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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政治、社会生活.3

作者:程民生 当前章节:15399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1:27

[39]《宋史》卷456《邢神留传》,第38册第13389页。

[40]杜大珪编《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中卷41,范镇《张寺丞文蔚墓志铭》,第450册第517页。

[41]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36《龟堂东窗戏弄笔墨偶得绝句•又》,第933页。

[4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68之126;59之42。

[43]洪迈《夷坚志•支戊志》卷6《王法师》,第1101页。

[4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8,熙宁八年九月乙酉注,第11册第6575页。

[45](明)叶盛《水东日记》卷15,引陆游《放翁家训》,第1041册第90-91页。

[46](元)无名氏《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2《奸吏诳官》,第77页。

[47]洪迈《夷坚志•支乙志》卷3《彭妇棺》,第819页。

[48]洪迈《夷坚志•支丁志》卷1《王大卿》,第975页。

[4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9,景祐三年十一月戊寅,第5册第2811页。

[5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8,嘉祐八年五月庚戌,第8册第4806页;《宋史》卷328《薛向传》,第30册第10586页。

[51]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28《用度损益》,第408册第734页。

[52]《宋史》卷242《周贵妃传》,第25册第8623页。

[53]周必大《文忠集》卷172《思陵录上》,淳熙十五年二月己丑,第1148册第920页。

[54]周必大《文忠集》卷173《思陵录下》,淳熙十五年五月丁未,第1148册第936页。

[55]赵彦秬《重建漏泽园记》,《全宋文》第242第200页。

[56]宋之瑞《常平义垄记》,《全宋文》第259第144页。

[57]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71《葬论》,第14页。

[58]《宋史》卷444《李廌传》,第37册第13117页。

[59]《宋史》卷312《吴充传》,第29册第10239页。

[6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63,元祐六年八月壬辰,第18册第11070页。

[61]范镇《东斋记事》卷3,第26页。

[62]《宋史》卷262《张铸传》,第26册第9069页。

[63]钱若水《宋太宗实录》卷76,至道二年正月丁卯,第158页。

[64]《宋史》卷276《刘蟠传》,第27册第9389页。

[65]《宋史》卷278《雷德骧传附有邻传》,第27册第9455页。

[66]《宋史》卷304《周渭传》,第29册第10056页。

[6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4,大中祥符三年九月癸未,第3册第1688页。

[6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6,天禧四年十二月癸卯,第4册第2231页。

[69]吕祖谦《宋文鉴》卷150,章望之《曹氏女传》,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100页。

[70]《宋史》卷432《胡旦传》,第37册第12830页。

[7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4,嘉祐元年十二月己未,第8册第4461页。

[72]《宋史》卷464《向传范传》,第39册第13580页。

[73]《宋史》卷286《蔡齐传附蔡延庆传》,第28册第9640页。

[7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9,元祐五年三月丁卯,第18册第10568页。

[75]普敬编《无门慧开禅师语录》卷下,《附录》,第264页。

[76]谢深甫编《庆元条法事类》卷13《亡役殁•服制令》,第283页。

[77]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93,孙沔《上仁宗乞权住豫王葬礼》,第1006页。

[7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8,嘉祐八年四月癸酉,第8册第4794页。

[7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1,绍兴二十年六月丙辰,第2615页。

[80]《宋史》卷243《李贤妃传》,第25册第8653页;参见《宋史》卷388《李焘传》,第34册第11919页。

[81]《宋史》卷440《柳开传》,第35册第13028页;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3《奇节》,第32页。

[82]范仲淹《范仲淹全集•范文正公集续补》卷2《义庄规矩》,第798页。龚明之《中吴纪闻》卷3《范文正公还乡》(第60页)所载不同:“再嫁者三十千,再娶者十五千,葬者如再嫁之数,葬幼者十千。”

[83]刘跂《学易集》卷8《王升之诔》,第1121册第622页。

[84]释惠洪《石门文字禅》卷22《先志碑记(代)》,第449页。

[85]李昭玘《乐静集》卷29《仁寿县君蔺氏墓志铭》,第1122册第407页。

[86]方万里、罗浚《宝庆四明志》卷11《乡人义田》,第5册第5137页。

[87]王介《宁远记》,《全宋文》第293册第339页。

[88]谢深甫编《庆元条法事类》卷51《亡殁》,第724页。

[8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7,嘉祐三年七月癸酉,第8册第4516页。

[90]孙觌《鸿庆居士集》卷40《宋故太淑人刘氏墓志铭》,第1135册第440页。

[91]叶梦得《石林燕语》卷5,第67页。

[92]文莹《玉壶清话》卷4,第37页。

[93]《宋史》卷456《杜谊传》,第38册第13402页。

[9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6,元丰二年二月甲寅,第12册第7210页。

[9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7,元丰二年三月辛未,第12册第7217页。

[9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59之7。

[9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59之8。

[9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60之1。

[99]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卷5《漏泽园》,第7册第7320页。

[100]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3《庐院》,第2册第1704-1705页。

[101]吕大钧《吕氏乡约•礼俗相交》,第4-5页。

五、日常生活费用

1.餐费等

一个人吃一顿饭花多少钱?几个人吃一桌酒席花多少钱?宋人给我们留下一些资料。

(1)便饭与宴席

淳化三年(992年),饶州判官白稹写便条给通判丁谓借钱,云:“为一故人至,欲具飱。举箧无一物堪质,奉假青蚨五镮。”[1]要借500文招待一位客人吃顿饭。

北宋前期,宋庠兄弟青年时代在安陆读书,生活清贫。冬至时,请同人宴饮,宋庠对客人说道:“至节无以为具,独有先人剑鞘上裹银得一两,粗以办节。乃笑曰:‘冬至吃剑鞘,年节当吃剑耳’。”[2]则是1两银子约1贯钱,可以支付一桌穷人的节日宴席等费用。

宋仁宗时,张昪与程戡两人下第后,盘缠已经花尽,步行来到开封南边的朱仙镇。当天是立春,俩人“就肆买食,共探怀得数十钱,仅能买汤饼,无钱致肉也,相与摘槐茁荐食而去”。[3]数十文钱只够俩人吃顿简单的面食,不够买菜肴。

北宋中期,“忻、代种氏子弟,每会集讲武,多以奇胜为能。”西北名将之家种氏的子弟,一次在当地乡村“醵钱五千,具饭会”。[4]用5贯可办一场宴席。以将门子弟的身份,必是一场像样的酒席。

熙宁五年(1072年)五月十一日,日僧成寻一行“至新昌县,以钱九十八文与夫十三人酒料了”。十二日“至天姥。出钱百五十文,令吃酒十三人”。十三日在天台县,“至清家休息,赖缘供奉出钱百五十八文,十三人令吃酒”。[5]招待所雇13位民夫吃酒,不会仅是管酒水,应是顿带酒的饭食,分别是98文(人均7.5文)、150文(人均11.5文)、158文(人均12.1文)。也即一位民夫吃顿带酒水的饭,一般在10文左右。

苏轼曾说:“张怀民与张昌言围棋,赌仆书字一纸,胜者得此,负者出钱五百足作饭会,以饭仆。”[6]士大夫之间的一次小聚,500文也就可以了。

《文会图》(北宋赵佶),宋徽宗饮宴场景。

宋徽宗时,开封相国寺有算命术士张榜标价:每算1卦收钱10贯。一位小官员、开封人郑居中笑道:“我有万钱,即登旗亭痛饮,决不与此曹。”[7]旗亭就是酒楼,因为酒家筑亭道旁,挑旗门前故称。也就是说,10贯钱足以在开封酒店办场符合官员身份的酒席。

宋高宗时,明州有两人向刘八郎行贿,邀请他到酒家赴宴。其中刘八郎“饮酒五杯,买羮三味”,3人共花费1贯800文:“为钱千八百,”[8]平均每人600文。

乾道元年(1165年),江陵一位以卖纸为生的穷人,正月初一这天来一客人,称:“吾适有百钱,能过酒垆饮否?”遂与其同去。[9]说明100文也可以让两人喝一场酒。

陆游有诗云:“杖头高挂百青铜,小立旗亭满袖风。莫笑村醪薄无力,衰颜也得暂时红。”[10]在乡间酒店里喝一次酒,价钱是100文左右。

宋宁宗时,临安府的大酒店“物贱”,“两人入店买五十二钱酒,也用两支银盏,亦有数般菜”。[11]只要买52文的酒,就会搭配几样小菜,也即52文也可以让两人小酌一场。

端平年间的临安城,饭店内酒菜的价格比较贵。据耐得翁的记载:“大凡入店,不可轻易登楼上阁,恐饮燕浅短。如买酒不多,则只就楼下散坐,谓之门床马道。初坐定,酒家人先下看菜,问买多少,然后别换菜蔬。亦有生疏不惯人,便忽下筯,被笑多矣。大抵店肆饮酒,在人出著如何,只如食次,谓之下汤水,其钱少止百钱,五千者谓之小分下酒。”[12]味其意思,大概是吃顿酒食,最少也要100文,多者5贯。其价高的高档席面,与北宋中期种氏子弟在河东乡间办桌酒席的价格相同。

以上是一顿普通饭菜的价钱。贵族高官的饮食消费,则另当别论。其价格之高,令人惊叹。

司马光曾说道:“吾记天圣中,先公为群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过七行。酒酤于市,果止于梨栗枣柿之类,肴止于脯醢菜羮,器用甆漆。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人不相非也。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近日士大夫家,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按,不敢会宾友。常数月营聚,然后敢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故不随俗靡者,盖鲜矣。”[13]宋仁宗初期朝廷官员请客只是普通宴席,到北宋中后期变成了豪华宴席,价钱当数倍增长。至宋徽宗时更甚,典型如权相蔡京有次请僚属吃饭,仅其中的蟹黄馒头一味,就“为钱一千三百余缗”![14]一场宴席至少也要上万贯。

隆兴元年(1163年),宋孝宗对大臣披露道:“向侍太上时,见太上吃饭不过吃得一二百钱物。朕于此时,固已有节俭之志矣。”相对应的是奸相秦桧:“其家人一二百千钱物方过得一日。太上每次排会内宴,止用得一二十千;桧家一次乃反用数百千。”[15]宋高宗每顿饭所吃的,显然只不过是平常的饮食,一顿饭也就100文到200文,而权相秦桧家每天最少也要100多贯。其实二者之间有个差别:那就是宋高宗是一人吃饭的花费,秦桧却是一大家人的花费。但皇帝举办的宫内家宴只要10到20贯,秦桧家的家宴却要数百贯,超过皇帝的十余倍,足可说明其奢侈。更有甚者,淳熙中,王希吕为平江知府时,“与祠官范致能、胡长文厚,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16]地方官请朋友的宴会,一次竟花费1000余贯!之所以如此大方、如此挥霍,乃是因为用的是公使钱,盖公款消费矣。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朝廷专门发文严禁公款吃喝:“嘉泰三年,上御笔严监司互送之禁,然远方自如。”但虽有禁令,只是临近朝廷的两浙等地有所收敛,其他地方根本不理。典型如:“成都三司互送,则一饭之费,计三千四百余缗。建康六司乃倍之。”[17]一顿宴请,耗费3400贯甚至6800贯!到了嘉定时,腐败的官员更是穷奢极欲,如程卓指责的那样:“磬中人十家之产,不足供一馈之需;极细民终身之奉,不足当一燕之侈。”[18]想来必是上万贯的排场。

(2)学生伙食费

宋代的州县学校及中央的太学、国子监等学校,通常都管食宿。其伙食费由官府支拨。

熙宁元年(1068年),谏官縢中、刘庠联名报告:“庆历中,太学内舍生二百员,并官给日食。近年每人只月支钱三百文添厨,其余自备,比旧所费殊寡。”[19]则是宋仁宗后期以及宋英宗时,太学内舍生的伙食费下降,每人每天10文,其余都是自费。元丰三年(1080年),“初,给外舍生食人月为钱八百五十,至是增至千一百”。[20]朝廷支给国子监外舍生每月的伙食费,原来是850文,当年四月涨为1贯100文。原来每天的伙食费是28文3分,此时为36文6分。显然,这是个足以吃饱的标准。崇宁三年(1104年),中书舍人薛昂报告道:“窃见太学外舍生日破钱二十八文,内舍又加二文,米面、蔬肉、薪炭、料物之直,尽在其中。契勘朝廷岁赐钱三万五千贯赡给生员,每年支用不尽。欲望特诏添给太学上舍、内舍、外舍月给食钱,各添四百文。”[21]外舍生的伙食费,不知什么时候又降到了每天28文,内舍生多2文为30文。至此,建议每月增加伙食费400文,平均每天增加13.3文,则是外舍生每天为41.3文,内舍生为43.3文。由吃饱提高到了吃好。

地方学校的情况基本相近,差别不大。宋徽宗时,杨时载两浙杭州“居养安济人,给米二升、钱二十。为士者,所给如其数,加四钱耳”。[22]杭州的州学生,每人每天供应米2升,钱24文,应当是吃喝无忧。绍兴九年(1139年),福州州学的学生,“每人食钱止一十九文”。[23]即每天19文,待遇较差。严州州学学生的伙食费,淳熙年间,“每人不及二百文会,虽官价有三十余镪,而物价无一斤菜羹”。相当于铜钱30余文,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比较紧张。当时“太学例,人给四百会食钱”,[24]太学生的每天伙食费,约合铜钱60余文。绍熙年间,朱熹在潭州岳麓书院时,“议别置额外学生十员,以处四方游学之士,依州学则例,日破米一升四合钱,六十文”。[25]每天米1升4合,钱60文,是比较宽裕的标准。

(3)军官伙食费

庆历年间,陕西边防的渭州军方,“见管指使使臣及都虞候已上共六十余人,主兵官及通判、职官、参谋等近二十人,共八十余人。逐日例破当食纳计钱共七贯,每月计二百一十贯;逐月五次聚食,一次张乐,共约钱三十贯文;每季一次大排,管设军员二百贯;非次专使抚问,或教场内军员吃食,官员射弓,及添助造酒糯米并节辰送物,逐季又约一百贯文。每一季都计使钱一千贯文,依此约度每年合用钱四千贯文”。[26]按83人计,每天日常伙食费为每人84文(一日两餐,合每餐42文);每月“五次聚食,一次张乐”共6次会餐花费30贯,每餐人均60文。他们全年花费4000贯,每人平均每月4贯余,平均每天133文。

2.卫生

(1)沐浴

熙宁五年(1072年)四月二十一日申时,日本僧人成寻等8人,在杭州“向浴堂沐浴,八人料钱八十文。”[27]则是每人10文。次年,成寻在开封停留期间,多次沐浴。有“以百文沐浴了”、[28]“今日行南浴堂沐浴了,与百文了”、四月十四日“戌时,行浴堂沐浴了,实与三十文了”[29]“行向南浴堂,沐浴了,与百文毕”等记录,[30]虽没有写明是几人,但从书中有“斋后,小师等行向相国寺浴堂,赖缘供奉一人留,以通事送薪,沐浴成寻一人既毕”[31]“自沐浴了”[32]等个人记录可以推知,上文当是8人的集体行为。大约每人12文,比杭州贵些。熙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成寻等八九人在郑州奉宁驿,“以百二十文买柴、沐浴。”[33]120文是冬季自助沐浴的价钱,每人合10余文。大约在北宋时期,在洗澡堂沐浴一次10文左右。

(2)理发

政和初,在成都一户镊工家,有“髽髻道人”来要求剃胡须,先与钱200文。镊工妻谢绝道:“工夫不多,只十金足矣。”[34]剃须的正常价格是10文(铁钱)。

宋高宗时,临安府市场上现钱不足,出现金融危机。秦桧招来一镊工为其理发,给了他当二钱5000:“以五千当二钱犒之”,并说马上就要废除此钱了,要尽快花掉。镊工传出这一重大消息,市场上的现钱骤然增多。[35]秦桧支付镊工的5000当二钱,有权谋在内,不能等同于一次理发的价钱——太昂贵了。

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城门内的理发摊。

3.学费

治平三年(1066年),国子监直讲黎錞在报告中说道:“检会祥符三年本监奏称:‘《六典》:“学生初入学,行束脩之礼于其师。”国初以来,但补为生者,即纳束脩二千,属监司公用。又言:监生及第后纳钱,谓之光监,然实是初入学见师之礼,本非光监。乞令举人补监生,并各先纳钱二千,方许就试。’如此,则非实愿补试,必不肯至。若补中,更不纳光监钱。”朝廷予以批准。[36]则是在此之前,进入国子监的学费是每人2贯,并不昂贵,以后干脆免除了。

淮南无为人贾易,北宋中期,“七岁而孤,母彭,以纺绩自给,日与易十钱,使从学。易不忍使一钱,每浃旬,辄复归之”。[37]10文钱是给他的1天的学费。但不知他为何没有交给老师?若说是给他的零花钱,以其家境,每日10文未免太多了。可存疑,俟考。

宋仁宗时,社会最底层人家子弟的学费,是从微薄的收入中挤出的:“又有负担之夫,微乎微者也,日求升合之粟,以活妻儿,尚日那(挪)一二钱,令厥子入学,谓之学课。亦欲奖励厥子读书识字,有所进益。”[38]大约是每天1到2文。北宋中后期的刘斧记载:李秀才“家贫,置小学教童蒙,日止十人,朝夕供给常不足。一日遇疾暴卒,二日乃苏。谓其妻曰:‘我死,地下见姚状元,主判人间衣食簿,与我昔日有同场之好。谓我曰:“甚贫矣,宜早归。衣食某之本职,不敢私,特为君添学生一十人,赠银一笏,是某之私羡也”。’其后,人忽送儿童上学,比旧果加十人。生展修其屋,果获白银一挺。”[39]教10个学生,所得钱不够养家,20个学生的学费才可维持温饱。按下层人民一家平均每天生活费100文计(详见第十三章),20个学生的学费大约是接近这个数字,若然,则每个学生每天的学费大约4至5文。

至于上私塾接受教育,学费自然要贵的多,只是缺乏学生交纳的具体数额。只有教师的酬金资料,前文已经论述,此不赘言。

4.科举公证费

南宋末期,科举省试前要交纳有关个人资料到公证机构——书铺公证:“试前一日,省试院引保,或不用亲临,只贡之书铺。书铺纳卷,铺例五千,自装界卷子与之,或只二千,无定价,过此无害也。宗子又有一宗,文字颇多,非四千不可。特奏名纳卷,亦三千。”[40]价格在2贯到5贯之间。

5.起诉费

宋孝宗时,江西临川县后溪居民王四残暴不孝,经常殴打其父。乾道六年六月,“父不胜忿,走诣县自列。王四者持二百钱,遮道与之,曰:‘以是为投状费。’盖言其无所畏惮也。”[41]到县衙递交状子的费用,大概就是其所说的200文。宋代话本小说中提到,南宋初期,在夔州路南部,夷人到官府告状的起诉费是3文:“旧例:夷人告一纸状子,不管准不准,先纳三钱纸价。”[42]若然,则是优惠边远少数民族的低收费。

6.饲养马牛费

熙宁八年(1075年)枢密院的报告中透露:“官养一马,岁为钱二十七千。”[43]官方饲养一匹马的费用是每年27贯,平均每天74文。乾道元年(1165年),知夔州张震报告说:川马纲马“每匹日支大麦八胜(引按:即升)、粟草十三斤”。[44]

庆元府的西渡,宋宁宗时,官方养有8头牛服役,每头月支草料钱1贯。[45]意味着喂养1头牛的草料费用,是每月1贯钱,平均每天33文。

宋代陈居中《柳塘牧马图》。

注释

[1]文莹《湘山野录》卷下,第45页。

[2]王得臣《麈史》卷2《度量》,第28-29页。

[3]朱彧《萍洲可谈》卷3,第156页。

[4]何薳《春渚纪闻》卷4《胶黐取虎》,第56页。

[5]〔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1,第22-23页。

[6]苏轼《东坡志林》(12卷本)卷9,第863册第77页。

[7]陈鹄《西塘集耆旧续闻》卷7《相国寺日者》,第361页。

[8]洪迈《夷坚志•支戊志》卷5《刘元八郎》,第1086页。

[9]洪迈《夷坚志•补志》卷12《傅道人》,第1654页。

[10]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51《对酒戏作》,第1255页。

[11]西湖老人《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第17页。

[12]耐得翁《都城纪胜•酒肆》,第590册第4页。

[13]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69《训俭示康》,第4页。

[14]曾敏行《独醒杂志》卷9,第81页。

[15]胡铨《淡庵文集》卷2《经筵玉音问答》,第1137册第28页。

[16]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7《公使库》,第394-395页。

[17]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御笔严监司互送之禁》,第695页。

[18]程卓《论诸州公帑妄非费奏》,《全宋文》第287册第289页。

[1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崇儒》1之30。

[2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3,元丰三年四月辛酉,第12册第7389页;(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28之10。

[2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28之15。

[22]杨时《龟山集》卷12《余杭所闻》,第1125册第228页。

[23]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8《庙学》,第8册第7859页。

[24]刘文富《淳熙严州图经》卷1《学校》,第5册第4310页。

[25]朱熹《朱熹集》卷100《潭州委教授措置岳麓书院牒》,第5111页。

[26]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25《分析公使钱状》,第3-4页。

[27]〔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1,第13页。

[28]〔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6,第212页。

[29]〔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8,第267、272页。

[30]〔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7,第252页。

[31]〔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6,第198页。

[32]〔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8,第289页。

[33]〔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5,第176页。

[34]洪迈《夷坚志•乙志》卷12《成都镊工》,第287页。

[35]张端义《贵耳集》卷中,第34页。

[3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28之5。

[37]《宋史》卷355《贾易传》,第32册第11173页。

[3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0,庆历四年六月戊午,第6册第3646页。

[39]刘斧《青琐高议•补遗•李生白银》,第259页。

[40](元)刘一清《钱塘遗事》卷10《省试》,第10册第249页。

[41]洪迈《夷坚志•丁志》卷8《雷击王四》,601页。

[42](明)冯梦龙编《喻世明言》卷19《杨谦之客舫遇侠僧》,第280页。

[4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2,熙宁八年四月癸未,第11册第6405页。文中又言:“官养一马,以中价率之,岁为钱二十二千。”“二”与“七”形近,或为刊刻之误。

[4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23之30。

[45]罗浚《宝庆四明志》卷4《津渡》,第5册第5039页。

六、医药

1.医疗

医疗价钱,从来无一定之规,多属因事而异:“或与酒,或与钱,或与缣帛,随大小效验以答之。”[1]更多的是因人而异:名医或身怀绝技者价高,普通游医价低。就宋代的具体事例而言,一般分为事先商约价格、医生开价和患者酬谢三种。

(1)商约价格

北宋后期,迪功郎周仅在京师开封时,患有“膀胱气,外肾偏坠。有货药人自云能治,立谈间可使之正。约以万钱及三缣为报。相次入室中,施一针,所苦果平。周大喜,即如数付金帛而去。后半月,其疾依旧,使人访医者,已不见矣”。[2]用针灸治疗疝气,协商的价钱是10贯钱外加3匹绢。江东路当涂外科医生徐楼台,世代以善治疖疽而闻名,以其门首画楼台为标记,所以人称徐楼台。绍兴八年(1138年),溧水县蜡山富人江舜明背疽发作,前来求医。徐楼台表示可以治疗,“与其家立约:俟病愈,入谢钱三百千。”[3]医患双方协商的价钱是300贯。绍兴年间,饶州市民余百三患有严重的鼻衄症,经历了十几位医生也没有治愈。最后找到一位善于针灸的退役士兵,他见其家富裕,谋图大赚一把,“深有所邀需。余妻上官氏许以三十千,方为领略。”以30贯的报酬才谈妥,并很快将其治愈。[4]南宋前期,崇仁县有富户生病,请当地的名医治疗,约好治愈后支付5000贯:“约以钱五百万为谢”。[5]

明代仇英《清明上河图》局部。一家药材铺。

(2)医生开价

宋仁宗时,陕西华州士人郭行的父亲患了重病,“医邀钱百千”,[6]医生开价100贯才予治疗。北宋中后期,淮南和州历阳的杜医生善于“治疡,尝以二万钱活一人。”[7]以20贯的价钱治愈了一位患者。宋徽宗时,衢州江山县的武唐公,“素精医技,凡所拯疗,用药皆非常法”。曾医治一怀孕24月的难产妇女,开玩笑地索要200贯:“索钱至二十万,始留药一服”。[8]北宋末,在开封居住的妇女邢氏,“生疽于颐,久之,颐颔连下腭及齿,脱落如截,自料即死,访诸外医。医曰:‘此易耳,与我钱百千,当可治。’问其方,曰:‘得一生人颐与此等者,合之则可。’”这种价格100贯的下巴活体移植外科手术,后来果然实施成功。[9]洪迈记载,宜兴名医段承务,医术精妙,但十分贪财。吴江有富人患病请他治疗,诊后说:“此病不过汤药数剂,然非五百千为谢不可。”要价500贯,富家还价250贯不果,只好答应,并另付银50两为药费,段承务坚持要100两,才出药治疗。富人的病很快痊愈,但由于医生开价太贪婪,据说随后就遭到报应而死。[10]这里反映的是社会舆论对乘机要挟、漫天要价的恶医的谴责。这类价格通常很高,属于买命钱。福建名医田嵓,善于治疗“瘵疾”即痨病,总是根据病情来定价:“察形诊候,度疾浅深,以计所酬之直。约定始肯为治,多至五百千,少不下百千。疾平,筹受期以时月,未尝有失。”[11]医疗费最少100贯,多至500贯。

(3)患者酬谢

王明清一连记载了三例有关报酬:应天府名医宋道方,历来只在家中治疗,从不出诊。政和初,地方长官田登的母亲病危,但请不动他。田登大怒,强行将其抓来,威胁说三天内若治不好就杀了他。病情好转后,田登大喜,酬以1000贯:“用太守之车,从妓乐,酬以千缗,俾群卒负于前,增以彩酿,导引还其家”;宋道方的女婿王况也是名医,宋徽宗时在开封行医。当时有位大盐商因盐法突变而受惊吓,吐出舌头后不能收缩,“经旬食不下咽,尫羸日甚”。其家人揭榜于市,悬赏求医,声称有能治疗者以1万贯为酬谢:“有治之者,当以千万为谢。”王况应招前来,一针而愈,其家遂如约支付;另一位名医杨介的女婿李生,在灵璧县治好了富家妇女的肠胃病,“富家大喜,赠钱五十万”即500贯。[12]至于为皇家治病而痊愈者,酬谢更丰厚。如宣和年间,“东宫得疾,国医不能治。有诏召草泽医。”开封民间医生何澄应诏前往,“进剂而愈,朝廷赐钱三千贯,与初品官”。[13]仅钱就是3000贯。南宋初,袁州有人得了“劳瘵之疾,垂殆传于次室女也……即祷于城隍神,每日设面饭以斋云水,冀遇异人,且许谢钱三十万”。[14]这300贯,属于悬赏性质。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冬,义乌县有人以偏方治疗了州钤辖的翻胃病,得到报酬50贯:“谢以钱五万。”[15]沙阳医生邓献臣,夜间酒后误给一位80岁老人开药,歪打正着地治好了病,其家“以十千为谢”,[16]酬谢金额是10贯。

以上可知,宋代医生是个很赚钱的行当,稍有名望的医生很容易就成为巨富。一个典型例子是,南宋初家于福建福州的太医王继先,其家世代为医,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以黑虎丹自名,因号黑虎王家”,“富甲一郡”。[17]是当地的首富。

问题的另一面是,一般的江湖游医,技术既不高,面对的又是广大贫苦群众,所以收费低廉。如宋高宗时吉州吉水的一位眼医徐生,“负笈盘术,日得百钱”。[18]所得了了,仅够糊口而已。南宋中期,婺州的一位牙医说:“脱一齿仅得米二升,吾母老、妻瞽、子幼,一日不脱数齿,则将不能给矣。”[19]拔牙1颗,收费2升米。

2.成药

北宋中期的沈兴宗,“常病痰喘,不能卧,人扶而坐,数日矣。客有见之者曰:‘我曾如此,得药一服瘥。我以千缗酬之,谓之千缗汤,可试为之。’兴宗得汤,一啜而愈”。这付价钱为1000贯的奇药,药方不过是齐州半夏(七枚,炮裂四破之)、皂角(去皮,炙一寸半)、甘草(一寸)、生姜(两指大),[20]贵在对症。

同时的欧阳修,“常得暴下,国医不能愈。夫人云:‘市人有此药,三文一帖,甚效。”果然“一服而愈”。其方十分寻常:“但用车前子一味为末。”[21]每帖3文。

北宋中后期,开封有人卖“治胃气虚、霍乱吐泻、转筋腹痛”的药,“一服三百钱。”据说“一并服二服,至死者亦活。”[22]每服300文。

宋哲宗时,赵挺之出使辽国,见其皇帝和大臣用一种黄色药膏涂抹耳朵防寒,赵挺之也被涂满两耳,感到“其热如火”。接待者告诉他:“大使耳若用药迟,且拆裂缺落,甚则全耳皆堕而无血。”但不肯告诉药为何物,只是说:“此药市中亦有之,价甚贵,方匕直钱数千。”[23]一小勺就值数贯。

宋徽宗时,开封街市上有人叫卖:“咳嗽药,一文一贴,吃了今夜得睡。”“其色浅碧,用淡虀水滴麻油数点调服。”内医官李防御购买10贴,治好了皇妃的咳嗽病。“天颜绝喜,锡金帛厥直万缗。”该方其实很简单:“只蚌粉一物,新瓦炒令通红,拌青黛少许尔。”[24]只卖1文钱1贴。

蔡绦记载:“往时川蜀俗喜行毒,而成都故事,岁以天中重阳时开大慈寺,多聚人物,出百货。其间号名药市者,于是有于窗隙间呼‘货药’一声,人识其意,亟授以千钱,乃从窗隙度药一粒,号‘解毒丸’,一粒可救一人命。”[25]北宋后期在成都,1贯铁钱可以买1粒解毒丸。

《眼药酸图页》(南宋佚名)。

北宋末,京口有人卖眼药百余贴,“皆细如芥子,问其直,曰:贴须三钱”。[26]每贴3文。

洪迈记载,临川有人以弄蛇货药为业,一日被毒蛇咬伤垂死,“遍身皮胀作黄黑色”。一位旁观的道人说:“我有药能疗。但恐毒气益深,或不可活,诸君能相与证明,方敢为出力。”在众人怂恿下,“乃求钱二十文以往。才食顷,奔而至。命汲新水,解裹中药调一升,以杖抉伤者口,灌入之。药尽,觉腹中搰搰然,黄水自其口出,腥秽逆人,四体应手消缩。良久复故,已能起,与未伤时无异,遍拜观者,且郑重谢道人。道人曰:此药不难得,亦甚易办,吾不惜传诸人,乃香白芷一物也。法当以麦门冬汤调服,适事急不暇,姑以水代之。”[27]则是20文钱的香白芷,就能解去蛇毒。

南宋时,临安三省大门前金葫芦张家,“卖独体朱砂圆,每贴一百贯。”[28]相当昂贵。徽州婺源县怀金乡民程彬,自制致命的毒药“邀险牟利”。他“多杀蛇埋地中,覆之以苫,以水沃灌,久则蒸出菌蕈,采而曝干,复入它药。始生者,以食人即死。恐为累,不敢用,多取其次者。先以饲蛙,视其跃多寡以为度,美其名为万岁丹。愚民有欲死其仇者,以数千金密市之”。[29]所谓的“数千金”,就是数贯。南宋平江府有妇人卧病三年,“状如痨”,医生黄师文“去朱二郎家,用十文赎青木香丸一帖与之”,遂愈。[30]一付药10文。

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最左边的赵太丞家即是当时汴梁城里的品牌医馆,兼卖成药。左店招是“太医出丸医肠胃药”,右店招是“治酒所伤真方集香丸”。

兽医药价格一例:南宋时,朝廷规定:“灌啖官马糖脂药钱,每匹八十文。”[31]80文大概是治疗马匹常见病一个疗程的药费价钱。

3.药材

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年),交州在广州纳干桂心皮5300斤,“价钱千七百贯文”。[32]每斤约320文。

福建治蛊的解毒丸,其中有丁香、木香、麝香,“三香之价,嘉祐十文”,嘉祐年间配置一服分别用10文即可,至宋宁宗时“须数倍乃可耳。”[33]价格增长数倍也即需要数十文。

北宋中期,淮泗间有异人叫卖据说可以治病的豆,要价每粒1贯200文足。[34]熙宁六年(1073年),日本僧人成寻在开封“交易钱廿五贯,买麝香上品十三脐了”。[35]大约1只上等的麝香将近2贯。

宋神宗时,福建应向朝廷提供干姜10万斤,“价钱一千一百六十八贯文足”,[36]每斤合880余文。

苏轼记载:舒州所卖的白术,“每两二百足,细碎而有两丝,舒人亦珍之。然其膏润肥厚,远不及宣、湖所出,每裹二斤,五六百足,极肥美,当用此耳”。[37]舒州白术每两200文足,宣州、湖州的白术不仅质量优良,价钱也低廉:每斤才250-300文足。

元符年间,庞安时言:“广顺年,巴豆每两千二足……人参,当皇祐年,每两千四五;白术,自来每两十数文,今增至四五百。”[38]后周广顺年间,巴豆每两1贯200文足,宋初当也是如此价格;皇祐年间的人参,每两1贯四五百文;白术每两10余文,到元符年间涨到四五百文了。

出自河东潞州的党参,“土人得一窠,则置于板上,以色茸缠系,根颇纤长,不与擢场者(引按:指高丽参)相类,根下垂有及一尺余者,或十岐者,其价与银等,稍为难得”。[39]按其文意,有10条根须的老参,宋徽宗时的价值是同等重量的白银。

牛黄是一种珍贵的中药:“药中之贵,莫复过此。一子及三二分,好者直五六千至一万。”[40]宋徽宗时,1枚优质牛黄,价值五六贯乃至10贯。

《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十四中的戎州巴豆图。戎州几今宜宾市。

蕲州所产的白花蛇,是名贵药材,以轻小者为佳。两宋之际,“四两者可直十千足”。[41]4两重的白花蛇,价值10贯足。

绍兴元年(1131年)吕颐浩上奏,请求朝廷允许京东、河北的商贾前来贸易,举例说由于南北不通商,北方产的甘草在南方价格很贵:“甘草一两,为钱一贯二百,而市亦无卖。”[42]1两甘草1贯200文,还是有价无市,买不到。

黄州山中大量出产苍术,当地仅卖1斤数文:“就野人买之,斤数钱耳。”[43]广西宜州有种山獭,“洞獠尤贵重,云能解药箭毒,中箭者研其骨少许,敷治立消。一枚直金一两”。[44]而在南丹州,“其土人号之曰插翘,极为贵重,一枚直黄金数两。私货出界者,罪至死”。[45]价值黄金1两到数两,并以死刑威慑,严禁出口。

注释

[1]洪迈《容斋随笔•四笔》卷14《王居正封驳》,第796页。

[2]方勺《泊宅编》卷下,第97页。

[3]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0《徐楼台》,第618页。

[4]洪迈《夷坚志•支癸志》卷8《杨道珍医》,第1280-1281页。

[5]洪迈《夷坚志•甲志》卷9《王李二医》,第73页。

[6]《宋史》卷456《侯可传》,第38册第13406页。

[7]苏轼、沈括《苏沈良方》卷7《治痈疽方》,第1434册第58页。

[8]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4《武唐公》,第656页。

[9]洪迈《夷坚志•甲志》卷19《邢氏补颐》,第169页。

[10]洪迈《夷坚志•补志》卷18《段承务》,第1714页。

[11](明)陶宗仪编《说郛三种•说郛一百二十卷》卷25,范正敏《遯斋闲览•医巫》,第4册第1187页。

[12]王明清《挥麈录•余话》卷2,第307-308页。

[13]张杲《医说》卷10《医不贪色》,第742册第227页。

[14]张杲《医说》卷4《遇道人治传劳方》,第742册第84页。

[15]洪迈《夷坚志•支丁志》卷5《义乌孙道》,第1007页。

[16]曾慥编《类说》卷47,《遯斋闲览•误探澡豆末》,第8册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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