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魏晋时期的朝贡
三国时期,曹魏割据北方,却一时无力西顾。尽管史载:“魏兴,西域虽不能尽至,其大国龟兹、于寘、康居、乌孙、疏勒、月氏、鄯善、车师之属,无岁不奉朝贡,略如汉氏故事。”③ 实际上见诸史籍的西域贡使来朝的记录仅有六次。西晋时河西连年战乱,中原政权由河陇赴“西北国”的交往几乎中断,丝绸之路这一贯通中西的大动脉也只能发挥着局部的交通作用,西域也仅与河西的割据政权之间在相邻的边界地区发生商贸联系,双方贡使虽有往来,但也仅限于小范围之间的互动了。这也说明即便在魏晋南北朝分裂割据的状态下,西域以及远至中亚、西亚诸国也依然没有放弃与“中国”的沟通交往,所谓“断绝”,当是指官方以朝贡为标志的联系,而民间的交往贸易实际上也不可能彻底禁绝。
到北魏统一北方后,西域诸国才又主动遣使,来华开展贸易活动。于是,魏太武帝于太延 (435年)年间,曾派出26批使臣,前往西域、中亚等地。其中王恩生、许纲和董琬、高明的相继出使,被认为“是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西使之一,堪与张骞、甘英媲美”④。王、许出使与当年张骞一样,“恩生出流沙,为蠕蠕所执,竟不果达”⑤。蠕蠕即柔然之别称,是公元5世纪初雄踞于蒙古草原的奴隶制国家,曾一度控
——————————
①《后汉书》,卷八八,列传第七十八《西域传》。
②《后汉书》,卷八七,列传第七十七《西羌传》。
③《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三十《乌丸鲜卑东麦传》。
④ 余太山:《两汉魏晋南北朝与西域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年。
⑤《魏书》,卷一○二,列传第九十《西域传》。
制由蒙古草原通往西域、中亚、西亚的草原丝绸之路。其强盛时曾控制高昌,寇掠河西,成为遮挡魏使西去的阻力。
然而,魏使虽被执,但已访诸国如鄯善、粟特等,当年即遣使者商贾来朝。北魏王朝决心“振威德于荒外”,“致奇货于天府”①,便再通丝绸之路。并于太延二年 (436年)又派出六批使者西去,此时高昌等地使节商旅也已先后来朝。时匈奴卢水胡后裔沮渠蒙逊割据河西,称国北凉,势力所及,西达葱岭,但惧于北魏,遂受封为凉州牧、凉王,已表臣服。沮渠牧犍继父位后,苟安于北魏、柔然之间,四时贡献以讨好北魏,北魏使臣赴西域,过姑臧均由其派向导护送。然其听信柔然挑唆,一时怠慢魏使,遂成为拓跋焘灭凉的借口。于是魏太武帝亲征河西,破姑臧,灭北凉,使西北诸地最后统一于北魏政权。自此,北魏开始经营河西边防,频频遣使西通诸国,使丝绸之路又现繁荣。
拓跋焘擢董琬、高明为散骑侍郎,对其出使,十分重视,不仅“多赉锦帛”,又诏命“便道之国,可往赴之”②。董、高至西域,不仅招抚九国,还远赴破洛那 (即大宛)、者舌 (今塔什干)等中亚国家。“已而琬、明东还,乌孙、破洛那之属遣使与琬俱来贡献者十有六国。自后相继而来,不间于岁,国使亦数十辈矣。”③
魏使受到西方各国的欢迎,也使中原王朝的声威传及西亚,于是西方来使不绝于途,仅《魏书•世祖纪》所载,就可见一斑:
太延元年 (435年)二月庚子,“蠕蠕、焉耆、车师诸国各遣使朝献”。
太延元年八月丙午,“鄯善国并遣使朝献”。
太延三年三月癸巳,“龟兹、悦般、焉耆、车师、粟特、疏勒、乌孙、渴槃陀、鄯善诸国各遣使朝献”。
太延三年冬十月甲申,“破洛那、者舌国各遣使朝献,奉汗血马”。
太延五年夏四月丁酉,“鄯善、龟兹、疏勒、焉耆诸国遣使朝献”。
太延五年五月癸未,“遮逸国献汗血马”。
太延五年十一月乙巳,“刘义隆遣使朝献,并献驯象一。是月,高丽及粟特、渴槃陀、破洛那、悉居半诸国各遣使朝献”。
“是岁,鄯善、龟兹、疏勒、焉耆、高丽、粟特、渴槃陀、破洛那、悉居半等国并遣使朝贡”。
太平真君十年十一月,“龟兹、疏勒、破洛那、员阔诸国各遣使朝献”。
正平元年春正月丙戌朔,“破洛那、罽宾、迷密诸国各遣使朝献”。
从太平真君五年 (444 年) 至太昌元年 (532年) 的近90年间, 仅《魏书》记载的西域诸国对北魏的朝献、朝贡、遣子入侍等就达120多次。而北魏也频频派使,太延元年“遣使者二十辈使西域”,次年又遣使六批西行,使节来往十分频繁。《洛阳伽蓝记》载:“自葱岭已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欢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
——————————
①②③《魏书》, 卷一○二, 残传第九十《西域传》。
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门巷修整,阊阖填列,青槐荫陌,绿树垂庭,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胡商贩客日奔塞下,他们出入关隘、接受守关将士登记检查的情景,一定繁忙热闹异常。
魏初对商业实行“不设科禁,买卖任情”的政策,许多西方商胡贩客进入河西,直至中原可谓通行无阻。北魏政府对入塞西域官商历来都十分优待,但却在与南朝的军事对峙中,沿淮水一线闭关设防,严禁商旅越界交易。也许是受西域贡贸的影响,“淮禁”也在后来取消。自皇始元年 (396年)起,北魏与南朝东晋为敌的150年间,双方互派使节,以“朝贡”方式进行的交易就达五六十次,因而西域所献也得以通过这种周转方式达于江南,而南货也可到北国,甚至远抵西域,这充分说明了商业文化的渗透力之强,在南北政治交恶时也可以跨越民族、地域、国界而通行天下。
4.隋代朝贡贸易
隋代虽然短暂,其制度却为后世效法。因其结束战乱分裂,一统天下,隋文帝杨坚又利用人心思治的大好时机,轻徭薄赋,厉行节俭,经济得以恢复,社会渐趋稳定,成效十分显著。到隋文帝开皇年间,已是“中外仓库,无不盈积。所有赉给,不逾经费,京司帑屋既充,积于廊庑之下”①。到隋炀帝大业年间,“西京太仓,东京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储米粟多者万千石,少者不减数百万石,天下义仓,又皆充满”②。“炀帝即位,是时户口益多,府库盈溢”③,“时天下承平,百物丰实,甲士五十余万,马十万匹”,“隋氏之盛,极于此矣”④。隋炀帝正是在其祖辈节俭积蓄的雄厚经济基础上,野心膨胀,要混一戎夏,作世界的“太阳”⑤。
鉴于炀帝好大喜功的心理,隋代从大业三年 (607)开始经营西域。此前,西域诸国商人多至张掖进行贸易,由黄门侍郎裴矩负责。裴矩在张掖管理互市,广泛接触“诸蕃”,遂悉心“访采胡人”,记载各国山川地理、风俗礼仪、物产奇珍等,写成《西域图记》三卷,合44国,并辅以图画,上奏炀帝,主张经营西域。此奏唤起了炀帝远慕秦皇、汉武之功的雄心,便复派裴矩回张掖,用重金引诱西域诸国来朝。
吐谷浑在隋初屡次犯境,曾遭到杨坚的打击。隋统一南北后,吐谷浑惧于隋之强大,则不再入寇边境,又与隋通婚联姻,朝贡岁至,保持友好。但炀帝即位后,
——————————
①③《隋书》,卷二四, 志第十九《食货志》。
②《通典》,卷七,《食货志》七,“历代盛衰户口”条。
④《资治通鉴》,卷一八一,隋纪五,“大业五年”条。
⑤《隋书》,卷八四,列传第四十九《北狄传》,“西突厥”条。
却“负其富强之资,思逞无厌之欲”,发动了对吐谷浑的战争。大业五年 (609年)三月,炀帝亲率大军西征,一举破灭吐谷浑,并乘势西巡,在焉支山召开大会,接见西域等27国使节,极尽铺排,以煊赫声威。“复令武威、张掖仕女盛饰纵观,骑乘填咽,周亘数十里,以示中国之盛。”① 当然,对于“其蛮夷陪列者三十余国”的使者和老百姓来说,哪见过这么大的阵势,自然惊叹欢呼之声贯耳,称羡仰慕之言不止,使这个中原“天子”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也许还嫌不过瘾,炀帝回京后又接着在洛阳大办盛会。“其冬,帝至东都,矩以蛮夷朝贡者多,讽帝令都下大戏。征四方奇技异艺,陈于端门街,衣锦绮、珥金翠者以十数万。又勒百官及民士女列坐棚阁而纵观焉。皆被服鲜丽,终月乃罢。又令三市店肆皆设帷帐,盛列酒食,遣掌蕃率蛮夷与民贸易,所至之处,悉令邀延就坐,醉饱而散。蛮夷嗟叹,谓中国为神仙。”②
此后,“自是西域诸胡往来相继”③,诸国“相率来朝”,“矩因其使者入朝,啖以厚利,令其转相讽谕。大业年中,相率而来朝者三十余国,帝因置西域校尉以应接之”④。为此,隋炀帝在鸿胪寺下特设四方馆,以接待四方使者。西方称西戎使者,“掌方国及互市事”,使者之下还设有互市监及副监以“掌互市”⑤。还专设西域校尉于张掖,以处理与西域各国事宜。这些官署主要是为管理官方往来和开展互市而设置的,自然民间的商业贸易活动也应在其管辖范围内。
炀帝时,西域及中亚等许多国家都曾遣使来朝,这当然与其煊赫声威的影响有关。并且这种影响不是动用武力所致,而是耗费巨资,以“经济”的手段,吸引外国遣使朝贡,使中国友好交往的影响享誉域外,不仅提高了当时中国在西方世界的威望,在客观上也促进了中外经济和文化的交流,其历史功绩还是应当肯定的。
但是,隋炀帝这种“每岁委输巨亿万计,诸蕃慑惧,朝贡相续”,以夸耀富有、大事铺张万国来朝的排场,以及为维护其天下至尊的虚荣心粉饰太平,不惜劳民伤财大办节会,以致两京缯锦为之虚耗殆尽的奢费,都无疑增加了人民的负担。尤其在与各国的交易中,贡使入境,“所经州县送往迎来,靡费以万万计”。他只图口耳之欲,滥施皇恩,重赏厚赐而大作赔本买卖等,影响极坏,故而范文澜先生说其“行为极其愚蠢”⑥,对后来的东西贸易也造成了不良后果。
当然,因为贡使往来,商旅不绝,河陇地区的交通贸易和文化风气等也日益活跃,甘肃境内丝绸之路沿线的城镇逐步发展成为商业都会,对西部边疆的繁荣起到了促进作用,这当然是经济规律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了。
——————————
①②④《隋书》, 卷六七, 列传第三十二《裴矩传》。
③《资治通鉴》,卷一八○,隋纪四,“大业三年”条。
⑤《隋书》,卷二八,志第二十三《百官志》下。
⑥ 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三册, 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51页。
5.唐代丝路贡贸
唐代的甘肃,是由于海上航道的开辟而使陆上“丝绸之路”相对冷落的时期,但是作为西部边疆,尤其是在与相邻的地区和国家的交往中,依然繁盛不已,因为他们没有必要去绕道海上再进入中国。正因如此,在唐代的边界已远到中亚时,甘肃原先的边关也仍然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甘肃作为沟通中西的必经之路,尤其是河西走廊,被誉为“诸夷入贡”之要道和咽喉之地,这是无可选择的。因此,有唐一带仍然是西方贡使足迹不断的通途,而一路关隘仍见证着他们匆忙的身影。
唐前期,内乱已平,社会安定,河陇经济迅速恢复,贸易日渐繁荣。唐朝为更有效地管理出入境贸易和民间互市,一是实行“过所”制度,在要隘津渡继续利用或新修关戍,查验过往商贾,卫护贡使通行;二是实行驿馆制度,自京城长安到西域6000 里的官道上,沿途设驿站,为官员、贡使、客商等提供食宿及牲畜草料等。其实,途中的关隘附近往往就有集过所、驿馆与互市于一体的军镇商埠,如河西四郡中,阳关、玉门关附近的敦煌,嘉峪关附近的酒泉,山南关、铁门关附近的张掖,武威则西有焉支山峡口关、东有乌鞘岭、古浪峡为屏障,它们之所以逐步发展成为西部重镇,是和其险固的地理环境及交通位置分不开的。
唐代来往于丝绸之路经过或居留甘肃境内的外国人,最多的是贡使和僧人。随着唐王朝在西域地区统治的稳定,除天山南北及丝路南道一些国家不断向中央政权进贡外,葱岭以西的许多国家亦多次遣使长安,最多是大食、波斯及昭武九姓的康国、石国等。不论是天山南北,还是葱岭以西的国家,遣使来华主要是因政治、外交的需要,但因为他们所带的贡物大都是他们国内的特产和珍稀贵重之物,而皇家政权作为安抚和体现怀柔,往往“回赐”更多的物品,这其中最多的就是丝绸织品,当然还有受赠国家所没有而需要的其他物品,如漆器、瓷器、铁器、药材等,这样实际上就形成一种交易,故被称为“朝贡贸易”。随着贡使来往的频繁和中西文化交流的深入,商人也必然加入到朝贡的行列,尤其是中央王朝对异国来客的友好政策和优惠待遇,更刺激、强化了中西之间商业贸易的流通,而在唐代,这种由朝贡所带动或引发的商潮,远远超过了北魏和隋代,可以说达到了历史的巅峰,也成为甘肃历史发展中最为辉煌的时期。
因此,甘肃境内丝路沿途之关隘性质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使其除军事防御的职能之外,又增加了友好接待来往贡使的任务,成为真正的“友谊”关。而来朝贡的国家,《旧唐书•西戎列传》中提到的就有“泥婆罗、党项羌、高昌、吐谷浑、焉耆、龟兹、疏勒、于阗、天竺、罽宾康国、婆斯 (波斯)、拂菻、大食 (今阿拉伯)”等,当然,实际上还要多得多。史载:天竺国,即汉之身毒国,或云婆罗门地也……贞观十五年,尸罗逸多自称摩伽陀王,遣使朝贡。太宗降玺书慰问,尸罗逸多大惊,问诸国人曰:“自古曾有摩诃震旦使人至吾国乎?”皆曰:“未之有也。”乃膜拜而受诏书,因遣使朝贡。太宗以其地远,礼之甚厚,复遣卫尉丞李义表报使。尸罗逸多遣大臣郊迎,倾城邑以纵观,焚香夹道,逸多率其臣下东面拜受敕书,复遣使献火珠及郁金香、菩提树。
又载:波斯国“自开元十年至天宝六载,凡十遣使来朝,并献方物。四月,遣使献玛瑙床。九年四月,献火毛绣舞筵、长毛绣舞筵、无孔真珠。乾元元年,波斯与大食同寇广州,劫仓库,焚庐舍,浮海而去。大历六年,遣使来朝,献真珠等”,“贞观十七年,拂菻王波多力遣使献赤玻璃、绿金精等物,太宗降玺书答慰,赐以绫绮焉。自大食强盛,渐陵诸国,乃遣大将军摩拽伐其都城,因约为和好,请每岁输之金帛,遂臣属大食焉。乾封二年,遣使献底也伽。大足元年,复遣使来朝。开元七年正月,其主遣吐火罗大首领献狮子、羚羊各二。不数月,又遣大德僧来朝贡”①。经过甘肃到京城的外国朝贡记载之多,真是不胜枚举。
《旧唐书》中说:“有唐拓境,远极安西,弱者德以怀之,强者力以制之。开元之前,贡输不绝。天宝之乱,边徼多虞,邠郊之西,即为戎狄,藁街之邸,来朝亦稀。”这是对唐代与西域诸国贡输状况的概括总结,还是切合史实的。
唐王朝的兴盛,使丝绸之路成为一条“万国来廷,奉涂山之玉帛;百蛮朝贡,接应门之序位”②的“贡道”。这条友好之路,贡使不绝,商贾云集,也带动了沿途城镇的繁盛,使甘肃境内的敦煌、酒泉、张掖、武威、金城、陇西、河州、天水等日渐发展为西北商埠重镇。而随着东西交往沟通的进展,不只是把中国的丝织、造纸、火药、印刷、冶铁等文明成果传布西方,西方的葡萄、苜蓿、胡麻、石榴、胡瓜等农作物传入内地;更重要的是其促进了东西文化的交流,佛教、袄教、景教、摩尼教等宗教,以及音乐、舞蹈、绘画、雕塑等文化艺术也传入中国,使河陇地区成为中西文化混融的预热区,对兼收并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天宝之后,吐蕃乘安史之乱于广德元年 (763年)十月破大震关 (今陕西陇县固关镇),入据长安。此后,陇右河西之地尽陷于吐蕃,直到宣宗大中十一年 (857年)才被唐收复,河陇地区有近百年处于吐蕃奴隶主贵族的统治之下,使一度繁荣的局面迅速冷落下来。即使这样,西方贡使也千方百计通过一道道险关要隘,奔赴东方帝都,在陇原大地留下了他们艰难跋涉的足迹。
6.宋代西方贡献
唐五代到宋金辽夏时期,政权并立,攻伐不止,王朝更迭频繁,但西域诸国却依然朝贡不断。五代以后,沙州敦煌的曹氏政权曾多次向宋贡献方物,“周显德二年 (955年)来贡”,“至天圣 (1023年)初,遣使来谢,负乳香、硇砂、玉团。自景祐至皇祐
——————————
①《旧唐书》,卷一九八,列传第一百四十八《西戎列传》,“贞观十七年”条。
②《太平广记》,卷二一一,画二《谭宾录》,“阎立德”条。
中 (1034~1053 年),凡七贡方物”①。以高昌为中心的西州回鹘也遣使朝宋,但到后来“往来皆经夏国”②,便因受阻而另选别路了。
据《宋会要•番夷》统计,自北宋太祖建隆元年 (960 年)至徽宗政和八年(1118年)的158年间,西北各少数民族部族和西亚、南亚诸国对北宋的朝贡就达239次以上,其中有89次是今甘肃境内的瓜、沙曹氏政权,甘州回鹘、西凉六谷部政权及秦州回鹘的进贡,其余则是居住在今青海境内的唃厮啰,今宁夏境内的党项和今新疆境内的西州回鹘、于阗、龟兹、高昌及帕米尔以西诸国途经陇右而对北宋政权的朝贡。
宋廷规定,外蕃贡使等在路经州县时,可按指定范围“得与官私交易”③。进贡使团如超过规定人数,其人员货物只能停留在熙、秦等州,上市交易。如元丰元年 (1078年)十二月,宋朝政府诏令熙河路经略司通知熙州:自今于阗国入贡,只有带国王书信和方物者才允许赴阙,人员不得超过50人,驴马牲口也不能超过此数,其余人货等留在熙、秦等州,差人主管买卖④。哲宗元祐二年 (1087 年)十月,宋廷又严格规定,于阗国使“间岁听一人贡,余令于熙、秦州货易”⑤。但却对归顺宋朝的唃厮啰董毡等例外,因其对党项羌有牵制作用,故欢迎他们“数遣人来”,不予限制,可以任便交易。
由于朝贡贸易往往“赐”大于“贡”,贡使可得到宋廷丰厚的赏赐,所以西域及葱岭以西诸国都派贡使朝宋,“曾无虚岁”⑥,不绝于途。这些贡使有些其实就是商人充当,所以他们有的利用赏赐银钱,采购绢、茶、丝麻、干姜等本国紧俏物品,回国后大赚一笔。有的则滞留在华,“家秦陇间”,娶妻生子,以经商为业,定居不归。甘肃地区作为贡使必经之地,沿途重要关隘附近的州县也因此成为中西商品交易的集散地,由西向东的瓜、沙、肃、甘、凉、河、洮、兰、秦诸州都成了丝路重镇,并因此促进了道路交通的建设,推动了中西文化交流,使西北和内地的关系日益密切,为后来中华一统政治格局的形成,增强了向心力和凝聚力。
西夏建国前,经常向宋朝进贡马、骆驼及其他畜产品等土特产,以换取宋朝回赐的金银、绢、茶等生活必需物资。元昊称帝后,与宋连年交战,俸赐断绝,关市禁闭,以致夏境“尺布可直钱数百”⑦,国人作歌“十不如”抱怨之。元昊被迫与宋议和,要求宋廷继续“凡岁赐银、绮、绢、茶二十五万五千”⑧。谈判结果是宋朝每年以“岁币”形式,给西夏银七万二千两、绢十五万三千匹、茶叶三万斤,重开沿边榷场互市。⑨ 除此之外,夏与宋边界的民间贸易也无法抑制,熙宁四年 (1071 年)十月,宋诏令道,
——————————
①②《宋史》,卷四九○,列传第二百四十九,外国六《高昌传》、《回鹘传》。
③④⑤《宋会要•蕃夷》, 卷七至四三,第7896~9630页。
⑥《巩昌府志》,乾隆版,卷二一。
⑦《续资治通鉴》,卷四三,宋纪四十三,“庆历元年十月壬寅”条。
⑧《宋史》,卷四八五,列传第二百四十四,外国一《夏国传》上。
⑨ 李清凌、田澍主编:《史学论丛》,第十一集,甘肃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97页。
蕃汉百姓“肆意往来,所在无法禁止”,“私贩不绝”①。为此,宋廷也只好开放和市,许“蕃汉交易”,“凡州县皆置务,关镇或有焉”,专置官监临,抽取税赋。②
西夏立国后,控制了丝路要道河西走廊,回鹘商人和辽、宋贸易,“往来必由夏界”,而“夏国将吏率十中取一,择其上品”③。所以,西域天竺诸国朝贡途经西夏,必遭羁留和勒索。《西夏纪》卷六载:“天竺入贡东行,经六月至大食国,又二月至西州,又二月至夏州。先是僧善称等九人至宋京贡梵经、佛骨及铜牙菩萨像,留京三月,帝赐束帛,遣还,抵夏州。元昊留于驿舍,求贝叶梵经不得,羁之。由是西域贡僧遂绝。”因为西域贡使往往遭到西夏的“钞略”或“劫掠”,因此不得不避开河西走廊,穿越荒漠,经柴达木盆地,至甘青交界的河湟地区,经河州、安定、天水等地而赴北宋朝贡。西域喀喇汗王朝灭于阗后,由于与西夏的对立,其向宋朝派遣的贡使,也只得绕道青唐线,从青海柴达木至西宁,过积石关入甘后,东去中原。而大食国的贡使及商人本可选择陆海两路,但经宋朝劝告后,便放弃陆路而走海程。自此,丝绸之路一度衰落。
7.元代西北朝贡
元代疆域辽阔,版图广大,蒙古西征所向披靡,铁骑驰骋欧亚大陆,四大汗国的建立,使中西地域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因而被史学家称为“是继汉唐以来出现的东西交流的第三个高潮时期”④。此时西方诸国通过甘肃与中央王朝的官方贸易等往来很是频繁,不仅有大汗与四汗国之间的使节密切往来,贡献不绝,同时还有原西域之外亚欧大陆的许多国家也以朝贡贸易的方式,派遣商贸使团远赴中国朝见大汗。1246 年秋,元定宗贵由继位,欧洲罗马教皇、俄罗斯、波斯的木剌夷、巴格达哈里发、小亚的罗姆苏丹等皆遣使来贺。而意大利、法兰西、妇雷铭(法国西北),也都遣使访问大汗朝廷以贡为贸,其使节备受皇室款待。并且外国来宾只要愿意效忠者,还往往被任命为各等官员,如中亚布哈尔人赛典赤•瞻思丁及其后代就历任云南封疆大吏,波斯人札八儿赛夷曾任黄河以北达鲁花赤的高职,费尔干纳人阿合马曾任财政高官,畏吾儿人廉希宪曾历任吏部高官,欧洲人爱薛历经定宗、世祖、成宗、武宗,堪称“四朝元老”,卒后还被封为“秦国公”和“拂菻忠献王”等。见于外国记载者最有名的就是意大利的威尼斯商人马可•波罗参加的使团。马可•波罗沿丝绸之路经甘肃敦煌、玉门、张掖等地进入中国,朝见元世祖忽必烈后,还曾被任命为扬州总督。由他口述而写成的游记,成为我们今天了解元代丝绸之路沿途地理物产、社会风俗等历史状况的珍贵记录。
元代西北地方民族政权对皇室的朝贡贸易也相延不衰。吐蕃、维吾尔等部族皆有贡献,如武宗至大年间 (1308~1311年),豳王出伯向元廷进贡“玉六百一十五斤。赐金
——————————
①《宋会要》,食货卷三七之一四。
②《宋会要》,食货卷二○之七。
③《文献通考》,卷三二二。
④ 赵汝清:《从亚洲腹地到欧洲》,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72 页。
千五百两、银二万两、钞万锭、从人四万锭”①。元政府还遣使往西域,“遗诸王不赛因绣才币帛二百四十匹”。文宗至顺三年 (1332年)四月,“诸王不别居法郎遣使者要忽难等,及西域诸王不赛因使者也先帖木尔等,皆来贡方物”②。同年七月,“诸王答里麻失里等遣使来贡虎豹。”“西域诸王不赛因遣哈只怯马丁以七宝水晶等物来贡”③。
元代河陇地区的关隘多与驿站相并,称为“蒙古站赤”,以接待来往官员贡使及客商,提供食宿、马匹草料等,同时还负责途中的安全保障。元代驿站遍布全国,西北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范围内就有陆站80处,水站1处;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有马站6处。与之配套的是驿站的管理,实行金牌信符制度,官府来往使臣差吏等凭金、银两种圆牌或铺马圣旨、剳子,就可使用驿站马匹,享受不同级别的接待服务。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中书省臣奏文中讲道:“回回商人,持玺书,佩虎符,承驿马,名求珍异,既而以一豹上献,复邀回赐,似此甚众。……乞一概追之。”④ 反映了元代官方凭牌符接待贡使商贾颇为冗滥、不得不加以限制的情况。
然而,在关隘驿站承担所谓官方接待服务职责的运行中,由于封建特权思想和剥削阶级本性使然,出现的问题很多,成为元代一大苛政。一是过往官员及僧人仗势欺凌驿员,肆意提高接待标准;二是滋事生非,扰乱驿站秩序及沿途治安等,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 (1282年)四月,“禁吐蕃僧给驿太繁,扰害于民,自今非奉旨勿给”⑤。元武宗至大四年 (1311 年)二月,“命西番僧非奉玺书驿卷及无西番宣慰司文牒者,勿辄至京师,仍戒黄河津吏验问禁止”⑥。元泰定二年 (1325 年)十二月,监察御使李昌奏道:“臣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路,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追逐男子,奸污妇女。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余匹,较之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驿户无所控诉,台察莫得谁何。⑦”这种通达繁荣的背后,是驿户徭役的加重,百姓经济负担的过载。故而有站户难以忍受暴虐而攻杀过往官吏者,也有不堪重负,弃站逃离者。陕西行省所属临洮等处驿站,“日逐起马不下百匹,昼夜未尝少息,常见铺马不敷,停留使客”,竟至“站户被害,鬻产破家,卖及子女,诚可哀悯”⑧。有鉴于此,元朝政府不得不给予站户以赈济。如至元二十七年 (1290年),“永昌站户饥,卖子与奴产者甚众,命甘肃省赎还,给米赈之”。⑨ 延安驿还发生馆人受虐而扼杀使臣之事,“有中使代祀秦蜀山
——————————
①《元史》,卷二二,本纪第二十二《武宗纪》一,“至大元年春正月辛酉”条。
②③《元史》,卷三六,本纪第三十六《文宗纪》五,“至顺三年四月丙辰”条。
④《元史》,卷二二,本纪第二十二《武宗纪》一,“至大元年十一月乙巳”条。
⑤《元史》,卷一二,本纪第十二《世祖纪》九,“至元十九年下四月辛卯”条。
⑥《元史》,卷二四,本纪第二十四《仁宗纪》一,“至大四年二月丁卯”条。
⑦《元史》,卷二○二,列传第八十九《释老传》,“泰定二年”条。
⑧《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经世大典•站赤》,“至大四年九月”条。
⑨《元史》,卷一六,本纪第十六《世祖纪》十三,“至元二十七年三月己未”条。
川,道出延安驿,以马不善驰,命从者以革带系馆人耳,悬于柱端,挞之流血,馆人憾之。俟中使还宿驿中,夜入扼其吭以死”①。有压迫就有反抗,元代驿政如此,虽贡使相继,但却日趋衰败,纵有险关要隘也难以阻挡起义者的反叛,甘肃一度中西交通繁荣的局面也随着元朝的灭亡而沉寂了。
8.明代朝贡与赏赐
到了明朝,统治者力图通过与西域的朝贡贸易,而阻止和分化蒙古贵族与西域诸国结盟,以减轻其北部边防的压力。自朱元璋时起,诸帝都很注意要尽可能地通过朝贡贸易与西域诸国修好关系,这成为明朝外交政策的主要举措,也是其基本国策之一。确保丝路贡道的畅通和贡使的安全,就成为位于河西走廊的甘肃镇的重要职责。为此明朝特别设置“关西七卫”和“西域七卫”,以保卫从嘉峪关到哈密卫长达1500余里的丝路的安全。
正统九年 (1444 年)明英宗对沙州等卫首领说:“今戎地而来朝使臣千户沙力兔力等回,朕念其路远,恐小人在途邀切,有失远人归化之心,已敕甘肃总兵、镇守官遣人送至尔处,尔等宜各发人马,护至哈密,听其自去,毋致疏虞。”② 明代“西域三十八国,朝贡皆经哈密”③,“每岁各处回回进贡者至此,必令小憩,以馆谷之,或遇番寇劫掠,则人马亦可保护”④。凡与明朝有朝贡贸易关系的国家,其贡使到哈密后,由哈密“译文其间,乃发”⑤,并奉朝廷之命,“馆伴来使,送至甘肃而还”⑥。如系还未与明朝建立朝贡贸易关系的国家,如通贡,则由哈密奏报明廷。英宗曾对哈密首领说:“果有归慕朝廷,欲来进贡使臣,审实起送入境。”⑦ 哈密卫和甘肃镇互为依托,就是为维护丝绸之路的畅通,以确保西域朝贡贸易的顺利进行。
因为明廷与历代统治者一样,一贯坚持“厚往薄来”的不等价交换原则,朝贡贸易中往往是献少赐多,但皇帝意在宣赫恩威,以显示天朝大国的政治影响,故一再宽待贡使。明太祖朱元璋曾言:“宁使物薄而情厚,毋使物厚而情薄。”⑧ 这种只算政治账,不计经济得失的做法,似乎成为一种传承,终明一代,甚至到清代,都成为中华帝国外交友邦的惯例。其实,这种交易的实质是西域诸国在经济上对中原王朝有所依赖,而中原王朝也需要得到其政治上的支持。朝廷为维护边界的稳定,抑制反叛动乱以维护其封建的统治秩序,正如俗话所说,是花钱买平安的一种经济手段。就这一点来就,当然就
——————————
① 陈高华:《论元代的站户》,见《元史论丛》,第二辑,中华书局,1984年。
②《明英宗实录》,卷一一四。
③《明会典》,卷一○七《西戎上》。
④《明孝宗实录》,卷九一。
⑤ (明) 罗曰褧:《咸宾录•西夷志》,卷三《哈密》,中华书局,1983年。
⑥ (明) 沈德符:《万历野获篇》,卷三○《哈密》之“两使外国不赏”条,燕山出版社,2009年,第274页。
⑦《明英宗实录》,卷二一○。
⑧《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一。
不在乎经济得失了。朱元璋曾对诸臣说:“遣使入贡吾朝廷,亦以知其事上之礼。”① 还对别失八里贡使讲:“朕即位以来,西方诸商来我中国互市者,边将未尝阻绝,朕复敕吏民善遇之,由是商人获利,疆场无忧,是我中国大有惠于尔国也。”② 只要西来贡使三呼万岁,就说明其有“归顺”臣服之心,疆场亦可无忧,因此大获封赏。这样便宜的交易自然促使周边小国不断来朝,而西域诸国趋之若鹜也就实属必然了。
但是,如果朝廷回赐减少,甚或取消,却必将引发纳贡诸国的不满,反致事端。例如,明世宗即位之初,因吐鲁番的崛起,西域诸国政治格局改变,明廷就试图以闭关绝贡来制裁吐鲁番,以迫使其归顺。但“西域诸夷怨朝廷赏赐大减”却“反相率从 (吐鲁番酋长)阿黑麻”③,结果在明世宗时因关闭嘉峪关,导致吐鲁番大举入寇河西走廊,真正是“孤立”不成,却促使其“独立”,反而把西域诸国贵族推向敌对势力一方。尽管这一愚蠢的做法时间不长,但却对后来明代坚持朝贡贸易的外交政策影响甚大,于是集中反映在嘉峪关对来往贡使的管理制度方面。
9.明代通关及贡使管理
明代为抵御残元蒙古贵族和通好西域,稳定西北边疆,故对河西走廊特别着力经营。史载:“高皇帝定陕西、甘肃诸镇,嘉峪关以西不问。”④ 而“嘉峪关外,并称西域”⑤。这样,嘉峪关就成了西来贡使前往内地的必经之地,也是进入明朝的唯一关口。作为实际上的“国门”,明廷始终都有一套严格的出入境规定。西方来使通关,首先要符合明朝规定的朝贡时限,并限制使团人数不得过于庞大。《明史•西域传》载:“祖宗故事,惟哈密每年一贡,贡三百人,送十一人赴京,余留关内,有司供给。他若哈烈、哈三、吐鲁番、天方、撒马儿罕诸国道经哈密者,或三、五年一贡,止送三、五十人。其存留赏赉如哈密例。”⑥未至贡期叩关,则甘肃守臣将奉命予以禁阻。
嘉峪关作为终明一代在西北的边界关,其对西方贡使的出入境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现归纳史料简述之。
第一,按期纳贡,违期莫入。明朝对西域诸国按亲疏远近及形势需要,分别定有间隔为一至五年的贡期,如准予哈密每年一贡。但到嘉靖中后期,因其对明廷的作用减弱,遂减为五年一贡。而天方、哈烈、撒马儿罕、吐鲁番、别失八里、于阗等西域大国则定为三年一贡,嘉靖时则改为五年一贡。由于朝贡贸易有暴利可图,故西域诸国都想增加朝贡次数,并缩短周期,所以常常违期叩关,要求入关朝贡。鉴于接待贡使耗资巨费,应接不暇,明政府对此态度坚决,要求甘肃守臣对违期来贡者一律以礼阻回,不得
——————————
①《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九。
②⑥《明史》,卷三三二,列传第二百二十《西域传》四。
③ (明) 罗曰褧:《咸宾录•西夷志》,卷三《哈密》,中华书局,1983年。
④ (明)高岱:《鸿猷录》,卷一三《兴复哈密》,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95年。
⑤《明会典》,卷一○七,《西戎上》。
放行入关。天顺八年 (1464年),礼部官员鉴于哈密一年三贡,上书皇帝:“若不审量事机,听其自来自往,费扰实多。今后宜审验相应者,方许放入。”① 宪宗允准。此后,明廷屡次晓谕西域诸国,要求按时入贡,并责令甘肃守臣严格执法,非请莫来,来即劝归。然而,受利益驱动,各国来贡者仍不守约,频频叩关。守关官员轻易放行,就要被追究治罪。嘉靖二十六年 (1547年),甘肃总兵官仇鸾、都御使傅凤翔无视禁令,曾将违期的800多吐鲁番贡使全部迎入嘉峪关。不久,杨博取代傅凤翔而巡抚甘肃镇时,也未及时弹劾,皇上知道后谕令按律严惩。世宗道:“先抚镇官滥放入关,新巡抚官不即参论,并当究治。凤翔、鸾姑夺俸各三月,傅一月,兵备、参将等官两月。如再失处,重治不贷。”②不久,世宗再次晓谕甘肃守臣:“有因循滥放者,从重论罪。仍俟各夷出关,省谕使知遵守。”③ 因轻易放贡使入关,两任边官要员等均受到处罚,成为当时震动边关内外之严重事件。但经此整饬后,西域贡使随意叩关或关守私放、滥放贡使的行为得到了抑制。按贡期限制入贡次数,目的当然是为减少朝廷负担。但由此也反映出,嘉峪关当是守卫官员详细掌握当朝与西域诸国外交关系,并及时向朝廷通报使节动态,与最高统治者联系较为密切的重要设置。
第二,按约限制入境人数,依例选派代表晋京。明朝为标榜其交好外邦,“怀柔远人”,树立王朝富强之形象,以确立其大国地位,对待外国贡使的做法即这一精神的体现。对于西域贡使入贡中国,明廷有一系列具体而详细的规定,目的在于减少异国使团到京人数,以减轻对皇帝的纷扰和国家财政支出。这些规定起初并不严格,待到外邦纳贡成为劳民伤财的“公害”时,明政府才步步谨严,留心于控制使团人数,以削减资费。
凡按期入贡者,明廷均礼遇迎入关内,然后将贡使分为两类。一为可进京的“起送贡使”,一为未能进京,应在边关就近留居甘、肃等州的“存留贡使”。这些贡使不论进京或留居,其在华期间的一切食宿行旅费用等均由明朝承担,并享受明廷不同等次的赏赐,当然,起送贡使要比存留贡使所得较为丰厚。据《明会典》载,成化八年(1472年),哈密“进贡到京使臣,分五等,一等彩缎五表里,绢四匹;二等四表里,绢三匹;三等三表里,绢二匹;四等二表里,绢一匹;五等一表里,绢一匹。俱佇丝衣一套,靴袜各一双。存留甘州男女人等,有进贡者,照五等例赏;无者与绢一匹④”。对其他西域国家贡使的赏赐也基本如此,足见进京与否差别之大。因此,诸国贡使入关后都千方百计想加入起运贡使之列。
其实,明代对起送使臣人数的比例规定也无定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全在皇帝一句话,因此,曾一度限制不严,遂致大批贡使入京,造成“公私骚扰,边患益深”
——————————
①《明宪宗实录》, 卷九。
②《明宪宗实录》,卷三二一。
③《明宪宗实录》,卷三二九。
④《明会典》, 卷一一二《给赐三》。
的局面。成化初,礼部尚书姚夔认为:“哈密乃西域诸番之要路,祖宗待之特为优厚。然朝贡栖止,不时来贡,动以千百。将瘦损驼马数匹,明为进贡,实则贪饕宴赐。朝廷保小怀远之仁,固不恤此,然道路疲于迎接,府库竭于赏赐。”① 有鉴于此,明廷只得诏示甘肃镇守,必须严格控制起运人数,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此项耗费。
据阿里•玛扎海里讲:“当商队到达甘州时,中国的运输机构将亲自负责把准备向天子进贡的物品运给他,把使节以及享有特权的商人及其‘贡品’(他们的商品)直接运往北京。至于人数众多的‘使团侍从’(鄂本笃即为其中之一)及其驮兽,则必须在甘肃停留一年左右,作为供养他们的中国政府的客人。惟有一定级别的‘侍从’才允许径直前往宫廷。在百名‘侍从’中,仅有10名获许偕其主要亲莅北京。”
永乐四年 (1406 年),明成祖要求甘肃守臣“多则遣十余人,少则二三人入朝”②。永乐二十年 (1424年),明仁宗批准黄骥的提议,“敕陕西行都司,除哈密忠顺王及赤力把里、撒马儿罕等处番王遣使朝贡,许令送京来,不过一、二十人”③。由于成化前明廷限制不严,以致甘肃守臣起送使臣进京过滥。所以,明廷不得不于成化元年(1465年)制定较为详细明确的规定。要求“哈密使臣岁一入朝不得过二百人,癿加丝兰五十人。其吐鲁番、赤力把里等或三年、五年入贡,经哈密者,依期同来,不得过十人”,并“抚谕夷民,严加防范”④。
弘治十二年 (1499年)明孝宗又命令边关“今后遇有各处使臣入贡者,俱约至八月初旬,方许验放入关。每年止许一次,亦不许人数过多。违者治罪”⑤。到嘉靖时,世宗调整西域政策,对贡使人数限制更严。进京贡使一般都控制在使团总人数的10%~20%,但有时又往往流于形式。嘉靖十一年 (1532 年),世宗诏令“肃州哈密卫夷人委兀儿等自今五年一入贡,每贡不得过百人,起送不得过三十人,著为令”⑥。嘉靖十六年 (1537年),明廷又批准甘肃巡抚赵载的奏议,将西域诸国“分为等第,每十人许二人赴京,余留在边听赏”,后又大力削减哈密300人的贡使团,规定“每贡三十人,起送十三人,余留边听赏”⑦,同时取消其每年一贡的待遇,与诸国皆为“五年一贡”⑧。这样西域进京贡使的人数逐步得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