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军事行动是带有很强不可预知性的国家行为,所以从西周开始,就形成了“大师,宜于社,造于祖。设军社,类上帝”①的传统,即在国家有大型军事行动之前,国家要举行三种祭祀仪礼——“宜于社”,“造于祖”,“类上帝”。《司马法》记载得更为详细:“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巡狩省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祗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②可知举行这些祭祀的目的是对天地神祇和祖宗神灵表达敬意,希望借此得到他们的保佑和一定的启示,正所谓“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 先和造大事。不敢信其私谋,必告于祖庙,启于元龟,参之天时,吉乃后举。”③可以说,占卜择日以告天、告社、告庙,这些祭祀仪礼基本构成了中国古代军队出征礼仪中的第一大部分内容,其后历朝历代基本是在这个框架内把出征的气氛推向第一波高潮。
历来出征,不外乎天子亲征与非天子亲征两类。按照隋制,天子“亲征及巡狩,则类上帝、宜社、造庙,还礼亦如之。将发朝,则軷祭。”④而“大唐制,车驾行幸及亲征,有司类、宜、造、祃,如开元礼。”⑤可知,与北齐相比,隋唐时期若天子亲征,出发前按礼同样行类、宜、告三大祭,但隋还另外强调了軷祭,唐代强调的则是祃祭。由于唐代祃祭实际上是在出征后举行的一种祭祀,故类天、宜社、告庙、軷祭构成了隋唐出征前军礼祭祀部分的四大内容。当然,若只是亲王或大将受命出征,在类、宜、告三大祭中则只行宜社和告庙二礼,如《隋书》记载“隋制,皇太子亲戎,及大将出师,则以豭肫一衅鼓,皆告社庙。”⑥而《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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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礼注疏》卷25,第673页。
② (东周)司马穰苴:《司马法•仕本第一》,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1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1990年,第64-65页。
③ 《吴子兵法•图国第一》,第36-37页。
④ 《隋书)卷8《礼仪三》,第110页。
⑤ 《通典》卷76《军礼一》,第2063页。
⑥《隋书》卷8《礼仪三》,第113页。
开元礼》中涉及“制遣大将出征”的也只有“有司宜于太社”和“有司告于太庙”,两项军礼内容而已。
隋代虽然国祚短促,但先是忙于统一战争,继而北伐突厥,东征高丽,战事倒是十分频繁,故有关军礼祭祀的记载不绝于书,其中呈现隋代军礼最完整的一次战争当属隋炀帝大业年间三征高丽。大业七年(611)二月,隋炀帝自江都(今江苏扬州)赴涿郡(今北京市),同时下诏备战,称“高丽高元,亏失藩礼,将欲问罪辽左,恢宣胜略”。①夏四月庚午,至涿郡临朔宫,为来年亲征高丽做准备。在众多的准备工作中,除调兵、造船、运米外,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祭祀。史载:
“大业七年,征辽东。炀帝遣诸将于蓟城南桑乾河上筑社稷二坛,设方域,行宜社礼。帝斋于临朔宫怀荒殿,预告官及侍从各斋于其所。十二卫兵士并斋。帝衮冕②玉辂,备法驾。礼毕,御金辂,服通天冠,还宫。又于宫南类上帝,积柴于燎坛,设高祖位于东方③。 帝服大裘而冕④,乘玉辂,祭奠玉帛,并如宜社。诸军受胙毕,帝就位,观燎,乃出。又于蓟 城北设坛,祭马祖于其上,亦有燎。又于其日,使有司并祭先牧及马步,无钟鼓之乐。
众军将发,帝御临朔宫,亲授节度。……是岁也,行幸望海镇,于秃黎山为坛,祀黄帝,行祃祭。诏太常少卿韦霁、博士褚亮奏定其礼。皇帝及诸预祭臣近侍官诸军将,皆斋一宿。有司供帐设位,为埋坎神坐西北,内域之外。建二旗于南门外。以熊席设帝轩辕神坐于域内,置甲胄弓矢于坐側,建槊于坐后。皇帝出次入门群官定位皆再拜奠。礼毕,还宫。”⑤
此役是隋炀帝即位后,第一次御驾亲征,故十分注重礼仪排场,虽然身处涿郡行宫,不 可能如同在都城长安一样前往太社、太庙等处举行正式而盛大的祭祀,只能一切从权,但他还是煞费苦心地做足了文章,从下诏备战,到在城南建社稷二坛,再到宜社、类上帝,类上帝的同时又把高祖的灵位设于东方,即在类上帝时一并行告庙礼,最后在城北祭马祖、 先牧及马步,可以说,隋炀帝在涿郡已经尽最大可能保留了类上帝、宜社和告庙三大祭祀礼仪。只是由于条件有限,导致所行军礼并不完整或规范。但是从《隋书》的记载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隋炀帝大军出征所行军礼祭祀的基本情况:
(1)在时间安排上,宜社在先,继之类天,再行马祭,行军途中行祃祭。
(2)在场所安排上,宜社礼在城南桑乾河上,类天礼按南郊祭天的定制放在临朔宫南,马祭则在城北,当大军行至柳城县望海镇(今辽宁朝阳市)时,隋炀帝又于秃黎山设坛,祃祭黄帝。
(3)在环境布置上,尽可能按礼制要求进行必要的准备。比如为行宜社礼,专门在 蓟城南桑乾河上筑社稷二坛,设方壝:为行类上帝之礼,专门搭建了燎祭天神的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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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隋书)卷3《帝纪第三•炀帝上》,第52页。
② 衰冕:衮衣和冕。据《周礼•春官•司服》记载:“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可知按周礼,衮疑是祭祀先王时的王服,而裘冕则是天子祭夭时所穿的吉服。
③ 依周礼《考工记》“左祖右社”的规定,太社一般置于皇宫之西,而太庙一般位于皇宫之东,由于炀帝此时是在涿郡行宫,故只能把高祖灵位设在东方,权充太庙。
④ 据《宋史•舆服志三》记:“夫大裘而冕,谓之裘冕,非大裘而冕,谓之衮冕。”大裘者,黑羔裘也。
⑤ 《隋书》卷8《礼仪三》,第111-112页。
并设高祖灵位于东方,作为陪祭。为马祭又专门“于蓟城北设坛”,可见隋炀帝的良苦用心。
(4) 在礼仪程序和细节上,隋炀帝也十分用心。比如宜社之前,按礼于临朔宫怀荒殿斋戒,“预告官及侍从各斋于其所。十二卫兵士并斋”。行礼当天,炀帝先着衮冕,乘玉辂,备法驾,前往祭奠社神。礼毕,换通天冠,乘金辂还宫。随后着裘冕,乘玉辂,以玉帛祭奠昊天上帝,并分作于随祭之众将,最后观燎而出。整个仪式简单而不失庄重,与吉礼中的祭天礼等大同小异,“由于中国古代军事活动与祭祀活动关系一向十分密切,军礼中实际上包含了许多吉礼方面的成份,……然军礼与吉礼毕竟不同。二者相比,军礼中的祭祀活动程序较为简单,其祭器颇有减省”。①
(5) 在礼仪增减上,隋炀帝也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有一些变通的做法。当时,由于不在京城,所以省略了建军社、迁庙主等礼仪。但是,隋炀帝又别出心裁地增加了祭马 祖、先牧及马步的仪式。按《周礼•夏官•校人》记,西周时“春祭马祖,执驹:夏祭先牧,颁马,攻特;秋祭马社,臧仆;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②同样,“隋制,常以仲春,用少牢祭马祖于大泽,诸预祭官,皆于祭所致斋一日,积柴于燎坛,礼毕,就燎。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并于大泽,皆以刚日。牲用少牢,如祭马祖,埋而不燎。”③ 可见不管是西周,还是在隋代,马祭都并非出征前的军礼,隋炀帝将四时马祭之礼集中在出征前举行,可能与当时急需振奋后勤士气,检阅后勤准备情况有一定关系。因为“于时辽东战士及馈运者填咽于道,昼夜不绝,苦役者始为群盗”④,社会矛盾尖锐,情势 不容乐观。
所有准备工作结束后,大业八年(612)正月,隋炀帝下诏誓师,大军正式开拔,进攻高丽。但辽东城久攻不下,八月炀帝下诏班师,以所得高丽地置辽东郡,第一次征辽惨淡收场。大业九年(613)正月,隋炀帝再次下令征各地兵集于涿郡,募民为骁果,置折冲等郎官以统之,修辽东古城以贮军粮,准备再击高丽,但这一次出征前未有任何祭祀的记载。夏四月庚午,车驾渡辽,诸军围攻辽东城。但此时国内民变四起,礼部尚书杨玄感反,隋炀帝于六月班师平叛,第二次征辽草草结束。大业十年(614)二月,征辽之议再次提出,三月,隋炀帝行幸涿郡,但仍然未行类宜告等祭祀礼仪,故真正按军礼在天子亲征前举行三大祭祀礼仪的,只有大业七年(611)一次祭祀而已。这次东征,以高丽遣使请降,囚送叛逃高丽的前兵部侍郎斛斯政告终,隋炀帝大悦,于八月班师,三征辽东正式画上了一个不甚圆满的句号。所以,也许在隋炀帝眼中,大业九年和十年的征辽都只是大业八年的延续,故无需将军礼祭祀从头再行一遍而已。
可惜的是,虽然隋朝有关军礼祭祀的记载不绝于书,可这些史料大多是从事件的角度对战争中的军礼进行简单记载,对军事礼仪制度本身的诸多细节缺乏细致深入的介绍。在这一点上,反而是继立之李唐在对前代礼制进行归纳整理进而形成成熟完备之礼制的基础上,对军礼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与规定,使我们今天能一窥隋唐军事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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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任爽:《唐代礼制研究》,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5页。
② 《周礼注疏》卷33,第862 -863页。
③ 《隋书》卷8《礼仪三》,第112页。
④ 《隋书》卷3《帝纪第三•炀帝上》,第52页。
的全貌。
一、类天礼
类,古祭名,即祭天。“类于上帝”,也叫“类天”、“类于天”。出征前的类天礼是仅适用于皇帝亲征的军礼,因为天子亲征是恭行天罚,所以首先要祭告上天,以示自己的所作所为受命于天,完全合理。
综合《大唐开元礼》卷81《军礼•皇帝亲征类于上帝》、《通典》卷132《开元礼•皇帝亲征类于上帝》、《新唐书》卷16《礼乐六》的记载,“皇帝亲征类于上帝之礼”一共分为九大步骤:
(一)卜日
《通典》卷132《开元礼•皇帝亲征类于上帝》记:“将告,有司卜日如别仪。”这里所谓的“有司”指的就是太常寺①,具体而言又指太常寺下辖的太卜署。而“如别仪”就是说皇帝亲征之类天礼与其他祭祀仪礼一样要先进行卜日礼。那么唐代的卜日礼是怎么进行的呢?
按制“国有大祀、中祀应卜日者,及册命大事,出师命将,并卜日于太庙南门之外。”②关于卜日的地点,诸书皆记于太庙南门之外,但关于卜日的时间,诸书的记载却略有出入。如《新唐书》记载“卜日,前祀四十有五日,卜于庙南门之外”③,而在《大唐开元礼》中则记载为“凡大祀、中祀应卜日者,及册命大事,加元服、纳后、巡征、封禅、太子纳妃,出师命将,并前七日卜日于太庙南门之外。小祀应筮日者,及诸王冠婚,公主降嫁等,并筮日于太庙南门之外。”④另按《唐会要》的记载:“旧仪注:大祀中祀,并前七 日十日;小祀并前五日,筮日,皆于太庙南门之外。卜吉而往之。”⑤综合三者的记载,笔者认为《大唐开元礼》的记载应该更为真实地反映了开元年间及其之后,唐代大祀卜日的情况。《新唐书》与《大唐开元礼》的差异,也许是因为前者所记为唐初的情况,而后者所记则是开元成例。
不管如何,按制“皇帝亲征类于上帝,,应该要先行卜日。据杜佑《通典》记载,“将卜前一日,以右校扫除太庙南门之外。守宫⑥设太常卿以下次⑦于门外之东,皆西向。其日平 明,太卜令、卜正、占者(其占者,以太卜官之明卜者为之。)俱就次,各服公服。(谒者、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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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据《唐六典》卷14记载:太常寺的主官为太常卿,正三品,“太常卿之职,掌邦国礼乐、郊庙、社稷之事,以八署分而理焉:一曰郊社,二曰太庙,三曰诸陵,四曰太乐,五曰鼓吹,六曰太医,七曰太卜,八曰廩牺”。
②《通典》卷106《开元礼纂类一》,第2764页。
③(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11《礼乐一》,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99页。
④ (唐)萧嵩等:《大唐开元礼》卷1《序例上》,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12页。
⑤ (唐)王溥撰.《唐会要》卷23《缘祀裁制》,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440页。
⑥ 正八品下,隶属于卫尉寺。《唐六典》卷16记载:守宫署令“掌邦国供帐之属,辨其名物,会其出入,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大驾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位于正殿南门外。若吏部、礼部、兵部、考功试人,则供帐幕之属。若王公婚礼,亦供其帐具。”
⑦ 次者,临时停留的处所,此指官员们居于临时居处的帐棚中。
引①各绛公服。)守宫布卜席于闑西阈外,西向。谒者告事具。谒者引太常卿升立于门东, 西面:赞引引太卜令、卜正、占者门西,东面。卜正先抱龟奠于席上,西首,灼龟之具奠于龟北。执龟立于席东,北面。太卜令进受龟,诣太常卿前示高。太常卿受视讫,太卜令受龟, 少退俟命。太常卿曰:‘皇帝来日某,祗祀于某,尚飨。’(若将有策命大事及国有冠婚之礼,则曰‘来日某有某事,庶乎从之’。)太卜令曰‘诺’,遂述命。还即席西面坐,命龟曰:‘假尔太龟,有常。’兴,授卜正龟,负东扉。卜正坐,作龟讫,兴。太卜令进受龟,示太常卿。卿受视,反之。太卜令退复位,东面,与众占之讫,不释龟,进告于太常卿:‘占曰某日从。’授卜正龟。谒者进太常卿之左,白‘礼毕’。谒者引太常卿以下还次。卜者彻龟,守宫彻席以退。(若卜册命大事,太常卿以兆奏闻也。)②
通过这段记载,唐代皇帝亲征前卜日的仪式过程已大致清楚。在唐代“若卜吉日及非大事,皆太卜令莅卜,卜正、占者视高,命龟,作龟。”也就是说一般的卜日通常是由太常寺下辖的太卜署负责,太卜令(从七品下)主持成礼即可。但皇帝亲征乃是一等一的大事,所以亲征前的卜日由太常卿(正三品)亲自主持,太卜令襄助完成,是为最高规格的卜日之礼。《通典》还提到参与卜日的人员“各服公服”。所谓“公服”即官吏们在衙署内处理公务时所穿的一种服装。和祭服、朝服相比,公服不仅形制要简便得多,而且还省略了许多繁琐的挂佩,故又有“从省服”之称。如《新唐书》卷24《车服志》就明确记载“从省服者,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谒、见东宫之服也,亦曰公服。”从参与卜日的人员仅着“公服”来看,为皇帝亲征卜日虽按最高规格的礼仪程式来进行,但说到底就是太常寺的正常公务而已。
(二)陈设
确定好类上帝的日子后,在正式告天之前三天,整个仪式的陈设工作就有条不紊地展开了。大体而言,“类于上帝”的陈设“如(皇帝)巡狩告圆丘仪”。③按《通典》卷118《开元礼纂类十三•吉礼十》“皇帝巡狩告圆丘”记载,陈设工作分四天进行:
第一天,即举行正式仪式的前三天,陈设的主要工作是搭建供皇帝和文武百官行礼时临时居处的帐棚,此项工作由殿中省尚舍局和卫尉寺④守宫署共同完成。前者主要负责在外增东门之内、步道之北完成皇帝“大次”和“御座”的搭建铺设。在内應东门之外,步道之南,朝北摆设的则是告天所用的馔幔。后者主要负责在皇帝“大次”后面设置好文武侍臣的帐棚,其中文官在左,武官在右,这些帐棚均要求南向。此外,还要设置告官及从驾群官帐棚。在此基础上,“皇帝亲征类于上帝”又增加了“设军将次于外坡南门之外,道东西向,以北为上”⑤的内容。 ————————————
① 据《新唐书》卷48《百官三》和《旧唐书》卷44《职官三》记载,太常寺设有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皆为典礼中赞礼导引之人。
② 《通典》卷106《开元礼纂类一》,第2764页。
③ 《通典》卷132《军礼一),第3383页。
④ 据《旧唐书》卷44《职官三》:卫尉寺,下辖武库、武器、守官三署。其主官卫尉卿,从三品,“掌邦国器械文物之事,……少卿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则供其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之属。”
⑤ 《大唐开元礼》卷81《军礼一》,第396页。
第二天,即告天前二日,主要是完成祭祀礼乐和军将位置的设置。太常寺太乐署负责在祭坛南面设置“宫悬之乐”①,并在坛上划定“登歌”②和“举麾”的位置。
第三天,即告天前一日,主要完成搭建燎坛、设置版位③等工作。燎坛是祭天时所用 的高台,主要用于焚烧祭品。按《通典》的记载,军礼中“类于上帝”所使用的燎坛与唐代 皇帝巡狩告圆丘的燎坛一致,“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四尺”。另据《新唐 书》记载:“广―丈,高一丈二尺,户方六尺者,大祀之燎坛也;广八尺,高一丈,户方三尺 者,中祀之燎坛也:广五尺,户方二尺者,小祀之燎坛也。皆开上南出。”④比较两书不难发 现,“类于上帝”所用的燎坛,除了“方四尺”,略小于大祀燎坛“户方六尺”的规格外,其余 广度和高度都与大祀燎坛的规格一致,可见唐代对军礼的重视程度。关于燎坛的位置,据 杜佑记载,梁武帝祭天时“太尉设燎坛于丙地。礼毕,器席有司烧埋之。”⑤北齐祭昊天上 帝于圆丘时,杜佑自注:“周以三趙,去丘五十步。中增去内址,外地去中增,各二十五步。皆通八门。……又为燎坛于中堤外,当丘之丙地,广轮三十六尺,高三尺,四面各有阶。”⑥ 若按十天干与五行方位的关系,所谓“丙地”即太阳之火所在的南方。事实上,在不同的 祭祀仪式上,燎坛的位置也不尽相同。如杜佑记载,开元时皇帝冬至祀圆丘,“郊社令积柴于燎坛”,杜佑自注:“其坛于神坛之景地,内址之外。”⑦“景”者,高、大也。故“景地”即高地,可见皇帝冬至祀圆丘的燎坛是位于神坛的高地,内壝之外。皇帝季秋大享于明堂则 是“太乐令设宫悬之乐于明堂前庭,郊社令积柴于燎坛,(其坛于乐悬之南)”。皇帝立春祀青帝于东郊时,“太乐令设宫悬之乐于坛南内域之内,……郊社令积柴于燎坛,(其坛于乐悬之南,外埴之内。摄事则其坛于神坛之左,内域之外)”。皇帝腊日祭百神于南郊时,“郊社令积柴于燎坛,(其坛于神坛之左,内境之外)”。⑧皇帝春分朝日于东郊时,“太乐令设宫悬之乐于坛南内地之内,郊社令积柴于燎坛,(其坛于神坛之右,内壝之外。)”立春后丑日祀风师,“郊社令积柴于燎坛,(其坛在神坛之左,内壝之外)”。⑨皇帝封祀泰山时“郊社令积柴为燎坛于山上圜台之东南,量地之宜。”⑩综合以上记载,考虑到北齐礼制与隋唐的渊源关系,笔者认为“类于上帝”时燎坛应该是设置在神坛之南,内壝之外,外址之内。设好燎坛后,郊社令⑪负责积柴于燎坛之上奉礼郎⑫设御座于燎坛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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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天子礼乐。(资治通鉴)卷145梁武帝天监元年八月条:“先是,宫悬止有四例钟,杂以编钟、编磬、衡钟凡十六虡。”胡三省注:“古者天子宫悬。周礼注云:‘宫悬四面,四面象宫室有墙,故谓之宫悬。’”
② 升堂奏歌。古代举行祭典、大朝会时,乐师按礼登堂而歌。《礼记》:“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
③ 古代举行典礼时以板牌标明的参加者的就位处。
④ 《新唐书》卷12《礼乐二》,第210页。
⑤ 《通典》卷42《礼二•吉礼一》,第1176页。
⑥ 《通典》卷42《礼二•吉礼一》,第1179页。
⑦ 《通典》卷第109《开元礼纂类四•吉礼一》,第2823页。
⑧ 《通典》卷第110《开元礼纂类五•吉礼二》,第2858页。
⑨ 《通典》卷111《开元礼纂类六•吉礼三》,第2882页。
⑩ 《通典》卷第119《开元礼纂类十四•吉礼十一》,第3033页。
⑪从七品下,是为太常寺下辖郊社署的长官,据《新唐书》卷48《百官三》记载:“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羃,而太官令实之。立燎坛,积柴。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以俟变过,明则罢。”
⑫从九品上,直接隶属于太常寺。据《新唐书》卷48《百官三》记载:“奉礼郎二人,从九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礼。宗庙则设皇帝位于庭,九庙子孙列焉,昭、穆异位,去碍从齿。凡樽、彝、勺、羃、篚、坫、簠、簋、登,钘、笾、豆,皆辨其位。凡祭祀、朝会,在位拜跪之节,皆赞导之。公卿巡行诸陵,则主其成仪鼓吹,而相其礼。”
南方位,西向。据《大唐开元礼》的记载,“设望燎位①于柴坛之北,南向。”此外,所有告官及从驾群官的版位也要全部设立完毕,并“设军将位于悬南,每等异位,重行北面,以西为上,设军将门外位于南坛之外道东,每等异位,重行,西向北上。”②随后,“郊社令帅府史与斋郎,以尊、坫、罍、洗、篚、羃入设于位,并如常仪。执尊、罍、篚、羃者各位于尊、罍、篚、羃之后。”③
第四天,即祭祀当天,“告日未明十五刻,太官令④帅宰人烹牲于厨。(牲二,一正座, 一配座。)未明四刻,太史令⑤、郊社令各服其服,升设昊天上帝神坐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藁秸,设神坐于坐首。”⑥关于祭品,《大唐开元礼》只记是“牲二”,但杜佑《通典》却专门注明是用“苍牲二,正座,一配座。……斋郎以豆取毛血如常。”⑦按《说文解字》的解释:“牲,牛完全也”,即古代供祭祀的全牛,故“苍牲”即祭祀所用的苍色全牛。隋制“其牲,上帝、配帝用苍犊二,五帝、日月用方色犊各一。”⑧唐制与之一致,“昊天上帝,苍犊:五方帝,方色犊。”⑨按中国古代五行学说,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别与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相配,故在祭祀五帝(东郊青帝、南郊赤帝、西郊白帝、北郊黑帝、中郊黄帝)时应分别用代表其方位颜色的青牲、赤牲、白牲、玄牲和黄牲,在祭祀上帝时才供苍牲。由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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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烧祭时,皇帝行“望燎”礼时所站的位置。“望燎”即望祭与燎祭的简称,是在祭品焚烧时驻立观看的仪式,通常是祭祀核心环节的最后一道程序。其后通常就是“还次”、“还宫”了。
② 在《通典》卷132中关于军将位的设置是在前告二日进行,《大唐开元礼)则将此内容记在告天前一日,结合上下文来看,前告二日主要是陈设祭祀礼乐,前告一日则主要是设置各类人员祭祀时的位置,故笔者釆纳《大唐开元礼》的记载,将此内容记在陈设的第三天,即告天前一日进行。
③ 《大唐开元礼》卷81《军礼一》,第396页。
④ 从七品下,为光禄寺下辖四署之一太官署的长官。据《新唐书•百官三》卷48记“掌供相宴朝会膳食。祭日,令白卿诣厨省牲镬,取明水、明火,帅宰人割牲,取毛血实豆,遂烹。又实簠簋,设于馔幕之内。”
⑤ 从五品下,为秘书省下辖二局之一太史局的长官。据《旧唐书》卷43《职官二》记载:“太史令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候之。”
⑥ 《大唐开元礼》卷81《军礼一》,第396页。
⑦ 《通典》卷132《军礼一》,第3383页。
⑥《附书》卷6《礼仪一》,第80页。
⑨《新唐书》卷12《礼乐二》,氧214页。
合要求的牺牲不易找到,所以又规定“其牲方色难备者,听以纯色代。”①皇帝亲征之前行“类于上帝”之礼,按制当然要准备苍牲作为祭品了。
(三)斋戒
唐制,祭祀前的斋戒“其别有三:曰散斋,曰致斋②,曰清斋③。大祀,散斋四日,致斋三日:中祀,散斋三日,致斋二日;小祀撤斋二日,致斋一日。”④
关于“皇帝亲征类于上帝”的斋戒仪式,《通典》记载十分简单:“前一日,皇帝清斋于太极殿,诸应告之官及群官客使等各于所司及公馆,诸军将各于正寝,俱清斋一宿。(若在营者,斋于军幕。)余如郊祀仪。”⑤而《大唐开元礼》在记载此仪的斋戒仪式时也写道:“前一日,皇帝清斋于太极殿,诸预告之官清斋于告所,侍从之官应从升者及群官客使等各于本司及公馆,诸军将各于正寝,俱清斋一宿。(若在营者,斋于军幕。)晡后一刻,诸卫令其属,各以其方器服守卫圾门,与太乐工人俱清斋一宿。”⑥对比二书,我们不难发现,两者的记载大同小异,只是《通典》多了一句“余如郊祀仪”,而《大唐开元礼》最后还介绍了一下诸卫与太乐工人的斋戒情况。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皇帝亲征类于上帝”的斋戒只需一日即可呢?其实不然,问题的关键就在杜佑的一句“余如郊祀仪”上。
“郊祀”是古代于郊外祭祀天地的总称,一般南郊祭天,北郊祭地。作为国家祭祀体系的中心,郊祀斋戒的要求十分繁复。据《通典》记载“凡大祀,斋官皆前七日集尚书省,太尉誓曰:‘某月日祀昊天上帝于圆丘,(其誓各随祭享祀事言之。)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散斋,理事如旧,夜宿止于家正寝,唯不吊丧问疾,不作乐,不判署刑零文书,不行刑罚,不经秽恶。致斋,唯祀事得行,其余悉断。(凡大祀之官,散斋四日,中祀三日,小祀二日。致斋,大祀三日,中祀二日,小祀一日。其致斋日,三公于都省安置,所司铺设。其余官,皇城内有本司者于本司,无者于太常郊社太庙斋坊安置。皆日未出前到斋所。至 祀前一日,各从斋所昼漏上水三刻向祠所。仍令平明清所行之路,道次不得见诸凶秽衰绖,过讫任行。其哭泣之声闻于祭所者,权断讫事。非应散斋者,唯清斋一宿于本司及祠所。凡大祀中祀,接神斋官祀前一日皆沐浴。九品以上,皆官给明衣⑦。斋郎升坛行事,亦权给洁服。应斋官所习礼临时阙者,通摄行事。致斋之日先不食公粮及无本司者,大官准品给食。祈告一日清斋者,设食亦如之。凡散斋有大功以上丧,致斋有周以上丧,并听赴。即居總麻以上丧者,不得行宗庙之祭。其在斋坊病者,听还。死于斋所,同房不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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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隋书》卷6《礼仪一》,第81页。
② 《礼记•祭义):“致齐于内,散齐于外。”郑玄注:“散齐,七日不御不乐不吊耳。”“齐”,后多作斋,故“散斋”即古礼于祭祀前七日不御不乐不吊,而“致斋”是古代在举行祭祀前清心洁身的仪式。 ,
③ 祭祀前一天所行的斋戒仪式,按《通典》卷第108《开元礼纂类三•序例下》的记载“非应散斋者,唯宿斋一循 于本司及祠所。”
④ 《新唐书》卷11《礼乐一),第200页。
⑤ 《通典》卷132《军礼一),第3382页。
⑥《大唐开元礼》卷81《军礼一》,第396页。
⑦古人在斋戒期间沐浴后所穿的干净内衣。《论语注疏》卷十《乡党》:“齐,必有明衣,布。”何晏注:“孔曰:‘以布为沐浴衣。’”另据《旧唐书》卷24《礼仪四》记载:开元二十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明衣绢布,并祀前五日预给。”可见此处所谓前一日官给明衣当是《开元礼》最初的规定。
事也。)”①因此,比如“皇帝冬至祀圆丘”这样的大祀就要求皇帝在祭祀前七天开始斋戒,“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其二日于太极殿,一日于行宫”。中唐以后,“凡皇帝亲行事皆散斋于别殿,致斋于宣政殿室内东向。”②“凡应祀之官,散斋四日,致斋三日。(散斋皆于正寝。致斋二日于本司,一日于祀所。其无本司者,皆于祀所焉。)近侍之官应从升者 及从祀群官、诸方客使,各于本司、馆,清斋一宿。(无本司,各于家正寝。)”③
从上文提到的燎坛规格、祭品选择上,我们不难发现“皇帝亲征类于上帝”当属祭祀 礼仪中的大祀,故其斋戒应该是于祭祀之前七天开始进行。《通典》与《大唐开元礼》之所 以只记“前一日”的斋戒情况,当属这一日的斋戒与其他大祀有所不同的缘故。第一,“皇 帝冬至祀圆丘”时皇帝最后一天的斋戒地点是行宫,而“皇帝亲征类于上帝”则是太极殿。 第二,“皇帝冬至祀圆丘”的斋戒只分散斋四天和致斋三天两种规格,但“皇帝亲征类于上 帝”斋戒的最后一天却是清斋。第三,由于“类于上帝”是军礼,所以需要专门提到军将的 斋戒情况。反而是《大唐开元礼》中提到的诸卫与太乐工人的斋戒与“皇帝冬至祀圆丘” 的情况一致,可以视作是对杜佑所言“余如郊祀仪”的一个补充。
弄清楚这一点后,我们就可以参照“皇帝冬至祀圆丘”之礼来还原“皇帝亲征类于上帝”中的斋戒仪式了。斋戒的前四天为散斋,较为随意,较为正式的斋戒是从致斋开始的。散斋时皇帝只要居于别殿即可,但致斋期间,皇帝都要居于太极宫的主殿一太极殿。太极宫建于隋初,前身是隋朝的皇宫一大兴宫,位于唐长安城中央的最北部,皇城的北面,在唐高宗龙朔三年(663)迁入大明宫之前一直是唐王朝的政治中心。按照中国宫殿“前朝后寢”的布局传统,太极宫从南向北分为朝区、寢区和苑囿三部分,太极殿就是朝区的主殿,是皇帝听政视朝的地方,因此,它实际上是居于“前朝后寢”中的前朝。
按古礼要求“君子非有大故,不宿于外:非致斋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孔颖达疏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子居处当合于礼,……非致齐(通“斋”)也者,平常无事之时,或出或入,虽昼居于外,亦有入内:虽夜居于内,亦有出外。时唯致齐与疾无间昼夜恒居于内,故云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④可知,致斋当恒居于内,即正寢中的内室,但唐代却居于前朝正殿,是否于礼不合呢?笔者认为,所谓正寢即泛指房屋的正厅或正屋,对古代帝王诸侯而言就是其治事的宫室,因此如果把太极宫视作一个整体,太极殿就是“正寢”,故致斋应该在此举行。为此,致斋前一天,殿中省尚舍局就要在太极殿为皇帝设置御幄,致斋之日还要行隆重的皇帝降斋室仪式⑤,并向诸祀官“给酒食及明衣布”,方表明致斋的正式开始。此后,皇帝在斋室斋戒,文武侍臣各还本司斋戒,诸祀官“各习礼于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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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通典》卷第108《开元礼纂类三》,第2807-2808页。
② (唐)王泾:《大唐郊祀录》卷1《凡例上》,引自《大唐开元礼》(附《大唐郊祀录》),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729页。
③《通典》卷109《开元礼纂类四》,第2822页。
④ 《礼记正义》卷7《檀弓上》,第203页。
⑤ 《通典》卷109《开元礼纂类四•吉礼一》:“前致斋一日,尚舍奉御设御幄于太极殿西序及室内,俱东向:尚舍直长张帷于前楹下。致斋之日,质明,诸卫勒所部屯门列仗。昼漏上水一刻,侍中版奏:‘请中严。’诸卫之属各督其队,入陈于殿庭如常仪。通事舍人引文武五品以上,葱褶陪位如式。诸侍卫之官各服其器服,诸侍臣并结佩,凡斋者则结佩。俱诣合奉迎。上水二刻,侍中版奏:‘外办。’上水三刻,皇帝服衮冕,上辛服通天冠、绛纱袍也。结佩,乘舆出自西房,曲直华盖,警跸侍卫如常仪。皇帝即御座,东向坐,侍臣夹侍如常。一刻顷,侍中前跪,奏称:‘侍中臣某言,请降就斋室。’俛伏,兴,还侍位。皇帝降座,入室。文武侍臣各还本司,直卫者如常,通事舍人分引陪位者以次出。”
所”。在这三天里,第一天,太官令在光禄卿的监督下完成取明水、明火的仪式,杜佑注:“取水于阴鉴①,取火于阳燧②。火以供爨,水以实樽焉。”第二天,太尉行告高祖神尧皇帝庙之仪。第三天,即大祀前一天主要是清斋,其时皇帝于太极殿,侍臣、客使等各于本司及公馆,应祀之官于祀所,军将在朝者各于正寢,在营者各于军幕清斋一宿。无本司的官员,如无职事的散官、勋官等就只能在各自家中的正寢自行斋戒了。“诸卫令其属,未后一刻,各以其器服守壝,(每门二人,每隅一人。)与太乐工人俱清斋一宿焉。”③
正是由于大祀的斋戒时间比较长,所以有时候官员们也很难完全遵守,这种情况在唐中后期国力日衰的情况更为普遍,以至于皇帝不得不以诏书的形式严令禁止,如唐穆宗时期就曾明令“自今已后,有临祭出斋者,宜罚一月俸”。④故虽然按礼制要求,类天礼的斋 戒仪式应该是七日,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到底是严格遵守大祀的七日之数,还是最后只清斋一宿,视实际情况而定了。
(四)纂严
此仪并非只是简单的戒严,如果说以上三个环节都是前戏,那么纂严可算是皇帝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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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又作“阴燧”,为古时月夜承接露水的盘子。晋•干宝《搜神记》卷13有言:“夫金之性一也,以五月丙午日中铸,为阳燧:以十一月壬子夜半铸,为阴燧。”汪绍植校注:“言丙午日铸为阳燧,可取火:壬子夜铸为阴燧,可取水也。”
② 古代照日取火用的凹面铜镜。晋•崔豹《古今注》卷下《杂注第七》:“阳遂,以铜为之,形如镜,向日则火生,以艾承之则得火也。”
③ 《通典》卷109《开元礼纂类四》,第2822页。
④ (清)董浩等编:《全唐文》卷65《禁百官临祭出斋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93页。
类于上帝真正的开端。整个仪式同样在太极殿举行,在纂严前一日,由尚舍奉御①在太极 殿北壁下按坐北朝南的传统方位设置供皇帝使用的御幄,守宫于东西朝堂设置供文武两 班临时居处的帐棚。由典仪②在太极殿上设置文武群臣位次,文官在东,武将在西,北面 而立,相对为首。乘黃令③负责准备好天子专用的“革辂”和“玉辂”。按《通典》的记载:“大唐因隋制,玉、金、象、革、木,是为天子五辂。玉辂,青质,……驾苍龙,……祭祀、用后则供之。金辂,赤质,……驾赤順,飨射、祀还、饮至则供之。象辂,黄质,……驾黄验,行道 则供之。革辂,白质……驾白骆,巡狩、临兵事则供之。木辂,黑质,漆之,……驾黑验,田猎则供之。”④可见革辂和玉辂,一个是“临兵事”所用,一个是“祭祀”所用,都是军礼祭祀环节应该使用到的天子车驾。但事实上,“高祖、太宗大礼则乘辂。高宗不喜乘辂,每有大礼则御辇。至武太后,以为常。玄宗以辇不中礼,废而不用。开元十一年(723)冬,祀南郊,乘辂而往,礼毕骑还。(自是行幸郊祀,皆骑于仪仗之内。其五辂腰舆,陈于卤簿⑤ 而已。”)⑥而《大唐开元礼》是于开元“二十年(732)九月,颁所司行用焉。”⑦可知,《开元礼》中虽然要求在纂严前由乘黄令负责准备天子专用的革辂和玉辂,但是事实上,从高宗朝开始,它们就仅仅是“陈于卤簿而已”,派不上真正的用场了,高宗喜欢乘辇,而玄宗更喜欢骑马。所以就这一条,我们也可以看出礼仪制度被制定以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变通或简化的情况。
一切仪仗准备就绪后,第二天“未明一刻⑥,开诸宫门,诸卫勒所部列黄麾仗屯门及陈于殿庭如常仪。”⑨黎明时分,留守和从行的官员俱集于东西朝堂的帐棚之内等候,其中侍臣、将帅及从行之官皆着平巾帻、葱褶,留守之官则着公服。平巾帻和葱褶是当时武官的通用服饰,可见在行军礼时所有相关官员,不论是文官还是武臣,皆统一要求着戎服,而留守官员则着公服。
整个纂严仪式由门下省的长官——侍中主持。上水五刻,侍中持版启奏:“请中严”,即开始中庭戒备,于是诸卫近仗入列于殿庭。上水三刻,由中书省下属的通事舍人⑩率领 群官按顺序进入殿内,静立等候,侍臣各就各位,准备奉迎皇帝。所有人员就位后,侍中再奏:“外办”。据史书记载,唐肃宗在被册立为太子时,按制“有司行册礼,其仪有中严、外办,……太子曰:‘此天子礼也。’乃下公卿议。太师萧嵩、左丞相裴耀卿请改‘外办’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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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正五品下,隶属于负责皇帝生活诸事的殿中省尚舍局。《新唐书》卷47《百官二》:“尚舍局:奉御二人,直长六人,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泛扫。”
② 从九品下,隶属门下省。据《新唐书》卷47《百官二》记载:其职“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亦赞焉。”
③ 从七品下,隶属于太仆寺。据《通典》卷25《职官七》记载:乘黄署“大唐令、丞各一人,掌乘舆车辂。”
④ 《通典》卷64(礼二十四》,第1794-1795页。
⑤ 中国古代帝王出外时扈从的仪仗队。据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五记载:“舆驾行幸,羽仪导从谓之卤簿, 自秦汉以来始有其名。”
⑥ 《通典》卷64《礼二十四》,第1795页。
⑦ 《旧唐书》卷21《礼仪一》,第818-819页。
⑥ 古时以漏壶计时,一昼夜分为一百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至清初定为九十六刻。今用钟表计时,一刻为15分钟。
⑨ 《通典》卷132《军礼一》,第3382页。
⑩ 隶属中书省,从六品上,设员十六人。其职掌按《新唐书》卷47《百官二》记载:“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人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蛮夷纳贡,皆受而进之。”
备’,……乃从之”①可见“外办”即“外备”之意,指外庭警卫宫禁完毕。其后,皇帝方“服武弁服,御舆以出,曲直华盖、侍卫警踝如常,即御座,南向坐。”②天子所穿的武弁服是天子十四种服饰中的一种,“武弁者,讲武、出征、搜狩、大射、祃、类、宜、社、赏祖、罚社、纂严之服也。有金附蝉,平巾帻。”③可见,在类天礼上,天子也与群臣一样着戎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