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万三与财富的耻感
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为帝王的朱元璋渐渐失去初登大宝的新鲜感。眼见得文臣武将们一个个黯然离场,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演员被孤零零地抛在舞台中央,除他之外,四周全是挑剔的观众。该清除的已经清除,不该清除的也已经清除。政治就像是一个制造盟友和炮制敌人的游戏,一台从来不缺主角与配角的大戏。旧的敌人消灭了,新的盟友又会出现。对于洪武年间的朱元璋来说,敌人存在的价值要远远大于盟友。是敌人,赋予他永不疲倦的进取心。
如果说大明皇权是他这个胜利者的纪念碑,那么也同样是那些失败者的墓志铭。他踩着敌人的尸体埋葬了一个旧时代,他同样踩着战友的尸体开创一个新时代。而这一次他要面对的是财富,是贪腐。在他看来但凡与这两种原罪沾边的人,都有一万个死亡的理由。他也从未将他们的意志看得高于一切,他知道这个社会的根基不是这一部分人。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曾特意下诏,让户部将“诸郡富民”召集入京训话。训话的主旨是要富民知晓自己为何能安享富贵:“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简言之就是要支持他这个皇帝、支持洪武政权。
明朝开国后,朱元璋强调以农为本,抑制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禁止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他经常在对户部官员的训话中流露出重农抑商的主张,他说:“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宜令天下四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庶民之家不许衣锦秀。”《大明律》规定,“凡无引文私渡关津者,杖八十”。又规定出行在百里外,没有路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
洪武年间的商人地位达到历史的最低点,名目繁多的摊派、闻所未闻的纳税,稍不留意就落得个人亡财尽的下场。据说,朱元璋登上帝位不久,就接见了当时的江南首富沈万三。这时候的沈万三,还无法预见十年后的人生结局。在他的观念里,一个拥有财富的男人和一个拥有权力的男人,就算地位不是平等的,最起码也是难分伯仲的利益伙伴。帝国首富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所拥有的财富有一天会被帝国的血盆大口吞噬,而自己也就此沦陷于万劫不复的泥沼。中国有句老话“富贵险中求”,也就是说商人是一群风险偏好者,他们的富贵往往伴随着风险。在古代的商业环境中,商人们险中求来的并不是大富贵,而是活命之资,天大的富贵只能在权力系统中寻求。
沈万三是元末明初影响力最大的商人,他的许多故事流传民间,让人真假难辨。无论辨与不辨、真或者假,那些故事所构筑的时代背景——一个仇富的皇帝坐在南京城里,则是可以肯定的。综合各种版本中的沈万三,我们会发现,不同版本的沈万三,其实只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他的财富之路,每一步都契合了政治智慧和对政治机遇的准确把握。据说,他敢于在张士诚攻打苏州前,倾其所有,买下大半个苏州商业。在时代的恶风大浪中,此人准确判断了形势的走向。还有人说,他走私南洋大发洋财,就是直接利用了政府资源,特别是皇船和出海通行证这样的政策资源。
江南士民反抗元朝时,获得当地众多汉族富商地主的支持。对于那些豪族巨富来说,这无疑是一场财富的轮盘赌。沈万三先是资助张士诚,帮助他购粮扩军。后来,他又投靠更有势力的朱元璋。如同对待那些听话的知识分子,刚开始,朱元璋对待这些富商也戴着温情脉脉的面纱。他广泛吸纳这些财富之主进入他的国家体制,与他们推杯换盏、称兄道弟,而沈万三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金主之一。
民间有传说,他与朱元璋曾经结拜为异姓兄弟。南京城原有十三道城门,南门又被称作聚宝门,据说这段城墙就是由沈万三筑建。朱元璋定鼎南京之初,国库空虚,就让沈万三出资筑造东南诸城。为了讨得新主子的欢心,沈万三不惜花重金买宠。结果皇家出资建造的西北城尚未成形,沈万三的东南城已经提前竣工。不久,他又献出白金两千锭、黄金两百斤,建了南京的廊庑、酒楼等。他的这一做法大大触痛了一个人的神经,此人便是朱元璋。这个出身于草根的皇帝,似乎对富贵者有着天生的敌意。
明末《云焦馆纪谈》说得更加具体,朱元璋和沈万三约好同时开工,结果被沈万三抢先三天完工。在庆功会上,朱元璋举着酒杯对沈万三说:“古有白衣天子一说,号称素封,你就是个白衣天子。”这句话表面上听着像是夸奖沈万三,可话里话外透着隐隐的杀机,大明江山又岂能容许两个天子并存于世?
有一天,君臣闲聊,春风满面的沈万三突发奇想,愿意拿出一笔钱来犒劳帝国军队。朱元璋听后,脸色变得异常难看,冷冷地说道:“朕有兵马百万,你犒劳得过来吗?”
沈万三拍着胸脯说道:“我每人犒劳一两黄金如何?”
我们难以想象精明如沈万三,能说出这样不知深浅的话。他有着富可敌国的财富,以此来犒劳帝国军队,既能取悦皇帝,又可以炫耀财富。他并没注意到朱元璋变幻莫测的脸色下藏着深重的忧患。《明史·后妃传》中记录了此事发生后,朱元璋与皇后马秀英的一段对话,朱元璋忍着怒气说:“一个匹夫要犒劳三军,他这是想要犯上作乱呀,朕一定要杀了他。”马皇后劝说道:“这种不祥之民,老天自会杀他,何须陛下动手。”在“家天下”的皇权年代,家国一体,这天下的一切都是他皇家的,一个商人居然要犒劳皇家军队,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而马皇后告诉朱元璋,江山尚需稳固,现在还未到杀沈万三的时候。
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开国之初都会呈现出貌似宏大宽松的气象,任由工商自由,恢复民间元气,朱元璋的时代也不例外。洪武初年,朱元璋提出一个庞大的减税计划,减轻民众负担,同时明令不得扰商,官府不能以节庆为名,低价强买民物。可是等到政权稍有稳定,朱元璋对工商的态度立即发生微妙的变化。每次王朝更迭,旧词翻新阙的建政者都会吸取前朝败亡的经验教训。朱元璋对元朝不足百年就迅速败亡的历史现实也同样做出总结:“元氏阍弱,威福下移,驯至于乱”。也就是说,元帝国之所以走到中央集权涣散的境地,是民间的势力过于强大,才导致了天下祸乱。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在听到沈万三要犒劳三军后会勃然大怒的主要原因,一个商人居然想要犒劳自己的三军,这让他这个皇帝的脸面往哪里搁?
朱元璋从底层打拼上来,吃了太多的苦,见识过太多的社会黑暗面,这也成为他日后改造社会的强大决心所在。由于来自民间草根阶层,朱元璋对富人向来无善意。他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仇富、最歧视商人的皇帝,没有之一。朱元璋不仅没有赋予商人某种特权,甚至通过不合常理的制度来限制和束缚他们的自由。
比如在生活方面,他规定,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衣料,而商人却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可是朱元璋并有考虑到,无利可图的农民即使有权利穿高档服装,也根本穿不起;而商人能够穿得起,却没有穿的权利,他们也只好将绫罗绸缎烂在自家的箱底。不仅如此,商人在科举和仕途上,也受到了种种限制。在朱元璋的潜意识里,只有那些实实在在生产粮食和棉花的劳动才算是真正的劳动,而那些商人们整天只知道耍些坑蒙拐骗的卑劣手段去牟取暴利,却从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生产任何产品。他们依靠财富过着挥霍无度的生活,他们是社会的寄生虫,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的根本所在,是社会稳压器上最危险的隐患所在。
朱元璋的逻辑来自小农的利益计算方式,简单而现实,他认为:沈万三既然有养活军队的庞大财力,那么他就具备发动叛乱的可能性,即使没有叛乱的现实行为,也应该将其列为打击的对象或者平灭的乱民。如果我们把朱元璋的帝国战略分为左右手,那么他在运用左手打击贪官污吏的同时,右手则用来打击富商和地主。虽然他并不想建立一个完全均贫富的新世界,但是也不希望自己所建立的帝国出现贫富两极分化。那样的话,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民将会被财富者赶出土地,农民则会转变为对社会波动具有狂热追求的流民。曾经颠沛于江湖之上的朱元璋就是一个流民,对那样一个吸血噬骨的社会,他是再熟悉不过了。朱元璋拔除富民的手段之一是强制迁徙。如吴元年(1367年)冬十月下令“徙苏州富民实濠州”,洪武七年(1374年)下令“徙江南富民十四万田濠州,以(李)善长总理之”,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于南京。富民虽然可以保留土地与资产,但离开原籍便等于失去了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进入京师更形同被皇权变相监管了起来,不但失去了返乡的自由,还得应付朝廷摊派下来的徭役征发和税赋征收任务。
史料记载,三吴地区的豪族大姓在离开故土后就成了离水之鱼,辛辛苦苦攒起来的资产也流失殆尽。在数年之内,这些离乡背井之人或死或迁,能活下来就算祖上积德。他们留恋曾经的富足生活,常常扮成乞丐回乡扫墓探亲,沿途唱着他们自编的凤阳花鼓:“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定都南京之后,朱元璋先后两次将天下将近七万户富商迁居到南京,这几乎是对富民阶层又一次伤筋动骨的打击。除了动用迁徙之法,拔掉他们在乡土之地的富根,朱元璋动用的另一常规手段,便是将富户们牵连到政治大案当中。
洪武年从不缺大案,无论是胡惟庸案、蓝玉案、李善长案,还是郭恒案,大有将天下富户网罗殆尽之势。除了政治大案,那些极具个人色彩的社会运动,无论是整肃胥吏,还是举报害民者,目标指向皆为富户。明代中期的苏州人吴宽深有体会道:“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剗削殆尽。”吴宽的祖宅原本在苏州城东,后来之所以搬离,便是因为“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繁华的苏州城东因洪武时代持续打击富户而成为荒凉之地。
明初名臣方孝孺对此也曾做出评论:“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太祖高皇帝……在位三十年间,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对于富人阶层采取“先用之,后弃之”的使用策略,朱元璋并不是历史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人。这种对待商人的态度,可以说是所有造反成功者的共通之处。朱元璋有一段话讲得非常明白,他说:“以前汉高祖刘邦把天下富商都迁到关中,我刚开始还觉得不妥。现在想来,京师是天下的根本,才知道必须要这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当剪灭富户豪族成为朱元璋稳定国本的战略之后,沈万三走到了命运的终点。在此之前,他已经从朱元璋的一系列铁血政策嗅到了扑面而来的风险气息。为免树大招风,他主动将偌大的家族资产分割为四户。当沈家有人被举荐到京师为官时,沈万三会找各种理由推辞:“臣等田地家财都是上位保全底,又蒙赐俸,难以消受,敢辞。”
沈万三想的是用财富为当权者分忧解难,也希望借此利用皇权为自己的财富之路保驾护航。可是他哪里晓得,这种做法不但没有博得君王的欢心,反而适得其反。当沈万三进一步进贡龙角、白金二千锭、黄金二百斤、甲士十人、良马十匹,并在南京城内投资兴建廊庑酒楼时,朱元璋愤怒道:“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财富散发出来的光芒是朱元璋无法容忍的,任何时候,垄断都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无论是权力的垄断,还是财富的垄断,高利润往往会伴随着高风险。沈万三就这样被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充军云南。而沈家的财富也随着沈万三的轰然倒下,全盘尽墨。
2 空印案:《大诰》的试验现场
那些一饱难求的苦难岁月,是朱元璋对原有社会体制充满敌意的主要原因。父母兄弟在短短一个月之内死亡殆尽,那种人世间难以描述的惨痛,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即使事情过去了许多年,每每想起,朱元璋还是忍不住去寻找真正的凶手。这个凶手,朱元璋在许多次与臣僚们的谈话里都提到过。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总结元朝灭亡的原因,并且不止一次地重复过那两个字:贪腐。贪官是一群寄生于皇权肌体上的软体动物,一群脑满肠肥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当然不想破坏现有的秩序和游戏规则,也不会忧国忧民持不同意见。他们虽然品行不端、蝇营狗苟,却总觉得自己在不断地得到,利润可观,一切都很滋润。即使原先有一点志向和抱负,也会因手头已经攫取的利益而患得患失。
诚如御用文人刘三吾在《御制大诰》后序里说:皇上自夺取天下以来,“思得贤才与图治道”,天天盼着能与那些道德高尚、能力出众的人才一起将这天下治理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结果却是“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朝廷内外竟然全是贪污腐败分子。皇上无奈,“不得已施之五刑”。本想着严刑峻法可以让他们有所收敛,结果却“犯者自若”,官吏们仍然贪腐不休。
一个把利益看得太重的人是不敢承担风险的,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和气魄,他们的大脑已经萎缩到只够算计好处和倾轧同僚。作为寄生物种,他们在这个世上通常不具有独立性,只具备依附功能。他们寄生于主子无所不能的权位中,有时甚至寄生于主子的痛苦中谋取利益。他们想得最多的是既得利益。
朱元璋登基之后,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苛的针对官员贪污的法令。与历代帝王相比,朱元璋在治国治官方面都绝对算得上是一个超级猛人。从他所制定的《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刑典中都可以对他的以猛治国,有一个大致了解。在朱元璋执政期间,全国上下受到凌迟、枭令、族诛的案件达到几千件,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件。自洪武年以来,官员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这让一心打造清明世界的朱元璋大失所望,也因此激活了他性格深处的暴虐基因。
大明建国才十几个年头,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能够做到满任的几乎为零,绝大部分都做了刀下鬼。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达数万人。可见在洪武年当官并不是一件值得幸运的事,一个官员平平安安地活到退休就已经祖坟冒青烟。如果朱元璋想要自己的大明王朝传之久远,必须要建立起一支高效廉洁,最重要的是要听他的话、不给他添乱的官僚队伍。建国初期,朱元璋并没有想到要用屠刀为一个继往开来的清明世界开道。他最先想到的是如何完善帝国的官僚制度,比如他制定了大量的官员考核办法。
朱元璋制定的考核制度分为两种,一个叫作考察,一个叫作考满。考察就是对于天下所有的官员进行审核,不限于哪一级、哪一个官员的具体任期。考满就是就一个官员而言,在他任职三年、六年、九年的时间节点上,进行考察。考满三年叫作初考,六年叫作再考,九年叫作通考,通考就是要把这九年任职期间的表现都考察下来。考察的等级根据工作表现,根据官员所承担任务的繁重程度,定称职、平常、不称职。九年通考的结果将决定一个官员的升迁,四品以上的官员经朱元璋之手,由他这个皇帝亲自裁决这个官员的用与废。而四品以下的官员则交由吏部来处理,这叫考满。考察又称为大计,分为京察和外察,主要内容为“通天下之官员而计之”,也就是把天下所有的官员都进行一次政绩考核,通常是六年一次。以亥、巳之年进行。在亥、巳年之外也进行的考察叫作润考,就是临时增加的考察。朱元璋定下的考察制度非常严厉,它贯穿了整个大明王朝的始终。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作为一国之主,朱元璋对官员极度不信任,他曾说过:“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为此,他用严刑峻法治贪,铁血肃贪。直到晚年,他还在哀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朱元璋真是搞不明白,那些饱读圣贤书的读书人,抱着“朝闻道,夕可死”的人生信条,耗尽半生,总算挤进体制内。本来以为可以光宗耀祖,结果这边刚刚走马上任,那边就成了刀下之鬼,成了大明体制的祭品。朱元璋对官员腐败零容忍,不再以六十两银子作为底线,触及必死。
杀完一批,又上来一批,刀锋所向,非但没有杜绝大明官场的腐败,体制内的官员反倒越来越少。其实科举这玩意与才华不可画上等号,很多时候那些有幸敲开仕进之门的读书人,凭借的不过是一种组合技能,死记硬背的知识、迎合主流的立意、规范端丽的文本,再加上恰到好处的临场发挥,同时运气的成分也很重要。进入体制之后,他们想得最深的、琢磨得最多的还是升官的终南捷径与发财的门路。很多时候他们将这两大主题合二为一,互为因果。朱元璋常叹:
我处乱世,不得不用重典。
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
天下初定,民顽吏弊,虽朝有十人弃市,暮有百人而仍为之。
洪武中期,朱元璋连续颁布《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既然大明已有典章制度,为何还要一再颁布《大诰》?对此,朱元璋在《御制大诰》的序言里做出解释。
朱元璋说:“朕听闻古代的君臣,担当天下重任,关心民生疾苦,制定纲纪造福百姓。真可谓君臣同心,志气相投。皇天后土被感动,四海五岳也愿意显灵,于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给人足。这些君臣故事载入史册,今天读到,仍会让人感动仰慕,只恨自己没机会耳闻目睹。反观我大明朝,情况却全然相反。官员办理政务总是私心胜过公心,贪赃枉法层出不穷,最后搞到罪愆深似大海、重如山岳。前一批被杀者的尸体还没清理干净,后一批死刑犯又送到了刑场。如此这般前赴后继,倒在尸山血海之中的贪腐官员不计其数。”
据此,他发出两连问:“呜呼!果朕不才而致是欤?抑前代污染而有此欤?”
如果说,王朝的体制运转是一条奔腾的河流,面对裹挟而下的泥沙与浊流,朱元璋在中世纪的长夜发出疑问。是他治国的才能不够,还是前代污染导致?答案毋庸置疑,都是元朝惹的祸。诚如他在《御制大诰》序言里所说:败坏世道、败坏读书人节操的,是元代的“九十三年之治”。这些道德败坏的士人,进入大明体制为官,个个“私胜公微”,即私心膨胀公心衰微。朱元璋只好拿起屠刀,一批接着一批将他们诛杀。朱元璋早就把话说在前面,在《大诰》正式颁布之时,他曾当着群臣的面说过:
上叹曰:华风沦没,彝道倾颓。自即位以来,制礼乐、定法制、改衣冠、别章服、正纲常、明上下,尽复先王之旧,使民晓然知有礼义,莫敢犯分而挠法。万机之暇,著为大诰,以昭示天下。且曰:忠君孝亲、治人修己,尽在此矣。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颁之臣民,永以为训。
也就是说:朕自登基以来,制礼乐、定法制、改衣冠……该恢复的传统都恢复了,该施展的教化也都施展了。还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写了这本《大诰》。忠君孝亲、治人修己的法门,全包罗在该书当中。朕现在正式颁行《大诰》,天下臣民须永远服从该书的指示。遵从指示者有福,不遵从指示者要倒大霉。
朱元璋颁布的四部《大诰》,针对的是洪武朝的官僚集团。其中记录了二百三十六条案例,惩治贪官污吏的案例多达一百五十条,其中凌迟、枭首、夷族的有上千例,弃市以下的上万。如此震慑贪腐,效果又如何呢?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一年后,杀六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也就是说,这三百六十四人,无一例外皆以贪污治罪。何谓戴死罪、徒流罪?很多犯罪的人被带到衙门,他们在升堂时发现了一幕滑稽剧,那些提审他们的官员除了穿着官服和他们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戴着镣铐,有人在旁边监控。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被清洗的官员太多,已经到了十位九空的地步。如果将这些人全部清洗,衙门就没有干活的人了。
于是朱元璋创造性地发明了戴死罪、徒流罪制度,该项制度完全没有顾及官员的面子。那些被判了死刑或者要遭到流放的官员,被押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等处理完公务,该杀的杀,该徒刑、流放的还是会照样执行。很多时候,他们的命运有可能还不如堂下那些受审的犯人。朱元璋虽然用尽了各种酷辣手段肃贪,但是并没有收到实际效果。一个王朝开国阶段,通常是政治清明、官吏廉洁,但是洪武年间会出现官员塌方式的腐败。
有人将官员腐败归结于明朝薪俸过低,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一下。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集团在应天的地位已稳如磐石,于是便大肆封赏百官、制定朝仪、确立制度,其中就根据百官的品级规定了相应的俸禄,此后又两次重定(洪武十三年和洪武二十年)。洪武十三年(1380年),在禄米的基础上增加了俸钞一项,这一年恐怕是大明官员过得最宽裕的一年了。洪武二十年(1387年)取消了俸钞,官员薪俸与洪武十三年相比大为降低了。到了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朝廷重定了官员的品级,但薪俸数量并没有变化。洪武二十五年的官员俸禄是这样的:
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品,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为止。
在供应的时候,并非全部通过米进行兑现,还有布匹、丝绢和经书、货币等方式支付。低薪制是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只不过其他朝代没有低到让人吃不饱饭的地步。
帝国的官员们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各级官员的权力根本不受制约,他们可以通过各种管道榨取油水。这种“灰界限”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导致帝国权力集团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这种制度下,帝国的文官集团也自然化作两大主流:一种是做清官,一丝不取,结果就是像后来的海瑞那样甘于正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另一种就是浊流,他们遵照官场惯例,通过灰色管道来维持开支,支撑所的建立关系网。而一旦越限,人们的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就像癌细胞遇上了适合的环境就会疯狂生长,直至吞噬掉一个庞大的帝国。
发生于洪武九年(1376年)的空印案很能说明一些问题,也有史料说,此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客观地说,这件案子在惩贪方面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不过是朱元璋猜疑个性的又一次滥用。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上缴的钱粮账目,必须府合省、省合部,一层层传递上去,一直到部里审核完毕,才算手续完备。数字有出入还须重核,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小数字,账目必须重核,账册也需要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各省离京师距离各有不同,远的三四千里,近的也要好几百里。
这项制度如果放在今天并不是一件难事,飞机和高速铁路让千里之外也变得近在咫尺,但在当时却是一道令人忧心的难题。云贵地区的官员要想进一趟京城,就是骑上最快的马也要在路上颠簸一两个月。当他们风尘仆仆赶到京城敲开户部大门,进去核对时,才发现钱粮账目有错。他们只好折返而回,修订完账册、盖上官印,再进京上报账目。为了账册上的一颗印,却要花上的一年时间。就当时的条件而言,这种来回折腾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这就导致发运时的数字与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相符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多少,官吏们并不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深受其累的官员很快就发现,这件事是有空子可钻的。
他们奔波千里不过是为了盖一个印,因为纸和笔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可以改,但是官印不能随身带。官印带走几个月,官府发文就无法生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赴京核对账目的官员很快就找到突破口,他们带上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如果再遇上需要重新核对钱粮、修订账册的情况,就不需要再马不停蹄地返回地方官署。他们躲在驿馆里,只需要几个时辰就可以搞定。在这种情况下,带空印文书进京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沿袭多年,户部官员也默认了这一做法。朝廷上下人尽皆知,只有朱元璋蒙在鼓里。
巧合的是,在洪武九年一次检查户部钱谷账册的例行公事中,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潜规则。这帮胆大妄为的官员竟然用这种投机取巧的手段糊弄自己,拿自己当冤大头。朱元璋震怒之下,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务必水落石出。按说朝堂内外都知道的事,想要一个调查结果并不难。那些负责参与调查的官员,他们也应该清楚这件事的真实度。可是经过一番调查,他们非但没有获得想要的结果,就连知道情况的官员也没有向外吐露一个字。问话的官员明白,回答的官员也明白,只有朱元璋不明就里。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人勇敢地站了出来。此人不是在职官员,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只能算是一个老百姓。这个人叫郑士利,他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凭借的只是勇气。郑士利是因为他的兄长郑士元被牵涉进这个案子的,郑士元当时任湖广按察使佥事,因此案而被投进大狱。所幸的是,郑士元不是主印者,待其杖后出狱,郑士利才敢上书言空印之冤。因为朱元璋曾经说过,会严厉惩治那些假公言私者。在这种情况下,郑士利只有等到兄长的案子结了才站出来上书。
他说皇上不知空印是惯例,不能因为空印而滥杀无辜。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一是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任意妄为的;二是钱粮之数,必须由县、府、省到户部,一级一级向上核准,最后到户部才能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就必须返回省府重新填写,这样就势必花去大量的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三是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诛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四是帝国官吏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杀人夺命过于草率。郑士利还原了事情的本来面目,可以说是有理有据,并没有过度渲染。他指出了空印案存在的诸多不合理、不合法之处,而朱元璋对此的反应是“大怒”。郑士利戳破了空印案的真相,大失颜面的朱元璋让人去调查谁是郑士利上书的幕后主使。
郑士利是一个敢于直言的聪明人,他已经估计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认错,然后笔锋一转,为朱元璋开脱道:“其实皇上也是为了百姓好,您是怕贪官污吏借机挪用这些空印纸,用来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郑士利把事情看得过于简单,朱元璋不是一个糊涂的人,也不是不肯认错的人。他从安插于体制内的无数耳目那里,是很容易获取事实真相的。如果他连这个简单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这坐天下的人也就不会是他。
朱元璋发现盖印空白文册这件事后,第一反应是“盛怒”。他认定自己发现了一起官员相互勾结、舞弊欺诈的泼天大案。当朱元璋获悉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后,即“疑有奸,大怒,论诸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他怀疑这背后存在着普遍的贪污腐败与作奸犯科,震怒之下,将所有的掌印官员判了死刑,副职一律杖刑一百、流放边疆。共计约有数百人,冤死在了朱元璋的屠刀之下。空印案发生之时,以胡惟庸为首的朝廷官员谁也不敢站出来进言。他们太了解朱元璋,若是他们顶风强谏,搞不好把自己也搭进去。
同年十月,帝国的天空出现异象,为了平息沸腾的流言,洪武皇帝下诏,要天下人士上书朝廷,对朝政提出批评建议。时任山西平遥儒学训导的叶伯巨上奏了《奉诏陈言疏》,全文近三千字,以大量例证指出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的三大过失,其中也提到了空印案。叶伯巨说,历代开国之君,没有一个不是以仁德笼络民心,绝不会因为滥施刑罚而丧失民心,国运之长短,取决于君王施的是仁政还是苛政。他以古今作对比,说古代的读书人都以中进士做官为荣,以罢官为耻,当今的士子都以选不上官暗自庆幸,受了廷杖鞭打也只当寻常之辱,这是不正常的现象。凤阳是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让大批罪人迁徙居住,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这是对祖宗的不恭敬。
朱元璋看了这份奏疏,大为恼火,尤其是对分封藩王的意见尤其不满,气得大叫:“小子间吾骨肉,速速逮来,我要亲手将他射死!”遂派官兵星夜赶到平遥,将其押解到南京严加审讯。隔了些时日,中书省官员趁朱元璋高兴时奏请把叶伯巨下刑部狱,不久还是活活饿死在大牢里。
既然朱元璋已经清楚地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为何还要处罚这些官员?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朱元璋从来就没有信任过那些官员,甚至很多时候还将他们视为朱明王朝的假想敌。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与他从小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太了解这帮官员营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来,官员的道德良知早就被污染了,自己虽然使用他们,但并不代表他们是忠诚可靠的。空印案之所以会给朱元璋造成如此大的内心触动,是因为他的过度敏感。虽然他手握皇权,但是这些官员还是对他不够重视,他们居然敢不向他请示就私下擅自盖印。这种做法,等于藐视他这个皇帝的权威。他们今天胆敢不经过自己的允许,将印盖在文书上,一旦条件成熟,他们明天就会把印直接戳在他这个皇帝的脑门上。
朱元璋并没有调查出郑士利背后有什么主使人,但他仍下旨将郑士利发配去终身劳役。在一个人成功与否的世俗衡量标准中,郑士利必然是一个失败者,可是他却凭借自己的勇气完成了个人的壮举。由于这一英勇行为,这位既非皇亲国戚也非名臣将相的普通人就这样被载入史册。在属于他的《明史·郑士利传》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普通人面对命运所表现出来的决绝的勇气。历史长河虽然长期被所谓的大人物、大英雄霸占着头条,但是小人物在某个时间节点所散发出的人性光辉是我们无法遗忘的。相对于那些空印案中获罪的官员,郑士利还是幸运的,至少他活下来了。
案件已经定性,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处罚,问题在于全国所有的府县几乎都存在着空印现象,法不责众,总不能将所有的府县官员都一杀了之吧。这又是一个难题,在朱元璋那里,似乎没有他解决不掉的难题。他总能做出别人意想不到的事,他也不相信自己能将那些涉案的官员都清洗掉,但是他真的就一步一步去做了。明代的省级地方机构有三个,即布政司(掌民政与财政)、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和都指挥使司(掌军政),三司分权,互不统属。往下的地方机构府、州、县,都是由布政司这个系统顺下来的,跟其他二司没有关系。空印案中被处罚的官员大部分是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吏,还有一部分是地方监察官(言臣),也就是各省按察司系统的官吏。
只要被裹挟进来,无论身在何方、去往何处,无论身处繁华还是荒芜,结局已经注定。就连那些“言必称清,言必称廉”的言官中也有主印者,他们自然也逃不掉被诛杀的命运。这时候,朱元璋已经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文中的“行省”是方孝孺沿袭旧称。在这里交代一下当时全国的行政结构,全国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这些省、府、县的官员中大部分都与空印案有关。处罚结果出来,举朝震惊。主印官员全部杀掉,副手打一百杖充军。除此之外,连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获罪者,理由是监管不力。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扫光,平时都削尖脑袋往上钻营,这下倒好,干个副职还有机会被拉壮丁留下一条活路,正职就得掉脑袋。这就是所谓的级别越高,责任越大。
在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官员也遭到清洗,最有名的就是后来建文朝的忠臣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方克勤当时在山东济宁任知府,为官清廉,平时连肉也舍不得吃,衣服上满是补丁。就是这样一个清廉之士,却稀里糊涂死在这场反腐风暴中,就因为他是主印官。需要说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杀官员的数目一直以来都存有很大的争议,有史料记载死者达上万人之多,也有史料确认是数百人。朱元璋处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员,对副职并未杀掉。杀光所有地方官员,剩下自己一个光杆司令显然是不现实的。其实空印案和朱元璋掀起的肃贪风暴并没有太大关系,官员们由于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种变通手法,结果演变成了一桩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书说明真相的情况下,朱元璋执意要拿这件事大做特做文章,实在令人费解。
3 郭桓案的暴烈指数
朱元璋始终保持着一种习惯,即地方官上任之前,找他们谈一次话。那些官员在皇帝面前伪装得卑怯而诚实,随着谈话的深入,某个瞬间,朱元璋或许差点就相信他们的忠诚和廉洁。他告诉他们,做大明的官,要做到两点:正确对待自己的事业,做到恪尽职守;正确对待贪污受贿的诱惑,做一个清官。
有人说,当官有自己的一套利益规则。规则倒映着人世无边的镜像,身在体制内,就不能坏了规则,朱元璋会给他们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账。人生于世,又何尝不是一场欠账之旅,不是借,就是还。人,生来都是卑微的。就算高贵如皇帝,也是被权力喂养着的卑小而虚妄的个体。朱元璋给官员们总结出来一个“守井定律”——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送到边远之地服苦役,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在数千里之外。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也可能没有。那些赃物多数落到外人之手,你想用钱,能到手吗?你家破人亡,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对自己是毫无益处的。
——发动良民治良民
朱元璋曾在那本名为《大诰武臣》的小册子里说,“我每日早朝晚朝,说了无限的劝诫言语”,结果却是“听从者少,努目不然者多”,没几个人愿意听我的话。等他们犯了法被抓起来,又“多有怀恨,说朝廷不肯容,又加诽谤之言,为这般凌迟了这诽谤的人若干”。总之,“似此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官员们深陷于自己的欲望世界,又岂能轻易被几句话打动。虽然朱元璋恨得牙痒痒,但真金白银的诱惑,要远远大于单调乏味的说教。
他心里清楚,当时动用酷刑的案子,如果按照《大明律》的尺度来量刑,很多人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只需要受到轻微的惩罚。比如说官吏隐漏文书不报的,按律应该只杖八十、收粮违限的杖一百。可是当朱元璋颁行《大诰》后,这些人居然全都处以凌迟之刑;有司滥设官吏,按律应该只杖一百、囚三年,而在《大诰》里的要求却是族诛。
朱元璋应该也很清楚,自己在世人眼中已经逃不脱一副暴君模样。他们背地里对他咬牙切齿,发出的诅咒声像一柄利剑刺穿黑夜。他无法安抚他们的恐惧,就像他们无法了解他内心的苦闷。如同他在《大诰》续篇的第七十四条《罪除滥设》中所讲:“呜呼!艰哉!刑此等之徒,人以为君暴,宽此等之徒,法坏而网弛,人以为君昏。”他不相信诚实的面孔,也不相信信誓旦旦的承诺。他宁愿背负暴君的恶名,也不愿意做一个受人蒙蔽的昏君。与稳固大明江山根基相比,其他的都不重要。
朱元璋手中的屠刀什么时候才能安然入鞘,似乎并不取决于他。人的欲望似无形却有形,像群蛇一样嘶嘶地叫着,滚滚而来。官员们前赴后继,趋利而行。他要让那些食俸禄者有所戒惧,在他们伸手拿赃时,要掂量一下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在缠绕交错的权力体系中,他尤其关注财税系统的官僚机构,因为那是王朝赖以生存的生命线。王朝的庞大支出依靠它来运转,容不得出现任何闪失,即使是细微如丝的问题,也要小题大做。朱元璋习惯于用刀作尺子,这样可以丈量他内心的决绝。他颁布了最为严苛的法令,将反腐的利刃托举到无法再高的程度。看着那些贪腐者像荒草一样倒伏在泥坑,他内心的悲愤激荡不已。
洪武十八年(1385年),帝国爆发了一桩震动天下的大案——户部侍郎郭桓盗卖官粮案。该案的起因,是监察御史余敏、丁廷举等向朱元璋告发,说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官员李彧、赵全德等人,与负责户部日常工作的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人舞弊贪污,侵盗了朝廷的官粮。震惊之余,朱元璋毫不犹豫地施以重手,致使天下半数中产以上家庭陷入破产的境地。郭桓案遍及浙西四府,牵连十二个布政使。全国的布政司总数也就十二个,这件案子如同疾风暴雨,将大明王朝的地方官场扫荡了一遍。朱元璋在《大诰》里说,郭桓等在检查浙西衢州、金华等地的秋粮征收时,“接受浙西四府钞五十万张”。落叶和死寂的官场如同死亡前的回光返照,奄奄一息却又无比亢奋。如果说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将中央机构清洗了一遍,那么郭桓案又将地方官场扫荡一遍。在朱元璋的整个肃贪生涯中,规模庞大的郭桓案,无疑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这条贪腐的源头来自它的第一环节——粮长。洪武朝幅员辽阔,全国人口六千多万,其中百分之九十是农业人口,全国有一千四百二十七个县。所以说,尽管明朝拥有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官僚系统,要对人数如此繁多的农民定期征税,还是远远不够。如此一来,只能用间接管理的模式。官僚机构确定税收额度,然后找民间代理人来帮自己征收。当时,每个县分为几十个区,每个区从富裕人家选择一户,当总催,相当于本区的税收总代理。总催手底下,会有几十个从当地富户里选出来的“收兑”,就是一线督办田赋征收的办事员,收兑要把征收上来的钱粮进行核算,还要自掏腰包雇人把钱粮送到官府的运粮码头,官府核算无误后,给收兑一张盖了大印的收条,这才算大功告成。
除了收兑,还有“听解”,由官府从富裕人家里选择充当。听解不用下乡收税,但需要自己雇运输队和保镖,把征收上来的钱粮物资送到首都南京或者北京去。由于收上来的东西太多,本地的听解都不够了,就从收兑里再强行指派几个人,安上一个“粮长”的头衔,强迫他们成为自掏腰包的运输大队长,和听解一样,押着物资赶往京城。粮长制是税粮征收的第一道权力关卡,粮长们借助体制的便利游走于民间社会与府衙之间,人性使然,贪婪的欲望剥夺了他们所剩无几的善良。
郭桓案是由纳粮而起,粮食是维系一个王朝生存发展的命脉。在任何一个时代里,粮食都是执政者心头之重。推行粮长制度,将体制的抽水管道深深地扎入民间社会,是朱元璋的初衷。他将每一万石税粮划分为一个纳税区,每个纳税区由当地富户中最有实力者担任粮长,负责税粮的催征输解。朱元璋建立粮长制,并将这项制度作为官吏下乡扰民问题的撒手锏。或许是出身使然,朱元璋对农民始终抱有深情,口口声声视他们如兄如父亲。他赋予他们拿官的权力,发动他们与那些盘剥他们利益的下乡官吏做斗争,并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即使错了,也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他甚至发动他们参与大明的制度建设,尤其是惩治那些贪婪的胥吏与官员。朱元璋甚至在《大诰三编》中明文规定“民拿害民官吏”,将悬于贪官污吏头上的那把尚方宝剑赐给那些手无寸权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