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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家礼及其使用范围

作者:孟宪实 当前章节:456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0:42

最初,皇帝、皇后生前就被并称“二圣”始于隋文帝和独孤皇后,史书交代清楚是在“宫中”这个范围。那么,“宫中”这个概念,当如何理解呢?表层上看,这是一个空间概念,含义即皇宫这个建筑之内。不过,这个概念还存在着另一个层面,那是一个社会关系概念,即生活在宫中的人群关系。同样,“家人礼”的含义有家庭或家族居住的空间含义,但更重要的则是“家人关系”的含义。所以史书记载秦王李世民、齐王李元吉他们即使在朝廷中,也是“相遇如家人礼”。

家人礼的运用是在“家人”范围之内,我们今天的问题是理解当时的家人范围。通过史料,我们力图理解这一点。武周时期的一个著名故事,与家人概念相关,现据《旧唐书•宋璟传》记载,文字如下:

(宋)璟尝侍宴朝堂。时易之兄弟皆为列卿,位三品,璟本阶六品,在下座。易之素畏璟,妄悦其意,虚位揖璟曰:“公第一人,何乃下座?”璟曰:“才劣品卑,张卿以为第一人,何也?”当时朝列,皆以二张内宠,不名官,呼易之为五郎,昌宗为六郎。天官侍郎郑善果谓璟曰:“中丞奈何呼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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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蒋金坤:《高宗和武则天并称“二圣”事补正》(上、下),见《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4期,第244、288页。

为卿?”璟曰:“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若以亲故,当为张五。足下非易之家奴,何郎之有?郑善果一何懦哉!”其刚正皆此类也。②

张易之是武则天的男宠,很多朝臣对他百般献媚。天官侍郎郑杲也是四品高官,但是他称张易之为“五郎”,还当众责怪宋璟称张易之为“卿”。宋璟的反驳很强硬,“足下非张卿家奴,何郎之有”?这就是说,张易之的家奴是可以把张易之昵称为“五郎”的,而其他外人如果也这么称呼,则对张易之有过尊之礼,不仅极大地降低了自己的身份,礼制上也是不合适的。五郎这类尊称,是适用家内的,而家奴属于家人②。总之,一定的人群适用一定的称呼,这应该属于社会常识③。

有关唐高宗、武则天并称“二圣”事,《唐淮南大长公主墓志》又提供了新证。大长公主名澄霞,是高祖皇帝的第十二女,唐太宗的妹妹,高宗的姑姑。《墓志》1978年发现于陕西富平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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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九六《宋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030—3031页。《资治通鉴》卷二〇七也有相似记载,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567页。《通鉴》系年于长安四年(703年)十月之前,郑善果为郑杲之误。

②当朝宰相杨再思称张昌宗为“六郎”,见于《新唐书》卷一〇九《杨再思传》,也是相似的一个例证。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099页。有关“郎”的称谓,研究者意见有分歧,本文很赞成李斌城先生的观点,即从南北朝以来,行第之称是渐渐流行和扩大的。见《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第四章第七节,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③ 那么,既然有郑杲这样的人情愿降低身份,对张易之兄弟称郎,不会有人也去跟皇帝家族攀缘吗?因为跟皇帝家族如此攀龙附凤,则不是自我降低身份问题,而是自我抬高问题,对于皇家不无冒犯之嫌。

于献陵的陪葬墓①。该墓志的撰写者是公主的丈夫,驸马都尉封言道,其中所记公主经历,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公主的名号,受封于武德六年(623),贞观二年(628)加为长公主,高宗永徽年中,再加为大长公主。墓志尽量表现出高宗对大长公主的尊重,“帝族既尊,碪沐增厚,家人降礼,亲敬日崇”。大长公主在睿宗的冠礼和太平公主的婚礼上,都担任重要的角色,而在太平公主婚礼的时候,高宗特别发敕书邀请,其中口口声声都以“姑”相称。因为大长公主的才华很高,墓志还特地记录了她的一首诗,具体情形与内容如下:

尝□□□,公主等侍宴奉上寿,仍令催酒唱歌,公主随即作歌唱云:今霄送故,明旦迎新。漏移善积,年来庆臻。院梅开花袭蕊,檐竹挺翠含筠,二圣欢娱百福,九族献寿千春。

诗作背景有三个字磨损了,可能是关于时间的重要信息。从“今霄送故,明旦迎新”一句看,这首诗应该作于除夕。从“公主等侍宴奉上寿”一句看,应该是除夕皇宫内的一个家宴,为高宗皇帝庆寿,迎接新年。“二圣欢娱”,如同我们今天常言“快乐”一样,是祝贺高宗和武则天心情愉快的。虽是家宴,家礼要比朝廷礼仪更轻松,但毕竟皇帝、皇后才是核心,所以作诗写歌,都不会忽略这一点。

唐朝有守岁风俗,唐太宗就有《守岁诗》二首,其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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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岳连建、柯卓英:《唐淮南大长公主墓志所反映的唐代历史问题》,《华夏考古》2008年第2期,第130—136页。

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

关于此诗作者,一说为董思恭。董是唐高宗时期人,官中书舍人①。其中,“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与淮南大长公主的“今霄送故,明旦迎新”句,含义完全相同。

根据钱易《南部新书》的记载,唐朝除夕,宫中会有一系列活动,其中比较热闹的是驱傩活动。“岁除日,太常卿领官属乐吏,并护僮侲子千人,晚入内,至夜,于寝殿前进傩。燃蜡炬,燎沈檀,荧煌如昼,上与亲王妃主以下观之,其夕赏赐甚多。”②其中,最可注意的是在这些活动中,“上与亲王妃主以下观之”,皇帝、亲王、嫔妃、公主等是最重要的观众。由此不难理解,淮南大长公主侍宴,应该属于皇室的新年活动。大长公主在这种类似家宴活动中的诗歌创作,把皇帝和皇后并称为“二圣”,自然属于家礼范围,没有超出“宫中”的人群界限③。称谓是人际关系的反应,不属于家人群体,自然无法适用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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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今本《全唐诗》,此诗分别录于唐太宗和董思恭,见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2003年印刷,第15页、第741页。

②《南部新书》乙,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8页。

③蒋金坤在讨论淮南大长公主的这个作品的时候,总结说:“因此,淮南大长公主在守岁夜宴做歌时用‘二圣’一词,说明‘二圣’是宫中及外朝近臣共识之词。”首先,宫中适用不是宫中秘密使用。这里,“共识”一词使用很好,因为这样的礼仪当时人不会不懂得,但是“共识”绝不等于“共使”,不是家礼范围之人,即使大臣也不能使用。事实上,似乎也没有人主张“二圣”是个秘密词汇。之所以否认“二圣”称呼的广泛存在,最重要的制度支持是皇帝制度,最重要的史料支持是当时的石刻资料。蒋先生没有解释为什么当时的石刻资料中,大量的称呼是皇帝、皇后,天皇、天后,而没有“二圣”,而既然要表达反对意见,则不该对这样的资料置之不理。

“家人降礼,亲敬日崇”,这是《淮南大长公主墓志》里的文字,也揭示了家礼的特征。在家人的范围内如果继续使用朝廷礼仪,不仅生硬,也缺少亲和性,严重影响亲情的表达。所以,皇帝为了表达亲切,改用家礼便是一个很常用的办法。即使皇帝的亲兄弟,使用家礼也同样会赢得良好效果。如玄宗长兄宁王李宪去世,玄宗手书一文,置于灵座之前,其书内容为:“隆基白:一代兄弟,一朝存殁,家人之礼,是用申情,兴言感思,悲涕交集。大哥孝友,近古莫俦……”①这是一份基于家礼的文字,一代皇帝,口口声声地称大哥,今人读后也有感动。但是,就皇室而言,他们的家礼,显然外人是无法使用的。家礼的适用有人群界限,空间则相对自由,在什么地方使用家礼,完全视当时的人际关系等具体情形而定。

把高宗、武则天称作“二圣”的,现在还能看到《大唐越国故太妃燕氏墓志铭》(以下简称《燕太妃墓志》)。燕太妃是唐太宗的妃子,贞观时期为唐太宗的德妃,为唐太宗生下越王贞。太妃之称是在高宗即位之后所封。燕太妃咸亨二年(671)七月廿七日去世,春秋六十三岁,最后陪葬昭陵。在高宗时代燕太妃最荣耀的事就是参与了泰山封禅大典,并且担任“三献”角色。墓志记载此事,文曰:“乾封肇岁,肆觐岱宗。射牛燎鹣,千载光其盛事。秸席芝泥,万灵荐其繁祉。登封起白云之瑞,降禅肃黄琮之仪。二圣展圭瓒于孝思,太妃奉褕翟于三献。宗祀之贵,于斯而极。”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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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唐书》卷九五《睿宗诸子•让皇帝宪》,第3013页。

② 《燕太妃墓志》,墓志藏昭陵博物馆,拓片照片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一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1页。录文见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92—194页。

太妃担任的“三献”,传世文献也称之为“终献”①。这里的“二圣”,无疑是指代高宗、武则天。同是此墓志,在对高宗、武则天的称谓上,有多重表示方法。比如,燕太妃之所以去世,是在赶往东都的路上生病,不治而亡。为什么要去东都呢,原来跟武则天有关,“太妃以中宫在戚,燧火旋周,乃赴东都,将申哀喭”。此前,武则天的母亲荣国夫人去世,武则天正在哀痛中,燕太妃正是为了赶去安慰皇后,结果自己反而一命呜呼。可注意者,这里称武则天为“中宫”。对于高宗和武则天的连称,也非只有“二圣”一种,在记述燕太妃死讯传到东都的时候,墓志写道,“圣上、中宫,揽表哀恸”。看来,燕太妃与武则天关系不错,来往密切,后来中宫武则天还为燕太妃的葬礼赠送了特制的礼品——带有铭文的两铺绣像。一篇墓志中,一个人会采用不同的称谓,在文章的写作上可能是为了避免重复,但是考虑燕太妃还是自家人,“二圣”称呼依旧适用。

本文继续从家礼角度讨论高宗时代“二圣”称谓,是希望通过称谓这个角度辨析清楚高宗时代武则天与皇帝的关系。唐朝时期,中国的皇帝制度已经十分完善,尽一切可能突出和保证皇帝的至高无上,是皇帝制度最突出的特征之一。为什么要规定如何称呼皇帝,如何在皇帝面前自称,如何使用相关的书面语,凡此等等,都在保证皇帝的至上性。在国家的制度层面,如果具有臣下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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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五《高宗本纪》下:“麟德三年春正月戊辰朔,车驾至泰山顿。是日亲祀昊天上帝于封祀坛,以高祖、太宗配飨。己巳,帝升山行封禅之礼。庚午,禅于社首,祭皇地祇,以太穆太皇太后、文德皇太后配飨;皇后为亚献,越国太妃燕氏为终献。辛未,御降禅坛。”北京:中华书局,第89页。麟德三年(666)即乾封元年。

人与皇帝称呼一样,那么皇帝的至上性如何体现?如果高宗与武则天并称“二圣”是个当时人人可用的称谓,如同皇帝、皇后称谓一样,对于当时的皇帝制度而言,他们的关系确实不正常。如果“二圣”称谓仅仅适用于宫中,属于家礼范围,那么理解起来并不困难,毕竟皇帝、皇后是夫妻关系,在家庭和家族的范围内,他们也是“父母”一样的并举概念,并称是完全正常的。但是,把一种家礼称谓书写为国家礼仪内容,甚至说四方表奏皆如此,这种文字就不是实事求是的,而是有意为之,其心非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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