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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时间来到凌晨三点,陈叙从一场噩梦里醒来。

作者:王巧琳 当前章节:2815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17:23

很多年了,他总是间歇性地梦见陈永华,他只身一人走进那个废弃的厂房,等待他的是一场凌迟似的死亡。

他没想过对方会带枪,因为在他记忆里那个抢劫犯盛万当年也不过是持刀抢劫罢了。

他好友的女儿,徐念,那个拥有金色童年,管他也叫陈爸爸的女孩,狼狈而凌乱的头发,是他从未见过的。

她的头被用枪顶着,眼泪哭干了似的,像是个没有了魂魄的布娃娃。

逼迫他把武器放下之后,盛樊说:“你不是跟外头人说我爸是抢劫犯吗?”

陈永华没有说话。

盛樊说:“跟我爸道歉!”

“你们把孩子放了。”陈永华话还没说完,盛樊的枪响了,子弹打中了陈永华的膝盖。

他支撑不住,跪了下来。

“把孩子……放了……”

似乎连盛万都没想到儿子会真的开枪,他上前夺枪:“樊儿!你疯了!他是警察!”

盛樊却像杀红了眼:“道歉!”

他对准了陈永华的另一只膝盖。

枪声响起来。

徐念尖叫着喊:“陈爸爸!!!”

鲜血从陈永华的双腿之间蔓延开来,他用手支撑着地面,试图不让自己倒下。

陈叙发现自己坐在徐念被绑的椅子上,周遭大火已经烧了起来,陈永华匍匐着朝着他爬来,满地的血,火越来越大,父亲解开他的绳子,喊:“跑!”

“跑!”

“徐念!”

“跑!”

“陈叙!”

“快跑!”

他手足无措,他用力地拖动父亲,可对方纹丝不动。

他哭喊着,却发不出一丝的声音,血从他膝盖,从他的腹部往外涌,他捂住伤口,然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火球,火球吞噬了陈永华,他吓得后退了一步,然后转身向着外头跑去。

夜色好深,浓得像化不开的血浆。

毁掉一个人真的很简单。

比如那时候被毁掉的徐念。

那年她上初二,他上高一。她和班上一个叫盛樊的男生一起去了网吧。盛樊不是什么好孩子,他逃课旷课抽烟一条龙,刘海总是盖住眼睛,和陈叙不一样,他脾气暴躁,会在网吧里别人开徐念玩笑的时候大发雷霆,徐念确定自己不喜欢盛樊,但她喜欢他这种方式,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公主。陈叙总说,你离他远一点吧,盛樊的爸爸进过监狱,是个抢劫犯。她也觉得害怕起来,跟盛樊说咱们不要一起玩了。盛樊说为啥呢。她说陈爸爸说你爸爸进过监狱,是抢劫犯。盛樊的眼睛出现了一道狼一样的光。她不知道,从那时候开始,她已经是他的猎物了。他笑着说,哦?你因为人家一句话就不和我玩了?你在霸凌我吗?

那个时候徐念最怕这些罪名,她说我没有,我不是。盛樊说,再陪我去一次河边吧。

在喝下盛樊给的饮料后,她再醒过来,已经被绑在了一张红色的椅子上,在一个破旧的厂房。她满眼惊恐地对着摄像机,喊爸爸妈妈,喊陈叔叔,喊陈叙。

徐念有个金色的童年。

她父母对她疼爱有加。加上是老来得女,异常宠爱。

毁掉她真的很容易。

那之后她患上了ptsd。她记不得很多事情,但只要看到火就会尖叫。徐家花了很多钱给她找医生。

其实她早就一直做那个噩梦了。除了那个噩梦,她还记得很多事。比如盛樊侵犯了她。而这些都被录了下来。

她从前从没想过毁掉陈叙,尽管看到他就会忍不住想起现场,想起陈永华跪下后,血肉模糊的膝盖。

所以她只记得跑,拼命地跑,跑进空无一人的夜色,跑到没有陈叙的世界,但噩梦还是能追上她。

她独自承受噩梦许多年,她无法接受那个被她保护的人,过上了幸福的,舒坦的生活,他提到那个女孩的时候,表情柔和,就好像从未经历过创伤,他说,她叫曾韵。

毁掉一个人真的很容易。

她只需要把噩梦分给他一半,在他断掉三根肋骨,躺在床上无法动弹时,她一边削苹果,一边一个字一个字地将真相告诉他。

为什么你爸爸身上会有那么多弹孔。

是盛樊开的枪。

“你为什么当时不说!为什么?”陈叙问她,他的声音如沙砾一般粗糙。

她笑了笑:“因为我自私。当时盛樊侵犯了我。而且我当时确实不记得了。我记得的只有痛苦。”

她凑近他,他闻不到苹果的香气,只闻到血腥味,她的手指被刀削去一小块,血止不住地流,她凑近他:“陈叙,始作俑者是你啊,如果不是你告诉我他是抢劫犯的儿子,他不会那么恨你爸爸。他也不会这么对我!”

陈叙,你有什么资格谈一场那么甜蜜的恋爱?

你爸爸算什么?

我又算什么?

我告诉你,盛樊就要被减刑了,没多久他就要出来了。

她冷漠地低头说道,不知道他被改造成什么样了。

然后她抬起头来:“但是我想,我见到他,我会杀了他。我不会一下子杀了他,我会慢慢地杀他。”

她伸出滴着血的手来,问他:“你要和我一起吗?”

……

从梦里醒来的陈叙觉得受伤的膝盖处隐隐作痛,更痛的是心脏。

三个月后,他拆掉了固定身体的钢板。徐念也将砸碎的手机还给他。

手机里有无数个未接,还有曾韵发来的消息。

他手指抽动,拨回去。

空号。

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谈一场健康的,长久的恋爱,可那的确对曾韵不公平。他应该和她说声再见的。

那时候他胡子拉碴,从前的九个月,他每天都很干净,稍微长出一点胡子,曾韵就会笑着替他刮掉。她说她不喜欢电子刮胡刀,用刀片很帅。

她甚至为他拍过一组用刀片剃胡子的照片,她说,性张力十足,下一秒他就刮出了伤口,她心疼得不行,说算了算了,还是用电子刮胡刀吧,帅有什么用。

她亲吻他的伤口,问他疼不疼,他转头吻她。

蛮痛的。怎么补偿我。

……

那时候他真是不知道什么叫痛啊。

三个月后,他开车来到他们租住的房子,得知曾韵搬家了,要知道她搬到哪里也不难,他费了点时间去见她,想好了要和她说什么。

一定要说我不爱你了。

他得说对不起我可能爱上别人了。

最好让曾韵给他一巴掌,知道他是个渣男。

他原本真希望她一辈子……都不需要认识渣男的。

在她下班的那段路上,他几次想要鸣笛叫住她,直到有个男孩子跑过来。

大概就是那个和两个女人结婚的卓越人士吧,他轻轻递给她一杯奶茶。

她看起来也好好的。

或许她没有那么爱他,或许三个月她也走出来了,或许他现在出现是个打搅。

或许他应该再也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总之,他不想毁掉她任何一点幸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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