以供3天食用。
宋高宗时,郑刚中在耒阳,“日以数十钱悬壁间,椒、桂、葱、姜,皆约以一二钱。”[47]可知这些调味菜很便宜,一两文就可卖到一天的用量。
绍兴年间,台州仙居县的一处菜园,被人盗走1畦菜,“直一贯二百钱”,[48]价值1贯200文。
蒟酱是我国古代有名的栽培植物蒌叶及其用于调味的产品,是酱制品史上的奇葩,价格也奇贵。据宋代话本小说记载,南宋初期,在夔州路南部的牂牁江上:
又有一只船上叫卖蒟酱,这蒟酱滋味如何?有诗为证:白玉盘中簇绛茵,光明金鼎露丰神。椹精八月枝头熟,酿就人间琥珀新。杨公说道:“我只闻得说,蒟酱是滇蜀美味,也不曾得吃,何不买些与奶奶吃?”叫水手去问那卖蒟酱的,这一罐子要卖多少钱,卖蒟酱的说:“要五百贯足钱。”杨公说:“恁的,叫小厮进舱里问奶奶讨钱数与他。”小厮进到舱里,问奶奶取钱买酱。李氏说:“这酱不要买他的,买了有口舌。”小厮出来回覆杨公,杨公说:“买一罐酱值得甚的,便有口舌!奶奶只是见贵了,不舍得钱,故如此说。”自把些银子与这蛮人,买了这罐酱,拿进舱里去。揭开罐子看时,这酱端的香气就喷出来,颜色就如红玛瑙一般可爱;吃些在口里,且是甜美得好。李氏慌忙讨这罐子酱盖了,说道:“老爹不可吃他的,口舌就来了。这蒟酱我这里没有的,出在南越国。其木似谷树,其叶如桑椹,长二三寸,又不肯多生。九月后,霜里方熟。土人采之,酿酝成酱。先进王家,诚为珍味。这个是盗出来卖的,事已露了。”
原来这蒟酱,是都堂着县官差富户去南越国用重价购求来的,都堂也不敢自用,要进朝廷的奇味。富户吃了千辛万苦,费了若干财物,破了家,才设法得一罐子,正要换个银罐子盛了,送县官转送都堂,被这蛮子盗出来。[49]
这罐从南越国进口的上供蒟酱,虽说以500贯足成交,但属于急于销赃的低价,其实际价值远远超出此数。从文中的钱陌可以看出,完全是宋人的用法,其价钱是可靠的。
4.熟食
熙宁年间,在湖北安州,有人“于务前饼店,以四钱买胡饼二枚。”[50]则是2文可以买1枚胡饼。苏辙在一首诗中说:“大麦过期当半熟,小麦未晩犹十分。东家西舍发陈积,十钱一饼犹难得。”[51]可见在平时,1枚面饼的价钱只是数文。宋徽宗时,开封市场上的笼饼每枚7文;建炎初宗泽任开封府尹时,笼饼每枚的成本是6文,市场价卖到20文,为平抑物价,宗泽下令只准卖8文。[52]据代话本小说记载,北宋开封城内,有人用6文钱买两个酸馅:“走到王秀架子边,漾下六文钱,买两个酸馅。”酸馅就是蔬菜包子,3文钱1个;另有宋四公“夜至三更前后,向金梁桥上四文钱买两只焦酸馅”,[53]则是焦酸馅2文钱1个。靖康年间,退位南逃的宋徽宗在汴河岸边用“金钱十文”买1枚蒸饼。[54]10文金钱买个馒头,显然不是等价交换,而是皇家的大方。绍兴二年(1132年),江东宣州的白面蒸饼(当是现代的白面馒头之类)25文一个:“卖蒸饼者皆叫云:‘一个二十五,里外一般。’盖言一个卖二十五钱,里外皆是白面也。”[55](参考资料:绍兴末,宋军收复河州,“时食物踊贵,炊饼一直钱数十。”[56])
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靠近城门平板桥的地方,有一个撑着遮阳伞的小摊,上面摆放的货物是烧饼。
北宋中期,有白云端禅师云:“一文大光钱,买得个油糍吃。”[57]油糍是种油炸圆形食品,1文钱1个。
北宋后期,青州人刘跛子,痴情于洛阳牡丹,“每岁必一至洛中看花,馆范家园,春尽即还京师。为人谈噱有味,范家子弟多狎戏之。有大范者见之,即与之二十四金,曰:‘跛子吃半角酒。’小范者见,只与十金,曰:‘跛子吃碗羮。’于是以诗谢伯仲曰:‘大范见时二十四,小范见时吃碗羮。人生四海皆兄弟,酒肉林中过一生。’”[58]在洛阳,10文钱可以买1碗羹。
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改铸折十大钱,给民间交易带来很大的不便。“优人因内宴为卖浆者,或投一大钱饮一杯,而索偿其余。卖浆者对以‘方出市,未有钱,可更饮浆。’乃连饮至于五六,其人鼓腹曰:‘使相公改作折百钱,奈何?’”[59]原本是1文钱1杯的浆(豆浆?),现在没有1文的钱币了,改成10文的大钱,致使小额交易无法进行。南宋前期的汴河沿岸某地,粥店所卖粥2文钱1碗:“有一妇人青衫素裲裆,日以二钱市粥。”[60]北宋末,开封小酒店所卖的下酒菜,“如煎鱼、鸭子,炒鸡、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类,每分不过十五钱。”[61]小吃一份15文。早晨五更所买的动物下水早餐,每份20文:“如瓠羹店门首坐一小儿,叫‘饶骨头’,间有灌肺及炒肺。酒店多点灯烛沽卖,每分不过二十文。”[62]州桥夜市的“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个不过十五文。”[63]意思是每份15文。平常在开封的饭店中,“菜蔬精细,谓之‘造齑’,每碗十文。”[64]这些小吃,价格一般在10-20文之间。正月里的开封名吃周待诏瓠羹——用瓠叶、肉等煮成的浓汁食品,“贡余者一百二十文足一个,其精细果别如市店十文者”。[65]从皇宫流出民间的瓠羹1“个”120文足,一般店铺的每个10文。
《卖浆图页》(宋代佚名)。
南宋时南方地区的一家小饭店,1碗鳝鱼卖铜钱10文。[66]宋理宗时,临安用奶酪做成的北方食品“酪面”,价格奇贵:“都下买物,多趋有名之家……如酪面,亦只后市街卖酥贺家一分,每个五百贯,以新样油饼两枚夹而食之。此北食也”。[67]每份居然高达500贯。淳熙五年(1178年),太上皇宋高宗曾“宣索市食”即要吃市场上的民间小吃,其中就有“贺四酪面”。[68]可见为著名高档美味。
5.糖果
宋代糖业很发达,有沙糖、白糖、糖霜等,可惜均无价格传世,仅见零售的零食价格。北宋后期,僧人仲殊在苏州向卖饧(即糖)者乞讨1文钱,得到后便买饧食之而去:“仲殊初游吴中,自负一盖。见卖饧者,从乞一钱,饧(者)与之,即就买饧,食之而去。”[69]则是1文钱可以买到一(块?)饧。南宋时的陆游,也曾用1文钱买了一(块?)名为“ ”的饴糖:“一钱留得终羞涩,持买 引福孙。”[70]显然是儿童食品。
《货郎图》(宋代李嵩绘)中两个小孩争抢饴糖。
6.果品
(1)荔枝
元符年间,四川戎川所产的“荔子”即荔枝丰收,价格十分低贱,“大如鸡卵,味极美,每斤才八钱。”[71]每斤8文(铁钱)。汪元量也有诗云:“锦树高低种万颗,岁收百斛足生涯。八钱买得一斤重,鲁直诗中特地夸。”[72]
福建是宋代荔枝的主要产地,也是当地名产,价格很贵。宋神宗时,福建官方购买荔枝17万颗,“额钱一十五万贯”,[73]大约1颗880余文。南宋后期,福建某沿海地区名为“皱玉”的荔枝,“十颗千钱品最珍,北人鲐背未濡唇……皱玉盛时,颗值百钱”。[74]1颗卖到100文。
(2)柑橘
与荔枝相比,柑橘的产量和市场都大的多。
北宋中期,太湖流域产橘的山中,“每一百斤为一笼,或得(上?)价,笼一千五百钱,下价或六七百,不可常也”。[75]每100斤橘为1笼,按质量或行情,上价每笼售1贯500文,也即每斤15文,下价则卖600至700文,平均每斤6至7文。南宋王十朋在湖北境内,曾“以百钱买橘得十六颗”,但口感不好:“味酸。”[76]平均6至7文1颗。丰收时节,价格更便宜。如南宋初曾有禅僧云:“今年柑子熟,一颗一文。”[77]1文就可以买1颗。淳熙年间,赵蕃有诗云:“忆昔为农近石田,年年为橘走霜天。大逾三寸曾何直?裁得开元斗米钱。”[78]按开元年间斗米约10文左右计,[79]则是一颗直径3寸的橘子大约值10文左右。
以上是普通柑橘的价钱,若是名优品种,则要贵的多。王十朋有诗云:“昔贡千金颗,遥驰万里函(原注:宣、政间,温州贡柑,每颗有一二千。)”[80]说明宋徽宗宣和、政和年间,温州的贡柑价格高贵,每颗高达1至2贯。绍兴后期,举世闻名的平江府洞庭柑,“每对二千”。[81]如1对指两颗的话,则是1颗1贯。这里所产的真柑,价格也不低:“真柑,出洞庭东、西山。柑虽橘类,而其品特高。芳香超胜,为天下第一……其木畏霜雪,又不宜旱,故不能多植及持久。方结实时,一颗至直百钱,犹是常品,稍大者倍价。并枝叶剪之,饤盘时,金碧璀璨,已可人矣。”[82]洞庭真柑,贵时1颗100文或200文。
《橘枝栖雀图》(宋代佚名)。
南宋时,产于江西的金橘,“商贩小株,才高二三尺许,一舟可载千百株。其实累累如垂弹,殊可爱。价亦廉,实多根茂者,才直二三镮。”[83]按1镮为100文,[84]则1株上好的金橘价值200-300文。
(3)鸡头米
北宋末,开封的立秋时节,鸡头(即芡实,睡莲科植物芡的干燥成熟种仁,又名鸡头米)上市,“则梁门里李和家最盛。中贵戚里,取索供卖。内中泛索,金合络绎。士庶买之,一裹十文,用小新荷叶包,糁以麝香,红小索儿系之”。[85]一荷叶包鸡头米卖10文钱。
(4)枣
元丰四年(1081年),“绛州运枣千石往麟府,每石止直四百”。[86]作为军需的绛州枣每石400文,每升4文,可谓相当便宜。而在开封城内,1文钱可买7颗蒸枣:“鬻蒸枣者来,道士取先所掷一钱买之,得七枚。”[87]
(5)梨
北宋时,有僧人言:“三钱买个郑州棃。”[88]郑州梨3文钱买1颗。
7.油
宋代食用油和灯油并无区分,只是用途不同。有关资料都是灯油即植物油。庆元年间,临安府的油价是每斤100文会子:“庆元间,油钱每斤不过一百会,巷陌爪札,欢门挂灯,南至龙山,北至北新桥,四十里灯光不绝。城内外有百万人家,前街后巷,僻巷亦然。挂灯或用玉栅,或用罗帛,或纸灯,或装故事,你我相赛。”[89]从文中的意思可以看出,每斤油100文是很便宜的价钱,所以大街小巷到处点灯。南宋时,相传有两贫士为邻,“至夜,邻士叩门,假一二钱,市油诵书。”[90]1文或2文钱可以买些油点灯夜读,其数量大概是可以使用到半夜。另有一实例是宋孝宗朝,东阳书生乔行简在家乡读书,夜以继日,“毎夜提瓶沽油四五文,藏于青布褙袖中归,然灯读书。”[91]每晚用4至5文的油照明。若按5文,以0.16斤油计,[92]每斤最多不过31.2文。
注释
[1]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9《记永康军老人说》,第107页。
[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甲戌注,第20册第12269页。
[3]胡仔《渔隐丛话后集》卷26,第1480册第544页。
[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刑法》2之52。
[5]苏轼《仇池笔记》卷下《煮猪头颂》,第4页。
[6]洪迈《夷坚志•丁志》卷5《张一偿债》,第576页。
[7]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5《泰宁牛梦》(第1337页)载:(泰宁)“此县故例,凡遇开剥病牛者,必投状给公凭乃许之,盖欲防私宰杀也。”
[8]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7《三鸦镇》,第682页。
[9]洪迈《夷坚志•支庚志》卷2《贾屠宰獐》,第1150页。
[10]西湖老人《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第16页。
[11]西湖老人《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第16页。
[12]沈括《梦溪笔谈》卷9《人事》1(第67页)载:王旦的“子弟愬于公曰:‘庖肉为饔人所私,食肉不饱,乞治之。’公曰:‘汝辈人料肉几何?’曰:‘一斤。今但得半斤食,其半为饔人所廋。’公曰:‘尽一斤,可得饱乎?’曰:‘尽一斤,固当饱。”
[13]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4《答樊致政庚》,第13页。又同书卷64《跋赵安庆所藏东坡帖》(第8页)言:“靖之米斗百泉,羊豕为斤十,减米之二。”
[14]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6《答苏伯起振文》,第1页。
[15]张耒《张太史明道杂记》,第17册第20页。
[16]江休復《嘉祐杂志》,第1036册第569页;又见其《醴泉笔录》卷下,第7册第509页。
[17]庞元英《文昌杂录》卷2,第862册第665页。
[18]孟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4《鱼行》,第447-448页。
[19]林表民《赤城集》卷1,陈公辅《临海风俗记》,第1356册第624页。
[20]蔡絛《铁围山丛谈》卷3,第53页。
[21]洪迈《夷坚志•甲志》卷13《鱼顾子》,第117页。
[22]陆游《陆游集•渭南文集》卷46《入蜀记》,第2440页。
[23]洪迈《夷坚志•支癸志》卷9《鲤鱼玉印》,第1290页。
[24]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10《鲟鳇鱼》,第390页。
[25]洪迈《夷坚志•支景志》卷10《陈长三》,第961页。
[26](明)陶宗仪《说郛》卷12下,太平老人《袖中锦•天下第一》,此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76册第612页。《说郛三种》无此条。
[27]叶梦得《石林诗话》,第1478册第987页。
[28]普济《五灯会元》卷18《大沩鉴禅师》,第1228页。
[29]洪迈《夷坚志•支甲志》卷3《汪乙鼋》,第734页。
[30]洪迈《夷坚志•补志》卷4《村叟梦鳖》,第1577页。
[31]周煇著,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卷11《昭达纵龟》,第485页。
[32]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3《鄂渚元大郎》,第1407页。
[33]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4《有童子市龟七以百金得而放之》,第1979册第54页。
[34]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1,第4页。陈师道《后山谈丛》卷6(第81页)作“蛤蜊”。
[35]何薳《春渚纪闻》卷3《雀鳅蛇蟹之异》,第47页。
[36]张师正《倦游杂录•陈亚善对》,第65页。
[37]张杲《医说》卷7《食蟹反恶》,第742册第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