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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人口、劳动力与服务.2

作者:程民生 当前章节:5825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1:27

到了南宋时期,润笔更多。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因正在举行科举,内制官都被派到贡院工作,监察御史王纶被诏令临时充当内制官,起草《刘婉仪进位贵妃制》。此制受到宋高宗的称赞,“称其有典诰体,润笔殆万缗,赐砚尤奇。”[18]为皇帝起草制文,皇帝不但支付他润笔近1万贯,还另奖赏一枚珍奇的砚台。有人贪得无厌,甚至额外多求。如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殿中侍御史杜莘老即曾揭发大臣周麟之:“在翰苑,则因草制而多求润笔。”[19]淳熙三年(1176年),周必大奉旨撰写《韩忠武王世忠神道碑》,收到其子户部侍郎韩彦“送到金器二百两充润笔。”[20]宋孝宗乾道年间,张孝祥任镇江长官,离任时,适逢多景楼落成,“为大书楼扁。公库送银二百两为润笔,于湖却之,但需红罗百匹”。[21]这是地方官库支付地方官润笔的例子,仅书写“多景楼”3字,就值200两银子。周密记载南宋后期的册皇后仪时说:“先一日,宣押翰林院学士锁院,草册后制词,赐学士润笔金二百两。”[22]有幸起草一篇皇后册文,可得黄金200两,是价因人贵的例子。

《周必大像》,故宫博物院南薰殿旧藏。

用书法技能书写文章,同样有润笔。如绍兴后期,蒋灿“以善书著名”,曾因解救岳飞得罪了秦桧,被罢官赋闲。一日时来运转,奉命书写宪圣慈烈皇后之弟吴郡王的神道碑,获“宪圣及后族赐赉至数千缗、缣帛文房之具。蒋久闲废,颇窘匮,赖以少苏”。[23]仅现金就有数千贯,解救了他的困境。

以上都是官方按规定或按情绪支付的文字报酬,尽管这些文字多属专职词臣在值班期间的职务作品,但出于对文化、文字的敬重,仍可额外获取相当丰厚的合法收入。词臣号称清贵,就实惠而言,恐怕就贵在润笔收入。

在民间,同样如此。

宋初徐铉在开封作官时,曾对人说:“余近撰碑,获润笔二百千。”[24]为人撰写一篇墓志铭,报酬是200贯。皇祐三年(1051年),李觏应邀为本地的新城院撰写《新城院记》,得润笔10贯。元祐年间,转运副使张商英路过此地,写诗为李觏打抱不平说:“田翁不知价,只得十千钱。”[25]意思是寺僧给的钱太少了。宋仁宗时,有位大宦官求刁约为其家人作墓志,“送钱三百千”,[26]奉送酬金300贯。元祐中,京东人赵挺之在馆阁曾对同僚夸耀其家乡道:“乡中最重润笔,每一志文成,则太平车中载以赠之。”[27]说的是京东路民间最重视墓志铭的润笔,常常支付最为丰厚的财物,以至于要用太平车装载。南宋初,曾任执政大臣的席大光,请善写楷书的著名书法家吴说(字傅朋)书写其母亲的碑铭,“皆数千言……以文房玩好之物尽归之,预储六千缗而润毫。或曰傅朋之贫脱矣”。[28]文具等物品的价值不说,仅钱就有6000贯,足以使之致富。南宋末,知州方回在严州极为贪猥,“市井小人求诗序者,酬以五钱,必欲得钱入怀,然后漫为数语。市井之人见其语草草,不乐,遂以序还,索钱,几至挥拳”。[29]方回倒是一点也没有知州的架子,为市民诗集作一小序仅要价5文,大概属于薄利多销。连这么点蝇头小利也孜孜营求,宋人所谓的“士大夫无耻”,此事可谓典型。

润笔属于士大夫从事文字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实际上是名正言顺地将撰写“委任状”、墓志铭等文字商品化了。而那些有地位、有名望的士大夫经常得此巨额外财,生活自然会更加优裕。如宋徽宗时的孙觌,“每为人作墓碑,得润笔甚富,所以家益丰”。[30]可谓锦上添花。

注释

[1]王兆鹏《宋代的“润笔”与宋代文学的商品化》(《学术月刊》2006年9期)曾对宋代润笔做过一些研讨,本节有所参考。

[2]文莹《湘山野录》卷下,第58-59页。

[3]沈括《梦溪笔谈》卷2《故事》2,第11页。

[4]欧阳修《归田录》卷1(第10页):“近时舍人院草制,有送润笔物稍后时者,必遣院子诣门催索,而当送者往往不送。相承既久,今索者、送者,皆恬然不以为怪也。”

[5]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2《杨文公辞诰润笔与同列均分》(第364-365页):“杨文公亿,以文章幸于真宗,作内外制。当时辞诰,盖少其比。朝之近臣,凡有除命,愿出其手。俟其当直,即乞降命。故润笔之入,最多于众人。盖故事,为当笔者专得。杨以伤亷,遂乞与同列均分,时遂著为令。”

[6]参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4,元丰六年三月庚子,第13册第8040页。

[7]范祖禹《范太史集》卷26《辞润笔札子》,第1100册第305页。

[8]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2《名臣》,第10页。

[9]欧阳修《归田录》卷1,第10页。

[10]曾慥《高斋漫录》,第2854册第1页。

[11]王珪《华阳集》卷8《免学士院润笔札子》《免撰高卫王康王碑润笔札子》,第1912册第90页。

[12]高似孙《纬略》卷12《润笔》,第852册第403页。

[13]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22,第171页;费衮《梁溪漫志》卷8《程文简碑志》,第95页。

[14]范祖禹《范太史集》卷26《辞润笔札子》,第1100册第305页。

[15]高似孙《纬略》卷12《润笔》,第852册第403页。

[16]庄绰《鸡肋编》卷中,第70页。

[1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7,嘉祐七年八月辛丑,第8册第4777页。

[18]周必大《文忠集》卷175《淳熙玉堂杂记》中,第1149册第15页。

[1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1,绍兴三十一年七月己丑,第3200页。

[20]周必大《文忠集》卷123《辞免润笔札子》,第1148册第363页。

[21]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下《多景红罗缠头》,第209页。

[22]周密《武林旧事》卷8《册皇后仪》,第449-450页。

[23]陈槱《负暄野录》卷上《蒋宣卿书》,第17册第325页。

[24]王君玉《国老谈苑》卷2,第4册295页;曾慥《类说》卷45《市宅》,第8册第23页。

[25]李觏《李觏集》卷24《新城院记》注,第266页。

[26]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3《杂志》,第237页。

[27]李幼武纂集《宋名臣言行录五集》续集卷1《黄庭坚》,第2册第800页。

[28]张端义《贵耳集》卷下,第71页。

[29]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卷上《方回》,第252页。

[30]王明清《挥麈录•后录》卷11,第210页。

四、教书

民间知识分子的代表私塾先生,从事的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比雇值稍高,更因水平、名气而有很大差别。

一般教师收入微薄,仅可以勉强糊口甚至不能养家,大多属于穷秀才之列。北宋中后期的刘斧记载:李秀才“家贫,置小学教童蒙,日止十人,朝夕供给常不足。一日遇疾暴卒,二日乃苏。谓其妻曰:‘我死,地下见姚状元,主判人间衣食簿,与我昔日有同场之好。谓我曰:“甚贫矣,宜早归。衣食某之本职,不敢私,特为君添学生一十人,赠银一笏,是某之私羡也”。’其后,人忽送儿童上学,比旧果加十人。生展修其屋,果获白银一挺。”[1]教10个学生,所得钱不够养家,20个学生的学费才可维持温饱。开封的李秀才“聚闾巷小童为学”,但很穷困,其妻子得了重病“甚危,居贫不能得医”。[2]北宋中后期,冯贯道在京师开封相国寺附近“以训童子为业……月得钱不过数千”。[3]顶多维持个温饱。南宋抚州人王某在城里坐馆教书时,“月得束脩二千”,自己感叹道:“二千之入,至微矣。”[4]每天仅平均66文。北宋时,开封有破落户子弟,“还亏得识得几个字,胡乱在这主家教他小学生度日而已……每月千钱,不够充身。图得个朝夕糊口,不去寻柴米就好了。”[5]每天平均33文,仅够自己糊口。

稍好些的教师,收入可以保持小康水平。北宋末,镇江人刘微有姻家汤氏,“为子择师,得名士上饶王君,须钱三千缗起家。汤氏聚族而谋,仅得六之五。先祖时在座,作而曰:‘愿奉五百缗,以幸教吾子。’众皆愕,谓力不雠。退即鬻常产五百缗,先众而具。”[6]3000贯是聘请名士为家庭教师的价格,只是不知道具体时限。宋代一般是按月或按年付酬,这3000贯很可能是年薪。两宋之际的苏州长洲人周子勉,“年二十四,馆同门家课其子妷,岁取脩脯四十缗。同门固富家,故倍于常人”。这位年轻的教师优惠年薪是40贯,而当时的价格一般应为20贯。建炎四年(1130年),他又来到洞庭山就馆,“脩脯十二缗,自若也”。[7]从每天平均109文下降到32文。瓯宁人范斗南,淳熙二年(1175年)登第后,待次某州教授。一天告诉其妻子说:“浦城赵氏遣仆持书,欲月与钱三十千,而邀我作馆客。”[8]他做家庭教师的身价是每月30贯,每天平均1贯,相当优厚。铅山周氏世代义居,宋孝宗时,“周氏岁入不能二千斛,内外几六百指,养其偏亲,时其祭祀,给其嫁婚,皆有定式。岁又以十万钱招延儒士,俾其幼稚学礼无缺者。”[9]每年以100贯聘请一位教师,每月平均合8贯300余文,日均270余文。建昌军南城人刘巢林,大约于宋理宗淳祐前期在一富户家教书,年薪也是100贯:“岁俸百缗。”[10]每天平均270余文,足够养家糊口了。

清代《闹学玩戏图》。左右将进门的成人为私塾先生。

注释

[1]刘斧《青琐高议•补遗•李生白银》,第259页。

[2]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7《孙氏记》,第70页。

[3]邹浩《道乡集》卷40《冯贯道传》,第1121册第530页。

[4]洪迈《夷坚志•丙志》卷16《王省元》,第503页。

[5](明)凌濛初编《二刻拍案惊奇》卷22《痴公子狠使噪脾钱,贤丈人巧赚回头婿》,第423页。

[6]刘宰《漫塘集》卷32《先祖十九府君墓志》,第1170册第740页。

[7](元)徐大焯《烬余录》乙编,第10册第269页。

[8]洪迈《夷坚志•支丁志》卷8《范斗南妾》,第1029页。

[9]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16《铅山周氏义居记》,第1982册第311页。

[10](元)无名氏《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1《馆俸前定》,第39页。

五、占卜

占卜在古代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务,术士则是一支庞大的职业队伍。其所收取的金额,因名气大小差异很大。

天圣末,处士钱知微在洛阳天津桥下卖卜,“一卦帛十匹”。[1]每卦要10匹绢。北宋后期,在开封大相国寺,有位来自四川的算命先生,“一命必得一千”。[2]每算一命,定价1贯钱。王安石载,真州扬子的一位筮者,“日得百数十钱则止,不更筮也”。[3]每天收入以100余文为限。北宋末,在开封甜水巷寓居的一位术士,为人算一命的价钱是200文。[4]宋徽宗时,开封相国寺有日者张榜标价:“一卦万钱”,每算1卦收钱10贯,但每天只看一人。[5]如此故弄玄虚,就是为了待价而沽。宋徽宗时,开封有一位士兵,拿100文找日者算命:“持百钱来筮。”[6]同时,邵武军有明道人善于推算人的前途,每人须100文。[7]北宋末的周紫芝载,有卜者马生,“不知何许人,少以卜自业,日得百钱。”[8]每天收入100文,具体到每次就更便宜了。

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东门外有一个卦摊。

南宋初,四川制置司干官郭大夫,向占卜名家杨抽马支付30贯:“捐三十千问二十年休咎。”[9]南宋前期,温州有隐士居住在瑞安的陶山,“易筮如神,每岁一下山卖卦,卦直千钱,率十卦即止”。[10]每卦收1贯,收10贯为止。绍熙年间,临安中瓦“精于卜筮”的夏巨源,每算1卦,价钱是500文。[11]另一位中瓦术士杨二官人,结交了宫中权贵,“依之为课息……占必千钱”。[12]为权贵算命的价钱是1贯。宋孝宗时,衢州刘枢干以算命灵验著称,郡人郑元礼以30贯请其占卜平生。[13]衢州城内的另一位术士沈生,为人算命的价码是350文:“但每问弗许过三事,钱止三百五十文。”[14]淳熙年间,有道人来到复州卖卜,“荒郡少售,每日所得,不及百钱。”[15]由于人少地穷,每天赚不到100文,那么每卦所得就更少了。南宋时的武陵,街市上的骷髅卜,收费也很低廉:“市有骷髅卜者,以二十钱往问之。”[16]一次仅收20文,面向的自然是穷人。

注释

[1]黄仲元《四如集》卷3《赠杨愚谷序》,第1188册第642页。

[2]张端义《贵耳集》卷中,第29页;无名氏《东南纪闻》卷2,第1140册第210页。

[3]王安石《王安石全集》卷86《处士征君墓表》,第657页。

[4]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9《甜水巷蛤蜊》,第1371页。

[5]陈鹄《西塘集耆旧续闻》卷7《相国寺日者》,第361页。

[6]朱彧《萍洲可谈》卷3,第158页。

[7]洪迈《夷坚志•三志壬》卷5《道人相施逵》,第1509页。

[8]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49《卜者马生》,第1141册第344页。

[9]洪迈《夷坚志•三志壬》卷2《杨抽马卦影》,第1483页。

[10]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王浪仙》,第538页。

[11]洪迈《夷坚志•支丁志》卷5《夏巨源》,第1003页。

[12]佚名《鬼董》卷2,第1266册第386页。

[13]洪迈《夷坚志•三志壬》卷3《刘枢干得法》,第1485页。

[14]洪迈《夷坚志•三志壬》卷3《沈承务紫姑》,第1487页。

[15]洪迈《夷坚志•补志》卷13《复州王道人》,第1670页。

[16]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4《屈老娘》,第14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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