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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宣露布

作者:李蓉 当前章节:12335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21:42

《左传•桓公二年》曰:“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ぐ可见 当时大军凯旋,按礼有饮至、舍爵和策勋等礼仪。而在《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里记载,公元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后,晋文公曾“献楚俘于王”,周天子用飨礼招待晋文公,并予以重赏。同年“秋七月丙申,振旅,凯以入于晋,献俘,授馘,饮至,大赏。”故先秦时期,“征伐结束、军队获胜,要高奏凯乐,高唱凯歌,是为奏凯。天子亲征凯旋,百官大臣都要出城迎接(若是将帅出征凯旋,天子或亲率百官郊迎,或遣大臣出城迎接)。然后将庙主、社主奉还,并在太庙和太社报祭,行献捷、献俘礼。然后择日行饮至礼,即合饮于宗庙,以示庆 贺,同时论功行赏。”③可见,在先秦时期的凯旋庆功礼仪中是没有宣露布之礼的。那么何为“露布”?宣露布之礼始于何时,定型于何时?唐代宣露布礼有何具体做法?这些都将是本节需要探讨的内容。

一、“露布”的由来

“露布”者,顾名思义即上书文字以公之于众的布帛。对于“露布”的形制,虽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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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新唐书》卷94《侯君集传》第3084页。

  ② 《旧唐书》卷69《侯君集传》,第2512页。

  ③ 杨志刚:《中国礼仪制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29页。

时代有不同的尺幅大小,但研究者基本上都认可它是一种将文字书写其上以公示大众的 布帛。分歧在于,作为与军事相关的一种文书,这些写在布帛上的文字应该是什么内容, 到底是讨伐的檄文,还是告捷的捷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涉及对“露布”到底为何物、 作何用途这个关键问题的回答。

(一)讨檄之文

据南朝刘總《文心雕龙•檄移篇》云:

“齐桓征楚,诘苞茅之阙:晋厉伐秦,责箕郜之楚:管仲吕相,奉辞先路。详其意义,即今之檄文。暨乎战国,始称为檄。檄也者,皦也,宣露于外,峨然明白也。张仪檄楚,书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称露布,播诸视听也。”①

可知露布作为军旅文书,可上溯至春秋时期,只是当时还没有“露布”的叫法。到战国时,人们开始把这种声讨他国的文字叫做“檄”。由于这种声讨的文字往往要公诸天下,以便让民众知道战争的原委和己方之正义性,故通常需要用布帛明白书之,宣露于外,因此有人就将张仪檄楚时书于尺二之帛上的文书叫做“露布”。

后来南梁任昉在《文章缘起》中也说:“露布,汉贾洪为马超伐曹操作。”②显然这里所说由贾洪所作的“露布”也是讨伐檄文的意思,所以其注文专门提到:“露布者,露而不封, 布诸视听者也。……文章明辨云:岂露布之初,告伐告捷,与檄通用,而后始专为奏捷云。”③

  《太平御览》引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记:“世说曰:桓武北征,袁虎(袁宏)时从,被责免官,会须露布文,唤袁倚马前令作,手不蹔辍,俄顷得七纸,殊可观。王东亭亦在侧,绝叹其才”④袁宏倚马而作的也应当是讨伐檄文一类的文字。

后来唐代李贤为《后汉书•鲍昱传》作注时,也称:“檄,军书也,若今之露布也。”⑤故可知,在唐代仍然有把檄文称为“露布”的习惯。武则天时期,权奸李义府作恶多端,获罪流放,当时,就有人利用露布的形式,书其罪状声讨之。史载“或作《河间道行军元帅刘祥道破铜山大贼李义府露布》,榜之通衢。义府先多取人奴婢,及败,一时奔散,各归其 家。”⑥时人戏作之“露布”也当是声讨之义。北宋熙宁七年(1075),越南李朝大将李常杰和宗亶带领二十万大军,水路并进,悍然发动了对宋朝的进攻。为师出有名,李军四处张榜,表明进军的原由,其榜文即曰《伐宋露布》。

作为檄文的“露布”多用于军队出动之前,有时也用在两个战役之间,用以宣扬战争的合理性,鼓舞斗志,瓦解敌人。但这种对“露布”的解释是比较少见的一类,常见的理解还是将其作为战后报捷的一种军旅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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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梁)刘勰:《文心雕龙》卷4《檄移第二十》,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8-149页。

② (梁)任昉:《文章缘起》,丛书集成初编(王云五主编),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六年,第11页。

③ 《文章缘起》,第11页。

④ 《太平御览》卷597《文部十三》,第2691页。

⑤ 《后汉书》卷59《鲍昱传》:“中元元年,拜司隶校尉,诏昱诣尚书,使封胡降檄。”李贤注曰:“檄,军书也,若今之露布也。”

⑥《旧唐书》卷82《李义府传》,第2770页。

(二)献捷之书

据《封氏闻见记》卷4记载:

“露布,捷书之别名也。诸军破贼,则以帛书建诸竿上,兵部谓之‘露布’。盖自汉已来有其名。所以名露布者,谓不封检,露而宣布,欲四方速知,亦谓之‘露版'。魏武奏事云:‘有警急,辄露版插羽。’是也。

宋时沈璞为盱眙太守,与臧质固拒魏军,军退,质谓璞城主,使自上露版。

后魏韩显宗大破齐军,不作露布。高宗怪而问之,答曰:‘顷闻诸将获贼二三驴马,皆为露布,臣每哂之。近虽仰凭威灵,得摧丑虏,斩擒不多,脱复高曳长缣,虚张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弥甚。所以敛毫卷帛,解上而已。’

然则露布、露版古今通名也。

隋文帝时,诏太常卿牛宏撰宣露布仪。开皇九年平陈,元帅晋王以驿上露布。兵部请依新礼,集百官及四方客使于朝堂,内史令称有诏,在位者皆拜。宣露布讫,舞蹈者三,又拜。郡县皆同。自后因循至今不改。

近代诸露布,大抵皆张皇国成,广谈帝德,动逾数千字,其能体要不烦者鲜云。”①

根据封氏这段话,我们可以清晰地勾勒出“露布”作为捷书的一个发展脉络:

1. “露布”一词最早当出现于汉代

据《后汉书•鲍昱传》记载:西汉末年,鲍永为司隶校尉,其子鲍昱于

“中元元年,拜司隶校尉,诏昱诣尚书,使封胡降檄。光武遣小黄门问昱有所怪不?对曰:‘臣闻故事通官文书不著姓,又当司徒露布,怪使司隶下书而著姓也。’报曰:‘吾故欲今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也。’”②

李贤在其注文中引《汉官仪》的内容解释道:

“汉官仪曰:群臣上书公卿校尉诸将不言姓。凡制书皆玺封,尚书令重封,唯赦赎令司徒印,露布州郡也。”③

另据东汉蔡邕《独断》卷上记载:

“凡制书有印,使符下远近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唯赦令、赎令,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④

可见按汉代的公文规矩,群臣上书皆不言姓,下行公文制书、使符等都是有封印的,不公开的,唯有赦令和赎令等由司徒印封,然后“露布下州郡”,即晓喻天下。所以当光武帝特意要鲍昱封“胡降檄”,即署名这份檄文时,鲍昱就提出了置疑,认为这份檄文不该由司隶校尉来封印,更不能用他个人之名公开署名,而应当由司徒来“露布”,即由司徒来公开下达。而汉光武帝告诉他,自己的本意就是要让鲍昱署名封印,以这种超出常规的处理方式,向天下显示对忠臣之后的恩宠之意。

汉桓帝年间,外戚宦官为祸,延熹二年(159),桓帝与宦官单超等合谋诛灭外戚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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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封氏闻见记校注》卷4,第30-31页。

  ②《后汉书》卷29《鲍昱传》,第1022页。

  ③《后汉书》卷29《鲍昱传》,第1022页。

  ④(东汉)蔡度:《独断》卷上,丛书集成初编(王云五主编),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八年,第4页。

氏,政权落入宦官之手。又立掖庭民女亳氏为皇后,数月间,后家封者四人,赏赐巨万。白马令李云“素刚,忧国将危,心不能忍,乃露布上书,移副三府”①,对立后一事公开表达自己的忧虑。李贤对其注曰:“露布,谓不封之也,并以副本上三公府也”。可知,这里的“露布”指的就是不封口的上书。

综合以上事例,可知最初的“露布”一词并不是指某一类特定的文书,而是指文书传递的一种方式。“露”,暴露;“布”,公布,宣布之义,故“露布”即不封缄,公开下达、公诸于众,以便于四方速知的意思。

2. 露布作为文书种类之一,始于魏晋时期

在汉代“露布”的基础上,魏晋时期,“露布”由一种文书传递的方式逐渐演化为文书名称。其义有三:一是指不缄封的文书,类似于布告、公告一类。比如曹操《让县自明本志令》中就提到:“人有劝(袁)术使遂即帝位,露布天下。答言:‘曹公尚在,未可也。’”② 此处之“露布”就是用公告的形式昭告天下的意思。再如曹操《表论田畴功》中提到田畴 在助曹操北征乌丸时:“又使部曲持臣露布,出诱胡众。”③这里的“露布”显然就是曹操征乌丸时的安民告示一类文书。

二是指一种紧急文书。如西晋“八王之乱”时,赵王伦等矫诏废贾后为庶人,发动宫 廷政变,“诏尚书以废后事,仍收捕贾谧等,……尚书始疑诏有诈,郎师景露版奏请手诏。伦等以为沮众,斩之以徇。”④露版者,露布之通名也。因为当时有人将这类紧急文书写在木板上,故称露版,其目的也是便于让大家火速了解最新形势,起到政治宣传和鼓动的作用。故封演在其书中才记:“所以名露布者,谓不封检而宣布,欲四方速知,亦谓之露版。”

三是指军旅文书。正是由于露布兼具公告、声讨和紧急公文等特征,因此在魏晋时期,它还逐渐被应用于军事领域,演变为军旅专用文书。正如封演所引《魏武奏事》云:“有警急,辄露版插羽”,露版上插羽毛,表示急上加急,正所谓“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 露版以宣众,不可使义隐”⑤也。可见三国时的“露布”或“露版”还是一种类似于今天军事加急件的军事文书。

另据《册府元龟》记载:“贾洪,汉末以儒学为县令。其后马超反,超劫洪,将诣华阴, 使作露布,洪不获已,为作之。司隶钟繇在东,识其文曰:‘此贾洪作也。’”⑥清人赵翼在《咳馀丛考•露布》就提出:“自贾洪作此讨曹操后,遂专用于军事。”⑦但正如前文所述,此时开始专用于军事的“露布”还主要是一种讨伐檄文。“故文心雕龙又云,露布者,天子亲戎则称恭行天罚,诸侯御师则称肃将王诛,是本以声罪致讨也。”⑧

3. 露布作为报捷和自陈军功的军事专用文书,始于北魏

在魏晋时期,露布既可以是公告,用于军事加急件,也可以是讨伐檄文。但是在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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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后汉书》卷57《李云传》,第1851页。

  ② (汉)曹操:《曹操集》文集卷2,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5 -76页(参见《册府元龟》卷48《帝王部•谦德》)。

  ③ 《首操集》文集卷1,第35页。

  ④ 《晋书》卷59《赵王伦传》,第1599页。

  ⑤ 《文心雕龙》卷4《檄移第二十》,第149页。

  ⑥ 《册府元龟》卷915《总录部•废滞》。

  ⑦ (清)赵翼:《咳余丛考》卷21,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412页。

  ⑧ 《咳余丛考》卷21,第412页。

时期,北魏统治者赋予了露布一项新的功能,即将其作为报捷和自陈军功的捷书。故唐代杜佑在其《通典》卷76《军礼一》中就专门记载有:“后魏每攻战克捷,欲天下闻知,乃书帛,建于漆竿上,名为露布,自此始也。其后相因施行。”

比如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太和二十一年(497),车驾南伐萧齐,右军府长史韩显宗将别军屯赭阳。萧齐大兵攻其营,显宗力战破之,斩萧齐裨将高法援。“显宗至新野,高祖诏曰:‘卿破贼斩帅,殊益军势。朕方攻坚城,何为不作露布也?’显宗曰:‘臣顷闻镇南将军王肃获贼二三,驴马数匹,皆为露布,臣在东观,私每哂之。近虽仰凭威灵,得摧丑虏,兵案力弱,擒斩不多。脱复高曳长嫌,虚张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弥甚。臣所以敛空卷帛,解上而已。’”①由韩显宗所言,可知当时战胜后,用露布报捷已成定制.韩显宗不为露布倒显得特立独行了。

又如太和二十二年(498),北魏孝文帝御驾南征,其异母弟——彭城王勰领中军大将军一职,从征沔北。第二年三月,北魏终于攻占了雍州的南阳、新野、南乡等郡,继而大败 崔慧景、萧衍于邓城,斩首、俘获二万余人。“高祖令勰为露布,勰辞曰:‘臣闻露布者,布于四海,露之耳目,必须宣扬威略以示天下。臣小才,岂足大用?’高祖曰:‘汝岂独亲诏, 亦为才达,但可为之。’及就,尤类帝文。有人见者,咸谓御筮。高祖曰:‘汝所为者,人谓 吾制,非兄则弟,谁能辨之?’勰对曰:‘子夏被蚩于先圣,臣又荷责于来今。’”②由于此役乃孝文帝御驾亲征之役,故元勰不敢妄自撰写露布,得高祖之令后,其所撰露布全然以孝文帝的口吻写就,以至“有人见者,咸谓御笔”,可知皇帝亲征获胜也是要写露布,以昭告天下的。

北魏这种大军一旦获胜,即书捷报于布帛之上,高悬竿首,由士兵从战场上一路快马加鞭,高举露布,传递捷报的制度,可谓是所经之处,路人皆知,的确起到了振奋人心、以正视听的功效,给人以十分深刻的印象。此后,北齐、北周征讨敌手,露布报捷的做法就屡见不鲜了。比如537年十月,西魏权臣宇文泰在沙苑(今陕西大荔)大破东魏高欢军,高欢丧甲士八万。史载“沙苑之捷,命(吕思礼)为露布,食顷便成,太祖(宇文泰)叹其工而且速。”③543年,东魏高欢渡河,与西魏军战于河南邙山,擒西魏督将已下四百余人,俘斩六万计。时杜弼“从高祖破西魏于邙山,命为露布,弼手即书绢,曾不起草。”④由此可见,第一,当时的露布篇幅较小,言简意赅,体要不烦,所以对于吕思礼、杜弼一类的撰文能手而言,均能在很短时间内完成,这与唐代动辄数千字的长篇露布形成了鲜明对比。第二,北魏创立的露布告捷制度对整个北朝影响甚大,不管是东魏、西魏,还是北齐、北周,甚至后 来的隋唐都基本沿用了这一军事礼仪。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北魏的露布告捷之制,重在书写露布和露布的沿途传递之仪,对于宣读露布之仪言之甚少,这说明露布告捷制度在北朝时期虽然十分流行,但还没有发展为成熟完备的宣露布之礼。

 4.隋文帝时期,宣露布之仪被正式写入国家礼制,并得到实践和规范

 据《隋书》卷8《礼仪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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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魏书》卷60《韩显宗传》,第1344页。

② 《魏书》卷21下《彭城王勰传》,第573-574页。

③ 《周书》卷38《吕思礼传》。

④ (唐)李百药:《北齐书》卷24《杜弼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48页。

“开皇中,乃诏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礼。及九年平陈,元帅晋王以驿上露布。兵部奏,请依新礼宣行。承诏集百官、四方客使等,并赴广阳门外,服朝衣,各依其列。内史令称有诏,在位者皆拜。宣讫,拜,蹈舞者三,又拜。郡县亦同。”

其中提到的行礼地点“广阳门”即唐代长安城宫城之南门一承天门。据《陕西通志》卷72《古迹一》记载:“正殿南承天门,隋开皇三年作初名曰广阳门,仁寿元年改日昭阳门,唐武德元年改曰顺天门,神龙元年改为承天门。……元正、冬至,大陈设宴会,赦过宥罪,除旧布新,受万国之朝贡,四夷之宾客,御承天门以听政。銮驾出宫,守宫设从驾之官五品以上次,于承天门外东西朝堂。”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十月,废太子杨勇时就是“集群官于广阳门外,宣诏以戮之。……乃移勇于内史省,立晋王广为皇太子。”①把宣露布礼放在广阳门举行,足见隋文帝是将此礼视作与受万邦朝贡、除旧布新相类的重大国家礼仪的。

可见宣露布礼真正上升为一种完备成熟的军礼,当是在隋文帝杨坚开皇三年(583) 至开皇九年(589)之间。文帝在北朝露布告捷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一套完整的宣露布礼仪,并在开皇九年平陈之役结束后,按新制订的宣露布礼隆重接受了晋王杨广的献捷露布,不失为附代军事礼仪文化的一大盛事。从中可以看到,整个宣露布礼的重点是在露布途经各地州郡,并最终传至京城后,地方、中央该如何接受露布、宣读露布这一部分。此后历朝历代宣露布礼皆是以隋礼为基础,进一步细化而来。

总之,露布一词,在汉代仅仅是指文书传递时不缄封,以示众的一种方式,后来在魏晋时成为文书之一,并逐渐与军旅相结合,最终在北魏时期由战前公告性的檄文类文书,演变成战后军队专用的献捷文书。隋代进一步发展充实内容,最终使宣露布成为历朝历代非常重要的凯旋庆功礼之一。

二、唐代宣露布之仪

唐承隋制,同样把宣露布礼作为凯旋庆功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宣露布者,即当众宣读捷书一一露布也。其仪主要是通过隆重的集众宣读露布仪式,表彰将士之功劳,彰显国家之威势,正所谓“宣露布所以彰成功之盛也”。②

唐玄宗天宝六年(747)七月,安西四镇都知兵马使,节度副使高仙芝出兵攻打小勃律,监军边令诚随行。八月,仙芝俘获小勃律王及其所尚吐蕃公主而返。九月与边令诚等会合后,随即遣使奏捷状于京师。史载高仙芝“虏勃律王及公主,自奏捷书。仙芝军还,节度使夫蒙灵詧都不使人逆劳,骂仙芝曰:‘安得不待我处分,悬奏捷书,据此罪当斩,但缘新立大功,不欲处置。’中使边令诚具奏其状,制授仙芝代灵詧为节度使,徵灵詧入朝。”③可见当时战胜奏捷虽是惯例,但越级自奏捷书,却是按律当斩的死罪。高仙芝获胜凯旋,按理应当第一时间向安西四镇节度使夫蒙灵詧报告,再由夫蒙灵詧向朝廷上奏露布,但是他却在回军途中擅自上奏捷书,也难怪夫蒙灵詧会如此大发雷霆。那么,高仙芝为何甘冒死罪,也要擅自奏捷呢?笔者认为,这当与唐玄宗重视边功有直接关系。正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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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隋书》卷45《文帝四子传》,第827页。

  ② 《大明集礼》卷34《军礼二》。

③ 《册府元龟》卷431《将帅部•器度》。

天子重边功,于是在《大唐开元礼》中专门写入了“平荡寇贼宣露布”的内容,将领们自然也就十分看重能否有受宣露布之仪的机会了。

(一)宣露布之仪

据《大唐开元礼》卷84“平荡寇贼宣露布”仪记载:

其日守宫量设群官次。露布至,兵部侍郎奉以奏闻,仍承制集文武群官客使于东朝堂。群官客使至,俱就次各服其服。奉礼设群官版位于东朝堂之前近南,文东武西,重行北向,相对为首。又设客使之位如常仪。设中书令位于群官之北,南向。

量时刻,吏部、兵部赞群官客使出次,谒者、赞引各引就位立定。中书令受露布,置于案,令史二人绛公服对举之。典谒引中书令,举案者从之,出就南面位,持案者立于中书令 西南,东面立定。持案者进中书令前,中书令取露布,持案者退复位。中书令称:“制。”群官客使皆再拜。中书令宣露布讫,群官客使义再拜,皆舞蹈,讫又再拜。谒者引兵部尚 书进中书令前受露布,退复位。兵部侍郎前受之,典谒引中书令入,谒者引群官客使各还次。①

很明显,唐代宣露布之仪是在隋礼的基础上细化而来的。但与隋礼相比,唐礼也有两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隋代宣露布的地点是在广阳门,即唐之承天门,此门为宫城之正南门,正对着的就是长安城的横街,是长安城南北轴线上非常重要的地标之一。而唐代宣露布的地点是在东朝堂。其位置在宫城正殿之前,与西朝堂相对,平时是供百官上朝前暂时休息之处。在唐礼中,东朝堂之前又是常见的设次之地,如銮驾出宫、临轩醮戒、临轩册皇太子等礼,或设文臣之次于东朝堂之南,或设太子之次于东朝堂之北。虽然与广阳门相比,东朝堂的位置更靠里,但不管是广阳门还是东朝堂都属于外朝,距离长安城最重要的东西大道——横街不远,便于士庶共瞻此礼,共享此荣,这一点倒是一致的。

第二,隋代宣露布礼的记载过于简略,只提到兵部奏请行宣露布礼,由内史令宣读之,其余不知其详。要知道《隋书》的作者均是唐初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且修史时间距离隋亡不远,有不少隋朝的史料尚可资证,也有许多隋朝遗老仍健在于世,还有不少修史人本身就曾亲身经历过隋唐两个王朝的统治。那么,对隋代宣露布礼记载之略,其原因恐不在于史料缺乏,而在于隋代初创此礼,故显粗略所致。而唐礼在隋礼的基础上,对宣露布礼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仪礼环节,故记载十分详细。

通过《大唐开元礼》的记载,可知唐代宣露布的全过程由中书令、兵部尚书、兵部侍郎来共同完成。露布到京后,一般首先上呈尚书省下属之兵部,由兵部侍郎奉而进奏,随后皇帝才下制,要求集百官于东朝堂行宣露布礼。行礼当日,中书令受露布和制书从内廷出,并当众宣读。众所周知,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长官分别为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均为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中。故唐之中书令即隋之内史令,其职仍然是负责宣读露布。宣毕,兵部尚书代表兵部上前承接露布,退而复位后,兵部侍郎再从兵部尚书手中接过露布,收纳之。

在盛唐时期,如此隆重的宣读露布之礼,对将士而言是莫大的荣耀,对士庶而言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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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参见《通典》卷132《开元礼•平荡寇贼宣露布》、《新唐书》卷16《礼乐六》。

激发其对国家强盛的强烈自豪感和自信心。可以说,非植根于隋唐浓厚的尚武土壤不能成其礼。但是唐中期后,藩镇割据,武人为祸,时人对于宣露布的看法也逐渐发生了转变。比如唐宪宗元和四年(809),汉州刺史充威胜军使王真上所撰《道德经论兵要义述》一书,其中就指出:

“古者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为所杀者皆吾人,安得不以丧礼处之乎!后代则不然,……设有一胜,必先以大帛显书其事,露布其文,彼主将者仍皆以十作百、以百为千、以千为万,用要其功。上之人或知其诈欺,且借以为势,务立其威。此则使人怨于显明之中,神恕于幽暗之处。故曰:‘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如此为将,岂得谓以道佐人主乎!”①

可见,王真就认为由于大宣露布,盛赞军功,才导致露布中存在谎报军功,不仁好杀等与古礼不合之处,所以战胜后不必大宣露布,“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

宋太祖得天下后,更是对武人有诸多顾忌,于是崇文抑武之风大盛,宣露布礼在这一大环境下,也逐渐有了一些变化。比如《明集礼》卷34《军礼二》中记载:

“唐宣露布于东朝堂,文武百官朝服序立,中书令宣露布讫,群官客使舞蹈称贺。宋献俘、宣霹布于明德门楼,或于宣德门楼,百官朝服序立,通事舍人于文武班南宣露布讫,群官客使舞蹈称贺如唐仪。国朝大将师还,则于午门楼前献俘、宣露布,百官朝服序立,大将献俘毕,礼部官宣露布,百官舞蹈称贺,以露布付中书省,颁示天下,其仪见后。”

从《大唐开元礼》的记载来看,唐代宣露布是一个单独而隆重的礼仪。而从明人的记载来看,从宋以后,其礼与献俘礼联系在一起,不再是一个单独的庆功礼仪,此其一。其二,宋代负责宣露布的是通事舍人,而明代则笼统地记载为“礼部官宣露布”,与唐代由中书令宣露布相比,宣读者的品级也降低了。因此,可以说,此礼始于后魏,成于隋代,大盛于唐,此后宋明之仪式虽愈加繁复,但尚武之实质已失,唯余“张皇国威,广谈帝德”② 而已。

(二)撰写露布的要求

唐代公文之制规定,“凡下之通于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谓祭祀,支度国用,授六品已下官,断流已上罪及除、免、官当者,并为奏抄。)二曰奏弹,(谓御史纠劾百司不法之事。)三曰露布,(谓诸军破贼,申尚书兵部而闻奏焉。)四曰议,(谓朝之疑事,下公卿议,理有异同,奏而裁之。)五曰表,六曰状:(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奏,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章表制度,自汉已后,多相因循。《隋令》有奏抄、奏弹、露布等,皇朝因之。其驳议、表、状等至今常行。其奏抄、露布侍中审,自余不审。)皆 审署申覆而施行焉。(覆奏书可讫,留门下省为案。更写一通,侍中注“制可”,印缝,署送 尚书施行。)”③

据此亦可证,在汉代,露布还仅仅是公文的传递方式,而不是具体的公文种类,此后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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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王真:《道德经论兵要义述》卷2,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 1987年,第831页。

② 《封氏闻见记校注》卷4,第31页。

③ 《唐六典》卷8《门下省》,第241 -242页。

魏晋北朝之演变,在隋代才成为正式公文之一,与奏抄、奏弹等并列。唐代进一步把“露布”列为六大类上行公文之一,并规定专用于诸军破贼献捷之事。其上行程序为“申尚书兵部而闻奏焉”,此后,需经由门下省主官侍中审查纠核,才能送达天子处。唐代门下省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则封还和加以驳正,此为“封驳”。在六大类上行公文中,唯奏抄和露布需要侍中审査纠核,足见其特殊性。露布由兵部上奏后,为什么还需侍中审查呢?这就主要涉及到露布的内容了。据《唐六典》卷 5《尚书兵部》记载:“既捷,及军未散,皆会众而书劳,与其费用、执俘、折馘之数,皆露布以闻,……(诸军将若须入朝奏事,则先状奏闻。)”

由此可知,第一,作为一种公文,露布在唐代已经有固定的公文格式和公文用语。其基本写作样式为:

“尚书兵部:臣某言臣闻云云,恭惟皇帝陛下云云,臣等云云,臣无任庆快激切屏営之至(唐露布云:不胜庆快之至,或云无任庆跃之至)。谨遣(或云谨差)某官奉露布以闻。”①

在“臣闻云云”这一部分主要是写战争的原由,己方征讨的正义性等,“恭惟皇帝陛下云云”则是表明征伐是天子授意,并得到天子的指挥和护佑。从“臣等云云”开始才是露布的主要内容,在这一部分就需要写明战斗的经过,“费用、执俘、折馘之数”,比如“拔贼某城若干,所生擒首领某人若干,斩大将若干级,斩首若干级,获贼马若干匹,甲若干领,旗若干面,弓弩若干张,箭若干只,枪牌若干面,衣装若干。”②在唐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所上的一篇露布原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样的公文结构和内容要求:

“尚书兵部,臣韦皋等言:臣闻天讨有罪,兵应者胜义者王:夷不乱华,师直为乎曲为老。……有吐蕃之丑类。侵败王略,……臣等请奋其旅,以歼乃仇;……诸将陈洎等,统五万军,出十一道,……荡平七城,斩馘万级,获铠械五十万计,燔堡垒百七十馀。遂贾通而围昆明,将决胜而定青海。……臣等承帝之明,敌王所忤。开远门损候,坐收西极之旧封:紫微殿受俘,重睹昆兵之茂靖。臣等无任庆快激切屏营之至!正遗某官奉露布以闻。”③

正是因为在露布中需要写出具体的战斗经过,关系到军将们的战功大小,这才需要侍中进行审查纠核。

第二,唐代军将的上行公文主要有两种,若是一般奏事,即用状;若是告捷,则用露布。故告捷既可以用捷状,也可以用露布,当然如果是捷状就无需行宣露布之礼。一般的小胜小捷大多就是以捷状的形式上报,只有重要战役的重大胜利才以露布的方式上呈。故宋人“西山先生(真德秀)曰:露布贵奋发雄壮,少麤无害,不然则与贺胜捷表无异矣。”④可见在唐代,贺表捷状与露布还是有区别的。

由于要“张皇国威,广谈帝德”,唐代露布的篇幅通常都较长,“动逾数千字,其能体要不烦者鲜云。”⑤比如唐德宗时,于公异所写《破朱泚露布》⑥就洋洋洒洒数千言。很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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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玉海》卷203《辞学指南•露布)(参见[元]潘昂宵,《金石例》卷9《露布式》)。

  ② 《太白阴经》卷7《捷书露布篇第七十九》,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第610-611页。

  ③ 《全唐文》卷453,韦皋《破吐蕃露布》,第4627 -4628页。

  ④ 《玉海》卷203《辞学指南•露布》。

  ⑤ 《封氏闻见记校注》卷4,第30-3I页。

  ⑥ (宋)姚铉:《唐文粹》卷30上,《中华传世文选》(任继愈主编)一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55页。

象篇幅如此之长的露布写在布帛之上,挂于竿首,沿路传递,事实上,这样的露布也无法起到让沿途民众一目了然,了解战况的作用,唐代的露布很可能就不再像后魏一样书于布帛之上了。不仅篇幅增长,而且唐代露布的语言还要求雄壮有力,形象生动,使人读之仿佛身临战境,心中豪气顿生。起草还需迅捷,上呈必须及时,如此才能保证其时效性,故上贺表捷状易,上露布难。在唐代,擅长写露布的无一不是才思敏捷,文采飞扬的俊杰之辈,如唐初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的薛收,“时太宗专任征伐,檄书露布,多出于收。言辞敏速,还同宿构,马上即成,曾无点窜。”①其中也不乏因为露布写得好,而一写成名的例子。如唐玄宗时期的名将封常清就因为替高仙芝写了一篇好的露布,才得以从高仙芝的随从中脱颖而出,步入仕途,官至北庭都护,持节充伊西节度等使。唐人对于露布的重视程度之深,足见一斑。

总之,在附唐崇尚武功的大背景下,继隋代首次在国家礼仪体系之中增加正式的宣露布礼之后,唐代的宣露布礼更为详尽完备。露布作为唐代六大上行公文之一,已形成较为固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此后,历朝历代皆大致沿袭这一定制,遂使中国古代军礼在周礼的框架外又得以增一新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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