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与武则天的计划,是让武则天有机会掌握更大的政治权力,上元二年(675)三月提出,遭到中书省官员反对后,很快就停止。这个停止,不仅有宰相反对的因素,也因为有意外情况的发生。
高宗通过永徽六年(655)“废王立武”事件,真正掌握了国家大权,转年显庆元年(656)即立李弘为太子。到上元二年(675),太子确立近二十年,高宗为什么会提出让天后武则天摄政呢?这个时期,未见高宗与太子有什么冲突矛盾,但天后摄政议题理所当然有针对太子的方面。如果高宗身体不能支持继续执政,为什么不像郝处俊说的那样,直接传之子孙呢?其中的隐情,如今看来就是太子的健康问题。
史书强调天后的摄政议题遭到郝处俊等人的反对而作罢,从不久以后发生的变故来看,太子弘的去世,导致这个议题再无存在的理由。以天后摄政,表面的原因是天皇大帝身体欠佳,也有针对太子身体不佳的实际。然而,摄政提议刚刚提出不久,只有二十四岁的太子忽然离世。《旧唐书》的记载,上元二年(675)“己亥,皇太子弘薨于合璧宫之绮云殿”①。己亥,是当月二十五日。太子身体状况不佳,皇帝、皇后当然心知肚明,但这么年轻就去世,对于高宗、武则天而言也是过于突然了。太子既然去世,未来的政治安排,只能围绕新立太子展开,这是再简单不过的政治规律。
根据《旧唐书》的记载,太子李弘是在咸亨二年(671)成婚,四年之后去世,而成婚之年已经二十岁。这在当时,可以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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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五《高宗本纪下》,第100页。《新唐书》卷三《高宗本纪》、《通鉴》卷二〇二上元二年所载时间同。
晚婚,为何太子会如此晚婚?这与太子的身体状况有关。①《旧唐书》本传记载:“戴至德、张文瓘兼左庶子,与右庶子萧德昭同为辅弼,太子多疾病,庶政皆决于至德等……又召诣东都,纳右卫将军裴居道女为妃。”②看来,太子结婚之前就身体欠佳,“太子多疾病”,可以理解为长期的身体状况。“太子无子”,是《旧唐书》本传的清晰文字,结婚四年而无子,应该也属于身体问题的佐证。
太子去世十天之后的五月五日,高宗为太子李弘加谥号为“孝敬皇帝”。高宗加太子谥号之诏书,《唐大诏令集》名之为《皇太子谥孝敬皇帝制》,其中所透露出的史实很有追究的价值。但是,这篇制书所载并不一致,其中《唐大诏令集》与《册府元龟》比较一致,而《旧唐书》本传有所不同。《旧唐书》没有皇帝心情自我表达部分,其中包含着高宗有准备让位给太子的意图。文字不同部分,《大诏令集》言,“若使负荷宗庙,宁济邦家,必能永保昌图,克诞景历。岂谓遽婴雾露,遂至弥留”③。前一部分是说把国家交给太子李弘一定前景美好,继续前文的文意。后一部分开始涉及太子病情。《旧唐书》是简单的“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一句,也是病情表述。《旧唐书》省略的部分当然不害文意表达,因为后文继续了前文让位的意思。“庶其痊复,以禅鸿名,及腠理微和,将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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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子二十岁才成婚属于晚婚,证据来自唐朝的婚姻制度规定。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有《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要求女子十五、男子二十岁完婚,见《唐大诏令集》卷一一〇,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569—570页。
②《旧唐书》卷八六《高宗中宗诸子》,第2829页。
③《唐大诏令集》卷二六《追谥》,第85页。也见《册府元龟》卷二六一《储宫部•追谥》,第2965页。《旧唐书》本传也有该制书节文。不过,《唐大诏令集》标明时间为上元二年(675)四月有误,应是五月。
于位”①几句,清楚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原计划等太子身体恢复,皇帝便逊位给他。看来,这层意思已经明确地表达给了太子,没有想到这没有促进太子身体状况好转,反而增加了太子的心理压力,“因兹感结,旧疾增甚”,病情反而加重。所以诏书中皇帝的自责为“朕之不慈”。因为本来就有让帝位的计划,所以太子死后,“宜申往命”,完成既定的计划,追加谥号为“孝敬皇帝”。皇帝的内疚心理,在这件诏书中已经有了很充分的表达。
高宗要逊位,让太子李弘提前接班,诏书中言之凿凿,却不见其他记载和讨论。相关的只有郝处俊的说法:“况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陛下正合慎守宗庙,传之子孙,诚不可持国与人,有私于后。”传之子孙,很容易理解为太子继位。郝处俊此言,是在反对天后摄政的议题时提出的,从高宗的诏书看,高宗与武则天不仅放弃了“摄政”方案,反而是遵从郝处俊的意见,准备让太子李弘提前继承皇位。可是,太子身体不争气,竟然先皇帝而去。太子的去世,对高宗、武则天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接班人只好另选他人。这就说明,高宗武则天的“天后摄政”计划,在郝处俊的反对下发生了改变,准备直接让太子提前接班。这个改变对于武则天研究史而言是一个重要史实,却是史家较少注意的。
《册府元龟》有记载:“唐太子弘,高宗第五子,性仁孝,深为帝及天后所钟爱。”②唐长孺先生通过敦煌发现的道经《洞渊神咒经》题记“麟德元年七月廿一日奉勅为皇太子于灵应观写”和李弘名字本身,发现高宗武则天对自己的儿子李弘寄予厚望,因为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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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八六,第2830页。
② 《册府元龟》卷二五八《储宫部•令德》,第2933页。
长期以来就存在李弘信仰①。在李弘去世之后,父母对他的钟爱之情依然有明确的表达,不仅谥为孝敬皇帝,一切葬仪皆按照皇帝的规格进行。《旧唐书•李弘传》记录:
其年,葬于缑氏县景山之恭陵,制度一准天子之礼,百官从权制三十六日降服。高宗亲为制《睿德纪》,并自书之于石,树于陵侧。初,将营筑恭陵,功费巨亿,万姓厌役,呼嗟满道,遂乱投砖瓦而散……中宗践祚,制祔于太庙,号曰义宗,又追赠妃裴氏为哀皇后。②
以皇帝的礼仪为太子李弘送上最后一程,因为恭陵工程巨大,工期促急,不仅“功费巨万”,甚至引发服役百姓抗议。高宗亲自书写的《睿德纪》,一定是努力搜寻太子李弘的种种可敬事迹,虽然原文已经不存,但主体部分应该就是《旧唐书•李弘传》的基本内容,如何心地善良、同情民间疾苦,等等。
从《新唐书》开始,出现了武则天鸩杀太子弘的说法。在《高宗本纪》中,上元二年(675)四月“己亥,天后杀皇太子”③。而在李弘传中,《新唐书》则明言“上元二年,从幸合璧宫,遇酖薨,年二十四,天下莫不痛之”④。《资治通鉴》虽然没有《新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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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长孺:《史籍与道经中所见的李弘》,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1983年,见《唐长孺文集》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10—219页。
②《旧唐书》卷八六《高宗中宗诸子》,第2830页。也见《册府元龟》卷二五八《储宫部•令德》,第2933页。
③《新唐书》卷三《高宗本纪》,第71页。
④《新唐书》卷八一《三宗诸子•孝敬皇帝》,第3589页。
书》如此露骨的表达,增加委婉:“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酖之也。”①其实,太子长期身体不佳,应该是天生体弱,最后死于肺结核,这在一千多年前当然是绝症②。
太子李弘去世之后,李贤继立为太子。《旧唐书•高宗本纪》(下)记载为:“六月戊寅,以雍王贤为皇太子,大赦。”③李贤最初给人留下的印象颇佳,史书也不忘记载。“上元二年六月,立雍王贤为皇太子,寻令监国。贤处事明审,为时所称,手诏褒之”④。根据《旧唐书•章怀太子传》,仪凤元年(676),高宗还亲自下诏表扬太子。太子组织文人学士,注释《后汉书》,也是李贤很重要的功绩。但是,李贤仅仅当了五年太子就遭遇废黜,史书关于此事的记载大同小异,试以两《唐书》所书,颇能发现异同。⑤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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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二〇二,第6377页。此处的《通鉴考异》列举了各个书籍的记载,承认《唐历》《新唐书》用天后鸩太子的说法,而《实录》《旧唐书》并不如此言。同时指出,最早说出此言的,大约是肃宗时代的李泌。但《通鉴》以疑传疑的叙述并非值得称道,因为这种说法与《唐大诏令集》的《皇太子谥孝敬皇帝制》是相矛盾的,而皇帝的制敕绝对是第一手资料。
② 参见梁恒唐:《太子弘死于肺结核,欧阳修冤枉武则天》,张玉良、胡戟主编:《武则天与乾陵》,西安:三秦出版社,1986年,第89—95页。
③《旧唐书》卷五《高宗本纪下》,第100页。《新唐书》卷三《高宗本纪》、《通鉴》卷二〇二,皆相同。
④《册府元龟》卷二五九《储宫部•监国》,第2942页。这方面的记载,《册府》不止一处。
⑤《旧唐书》卷八六《高宗中宗诸子•章怀太子传》,第2832页。
⑥《新唐书》卷八一《三宗诸子》,第3591页。
表12-1
《旧唐书》所记太子李贤事 《新唐书》所记太子李贤事
时正议大夫明崇俨以符劾之术为则天所任使,密称“英王状类太宗”。又宫人潜议云“贤是后姊韩国夫人所生”,贤亦自疑惧。则天又尝为贤撰《少阳政范》及《孝子传》以赐之,仍数作书以责让贤,贤逾不自安。调露二年,崇俨为盗所杀,则天疑贤所为。俄使人发其阴谋事,诏令中书侍郎薛元超、黄门侍郎裴炎、御史大夫高智周与法官推鞫之,于东宫马坊搜得皁甲数百领,乃废贤为庶人,幽于别所。永淳二年,迁于巴州。③ 时正谏大夫明崇俨以左道为武后所信,崇俨言英王类太宗,而相王贵,贤闻,恶之。宫人或传贤乃后姊韩国夫人所生,贤益疑,而后撰《少阳政范》、《孝子传》赐贤,数以书让勒,愈不安。调露中,天子在东都,崇俨为盗所杀,后疑出贤谋,遣人发太子阴事,诏薛元超、裴炎、高智周杂治之,获甲数百首于东宫。帝素爱贤,薄其罪,后曰:“贤怀逆,大义灭亲,不可赦。”乃废为庶人,焚甲天津桥,贬大安普州刺史,流讷言于振州,坐徙者十余人。开耀元年,徙贤巴州。④
两《唐书》的记载相同,主要是搜查出太子秘藏盔甲之事。太子的危机起源于正谏大夫明崇俨被杀事,但两书都没有给出最后的交代。关于皇帝与皇后对太子的态度,《旧唐书》不见差异,而《新唐书》则给予强调,显示出贬太子主要是武则天的主意,而唐高宗软弱不能坚持己见。对此,后出的《资治通鉴》,在高宗、武则天关系上,倾向于《新唐书》,但事情叙述更加分明。
调露元年(679)五月,明崇俨被杀。《通鉴》的记载为:“偃师人明崇俨,以符咒幻术为上及天后重,官至正谏大夫。五月,壬午,崇俨为盗所杀,求贼,竟不得。赠崇俨侍中。”值得注意的是,明崇俨不是皇后的个人宠臣,而是皇帝、皇后都看重的大臣。命案发生后,《通鉴》紧接着记载道,“丙戌,命太子监国。太子处事明审,时人称之”。第二年案件破获,明崇俨案件太子是主谋,但是太子监国却获得很多赞誉。《通鉴》的说法,证明太子作为政治中人,也是善于表演的。明崇俨之死,是太子亲密好友所为,《通鉴》的记载为:“太子颇好声色,与户奴赵道生等狎昵,多赐之金帛……道生又款称太子使道生杀崇俨。”①明崇俨案件当时影响巨大,“至太子废,死状乃明”。②
太子李贤,是宫廷斗争的失败者,因为传言而“自疑”,他内心不安并展开行动维护自身地位,一是秘藏盔甲,二是杀死大臣明崇俨。其实,所有传言可能都是政治斗争的一部分,但太子应对失当,甚至谋杀大臣,这当然不是一般性错误,而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李贤的被废,是咎由自取。③
李贤之后,李显成为新太子。李贤被废的时间,是调露二年(680)八月二十二日(甲子),“甲子,废皇太子贤为庶人,幽于别所”。“乙丑,立英王哲为皇太子。改调露二年为永隆元年,赦天下,大酺三日。”④旧太子出问题,只能确立新的太子,对于高宗与武则天而言,这种政治的不稳定,自然不是期望中事,但希望新太子能够担起大任,这应属一般正常心理⑤。李贤官属,除了确有问题者,“其余官僚,上皆释其罪,使复位,左庶子薛元超等皆舞蹈拜恩,右庶子李义琰独引咎涕泣,事论美之”⑥。且不论具体官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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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二〇二,第6397页。前文,见《通鉴》同卷,第6390页。
②《新唐书》卷二〇四《明崇俨传》,第5806页。
③ 对于李贤的问题,武则天最多属于严母,不能认为是幕后黑手,对此黄约瑟先生早有论证,参见《试论武则天临朝称制》,《武则天与文水》,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5—74页。
④ 《旧唐书》卷五《高宗本纪下》,第106页。《新唐书》《资治通鉴》所记时间相同。
⑤ 旧史学习惯把武则天描述为不断残害太子,为自己称帝开辟道路,扫清障碍,这在逻辑上不通,从郝处俊的说法中能够看到当时政治的基本逻辑。可惜,至今仍有人支持这种旧史学观点。
⑥《资治通鉴》卷二〇二,第6398页。
反应,就皇帝而言,这个安排是希望维持政治的稳定性。
作为太子的李哲(曾名李显,后来又恢复旧名),在东宫的四年看起来平安无事,直到高宗去世,顺利继承皇位,他便是唐中宗。那么,唐高宗和武则天,对于新太子李哲,到底有什么看法呢?史书很少透露出这方面的信息,太平无事只是表面现象。其实,高宗和武则天,对于新太子的不满意是存在的,有一件事很少见到分析,其实与此大有关系,这就是立“太孙”事。
永淳元年(682)二月,皇孙重照满月,三月戊午(二十五日),高宗宣布立重照为皇太孙。比较各种记载,《唐会要》的一条记载最为详细,内容如下:
永淳元年三月十五日,立皇孙重照为皇太孙。将置府寮,上召吏部侍郎裴敬寻、郎中王方庆问:“今立太孙,前代故事如何?”方庆进曰:“臣按《周礼》有嫡孙,汉、魏以来,皇太子在,亦不立太孙,但封王耳。晋太康元年,立愍怀太子第二子临淮王臧为皇太孙。永宁元年,立愍怀太子第三子襄阳王尚为皇太孙,官属即转为太孙官属。齐永明十年,立文惠太子长子南郡王昭业为皇太孙,使居东宫。今皇太子在而立太孙,旁求载籍,未有前例。”上曰:“自我作古可乎?”对曰:“可。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苟不失上下之序,亏政理之道,亦何事而不可。《诗》曰:‘贻厥孙谋,以燕翼子。’《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孙可以为王父尸。’以其昭穆同也。今陛下肇建皇孙,创斯盛典,所以彰子孙千载之盛,福祚灵长之应也。”上悦,使方庆详求典故,官属员品,乃奏太孙府置师傅及文学、祭酒,及左右长史、东西曹掾、主簿管记司录以下六曹从事等官,各加王府一级。上后颇以为疑,竟不补授而止也。①
有太子而另立皇太孙,虽然历史能够提供先例,理论上也不无说辞,但太孙之立毕竟是提前布置皇太子的接班人。这既可以认为是为了确保政治发展的有序性,也可以认为是对太子的不满。立皇太孙的办法,其实并不能弥补太子的问题,不仅因为皇太孙年在襁褓,未来发展存在多种可能性,而且今上一旦不在,皇太孙的问题还得交给如今的太子处置。或者唐高宗有这种顾虑,或者另有计划,一度坚持“自我作古”的皇帝后来并没有设置皇太孙的府官,等同于这个皇太孙的计划只完成了部分设计。黄约瑟先生曾经仔细研究太子李哲(李显)太子时期的问题,为皇帝皇后不信任太子,增添了新的证据②。皇太孙的计划没有坚持下去,应该是皇帝皇后又有了新的计划。确切地说,新的计划其实是最初计划的回归,即在未来的政治体制中,让武则天担任核心角色。皇太孙事件的第二年,就有了唐高宗的改元弘道赦以及高宗遗诏,武则天以太后身份临朝称制成了最终方案。
到底如何应对高宗之后的局面呢?这即是本章开篇讨论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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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会要》卷四《皇太孙》,第56页。
② 根据《旧唐书•薛元超传》,李哲(李显)为太子后,薛元超在永隆二年(681)出任中书令和太子左庶子,高宗幸东都,太子在京师监国,而薛元超“数上疏谏太子,高宗知而称善,遣使慰谕,赐物百段”。黄约瑟仔细分析薛元超的谏书,认为李哲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有“反叛性格”,太子的行为,“引致父亲甚至母亲没法放心让他治国”,参见上引黄约瑟《试论武则天临朝称制》一文。
题,在高宗的积极努力下,临终之前,终于安排好武则天的太后称制。用改元赦,表彰武则天的政治能力,用遗诏规定武则天合法的摄政权力。对于高宗的临终安排,裴炎等大臣积极执行,但中宗不无反抗,从而导致他被废,武则天名正言顺地临朝称制。
从上元元年(674)武则天提出“建言十二事”,到高宗临终前的遗诏,都是围绕高宗之后的最高权力问题展开的,其中武则天扮演着关键角色。但是,最初的天后摄政计划与后来的太后临朝称制,虽然异曲同工,但中间确实经过了不断的变化。李弘死、李贤废、李哲不争气,这一连串的问题导致高宗不得不把一度放弃的武则天摄政计划再次提上日程,并最终获得落实。这绝不是武则天的称帝阴谋在发挥动力作用,而是接班人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未来政治又不能不做认真策划。不断的计划与调整,最终只能赋予武则天以巨大的权力,这不是一个清晰目标的达成,而是一个不断探索、选择和妥协的结果。合法的太后临朝称制,成了女皇道路的关键基础,这个后果恐怕连武则天都不会提前想到,而这恰恰符合历史的神秘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