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隋文帝开皇九年的平陈凯旋仪式就是在太庙献俘后的第二天,在广阳门举行单独的天子受俘问罪仪式。史载“隋文帝坐于广阳门,观(陈)叔文从后主至朝堂。文帝使内史令李德林宣旨,责其君臣不能相弼,以致丧亡。后主与其群臣并愧惧拜伏,莫能仰视。”④前文已经提到,隋代的“广阳门”即唐代长安城宫城的南大门——承天门。作为隋代长安城南北轴道上的重要地标建筑,广阳门恰好又位于长安城最重要的东西大道——从开远门至通化门的横街之上。在此举行受俘问罪仪式,既可以方便士庶共瞻此礼,更是为了向天下昭示己方战争的正义性。关于唐高祖和太宗受俘的地点,其文献记载并不清晰明确,但从侯君集和阿史那社尔分别献俘于“观德殿”和“紫微殿”推断,唐初天子应该是在宫城大殿之上受俘。虽然隋唐所选的受俘地点不一致,但在如何处理俘虏的最终选择上,却比较一致,大多时候是责而宥之。比如隋文帝之于陈朝君臣,就是在一番义正辞严的训斥之后,以获胜者和正义者的姿态,赦免了他们。这既是为了彰显大国上君的威严权柄,也是出于南北尽快统一安定的考虑。唐高祖和唐太宗除了在统一战争中斩杀过危险的竞争对手,如薛仁杲、窦建德外,其余在与周边少数民族的战争中,为了推进民族融合,维护地区稳定,也大多是责而宥之。
(二)唐高宗时期
唐高宗时期的告献仪式,与前一时期相比,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在献俘太庙之前增加了献俘昭陵的环节。据记载:
“显庆三年十一月,苏定方俘贺鲁到京师。上谓侍臣曰:‘贺鲁背恩。今欲先献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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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189,唐高祖武德四年七月条。
②《册府元龟》卷12《帝王部•告功》。
③ 杨志刚:《中国礼仪制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23-424页。
④ (唐)李延寿:《南史》卷65《陈宗室诸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588页。
昭陵。可乎?’许敬宗对曰:‘古者出师凯还,则饮至策勋于庙。若诸侯以王命讨不庭,亦献俘于天子。近代将军征伐克捷,亦用斯礼,未闻献俘于陵所也。伏以园陵严敬,义同清庙。陛下孝思所发,在礼无违亦可行也。’十五日,还献于昭陵。十七日,告于太庙。皇帝临轩,大会文武百寮、夷狄君长。苏定方戎服,操贺鲁献于乐悬之北。上责之,不能对。摄刑部尚书长孙冲跪于阶下奏曰:‘伊丽道献俘贺鲁,请付所司。’大理官属受之以出,诏免其死。”①
由于《周礼》中并无献俘帝陵的做法,故历代只有献俘太庙、太社的成例,而无献俘帝陵的先例。显庆三年(658)正是唐高宗颁行《显庆礼》最关键的时期。这一年正月,唐高宗刚刚下诏在全国颁行由长孙无忌等新修的《显庆礼》,这时又提出在告献礼仪中增加献俘帝陵的环节,虽然孝心可嘉,但也反映出《显庆礼》在施行的过程中存在随意解释和任意变通的情况。加之,这部唐礼从一开始就饱受非议,所以,上元三年(676),唐高宗不得不下诏复用《贞观礼》。“由是终高宗世,《贞观》、《显庆》二礼兼行。而有司临事,远引古义,与二礼参考增损之,无复定制。武氏、中宗继以乱败,无可言者,博士掌礼,备官而已。”②虽然《显庆礼》施行效果欠佳,但此后献俘帝陵的做法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第二,开了在唐初羁縻怀柔大环境下杀降的先例,这就是永隆二年(681)十月,唐高宗斩东突厥阿史那伏念、温傅等五十四人于市一事。调露元年(679),唐将裴行俭刚刚计平西突厥,使唐得以第三次复置安西四镇,不久东突厥阿史德温傅、奉职二部又反,立东突厥末代可汗颉利之侄为泥熟匐可汗,单于大都护府所辖二十四州酋长皆叛应,拥众数十万。十一月,高宗特授裴行俭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总兵三十余万讨之。第二年,即永隆元年(680),裴行俭不负众望,大败东突厥于黑山,泥熟匐可汗为其下所杀,擒奉职而还,余众败走狼山。但是唐军班师后,东突厥阿史那伏念又与温博联手起兵,并自立为可汗。于是永隆二年(681),裴行俭再度率军征讨东突厥,伏念终因形势不利,在得到裴行俭不杀的承诺后,亲自执送温傅等请降。三年中,唐军三次出动讨伐突厥,简直不胜其扰。故在讨论如何处置这些突厥酋长时,虽然裴行俭以事先“许伏念以不死”③,才使伏念最终投降为由,主张按惯例宽赦之,但高宗最终却出人意料的下令将伏念、温博等五十四人并斩于都市。至于这次杀降的原因,史官们均认为是侍中裴炎忌妒行俭之功,进谗言所致,但笔者认为,这仅仅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还是与高宗朝君臣试图对唐初羁縻政策做出调整转变有关。
众所周知,早在武德二年(619),唐高祖就颁布诏书,表示“怀柔远人,义在羁縻”④。唐太宗即位后,进一步确立了怀柔招抚和军事征讨兼而有之的边疆政策。在这一政策之下,对于武力对抗者,派大军进击是威的一面,显的是霹雳手段,事后赦免则是恩的一面,显的是菩萨心肠,故初唐的将领们大多深谙此道,在恩与威之间拿捏得当,收放自如,游刃有余,屡屡创造军事奇迹。可以说,正是靠着恩威并重的两种手段与唐太宗超强的个人魅力和余威,初唐的羁縻政策才得以收到较好成效。但是,较为松散的羁縻府州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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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会要》卷14《献俘》,第320-321页。
②《新唐书》卷11《礼乐一》,第198页。
③《新唐书》卷108《裴行俭传》,第3263页。
④《册府元龟》卷170《帝王部•来远》。
并不能真正消除少数民族上层不断产生的分权或独立的欲望;“七擒孟获”式的征伐模式也使少数民族首领认为起兵的成本很低,计穷则降,如此而已,因此,均不惮干起兵与唐抗衡,这一切都给唐边疆的稳定与和平造成了极大的隐患。于是,高宗朝不得不逐渐改变唐初临时派遣行军大总管出征的模式,开始在边疆驻扎长期驻守的边兵以应对这种不时发生的叛乱。同时,也不得不改变宽待叛乱首领的政策,力图以杀立威,以儆效尤。
这种转变其实早在唐高宗显庆年间已初露端倪。当时因显庆四年(659)十一月,铁勒族思结俟斤都曼率领疏勒、朱俱波和谒般陀三个国家起兵反唐,唐高宗命大将苏定方统军征讨,苏定方在马头川大败都曼,进而围之,都曼无奈投降。显庆五年(660)正月,“定方献俘于乾阳殿。法司请诛都曼,定方请曰:‘臣许以不死,故都曼出降,愿丐其馀生。’上曰:‘朕屈法以全卿之信。’乃免之。”①可见,都曼之降也是计穷而降,并非真心要降,故高宗当时已明言是为了成全苏定方个人的信用而屈法赦之,并不意味着他赞同这种做法。尤其是上元二年(675)三月,高宗因病委政武则天之后,性格刚毅的武则天也越来越倾向于严惩这些起兵的酋长。故时隔21年后,当裴行俭重演当年苏定方降都曼故事时,裴炎适时进言,“以伏念为(唐将)程务挺、张虔勖肋逐,又碛北回纥逼之,计穷而降”②,就轻松勾起了高宗的不悦之情,加之武后性严,于是最终斩之。
此后,唐代告功献俘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斩俘于都市。安史之乱后,由于平叛的形势需要,天子受俘之后,更是大开杀戒,皇城西南隅的独柳树和东市、西市都是当时著名的刑场。③
(三)唐玄宗朝之后时期
唐玄宗拨乱反正后,在军事上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在先天二年(713),征兵二十万,讲武于骊山之下,结果却发现唐军军容不整,军礼不肃,于是流兵部尚书郭元振,斩给事中、知礼仪事唐绍。于是,治军、治礼、治吏遂成为开元年间的重中之重。其中对唐礼的重新修订,促成了《大唐开元礼》的问世,这部礼典被视为唐礼真正的代表,其中就规范了告祭献俘的有关内容。
第一,关于告庙与告社之仪。据正式颁行于开元二十年(732)的《大唐开元礼》记载:“凯旋告日,陈俘馘于(庙)南门之外,北面西上,军实陈于后,其告奠之礼皆与告礼同。”④同样,“若凯旋,惟陈俘馘及军实于(社)北门之外,南面东上,其告礼如上仪。”③可见,在当时,献俘于太庙和太社仍然是明文规定的大唐军礼。但是这种献俘太庙、太社的礼仪,在当时出现了新的变化。那就是随着唐节度使制的逐渐推开,长期驻守边疆的边兵取代了临时出征的府兵和兵募,镇守一方的节度使取代了临时任命的某某道行军大总管。这些专职征讨某一方的节度使大军,与边疆民族接战的次数增多了,捷书增多了,更出现了节度使人不离镇,只献捷书、或传首告捷的情况。这种情况虽是献捷,但又有别唐初的献俘,那么告不告庙呢?答案是肯定的,开元二十五年(738)“守珪讨契丹,再破之,有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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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五年正月条。
②《新唐书》卷108《裴行俭传》,第3263页。
③ 赵望秦:《唐代长安新设刑场独柳树考论》,《史学月刊》2003年第2期,第121-123页。
④ 《大唐开元礼》卷83《军礼三•皇帝亲征告于太庙》,第402页。
⑤ 《大唐开元礼》卷87《军礼七•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宜于太社》,第417页。
今战有功必告庙。”①至此就算不献俘,有战功也必须告庙。
第二,关于祭告齐太公庙。据《唐六典》记载:“既捷,及军未散,皆会众而书劳,与其费用、执俘、折馘之数,皆露布以闻,乃告太庙。元帅凯旋之日,天子遣使郊劳,有司先献捷於太庙,又告齐太公庙。”②关于唐正式设置齐太公庙的时间,在前文中已经提到是在唐玄宗开元十九年(731),故《唐六典》所反映的当是这一时间之后的唐代告功献俘的情况,与《开元礼》颁行的时间大致相当。从这段文字中,我们看到当时有关告功献俘的告祭仪式主要有三:即在大军凯旋之前,露布先至京城时,要告捷于太庙;凯旋当日,又要献俘于太庙,同时告祭于齐太公庙。这与《大唐开元礼》所记献俘于太庙、太社矛盾吗?笔者认为并不矛盾,相反还是对《大唐开元礼》的一种补充。这是因为在《开元礼》卷88中除了“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太庙”礼仪外,还有“制遣大将出征有司告于齐太公庙”礼,由此可见当时对齐太公庙的尊崇,故在献俘时既然要献于太庙,那么告祭于齐太公庙也是完全合理和正常的。
第三,关于献俘太清宫仪。众所周知,李唐为了便于抬高家族地位,认老子为祖宗,唐高宗、唐睿宗和唐玄宗都极力尊祟老子。唐睿宗景云二年(711),作玄元皇帝庙。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正月,置新的玄元庙于大宁坊。大宁坊位于宫城之东,通化门之西,同样处于横街边上,距离太极宫和兴庆宫都比较近,方便皇帝亲临拜祭。同年二月,玄宗亲享玄元皇帝于新庙,八月,改两京玄元庙为太上玄元皇帝宫,天下一准此例。天宝二年(743)三月,“改西京玄元庙为太清宫,东京为太微宫,天下诸郡为紫极宫。”③九月,又令谯郡紫极宫改为太清宫。天宝五载(746)正月,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败吐蕃,入朝献捷,遂下令先献俘于太清宫,再献于太庙。自此,唐朝告功献俘礼中又增加了献俘太清宫一礼,一直持续到穆宗长庆年间,直到文宗修订告功献俘礼后,才逐渐取消这一内容。
第四,关于勤政楼受俘之仪。前文已经提到,勤政楼位于兴庆宫的西南角,登上此楼不仅能一览长安之风土人情,还能听到诸王府第的动静,故唐玄宗对此楼情有独钟,把很多重要的仪式和宴会都放在这里,以彰显与手足同乐,与民同乐之义。故当天宝十三载(754),北庭都护程千里擒阿布思以献时,唐玄宗就是在此楼受俘赐宴的。此后,唐朝诸帝一改初唐以来在宫内大殿受俘的成规,宪、穆、文三朝基本固定在兴安门④受俘,武宗朝改为安福门⑤,唐末昭宗又改于延喜门⑥。不管是兴安门、安福门、还是延喜门,它们都属于宫城的外城门,是宫城与外坊的连接部。天子登楼受俘,百官称贺楼前,遂成为唐之惯例。
第五,关于传首京师的制度。自唐高宗朝开了杀降的先例后,唐玄宗朝开元二十二年(738),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斩契丹王屈烈及可突干,于是传屈剌、可突干等首于东都,枭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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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唐书》卷219《北狄》,第4690页。
②《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第159页。
③《旧唐书》卷9《玄宗本纪下》,第216页。
④ 位于唐代长安城东北部,与建福门相邻,是西内苑通往外坊的重要通道。
⑤ 唐长安城皇城西面偏北门,是皇城与宫城之间横街的西面出口,西对外廓城的开远门。建于隋初,上有楼观。唐太宗和太子李治曾在安福门城楼上举行隆重的典礼,执香炉送玄奘法师从弘福寺移居慈恩寺,观礼着达数万人。永徽三年(652),高宗临此门楼观观赏百戏;唐睿宗曾在此,宴见突厥请婚使者。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元宵灯会在此举行,连续三夜,成一代盛观。宪宗时,习惯于此饯别重臣。
⑥ 唐长安皇城东面偏北门,是皇城与宫城之间横街的东面出口,与安福门相对。
天津桥之南。自此以后,传首京师遂成为惯例,并有越演越烈之势,以至于唐肃宗上元元年(762),不得不下诏规定:“其诸军所获首级,除元恶之外,一切不得传送”①。此后,传首之风虽稍有遏制,但在唐中后期与藩镇的斗争中,传元恶之首级至京师还是成为了一种另类的告捷方式。
总之,经过高宗和玄宗朝的调整,献俘于帝陵、太清宫、太庙、太社,告祭于齐太公庙,再受俘于城门楼,最后斩元恶于都市就构成了文宗朝之前唐代告祭献俘的全貌。这一复杂纷乱的礼仪制度,直到唐文宗大和三年(829),才得到简化和规范。此后,奏凯入城,献俘庙社,引俘徇市,天子登楼阅俘受贺,闹市斩俘被固定下来,形成了完整的唐代告功献俘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