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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孟子•梁惠王章句下》,卷二第五章。.4

作者:边强 当前章节:15276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5:24

间距多在15~25里,不足30里。但在关外偏僻山区或荒漠地带却依水草地势而定,一般60~100里设一驿站,情况比较灵活。驿站分陆驿、水驿、水陆相兼驿三种,甘肃境内主要为陆驿。

唐代驿站设置除上都长安、东都洛阳、北都太原特设“都亭驿”外,各道州、府、县根据其所处的交通地位、任务繁简、客使流量等,分为六等,并按等配备相应的驿马、驿卒。从一等驿到六等驿,所配备的驿马为60~8匹,驿夫为20~2 人,第次递减,数额差别还是很大的。

驿站由政府派驿长负责,即“以吏主驿事”。驿长初称“将”或“捉驿”,负责文书及军情急报的寄递,乘驿官员的接待,以及管理驿夫、修缮驿舍、饲养派遣驿马、驿驴等,并且负责每年呈报馆驿经费收支及马、驴役使死损数额等情,如有不妥,将予追究处罚治罪。

驿卒又称驿丁或驿隶,由驿馆附近的民役充任。唐代规定:凡丁男每岁服役20天,有事则外加15天,但最多不超过50天。① 服役按各户贫富,丁男多少,农耕忙闲等轮番支应,以先富后贫,先多后少为序,农忙时抽富家多丁户,农闲时抽贫家单丁户。②驿卒在驿站主要从事饲养牲畜、运送行李货物、修缮驿舍道路等工作。

唐代驿舍又称“传舍”,专供来往驿使、驿卒食宿休憩,有些驿馆也接待商旅过客。唐代驿馆多建筑宏大宽敞,尤其是位于交通枢纽的富庶之地,馆舍屋宇有正、偏之分,不仅有庖厨、粮仓、马厩,还有菜窖、茶室、酒库,甚至佛堂,有的还亭榭水池相映,花木葱郁秀如园林。据刘禹锡《管城新驿记》载,管城驿 (今郑州)“在兑之方(兑在西方),面元负阳 (坐南朝北),门衔周道 (门临驿路),墙荫竹桑 (植有桑竹),境胜于外也。远购名材,旁延世工,既涂宁皙(墙壁涂刷洁净),瓴甓刚滑 (屋瓦墙砖坚固),术精于内也。蘧庐有甲乙 (客舍有等次),床帐有冬夏,庭容牙节 (前庭可住持节使臣),庑卧囊橐 (廊下可放行囊安卧驼马)”。“内庖外厩 (内有厨房外有马厩),高仓邃库(高大的粮仓深邃的库房),积薪就阳 (堆柴薪在向阳地),峙刍就燥(置草料于干燥场),有素而不愆也 (安排有序而无失误)。主吏有节,役夫有区 (主仆各有住所),师行者有飨亭 (军卒有餐厅),孥行者有别邸(随行者另有住所)。周以髙墉(围以高墙),乃楼其门 (建有门楼)。劳迎展蠲洁之敬(慰劳迎送以卫生清洁而示恭敬),饯别起登临之思 (饯别后又生留恋再来之想)。”这样的驿馆当然会使人发出“入而忘劳,出必屡顾,其传舍之尤乎”③ 的感叹了。当然,这是中原腹地的驿馆,而在西北边陲也许规模会小一点,但时风所及,西去丝路要冲的驿舍也应有一定的设施吧。

  唐代邮传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从中央到各级政府都设专官分理其事。驿传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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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典》,卷六,《食货六》,赋税下。

②《唐律疏义》,卷一六,《檀兴律》“丁夫差遣不平”条。

③《全唐文》,卷六○六,刘禹锡《管城新驿记》,《刘梦得集》卷二六。

严格的规章制度,唐律规定十分明确,如有增删改动,则以皇帝诏令发布天下。

据《唐六典》及《唐会要》等书记载,唐多依隋制,邮驿归兵部“驾部侍郎”管辖,后又改称“驾部郎”。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年)又改称“驾部郎中”,随后曾改为“司舆大夫”等。咸亨元年 (670年)复称“驾部郎中”,“掌邦国之舆辇及天下传驿”。其下设“令史”10员, 审验驿券;“书令史”20员, 审验符节;“符宝郎”4员,负责皇帝文书钦印及发放符节凭证等。驿券专用于邮驿,符节用于军事活动。

唐代全国设有15道,每道辖各州、府、县。道节度使下设“驿馆巡官”四人,各州由兵曹司马参军分掌邮驿。都城及各县,由县令兼理邮驿事务。

唐律对遣使乘驿有严格规定,凡奉命乘用驿马及在驿馆食宿者,多为奉差遣传递公文者,还有就是奉命述职或赴任的官员以及死后返乡的官员家属等,否则不可“给驿”,即不予安排食宿及车骑。非公务乘驿,按官职品级区别对待。“杂令:私行人职事五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爵国公以上,欲投驿止宿者听之。边远及无村店之处,九品以上及爵(不必国公以上,有爵位即可),遇村驿止宿亦听,并不得辄受供给。”①由此规定可知,凡到驿舍者,有的只准止宿,有的食宿均管,职位不同则待遇差异很大。驿马的提供也是如此:一品官及嗣王、郡王及二品以上者给马八匹,职事三品以上、四品及国公以上四匹,五品及爵三品以上二匹,余官爵及无品者一匹。②

同时,为防驿马役使过累,还规定:乘驿马者只准携带随身衣 (含被)杖 (防身刀棍等),除此以外,多带一斤杖六十,十斤加一等,罪至刑徒一年。对驿使的行程也有具体规定:“凡陆行之程,马日七十里,步及驴五十里,车三十里。”③ 实际上,通常乘传车者为日行四驿 (120里),乘驿马者日行六驿 (180里),如有军机要事,驿马每天可行十驿以上。其实如有特殊,驿马日驰五六百里的时候也是有的。据说当年从距长安2100多里的涪州为杨贵妃贡鲜荔枝,限三日内到达,日行就达600 里以上。只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过是为权贵解馋而已。如遇军情火急,恐怕日行800里也非虚传了。

《唐律疏义•杂令》载:驿使在驿站换马、止宿,停留时间“以三日为限”,在长安都亭驿只准滞留一天,如超过时限,则另行安排。这是因驿舍出入人员太多,为提高接待能力,不得不采取的硬性规定。同时,为了限制人数,唐沿用南北朝以来的做法,给驿采取凭传符、驿券的办法。传符名称繁多,太子监国用“双龙”,京都留守用“麟符”, 诸州刺史用“青龙符”、“驺虞符”、“朱雀符”、“玄武符”等。“传符”又名“传信符”,汉代以来都是用木板制成,唐时有银牌,“发驿遣使,则门下皆给之。其制阔一寸半,长五寸,牌面刻有隶字曰‘敕走马银牌’”,凡五字,“首为窍,贯以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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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会要》,卷六,《杂律》上。

②《唐书•百官志》与《唐律》所记稍有出入。

③《唐六典》,卷三,《户部》,“度支郎中”条。

后罢之”①。除此而外,还有纸质“驿券”。《青箱杂记》载:“唐以前发驿,并给传往来。开元中务从简便,方给驿券,驿之给券自此始。”

唐时出入关卡须持有通行证“过所”,过所有木制和缯帛两种,为正副两份,过关时由关令勘查合符。《新唐书•百官志•司门郎中员外郎下》载:“度者本司给过所。”“凡行人车马出入,据过所为往来之节。”“天下关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司给过所;出塞逾月者,给行牒;猎手所过,给长藉,三月一易。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关者余关不讥。”② 可知所谓度关文牒有所、行牒、长藉三种,一般平民只用过所。过所必须载明身份、年龄、籍贯等,严防壮丁和军伍人等逃匿,以保障兵源。

唐时在全国设关26处,其中上关、中关皆位于驿路险要之处,其地位是由道路的重要性所决定的。关津是设于驿路上的“官署”,以稽查行旅,征收关税。当然,在不同时期,关津的任务也不同,如高祖武德九年 (626年)时曾诏令开关弛禁,不仅免除过往商税,连稽查也予废止。但到玄宗开元初年却又重严关禁,不准丝绢、真珠、金银等物与诸蕃互市,尤其是金、铁之物,更不得度西北诸关。安史之乱后,“以军兴,庸调不给,使帑藏涸竭”。为解决财政危机,唐政府就“障塞天下山谷径路,禁止行人,以收商税征算”③。商人逃税绕行小道,不走官路,官府只得堵塞私路,以裕税收。因此,唐代对偷越关津者,处分很重。“若无公文,私从关门过,合徒一年;越度者,谓关不由门,津不由济而度者,徒一年半。”“若私度关及越度,至越所而不度,不应度关而给过所,若冒名请过所与人及不应受而受者,若家人相冒及所司无故稽留,若领人、兵度关而别人妄随之,若赉禁物私度及越度缘边关,其罪各有差。”对各种偷渡关卡的行为都制定有相应的处罚和罪刑条例。④ 于是,行旅就必须从驿路上的关津出入,否则一旦被拘获,就吃罪不起了。

6.两宋递铺及金牌之制

唐代的驿传制度延续到五代及两宋,在西夏占据河西诸地后,原来的驿路虽无更改,但因政权的变革,其格局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因北宋与西夏政权的对峙,出于军事防御目的,今甘肃陇东到平凉至白银一线,成为边防前线,其中大部分属宋代的“陕西六路”,即秦凤路 (秦州、凤翔)、泾源 (泾州、原州)、环庆 (环州、庆州)、鄜延 (鄜州、延安府)、熙河 (熙州、河州)及永兴军 (治所在京兆府长安)。因此在其间设置了许多军事通道,成为调兵运粮,驰驿走卒来往奔忙的要冲官道。

同时,为牵制西夏,北宋政府还着力开辟熙河路,以交接吐蕃氐羌,并南通川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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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史》,卷一五四,志第一百五十七《舆服志》六,“符券”条。

②《新唐书》,卷四六,志第三十六《百官志•刑部》,“司门郎中”条。

③ (唐)白居易、(宋)孔传:《白孔六帖》,卷八。

④《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司门郎中”条。

于是在今秦岭临近陇南一则修复栈道,设置邮驿,以为川茶北出或番盐入蜀之路,为成都府和秦凤路二茶马司在秦凤、熙河设置的六个茶马互市榷场服务。南宋初年,金兵占据秦陇,吴玠退守徽县与陕西略阳之交的仙人关,这一路又成了抗击金兵的防线。此时阶州 (今武都)又成为四川茶马司开展互市之地。

以上驿路均为国防要道,为巩固西北边防,宋军实行“渐夺横山之地,又傍取熙(今临洮)、河 (今临夏)、湟 (今青海乐都)、鄯 (今青海西宁)以制之”① 的战略,在加强军事通道修治的同时,还采取进筑策略,每得一地,即筑州、军、关城、堡寨,驻军戍守,使驿传在和战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联系和供给作用。

宋代驿递是在唐五代邮置几欲废弛的基础上恢复发展起来的。其有别于前代的是将驿、递相对分立,邮递和运输任务则由专门的“递铺”和“车子铺”执行。“铺”为军事用语,士兵分散驻扎,每三五人或十余人一处,即是一铺。② 宋代铺卒由厢军兵士充任,其专门传递官方文报者称“递铺”,专用于运输官物者为“车子铺”。但铺有时也接待使客,甚至提供马匹。故其“驿”和“递”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宋代递铺有铺长、铺兵。铺兵人数配备,僻路每铺四五人,驿路每铺12人,要处可至20人,军事重地兵卒有达百人者。宋代邮递分为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种③。既是三种递铺组织,又是不同的传递方式。各地有三种并有者,有合步递、急递为一者,形式随具体情况而设。

步递即步行接力传递,除传送普通文件外,还转运官物或送人。“诸递铺承传上供物样”,“诸递铺传送人者,日行六十里,仍宿于铺”④。传送人和官物是铺兵的苦差,尤其是在洮州 (今临潭)等荒寒偏远地区,驿铺间距往往在50~100里,途中“又无日食,不免乞丐”,“极为劳苦,死亡无处无之”⑤。为此,官府虽每人支钱300文,又发皮袄一件,但仍无济于事,屡有死者。而在入川的驿路上,铺兵挽运茶叶、铜锡等,山路崎岖,道险坡陡,二人一车,一挽一推,“极为艰苦,死亡无处无之”⑥。

马递为骑马传递紧急文报,急脚递最快,要求日行400里,还有一种金字牌急脚递,速度可日行五百余里。⑦铺马数量,各地不一,一般为十匹以上。由于战乱频繁,好马多作军用,故递铺多为淘汰之劣马,老弱疲瘦,不堪驱使,虽如此也不能满足所需,甚至在南宋初还曾有调铺马作战之事。后来虽有补充,但马递终未发达兴旺。鉴于马递速度毕竟快于步递,宋代虽马匹不足,仍于要路设置马递,并于徽宗大观元年 (1107 年)由尚书省重修马递铺法100卷,即《大观马递敕令格式》刊印颁行诸路,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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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九,“西夏叩关”条。

② 汪圣铎:《宋代的递铺》,《文史知识》,1988年第5期,第51页。

③⑦ (宋)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一,《官政》一。

④《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

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熙宁五年”条。

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六,“熙宁五年”条。

急脚递始创于宋真宗景德二年 (1005 年)二月,“诏河北两路急脚铺军士,除递送真定总管府及雄州文书外,他处不得承受”①,并“有军前机速处分,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②,即文书直接从皇帝发到前线,他人不得染指,既免于频繁交接,又利于保密。故宋神宗多次颁诏,“军兴飞书遣使,此最先务”;“非紧急边事,毋得擅发急递”③。

伴随急脚递设置,有了“金字牌”之制。宋神宗“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④神宗元丰年间,西夏出兵袭击陕西绥德,并以80万大军围攻兰州,神宗即用金字牌急脚递向陕西鄜延路发布指令,传送时“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⑤,“日行五百里,不分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预备人出铺就道交受”。这实际上和今天的接力赛跑一样,只是路程更为遥远而已。故而,铺兵因常年奔波劳累不堪其苦,常有逃亡者。为此,北宋时范仲淹还曾采取“陕西路民兵刺字之法,凡铺兵并与刺臂,稍大其字,明著某州某县斥侯铺兵某人,凡逃在他州他县者,并不得招收”⑥。还要给铺兵臂上刺字,以防止逃亡,可知当年驿递苦累、役夫无法忍受的情状。

然而,铺兵在传送文报、转运官物外,还负有维修道路桥梁、栽种驿道树木的职责。在陕甘重要驿道凡遇山洪毁垮,路桥不通,车骑受阻时,铺兵便迎难而上,从速修治。平时要于官路两旁栽种管护行道树木,皇帝还诏谕各地“令铺兵士栽种地土所宜树木,准备向去修葺桥阁。仍委管辖使臣,逐县令佐提栽种,年终栽到 (规定)数目”⑦。宋时栽种行道树,一是为“炎暑之月亦足荫及路人”,二是可为修葺栈桥驿舍贮备木料。所以,官府对驿道树木管护甚严,凡须采伐以供官方修造者,须报经上级府衙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者,“杖八十,许人告”,并奖励告发者20贯钱。

宋代馆驿并设,一如隋唐之制,但驿馆只设于交通要道,为宫员过往提供食宿、车骑。“郡国朝宿之舍,在京者谓之邸;邮骑传递之馆,在四方者谓之驿。”不临驿路的州、县,“置公使库,使遇过客,必馆置供馈,欲使人无旅寓之叹”。至宋徽宗宣和(1119年)时,“州府县镇驿舍、亭、铺相望于道,以待宾客”。⑧ 至于路远驿疏之地,各地官府则责令附近寺庙辟出房舍用于接待过客,“命僧主之,以待过客,且置田以赡僧,俾守庵焉”⑨。可知宋代官员出行,还是很方便的。

  宋代驿间距一般为60里左右,因地而设。为博取过往官员使臣在上司面前对自己的好评,各馆驿都十分注意馆舍修建的宽敞豪华、环境的整洁和伙食的改善。苏轼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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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

② (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一,《官政》一。

③④⑤ 《宋会要辑稿》,卷一○至一一,《道路•方域》。

⑥ (宋)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影印本,1987年。

⑦ (宋)王明清:《挥尘后录》卷一。

⑧《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

⑨ (明)袁业泗修:《漳州府志》。

谒客陕西凤翔凤鸣驿时,写道:“视客之所居与其凡所资用,如官府,如庙观,如数世富人之宅。四方至者如归其家,皆乐而忘去。将去既驾,虽马亦顾其皂(饲槽)而嘶。”① 馆驿之设,连马都留恋不舍,可知其盛。但到北宋末年,因战乱频起,驿舍残破馆人逃逸,“使道路无所宿息,为行役之患”②,这当然已是后话了。

宋时各地官道之驿,由官府指派驿长负责,另置节级 (驿吏)一名,直接管理驿传事务和驿卒20多人,其上还有十将、都头、将校等驿官,还另设捉贼使臣以警戒卫护驿路安全③。值得一提的是,宋代一改前朝驿卒为百姓劳役之制,“驿子”专由衙前差役或兵卒充任,已带有明显的军事色彩了。

宋代乘驿,使臣须持有官府所颁驿券、牌符。宋初驿券由枢密院发给,名“头子”。后因秦州节度判官之子诈骗乘驿谋乱,遂又废止,复用唐代银牌。但牌宽至二寸半,长六寸,较唐时稍大。所刻“敕走马银牌”五字改为“八分书”,上刻两飞凤,下镌两麒麟,两边有年月,用红丝绳贯之以便佩戴。但到端拱二年 (989年)三月,因使臣护边多有遗失,便又取消,恢复驿券之例。③

文武大臣奉使入朝,除持驿券外,还有给馆券、仓券之制。“京朝官、三班外任无添给者,止续给之。京府按事畿内,幕职、州县出境比较钱谷,覆按刑狱,并给券。其赴任川峡者,给驿券,赴福建、广南者,所过给仓券,入本路给驿券,皆至任则止。车驾巡幸,群臣扈从者,中书、枢密、三司使给馆券,馀官给仓券。”④

宋代的驿递由兵部和枢密院主管,前者设驾部郎中“掌舆辇、车马、驿置、厩牧之事”⑤。枢密院管理驿马发放、驿递牌符颁发、乘驿条例制定、巡辖使臣委派、重大军报传递的督查等。按路 (省)、州 (府)、县的层次设置,分三级管理。“一路有一路之递铺,事有所属”⑥。各路转运司和州县的官司,均监督管理驿递事务。⑦

路一级管理驿、递,主要为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按月向枢密院上报。州 (包括府、军、监)设巡辖邮驿使臣一至多人,巡回检察所属驿、递的工作,并提出意见,报州批准实施,同时还要向路提举检官申报每月的情况⑧。州为承上启下的一级政权组织,也是直接管理驿递,办理铺兵钱粮发放,铺舍修葺,处理铺兵及曹司罪错等具体事项的实施机构,当然其工作侧重于递铺。而县并不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只是委派县尉检察过境文书的延误等情。直到宋末因驿递弊端丛生,政府才令知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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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宋) 苏轼:《凤鸣驿记》。

②《宋会要辑稿•方域》,卷十之,“政和三年二月二十九日”条。

③《宋史》,卷一五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志》六,“符券”条。

④《宋史》,卷一七三,志第一百二十五《职官志》十二,“给券”条。

⑤《宋史》,卷一六三,志第一百一十六《职官志•兵部》三,“驾部郎中”条。

⑥《宋会要辑稿•方域》,卷一一,“嘉定六年五月一日”条。

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二,“天禧二年七月巳卯”条。

⑧《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

丞、主簿及县尉等深入邮驿督察,并将所管界内驿递情况,列为考绩项目之一①。

宋代对驿站、递铺非常重视,鉴于汉、魏、隋、唐时期都曾制定的一些不太完整的《驿律》。宋仁宗遂于嘉祐四年 (1059年)命三司使张方平整理编写了一部邮驿法令,名《嘉祐驿令》,包括驿传则例共74条,为宋代驿政的总纲要,较前代驿政管理要完备得多,可谓中国邮驿史上的一项创举。

7.元代站赤及条令

元代疆域旷远,成吉思汗的子孙曾横跨欧亚,建立了察合台汗国、钦察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儿汗国。这四大汗国与元王朝有着宗亲关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联系密切。没有邮驿的设置,王国将无法统治。所以从元立国前的蒙古汗国时期,就对驿路和邮传设置重视之极,尤其是对京城大都至西北的驿路,即丝绸之路,更是管护有加,因为这是联系其四大汗国的主要通道。而后来专设甘肃行省的目的,也在于加强对河西走廊这一通道的绝对控制。

元代,现今甘肃辖境以黄河为界,其东属于陕西行省,首府长安城,元初由京兆府改为安西路,后又改称奉元路;其西为甘肃行省,治所甘州 (今张掖),初称甘州行省,后徙西夏中兴行省治于甘州,始称甘肃行省。陕甘两行省联系紧密,除横跨东西的丝绸之路为主要的大驿路外,还有从宁夏固原南下经庆阳、平凉、秦州、武都入川纵贯南北的驿路。在甘肃东西南北的驿路主干道上,还有其他干道及大小分支,构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如从洮、河二州进入青海西宁等吐蕃藏区的脱思麻路。甘肃行中书省所辖三路长行站道,及属于传递军事机要的亦集乃路纳怜站道与甘州以西诸王兀鲁思站道等重要驿路。

这些驿路的开辟和驿站的设置,使今甘肃境内的交通通信十分顺畅,可以说超过了历朝历代,这当然是与其大一统的形势分不开的。驿站作为军事活动的组成部分,承担着运输军资和飞报军情的重要任务,故《经世大典》载:“大元立国以来,以军驿为重。”而凡设军人及军事活动的乘驿者,均享有驰驿的特殊权利。即便违犯乘驿条例,“照大扎撒判罪”,但“军人不在此限”,甚至驰驿官员必须交验“牌面文字”,而传递“军事急速事件”和“进纳御用诸物”者,虽无牌面文字也照样支付车马和廪给。驿站与军站相统一,是元代邮驿的特征之一。

元代蒙古统治者本来就是马背民族,拥有广阔的草原牧场及畜群资源贮备,故驿马在元代十分富足。“甘肃行中书省所辖三路:脱脱禾孙马站六处,马四百九十一匹”,平均每处就达80多匹。奉元路秦川驿有驿马253匹,超过唐代京师长安都亭驿驿马数倍。所以《析津志》说,元代驿站“星罗棋布,脉络贯通,朝令夕至,声闻必达”,“圣朝一统天下,龙节虎符之分遣,蛮貊骏奔之贡举,四方万里,使节往来,可计日而至者,驿马之力也”。

金、元仿照宋之急递铺设置,并成为一种固定机构,与驿站并行,是专司传送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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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广生:《中国古代邮驿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86年,第178页。

文书等任务的通信组织。《元史•兵志》道:“急递铺专送朝廷及方面及郡邑文书往来。”“铺司所传文字,多系边关紧急,或课程、差发、造作、刑名等事。”除紧急文书外,其余闲漫文字不许入递,也不得私带物件。

元代急递铺的设置也是视地理位置和道路沿途城镇的情况而定,一般为10~25 里设一站铺,“十铺设一邮长,铺卒五人,文书到铺则记于簿。京师则设急递铺提领,所秩九品,铜印,官三员”①。最初规定铺丁徒步奔走,一昼夜须接力行400里,辗转传递。实际上因地形及道路的不同,也往往达不到这一速度,后来便不再硬性要求了。元代急递铺都筑有红色门楼,上悬标写铺名的牌匾,各铺均畜犬警卫,并在夜晚备有长明灯烛,以便夜行铺兵识别。铺兵走递时,“每名备夹板、铃攀各一付,缨枪一,软绢包袱一,油绢三尺,蓑衣一领,回历一本”②。铺兵到铺,铺司即在回历上填写到铺时日,检验文书件数,及有无开拆、磨损或乱行批写字样,然后签字,令铺兵返还。铺兵夜行除带悬铃外,还持有火炬,以清道急驰。

元代的驿舍称“站”,或“站赤”,为蒙古语音译。明清时称“驿”、“铺”,而不用“站”字。“元制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盖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古人所谓置邮而传命,未有重于此者焉。凡站,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而水则以舟。其给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符为信,银字者次之;内则掌之天府,外则国人之为长官者主之。其官有驿令,有提领,又置脱脱禾孙于关会之地,以司辨诘,皆总之于通政院及中书兵部。而站户阙乏逃亡,则又以时签补,且加赈恤焉。于是四方往来之使,止则有馆舍,顿则有供帐,饥渴则有饮食,而梯航毕达,海宇会同,元之天下,视前代所以为极盛也。”③

元代驿站的吏员主要有首思、库子、庖丁和兀剌赤。首思官负责饮食供应,库子为仓库看守员,庖丁即炊事员。兀刺赤一职,蒙语意为马夫,而《元朝秘史》称为站官、臣,职责是跟随往来使臣,途中服务,或押运官物、贡品,交与次站。而驿站的夫役为站户,是专门给驿站纳粮并供应马匹及运输工具的人户。元改宋代“以军卒代民役”的做法,把驿站的车马置备、使臣饮食供应等,除官府津贴一部分外,大都压在站户身上。站户分为三等,上、中户多为地主,大量的下户则为贫穷的农牧户。

站户为元代“诸色计户”之一,与民户不同,其户籍自成一类,人户一旦定为站户,即子孙世袭,不得变更,成为世代为王朝驿递服务的仆役。由于元代驿站组织庞大,官府出钱甚少,费用大部分由站户负担,在乘驿冗滥、官吏暴虐的运行中,成为元代一大苛政,站户苦难尤甚。元政府为了保证驿传的正常运作,对站户也有一些优惠和救济,但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以致大多数贫困站户最后倾家荡产,卖儿鬻女,“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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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经世大典•急递铺总序》。

②《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

③《元史》, 卷一○一, 志第四十九《兵志》四,“站赤”条。

尽绝”,逃奔他乡。

元政府在各驿路每设一站,就签订一批人户充当站户。并按各户拥有的土地数量,规定必须养马几匹,以供驿馆之用。站户除备办、饲养驿马外,还要在驿站服役,出钱粮招待过往使臣,“迎送来往使臣”,在跟随骑马使臣充当向导引路时,则须自备马匹,如无马则只能“徒步以从”,随骑奔跑,不胜劳累,尤其是赴外地应役,还须自备饮食,无偿服务,更是受尽磨难,多有死于荒野山林者。故元人也说:“民之受役,莫重于站赤。”①“站户既当铺马,又当祗应酒食,委实重并困弊。”②

元初由于驿站管理混乱,以致“诸王贵戚皆得自起驿马,而使臣猥多,马悉倒乏,则豪夺民马以乘之,城郭道路,所至骚动。及其到馆,则需索百端,供馈稍缓,辄被箠挞,馆人不能堪……”③ 于是中书令耶律楚材针对此弊端,从“严法律”、“布驿传”、“明驿卷”入手,大加整治,才使“庶政略备,民稍苏息焉”④。另据《永乐大典•站赤》记载,元代使臣横行霸道,滥索供应极为普遍,骚扰驿站的事例屡见不鲜。各路往来使臣,在城内随便停留,不经驿路走递,称有牌札,任意索取供应。有公事使臣到城,本人乘驿马二匹或三匹,另带与公事无关者一二十人;有些乘私人马匹,却向驿站索取草料。驿站供应的猪、牛、马肉,他们不肯食用,须要羊肉。纵与之羊肉,却又嫌瘦。回族使臣到城,不吃已宰杀的死肉,须要活羊。他们不肯于驿馆内安歇,而止宿于达鲁花赤管民官家内。公事办完,又推称他事,不肯起发。按规定正使臣应付驿马外,其余亲随只给驴头、车牛递送,但亲随却硬要驿马乘用,到前路驿站,不肯换乘,使驿马过度劳累毙命。长行车具到来,又要倒换新车,领取绳索。使臣如此骚扰,驿官、站户难以支应,元政府又设脱脱禾孙一官,在驿站监察制止。然而,元代吏治腐败,官宦贪婪成风,逾制违例事件却又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公害。

由于元代驿站免费供应酒食和驿马,故诸王、妃子、公主、驸马等皇亲贵戚及达官高僧等,都千方百计觅取铺马圣旨或圆符乘驿。他们往往巧立名目,假公济私利用驿运操办私事。而各省官员也“推称事故,给驿乘者多有之”。举凡“搬取家属,收拾子粒,迁葬娶妻,送灵嫁女”等,无不动用驿马,索取祗应⑤。元代“给驿泛滥”还表现在站户供应“首思”(饮食)方面。“首思”蒙语意指汤汁,但实际上却包括了米、面、酒、肉、灯油、薪炭等。尽管官府规定北方使臣可日支肉一斤,面一斤,酒一升,油盐杂支钞一十文,但遇到残暴官吏,若招待不周,便要虐待驿马,故而要使其酒饭丰溢。同时,因使臣往返,并无定数,公事办毕,随便滞留,站户也不敢停止供应,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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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陶安:《驿户余粮应役记》,《陶学士集》,卷一七,见《四库全书•集部六》别集类五。

② (元)胡祇遹:《紫山集》,卷二三《民间疾苦状》,转引自刘广生:《中国古代邮驿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96年,第259页。

③《元文类》,《中律令耶律公神道碑》。

④《元史》,卷一四六,列传第三十三,《耶律楚材传》,“秋七月”条。

⑤《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一,《经世大典•站赤》,“天历三年三月”条。

恶吏,随其携带仆从三五人不等,也要驿站供应,更是无边无际。

因此,元代至元元年 (1264年),就制定了《站赤条划》十条,此后又在《刑法志》、《成宪纲要》中加以补充,成为驿站管理的基本条令,大致对驿马的乘用购买、使臣的登记、食宿标准等都作了详尽而严格的规定。但在官吏贪暴成性、腐败成风的黑暗统治下,制度往往是一纸空文,毫无约束作用,驿传终致走向衰败。

元代使臣乘驿必须有牌面文字,无则给马或有则不给马都要治罪。《元史•刑法志•职制下》载:“诸朝廷军情大事,奉旨遣使者,佩以金字圆符,给驿。其余小事,止用玺宝圣旨。诸王、公主、驸马亦为军情急务遣使者,佩以银字圆符,给驿。其余只用玺宝圣旨。若滥给驿者,从台宪官纠察之。”

所谓牌面文字就是指乘驿的凭证,有牌符、驿券和铺马札子等,是官员职位高低和权力等级的标志。牌符有初期的海青牌和后来的金虎符牌、金圆牌、银圆牌数种。金虎牌刻有“天赐成吉思汗皇帝圣旨当便宜行事”或“如朕亲行便宜行事”诸字。金、银圆牌形状大小如金虎牌,只刻有文字再无其他图案,故也称“素金牌”和“ 平银牌”。起初皆发给高层显贵、军官等使臣使用,后来民官和商人也可奏请得到牌符。

驿券是纸质凭证,又名驿马券,专供下级官吏持有,由中书省颁发。券面盖有中书省所属官衙之印,后又专盖典瑞院之印。

铺马札子《元史》称“铺马圣旨”或“给驿玺书”,系由中书省印发,“书中写明乘传之意”的纸质品。其上初用蒙古文字,因汉地驿站多不认识,于是还印有马的图形和数目,作为给驿马的标志。

驿站根据这些牌符凭证所表明的官职品级,供给驿马,在驰驿后,均须交回原发官司。对于通信使臣,驿站特别照顾,要尽量提供方便,以免延误邮递时间。驿站除驿马外,还须配备定额之外的备用马,称为“贴马”。使臣官员随行自备之马称“长行马”,也可按标准供给草料等。甘肃地区的驿站还配有牛车、马车、骆驼等交通工具。

元代驿站分为蒙地站赤和汉地站赤两大类。至元七年 (1270年)十一月九日,元政府设立“诸站都统领使司”、“品同部院”,“专一管领站赤公事”,是元代管理全国驿站的最高领导机关,也是元代在中央设置专职机构管理全国驿站的开始。此后,元政府又于至元十三年 (1276 年)正月十三日,根据“诸站都统领使司”的申请,成立“通政院”,统一领导蒙、汉两类驿站。运行35年后,因驿站“怠于整治,站赤消乏,命兵部领之”,遂又由兵部“掌管汉地站赤”①。到元仁宗延祐七年 (1320年)四月二十九日,“诏依世祖旧制,蒙古、汉人站赤,统归通政院管理”②。

元代的地方机构设置是在行省之下,有路、州、府和县。“元代路、州、县各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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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

②《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一。

官,曰‘达鲁花赤’,掌印信,以总一州一县之治。”①“达鲁花赤”蒙古语意为“掌印办事之长官”,也称“断事官”或管民官,多由蒙古人担任。

元代驿站以“路”为中心而设,“路”为一个地区的交通枢纽,也是行政中心,直属达鲁花赤管辖,州县不得干预,随意指派,骚扰驿站,驿传保持有相对的独立性。然而,因“路”的范围很大,有些驿站又远离“路”总管府,管理不便。元政府又于至元二十八年 (1291 年),将驿站管理权下放州县,以便就近管理和事务的及时协调办理。但是后来又因地方官员营私舞弊,贪占驿站物资,造成站户困乏,难以运转,故元政府又于至治三年 (1323 年)将管理权复收归各路达鲁花赤。② 由于“路”辖域广大,驿站分散,管理提调多有鞭长莫及之弊,驿传难以保证及时迅速,站户又屡受州县侵扰,以致逃亡不断。此后,又放权于下,却故态重演,旧病复发,便又收回。这样反复多次,造成恶性循环,终使驿传也随着王朝的衰败灭亡而瘫痪。贪污腐败成风是历代封建王朝的通病,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和改变这一痼疾,驿传的兴衰史十分深刻地反映了这一实质性问题。

8.明代驿传及管理

明代在消灭残元势力、完成统一大业的军事进程中,对驿传组织的恢复设置就特别重视。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初四登基称帝,二十六日就诏令设置“各处水马站及递运所、急递铺”③。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又以北京为中心,开辟了通往全国13个布政使司 (省或行省)的七大驿路干线,而横贯甘肃全境的丝绸之路就是明代全力卫护和经营的西北大驿路之一。

明代将元朝的陕西、甘肃并为一省后,由于东西相距遥远,为便于治理,又在甘州设立省的行政、军事派出机构----甘州行布政使司和行都指挥使司。西安府至甘州为2645里,再向西北550里达于肃州卫 (今酒泉),其主干道即从今陕西西安出发,由长武进入甘肃泾州 (今泾川),经平凉府西北,过隆德、静宁、会宁、安定、金县,到兰州,去凉州,西至甘肃镇驻地甘州,成为长达3000余里的一条大驿路。明中期,为适应西北军政经济之需,明政府又于陇州增设驿站,从陇关道也可达于兰州,西去甘州。

同时,在长武宜禄驿还可分出一条支路,北出60里至宁州 (今宁县)东南的政平驿,再西北行经宁州城内的彭原马驿、合水县西的华池驿,至庆阳府内的弘化驿,再西去并入丝绸古道。这条大驿路在平凉府后,又可分出一支折向北,经瓦亭驿至固原城内的永宁马驿,到明长城“九边”重镇之固原镇和宁夏镇的驻防地。这一带驻有近14万大军,是防备鞑靼侵扰的边防前线,也是军饷粮草的运输供应线,故为可驰行车马的大道。这一路与沿甘肃北部长城的军道相伴相合,使其成为明代沟通东西的官道、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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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 叶子奇:《草木子》。

②《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一。

③《洪武实录》,卷二五。

粮道和西来诸国或部族使节来往的贡道,地位十分重要。

明代于庆阳设府,以“南卫关辅,北御羌戎”①。自河套地区陷于鞑靼后,庆阳府就成为军事基地,屯兵积粮,以防不测。当年从安边营至庆阳,自定边营至环州 (今环县)的通道上,“每二十里筑墩台一,计凡三十有四。随形势为沟墙,庶息响相闻,易于守御”②。

明代中央主管驿递的机关为兵部四司之一的车驾清吏司,掌“驿传、厩牧之事”③。今甘肃境内当年无论是长城沿线的“九边”军事要道,还是进藏入川之路,都与军事活动密切相关,驿站实为军站,故由行都指挥使司及当地军事卫所直接管理,驿夫多由兵卒充任。

明代驿传之设,如《明会典》所言:“自京师达于四方,在京曰会同馆,在外曰水马驿并递运所。”明朝在南京和北京均设会同馆以接待各王府公差人员及外国贡使陪员等。京外各地,在交通干线和通衢大道设水马驿。由西安府至甘州的甘肃镇大驿路置马驿,以“递送使客,飞报军情”。

明代驿站间距离,根据驿路所经府州县治驻地而定,规定60~80里设一驿。马驿按路段的重要性或驿递任务的轻重,配置驿马、人夫和经费等。“凡马驿设置马驴不等,如冲要去处或设马八十匹、六十匹、三十匹。其余虽非冲要,亦系经行道路,或设马二十匹、十匹、五匹。”④明朝牧场多在残元蒙古及番邦,故马匹紧缺,比元代马站规模大为逊色。但通往甘肃镇的东西驿路和北去固原镇的军路、南下入川的蜀道,以及去青海西番诸卫的驿路,皆为军事要道。出于防御、军屯、互市、纳贡和阻隔蒙藏联合的政治需要,甘肃驿递繁忙,规模都比较大。正如谢缙所记:“控西夷数万里,跨昆仑,通天竺,西南举川……通道置驿,烟火相望。”⑤

明代甘肃北有残元蒙古、鞑靼、瓦剌,南有藏、土诸番,西有哈密、吐鲁番诸部,作为中央王朝深入“蛮夷”之境的统治,如何处理周边关系十分重要。朱元璋北征南抚政治策略的实施,全赖驿路的通畅才能达到。所以,为抵御鞑靼袭扰,在今甘肃靠宁夏一侧的庆阳、平凉一线,墩台关口与驿所相连,环县至宁夏镇的联系,多赖军站,由当地百户充当站官,负责传报“虏情”⑥。

同时,为加强河西防卫,宣德六年 (1431 年)正月,对肃州卫至庄浪卫间21驿加以整顿,增加马铺,添置铺陈。为密切与西藏的联系,永乐五年 (1407年)于甘州卫、西宁卫沿途设置驿站。又于永乐十三年 (1415年)派杨三保赴藏,“与阐教、护教、赞普三王及川卜、川藏等,共修驿站,诸未复者尽复之,自是道路毕通,使臣往还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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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七,《陕西•六》, 中华书局, 2005年。

②《明史》,卷一七七,列传第六十五《王复传》。

③《明史》, 卷七二,志第四十八《职官志》,“车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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