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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饮 至 策 勋

作者:李蓉 当前章节:1548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21:42

《孔丛子•问军礼》曰:“舍奠于帝学,以讯戴告;大享于群吏,用备乐,飨有功于祖庙,舍爵策勋焉,谓之饮至。天子亲征之礼也。”②可见在告功献俘礼之后,周礼中还有在祖庙举行宴饮、赐爵授勋的军礼,此即饮至礼。在周代,这是天子亲征才能享有的军礼。在周代军礼体系中,此礼被认为具有“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③的功能和作用。但是从春秋时期开始,在“礼崩乐坏”的大背景下,周代的饮至礼也随之发生着变化。

首先,饮至礼从天子亲征之礼变成了"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④这与春秋时期权柄下移的时代特点是相吻合的。其次,从《孔丛子》的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周代饮至礼其本身就包括赐宴和策勋两项内容,故并不存在所谓“饮至策助”的说法。但是在上文所引用的《左传•桓公二年》的记载中,“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很显然是将“饮至”与“舍爵”、“策勋”作为平行礼仪来表述的。这样的表述还不仅此一例,再比如鲁僖公28年(公元前632),晋楚城濮之战后,晋人得胜归国,“秋七月丙申,振旅,恺以入于晋,献俘授献,饮至大赏,征会讨贰。”⑤这里也是把“饮至”与“大赏”并列,可见在春秋战国时期,"饮至"一词已经不再是对周代凯旋献俘、朝会伐盟后至宗庙祭祀、宴饮记功之礼的统称,而开始单指庆功宴了。故清人秦蕙田在撰写《五礼通考》之“饮至”礼时,也以是否有宴饮之举作为记录与否的标准,“案以上二事俱有燕乐,故采入饮至之末。”⑥由于在庆功宴会上通常都要赐爵授勋,于是后世才有了所谓“饮至策勋”的说法。第三,周代举行饮至礼的地点是在宗庙,体现的是敬祖敬宗的宗法礼仪本质,但是从春秋时期开始,由于“饮至”已经单指奏凯献俘后的庆功宴,其宗法血缘色彩逐渐淡化,故举行饮至的地点也就逐渐多样化了,尤其是在宫殿举行饮至策勋之盛典,就逐渐与在宗庙献俘分离开来。第四,“饮至”一词不仅被用于凯旋庆功场合,后来它还被用来泛指庆功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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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会要》卷14《献俘》,第322页。

② [东周]孔鲋:《孔丛子》卷6《问军礼第二十》,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65页。

③(东周)左丘明:《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3,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年,第94-95页。

④《左传译注》,第53页。

⑤《左传译注》,第306页。

⑥《五礼通考》卷239《军礼七》。

汉代焦赣在《焦氏易林•鼎之第五十》中就提到“吉日举钓,田弋猎禽。反行饮至,以告喜功。”作为田猎之后,为庆贺有所斩获而举行的庆功宴,这就已经不在本文研究的范围之中了。

隋唐之际,饮至策勋礼虽然并未见诸礼书,但史书中关于饮至的记载却一直不绝于书,其礼与大宣露布、告功献俘并为当时凯旋庆功礼仪的三项内容。如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晋王杨广平陈班师:

“夏,四月,辛亥,帝幸骊山,亲劳旋师。乙巳,诸军凯入,献俘于太庙,陈叔宝及诸王侯将相并乘舆服御、天文图籍等以次行列,仍以铁骑围之,从晋王广、秦王俊入,列于庙廷。……丙午,帝坐广阳门观,引陈叔宝于前,及太子、诸王二十八人,司空司马消难以下至尚书郎凡二百余人,帝使纳言宣诏劳之;次使内史令宣诏,责以君臣不能相辅,乃至灭亡。叔宝及其群臣并愧惧伏地,屏息不能对,既而宥之。……庚戌,帝御广阳门宴将士,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于南郭。班赐各有差,凡用三百余万段。”①

从记载来看,隋代的献俘、受俘和饮至策勋礼分别在四月的“乙巳”“丙午”和“庚戌”举行,其中献俘之后一天举行了专门的受俘仪式,受俘后十九天才举行庆功宴,地点也不在太庙,而在广阳门。可见隋代的饮至策勋礼是相对独立的仪式,这与周代将告庙、献俘、饮至集中在祖庙一并举行的做法显然不同。

此后,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秦王世民平东都,俘王世充、窦建德凯旋。“高祖大悦,行饮至礼以享焉。高祖以自古旧官不称殊功,乃别表徽号,用旌勋德。”②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十二月丁酉,交河道旋师。吏部尚书、陈国公侯君集执高昌王魏智盛,献捷于观德殿,行饮至之礼,赐酺三日。”③开元十二年(724),宦官杨思勖平溪州蛮,玄宗“依品级宴思勖以下立功将士于朝堂,谓曰:‘蛮夷不道,贼害平人,卿等竭诚,一举而定,穷深尽险,罔不率从,往返若飞,当甚劳弊,各赐卿少物,宴毕领取。’”④十五年(727),凉州都督王君㚟破吐蕃,“凯旋,诏置酒朝堂宴之及将士等,并赐物有差。帝谓君㚟及将士等曰:‘吐蕃小丑,敢怀逆命,趣窥亭鄣,以逞凶狂,卿等智勇夙彰,军威克振,才整旗鼓,屡翦渠魁,深入寇庭,当甚劳耳。’”⑤二十二年(738),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斩契丹可突干、屈刺,“二十三年春,守珪诣东都献捷,会籍田礼毕酺宴,便为守珪饮至之礼,上赋诗以褒美之。遂拜守珪为辅国大将军、右羽林大将军、兼御史大夫,馀官并如故。仍赐杂彩一千匹及金银器物等,与二子官,仍诏于幽州立碑以纪功赏。”⑥唐代宗大历末年进士李子卿、崔损皆有《饮至赋》⑦可见,整个隋唐时期,每逢大胜,在凯旋庆功礼仪中则有饮至策勋之荣。但是由于隋唐时期的礼书和《通典》等典章制度史中未见有关此礼的详细记载,通过仔细翻检文献,收集与之相关的内容,通过零散的点滴之貌来努力呈现隋唐饮至策勋礼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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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177,隋文帝开皇九年四月条。

②《旧唐书》卷2《太宗上》,第28页。

③《旧唐书》卷3《太宗下》,第52页。

④《册府元龟》卷136《帝王部•慰劳》。

⑤《册府元龟》卷136《帝王部•慰劳》。

⑥《旧唐书》卷103《张守珪传》,第3195页。

⑦《全唐文》卷454李少卿《饮至赋》,第4639页;《全唐文》卷476崔损《饮至赋》,第4860-4861页。

一、天子与饮至礼

在周礼体系中,饮至礼是天子亲征享有的军礼。春秋以后,诸侯出征凯旋也行饮至礼。此后大将出征,班师凯旋时,也有饮至之说。虽然可以享有饮至之荣的对象在不断变化,但主持此礼的必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这一点却一直未变,否则就不是“饮至策助”之礼。事实上,领军出征的主帅在大捷之时,也会宴赏大军,但这种庆功宴就不能叫做“饮至”。比如开元二十二年(738),契丹别帅李过折“斩屈剌、可突干,尽诛其党,率馀众以降。(张)守珪因出师次于紫蒙川,大阅军实,宴赏将士,传屈刺、可突干等首于东都,枭于天津桥之南。”①换而言之,只有由天子亲自赐宴,并记功受勋的凯旋礼仪才能叫做饮至礼。

那么,在这样一种隆重的军礼中,对作为主持者出席的天子有什么样的礼仪要求呢?首先,主持此礼的天子在服饰方面是有明确要求的,虽为军礼,却不着戎服,按《隋志》:

“四时祭庙、圆丘、方泽、明堂、五郊、封禅、大雩、出宫行事、正旦受朝及临轩拜王公,皆服衮冕之服。还宫及斋,则服通天冠。籍田则冠冕,……拜陵则黑介帧,白纱单衣。释奠则服通天金博山冠,玄纱袍。春分朝日,则青纱朝服,青舄,秋分夕月,则白纱朝服,绵舄,俱冠五梁进贤冠。合朔,服通天金博山冠,绛纱袍。季秋讲武、出征告庙,冠武弁,黄金附蝉、左貂。祃类宜社,武弁,珠衣。篡严升殿,服通天金博山冠,绛纱袍。入温、凉室,冠武弁,右貂附蝉,绛纱服。征还饮至,服通天冠。庙中遣上将,则衮冕,还宫则通天金博山冠。赏祖罚社,则武弁,左貂附蝉。元日、冬至大小会,皆通天金博山冠。四时畋、出宫,服通天冠,并赤舄。明堂则五时俱通天冠,各以其色服。东、西堂举哀,服白恰。”②

在天子的冠帽系列中,通天冠是级别仅仅次于冕冠的冠帽。所谓“服通天冠”,就是指带通天冠,并着与之配套的服饰。隋代天子"服通天冠"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还宫及斋戒,二是征还饮至,三是打猎出宫,四是明堂祭拜。隋代行饮至礼时,天子"服通天冠",这与举行季秋讲武、出征告庙、祃类宜社、赏祖罚社等军礼时所着之戎服完全不一样,可见饮至礼在当时应该是属于庆典礼仪一类,故天子在着装上与其他军礼不同。

“大唐依周礼,制天子之六冕,有大裘冕、衮冕、鷩冕、毳冕、绣冕、玄冕。”③其中排名第二的衮冕就是唐代天子出席饮至礼的礼服。据《新唐书》记载:

“衮冕者,践柞、飨庙、征还、遣将、饮至、加元服、纳后、元日受朝贺、临轩册拜王公之服也。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金饰玉簪导,垂白珠十二旒,珠丝组带为缨,色如绞。深青衣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八章在衣;藻、粉米、黼、黻四章在裳。衣画,裳绣,以象天地之色也。自山、龙以下,每章一行为等,每行十二。衣、褾、领,画以升龙,白纱中单,黻领,青褾、襈、裾,绣龙、山、火三章,舄加金饰。”④

这是相当正式而华丽的礼服,也是天子在许多重要礼仪场合的标准服饰。天子在举行饮至礼时着衮冕,足见唐人对饮至礼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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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唐书》卷103《张守珪传》,第3194页。

②《隋书》卷11《礼仪六》,第162页。

③《通典》卷57《嘉礼二》,第1604页。

④《新唐书》卷24《车服》,第343页。

除了礼服,天子在举行饮至礼时乘坐的大辂规格也是很高的。周制,天子车驾有五,即玉、金、象、革、木辂。隋文帝时,依内史令李德林所奏,废除北周和西魏的舆辇制度,“唯留魏太和时仪曹令李韶所制五辂,齐天保所遵用者。”①即以北魏和北齐之制为标准设定天子车辂。其制也是玉、金、象、革、木五辂,其中“金辂,赤质,以金饰诸末。左建旟,右建闟戟。(旗画鸟集)余与玉辂同。驾赤鳷。朝觐会同,飨射饮至则供之。”②唐因隋制,也以五辂为制,其中用于饮至礼的同样是金辂,“金辂,赤质,以金饰诸末,余与玉辂同,驾赤奋,乡射、祀还、饮至则供之。”③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高祖、太宗大礼则乘辂。高宗不喜乘辂,每有大礼则御辇。至武太后,以为常。玄宗以辇不中礼,废而不用。开元十一年冬,祀南郊,乘辂而往,礼毕骑还。”杜佑注曰:“自是行幸郊祀,皆骑于仪仗之内。其五辂腰舆,陈于卤簿而已。”④可见,礼制规定与实际情况还是有所出入的。

二、宴饮与饮食

如上文所述,从春秋以后,饮至逐渐单指大军凯旋后由天子主持的庆功宴。庆功饮食是中国群体饮食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本质属于仪式饮食,那么,隋唐时期的饮至礼到底是怎样的呢?

(一)赐宴

由于饮至礼是一种群体饮食活动,除犒劳三军外,天子还要宴请军队的中高级将领和部分士兵,所谓“君举有功而进飨之,无功而励之。”因此,饮至与一般的皇家宴会相比,规模较大,人员较多;与一般军中宴会相比仪式感更强,更为庄重。在这样的宴会上“宰夫供其牢醴,乐人陈其戛击”⑤,很是热闹。那么具体而言,这样一场盛大的庆功宴有哪些细节呢?

战国名将吴起所著的《吴子兵法》一书提到“武侯设坐庙廷,为三行,飨士大夫。上功坐前行,肴席兼重器、上牢;次功坐中行,肴席器差减;无功坐后行,肴席无重器。……行之三年,秦人兴师,临于西河。魏士闻之,不待吏令,介胄而奋击之者以万数。”⑥所谓“重器”,即珍贵的器具,在战国时期特指青铜器皿;“上牢”即牛羊豕等美味,是规格最高的宴席。可见,在战国时期,庆功宴上是以上功、次功和无功来安排座位和饮食规格的。

后来,唐人李筌的《太白阴经》对此做了更为详细的说明:

“古先帝王伯有天下,战胜于外,班师校功,集众于中军之门。上功赐以金璋紫绶,锡以锦彩,衣以缯帛,坐以重裀,享以太牢,饮以醇酒,父母妻子皆赐纹绫,坐以重席,享以少牢,饮以酎酒。大将军捧赐,偏将军捧觞,大将军令于众曰:‘战士某乙等奋不顾身,功超百万,斩元戎之首,搴大将之旗,功高于众,故赏上赏,子孙后嗣长称卿大夫之家。'父母妻子皆受重赏,牢席有差,众士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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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隋书》卷10《礼仪五》,第137页。

②《隋书》卷10《礼仪五》,第137页。

③《旧唐书》卷45《舆服》,第1932页。

④《通典》卷64《嘉礼九》,第1795页。

⑤《全唐文》卷476崔损《饮至赋》,第4860-4861页。

⑥《吴子兵法》卷下《励士第六》,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1册),第59-60页。

次功赏以银璋朱绶,纹绫之衣,坐以重席,享以少牢,饮以酎酒,父母妻子赠以缯帛,坐以单席,享以鸡豚,饮以酗酒。偏将军捧赐,子将军捧觞,大将军令于众曰:‘战士某乙等勇冠三军,功经百战,斩骁雄之首,搴虎豹之旗,功出于人,赐以次赏,子孙后嗣长为勋给之家。'父母妻子皆受荣赏,牢席有差,众士咸知。

下功赏以布帛之衣,坐以单席,享以鸡豚,饮以酝酒,父母妻子立而无赏,坐而无席。子将军捧赐,卒捧觞,大将军令于众曰:‘战士某乙等戮力行间,劬劳岁月,虽无搴旗斩将,实以跋涉疆场,赐以下赏,子孙后嗣无所庇诸。'父母妻子不及坐享,众士咸知。

令毕,命上功起再拜大将军,让曰:‘某乙等忝列王臣,敢不尽节,有愧无功,叨受上赏。’大将军避席曰:‘某乙等不德,谬居师长,赖尔之功,枭悬凶逆,盛绩美事,某乙等无专善。'退而复坐。命次功再拜上功,上功曰:‘某乙等无谋无勇,遵师长之命,有进死之荣,无退生之辱,身受殊赏,上光父母,下及妻子,子其勉旃。’下功退而复坐。

夫如是励之,一会,则乡勉党,里勉邻,父勉子,妻勉夫;二会,则县勉州,师勉友;三会,则行路相勉,闻金革之声相践而出,邻无敌国,邑无坚城,何患乎不勉哉!”①

李荃所记虽托名为古,但其实不难看出唐代饮至的痕迹。参加这场盛大庆功宴的不仅有军人,还有其家人。在宴会上,上功、次功、无功在赏赐的规格、宴会的席位和食物的档次上都有十分明显的区别。不仅如此,其家人享受的宴饮待遇也与将士们的军功等级挂勾,呈现出巨大的层差性,此其一。

其二,饮至宴与一般的宴会相比,有一些特定的宴饮仪式,如赐赏、布功和回礼。这些仪式会根据军功高下,按顺序依次进行。比如在赐赏这一环节上,上功者由大将军亲自赏赐,偏将军亲自奉酒;次功者则由偏将军捧赐,子将军捧觞;下功者唯令子将军捧赐,卒捧觞。而在回礼环节,也是先由上功者向大将军回礼,再由次功向上功,下功向次功逐一回礼。只有在布功环节,一视同仁,都由大将军亲自向众人宣布有功者的功劳大小和赏赐规格。这些仪式不仅体现了对有功之士的敬重,更强调了功劳之间的差异,有利于调动将士们的积极性,在军中形成崇尚军功,争立军功的良好竞争氛围。更有甚者,通过让家属参加如此盛大的庆功宴,将士们的英勇事迹也就一传十,十传百,在乡邻里党间传播开来,最终在社会上形成"行路相勉,闻金革之声相践而出"的爱军尚武之风。因此,笔者认为,在一支军队的文化建设中,提倡崇尚荣誉固然很重要,但授予荣誉的仪式更重要,唯有通过一定的仪式,荣誉感才能得以具象化,进而影响和激励更多的将士为个人荣誉,集体荣誉而战。对于这一点,在重视礼制与仪式规范的中国古代,显然古人的认识比我们到位得多了。

其三,饮至宴还体现了强烈的宗法血缘色彩。这集中体现在“父母妻子”不仅能参与饮至宴,皆受重赏,而且军功的惠及者还延及“子孙后嗣”。事实上,在唐军赏功时,有所谓“赏延”和“折给赐物”一说,“顷叙功劳,累增勋级,上柱国外,许及周亲,是谓赏延,载荣宗族,回充赐物,匪厚朝恩。"②也就是说,唐军因战功而累积的勋级是可以惠及亲属的,这就叫做“赏延”。如果没有周亲,将士的勋劳累积到最高级别的勋官上柱国后,还有余勋者,可用勋折换赐物,即为“折给赐物”。虽然天宝三载(744),唐玄宗下令“上柱国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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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白阴经》卷2《人谋下•励士篇》,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第472-473页。

②《唐会要》卷81《用荫》,第1499页。

余勋,无周亲,折给赐物宜停,仍永为常式”①,但因战功而授其子以官位,或授其祖父母、父母以虚衔、致仕官待遇,在唐代是十分常见的,比如开元十五年(727)闰九月,负责抵御吐蕃的唐河西、陇右节度使王君㚟丧败,河、陇震骇。随即,朝廷以朔方节度使萧嵩为河西节度使,信安王祎为朔方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力挽危局。开元十七年(729),信安王祎攻占吐蕃石堡城(今青海西宁西南),自是河、陇诸军得以游弈自如,拓地千余里。玄宗闻之大悦,在石堡城新置振武军,并赐宴朔方军将士,“因其凯旋,聊加宴乐,各宜坐食,相与尽欢。其军将以下官赏,别有处分。信安郡王祎,与一子官。”②开元二十三年(739),幽州节度张守珪因讨契丹之功进京献捷,唐玄宗不仅为其行饮至之礼,同样“赐杂彩一千匹及金银器物等,与二子官,仍诏于幽州立碑以纪功赏。”③再比如,宪宪平淮西李希烈后,“锡宴以劳旋,……都统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刘玄佐,宜与子孙一人五品正员官。节度使检校右个射李澄、检校兵部尚书曲环、检校户部尚书李皋、兼御史大夫樊泽等,并与子孙一人七品正员官。都防御使、工部尚书贾勃、都团练使检校左散骑常侍卢玄卿、兼御史大夫张建封等,并与子孙一人八品正员官。检校司空平章事李抱真、检校司空平章事李纳、检校左仆射平章事韩混、检校工部尚书田绪,……与子孙一人八品正员官。"④

(二)宴饮乐舞

南北朝时期,前秦符坚“至自永昌,行饮至之礼,歌劳止之诗,以飨其群臣。”⑤可见,饮至礼上一般还会有乐舞表演。庆功宴上的乐舞不同于一般宫廷乐舞之柔靡奢华,多鼓乐而少丝竹之声,正所谓“享宴将士,以激励于众,酒酣,使拔剑起舞,作朋角抵,伐鼓叫呼,以增其气。丝竹哀怨之声不可奏,使人凄怆,损锐气,挫壮心,则难胜敌。”⑥

据《太白阴经》记载:唐军“随廷乐例:大鼓、杖鼓、腰鼓、舞剑、浑脱、角抵、笛、拍板、破阵乐、投石、拔拒、蹙鞠"。⑦其记载看似颇为零乱,实际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宴会上使用的乐器。主要有大鼓、杖鼓、腰鼓、笛、拍板等五种,其中大鼓、杖鼓、腰鼓、拍板等属于打击乐,笛子属于吹奏乐,所以军乐又可以叫做鼓吹乐。唐乐好鼓,“今立部伎有《安乐》、《太平乐》、《破阵乐》、《庆善乐》、《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凡八部。……自《破阵舞》以下,皆雷大鼓,杂以龟兹之乐,声振百里,动荡山谷。《大定乐》加金钲。”⑧所以在庆功宴上使用的乐器中,以鼓的数量和形式最多。其中"腰鼓,大者瓦,小者木,皆广首而纤腹,本胡鼓也。”⑨足见当时西域胡乐对唐乐之影响。而杖鼓者,即两头用杖击打的鼓。据宋人沈括《梦溪笔谈》的记载:“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则唐之‘汉震第二鼓’也,明帝、宋开府皆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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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会要》卷81《用荫》,第1499页。

②《唐大诏令集》卷80,玄宗《宴朔方将士敕》,第459页。

③《旧唐书》卷103《张守珪传》,第3195页。

④《唐大诏令集》卷80,宪宗《平淮西后宴赏诸军将士放归本道诏》,第459页。

⑤《晋书》卷113《荷坚上》,第2893页。

⑥《通典》卷152《兵五•声感人》,第3891页。

⑦ 《太白阴经》卷5《预备•宴设音乐篇》,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第562-563页。

⑧《旧唐书》卷29《音乐二》,第1059-1060页。

⑨《旧唐书》卷29《音乐二》,第1079页。

此鼓。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①而唐之“羯鼓,正如漆桶,两手具击,以其出羯中,故号羯鼓,亦谓之两杖鼓。”②可知,唐代的杖鼓和羯鼓都是可以两头敲击的鼓,所不同者,杖鼓敲击用杖,羯鼓用手而已。而且,唐代鼓乐往往还可以单独成曲,独立表演,唐明皇和名臣宋璟都是此中高手。到宋代,随着尚武风气的丧失,鼓的演奏也逐渐退化为仅仅是敲击节奏以合乐曲,很少再有技艺高超的独奏了。除了各式各样的鼓,在唐代打击乐中还有拍板。拍板,也称檀板、绰板。用坚木数片,以绳串联,用以击节。据《通典》记载:“拍板,长阔如手,重十余枚,以韦连之,击以代拧。”杜佑自注曰:“抃,擎其节也。情发于中,手抃足蹈。抃者,因其声以节舞,龟兹伎人弹指为歌舞之节,亦抃之意也。”③

二是宴会上表演的乐舞,主要有舞剑、浑脱和破阵乐。其中剑舞是自古流行于军中的乐舞,唐代公孙大娘之剑舞名动天下,但若与军人饮至兴起,拔剑而舞相比,则少了一份快意与豪气。《破陈乐》最早是军中自创之乐,"本名《秦王破阵乐》。太宗为秦王,破刘武周、军中相与作《秦王破阵乐》曲。及即位、宴会必奏之"④、并让吕才协音律,李百药、虞卅南、褚亮、魏徽等制歌辞,以歌唱之。贞观七年,唐太宗又把它改编成舞蹈,“制《破阵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贯,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战阵之形。令吕才依图教乐工百二十人,被甲执戟而习之。凡为三变,每变为四阵,有来往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数日而就,更名《七德》之舞。”⑤舞成之日,“观者皆扼腕踊跃,诸将上寿,群臣称万岁,蛮夷在庭者请相率以舞。”由此看来,这是一种观后让人十分振奋的乐舞,自是常在一些重要场合表演。唐高宗即位之初,不忍观之,乃不奏此乐近三十年。后来,应韦万石之请,复令奏之。“舞毕,叹曰:‘不见此乐垂三十年,追思王业勤劳若此,朕安可忘武功邪!’群臣皆称万岁。”⑨从中,我们几乎能够想像出《破阵乐》的激烈程度,此乐舞从音乐到舞蹈都肯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战场厮杀,所以尽管高宗不喜此乐舞,但观后也不能不对父辈创业之艰辛感同身受,遂一度恢复此乐舞之表演。但武则天代唐,毁唐宗庙,《七德》、《九功》之舞皆亡,唯其名存。因此,在此后的唐代饮至礼上恐怕是很难再看到《破阵乐》的身影了。实际上,除《破阵乐》外,立部伎八部乐中《安乐》和《大定乐》都与军事胜利有关,其中《安乐》是后周武帝平齐所作,而《大定乐》是太宗征高丽时所作,其时“帝将伐高丽,燕洛阳城门,观屯营教舞,按新征用武之势,名曰《一戎大定乐》,舞者百四十人,被五采甲,持槊而舞,歌者和之,曰‘八弦同轨乐。’象高丽平而天下大定也。及辽东平,行军大总管李勤作《夷来宾》之曲以献。”⑦可见,不管是《大定乐》,还是李勤所献的《夷来宾》曲,都可能在战后的饮至礼上作为宴乐表演。

李荃最后提到的“浑脱”原指北方民族中流行的以整张动物皮制成的革囊或皮袋,后指从唐代开始用小动物的整张皮革制成的囊形帽子,如唐初“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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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沈括著,张富祥译注:《梦溪笑谈》卷5《乐律一》,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77页。

②《旧唐书》卷29《音乐二》,第1079页。

③《通典》卷144《乐四》,第3680-3681页。

④ 《新唐书》卷21《礼乐十一》,第308页。

⑤《旧唐书》卷28《音乐一》,第1046页。

⑥《新唐书》卷21《礼乐十一》,第310页。

⑦《新唐书》卷21《礼乐十一》,第311页。

浑脱彪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①李荃在这里指提到的“浑脱”则指的是一种与战争有关的舞蹈《浑脱舞》。此舞起于北周,由龟兹传入中原。唐代武后、中宗时为最盛行,不但都市相率为之,宫廷中亦舞《浑脱》。史载中宗景龙年间,宴请近臣,众臣纷纷自献歌舞,时“工部尚书张锡为《谈容娘舞》,将作大匠宗晋卿为《浑脱舞》,左卫将军张洽为《黄鏖舞》,给事中李行言歌《贺车西河曲》,……而(郭)山恽奏:‘我所习,惟知诵诗。’乃诵《鹿鸣》、《蟋蟀》二篇,未毕,中书令李峤以其近规讽,止之。帝嘉其直,下诏褒咨,赐服一称。”②可见,山恽不是不会歌舞,而是认为这些乐舞皆不符合礼制要求,才故意以《诗经》相规讽的。那么,山恽为什么认为《浑脱舞》不合礼制呢?据宋人陈旸《乐书》记载:

“唐天后末年,剑器入浑脱,始为犯声,剑器宫调,浑脱角调,以臣犯君,不可以训,非中正之雅也。中宗将作大匠宗晋卿舞浑脱,君子鄙之。神龙初,吕元泰尝谏曰:‘比见都市坊邑相率为浑脱,骏马胡服名为苏莫遮。旗鼓相当,军阵之势也,腾逐喧噪,战争之象也,胡服相欢,非雅乐也,浑脱为号,非美名也。’其后睿宗入靖内难,韦族诛废,此其应也。”③

从中可见,从武则天时期开始,《浑脱》和《剑器》二乐舞已经交糅在一起,故李白《草书歌行》中称赞怀素和尚草书了得时,就用了“古来万事贵天生,何必要公孙大娘浑脱舞”④之句,意思是怀素对草书的领悟源自其天生的才能,根本无非像张旭一样,需要通过观看公孙大娘的“浑脱剑舞”才能有所启发。故当时军中有舞浑脱舞的习俗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从吕元泰之言中可以看到,当浑脱舞作群舞时有“军阵之势”、“战争之象”,所以在庆功宴上若是群舞此舞,也是颇为壮观而切题的。山恽、吕元泰之流之所以反对此舞,不是反对在军中舞此舞,而是反对天子喜爱此舞,道理很简单,因为此乃胡舞,非宫廷雅正之乐也。

三是宴会上的娱乐性游戏活动,如角抵、投石、拔拒、蹙鞠等。角抵是从先秦以来就十分流行的一种两人角力游戏。《礼记•月令》中说:“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讲武,习射御,角力。”可见在先秦时期,角力是冬季讲武练兵的一项训练内容。至秦汉时,它逐渐演变为一种带有表演成分的娱乐性游戏活动。到唐代,这种两人角力的游戏已经盛及朝野,并且演变出“角抵戏”和“角力戏”两种相近而又不同的游戏形式。据宋人陈肠的记载,角抵戏“角者,角其伎也,两两相当,角及伎艺射御也,盖杂伎之抱称云。或曰蚩尤氏头有角,与黄帝斗,以角抵人,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载牛角而相抵,汉造此戏,岂其遗象邪?”由于表演“角抵戏”时一般要先化妆,所以其表演性较浓,也主要流行于民间。而“角力戏,壮士裸裎相搏,而角胜负,每群戏既毕,左右军雷大鼓而引之,岂亦古者习武之变欤?”⑤可见,“角力戏”的竞技性更重,在军中流行的当主要是这种形式。但不管是角抵戏,还是角力戏,当时都深受唐人的喜爱,经常出现在皇廷、官府、军队和民间集会等场合中,唐代的许多皇帝都是此类游戏的爱好者。如元和十五年(820)正月,宪宗崩,二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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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唐书》卷34《五行一》,第581页。

②《新唐书》卷109《郭山恽传》,第3277页。

③(宋)陈旸:《乐书》卷184《俗部•舞》,光绪丙子刊印版;钦定四库全书版。

④《全唐诗》卷167李白《草书歌行》,第1731页。

⑤《乐书》卷186《俗部•杂乐》。

刚即位的穆宗就“幸左神策军观角抵及杂戏,日昃而罢。”①故在庆功宴上的娱乐性游戏也是以角抵为主的。与角抵一样,投石,拔拒最初也是古代军中的训练项目,战国时期,秦将王翦率兵六十万击楚,却坚守不战,“久之,王翦使人问军中戏乎?对曰:‘方投石、超距。’于是王翦曰:‘士卒可用矣。’”②可见,投石即投掷石块的习武活动,类似于今天军队中的投弹训练。而关于“拔拒”,有人认为是一种跳越障碍训练,也有人提出是比腕力的游戏,或两者皆不是,因为唐玄宗曾经御制《观拔河俗戏》一诗,在序文中,他提到:“俗传此戏必致年丰,故命北军以求岁稔”。其诗曰:“壮徒恒贾勇,拔拒抵长河。欲练英雄志,须明胜负多。噪齐山岌嶪,气作水腾波。预期年岁稔,先此乐时和。”③可见,唐代“拔拒”当是今天在军中仍然十分流行的拔河游戏,而且在当时它还是一种乞求年丰的仪式,故在民间,此戏也十分盛行。蹙鞠,即“蹴鞠”,本身也是始于军中,“蹋鞠之戏,盖古兵势也。汉兵家有蹵鞠二十五篇,李尤鞠室铭曰:贠鞠方墙,放象阴阳,法月冲对,二六相当。霍去病在塞外穿域踢鞠,亦其事也。蹩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否,岂亦楚鞠之变欤”④可见,这些在唐代十分流行的娱乐性游戏最早都与军事训练有关,故在庆功宴上用它们来活跃气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三)宴会饮食

既然是庆功宴,那么宴会上的饮食到底有哪些呢?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李荃在《太白阴经》中,以一军12500人的标准,记载的唐代出师宴情况:

“酒,一人二升,二百五十石。

羊,一口分为二十节,六百二十五口。

牛肉代羊肉,一人二斤,二万五千斤。

白米,一人五合,六十二石五斗。

薄饼,一人两个,二万五千个。每一斗面作二十个,计面一百二十五石。

馒头,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三十枚,用面四十一石六斗七升。

蒸饼,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一百枚。

散子,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三十枚,面二十五石。每面一斗,使油二十二斤。

饆饠,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八十个,面一十五石六斗二升五合。

餻羮,一人三合。糯米三十七石五斗。

菜,一人五两,二千九百五十斤零四两。(此数不符,当云三千九百斤零一两)

羊头蹄,六百二十五具,充羹。

酱羊猪肝,六百二十五具,并四等充羹。

盐,三人一合,四石一斗六升。

酱,一人半合,六石二斗五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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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唐书》卷16《穆宗本纪》,第476页。

②《通典》卷155《兵八》,第3970页。

③(唐)张说:《张燕公集》卷2《杂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8页。④《乐书》卷186《俗部•杂乐》。

醋,一人一合,一十二石五斗。

椒,五人一合,二石五斗。

姜,一人一两,七十八斤零二两。

葱,三人一两,二百九十六斤零六两。(此数不符,当云二百六十斤。)”①

李荃在书中提到的宴会饮食物品共有十九种之多,可以分为酒、肉、主食、小吃、菜和作料等六大类。如果我们对每个士兵的酒、肉、主食等份额进行分析,就可以发现唐代的军宴还是很阔绰的。当然,在对这一系列数据进行分析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对唐代度量衡的情况稍做了解。根据《唐会要》的记载:

“开元九年敕格:……诸量,以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粒为龠,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诸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②

通过这段记载,我们知道唐代的体积单位主要包括龠、合、升、斗、斛,它们之间的大致换算关系为:1斛=10斗=100升=1000合=10000 龠。重量单位则有铢、两、大两、斤,其换算关系为:1斤=16两=384 铢。所谓大者,是以3为倍数,即3尺为一大尺,3斗为一大斗,3两为一大两。另“天宝九载二月十四日敕:自今以后,皆以三斤四两为斗。”③故可知斗与斤的换算关系为1斗=三斤四两=3.25斤=52两。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在唐代的庆功宴上,一个士兵可以得到的酒肉、主食等的份额是多少。首先,酒是一人二升,按唐制,十升为一斗,故二升即0.2斗,又一斗等于3.25斤,故每个士兵能获得的酒赐为唐制的0.65斤,合10.4两,相当于今天的一斤左右。肉类主要有牛肉、羊肉,其中牛肉每人二斤,约相当于今天的三斤多。一口羊分成二十节,每人一节。成年羊的体重一般在100-150斤之间,按一口羊125斤计算,一人可分得羊6.25 斤。主食主要是米饭、薄饼、馒头一类。其中白米是一人五合,即0.05斗,合2.6两,大致与今天一个成年人一顿的饭量相当。但是若再加上“薄饼,一人两个”,“馒头,一人一枚”,其量还是很可观的。因为根据李荃的记载,一斗面做薄饼可做20个,若做馒头则为30个,蒸饼100个,散子30个,饆饠80个,可见薄饼不“薄”。一个薄饼相当于0.05斗,即五合,2.6两。而一个馒头重0.033斗,相当于1.73两。更何况馒头是一人一枚,而薄饼还是一人两个,这样算起来,一个人光主食就有9.53两,接近现在的1斤了。

再下来,还有蒸饼、散子、饆饠等各种小吃点心。蒸饼是与饼、胡饼、汤饼并列的一种小吃,据《事物纪原》记载:“蒸饼,秦汉逮今世所食。初有饼、胡饼、蒸饼、汤饼之四品,惟蒸饼至晋,何曾所食非作十字拆,则不下箸,方一见于此,以是推之,当出自汉魏以来也。”④何曾所食的这种蒸出十字裂纹的蒸饼,实际上是经过发酵后,整出来很酥软适口的“开花馒头”。十六国后赵石虎“好食蒸饼,常以乾枣胡桃瓤为心蒸之,使圻裂方食”⑤这种夹人果肉的蒸饼,实际上已是“包子”的雏形。“散子”即“馓子”,是一种以面搓条成束而扭成环状的油炸面食品,干吃的时候脆香可口,泡了糖茶后,即“馓子茶”,口感绵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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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白阴经》卷5《预备•宴设音乐篇》,引自《中国兵书集成》(第2册),第562-563页。

②《唐会要》卷66《太府寺》,第1154页。

③《唐会要》卷66《太府寺》,第1154页。

④《事物纪原》卷9《农业陶渔部四十五》,第471页。

⑤《太平御览》卷860《饮食部十八》,第3819页。

在唐宋的茶肆里,馓子茶是十分常见的一种小吃,如据宋人吴自牧《梦梁录》记载,在杭州茶肆中“冬月添卖七宝擂茶馓子葱茶,或卖盐豉汤”①。不仅在茶肆中十分常见,而且“馓子茶"还是深受当地人喜爱的夜宵和早点,"冬月虽大雨雪,亦有夜市盘,卖至三更后,方有提瓶卖茶。冬间担架子卖茶馓子慈茶始过。盖都人公私营干,深夜方归故也”,“早间卖前二陈汤饭了,提瓶点茶,饭前有卖馓子、小蒸糕。”②而“饆饠”则是由西域传入的一种包有馅的面制点心。据《酉阳杂俎续集》卷1记载:“明经因访邻房乡曲五六人,……邀入长兴里饆饠店常所过处,……与客食饆饠计十二斤。”可见唐代长安城的长兴里就开有专门的饆饠店,是人们招待客人时喜欢选择的交际场所之一。当时比较高档的饆饠有蟹黄饆饠、樱桃饆饠、天花饆饠等③。《太平广记》卷234“御厨”条引《卢氏杂说》记:“翰林学士每遇赐食,有物若毕罗,形粗大,滋味香美,呼为诸王从事。”可见,饆饠也是皇家赐食的常见食品。在唐代的军宴上,每个士兵都可以得到蒸饼一枚,散子一枚,饆饠一枚,此外还有用糯米制作的羹,一人三合,四项加起来也接近今天的半斤了。

接下来,在李荃的记载中还有菜和汤,其中菜是一人五两,汤有羊头蹄、酱羊猪肝四汤等。此外,还有各种常见的作料,如盐、酱、醋、花椒、姜、葱等。可见,唐代军宴的食品实在很丰富,由于面向全军开宴,故大飨三军还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此,不可能每次获胜就大开饮至宴,也只可能是最重大的胜利才行之而已。大多数时候,军队获胜凯旋,天子还是以宴请军队高级将领为主。如唐高宗时,裴行俭计取西突厥阿史那都支等部后,"帝亲劳宴,……即拜礼部尚书兼检校右卫大将军。”④唐玄宗开元十六年(728),河西、陇右节度王君㚟因大破吐蕃,“上又尝于广达楼引君奂及妻夏氏设宴,赐以金帛。夏氏亦有战功,故特赏之,封为武威郡夫人。”⑤这类的宴请虽也与凯旋庆功有关,但就不属于饮至的范畴了。

另外,从统计的份额来看,这些饮食加起来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成年人一顿饭的正常食量,这些饮食很可能除了在宴会当天食用外,也是一种可以允许士兵带走的赐食。

三、策勋与赏赐

“师还而论功者,所以赏用命,示激劝也”⑥,故历代皆十分重视凯旋后的论功行赏一节。因此,在庆功宴上,赐宴还仅仅是一个方面,更重要、也最让将士们期待的当属赏赐和策勋了,否则就只能叫“大飨军”。比如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率征辽时,在正式出兵前,“四月癸卯,誓师于幽州,大飨军。”九月班师,十一月车驾至幽州,“十一月癸酉,大飨军于幽州。”⑦

事实上,在周礼中,天子赏赐与策勋还有十分正式盛大的礼仪。如据《左传•僖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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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吴自牧:《梦梁录》卷16《茶肆》,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八年,第139页。

②《梦梁录》卷13《夜市》、《诸色杂卖》,第115-117页。

③ 唐刘恂《岭表录异》卷下:“赤母蟹,壳内黄赤膏如鸡鸭子共同,肉白如豕膏,实其壳中。淋以五味,蒙以细面,为蟹黄饆饠,珍美可尚。”宋高似孙《蟹略》卷3也记:“蟹饆饠:岭表绿异云,以蟹黄淋以五味,蒙以细面,为饆饠,美可尚”。唐段成式《西阳杂俎》卷7《酒食》:“韩约能作樱桃饆饠,其色不变。”唐韦巨源《烧尾宴食单》中记有“天花饆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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