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著述,史书多有记录。《旧唐书》设《则天皇后本纪》,《后妃列传》不再设《武则天传》,在武则天去世之后写道:
太后尝召文学之士周思茂、范履冰、卫敬业,令撰《玄览》及《古今内范》各百卷,《青宫纪要》《少阳政范》各三十卷,《维城典训》《凤楼新诫》《孝子》《列女传》各二十卷,《内范要略》《乐书要录》各十卷,《百僚新诫》《兆人本业》各五卷,《臣轨》两卷,《垂拱格》四卷,并《文集》一百二十卷,藏于秘阁。①
《新唐书》体例与《旧唐书》有别,既有《则天皇后本纪》,又在《后妃列传》中设《则天武皇后传》,而关于武则天的著述,记录于皇后传中,其文为:
帝晚益病风不支,天下事一付后。后乃更为太平文治事,大集诸儒内禁殿,撰定《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等,大抵千余篇。②
《新唐书》的这种择要而述的方法,似乎也是继承《旧唐书》的,因为《旧唐书》的《刘祎之传》《元万顷传》也是列举上述四部书名,连顺序都不变③。
如此一来,武则天著述中,《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和《乐书》四部便成了她的代表作,而武则天的实际著述显然更多。下面,通过列举《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的记录,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武则天著述的整体面貌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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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3页。
② 《新唐书》卷七六《则天武皇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476页。
③ 此处不具引证,下文关于《刘祎之传》《元万顷传》的内容将具体引用讨论。
④ 《旧唐书》列写武则天所撰书,通常是书名卷数在前,然后作“大圣天后撰”,而《新唐书》通常把“武后”写在前面,书名卷数在后。本表凡列入书名,皆为武则天著述,不再使用两《唐书》的写法。
表21-1 武则天著述一览表
序号 书名卷数 说明
1 《字海》一百卷 皆在小学类。
2 《高宗实录》一百卷 实录类。旧书置于列代起居注类别。
3 《紫宸礼要》十卷 礼部类。新书在仪注类。
4 《乐书要录》十卷 皆在乐类。
5 《述圣记》一卷 皆在故事类。
6 《列女传》一百卷 皆在杂传类。
7 《保傅乳母传》一卷 皆在杂传类。
8 《孝女传》二十卷 在杂传类。《旧唐书》未注录。
9 《古今内范》一百卷 在杂传类。
10 《内范要略》十卷 在杂传类。
11 《凤楼新诫》二十卷① 杂传类。
12 《紫枢要录》十卷 皆在儒家类。
13 《紫枢要求》十卷 皆在儒家类。
14 《少阳正范》三十卷 皆在儒家类。
15 《臣轨》二卷 皆在儒家类。
16 《百寮新诫》四卷 皆在儒家类。
17 《列藩正论》三十卷 皆在儒家类。
18 《训记杂载》十卷② 新书注录儒家类,旧书未注录。
19 《维城典训》二十卷 新书注录儒家类,旧书未注录。
20 《玄览》一百卷 旧书称类事类,新书称类书类。
21 《兆人本业》三卷 皆在农家类。
22 《垂拱集》一百卷 皆在别集。
23 《金轮集》十卷 皆在别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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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书有异议,下文专门讨论。
②《新唐书•艺文志》注释道:“采《青宫纪要》《维城典训》《古今内范》《内范要略》等书为《杂载》云。”第1513页。
上表所列,便是所知武则天著述的全部。《旧唐书》与《新唐书》同时注录的书籍,可以认为是两书都赞同的,这里省却讨论,只有两书记载有差异的图书,可以进行逐一讨论。
第8号《孝女传》二十卷,《旧唐书》未载。不过,《唐会要》在记载章怀太子事迹时,曾有如下记述:
时正议大夫明崇俨,以符劾之术为则天任使,密称“英王状类太宗”。又宫人潜议,云:“贤是后姊韩国夫人所生”,贤亦自疑惧。则天又常撰《少阳政范》,及《孝子传》以赐之,仍数作书以责让。及崇俨为盗所杀,则天疑贤所为,又使人发其阴事。诏中书侍郎薛元超、黄门侍郎裴炎、御史大夫高智周,与法官推鞫之。于东宫马坊搜得皂甲数百领,乃废为庶人,幽于别所。①
此事,《通鉴》也有类似的记载:“天后尝命北门学士撰《少阳正范》及《孝子传》以赐太子,又数作书诮让之,太子愈不自安。”②两书都言及武则天撰写《孝子传》,但此《孝子传》却不见于两《唐书》的书目,只见《孝女传》。且武则天撰写《列女传》一百卷事是清楚的,孝女故事本来就应该是《列女传》的内容,所以推测来看,《孝女传》应该是《孝子传》之误写。
11号《凤楼新诫》,《新唐书》在“武后《列女传》一百卷”之后列写“又《孝女传》二十卷”“《古今内范》一百卷”“《内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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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会要》卷四《储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7页。
② 《资治通鉴》卷二〇二,永隆元年(680年),第6397页。
要略》十卷”“《保傅乳母传》七卷”“《凤楼新诫》二十卷”,然后是“王方庆《王氏女记》十卷”,“又”字表示也是武后所著应没有问题,而此“又”字当然应该包括《凤楼新诫》在内。《内范要略》和《保傅乳母传》属于武则天的著述没有问题,《古今内范》和《凤楼新诫》这里却不能确定。不过,《旧唐书》却注为“张后撰”①,这又与《新唐书》有了矛盾。好在,《旧唐书•则天皇后本纪》有如下文字:
冬十一月壬寅,则天将大渐,遗制祔庙、归陵,令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其王、萧二家及褚遂良、韩瑗等子孙亲属当时缘累者,咸令复业。是日,崩于上阳宫之仙居殿,年八十三,谥曰则天大圣皇后。二年五月庚申,祔葬于乾陵。睿宗即位,诏依上元年故事,号为天后,未几,追尊为大圣天后,改号为则天皇太后。太后尝召文学之士周思茂、范履冰、卫敬业,令撰《玄览》及《古今内范》各百卷,《青宫纪要》《少阳政范》各三十卷,《维城典训》《凤楼新诫》《孝子》《列女传》各二十卷,《内范要略》《乐书要录》各十卷,《百僚新诫》《兆人本业》各五卷,《臣轨》两卷,《垂拱格》四卷,并《文集》一百二十卷,藏于秘阁。②
《凤楼新诫》《古今内范》等都在这个目录中,属于武则天著述没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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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四七《经籍志》下,第2026页。
②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本纪》,第133页。
此处的《垂拱格》也列入武则天的著述目录中,但《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都没有把此书归为武则天的著述。垂拱是睿宗的年号,此时武则天以太后名义称制管理天下,此时完成的《垂拱格》是否归于武则天的著述在两可之间。没有武则天的批准,《垂拱格》不能诞生,称她为主编是合适的。但是,作为一个法律文本,其实是整体朝廷反复讨论才能最终确定下来,可以肯定是集体成果,武则天不单独署名也合情理。
17号《列藩正论》三十卷,《旧唐书》记为“章怀太子撰”①,《新唐书》则罗列武则天所著述,从《紫枢要录》开始,在“又”字之后又列《臣轨》《百僚新诫》《青宫纪要》《少阳政范》和《列藩正论》,接下去是“章怀太子《春宫要录》十卷”②。按《新唐书》的这种写法,《列藩正论》显然属于武则天的著述。这样,两《唐书》就有了分歧。从内容推测,章怀太子主编藩臣教育的书籍欠妥,而武则天是有资格编辑这种书籍的,所以本文倾向于认为属于武则天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