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出征前除了有各项祭祀仪礼用于祈福之外,一项十分重要的军事礼仪就是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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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毛诗正义》卷第二(二之三),第167页。
② 《汉书》卷66《刘屈牦传》,第2883页。
③ 《汉书》卷71《疏广传》,第3040页。
④ 《毛诗正义》卷第二(二之三),第167页。
⑤ 《资治通鉴》卷221,唐肃宗乾元二年正月条。
⑥ 《新唐书》卷14《礼乐四》,第233页。
⑦ 《资治通鉴》卷221,唐肃宗乾元三年正月条。
⑧ 《旧唐书》卷24《礼仪四》,第913页。
出征。正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一军主帅的选用固然应该谨慎,而对其之任命更应隆而重之,以达到凝聚军心、明确责权等目的。
一、唐以前命将礼之源变
正如前文所述,古礼命将出征是一个十分隆重的仪式,关于先秦命将之礼,《六韬• 龙韬•立将第二十一》记载甚细:
“凡国有难,君避正殿,召将而诏之曰:‘社稷安危,一在将军。今某国不臣,愿将军帅师应之。’将既受命。乃命太史钻灵龟,卜吉日。斋三日,至太庙以授斧钺。君入庙门,西面而立。将入庙门,北面而立。君亲操钺,持首,授将其柄,曰:‘从此上至天者,将军制之。’复操斧,持柄,授将其刃,曰:‘从此下至渊者,将军制之。见其虚则进,见其实则止。勿以三军为众而轻敌,勿以受命为重而必死,勿以身贵而贱人,勿以独见而违众,勿以辩说为必然。士未坐勿坐,士未食勿食,寒暑必同。如此,则士众必尽死力。’
将已受命,拜而报君曰:‘臣闻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应敌。臣既受命,专斧钺之威。臣不敢生还,愿君亦垂一言之命于臣。君不许臣,臣不敢将。君许之,乃辞而行。’”
据此,我们了解到先秦时期的命将礼主要分为两大步骤:首先是在王宫偏殿,由国君告知征战命将之事,将领若受命,才进入到最重要的太庙授钺环节。可见第一个环节——偏殿命将较为随意,太庙授钺才是正式的命将大礼。为此,不仅要卜日、斋戒,而且国君还要亲自主持大礼,所授者二,一为钺,一为斧。按周礼,“以军礼言之,非赐弓矢不得征,非赐斧钺不得杀”①,可知赐以弓矢是专事征伐的象征,而授以斧钺则是授于大将在军中生杀予夺的大权。先秦命将时不赐弓矢,只授斧钺,其目的是强调大将在军中无可争辩的统帅地位,其实质是战时对国君军权的分享,故其礼不可谓不重也。在命将授斧钺的同时,国君对大将还有一番训诫之辞,主要是告诫将领不可轻敌、独见,要与士兵同甘共苦等。 而大将在聆训之后,也有一番回应之辞,其大意只有一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也,可见在命将礼上的这番对话更像是君臣相互立下的承诺。
《六韬》关于先秦命将礼的记载止于此,但事实上,这仅仅是命将礼最重要的环节,却不是最后的环节。在《淮南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完成以上两个重要步骤后,“将已受斧钺……乃爪鬋,(鬋爪,送终之礼,去手足爪。)设明衣也,(明衣,丧衣也,在于闇㝠,故言明。)凿凶门而出。(凶门,北出门也,将军之出以丧礼处之,以其必死也。)乘将军车,载旌旗斧钺,累若不胜。其临敌决战,不顾必死,无有二心。是故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敌于前,无主于后,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利合于主,国之实也,上将之道也。如此,则智者为之虑,勇者为之斗,气厉青云,疾如驰鹫,是故兵未交接而敌人恐惧。”②可知,先秦命将礼的最后一个环节当是将帅剪短指甲,身穿丧衣,凿一扇向北开的门,表示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此后将帅登上战车,车上插着国君刚刚赐予的军旗和斧钺,正式出征,其神色“累若不胜”,十分凝重。这种抱定必死决心出征的悲壮场面,与后世誓师时旌甲分明,群情激昂的光鲜场景大为不同。但是此礼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在临敌决胜时,国君亲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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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官总义》卷12。
② (汉)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卷15《兵略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518-519页。
的斧钺让将领和士兵“不顾必死,无有二心”,这样的军队才能做到“兵未交接而敌人恐惧”也。
这种将命将礼放在太庙,并由国君亲自主持授钺的做法,虽然在北齐时期曾经一度恢复,但实际上最迟在汉代,命将礼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载在汉高祖刘邦为汉王时,萧何推荐韩信为大将,刘邦“欲召(韩)信拜之。(萧)何曰:‘王素嫚无礼,今拜大将如召小儿,此乃信所以去也。王必欲拜之,择日斋戒,设坛场具礼,乃可。’王许之。”①于是果然如萧何之言,“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拜韩信为大将军。部署诸将,东出陈仓,收秦地。”② 由于刘邦当时仅仅是汉王,不可能有太庙这样的场所,故拜将礼是专门“设坛场”而行。汉立国后行命将礼的场所又有所改变,所谓“出征授钺朝堂(汉魏故事云,夫遣将军出征,授节钺于朝堂)。”③到了西晋时期,其礼又有所变化,唐初欧阳询在编《艺文类聚》时就提到:“挚虞新礼议曰:汉魏故事,遣将出征,符节郎授钺于朝堂。新礼遣将,御临轩,尚书授节钺,古兵书跪而推毂之义也。”④南北朝时期命将礼又不尽相同,如“北齐命将,皇帝告庙,降就中阶,亲授斧钺。后周遣将,司宪奉钺进授大将,大将拜受以行。”⑤
由此可知,大将出征按例要行命将授钺之礼,但由谁来授,在哪儿授,所授内容,则因朝代而略有不同。先秦时期,命将授钺的主要地点在太庙,由国君亲自主持仪式,所授者主要为斧钺:汉魏以后则是在朝堂之上,由符节郞授钺给大将:西晋行新礼,又改由尚书临轩授之节钺。汉魏时期的符节郞,其前身是周官中“典瑞”、“掌节”二官,所谓瑞、节皆是符信的一种,其中“典瑞”属春官⑥,“掌节”属地官⑦,可知“节”当是与军事有关的一种符信。其后,秦汉有符节令、丞,领符玺郎。“后汉有符节令,两梁冠,位次御史中丞。别为一台,而符节令一人为台率,掌符节之事,属少府。魏与后汉同。”⑧可知符节令当为秩千石以上的中高级官吏,但符节郎一职则品序较低,在汉末三国时期仅为秩三百石的下级官吏⑨(大唐设符宝郎,位在从六品上,品秩也不高)。因此,在西晋修订新礼时就发现由此 官为大将授钺十分不妥,故改由尚书授节钺。尚书一职,秦属少府,秩六百石,品秩不高,在殿中主发布文书。汉武帝时,选拔尚书、中书、侍中组成“中朝”(或称内朝),成为实际上的中央决策机关,因系近臣,地位渐高。东汉朝政悉归尚书台,各曹尚书地位更见重要,其主官尚书令成为总揽事权的贵官。时诸尚书虽分掌各曹,但只称尚书,不冠以某曹之名。汉灵帝时,始分曹名之。魏晋时,诸曹尚书俱为贵官,隋唐时官至正三品。可见西晋改以尚书授钺,是对命将礼的一种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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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卷34《韩信传》,第1863页。
② 《通志》卷44《礼略第三•命将出征》,第594页。
③ 《北堂书钞》卷64,第226页。
④ 《艺文类聚》卷59《战伐》,第1064页。
⑤ (明)徐一夔:《大明集礼》卷34《军礼二》,明嘉靖九年内府刻本。
⑥ 古代官名。周代春官以大宗伯为长官,管理礼制、祭祀、历法等事。所属有肆师、大司乐、大祝、大史等官。
⑦ 古代官名。周代地官以司徒为长官,帅其属而掌邦教,佐王安扰邦国。属下各官有乡师、乡老、乡大夫、遂人、遂师、遂大夫等。
⑧《通典》卷21《职官三》,第558页。
⑨《职官分纪•卷16《秘书省》:“魏志武帝置秘书左右丞,以刘放为左丞,孙资为右丞,王肃表:‘……建安二十三年秘书丞郎比侍御史下,节度比兰台令史,此为丞郎宜亚侍御史。而今位在符节郎下,符节郎秩三百石,秘书丞秩四百石,高秩在下,违贱贵之宜,符节郎在上,失内外之叙。臣愚以为秘书职于三台,为近密,中书郎在尚书丞郎上,秘书丞郎宜次尚书郎下,不然则宜次侍御史下。秘书丞郎俱四百石,迁宜比尚书郎,出亦宜为郡……。’”(宋孙逢吉撰)。
到北朝时期,民风尚武,加之军事活动十分频繁,故对命将礼更加重视,北齐时甚至一度恢复周礼命将的做法,由皇帝亲自在太庙主持授钺仪式。北周虽改由司宪奉钺以授大将,但其礼仍在太庙举行,皇帝戎服乘马以遣之,其规格自然也不低,如“明帝武成元年,吐谷浑寇边。帝戎服乘马,遣大司马贺兰祥讨之。告于太祖之庙,司宪奉钺,进授大将。大将拜受,以授从者。礼毕,出受甲兵。”①可知当时是将告庙与授钺一并举行,完毕后出受甲兵,准备开拔,就不再返家了。
隋唐之前历代命将授钺情况一览表
朝代 授钺者
授钺地点 皇帝参与方式 备注
先秦 天子/国君
太庙
天子亲授斧钺
吿庙并授钺
汉初 皇帝 拜将坛
皇帝登坛拜将
无告庙
汉魏
符节郎
朝堂
只见授钺,不见告庙
西晋 尚书 轩室 御驾临轩
只见授钺,不见告庙
北齐
皇帝 太祖庙 皇帝亲授斧钺
告庙并授钺
北周
司宪 太祖庙 皇帝戎服乘马遣之 告庙并授钺
“隋制,皇太子亲戎,及大将出师,则以豭肫一衅鼓,皆告社庙。受斧钺讫,不得反宿于家。开皇八年,晋王广将伐陈,内史令李德林摄太尉,告于太祖庙。礼毕,又命有司宜于 太社。”②可知,隋代大将出征之前仍然有以牲血衅鼓、告社庙、受斧钺等礼仪,但隋文帝开皇八年(588)伐陈之前,却只有太尉告庙、宜社的记载,隋文帝本人并未前往太庙授钺。开皇二十年(600),晋王广北伐突厥时,诸书③也只有此行于河上祃祭黄帝的记载,而不见行命将授钺之礼,故笔者认为,隋代命将授钺之礼当与先秦有异,更甚者其礼恐并未真正执行过。
正因为如此,贞观年间,唐太宗在与李靖探讨兵法时,就专门提到:“古者出师命将,斋三日,授之以钺,曰:‘从此至天,将军制之。’又授之以斧,曰:‘从此至地,将军制之。’又推其毂,曰:‘进退惟时。’既行,军中但闻将军之令,不闻君命。朕谓此礼久废,今欲与卿参定遣将之仪,如何?”李靖的回答是:“臣窃谓圣人制作,致斋于庙者,所以假威于神也;授斧钺又推其毂者,所以委寄以权也。今陛下每有岀师,必与公卿议论,告庙而后遣,此则邀以神至矣。每有任将,必使之便宜从事,此则假以权重矣。何异于致斋推毂耶?尽合古礼洪义同焉,不须参定。”④从君臣二人的问答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第一,当时命将礼废止已久,所谓“久废”者,恐似不仅仅是唐初而已,至少应从隋代算起。第二,贞观年间遣 将出征并无命将授钺之礼。当时的做法是“与公卿议论,告庙而后遣”,同时也允许将领“便宜从事”,可知唐初虽无命将授钺之仪,但却保留了告庙之礼和放权之义,故李靖以为 此种做法“尽合古礼”,不需再定命将礼仪。对此,唐太宗深以为然,乃命近臣记录此事,以为后世之法。故唐太宗时期并无命将出征的专门礼仪,所有命将事宜都是以诏书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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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通典》卷76《军礼一》,第2083-2084页。
② 《隋书》卷8《礼仪三》,第113页。
③ 《通典》卷76《命将出征》,第2084页:《通志》卷44《命将出征》,第594页。
④ 《李卫公冋对》卷下,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第278 - 279页。
式下达,如《命张俭等征高丽诏》①、《命将征高丽诏》②等皆是如此。
但这种做法只适用于唐初国家初创,百事待举,百礼待兴的特殊时期,行之久矣,难免有失草草。随着唐国力日渐鼎盛,各项典章制度也日益完备。到唐玄宗时期,在命将礼仪上已经形成了平时与战时的两套做法。平时“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军、辅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潮堂受册。”③战时“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斧钺,辞齐太公庙:辞讫,不反宿於家。临军对寇,士卒不用命,并得专行其罚。”④可见正常的武职升授是在朝堂以册命的方式进行,而大将出征按例还是需告庙、授斧钺的。此外,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正月又下令“改黄钺为金钺”⑤。通常情况下,“大将出征特加黄钺者,以铜为之,黄金涂刃及柄,不得纯金也。”⑥因为“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⑦故魏晋以来享受过此等规格待遇的大将寥寥无几。三国曹魏时“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西晋伐吴之役,“以贾充为使持节,假黄钺、大都督,总统六师。”⑧此外,南北朝时期,也唯有刘宋之江夏王义恭和北周大司马贺兰祥得假黄钺而已。唐玄宗此令不仅提高了唐钺的规格,更重要的是它证明了当时确有命将授钺的礼仪规章。
二、唐代命将礼的内容
如前文所述,隋代虽有命将授钺的要求,但很可能并未真正执行这一礼仪,遂导致唐初有“此礼久废”之感慨,因而笔者主要讨论唐代命将礼的主要做法和内容。
据《新唐书》、《旧唐书》、《唐六典》等文献记载:
“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⑨
“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钺,辞齐太公庙讫,不宿于家。”⑩
“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斧钺,辞齐太公庙:辞讫,不反宿于家。临军对寇,士卒不用命,并得专行其罚。”⑪
从诸书记载内容推断,唐代命将礼的内容主要包括告庙、授钺和告齐太公庙三项,其顺序是先告庙、再授钺,最后辞齐太公庙。其中告庙和告齐太公庙仪已在前文有所交待,因此笔者拟集中讨论唐代授钺的基本情况和后期演变。
(一)授斧钺
要弄清楚唐代命将授钺之仪,我们必须回答三个问题:第一,谁来负责授钺?第二,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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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全唐文》卷7,第85-86页。
② 《全唐文》卷7,第86-87页。
③ 《通典》卷19《职官一》,第471页。
④ 《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第159页。
⑤ 《旧唐书》卷9《玄宗本纪下》,第214页。
⑥ (宋)李昉:《太平御览》卷680(仪式部》,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035页。
⑦ 《通典》卷32《职官十四》,第893页。
⑧《通典》卷32《职官十四》,第893页。
⑨ 《新唐书》卷46《百官一》,第787页。
⑩ 《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35页。
⑪《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第159页。
钺的地点在哪里?第三,什么人才有资格受钺?
(1)谁来负责授钺?据《新唐书》卷46《百官一》记载:“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此处虽没有明确说明由谁来负责授斧钺,但鉴于此文出自“兵部”条下,故可以理解为兵部是负责大将出征前授钺仪式的主责单位。那么,唐代是否沿袭西晋由尚书授钺的惯例呢?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唐六典》卷5“兵部郎中”条下明确记载“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斧钺,辞齐太公庙”,故可知当是由兵部郎中具体负责此事。唐制,兵部设有尚书一人,正二品,其下有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再下便是郎中二人,从五品上,可知,兵部郎中一职在兵部还是相当重要的。“兵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军卫武官选授之政令。”兵部尚书和兵部侍郎,作为兵部的正副主官,虽然负责兵部的主要事务,但在大将出征授钺一事上,兵部郎中才是主责官员。
(2)授钺的地点在哪里?关于这一点,诸书皆没有明确记载,但大多是将授钺一事与“告庙”联系在一起,那么唐代命将授钺礼是否与先秦一样,是在告庙的同时授钺呢?答案也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在《大唐开元礼》卷88记载的“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太庙”诸仪中从未见到在告庙同时授钺的内容,故可以断定大将出征前的授钺地点不是太庙,很可能是告庙之后,再在其他地方授钺,如朝堂、兵部等。唐代唯一一次明确记载授钺地点的是唐德宗兴元元年(784)为大将浑瑊授钺。唐德宗即位之初,奉行武力削藩策略,但在其削藩过程中,战局一度对中央十分不利,发生于建中四年(783年)十月的“泾原兵变”,更直接导致德宗仓皇出逃奉天(今陕西乾县),成为唐朝继唐玄宗、唐代宗以后又一位出京避乱的皇帝。“后三日,(浑)瑊率家人子弟自京城至,乃署为行在都虞候、检校兵部尚书、京畿渭北节度观察使。”①浑瑊坚守危城,击退数万叛军的围攻,保住了奉天。兴元元年(784年)正月,唐德宗任命浑瑊为行在都知兵马使。二月,由于朔方节度使李怀光叛乱,浑瑊又护卫德宗逃往梁州(今陕西汉中)。于是三月,“加(浑瑊)检校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九堂平章事,兼灵州都督、灵盐丰夏等州、定远西城天德军节度等使,仍充朔方邠宁振武等道兼永平军奉天行营兵马副元帅,上临轩授钺,用汉拜韩信故事。”②唐制,“凡亲王总戎则曰元 帅,文、武总统者则曰总管。以奉使言之,则曰节度使。”③从唐德宗任命浑瑊的职务来看,最初是“行在都虞候”、再是“行在都知兵马使”,最后到“奉天行营兵马副元帅”,其级虽不断提高,最后更是按大将率军出征的最高规格任命,故按制应对浑瑊行命将授钺之礼,于是“帝临轩授钺,用汉拜韩信故事,制曰:‘寇贼干纪,授尔节钺,以戡多难,往钦哉!' 瑊顿首曰:‘敢不毕力以对扬天子休命?’乃率诸军趋京师。”④
之所以“临轩授钺”,一是因为西晋以来就有“临轩授钺”的命将传统;二是因为唐代也不乏皇帝临轩册授的礼仪成例。如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冬十月己酉,废皇后王氏为庶人,立昭仪武氏为皇后,大赦天下。十一月丁卯朔,临轩,命司空勣、左仆射志宁册皇后。”再者在职事官的任命上,自隋代以后,五品以下官员的一般是由“中书门下知政事官访择闻奏,然后下制授之。三品已上,德高委重者,亦有临轩册授。自神龙之后,册礼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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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134《浑瑊传》,第3704页。
② 《旧唐书》卷134《浑瑊传》,第3707页。
③ 《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第158页。
④ 《新唐书》卷155《浑瑊传》,第3820页。
⑤ 《旧唐书》卷4《高宗上》,第74页。
而不用,朝迁命官,制敕而已。六品已上,吏部选拟录奏,书旨授之。”①由此可知,自隋代以后至唐中宗神龙年间,隋唐两朝都有临轩册授三品以上大员的礼仪。尽管唐中宗之后,此礼已废,“朝迁命官,制敕而已”②,但唐代毕竟有过临轩册后和临轩册授三品以上重要职事官的惯例。因此,唐德宗在当时仓皇出逃,身在行营的情况下,不用唐中宗以来靠制敕命官命将的老套路,而重新采用以前隆重正式的“临轩授钺”礼仪,可谓既合礼又合时。
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很难找到有关唐代大将出征前“临轩授钺”具体做法的记载,但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唐代临轩册授三公的礼仪,一窥其究竟。如贞元三年(787),唐德宗釆纳宰相张延赏之言,拜中唐名将李晟为太尉、中书令,以罢其兵权。“及册晟太尉,故事,临轩册拜三公,中书令读册,侍中奉礼,如阙,即以宰相摄之。延赏欲轻其礼,始令兵部尚书崔汉衡摄中书令读册,时议非之。”③笔者据此认为,临轩册三公时,由中书令、侍中等枢机重臣执礼,而临轩授钺命将的规格应该不会如此之高,由于前文已言命将授钺的主责单位是兵部,故以兵部尚书、侍郎、郎中执礼的可能性更大,一人读册,一人奉礼之制则不可或缺。
虽然明确记载唐代授钺地点的史料只浑瑊一例,但“临轩”之制在唐代授钺礼仪中并非孤例,如在王维早年创作的《少年行》之四中就有“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④的诗句,反映了在唐玄宗开元年间就有临轩赐印之例。再如贞元十四年(798),唐德宗在徐泗潦节度、支度营田观察使张建封离朝还镇时,特赐诗一首,诗中也有“宣风自淮甸,授钺膺藩维。入觐展遐恋,临轩慰来思。”⑤的句子。再如唐宣宗“大中时,党项羌震扰,议者以将臣贪牟产虏怨,议择儒臣治边。乃授(李)福夏绥银节度使,宣宗临轩谕遣。”⑥这也是晚唐仍然临轩遣将的一个明证。因此,笔者认为,唐代命将授钺之礼通常是 在告庙之后举行,其最常见的地点和方式应该是“临轩授钺”。
(3)什么人才有资格受钺?按唐制,率军出征的大将需要授钺,如颜真卿所撰《大唐故冠军将军左羽林军大将军东莞郡开国公上柱国臧府君墓志铭并序》一文中就提到卒于唐玄宗开元十七年(729)的唐左羽林大将军臧怀亮,生前曾经“授钺庙堂筹算”。⑦再者,开元二十年(732),唐廷以朔方节度副大使信安王讳为河东、河北行军副大总管,将兵击奚、契丹。高适在其作《信安王幕府诗》中遂云:“朝瞻授钺去,时听堰戈旋。”⑧此二者皆可为旁证。,
中唐以后,情况有所不同。首先,大将出征当然仍会授钺,如前文提到的唐德宗朝浑瑊“临轩授钺”一事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其次如唐宪宗元和初年,征讨剑南西川节度刘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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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42《职官一》,第1804页。
② 如唐玄宗先天二年(713)的《授解琬朔方道后军大总管张知运副大总曾制》、开元二年(714)的《授王晙朔方道行军总管制》(《全唐文》卷20,参见《唐大诏令集》卷59:《(命将)解琬朔方道后军大总佇制》、《王晙朔方道行军总管制》)、同年《薛讷白衣摄左羽林将军击吐蕃制》、唐肃宗上元元年(760)《郭子仪都统诸道兵马收范阳制》(《唐大诏令集》卷59)等。
③ 《旧唐书》卷129《张延赏传》,第3609页。
④ (清)曹寅、彭定求等奉敕编撰:《全唐诗》卷128《王维四》,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1305页。
⑤ 《旧唐书》卷140《张建封传》,第3832页。
⑥ 《新唐书》卷131《李石传》附李福传,第3556页。
⑦ 郝本性:《附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四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
⑧ 《全唐诗》卷214《高适四》,第2235页。
时,任命高崇文“充左神策行营节度使,兼统左右神策、奉天、麟游诸镇兵以讨辟。”①其职相当于中央神策军的主帅。王师出征,故唐宪宗按礼“遂拜于齐坛,授以萧斧。”②再如元和九年(814),淮西节度使吴少阳死,其子吴元济谋求自立,继而举兵叛乱,威胁东都。第二年正月,唐宪宗决定对淮西用兵。元和十二年⑻7)七月,在僵持了三年之久后,唐宪宗命宰相裴度兼彰义节度使,亲赴前线协调诸军会战。临行之前,唐宪宗对裴度说:“度,汝其往,……赐汝节斧、通天御带、卫卒三百。凡兹廷臣,汝择自从,惟其贤能,无惮大吏。庚申,予其临门送汝。”③虽然裴度只带了卫卒三百,但却是以王师主帅的身份离开京城出 征的,故唐宪宗也要赐与其节斧。这里提到的“节”,笔者将在下文专门探讨,而“斧”即钺也,这也是中唐以后大将出征授钺的例证之一。
其次,凡帝子领兵皆要授钺。按唐人自己的说法,“国家承周汉之制疏,子弟之封,虽典册载先,而名实或异,故有从中统外,授钺临戎,推公则然,所寄尤重。”④故一般帝子封建(不出阁),或任天下兵马大元帅(挂名)时都要授钺。如作为唐肃宗长子,唐代宗李豫在“马嵬事变”后追随其父北上平叛,就曾被任命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统帅诸将收复两京,元帅府就设于禁中。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十月,即位不久的唐代宗又任命长子雍王李适(即后来的唐德宗)为新任“天下兵马大元帅”,肩负起与安史余孽最后决战的使命。平定叛军之后,李适因功拜为尚书令,和平叛名将郭子仪、李光弼等八人一起被赐铁券、图形凌烟阁。唐代宗广德二年(764)正月,李适以长子身份被立为皇太子,大历初,唐代宗册封第二子郑王邈代皇太子为天下兵马元帅。在册书中,唐代宗提到:
“……汉之郡国,分建子弟,则燕代边辽,齐赵渐海也,莫不赋兼千乘,土过数圻,赐铁钺以专征,参卿士而夹辅,拜之於庙,命之於庭。俾其外合群后,同奖王室,是用师古,率由至公。……朕往统藩旄,尝亲戎略,诸子侍从,或有所闻。时与之(郑王李邈)言,颇详其旨,必能当我朝制,叶予师贞。仍选辅车,委(阙)留府,锡以彤弓之宠,称其绿车之尊,尔其大训六师,以率诸夏。敬兹厥服,无废朕命。”⑤
可知,唐代宗有意效仿汉代分建子弟时“赐铁钺以专征”的做法,于是在册郑王邈为 天下兵马元帅时,“锡以彤弓之宠”,按周礼,赐以弓矢也是专事征伐的象征,故此举等同于授钺之仪。
但大历八年(773),郑王邈薨⑥,于是撤元帅府,“由是罢元帅之职”⑦。第二年,田承嗣谋乱河朔,由于诸王皆幼,一时竟不能延续亲王挂名天下兵马元帅领军出征的老办法,于是“大臣奏议请封亲王,分领戎师,以威天下。”⑧大历十年(775 )二月,下诏册封皇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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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151《高崇文传》,第4051页。
② 《全唐文》卷63,宪宗《赠高崇文司徒册文》,第670页。
③ 《新唐书》卷214《笛鏡宣武彰义泽潞》,第4578页。
④ 《唐大诏令集》卷36,元和五年二月《遂王宥彰信军节度制》,第157页。
⑤ 《全唐文》卷49,代宗《册郑王邈为天下兵马元帅文》,第537页。
⑥ 《旧唐书》卷116《肃代诸子传》记为“大历九年薨,废朝三日,由是罢元帅之职。”但《新唐书》卷82《十一宗诸子》作“(大历)八年薨,遂罢元帅府。”另《资治通鉴》卷224,代宗大历八年五月条下记“辛卯,郑王邈薨,赠昭靖太子。”《旧唐书》卷11《代宗本纪》也记大历八年五月“辛卯,郑王邈薨,赠昭静太子。”故可知《旧唐书》卷116所记“大历九年”当为“大历八年”之误。
⑦ 《旧唐书》卷116《肃代诸子传》,第3391页。
⑧ 《旧唐书》卷116《肃代诸子传》,第3391页。
述等为亲王,并遥领节度。
其书曰:诸子“可以附众靖人,抚封宣化,而总列城之赋,擅分阃之谋,克勤公家,允辅王室。今则均茅社之宠,盛槐庭之仪,授钺登车,副兹朝典,维城之固,尔其懋哉。述可封睦王,充岭南节度支度营田、五府经略观察处置等大使:逾可封郴王,充渭北鄜、坊等州节度大使;连可封恩王;韩王迥可汴、宋等节度观察处置等大使:遘可封鄜王:造可封忻王,充昭义军节度观察处置等大使:遥可封韶王,运可封嘉王,遇可封端王,遹可封循王,通可封恭王,逵可封原王,逸可封雅王:仍并可封开府仪同三司。”①
“是时,皇子胜衣者尽加王爵,不出阁。”②从制书中可以看到这些遥领节度的亲王在任命时也是行过授钺之礼的。这一类情况在中唐以后较为常见。
第三,节度使出镇更是要行授钺之礼。如李白晚年所作《宣城送刘副使入秦》一诗中提到“秉钺有季公,凛然负英姿。”③“季公”即季广琛,曾拜青徐等五州节度使,因永王之事被贬温州刺史,唐肃宗上元二年(761)正月,起为宣州刺史,充浙江西道节度使,故诗中有“秉钺”一说。到唐代宗大历年间,甚至出现了“自河之南,至于沧海,……连城之镇累百,授钺之将十数”④的现象。这一现象在唐代中后期十分普遍。如:唐穆宗长庆元年(821),成德节度使田弘正被大将王庭凑所杀,河朔大乱,曹华激于义憤,“表请以本军进讨,就加检校工部尚书,升兖海为武宁节度,赐之节钺。”⑤期间,深州(今河北深县)刺史牛元翼也率兵抵抗王庭凑,穆宗以元翼尽忠于国,授任冀深节度使,后迫于军势,长庆二年(822) 调任山南东道(今湖北襄樊)节度使。唐穆宗在制书中专门提到“元翼以大节大忠,绰闻朝野,授钺开府,殿我汉南”。⑥文宗太和三年(829),以兵部尚书崔群为荆南节度使,其祭文中所谓“公又授钺,南抚荆蛮”⑦说的正是这段经历。唐武宗会昌三年(843)四月,“昭义节度使刘从谏卒,三军以从谏侄稹为兵马留后,上表请授节钺”。⑥唐懿宗咸通十一年(870),在贬斥河东节度康承训的制书中,也提到“河东节度使康承训,将门琐质,戎垒微才,曾不知兵,谬膺重禄。忧韬钤以效任,畜奸恶以事君,几授钺于戎籀,尝执金以徼道,谓其尽节,委以专征。”⑨可见,不管是忠是反,是贤是愚,一旦被封为节度使则必受节钺之赐,才能名正言顺地拥兵一方,此为中唐以后之惯例。
(二)授旌节
除授斧钺外,隋唐命将时通常还会授予旌节。所谓“旌”,即古代用羽毛装饰的旗子,后泛指旗帜。“节”者,符节也,作为王命的凭证,古代出使、命将、调兵、宣达政令等国家大事皆要用之,其重要性正如《周礼•地官•掌节》中所言“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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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大诏令集》卷33《封睦王述等制》,第135页。
② 《旧唐书》卷116《肃代诸子传》,第3392页。
③ 《全唐诗》卷177,第1814页。
④ 《唐大诏令集》卷101,常衮《停河南淮南等道副元帅制》,第513页。
⑤ 《旧唐书》卷162《普华传》,第4243页。
⑥ 《全唐文》卷662,白居易《张洪相里友略并山南东迅判官同制》,第6729页。
⑦ (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70《祭崔相公文》,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00-801页。
⑧ 《旧唐书》卷18上《武宗本纪》,第595页。
⑨《旧唐书》卷19上《懿宗本纪》,第674页。
旌节之制同样起于周礼,按周制,“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汉代郑玄注曰:“旌节,今使者所拥节是也。将送者执此节以送行者,皆以道里日时课,如今邮行有程矣。以防容奸,擅有所通也。”①故此处的“旌节”是为使者之节也。另据《周礼•地官•乡大夫》记载:“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以旌节辅令,则达之。”郑注曰:“民虽以征令行,其将之者无节,则不得通。”唐贾公彦疏曰:“国有大事,故恐有奸宼,故使民征令出入来往,皆须得旌节,辅此征令文书,乃得通达使过。故郑云:‘民虽以征令行,其将之者无节,则不得通疽”②此处之“旌节”则另具军事征发和王命传达之功用。
正因为“旌节”有这样的功用,至汉代,持节发兵逐渐成为惯例。如汉武帝征和二年 (公元前91年),戾太子迫巫蛊事,惧不自明,遂“使舍人无且持节夜入未央宫殿长秋门,因长御倚华具白皇后,发中厩车载射士,出武库兵,发长乐宫卫卒。……使长安囚如侯持节发长水及宣曲胡骑,……太子立车北军南门外,召护北军使者任安,与节,令发兵。”③持节即可调兵,可见旌节与军事活动的关系愈加密切。西晋时期,旌节的适用对象更加广泛,作为军事长官的都督和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州刺史均可以持节,其规格高下为“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④至隋代,隋文帝设总管之制,以并、益、荆、扬四州置大总管,其余总管府分上中下三等,均置于诸州,总管也加使持节为之。可见自魏晋以来,由于政局动荡,战事纷乱,地方管理恰恰是通过“加使持节”这一特殊方式,把军政大权捆绑在一起,才得以实现对地方军政的一体化管理。旌节在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至唐初,内部纷乱与边患不断的现实,迫使唐王朝不得不沿袭魏晋以来的这一惯例,诸州复有总管,也加号使持节,地方刺史亦加号持节。但随着政治局势的稳定清明,唐太宗、唐高宗朝地方军政责权逐渐明晰,刺史加号持节的现象逐渐减少,旌节之制,逐渐演变 为命将和遣使的专用礼仪。故《唐六典》明确记载:“旌节之制,命大将帅及遣使于四方,则请而假之,旌以专赏,节以专杀。”⑤因此,唐代命将仪礼中除了授斧钺之制,还当有授旌节之制。
要弄清楚这一礼制,我们同样需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此礼制真正形成于何时?第二,唐代旌节的形制如何?第三,唐代授旌节是如何进行的?
1.此制真正形成于何时?
命将授钺,古礼有之,旌节之制同样古老,但大将出征授与旌节的礼仪始于何时,诸书均缺乏明确记载。在唐代以前,使臣出使赐与旌节的记载不绝于书,但关于命将出征时授旌节之事,最早见于《通典》所记“魏故事,遣将出征,符节郎授节钺,跪而推毂”⑥之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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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礼注疏》卷15,第388页。
② 《周礼注疏》卷12,第300页。
③ 《资治通鉴》卷22,汉武帝征和二年七月条。
④ 《通典》卷32《职官十四》,第893页。
⑤ 《唐六典》卷8《门下省》,第254页。
⑥ 《通典》卷76《军礼一》,第2083页。
后诸书记载与之基本相同。故笔者认为把节与钺合在一起,授与出征之大将,这一做法应该始于曹魏时期,由此在“斧钺”一词之外,又新增了“节钺”一说,节是出征时调兵遣将的凭证,钺则代表手握生杀予夺的大权。但当时虽节钺并称,但因为“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①,所以黄钺只授给军队最高统帅,而旌节则可以授给一般的官员(文武皆可),作为其执掌一方兵权的标志而已,故加使持节、持节、假节常见,假黄钺则十分罕见。可知魏晋以来,命将出征一般还是以授钺为主,授旌节则处于亦可亦不可之间,比如北齐、北周之制就是单纯授斧钺,而西晋伐吴之时,贾充就是“为使持节,假黄钺大都督总统六师。”②也就是说,当时大将出征前还没有形成较为固定的授旌节礼仪。“隋大业七年,征辽东。众军将发,御临朔宫,亲授节度。”③这是隋炀帝时期出征前授旌节的明确记载,但是由于隋国祚短促,加之记载不明,很难判断当时授旌节是否已成定制,其细节如何。
那么,此制到底是什么时候固化下来的呢?据《文献通考》记载:“旌节,唐天宝中置,节度使受命日赐之,得以专制军事,行即建节,府树六族。”④这段文字明确提出此制形成于唐玄宗天宝年间。但事实上“玄宗时,薛讷为陇右防御使。开元二年赐纳旌节,勅王晙、臧怀亮、王海宾、杨楚客等并受讷节度,防御吐蕃,如临时进退,致失权宜,便以军法从事。”⑤此处提及之旌节已被赋予节制诸将,号令大军,生杀予夺之功能,当与本文所言大将出征前所授旌节的意义相同。大将出征授予旌节之制的真正形成时间应当早于《宋史》等书所言之“天宝中”,当是始于唐初,最终成型于唐玄宗朝,其理由有三。首先,从文 献记载的详略程度来看,诸书与此制有关的内容,在唐代之前除上述曹魏、西晋故事之外,别无记载。但是从唐代开始,记载渐多渐细,此后《明集礼》、《钦定续通典》和《钦定续通志》等书对此的记载更加详细,甚至出现了专门的大将出征“授节钺仪注”⑥。故此推断此礼当始于唐代,此后渐成定制,此其一。
其二,从唐代命将的习惯来看,不管是前期的行军大总管,还是后来的节度使,都要授予旌节,在册命制诰中“持节”是最常见的字眼。众所周知,唐前期实行府兵制,每遇战事,必须由朝廷派遣行军总管统率大军出征或备御,规模较大的战役,则需设置行军元帅或行军大总管统领诸总管作战,兵罢则解。由于太宗朝没有命将授钺的礼仪,故对于这些临时任命的统军之将,唐王朝明文规定“大将出,赐旌以颛赏,节以颛杀。”⑦比如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征高丽时,在命将诏书中就提到:
“可先遣使持节辽东道行军大总管英国公劾,副总管江夏郡王道宗,士马如云,长驱辽左。……行军总管执失思力、行军总管契苾何力,率其种落,随机进讨。契丹蕃长於勾折、奚蕃长苏支、燕州刺史李元正等,各率其众,绝其走伏。使持节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张亮、副总管常何、总管左难当等,舟楫相继,直指平壊。”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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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通典》卷32《职官十四》,第893页。
② 《通典》卷32《职官十四》,第893页。
③ 《通典》卷76《军礼一》,第2079页。
④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15《王礼考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039页。
⑤ 《册府元龟》卷78《帝王部•委任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