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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军事祭祀礼仪.4

作者:李蓉 当前章节:15320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21:42

“将既知兵,主既择将,天子居正殿而召之曰:“社稷安危,一在将军。今某国不臣,愿烦将军应之。’乃使太史卜斋择日,授以釜钺。君入太庙,西面而立,将军北面而立。君亲操哉,持其首,授其柄,曰:‘从是以上至天者,将军制之。’乃复操柄授与刃,曰:‘从是以下至渊者,将军制之。’将既受命,拜而报曰:‘臣闻国不可从外理,军不可从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应敌。臣既受命专斧钺之威,臣不敢还诸。’乃辞而行,凿凶门而出。”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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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大唐开元礼》卷83(军礼三》,第402页。

② (西周)太公望:《六韬》卷3,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1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1987年, 第 451-452 页。

③ 《隋书》卷8《礼仪三》,第112-113页。

④ (唐)赵蕤:《长短经•卷九•兵权》,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 1987 年,第943 - 944 页。

李荃《太白阴经》之《授钺篇》也记载:

“经曰:国有疆场之役,则天子居正殿,命将军,诏之曰:‘朕以不德,谬承大运,致寇敌侵扰,攻掠边陲,日叶忘食,忧在寤寐,劳将军之神武,帅师以应之。’将军再拜受诏,乃令太史卜,斋三日,于太庙拂龟。太史择日以授钺,君入太庙,西面立,亲操钺,以授将军曰:‘从此以往,上至于天,将军制之。’复操斧柄,授将军曰:‘从此以往,下至于泉,将军制 之。’将军既受命,跪而答曰:‘臣闻: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内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应敌。臣既受命,专斧钺之威,臣不愿生还,请君亦垂一言之命于臣。君不许臣, 臣不敢将:君许臣,乃辞而行。’”①

事实上,对这种将大将出征前的告庙礼与命将礼合二为一的周礼惯例,早在战国时期已经出现不同的意见和做法,如据《尉缭子》记载:

“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曰:‘左、右、中军皆有分职,若踰分而上请者死,军无二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将军告曰:‘出国门之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如过时则坐法。’将军入营,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敢不从令者诛。”②

对比《六韬》和《尉缭子》的记载,除了国君和将领所言内容有所不同外,最大的不同在于《六韬》把命将授钺和告庙放在一起举行,而《尉缭子》则认为是“谋于庙,行令于廷”,也就是说先告庙,再于朝堂之上行命将授钺之仪。

汉魏、隋唐遵循的基本上都是这种将告庙与命将授钺分而行之的做法。如汉高祖刘邦拜韩信为大将,就是“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拜韩信为大将军。”③其后问方略于信,部署诸将,东出陈仓,收秦地。当时刘邦尚无宗庙,故根本不可能在太庙告庙授钺,只能是专门设坛场,行拜将之礼。三国时期的曹操、曹丕父子多亲征巡狩,故曹魏的惯例是“遣将出征,符节郎授节钺,跪而推毂”④,这里不仅没有提到告庙礼,而且就算命将礼也是由符节郎代皇帝授钺推毂。因此后来虞世南在隋代著《北堂书钞》时就明确记载“出征授钺朝堂(汉魏故事云,夫遣将军出征,授节钺于朝堂)。”⑤唐初欧阳询在编《艺文类聚》时也提到:“挚虞新礼⑥议曰:汉魏故事,遣将出征,符节郎授钺于朝堂。新礼遣将,御临轩,尚书授节钺,古兵书跪而推毂之义也。”⑦可知,西晋时期,命将授钺也是单独举行的,并不与告庙礼一同行之。

到了隋代,“隋制,皇太子亲戎,及大将出师,则以豭肫一衅鼓,皆告社庙。受斧钺讫,不得反宿于家。开皇八年,晋王广将伐陈,内史令李德林摄太尉,告于太祖庙。礼毕,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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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李荃:《太白阴经》卷3,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1987年, 第 489 -490 页。

② (东周)尉缭子:《尉缭子》卷4,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1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1987 年,第404页。

③ (宋)郑樵:《通志》卷44《礼略第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94页。

④ 《通典》卷76《军礼一》,第2083页。

⑤ (唐)虞世南:《北堂书钞》卷64,北京:中国书店,1989年影印本,第226页。

⑥ 挚虞,魏晋时期人,著名谱学家。据《晋书》卷51记载:“元康中,迁吴王友。时荀颇撰《新礼》,使虞讨论得失而后施行。”

⑦ (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59《武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第1064页。

有司宜于太社。”①可知,当时大将出征之前有衅鼓、告社、告庙、授钺等礼仪,但这段文字对是否在告庙同时授钺语焉不详。从军礼的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看到开皇八年(588)晋王杨广伐陈之前的告社、告庙礼,都是由内史令李德林代行其礼,隋文帝本人并未到场,这与周礼的做法也不吻合,故很有可能隋代告庙与命将授钺也是分开举行的。

继立之李唐王朝也大致遵循这一做法,比如尽管在《旧唐书》、《唐六典》等唐代典籍 中都有类似“大将出征,皆告庙授钺,辞齐太公庙讫,不宿于家”②的记载,但是第一,这些记载都只能表明唐大将出征前要行告庙和授钺的礼仪,不能说明二者一并举行的关系。第二,初唐时期,太宗曾经提出希望恢复命将授钺的礼仪,但李靖提出“今陛下每有出师,必与公卿议论,告庙而后遣,此则邀以神至矣。每有任将,必使之便宜从事,此则假以权重矣。何异于致斋推毂耶?尽合古礼,其义同焉,不须参定。”③从李靖的主张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出师告庙是一直坚持举行的军礼,但命将授钺的仪式却已经省略,李靖认为其礼无须在形式上加以恢复,其义尽合古礼内涵即可。第三,在《大唐开元礼》卷88记载的 “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太庙”诸仪中未见到在告庙同时授钺的内容。第四,另据《玉海》 卷151记载,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四月辛丑朔,临轩授副元帅浑瑊节钺。(传曰帝临轩授钺,用汉拜韩信故事。制曰:‘寇贼干纪,授尔节钺,以戡多难,往钦哉。’)”《白孔六帖》卷49也记:“帝临轩授钺。(浑瑊拜奉天行营副元帅,帝临轩授钺,用汉拜韩信故事。 制曰:‘寇贼干纪,授尔节钺,以戡多难,往钦哉。’瑊顿首曰:‘敢不毕力以对,扬天子休命。’乃率诸军趋京师。)”。之所以“临轩授钺”,一是因为西晋以来的礼仪惯例,二来也与建中四年(783)泾原兵变,乱军攻陷帝都长安,唐德宗仓皇出逃,不得已“临轩授钺”有关。但无论如何,此举至少说明唐代有将告庙与授钺分而行之的成例。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唐代大将出征的告庙礼与命将礼是分开举行的,而且在唐初,命将授钺的礼仪还曾一度省略。

唐制,命将出征,其礼仿皇帝亲征而略简,故“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太庙”礼所备牢馔是“每室用特牲一”,而不再是“犊一”,所用祭器也仅仅是“每室牺尊二”④。尽管陈设上大为简化,但其仪式过程除了没有纂严、解严、銮驾出宫、还宫等环节,最重要的晨祼、馈食均完整保留,但是在馈食礼上只受胙不受饭,这一点与皇帝亲征告庙礼略为不同,最后望瘗焚版,其礼成。

  (三)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齐太公庙

释奠之礼,古已有之,但在周代,对先圣先师的祭祀不仅仅是为了尊师重道,更与大军 出征、凯旋有密切关系。按《礼记•王制第五》记载:“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可见太学在周代军礼中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战前需在太学议兵定谋,战后要呈俘虏和敌人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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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隋书》卷8《礼仪三》,第113页。

② 《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35页。此外《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斧钺,辞齐太公庙:辞讫,不反宿於家。”《新唐书》卷46《百官一》:“凡将出征,吿庙,授斧钺。”

③ (唐)李靖:《李卫公何对》卷下,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1987 年,第278 -279页。

④ 《大唐开元礼》卷88《军礼八》,第417页。

于学里,以祭祀先圣先师。但是随着周礼的衰落,这些与先圣先师有关的军礼逐渐废止。至东汉,始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其后历代沿革不一,至唐代确定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从此以后不再变更,但祭祀先圣先师之礼早已褪尽军礼色彩,成为单纯的立学之礼和祭孔之礼。

正因为如此,在武风大盛的唐代,文庙之礼已远远不能满足君臣对武的肯定和推崇,故继武德二年(619)于国子监设立周公、孔子庙,贞观四年“诏州、县学皆作孔子庙”之后,唐太宗“以太公兵家者流,始令磻溪①立庙。”②不仅如此,在《李卫公问对》一书中,唐太宗与李靖还多次提到《六韬》一书,并命魏征编纂了《太公六韬治要》,可见唐太宗是十分推崇姜尚的。当然,尽管如此,当时也仅仅是为姜尚立祠供奉而已。随着唐朝军力日盛,尤其是武则天长安二年(700)开创武举之后,武学逐渐兴起。于是唐玄宗开元十九年(731)“令两京及天下诸州各置太公尚父庙一所,以张良配享。春秋二时,取仲月上戊日祭。诸州宾贡武举人,准明经进士行乡饮酒礼,每出师命将,辞讫发日,便就庙引辞。仍简取自古 为将功业显著康济生人者十人,准十哲例配享。”③“其庙长安在子城南,含光门行道西,太平坊。”④而文庙正位于长安子城安上门道东的务本坊,文庙居东,太公庙居西,至此,唐初步形成孔子、姜尚一文一武的二先圣格局。

其后,开元二十七年(739),唐玄宗又下诏追谥孔子为文宣王,南向坐,被王者之服,释奠用宫悬,并“以其嗣为文宣公,任州长史,代代勿绝。”⑤这是汉代以来孔子获得的最高封号。唐玄宗天宝六年(747)“诏诸州武举人上省,先谒太公庙,拜将帅亦告太公庙。”⑥ 唐肃宗上元元年(760),由于时处平定史思明乱军的关键一年,以兵戎之急,为奖劝武功, 遂追封太公望为武成王,“依文宣王置庙,仍委中书门下择古今名将,同文宣王置亚圣及 十哲等享祭之典。”⑦这也是太公望得到的最高封号,由是后人遂习惯以文庙、武庙分别称呼之。至此,唐正式形成文庙、武庙并峙的格局,文庙以孔子为主,颜回为配,武庙以姜尚为主,张良为配,二庙皆遍设于京城和天下诸州,在最兴盛的时期,实行一年春秋两祭。太公庙祭祀所用“牲、乐之制如文宣”⑧,并规定“凡大将出征厝告庙授钺,辞齐太公庙讫,不宿于家。”⑨因此,在《大唐开元礼》中就专门单列了“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齐太公庙”礼。天宝六年(747),又再次强调“乡贡武举人上省,先令谒太公庙。每拜大将,及行师克捷,亦宜告捷。”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唐对太公庙的祭祀仪礼分为三大类,即一年两次的常祭礼、为 武举人饯行的谒庙礼、与征伐有关的告庙礼。按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的礼制要求,与征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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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在今安徽歙县境内,据郦道元《水经注•清水》记:“城西北有石夹水,飞湍浚急,人亦谓之磻溪,言太公尝钓于此也。”

②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7页。

③ 《全唐文》卷23《立齐太公庙制》,第269页。

④ 《大唐郊祀录》卷10《飨礼二•释奠武成王),第805页。

⑤ 《新唐书》卷15《礼仪五》,第244页。

⑥ 《旧唐书》卷24《礼仪四》,第935页。

⑦ 《唐大诏令集》卷4《改元上元赦》,第22页。

⑧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5页。

⑨ 《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35页。

⑩ 《唐会要》卷23《武成王庙》,第436页。

有关的告太公庙礼又主要分为大将出征、拜将、克捷告庙等三礼,在这里,笔者讨论的重点是大将出征前的告齐太公庙礼。按《大唐开元礼》的记载,“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齐太公庙”礼主要比照“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太庙”之仪而成,其礼在程序上基本与之一般无二,但在细节上却有诸多不同。

(1) 在陈设上,诸次的位置虽与大将出征告太庙之礼基本一致,“奉礼设告官位于内外并如常仪。设诸将位于庙庭横街之南道东,每等异位,重行北向,以西为上。又设诸将:门外位于南门之外道东,重行西向,以北为上。”①但是在祭器和牲牢的选用上,还是有自己的特点:

① 祭器的数量:虽然《大唐开元礼》并未具体交待,但如前文所述,文庙、武庙祭祀属于中祀范畴,故按唐高宗显庆以来的规定,“春、秋释奠于孔宣父,先圣、先师,笾十、豆十、簋二、簠二、㽅三、钘三、俎三:若从祀,笾豆皆二、簋一、簠一、俎一。春、秋释奠于齐太公、留侯,笾豆皆十、簋二、簠二、㽅三、钘三、俎三”,“州县祭社、稷、先圣,释奠于先师,笾豆皆八、簋二、簠二、俎三。”②故告太公庙陈设的祭器当为笾豆各十,簋簠各二,㽅钘俎各三。至于所用酒器的数虽,按礼“齐太公牺尊二、象尊二,山罍二……留侯牺尊二、象尊二,山罍二。”③但是由于《开元礼》明确提到大将出征告齐太公庙的酒器陈设是“牺尊二,一实以玄酒,一实以醴齐”④,故可知出征前的告武庙仪应该略简于春秋两祭的告武庙礼。

② 祭品的选择:按《大唐开元礼》的记载“告日未明十刻,太官预具酒脯醢如常。”⑤其中“脯”指的是干肉,“醢”则是用肉、鱼等制成的酱。按唐玄宗天宝六载(747)的规定“文宣王三祭,每祭各用一犊”⑥,按礼,武成王庙祭也当是用“一犊”,但大将出征前告太公庙仅仅是“具酒脯醢如常”,这就再次说明出征前的告武庙礼从规格上是低于武庙春秋常祭的。而大将出征有司告于太庙所备牢馔是“每室用特牲一”⑦,从这一点上看,出征告太公庙礼也是低于出征告太庙礼的。

(2) 在告献官员的选择上,《大唐开元礼》并未给出明确说明,但正如前文所述,凡“大祀,皇帝亲祭,则太尉为亚献,光禄卿为终献。若有司摄事,则太尉为初献,太常卿为亚献。”⑧故大将出征前由重臣摄太尉一职担任宜社和告庙的主祭,太常卿为副祭是惯例。但是出征前有司告齐太公庙并不属于大祀的范畴,而仅是中祀,故其告官的选择按理应低于太尉的级别,很可能是由太常卿担任主祭,太常少卿担任副祭。这一点,可以从太公庙春秋常祭的告官任命上得到证实。如据《新唐书》记载,开元年间,齐太公庙春秋常祭就是“以张良配,以太常卿、少卿三献。”⑨太常卿官至正三品,太常少卿正四品上,仅从中祀的角度来看,以最高级别的礼官充任告官,也是合乎礼法规范的。但是若对比当时文庙祭 祀告官的选任,我们又不难看出文庙重于武庙的事实。关于文庙祭祀的告官,正如唐高宗

① 《大唐开元礼》卷88《军礼八》,第417页。

② 《新唐书》卷12《礼乐二》,第213页。

③ 《大唐开元礼》卷55,第304页。

④ 《大唐开元礼》卷88《军礼八》,第417页。

⑤ 《大唐开元礼》卷88《军礼八),第417页。

@《唐会要)卷23《牲牢》,第447页。

⑦ 《大唐开元礼》卷88《军礼八》,第417页。

⑥ 《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31页。

⑨《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7页。

时期中书侍郞许敬宗所言:“秦、汉释莫无文,魏则以太常行事,晋、宋以学官主祭。”,故唐 仿晋宋之制,规定“其中春、中秋释奠于文宣王、武成王,皆以上丁、上戊,国学以祭酒、司 业、博士三献”①。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文庙祭祀的告官往往出现超规格充任的现象。如 高宗时“会皇太子释奠,自为初献,以祭酒张后胤亚献,光州刺史摄司业赵弘智终献。”②唐 玄宗开元七年(719),“皇太子齿冑于学,谒先圣,诏宋環亚献,苏顼终献。”③宋璟时任吏 部尚书兼侍中,苏颂进同紫微黄门平章事,修国史,与宋璟同当国,以他二人为亚献、终献, 可见这次释奠礼规格早已超出礼制的规定,故最终唐玄宗主动改以胄子充二献。由此观 之,唐人重文庙甚于武庙,不言自明。

至唐肃宗朝,因战事所迫,锐意武功,遂着意提高太公望的地位,不仅追赠其为武成王,更重要的是还规定“享祭之典,一同文宣王。有司因差太尉充献,兼进祝版亲署。”④此后肃、代两朝和德宗朝初期,以太尉告献武庙成为惯例,但此举在文臣心中一直被认为是 不合礼法之举。唐德宗贞元年间,文臣武将们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角力。唐德宗贞元二年(786),刑部尚书、知删定礼仪使关播率先发难,上疏奏称:

上元中,诏择古今名将十人,于武成王庙配飨,如文宣王庙之仪。伏以太公,古称大贤,今其下五亚圣,贤之有圣,于义不安;且孔门十哲,皆是当时弟子,今所择名将,年代不同,于义既乖,于事义失。臣请删去名将配享之仪及十哲之称。”⑤

自是,唯享武成王及留侯张良,而诸将不复祭矣。剪除了配享的名将后,紧跟着就开 始置疑武成王自身了,唐德宗贞元四年(788),兵部侍郞李纾摄太尉一职,充任了一回武庙祭祀的告官,事解后遂上奏唐德宗,指出:

“伏以太公,即周之太师:张良即汉之少傅。圣朝列于祀典,已极褒崇,载在祝词,必 资折衷,理或过当,神何敢致。今者屈礼于至尊,施敬于臣佐,每谓御署并称昭告,于上下之祭,窃谓非宜,一同文宣王,恐未为允。臣以为文宣王垂教,百世宗师,五常三纲,非其训不明,有国有家,非其制不立。故孟轲称自生民以来,一人而已,由是正素王之法,加先圣之名,乐用宫悬,献差太尉,尊师崇道,雅合正经。且太公述作,止于六韬,勋业形于一代, 岂可拟其盛德,均其殊礼哉。前件祝文,请自今更不进署,其敢昭告,请改为致祭。其献官 请准式差太常卿以下。”⑥

“李纾,其父为礼部侍郎李希言,少有文学。天宝末,拜秘书省校书郎。大历初,由吏部侍郎李季卿荐为左补阙,累迁司封员外郎、知制诰,改中书舍人。寻自虢州刺史征拜礼部侍郎。德宗居奉天,择为同州刺史,寻弃州诣梁州行在,拜兵部侍郎。可知此人靠门荫入仕,熟知礼典,是文官出身的兵部侍郎。”从李纾的上奏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文庙祭祀 就是“乐用宫悬,献差太尉”,但这位文官出身的兵部侍郎对武庙祭祀也用此规格大为不满,公然提出“太公述作,止于六韬,勋业形于一代,岂可拟其盛德,均其殊礼哉”,“ 一同文宣王,恐未为允”,故请降低其祭祀的规格,其中一项建议就是取消太尉告献,仍然改由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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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2页。

  ②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4页。

  ③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4页。

  ④ 《唐会要》卷23《武成王庙》,第437页。

  ⑤ 《唐会要》卷23《武成王庙》,第436页。

  ⑥ 《唐会要》卷23《武成王庙》,第437页。

常卿以下担任告献之官,以示与文庙的差别。

“此议一出,唐德宗下令百官集议闻奏,时兼大理卿于願等四十六人,议同李纾。尚书右司侍郎中严涚等更进一步对武成王的王号提出置疑:

“谨按李纾所奏,援引训典,比量礼度,祀文轻重之杀,献官尊卑之节,诚至当矣。而推以广之,抑未尽也。夫大名微号,先圣王所以褒前哲令德之人,谓其言可以范围,其行可以师表,其功可以施百代,其业可以振千古。苟未至也,则不可虚美。其于太公,兵权奇计之人耳。当殷辛失德,八百诸侯皆归于周,时惟鹰扬,以为佐命,在周信有功矣,于殷谓之何苞?……太公之于圣人,非伦也:名至而德尊,非名也:德薄而名大,非顺也。有一于此,是为神羞,况三者皆谬,安可徼幸之哉!……愚以为宜去武成及王字,依旧令为齐太公庙,人无间言矣。享献之事,馀依李纾奏。”①

严涚一开篇就肯定了李纾主张文庙、武庙献官有别的论调,称“献官尊卑之节,诚至当矣”,进而以太公于殷乃为叛臣的道德之判,要求取消其王号。但事情并未就此打住,紧跟着刑部员外郎陆淳等六人又议曰:

“……窃以武成王,殷臣也,见纣之虐,不能谏之,而佐武王以倾之,于周即社稷之臣矣,于殷谓之何人哉?……(今圣上)犹使武成之名,与文宣为偶,权数之路,与道德齐衡,恐非不刊之典。臣愚谓宜罢上元追封立庙之制,依贞观于磻溪置相,有司以时享莫,斯得礼之正也。”②

严涚所议不过是要去除武成王的王号,恢复开元年间惯例,依旧称太公庙,而陆淳所议则更进一步要求连两京的太公庙都要废除,恢复贞观年间仅于磻溪立祠的做法。

文官们一道道上奏,要求越提越过分,而唐德宗听之任之,不外是因为当时藩镇割据,武人专横。唐德宗即位初期,一度试图削夺拥兵自重的地方藩镇节度使的权力。从执政的第二年,即建中二年(781)开始,他就打响了武力削藩的战役。先是强硬回绝了成德镇李惟岳继承父位的上请,又征调京西防秋兵万余人戍守关东,并亲自在长安设宴犒劳征讨兵马,以武力对付联手抗拒中央的河北藩镇。由于军情紧急,故当时德宗对武成王庙还是十分看重的,发现武庙破旧有损,屋宇倾摧,遂于“建中二年诏有司缮葺再修,祀事准旧,差太尉充献,祝版御署。”③战局一度十分有利,但是没想到建中三年(782),形势急转直下,战火一下从河北変延到河南,东都告急。为振奋士气,建中四年(783),唐德宗“又诏令选范蠡等名将六十四图形于壁,每因释奠皆从祭焉。”④可惜的是,当年十月“泾原兵变”,唐德宗仓皇出逃奉天(今陕西乾县),成为唐朝继玄宗、代宗以后又一位出京避乱的皇帝,削藩之战被迫终止。兴元元年(784)正月,唐德宗痛下“罪己诏”,公开承担了导致 天下大乱的责任,并赦免参与叛乱的藩镇,表示今后“一切待之如初”⑤,才得以挽回颓势,但就此错失解决藩镇问题的大好形势,此后藩镇割据专横,积重难返。逃亡途中,朝廷武将的难以依靠给唐德宗以深深刺激,此后遂开始重用宦官掌禁军,并有了打压武将的念头,正因为如此,才在贞元年间纵容文官们借武成王庙祭祀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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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清)陆心源:《唐文拾遗》卷25严涚《祀武成王议》,引自(全唐文》附,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646页。

  ② 《唐文拾遗》卷26陆淳(祀武成王议》,第10660页。

  ③ 《大唐郊祀录》卷10《释奠武成王》,第803页。

  ④ 《大唐郊祀录》卷10《释奠武成王》,第801页。

  ⑤ 《资治通鉴》卷229,德宗兴元元年正月条《赦天下改元制》。

此事越闹越大,最后武将们坐不住了,以左领军大将军令狐建为首的二十四人予以反击,其议曰:“当今兵革未偃,宜崇武教以尊古,重忠烈以劝今。欲有贬损,恐非激劝之道也。追尊王位,以时祠之,为武教之主。若不尊其礼,则无以重其教也。文武二教固同,其 立废亦不可异。况其典礼之制,已历三圣,今欲改之,恐非其宜也。”①武将们要维护的不仅是武成王的名号,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己的地位,这一点,唐德宗不能不加考虑。同时“当今兵革未偃”,需要通过尊崇武庙来达到尊古劝今的目的,也是一个重要考虑。最终唐德宗承认“文化武功,皇王之二柄,……开元旧仪,可为□则。其武成王庙,自今以后,宜令上将军以下充献官。馀依李纾所奏。”②“自是,以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为三献。”③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武庙祭祀的告官最初由太常卿和太常少卿等礼官担任.,从 唐肃宗时开始由高官(通常是兵部官员)摄太尉一职担任主祭,至唐德宗朝改由上将军主祭,由此,唐大将出征前告太公庙的告官选任也应当大致如是。

(3) 关于祝文的撰写。虽然在《大唐开元礼》和《大唐郊祀录》中都记载了武成王庙春秋常祭的祝文,如其正座祝文为:

 “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皇帝谨遣上将军姓名,敬祭于武成王。爰定韬略,载成七德,功业昭著,生灵攸仰。俾兹末学,克奉旧章,谨以制币、牲斋、粢盛、庶品,式陈明荐,以留侯张良等配神尚察。”④

其配座祝文为:

 “配座文(首同上唯去谨字云):致祭留侯等,唯子等宣扬武教,光赞韬钤,大济生灵,遗范千载。谨以制币、牲斋、粢盛、庶品、式陈明荐,从祀配神尚饗。”⑤

但是由于大军出征,往往事各有因,对手有别,故《大唐开元礼》只记出征前告齐太公庙“祝文临时撰”⑥,而没有给出制式祝文。

(4) 关于饮福受胙的缺失。在《大唐开元礼》卷55中明确记载“仲春仲秋释奠于齐太公”礼有饮福和受胙环节,但同书卷88所记“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齐太公庙”礼却在告官完成荐玉币,跪奠爵,读祝文,跪奠版后,直接进入“望瘗”环节,随后宣布“礼毕”,不仅其间告官饮福受胙只字未记,而且也没有诸将升阶饮福受胙的记载。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恐与两礼一为吉礼,一为军礼有关,如前文所述,在陈设上,出征告太公庙已更为简略,故在行礼程序上也有所省略而已。

安史之乱后,文庙、武庙的祭祀都大不如前。唐肃宗朝停罢中、小祀,文宣王之祭由春秋二次减为秋季一次。唐代宗时,虽修复其礼,然官学日衰,祭礼之典,也不过草草而已。宪宗“元和九年(814),礼部奏贡举人谒先师,自是不复行矣。”⑦文庙尚且如此,武庙理当难免。至五代后唐明宗时期,再次提出“武成王庙四壁英贤,自此每至释奠,准《郊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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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会要》卷23《武成王庙》,第438页。

  ② 《唐文拾遗》卷5,德宗《将军以下充武成王庙献官沼》,第10420页。

  ③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7页。

  ④ 《大唐郊祀录》卷10《飨礼二•释莫武成王》,第805页。

  ⑤ 《大唐郊祀录》卷10《飨礼二•释奠武成王),第805页。

  ⑥ 《大唐开元礼》卷88《军礼八》,第416页。

  ⑦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245页。

各陈脯醢诸物以祭。”①长兴三年(932),礼院通过翻检《大唐郊祀录》,对此做出回复,其文曰:

“礼院检《郊祀录》,释奠武成王庙,中祀例祭以少牢,其配座十哲,见今行释奠之礼。 伏自丧乱已来,废四壁英贤之祭。今准帖,为国子博士幕同文奏,武成王庙四壁英贤,请各设一豆一爵祀享者。当司今详《郊祀录》,武成王从祀诸英贤,各笾二,实以粟、黄牛脯:豆二,实以菜菹、鹿醢:魚並簋各一,实以黍、稷饭,酒爵一。礼文所设,无一豆一爵之仪。”②

此后宋元两朝,武成王庙一直存于国家的正式祀典中,出征前祭告武庙礼在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中书省上奏的遣将礼中,仍然可以一觅踪迹,“造庙宜社之礼,即命大将军具牲币,行一献礼,与遣官祭告庙社,仪同其告武成王庙仪。”③但随着关羽的被神化,最终在明代取消了对武成王的祭祀,此为后话,兹不赘述。

四、軷祭

所谓“軷”者,“出将有事于道,必先告其神,立坛四通,尌茅以依神,为軷。既祭犯軷,轹牲而行,为范軷”。④段玉裁注曰:“山行之神主曰軷,因之山行曰軷。《庸风》毛传曰:草行曰跋,水行曰涉。即此山行曰軷也。凡言跋涉者,皆字之同音假借。”故简而言之,軷者,道祭也,即一种出征前祭祀行道之神的礼仪。

(一)軷祭的由来

据《周礼•夏官•大驭》记载:

“大驭⑤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犯軷,遂駆之。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軓,乃饮。”

这是有关“軷祭”的最早记载,此后《通典》、《通志》等诸书所记皆以之为本,大同小异。郑玄注文中提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栢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可见,当时在周天子出行之前,为祭祀行道之神,需在国门之外垒土为山,以作祭祀场所,并以“菩刍棘栢”等植物作为神主。其释文曰:“云‘封土为山象’者,郑注《月令》‘祀行之礼,为坛,厚三寸,广五尺’。……云‘菩刍棘柏为神主’者,谓于三者之中,但用其一,以为神主则可也。”大军行至土山后,“王由左驭,禁制马,使不行也”,大驭下路负责拜祭。其释文曰“酌仆者,使人酌酒与仆,仆即大驭也。大驭则左执 辔,右手祭两统,并祭轨之轼前三处讫,乃饮”。⑥酌祭完毕后,大驭重新登车,遂以车轮碾压过土山,以喻此去一路平坦顺利。

在西周时期,軷祭是周天子正式出行时祭祀行道之神的专用礼仪。一般而日,天子正式出行可分为亲征、巡狩、郊祀等情况,原则上,在这些时候均要使用到这一礼仪。虽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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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文拾遗》卷10《武成王庙四壁陈祭物敕》,第10471页。

② 《唐文拾遗》卷59《武成庙从祀英贤设笾豆奏》,第11031页。

③ 清高宗敕撰:《钦定续通典》卷72《军礼一》,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四年九月版,第1574页。

④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十四篇上“車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27页。

 ⑤ 官名。周王所乘之“路”(军)中以“玉路”最为贵重,系祭礼时所乘,大驭即驾御玉路之官,隶属周代夏官司马之下。

⑥《周礼注疏》卷32,第853 -854页。

此,但《通典》、《通志》诸书均明确把軷祭归于天子诸侯亲征的军礼体系,《大唐开元礼》 也在皇帝亲征军礼部分记载有“亲征及巡狩郊祀有司軷于国门”的礼仪,可见此礼主要应归属于军礼范畴,尤其是天子诸侯亲征所用军礼,当无疑问。至唐代,大将出征时也行此礼,如据《新唐书》记载軷祭和所过山川祭告礼,“若遣将出征,则皆有司行事。”①

作为天子亲征的军礼之一,軷祭在西周之后“唯后周及隋唐用之,唐以后其礼久废。明成祖时虽尝举行而仪文不备”②,可见北周和隋唐时期,軷祭较为兴盛。比如后周明帝武成元年(559)春正月,“太师晋公(宇文)护上表归政,帝始亲览万机,军旅之事,护犹总焉。初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三月癸巳,陈六军,帝亲擐甲胄,迎太白于东方。”③ 由于这是北周明帝正式执政的第一年,故借三月“迎太白”之事而行讲武阅兵之实④,为此不仅大陈六军,亲擐甲冑,而且按天子亲征巡狩之仪,“出国门而軷祭。”⑤但可惜的是,关于北周所行的这次軷祭,诸书均未记载其具体细节,故无法一窥其全貌。所幸的是北周礼仪于隋唐两朝得以相沿传承,以致隋唐军礼中均保留了軷祭的内容。

(二)隋唐軷祭的基本情况

据《隋书》记载:

 “隋制,……亲征及巡狩,则类上帝、宜社、造庙,还礼亦如之,将发初,则軷祭。其礼,有司于国门外委土为山象,设埋坎。有司刳羊,陈俎豆。驾将至,委奠币,荐脯醴,加羊于軷,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馔埋于坎。驾至,太仆祭两轵及軓轨前,乃饮,授寿,遂轹軷上而行。”⑥

在此基础上,大唐軷祭的记载进一步细化,如《大唐开元礼》卷84“亲征及巡狩郊祭有司軷于国门”就详细记载:

“车驾出日,右校预于国门外委土为軷(軷谓为山象也),又为瘗埳于神坐西北方,深取足容物。太祝布神坐于軷前南向,太官令帅宰人刳羊,郊社令之属设尊罍篚羃于神坐之左,俱右向,置币于尊所。驾将至,太祝立于髪洗东南西向,祝史与执尊罍篚羃者俱就尊罍所立,太祝再拜,诣樽所取币进跪奠于神坐,兴,还本位。进馔者荐脯醢于神坐前,加羊于軷西首。太祝诣罍洗,盥手洗爵,诣尊所酌酒进,跪奠于神坐,兴,少退,北向立,读祝文讫 (祝文临时撰),太祝再拜,还本位。少顷,太祝帅斋郎奉币酌酒馔物,宰人举羊肆解之,太祝并载埋于疲,寘之,执尊者彻罍篚席。驾至,权停,太祝以爵的酒授大仆卿,太仆卿左执 辔,右受酒,祭两轵及軏前(轵轂末,軏轼前),乃饮,授爵,轹軷而行。”

通过这段资料,我们不难看出唐代軷祭与隋代一脉相承,大致都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陈设,即祭祀的准备阶段:第二阶段是大驾至軷之前的祭祀阶段,其做法基本与吉礼相吻合,整个仪式由太祝负责,需完成奠玉币、荐脯醢、跪奠酒,读祝文,望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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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新唐书》卷16《礼乐六》,第252页。

  ② 《钦定续通典》卷72,第1569页。

  ③ (唐)令狐德棻:《周书》卷4《明帝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56页。

  ④ 《册府元龟》卷124《帝王部•讲武》:“明帝武成元年三月癸未,陈六军,帝亲擐甲胄迎太白于东方。”

  ⑤ 《通典》卷76《军礼一》,第2064页。

  ⑥ 《隋书》卷8《礼仪三》,第110-111页。

罍篚席等主要步骤:第三阶段是大驾至軷后,由“掌驭五辂”①的太仆卿负责完成奠酒、饮福、轹軷而行等礼仪。通过研究,笔者认为:

(1)唐代軷祭是一个相当正式的礼仪,由于事关天子出行、大将出征等重大事宜,所以陈设规模很大,规格很高,绝非一般人能够享用。比如,行軷祭之前需由“右校”负责委土为軷”。“右校”即右校署,与左校署一起隶属于将作监,左右校署各设令、丞二人,其职掌分工为左校署“掌营构、木作、采材等事”,右校署“掌营土作、瓦泥并烧石灰、厕溷等事。”②在其他祭祀礼仪中,右校主要负责事前清扫内外的工作,而在軷祭中,右校署的 主要职责不再是打扫,而是“委土为軷”。这是因为“軷谓为山象也”,可知“委土为軷”是一个不小的土石工程,故需要“掌营土作”的右校署专门来垒砌完成。“委土如軷”完成后,唐代軷祭还需在軷前南向设置正式的神坐,在神坐左边设放置酒尊等祭器的尊所,在神坐西北方挖掘用于瘗埋供品的瘗埳。祭祀所用玉币、尊罍篚羃等物品一如吉礼陈设,一应俱全。其牲馔分别为羊牲和脯醢,据《钦定续通志》的记载:“诗言:‘取羝以軷。’周礼犬人祭祀共犬牲,伏瘗亦如之。孔颖达谓天子诸侯礼异,天子用犬,诸侯用羝。自隋唐至宋明天子皆用羝羊。”③故《大唐开元礼》和《大唐郊祀录》中均有明确要求:“軷祭用羝羊一。”④仅此一点就非一般士大夫能够享用的规格了,因为“大夫道祭者,无牲牢,酒脯而已。又于旁饮酒饯别,故云‘饮酒于其侧’也。”⑤

⑵由“掌营土作”的右校署所设之轅是一种临时性而非永久性的路祭场所,通常设于城门外的必经之道上,故唐代軷祭不是常祭,而是一种临时祭礼。事实上,在周代,祭祀行道之神有出行临祭和孟冬常祭两种不同的方式。唐儒孔颖达在为《诗经•邶风•泉水》“饮饯于祢”一句作疏时,就提到“行者之先(指行道之神),其古人之名未闻。天子诸侯有常祀,在冬。……行神之位在庙门外西方。今时民春秋祭祀有行神,古之遗礼。”同书还依中雷之礼记道:“行在庙门外之西,为軷壤,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有主有尸,用特牲。”可见,这里提到的祭祀路神之礼由于有固定的祭祀时间、祭祀场所,当与唐礼所言 “軷祭”有所不同,故孔颖达随后明确指出“天子诸侯常祀(行神)在冬,与軷异也。”⑥后来清代修撰《钦定续通志》也记载:“軷行神其祀本在冬,祖道之軷则又因事而特祭者也,但孟冬祀行在庙门外之西,祖道軷祭在国门外为异耳。”⑦《续通志》的作者在此处明显把孟冬祭祀行道之神与“祖道軷祭”作了区分和比较。

当然,至唐代,这种对行神的常祭已经由天子诸侯主持的每冬一祭,演变为民间的春秋一祭了,因此隋唐官方并无此常祭之礼,此亦《大唐开元礼》等唯余“軷祭”之故。而所谓“祖道軷祭”,笔者认为当是“祖道”与“軷祭”联称所致。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指出 "軷祭,则天子诸侯卿大夫皆于国外为之。”可见,最初天子、诸侯与卿大夫的路祭都叫“軷祭”,故孔氏认为軷祭,一名道,又名祖,“以其为犯軷,祭道路之神,为行道之始,故一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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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通典》卷25(职官七》,第706页。

②《通典》卷27(职官九》,第762页。

③ 清高宗敕撰:《钦定续通志》卷117《礼略七》,光绪十二年浙江书局上版。

④ 《通典》卷106《开元礼纂類一 •序例上》,第2772页(参见《大唐郊祀录》卷1)

⑤ 《周礼注疏》卷32,第853 -8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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