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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牲畜与动植物

作者:程民生 当前章节:15364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1:27

一、牲畜

牲畜作为劳役辅助农业生产和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又为人类提供肉食,皮、骨、毛等,还是许多手工业的原料,粪便则是主要的农家肥,都能卖钱。因此说,牲畜(包括家畜、禽)与古代社会生活、生产息息相关,是除了人以外最主要的生产力和土地以外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本节对其价格试作考述,以衡量其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价值和地位。

1.牛

牛是宋代最主要的生产工具,买卖十分普遍。北宋时期的牛价,经历了从大约2贯余到10贯的清晰轨迹。

淮南通、泰、楚州等州的盐场,由真州榷务每年入中耕牛,分给无牛的亭户,“先准建隆中敕,每头减放一半价钱,更于每头上减钱一千外,余钱每一千只纳平盐二石”。[1]按建隆年间的规定,每头一半的价钱是1贯,则是宋太祖时大约2贯余可以买到一头牛。开宝元年(968年)牛羊司上言无犊牛,请委开封府收市,诏:“自今每犊给钱五千,复委开封府祗应。”[2]一头牛犊5贯。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年),京西路的一些州郡缺牛耕地,官府组织农民自己到江浙一带购买,并提供贷款:“每一牛,官借钱三千。”[3]每头牛3贯,大概是当时的价格。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有诏在开封的朝廷各坊、监和开封县西郭省庄,选购“纯赤黄色牛犊可备祭祀用者”,省庄人户的每头牛犊支钱3贯,坊监的每头牛犊支钱2贯;至景祐五年(1038年),据三司言,祭祀选用的牛犊每头支钱5贯。[4]表面上看,宋真宗时的牛犊价格,已等于或接近于宋太宗时成年牛的价格。但宋真宗时的牛犊是特殊毛色、特殊用途,不同于一般牛犊,价格自然高;而且既是朝廷购买,按宋代的情况一般也会比市价高些。从景祐五年同类牛犊的价格则可以得知,20多年间已上涨了约1倍。大观四年(1110年),“一牛之价,不过五七千。”[5]一头牛的价钱为5至7贯。宣和五年(1123年),两浙收缴被掠夺的耕牛,以每头10贯的价格买给了农民。[6]牛价持续上升,但多不过10贯。大约是宋徽宗时,许景衡有《墨牛图》诗云:“一牛动是万钱值,墨指一作何纷纶。安得田家真有此,坐令四海无饥民。”[7]说明当时牛价一般是10贯左右。北宋时牛价也有达到100贯的事例,但那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而是敲讹勒索的价格:“桐庐县一民兼并刻剥,闾里怨之,尽诅曰:‘死则必为牛。’一旦死,果邻村产一白牛,腹旁分明题其乡社、名姓。牛主潜报兼并之子,亟往窥之,既果然,亦悲恨无计。又恐其事之暴,欲以价求之。其民须得百千方售,其孤亦如数赠之。”后来因分赃不均,协同作案的针工投案揭发说是他刺的字。[8]

南宋前期,牛价大幅度上涨。一般价格为每头100贯左右,居然比北宋末期增长10倍。

绍兴初,湖南诸州发生大饥荒,又值战乱之后,“田莱不辟,米价翔踊。而二广帅司闭籴,且禁耕牛出境。一牛值钱百千”即100贯,[9]是非常时期的价格。绍兴三年(1133年),苏州昆山农家的一头牛犊,有人欲以20贯的价钱买走,但主家不同意,[10]说明实际价值更高。洪迈记载,福建建阳的一头初生牛犊,可值10贯。[11]绍兴六年(1136年),宣城人周紫芝言:“初,伯远约以春耕,而仆无牛,市一牛须百千”即100贯。[12]同年十月,都督行府言:“乞令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司于见寄养牛内,就近支拨三百头付寿春府,一百头付濠州定远县。仰疾速计置,节次起发前去……借给归业人户耕种,免纳租课。候收成日,与作五年还纳,每牛一头,止令纳钱一百贯省。”[13]每头牛100贯省即77贯足,还是官方的优惠价。乾道初,鄂州一农民家的白牛犊和母牛,被人以300贯的价格买走。[14]则平均每头150贯。而实际上牛犊价格一般为10到30贯,那么主要价值就在母牛身上了,约值200多贯。乾道四年(1168年),淮南地方官言:“窃尝询究淮上治田之具,盖每招一家(归正人——引按),必首给钱百二十缗,以其二买牛,一为室庐、耒耜之资。是知淮上不惟人稀,牛亦艰得,计道途之费,固应倍于内地,又缘经历商税,费亦寖重。”[15]以120贯的2/3买牛,就是80贯,这是淮南当时的牛价,加上了从外地购买的路费、商税等费用,“固应倍于内地”。由此反映了当时内地牛价一般约为40贯左右,下降不少。宋孝宗时,鄂州民家的一头牛病死了,地方官员“贷钱三万以买犊”。[16]则当地一牛犊的价格,大约是30贯。绍熙年间,退休在越州老家的陆游,曾打算买一黄牛犊骑乘代步,卖主索要的价格是20余贯,陆游嫌贵,认为:“其费二万有畸,作栏、蓄童,又在此外。遂一笑而止。”[17]没有成交。他还曾言:“万钱近县买黄犊。”[18]则是10贯也可以买到1头黄牛犊。南宋中期,饶州有一头“毛黑头白而长”的水牛犊,“售于人,恰得二十五千。”[19]卖了25贯。

附带了解一下牛的租赁价。宋代租牛普遍,但有价格的资料以粮食为多,在此仅举其他两例。

宋真宗时,广德军的祠山庙,将民间布施的牛租赁给民户,每年每牛输绢1匹。[20]按当时1匹绢大约值1贯钱折计,平均每天不足3文,应该说相当便宜。绍兴六年(1136年),寿春府、濠州定远县官方租借给归业人户耕牛,“候收成日,与作五年还纳,每牛一头,止令纳钱一百贯省”。[21]合计每年的租价是20贯省,平均每天42文足,远远高于北宋时的租赁价。

《风雨牧归图》(南宋李迪)。

2.马

作为最主要交通工具和作战机动载兵的马,价格高于牛,但差价因马匹质量不同而悬殊。

宋太祖时,有人在陕西华州以80贯钱买马1匹:“于华州八十千买之,契券分明”。[22]宋太宗端拱年间,李觉上书指出:“国家所市戎马,直之少者,匹不下二十千。往来资给赐与,复在数外。”[23]政府购买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所产的马匹,最低价格是每匹20贯。

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年),朝廷估定西北地区向少数民族买马的价格,“每岁皆给以空名敕书,委缘边长吏择牙吏入蕃招募诣京师。至则估马司定其直,三十五千至八千凡二十三等。其蕃部又有直进者,自七十五千至二十七千凡三等,有献尚乘者,自百一十千至六十千亦三等”。[24]在西北边疆地区招买少数民族的马匹,每匹自8贯至35贯,分23等,每等差价1贯左右;有少数民族人士直接进马者,每匹自27贯至75贯,分3等;有进献可供皇帝乘骑者,每匹自60贯至110贯,也分3等。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灵州的厮铎督及潘罗支男失吉派遣使者到开封贡马,其中“厮铎督马三匹,估直百七十贯;潘失吉马三匹,百一十贯”。[25]厮铎督所贡马每匹价值56贯余,潘失吉所贡马每匹价值36贯余。天禧二年(1018年),并代走马承受张永和等向朝廷请示:“并州劲勇马社军每人置马一匹,直钱四十五千,官止给十千,望稍增其数。”[26]在河东路并州买马,1匹直钱45贯。

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朝廷再次调整的诸州买马价格,透露出以前买马的钱数:

《二马图》(南宋任仁绘)。

凡买马等仗,自四尺七寸至四尺二寸有六等,每差以一,给其直脚。大马自绢二十九匹端至十九匹端六等,每差以两。牝马自绢十六匹端至十一匹端六等,每差以一。旧马价有以缗钱计之,为十等,自三十八千至十八千,每差以两。[27]

原来每匹价钱自18贯至38贯不等。景祐四年,由于河北诸军缺马,群牧司于天雄军、真定府、定、瀛、贝、沧州等地买马,12岁以下马按等级给直:“马自四尺七寸至四尺二寸,凡六等,其直自二万五千四百五十至万六千五百五十,课自万三千四百五十至八千九百五十九,六等。”[28]最高价是25贯450文,最低价是16贯550文。宝元年间,朝廷括买民间马匹,分4等,每匹支付25贯至50贯不等。[29]康定初,宋夏战争爆发,陕西用兵,但军马不足。朝廷诏令京畿、京东、京西、淮南、陕西路括市战马,“马四尺六寸至四尺二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价格在50贯至20贯之间;康定二年(1041年),朝廷诏令河北州军置场市马,但按其要求的标准买不到很多的马,朝廷只好降格以求并提高价格:第一等为28贯,第二等26贯,第三等24贯,第四等以下及牝马,仍按原价,标准则自第二等以下依次少减1寸。[30]庆历四年(1044年),有诏西北地区以外的有关州军和开封府界,“巡检兵校听自市(马),官偿其直,毋过三十千”。[31]即开封府和内地负责治安的巡检兵校,可以自己买马,官方支付价钱,最高额为每匹30贯。意味着这些地方的马一般价值30贯。庆历七年,梅尧臣花30贯买了匹马:“新驹三万钱,颇爱举蹄轻。”[32]嘉祐六年(1061年),群牧使宋祁说道:朝廷在河东路的麟、府州买马,原来分为5等:“第一等一十八匹端,至第五等各减一匹。”第一等马可以用18匹绢购买,[33]至第五等依次各减1匹。后来各减绢2匹,第一等马当时只有16匹,“蕃汉兴贩人户,别无利润,致骒马转少”。要求前三等以上各特添绢2匹,第四等、五等各特添1匹。[34]嘉祐年间,欧阳修在开封与人写信说:“有人将一马来,行亦快,不见惊蹶,不知毛骨如何?云要百千为定价,直否?”[35]要价100贯,是前此所见的最高价。

治平元年(1064年),河东、陕西的广锐、蕃落等地方部队缺少军马,朝廷诏令他们可以置社购买,每匹官给钱30贯。“久之,马不至,乃增直如庆历诏书,第三等三十五千,第四等二十八千。”[36]仍采取提高价格的办法,第三等升至35贯,第四等升至28贯。北宋中期的毕仲询载道:有人骑马遇见一医工李生,问骑马者说:“君马新市,其价几何?”回答道:“一百五十千。”[37]此马价值150贯,当属少见的良骥,价格打破了前此100贯的记录。

熙宁五年(1072年),日僧成寻在开封买马2匹,1匹价格是10贯,另1匹价格是9贯,加上税钱815文:“马二匹买,一匹直十贯,一匹直九贯,税钱八百十五文,合廿贯也”;又在郑州买马2匹:“卖马二匹,直十五贯钱,本十贯今八贯,本九贯今七贯。路间饲马,有多烦,仍卖了。”[38]1匹原来价格是10贯降至8贯,1匹原来价格是9贯降至7贯。其价格比朝廷买马便宜的多,显然所买不是军用的战马,而是民用的普通马。再者,官方大规模的买马行动,无疑也会造成临时的紧缺,从而导致马价上涨。如韩维言,宋神宗实行保马法之前,北方地区1匹马的价格为20至30贯,后来升至100贯。[39]熙宁八年(1075年),御史蔡承禧揭发道:“闻知颍州孙永以马一匹入市骐骥院,元直六十千,而请官直百六十千。”[40]则开封当时1匹马的市价为60贯,而孙永竟能卖出160贯的罕见高价。元丰四年(1081年),陕西买马司“会计到每年本息钱共五十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八贯六百一十八文省,计合买马二万一千三百二十八匹。”[41]每年用钱556888贯618文省,买马21328匹,每匹合26贯省,计20贯20文足。如果买的是上京的好马,则每匹约30贯以上:元丰五年,提举陕西买马监牧兼同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公事郭茂恂奏:“体问得旧日券马上京马价甚高,每匹大约不下三十贯。”[42]元丰五年,这里买马的价格是:自身高4尺7寸至4尺1寸分7等,价钱自32贯至16贯。[43]同年,河东路麟、府州的和市马价是每匹25贯:“每匹官给钱二十五千。”[44]元丰六年,提举河东路保甲王崇拯,建议本路训练保甲骑马,“依麟府路和市为价,每匹官给钱二十五千,责令买及格马”。[45]麟府地区的马价大约是每匹25贯,和上年同一价格。元丰七年,朝廷调发北方户马供应西北军队,其中属于私买者分三等支给价钱:上等30贯,中等25贯,下等20贯。[46]同年七月,“同管勾西京(应为京西——引按)路保马吕公雅言:奉手诏闻本路保马极苦难买,众既争市,价亦倍贵,至驽者不减百千”。[47]下等马也可以卖到100贯以上,虽然也是市场价,却是在官府政治高压下不得不抢购以完成任务的非市场行为,比平常的价格翻了一翻。同年,知枢密院韩缜委托知石州燕复买马1匹,在石州买时为绢40匹。到开封后,韩缜先以银10两偿付道里费即运费,又偿以山东绢80匹;侍禁杨嵩在西北得1马驹,打算卖掉筹集路费,韩缜托人以30贯买下。后来发现“马不可乘,又患疥瘙”。意欲返还。[48]元丰八年,韩维上书言:由于保马法的实行,“昔时一马直钱三二十千者,今贵至百千矣”。[49]马价由20余贯增至100贯。宋哲宗时,官方购买西北少数民族的马,“其马及官格尺者,不下四五十缗”。[50]合格马每匹40贯至50贯。

马性宜凉,所以主要产于北方,南方地区尤其是东南地区不多。历史进入南宋后,北方被金人占领,军马的主要来源断绝,官方只好依赖西南四川和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马。正如陆游有诗所云:“国家一从失西陲,年年买马西南夷。瘴乡所产非权奇,边头岁入几番皮。崔嵬瘦骨带火印,离立欲不禁风吹。”[51]这一背景,就注定了马匹质量的下降和马价的增长。再者,宋政府买马有意抬高价格,另有政治意图,目的在于以此羁縻笼络西南少数民族贵族。

正是因此,西南地区的马价猛增数倍。建炎元年(1127年),国破重建之际,严重缺马。朝廷有诏除了文臣许养马1匹外,其余官吏士民之有马者,一律交赴官方,地方官将马分为3等支付价钱,高4尺6寸者为上等,价钱100贯,以下递减。[52]绍兴二年(1132年)广西经略安抚司报告说:“近年以来,马价涌贵,比年时已过四五倍。”[53]广南地区所产的小马,南宋初,每匹值10余贯:“岭南自产小驷,疋直十余千。”[54]绍兴二年,朝廷在广西买马,马高4尺7寸者值45贯,4尺1寸者值13贯。“然蛮马尤驵骏者,在其地或博黄金二十两,日行四百里。”[55]最昂贵的马价值黄金20两。绍兴三年,朝廷在广西的少数民族地区买马,每匹约20贯,但加上为鼓励其卖马所赏的银、丝织品等,则每匹实际花费约90余贯。[56]绍兴五年,朝廷在讨论广西买马时,宋高宗说:“昨计算馀杭监牧一岁支费,无虑二万缗,自可收买战马百五十匹。”[57]可知在广西买马,总费用大约每匹133贯余。绍兴六年,湖南的少数民族贵族愿向朝廷献马20匹,“马直不至二百万钱”,[58]平均每匹将近100贯。洪迈记载,大约在南宋初,成都有人用100贯(铁钱)买了1匹白鼻黑马:“乡人在坐,新得一马,黑体而白鼻。杨曰:‘以此马与我,君将不利。’客恚曰:‘先生恃有术,欲夺吾马。吾用钱百千,未能旬日,而可胁取乎?”[59]绍兴三十年,官方在广西“若欲买千骑,且以中价计之,亦不下十余万缗。”[60]平均每匹100余贯。

隆兴元年(1163年),张浚言:“朝廷每岁于川、广收买战马计纲起发,每匹不下三四百千,”所言包括买马和运输费用;而在两淮买马,“每匹通不过二百千,”[61]每匹200贯。第二年臣僚报告说,四川茶马司在少数民族地区买马,费尽了心思:“说诱番羌,于价外增支犒锦彩、酒食之类,每匹不下用茶七驮、准绢七十匹,并部押一行官兵资赏口券,马一匹约铜钱三百贯文。”[62]各种费用加起来,每匹马约合铜钱300贯。乾道二年(1166年),四川宣抚使吴璘上奏:“本司又得旨买发进马五百匹,每匹价钱止是二百余贯。”[63]四川收买进发朝廷的马,每匹200余贯(铁钱)。淳熙八年(1181年),朱熹弹劾台州知州唐仲友,其中一条是,有人向其亲属行贿,送了“马一匹,连鞍直钱一百贯”。[64]马价无疑在100贯以下。淳熙十四年(1187年),四川安抚制置使赵汝愚言:“牵到马五匹,约价钱一千道。”[65]每匹价值200贯纸币。淳熙十六年,有官员的调查报告指出:从川、广发纲马至临安,连同买价、运费,每匹不下500贯;而“比年京西民间产马蕃盛,其间中披带者极多,如上驷市直不过二百缗”。[66]京西民间所产的良马,价钱每匹不过200贯。宋孝宗时,辛弃疾曾用5万贯于广西买马500匹:“以缗钱五万于广西买马五百匹”,[67]则是100贯1匹。淳熙时的广西蛮马极优良者,价格超过了西北马,1匹价值黄金数十两;溪峒间有一种淡黄色马,高仅4尺,耳小如人手指,目大如吊铃,极为敏捷,曾有峒官用黄金100两从蛮王那里买一病马,医治痊愈后,蛮王又想以黄金200两买走,却遭到了拒绝。[68]属于特殊马的特殊价格。

庆元元年(1195年),茶马司报告:“已得指挥,令殿前司于襄、汉州军收买土产马二百五十匹,合用价钱,先于总领所借支,却令茶马司于拖下纲马所管钱内对数拨还。照得边场买马,每匹钱引一百三十四道半,其殿司每匹约一百五十道。”[69]在边防地区买马,价钱是每匹纸币134贯余到150贯之间。嘉泰三年(1203年),枢密院的报告中说:“江陵副都统制司每岁截拨广西纲马钱二万贯,收买土产马。据申到去年分已买马四百匹,每匹五十余贯。窃虑所买马,间有不及格尺或齿老病患,不堪披带。访闻民户将堪好壮阔及格尺土产马,往外处就高价出卖,诚为可惜。”朝廷诏令:“湖广总领所桩管会子内,支二万贯付江陵副都统制司,贴助收买土产马使用一次。每匹以一百贯为率,并要及格尺,齿嫩、堪披带。”[70]原来在湖北以50余贯会子买到的当地马,多有老弱病残,朝廷于是将价格翻番,以每匹100贯会子购买1匹合格的马。嘉定十五年(1222年),枢密院言:“昨降官会一万贯,付濠州收买土产马。据申到,已节次买到战马七十九匹。更乞科降会子一万贯,接续收买。”[71]濠州等地的马价是会子126贯。

在西域的畜牧之国高昌,马匹则非常便宜:“善马直绢一匹,其驽马充食,才直一丈。”[72]优良的马值1匹绢,而食用的马仅值1丈绢。

死马也有利用价值,也能卖钱。宋人在解释马的量词为什么称匹时,有一说云:“马死,卖马得一匹帛。”[73]可知1匹死马,大概能卖出1匹绢的价钱。

《进马图》(南宋陈居中)。

马粪是农家肥,自有价值和市场。宋代官方养马的粪便都出卖以换钱,[74]具体的价钱,也有记载。熙宁四年(1071年),在全国一片言利的背景中,有人上言:“天下马铺,每匹令日收粪钱一文。”朝廷“亦行之,其营利如此”。[75]每匹马1天的粪便,也可以卖1文钱。

3.驴

北宋的驴价,一般在10贯左右,优良者达数十贯。

程颐记载:“族父文简公应举来京师……唯乘一驴,更无余资。至则卖驴,得钱数千。”[76]北宋前期,开封的一头驴子大约值数贯钱。熙宁年间,寿春一人“有善驴,其值数万钱”。[77]一匹优良的驴子,价值数十贯。洪迈记载:北宋末,京师妇人夏二娘死后托梦其子杜生道:“我在生时,欠某坊王家钱十二贯,某坊陈家钱三十四贯。坐谪为王氏驴,而鬻于陈。王氏所得价钱偿已足”。[78]当时开封一头驴子的价格,大约是12贯。乾道六年(1170年),在金国的相州,上等的驴有值40贯者(60陌),[79]合足钱24贯,可资参考比较。

《骑驴归思图》(明代唐寅)。

元丰四年(1081年),河东转运司调夫11000人随军,坊郭上户有被差夫400人者。官府规定:愿出驴者3驴当5夫,5驴别差1夫驱喝,1夫雇直约30贯以上,1驴雇直约8贯。[80]这属于特殊情况下的特殊雇价。

4.骡

骡子的价格史料更少,仅见一例。绍兴末,黄州一官员家“马生牝骡”,即母马和公驴生出的马骡,可以抵100贯的债务。[81]大概是当时1匹小母骡子的价钱。与牛价相同。

5.羊

天圣三年(1025年),陕西沿边州军的少数民族如犯罪,按旧例输纳羊钱入官赎罪,每只羊500文。[82]在西北游牧地区,钱少羊多,羊价十分低贱,大约是每只500文。庆历四年(1044年),西夏西北地区“连接诸蕃,以茶数斤,可以博羊一口”。[83]进一步说明了羊价的低贱。

内地羊价就大不相同了。宋人喜爱吃羊肉,价格比较高。[84]就有关史料看,北宋时期,1只羊大约价值3贯左右。熙宁七年(1074年),有人建议京师地区官方购买活羊:“请募人于京畿入羊,每斤为钱百三十。”[85]当时一只中等羊按20斤重计,[86]则为2贯600文。同一年,朝廷规定死亡官员的赙赠中有羊,在开封者每只支钱1贯,在外地者每只支钱1贯300文。[87]但这不一定是羊价,因为按前文所言购买活羊的价格为每斤130文计,1贯钱在开封顶多能买1只小羊羔。两宋之际,李光有《荐羊疏文》云:“诸处馈羊,既不忍杀。十有三头,畜养滋久,遂无脱期。今转变到净财五十贯足,躬就报恩禅寺斋供佛僧,看转经文,仍设水陆,荐拔群羊超生人天者。”[88]李光信佛戒荤,得到的羊不忍杀食,养大了便卖出,将价钱施舍于寺院,平均每只羊3贯846文足。

《三羊图》(宋代佚名)。

南宋时期,由于南方地区养羊少而且物价上涨,羊价很贵。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临安府钱塘县的一位经营羊肉的巨商杨康,提出向朝廷每年进献“御膳羊七百二十口,计钱一万缗。”[89]平均每只13贯888余文,是所见最贵的价格。绍兴末,平江府“羊价绝高”,羊肉每斤900文:“平江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买尝。”[90]连小官员也吃不起。以一只羊净肉10斤计,价钱就是9贯。但也有便宜的地方。如端平年间,江西吉水七里市有位叫王羊的屠户,一日有人扣门言:“吾负官钱,仅有一羊,欲卖四千,如何?”王屠户“提羊估度”后说:“止直三千。”其人恳求道:“但吾欲急用,幸以见钱酬我。”王屠户“提三千授之。”[91]也即以3贯铜钱成交。

洪皓记载:金国境内“苦寒,故多衣皮……妇人以羔皮帽为饰,至直十数千,敌三大羊之价”。[92]则是1只大羊约值4至5贯或更多。

6.猪

淳化四年(993年),京畿平民牟晖到朝廷击登闻鼓,声称家奴丢失了他的1头公猪,“诏令赐千钱偿其直。”[93]大概当时开封1头公猪的价格为1贯。绍兴中,台州仙居县的1头数月大的小肥猪,“肌肤充腯,持货于张屠,正得钱千二百”。[94]卖了1贯200文。其成猪价格,显然要远高于宋初。

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汴京城郊的一处养猪场。

7.狗

有关狗的价钱史料,都在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台州的1条幼犬,卖了1贯500文。[95]绍兴八年,平江府城外15里的村中,一位屠者按重量用3贯钱买了1条狗,[96]显然是为了宰杀卖狗肉。南宋时,江东乐平县农家养有1条9岁的老狗,向路过的屠户要价500文出卖。屠户说:“此犬老瘦,能有肉几何?”还价至250文成交。[97]乾道六年(1170年),秀州有1只白色幼犬,被人以1贯钱买走。[98]宋孝宗淳熙时,鄱阳一僧人花150文,买了条小黄狗喂养。[99]大约在宋孝宗时,盐官有专门杀狗卖肉的屠户,用2贯500余文买了1条狗。[100]鄱阳的杨一公,在县城花了200文买了1条“状貌甚俊”的幼犬。[101]普通的狗,价钱大约在数百文到2贯数百文之间。特殊品种的狗,价钱高些。如嘉泰年间,湖州的田犬、猎犬,价值数贯。[102]

《猎犬图》(宋代李迪)。

8.兔

宋初,庐山有人用100文买了一只死兔:“持百钱坐路隅以俟,有持死兔过者,即市之。”[103]建炎四年(1130年),宋高宗等人在越州时,“城中百物贵踊”,据内侍说,买1只兔子要五六贯。[104]不是正常价格。

《梧桐双兔图》(清代冷枚)。

9.禽、蛋

海南岛上的黎族地区,鸡价一般为“一雄为钱三十,一雌五十。”[105]1只母鸡50文,1只公鸡30文。此价与唐代益州新昌县的价格相近:“县令夏侯彪之初下车,问里正曰:‘鸡子一钱几颗?’曰:‘三颗。’彪之乃遣取十千钱,令买三万颗。”孵成鸡数月后,又令吏将鸡卖出:“与我卖却,一鸡三十文。”[106]绍兴中,景德镇回香院所养的1只黄母鸡,死后有一乞丐提出用70文钱卖走,僧人同意后,实际上只支付了7文。[107]南宋初,广西来自南诏的长鸣鸡,“形矮而大,羽毛甚泽,音声圆长,一鸣半刻”,“一鸡直银一两”,[108]1只价值银1两。一般司晨打鸣的公鸡,在南宋大约价值300文。如陆游在越州,曾用300文买了一只大公鸡:“峩峩赤帻声甚雄,意气不与其曹同。我求长鸣久未获,一见便觉千群空。主人烧神议已决,知我此意遽见从。秋衣初缝惜不得,急典三百新青铜”;[109]另一首诗中再次提到:“青铜三百买乌鸡,辟地墙东为择栖。更聘一雌全物性,莫辞风雨五更啼。”[110]南宋中期,庆元府盛行斗鸡:“庆元夏四月,所至喧博鸡。小市车不通,引首望其逵。鸡笼三尺高,鸡价千钱提……更讶十钱片,一博德得之。”1只善斗的公鸡价钱1贯,输赢则以10文为率。[111]

至道二年(996年)的夏秋间,开封鹌鹑众多,卖者以致用以车载,1只鹌鹑才值2文。[112]这只是特殊情况下食用鹌鹑的价格,在其他时间,用于赏玩者却大不相同,价格很贵,以至于有“开封民争鹑杀人”者。[113]绍兴初,金坛县物价上涨,鹅1只3贯,野凫1只800文。[114]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宋高宗驻跸越州时,物价涌贵。主管膳食的内侍向他报告说:“一兔至直五六千,鹌鹑亦三数百。”[115]皆非正常价格。

《鸡图》(宋代毛益)。

蛋类价格一例:南宋前期,在江东饶州乐平县,1只鸭子在1个月间下蛋30只,“计其值,恰三百钱”。[116]则是1枚鸭蛋价值10文钱。

10.牲畜的皮筋角

牲畜的皮、筋、角,均有综合利用的独特价值,是制造兵器的重要物资,因而是朝廷的禁榷物品。建隆四年(963年),二税中交纳的牛皮筋角定量为:皮1张,角1对,黄牛干筋4两或水牛干筋半斤,“可纳价钱一贯五百文”。[117]以上所有物品价值约1贯500文。宋初还规定:“中国租二十石输牛革一,准钱千。川蜀尚循旧制,牛驴死,革尽入官。乃诏蠲之,定民租二百石输牛革一,准钱千五百。”[118]大约可以推算内地的1张牛皮价值1贯,四川地区的价值1贯500文(铁钱)。绍兴末,工部报告:“自后皮剥所剥到马皮,每张估钱三百五十文省。”[119]每张马皮大约350文省,合269.5文足。

11.羽毛

宋太宗时,政府要求福建居民输纳鹤翎为箭羽,“鹤非常有物,官督责尤急,至一翎直数百钱者,民甚苦之”。[120]1支鹤翎,价格达数百文。北宋中期,江西“税赋雕鹙羽,民入一尺,费余百钱”。[121]雕鹙羽毛,价值1支100余文。鹅、雁等禽类的翎毛,“本不直钱,”官方一般用于箭羽。南宋初,朝廷在东南地区科买大批翎毛,“小人乘时射利,踊贵可骇。访闻目今一茎,已三十足钱”。[122]此类物价,均非物品的正常价值,而是科配的变形所致。

注释

[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31。

[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26之7。

[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1之16,63之162。

[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26之9。

[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刑法》2之52。

[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18之23。

[7]许景衡《横塘集》卷6《墨牛图》,第1127册第219页。

[8]文莹《湘山野录》卷中,第29页。

[9]薛季宣《浪语集》卷33《先大夫行状》,第1159册第531页。

[10]洪迈《夷坚志•丙志》卷7《大渎尤生》,第427页。

[11]洪迈《夷坚志•丁志》卷5《师逸来生债》,第575页。

[12]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49《答田券示徐伯远》,第1141册第348-349页。

[1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2之19。

[14]洪迈《夷坚志•补志》卷7《直塘风雹》,第1609页。

[15]楼钥《攻媿集》卷91《直秘阁广东提刑徐公行状》,第18页。

[16]陆游《陆游集•渭南文集》卷37《朝议大夫张公墓志铭》,第2347页。

[17]陆游《陆游集•渭南文集》卷28《跋刘凝之陈令举骑牛图》,第2251页。

[18]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59《农舍》,第1427页。

[19]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7《张三公作牛》,第1437页。

[2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2,天禧二年五月壬申,第4册第2116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20之85。

[2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07。

[22]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卷3《白万州遇剑客》,第2844册第29页。

[2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端拱元年十二月,第2册第660页。

[2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咸平元年十一月戊辰,第2册第922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4之2。

[2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方域》21之23。

[2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1,天禧二年正月庚申,第4册第2098页。

[2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4之2。

[28]《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34页。

[2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2之2。

[30]《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34页。

[31]《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38页。

[32]梅尧臣著,朱东润编年校注《梅尧臣集编年校注》卷17《二马》,第411页。

[33]宋代所谓“匹端”就是匹。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卷10《谓端为匹》(第946页):“今人谓缣帛一匹为壹端,或总言端匹。”

[34]宋祁《景文集》卷29《论买马札子》,第1876册第369-370页。

[35]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152《与薛少卿二十通》之8,第2506页。

[36]《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36页。

[37](明)陶宗仪《说郛三种•说郛一百二十卷》卷41下,毕仲询《幙府燕闲录》,第5册第1902页。

[38]〔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4,第140页;第5,第145页。

[39]韩维《南阳集》卷26《乞罢保马保甲札子》,第1101册第724页。

[4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4,熙宁八年五月丁亥,第11册第6479页。

[4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55。

[4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59。

[4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60。

[4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2之10。

[4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9,元丰六年九月乙巳,第14册第8161页。

[4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6,元丰七年六月丁丑,第14册第8309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27之14。

[4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7,元丰七年七月庚申,第14册第8334页。

[4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9,元丰七年十月壬申,第14册第8367页。

[4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57,元丰八年六月丙子,第14册第8533页。

[50](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42,陈次升奏,第3册第3184页。

[51]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5《龙眠画马》,第147页。

[52]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丁亥,第168页。原作“高四尺六尺”,误。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高四尺六寸”。

[5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2之15。

[54]《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56页。

[55]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5,绍兴二年六月癸巳,第966页。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广马》(第426-427页)载:“马必四尺二寸以上乃市之,其直为银四十两。每高一寸,增银十两,有至六、七十两者。”

[56]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4,绍兴三年四月戊申,第1095页。

[57]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9,绍兴六年三月辛未,第1624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2之22。

[58]胡寅《斐然集》卷26《左朝请大夫王公墓志铭》,第597页。

[59]洪迈《夷坚志•丙志》卷3《杨抽马》,第388页。

[60]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6,绍兴三十年九月丁丑,第3115页。

[6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2之28。

[6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5之7。

[6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111。

[64]朱熹《朱熹集》卷19《奏状按唐仲友第四状》,第750页。

[6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9之42。

[6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6之2。

[67]《宋史》卷401《辛弃疾传》,第35册第12163页。

[68]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9《蛮马》,第350页。

[6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6之8。

[70](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3之25。

[7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3之28。

[72]《宋史》卷490《高昌传》,第40册第14113页。

[73]赵令畤《侯鲭录》卷6《呼马为匹》,第151页。

[74]江休復《嘉祐杂志》(第1036册第512页):“夏守恩太尉作殿帅,旧例,诸营马粪钱分纳诸帅。”欧阳修《归田录》卷2(第25页):“群牧司领内外坊监,使副判官,比他司俸入最优,又岁收粪墼钱颇多,以充公用。故京师谓之语曰:‘三班吃香,群牧吃粪’也。”

[7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戊寅注,第9册第5360页。

[76]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12《家世旧事》,第659页。

[77]张耒《张耒集》卷52《任青传》,第798页。

[78]洪迈《夷坚志•丁志》卷7《夏二娘》,第596页。

[79]楼钥《攻媿集》卷112《北行日录》下,第8页。

[80]《宋史》卷175《食货志》上3,第13册第4256页。

[81]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3《高县君》,第645页。

[8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7之22。

[8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9,庆历四年五月甲申,第6册第3614页。

[84]参见拙作《宋代饮食生活中羊的地位》,《中国烹饪》1986年12期。

[8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6,熙宁七年九月丙午,第10册第6251页。

[8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21之11,大中祥符三年诏:“每秋栈羊入圈,每圈给三司印历抄上,候宰杀时,每日轮一圈供杀。每年比较,栈羊须二十三斤已上,草羊四月至十一月肥月十五斤已上,十二月至三月瘦月十二斤已上,即杀。”此取20斤为中等数。

[8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44之26。

[88]谢采伯《密斋笔记》卷5,第18册第245-246页。

[8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绍兴二十六年五月丙辰,第2840页。

[90]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7《三鸦镇》,第682、683页。

[91]佚名《异闻总录》卷1,子部第247册第272页。

[92]洪皓《松漠纪闻》卷下,第11册第252页。

[9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淳化四年十月丁丑,第2册第757页。

[94]洪迈《夷坚志•支景志》卷4《宝积行者》,第910页。

[95]洪迈《夷坚志•甲志》卷7《张佛儿》,第55页。

[96]洪迈《夷坚志•甲志》卷7《张屠父》,第56页。

[97]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2《张八道人犬》,第1396页。

[98]洪迈《夷坚志•支景志》卷5《许六郎》,第916页。

[99]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2《刘和尚犬》,第1400页。

[100]洪迈《夷坚志•补志》卷3《余三乙》,第1574页。

[101]洪迈《夷坚志•补志》卷4《杨一公犬》,第1581页。

[102]谈钥《嘉泰吴兴志》卷20《物产》,第5册第48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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