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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文才 当前章节:1536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1:46

选择圣人要依据道义,选择贤才要依据德行,选择勇士要依据胆力,考察贪者要使用利诱,识辨奸佞要利用间隙,考察愚者要利用危难。情况相同者要观察他们处世的道义,情况不同者要观察他们处世的德行。有的要用权变机宜去观察他的谋略运用,有的要用攻城取地去观察他的勇敢精神,有的要用货物钱财去观察他对利诱的态度,有的要用合纵连横去观察他使用间谍的效果,有的要用恐怖事件去观察他对安危所持态度。所以说,要探求他的未来情况,首先要考察他的以往所为;要想探求他的过去情况,首先要考察他的现今表现。对人才首先考察清楚而后再任用的国家就昌盛;反之,首先任用而后再进行考察的国家就衰亡。从前,市场中有一窃贼自卖其身于晋国、晋国经过考察后任用了他,结果就战胜了楚国。伊尹自卖其身于商汤,商汤经过考察后任用他为国相,结果就灭掉夏朝而放逐了夏桀。有智慧有才能的人,不在于距离国君之远近。有仁德的人不会因为困厄危难,而无法广布其仁德;有才智的人不会因为被人遗弃,而无法创建其功业;能称王的人不会因为身处绝境,而无法树立其道义;能称霸的人不会因为有强敌相遇,而无法摆脱其祸患。

英明的君主任用人才,不失掉让他充分发挥才能的机会;正直的人臣举荐贤才,能够切实做到始终如一念念不忘。没有高出万人之智慧的人,是不可位居万人之上的。所以(《孙子兵法》这样)说:“不了解军队内部的事务,而去干预军队行政管理的,就会使将士产生迷惑;不懂得作战上的权宜机变,却去干涉军队指挥权限的,就会使部队心存疑虑。全军将士既迷惑又心存疑虑,那么诸侯列国就会乘机进犯,灾难也就随之而来了。”倘若按照上述择人方法行事,那么,为君的就不会失去其君主地位,为臣的就不会失去其尊荣富贵。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为君的原则在于知道使用臣下的办法,为臣的方法在于懂得侍奉君主的道理。

[解说]

本章以《鉴才篇》为题,顾名思义,就是考察、鉴别人才的意思,而考察、鉴别人才的目的,则是选拔和任用人才。所以,本篇的中心思想是论述如何考核和择用人才的问题。

此篇与本卷前面的《选士篇第十六》虽然同属论述择用人才的问题,但两篇所论择用人才的层次标准有所不同。《选士篇》所论着眼从一般层次上择用具有某种专长的各类军事人才,而本《鉴才篇》所论则是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选拔和任用具有治国御军能力、影响全局的高层次组织指挥人才。综观全篇可以看出,作者李主要阐明了如下三大思想观点:

第一,作者从分析人才的二重性入手,阐明了鉴别人才必须掌握和运用“一分为二”的辩证思维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依据“一分为二”这一客观规律而存在与发展的。李在对人才问题的认识上,明显地反映了此一辩证思维理念。这是十分可贵的。他认为,人皆具有其长处和短处这样的二重性特点,因此,考察和鉴别人才时,必须以“一分为二”的观点,对人才的情况作具体分析。李在分别列举了具有“柔顺安恕”、“强悍刚猛”、“贞良畏慎”、“清介廉洁”、“韬晦沉静”等长处的五种人才时,又同时分别指出其各自存在的“失于断决”、“失于猜忌”、“失于狐疑”、“失于局执”、“失于迟回”等短处。对上述既有长处又有短处的五种人才,李进一步指明了在择用他们时,应当扬其所长而避其所短。例如,对于秉性“柔顺安恕”的人才,“可与循节”以避免其“失于断决”之短处;对于秉性“强悍刚猛”的人才,“可与涉难”以避免其“失于猜忌”之短处;对于秉性“贞良畏慎”的人才,“可与乐成”以避免其“失于狐疑”之短处;对于秉性“清介廉洁”的人才,“可与立节”以避免其“失于局执”之短处;对于秉性“韬晦沉静”的人才,“可与深虑”以避免其“失于迟回”之短处。应当说,李以上关于择选和使用五种治国御军高端人才时,应当扬其所长而避其所短的思想观点,基本反映了封建社会人才学的应用规律。

李筌基于对人才二重性的辩证认识,又从军事实践的意义上,把人才区分为“智谋型”和“果敢型”两类。他在引录三国时期曹魏学者刘劭《人物志•英雄》所论“夫聪明秀出之谓英,胆力过人之谓雄”之后,进一步分析指出说:“英者,智也;雄者,力也。英不能果敢,雄不能智谋,故英得雄而行,雄得英而成。”作者这里以辩证观点深刻论述了“智谋型”和“果敢型”两类人才各自所具有的长处和存在的短处,指明了只有把“智谋型”的“英才”与“果敢型”的“雄才”结合起来,或者使两者集于一身,这样,才能勇于实践(即所谓“行”),成就事业(即所谓“成”)。李此种辩证思维的人才观,无疑是对形而上学人才观的否定。这是历史的一种进步,值得充分肯定。

第二,作者在分析人有八种不同思想品格的基础上,着力阐明了为君、为将者各自所应具备的品格和条件。

李筌认为,人有仁、义、忠、信、智、勇、贪、愚八种不同思想品格,而不同思想品格的人,其实践表现也是不同的。例如,“仁者好施,义者好亲,忠者好直,信者好守,智者好谋,勇者好决,贪者好取,愚者好矜。"据此,李明确指出,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的人君,唯有具备仁、义、忠、信、智、勇六种好的思想品格,才能成王称霸而得天下;反之,如果仅具贪、愚两种不好的思想品格,那就将会受制于人而失去天下。所以,他说:“人君合于仁义,则天下亲;合于忠信,则四海宾;合于智勇,则诸侯臣;合于贪愚,则制于人。仁义可以谋纵,智勇可以谋横。纵成者王,横成者伯(通“霸”)。”

作者在充分论述了有作为的人君应具备的思想品格之后,又依据孙子关于“将者,国之辅,辅周则国强,辅隙则国弱”(见《孙子兵法•谋攻篇》)和“(将者)是谓‘人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见《孙子兵法•作战篇》)的思想观点,深刻阐明了作为军队统帅的大将军所应具备的条件和标准。他认为,作为军队统帅,仅仅具备“仁义智勇”,也不过是具有某些专长的“偏才”而已,还不足以担当大将军之职,只有同时具备“能柔能刚,能翕能张;能英而有勇,能雄而有谋,圆而能转,环而无端;智周乎万物,而道济于天下”的学识广博兼备多种才能的“通才”,方可担当辅国统兵的大将军。显而易见,李筌对为君、为将者所提应当具备的思想品格和条件,是高标准严要求的。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唯有具备如此高标准的人君、将帅,才能堪当治国御军的大任,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

第三,作者总结和汲取历史的实践经验,深刻阐明了鉴别和择用高端人才所应掌握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这是李筌本篇所论思想观点的重点内容。作者强调指出,鉴才任将的问题,是关系着民众生死命运、国家安危存亡的大事,作为明君对此重大问题“不可不察也”。那么,明君择用人才应当掌握哪些鉴才原则和注意事项呢?归纳全篇所论,可以看出,李筌着重强调以下五大原则和注意事项:

一是强调要从“才”、“貌”、“心”等方面,对所择人才进行全方位的深入考察和鉴别的原则。李筌签指出:“明主所以择人者,阅其才通而周,鉴其貌厚而贵,察其心贞而明。”李筌这里所讲的“才”,是指人的智慧才能;“貌”,是指人的形貌体态;“心”,是指人的思想品格。这就是说,作者主张明主择用人才,必须坚持以所择人才的智慧才能(智)、形貌体态(体)和思想品格(德)等为重点内容,而进行全方位考察的原则。毫无疑问,这是十分正确的观点。

二是强调明主择人要坚持“听其言,观其行”的原则。李筌笙指出,考察和择用人才要“居高而远望,徐视而审听”,要察其外在形貌看是否神采焕发,观其内在精神看是否聚合凝重,倘若其德高“若山之高不可极”,其智深“若泉之深不可测”时,“然后审其贤愚以言辞,择其智勇以任事”,即以“听言观行”的原则办法考察所择人才,如其言行均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就可以加以任用了。

三是强调择用不同的人才要用不同的考察内容和实施方法。例如,“择圣以道,择贤以德,择智以谋,择勇以力”。意思是说,选择圣人要依据道义,选择贤才要依据德行,选择智者要依据智谋,选择勇士要依据胆力。“或同而观其道,或异而观其德,或权变而观其谋,或攻取而观其勇”。这就是说,对于所择人才,若其情况相同者就要观察他们处世的道义如何,而对情况不同者则要观察他们处世的德行怎样。对于所择人才若要考察其智谋计策时,则要用权变机宜去观察他们的谋略运用能力;若要考察其实战效果时,就要用攻城略地的实战去观察他们的英勇牺牲精神。

四是强调择用人才要贯彻“先察后任”的原则。李筌认为,择用人才能否坚持这一原则,直接关系着事业的兴衰。他说:“先察而任者昌,先任而察者亡。”他还说:对于所择人才,“欲求其来,先察其往;欲求其古,先察其今。”可见,作者所强调的“先察”内容,既着眼其以往之所为,更重视其现实表现。显然,这是符合唯物主义实践论的正确观点。

五是强调要把“举贤任能”作为治国御军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李筌在阐述“君道臣术”问题时,明确指出:“所谓君道知使臣,臣术知事君者。”可见,李认为,为君之道在于知道如何使用臣下,为臣之术在于懂得怎样事奉君主。而要实施“君道臣术”,作者认为其重要内容就是要切实抓好“举贤任能”工作。所以,他明确提出:“明主任人不失其能,直士举贤不离于口。”只有君臣协力对“举贤任能”之事念念不忘,经常抓紧抓好,才能使国富民强,从而确保“君不虚王,臣不虚贵”的地位。

择才任将问题,是古代治军的重要内容,因而也是为历代兵家所极为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孙子兵法•计篇》提出了为将之“五德”(即“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曹操注称“将宜五德备也”;李亦注称:“此五者,为将之德”)并深刻论述了将帅在国家和军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吴子》专设《论将篇》,《六韬》则置《论将》、《选将》、《立将》等多篇,均就选将任将问题展开论述。唐代兵学家李在继承前人“论将”思想的基础上,专置《鉴才篇》,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着重阐明了如何鉴别和择用治国御军的高层次组织指挥人才的问题。其论述问题的深刻性、系统性、全面性,都是前所未有的。他所阐明的诸多问题,例如,充满辩证观点的人才观,为君为将所应具备的品格和条件,特别是考察和择用人才所应注意掌握的原则和方法等问题,不仅是对前人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而且对我们今天如何培养和选拔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人才强国强军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太白阴经卷三 杂 仪 类

授钺篇第二十五

[原文]

经曰:国有疆埸之役①,则天子②居正殿命将军,诏之曰:“朕以不德③,谬承大运④,致寇敌侵扰,攻掠边陲⑤,日旰忘食⑥,忧在寤寐⑦。劳将军之神武⑧,帅师以应之。”将军再拜受诏。乃令太史卜⑨,斋⑩三日,于太庙拂龟⑪,太史择日以授钺;君入太庙,西面立,亲操钺以授将军,曰:“从此以往,上至于天,将军制之。”复操斧柄授将军,曰:“从此以往,下至于泉,将军制之。”将军既受命,跪而答曰:“臣闻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内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应敌。臣既受命专斧钺⑫之威,臣不愿生还,请君亦垂一言之命于臣!君不许臣⑬,臣不敢将。”君许臣,乃辞而行。

三军之事⑭,不闻君命,皆由于将出,临敌决战,无有二心。若此,无天于上,无地于下,中无君命,傍无敌人。是故智者为之虑,勇者为之斗,气厉青云⑮,疾若驰鹜⑯,兵不接刃⑰,而敌降伏,战胜于外,功立于内。于是,将军乃缟素避舍⑱,请于君,君命捨之⑲。

[注释]

①疆埸之役:指发生在边境上的外敌人侵战争。疆埸(—yì),边界;边境。役,指战役,战争。

②天子:指君主,帝王。古以君权为神所授,故称君主或帝王为天子。

③朕以不德:朕(zhèn),古代帝王自称之词,义谓“我”。始称于秦始皇,沿用至清代。不德,谓不修德行。

④大运:此处谓天命,指上天的旨意。

⑤边陲:义犹“边境”。

⑥日旰忘食:谓天色已晚仍顾不上吃饭。日旰(—gàn),天色晚;日暮。

⑦寤寐(wù mèi):犹“日夜”。寤,醒时之谓。寐,睡时之谓。日醒夜睡,故以寤寐借指日夜。

⑧神武:语出《周易•系辞上》。原义以吉凶祸福威服天下而不用刑杀(说见唐孔颖达疏)、后沿用为英明威武之义,多用于称颂帝王将相。

⑨“乃令太史卜”至“乃辞而行”二十七句:语出《六韬•龙韬•立将》。个别字句与原著略异。太史,古代史官名。商周始置。西周、春秋时期太史职掌记载史事、编写史书、起草文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和祭祀占卜等。秦汉称太史令,汉隶属太常,掌天时星历。魏晋以后,修史之职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历法。隋改太史监,唐称太史局,宋也有太史局,元改称太史院。明清则称钦天监;因修史之事归于翰林院,故翰林亦有“太史”之称。

⑩斋:斋戒。古人在祭祀前沐浴更衣、整洁身心,以示虔诚。此过程称之为“斋戒”。

⑪于太庙拂龟:太庙,帝王的祖庙。拂龟,即以烧红的铜棍钻刺龟甲(或兽骨),然后根据龟甲呈现的裂纹以预测吉凶。

⑫斧钺:即斧和钺,皆为古代兵器。古籍中凡“斧钺”二字连用,通常是作为执法权力的象征,多用于君主任命将帅的仪式。

⑬君不许臣:此句钱熙祚校注指出《太白阴经》原文脱漏。今据钱注依《六韬•龙韬•立将》补。

⑭“三军之事”至“功立于内”十八句:语出《六韬•龙韬•立将》。个别文字略异。

⑮气厉青云:形容士气高昂。厉,振奋。青云,本谓高空的云朵,亦借指高空。

⑯疾若驰鹜:谓行动迅速如同飞马奔腾。疾,快,迅速。驰鹜(—wù),疾驰,奔腾如飞。

⑰兵不接刃:语出《吕氏春秋•孟秋纪第七•怀宠》。指战争未经交锋或激战而取得胜利。

⑱缟素避舍: 缟素(gǎo—),指白色丧服。避舍,避开家舍,指不住在家里。

⑲捨之:此言离开军营。捨,谓离开。之,代指军营。

[译文]

经典上说:国家遇有外敌入侵边境的战争之事,皇帝就在正殿亲自举行任命将帅仪式,并下诏令说:“我以无德之人,错承天意而即皇位,致使敌寇侵扰,攻掠我边境。为此,我废寝忘食,日夜忧虑。今天有劳将军的神明威武,统率军队去迎战入侵之敌。”将军再次叩拜而接受诏书。于是,皇帝命令太史官进行占卜,斋戒三天,然后到祖庙钻刺龟甲,由太史官选择吉日再举行颁授斧钺仪式。到了吉日那天,皇帝进入祖庙后,面向西而站立,亲自拿着钺授给将军,说:“从此往后,上至于天,一切军中事务全由将军统制。”接着,又拿起斧柄授给将军,说:“从此往后,下至于泉,一切军中事务都归将军辖制。”将军既已接受任命,跪拜而答谢国君说:“臣听说,国家事务不可受外部势力干预挟持,作战事宜不可由朝廷内部遥控牵制。胸怀二心不能侍奉君王,意志不坚不能专心对付敌人。臣既然接受任命而掌握了军事大权,(不获胜利)臣是不愿活着回来的。请求君王下一道将指挥全权授予臣下统辖的命令!君王不答应臣的这一请求,臣不敢担任主帅之职。”国君于是许以军事全权。将军遂辞别国君,率领军队出征了。

自此,军中一切指挥事宜,不再听命于国君,所有命令都由将军发布。面对敌人展开决战,全军上下团结一心。这样,由将军指挥作战,就能上不受天时限制,下不受地形阻碍,中无朝廷君命牵制,旁无敌人敢于抵抗。因此,有智谋的人都愿为他策划,有勇力的人都愿为他战斗,士气昂扬如青云凌空,行动迅速如飞马奔腾,兵未交锋而敌人已经降服。战争获胜于境外,功名显扬于朝内。于是,将军(为了悼念战死的将士)身穿白色丧服而离开自己家舍住在军营,并向君王请命处置。君王于是下令将军脱掉丧服,离开军营回到自己家里。

[解说]

李筌《太白阴经》卷三总题目为《杂仪类》。杂者,繁多之谓,引申各种各样;仪者,礼制也,古代法规、制度之谓。所谓“杂仪”,是指本卷内容主要介绍我国古代各种军事法规、礼仪制度。《授钺篇》是本卷之首篇,作者主要取材于先秦著名兵书《六韬•龙韬•立将篇》之内容,旨在着重阐述古代君王任命将帅的仪式以及实现将帅“兵权专一”的重要意义问题。

古代大将率军征战之前,都要择定吉日,于帝王祖庙举行由国君任命将帅的隆重授钺仪式,以示赋予将帅以军事指挥权。李筌继承古代这一军事传统,不但在本篇详细地介绍了君主命将授钺仪式的全过程,而且更强调了君主命将必须赋予将帅以“兵权专一”的指挥全权的重要思想观点。作者李筌认为,将帅受命出征,唯有身握“兵权专一”的军事指挥大权,真正做到“三军之事,不闻君命,皆由于将出”的时候,才能确保部队“临敌决战,无有二心”,进而达成“智者为之虑,勇者为之斗,气厉青云,疾若驰鹜,兵不接刀,而敌降伏,战胜于外,功立于内”的辉煌战绩。

在战争的历史上,由于将帅握有“兵权专一”的指挥全权,而赢得对敌作战胜利的不乏其例;反之,因为君王干预将帅指挥权,而导致战争失败的亦屡见不鲜。战国后期的秦赵长平之战,赵军的惨败就是古代战争史上“将权君御”所造成的最为严重的恶例之一。周赧王五十五年(公元前260年)四月,赵军与秦军战于长平(位于今山西高平西北),老谋深算的赵军统帅廉颇,鉴于秦强赵弱、赵军数战不利的态势和秦军劳师远征而急于决战的企图,决心改取以守为攻的作战方针,命令赵军依托有利地形,筑垒固守,坚壁不出,以逸待劳,待秦军兵疲意沮之后再进攻之。致使秦军屡战不克,深以廉颇为碍。但此时的赵国孝成王(赵惠文王子,名丹)却误以为廉颇坚壁不战是胆怯的表现,几次派人去责备廉颇,要他转取攻势,廉颇均未听从。这时,秦国为了促使赵孝成王撤换廉颇,采用离间之计,派人携重金贿赂赵孝成王身边的权臣,并散布流言说:“秦之所畏,独畏马服君(赵国名将赵奢)之子赵括为将耳!廉颇易与,且降矣!”(见《资治通鉴•周纪五•赧王五十五年》)赵孝成王不辨真伪,听后信以为真,对廉颇更加不满,并且不顾上大夫蔺相如和赵括母亲的谏阻,遂命只“徒能读其父书传,不知合变”(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的赵括替换廉颇为将。同年七月,赵括到达长平接替廉颇而为赵军统帅后,为了执行赵王的意图,一改廉颇以前的防御部署,盲目地作进攻准备,企图一举击败秦军。八月,赵括果然率领四十余万赵军向秦军发起大规模进攻;而秦军主帅白起针对赵括没有实战经验、鲁莽轻敌的弱点,采取后退诱敌、包围歼灭的作战方针,将赵军分割包围。九月,处于粮断援绝已四十六天的赵军,其内部极度混乱,以至出现士兵自相杀食的严重情况。在此情势下,赵括组织了四支突击部队,轮番冲击,企图打开一条出路使赵军突出重围,但均未能成功。赵括在极度绝望之下,亲率精锐部队强行突围,结果其本人被秦军射杀。此时,赵军因无主帅指挥而全部投降。四十余万赵军降卒,除幼小的二百四十人被放归赵国外,其余全部被秦军将领白起下令活埋。

从此战赵军惨败的沉痛教训中,我们不难看出,徒具纸上谈兵之名而无实战经验的赵括,其身败名裂是在必然之中,诚如其父、赵国名将赵奢所预言的那样:“使赵不将括即已,若必将之,破赵军必括也。”(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军的惨败,赵括作为赵军的主帅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然而,若深究而细思,我们更能清楚地看出,那位“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见《孙子兵法•谋攻篇》)的赵孝成王,不懂军事而干涉军务,不懂战争竟瞎指挥,轻信秦军离间之计,随意撤换前线主帅,则是把赵括推上断头台和导致赵军最终失败的罪魁祸首。唐代兵学家李筌正是在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重阐明了将帅“兵权专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问题,并借受任将帅之口而明确提出:“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内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应敌”的颇带规谏性的箴言。这不仅是在皇权至上、专制盛行的封建社会的一种进步,而且对于我们在今天现代条件下的治国御军、指导战争,仍然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部署篇第二十六

[原文]

经曰:兵有四正、四奇,总有八阵,或合为一,或离为八;以正合,以奇胜,余奇为握奇。①聚散之势,节制之度也。

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②,一万二千象十有二月,五百象闰余③。穷阴极阳④,备物成功⑤。征无义,伐无道,圣人得以兴,乱人得以废。兴废、存亡、昏明之术,皆由兵⑥也。

司马穰苴⑦曰:“五人为伍,十伍为部。”⑧部,队也。一军凡二百五十队,每十队以三为奇。风后⑨曰:“余奇握奇。”故一军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⑩,队七十有五;外余八千七百五十人,部队一百七十五,分为八阵,阵有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铢⑪,队有二十二火人⑫,为一阵之部署。

今举一军,则千军可知矣。

[注释]

①“兵有四正、四奇”至“余奇为握奇”诸句:语出古兵书《握奇经》(亦称《握机经》或《幄机经》,相传其经文为上古时期黄帝之臣风后所撰),但本篇所引经文与原著文字略异。四正、四奇,指八阵的布列由四正兵和四奇兵构成。八阵的名称,旧注云“四正”为“天、地、风、云”,“四奇”为“龙、虎、鸟、蛇”。握奇(一可),古代兵家布列方阵谓阵数有九,四方为四正,四隅为四奇,合为八阵;而八阵之中心奇零者,则称为“余奇”,乃由大将军掌握,以应赴八阵之急处。可见,余奇是由中央所居之大将军直接控制的机动兵力。

②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指我国先秦时期军队编制中军一级单位的兵力员额数。此军队编制始于西周。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郑玄注云:"伍、两、卒、旅、师、军,皆众之名。两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军万二千五百人。此皆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

③一万二千象十有二月,五百象闰余:象,取象,象征。闰余,指农历一年与一回归年相比所多余的时日。周代军队编制及其员额的确定原则是“因农事而定军令”,故军之一万二千象征

一年的十二个月,所余之五百象征闰年时多出的一月。

④穷阴极阳:句义谓秋冬年末之时,引申谓一年到头。穷阴,指冬尽年终之时。极阳,泛指深秋时节。

⑤备物成功:语本《周易•系辞上》:“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唐孔颖达疏云:“谓备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建立成就天下之器、以为天下之利。”可见,此句义谓准备充分物质条件,战争就能取得成功。

⑥兵:本篇这里指军事,战争。

⑦司马穰苴:春秋时期齐国人。本姓田,名穰苴,因其官至大司马,故又称司马穰苴。深通兵法,尤善治军。旧题《司马法》为其所撰。《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载称:“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

⑧“五人为伍,十伍为部”:本篇李筌所引司马穰苴的这两句话,既不见于《司马兵法》,也不见于《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但见于唐代杜佑《通典》卷一四八《兵一》。

⑨风后:传说为上古时期黄帝之臣。中国古代记述八阵的兵书《握奇经》,相传其经文三百八十字(一说三百六十字)为风后所撰。本篇所引风后所言“余奇握奇”,出自《握奇经》“余奇为握奇”句。

⑩“故一军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至“则千军可知矣”诸句:除“七分五铢,队有二十二火人"外,余皆见于杜佑《通典•兵一》所引司马穰苴语。

⑪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铢:七分五铢,在本篇代指小数点后的数字,即0.75。因为,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铢,实为一千零九十三点七五人(即1093.75人)乘以八(8),恰是前文的八千七百五十人之数(即8750人)。

⑫火人:指一火之人数。火,在本篇这里指古代军队编制中的基础兵制单位,即一火为十人。据唐代杜佑《通典•兵一》记载:“五人为列,二列为火,五火为队。”可见,一火为十人,一队为五十人。

[译文]

经典上说:用兵布阵分为四正、四奇,总名为“八阵”,有时合而为一阵,有时分而为八阵。作战中,使用“正兵”对敌实施正面进攻,而以“奇兵”进行迂回侧击而取胜。八阵之中心的奇零之兵,乃是由大将军直接控制的机动兵力,称之为“握奇”。这种用兵布阵或集中为一阵,或分散为八阵的变换作战态势,是将帅指挥调动兵力时所应遵循的法度规则。

古代兵制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的编制员额,其中的“一万二千”象征着正常年份的十二个月,“五百”则象征着闰年多出的闰月。这样,积日累月直至秋冬年终岁末,经过长期准备而为成功创造了条件。征讨不讲正义的敌人,讨伐荒淫无道的敌国,使圣明的君主得以兴盛,使作乱的贼人遭到灭亡。国家的兴废存亡,人君的昏庸或英明的方法途径,都将取决于战争的性质和作用。

司马穰苴说:“五人组成一伍,十伍组成一部。”这里所讲的“部”,就是“队”。古代一军共有二百五十个队,用兵布阵时,每十个队中以三个队为奇兵。风后说:“余奇,就是由大将军居中控制的机动兵力。”因此,一军中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而称之为“握奇”,共合七十五个队;此外所余的八千七百五十人为正兵,共合一百七十五个队,以八阵平分,每阵有兵一千零九十三点七五人,约合二十二个队、一百一十火(每队为五火,一火为十人)。这就是一阵的兵力部署情况。今举一军的八阵部署为例,就可以了解千军的八阵如何部署了。

[解说]

本文以《部署篇》为篇题,顾名思义,其中心思想是论述古代八阵法及其兵力如何部署的问题。

首先,李筌开篇伊始即依据古兵书《握奇经》所论,阐明了八阵法的用兵布阵特点。他说:“兵有四正、四奇,总有八阵,或合为一,或离为八;以正合,以奇胜,余奇为握奇。”那么,何谓“八阵”?它又是怎样起源的呢?《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以下简称《唐李问对》)卷上做了如下说明:“黄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故井分四道,八家处之,其形井字,开方九焉。五为阵法,四为闲地,此所谓数起于五也;虚其中,大将居之,环其四面,诸部连绕,此所谓终于八也。及乎变化制敌,则纷纷纭纭,斗乱而法不乱;混混沌沌,形圆而势不散,此所谓散而成八,复而为一者也。”又说:“八阵本一也,分为八焉。”这就告诉我们,所谓“八阵”者,原本是一个完整方阵的名称,而不是指八种不同的阵法。由此可知,古代的阵法问题,就其实质来说,乃是对敌交战时的一种战斗队形或曰战役布势,而八阵法又是古代阵法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阵法。

我国古代之八阵法,是依据井田开方为九之法(即所谓“丘井之法”)而制。其阵法布列是:大将居于中央方块,掌握机动兵力(即所谓“余奇为握奇”);东、西、南、北方四块阵地各置一队正兵(即“四正”)为担任正面进攻的兵力,而四队正兵之间的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四隅称为“闲地”,作为执行机动任务的阵地,则由大将随时派出的四队奇兵(即“四奇”)担任对敌迂回侧击任务的兵力。以上就是《唐李问对》所说的“八阵”之名“数起于五”而“终于八”的由来。显而易见,八阵总合乃是一个紧密相连的整体大方阵,而单独执行作战任务时,则散而为八个小方阵。此种八阵布势在作战实践中利于达成“以正合,以奇胜”之战略目的。这就是古代八阵法的基本涵义、特点和作用。

至于《唐李问对》假唐初著名军事家李靖之口,称八阵起源于“黄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之说,恐怕是难以稽考的一种后人依托罢了。所谓“丘井之法”,即史称的“井田制”。据文献记载,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乃是始于商周时代的一种土地制度(诸如《孟子•滕文公上》及《周礼》、《礼记》、《汉书》等均有记述)。而黄帝则是传说中的上古时代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那时在中国的大地上并未出现井田制的土地制度,因而也就不可能由黄帝依照“丘井之法”而创造八阵法了。这显然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其次,李筌所讲的八阵法的兵力部署,是以周代一个军的兵力为例而展开论述的。根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周代军队编制序列是由伍(5人)、两(25 人)、卒(100人)、旅(500人)、师(2500人)、军(12500人)六级构成。伍、是基础编制单位;军,为最高编制单位。因为周代军队编制及其员额配置,“此皆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见《周礼•地官•小司徒》郑玄注),所以,李筌据此指明,军一级编制员额一万二千五百人中的“一万二千”象征着正常年份的十二个月,“五百”则象征着闰年时多出的闰月时间。此种军队编制体现着一年之中“穷阴极阳,备物成功”之义。作者还进一步指出,以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进行八阵布列,按照司马穰苴所云“五人为伍,十伍为部”(部,即“队”)来折合,一军当为二百五十个队,以其中十分之七为正兵,计有正兵175个队,合8750人,八阵平均使用,那么,每阵正兵员额数为1093.75人;以十分之三为奇兵,计有奇兵70 个队,合3750人,此为居于中央实施指挥的大将军所控制的号称"握奇"的机动兵力。李筌认为,八阵布列以一军为例,“则千军(八阵布列)可知矣。”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李筌通过论述古代八阵法及其兵力部署的问题,进一步阐明了战争的性质是决定作战胜败、国家存亡的基本因素的思想观点。他说:“征无义,伐无道,圣人得以兴,乱人得以废。兴废、存亡、昏明之术,皆由兵也。”深刻地揭示了国家的兴废存亡、人君的昏明贤愚,都取决于所进行的战争是否具有正义性质的道理。这无疑是十分可贵而应予充分肯定的思想观点。

将军篇第二十七

[原文]

经曰:三军之众①,万人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不可不察也。

一人大将军,智信仁勇、严谨贤明者任。二人副将军,智信仁勇、严毅平直者任,一人主军粮,一人主征马。四人总管②,严识③军容④者任,二人主左右虞候⑤,二人主左右押衙⑥。八人子将⑦,明行阵⑧、辨金革、晓部署者任。八人大将军别奏⑨,十六人大将军傔⑩;一十六人总管傔;八人子将别奏,一十六人子将傔,忠勇、骁果⑪孝义、有艺能者任。一人判官⑫,沉深谨密,计事精敏者任,濡钝⑬勿用。一人军正⑭,主军令、斩决罪隶⑮及行军、礼仪、祭祀、宾客、进止。四人军典⑯,谨厚、明书算者任。

[注释]

①“三军之众”以下四句:语出《吴子•论将第四》:“三军之众,百万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是谓气机。”但李筌改“百万”为“万人”,且舍“是谓气机”关键句而不录。我们从《吴子》此五句原文本义看,“张设轻重”句义当指将帅掌握部队士气盛衰的关键(即“气机”)。但李筌引入本篇则是转义而用,是指对军中事务的轻重缓急的处置安排。故“张设”于本篇谓部署、安排;“轻重”指军务的轻重缓急。

②总管:古代地方高级军政长官。北周始置,隋及唐初沿用。亦指出征作战的统军主帅,如隋及唐初有行军总管或行军大总管。

③严识:谓甚为通晓。严,甚也,极也。识,通晓,了解。

④军容:古代指军队的礼仪法度、风纪阵威及武器装备。

⑤虞候:古代军中掌握侦察、巡逻之官。西魏宇文泰始置,隋唐因之。

⑥押衙:唐代掌领仪仗侍卫之武官。本为“押牙”,后“牙”讹变为“衙”。

⑦子将:唐代武官名。隶属于大将军,为执掌布列行阵、金鼓及部署兵力的副将或偏将。

⑧行阵(háng—):谓指挥军队,布列阵势。

⑨别奏:古代主官的助手一类属官。

⑩傔(qiàn):侍从官。

⑪骁果(xiāo—):勇猛果敢。

⑫判官:唐代地方军政长官的僚属,佐理军政事宜。

⑬濡钝:软弱迟钝。

⑭军正:古代军中执法之官。

⑮罪隶:古时指罪人家属之男性没人官府为奴者,后亦泛指罪人。

⑯军典:古时军中掌典文书历算之官。

[译文]

经典上说:三军的众多将士,万人的雄师劲旅,其军务安排上的轻重缓急,全赖于将帅一人的决断与处置。因此,(出任将帅的人选条件问题)是不可不认真加以考察研究的。

三军部队设主帅大将军一人,要由具备智信仁勇的品格和严谨贤明有才能的人来担任。副将军二人,要由具备智信仁勇、严格刚毅、公平正直的人来担任,其中一人主管粮草供应,一人主管战马征用。总管四人,要由通晓军队礼仪法度、风纪阵威和武器装备的人来担任,其中二人主管左、右虞候执行侦察、巡逻任务,二人主管左、右押衙执行仪仗、侍卫任务。子将八人,要由懂得布列兵阵、明辨军械装备、通晓兵力部署的人来担任。大将军别奏八人,大将军侍从官十六人;总管侍从官十六人;子将侍从官十六人。以上这些别奏、侍从官,都要由具有忠勇果敢、尽孝守义、技艺才能的人来担任。判官一人,要由深沉老练、严谨周密、谋事精细敏捷的人来担任,不用那种软弱迟钝的人。军正一人,主管军令的发布,处斩罪犯以及行军、礼仪、祭祀、宾客往来,部队进止等事项。军典四人,要由谨慎忠厚、通晓军事书算的人来担任。

[解说]

《将军篇》是《太白阴经》卷三《杂仪类》之第三篇,其中心题旨是论述三军将帅在治军与作战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及其组织指挥机构人员编成与选任条件问题。

首先,李筌阐明了三军主帅的重要地位及其选任条件。作者开篇伊始即明确指出:“三军之众,万人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李筌这里所说的“一人”,是指统率三军之众的主帅——大将军。这就告诉我们,作者认为对全军事务轻重缓急的部署安排(即所谓“张设轻重”),完全系于大将军一人之身。正因为三军主帅的大将军在全军中所处地位和作用之如此重要,所以李筌十分重视和强调三军主帅的人选条件问题“不可不察”,主张大将军必须由具备“智信仁勇、严谨贤明者任”。这与本书此前卷二之《鉴才篇》所论大将军要由全面发展的“通才”者来担任,其选任条件是相一致的。

其次,作者阐明了军一级组织指挥机构的人员配备编成问题。李筌除了强调选一名符合将帅条件的大将军统管全军外,还结合唐代军队职官设置的需要,提出了设立一个由84人编成的军一级组织指挥机构,并着重阐述了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其具体业务分工。其具体编配情况如下:

副将军2人,由“智信仁勇、严毅平直者任”。他们在全军主帅大将军的直接统辖下,其中“一人主军粮,一人主征马”。

总管(督军官,北周始置,唐初沿用)4人,由“严识军容者任”。其中:2 人主管左右虞候执行侦察巡逻任务,2人主管左右押衙执行仪仗侍卫任务。

子将(唐制,指隶属大将军的副将或偏将)8人,由“明行阵、辨金革、晓部署者任”,分掌行阵、金鼓及部署军伍之事。

别奏(唐制,指助手之类的属官)16人,其中:大将军之别奏8人,子将之别奏8人。

傔(唐制,指侍从武官)48人,其中:大将军之傔16人、总管之傔16人、子将之傔16人。

以上别奏及傔共64人,皆由“忠勇、骁果、孝义、有艺能者任”。

判官(唐制,为节度使之僚属)l人,由“沉深谨密,计事精敏者任。”

军正(军中执法官,始置于春秋战国)1人,执掌“军令、斩决罪隶,及行军、礼仪、祭祀、宾客、进止”等事宜。

军典(唐制)4人,由“谨厚、明书算者任”,执掌军事文书、历算之事。

古代谚语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见元代著名戏曲家马致远《汉宫秋》)这可以说是古代将帅选任及其重要性的经验之谈。唐代兵学家李筌不仅深刻地论述了选任适宜得力的将帅的重要意义,而且阐明了在将帅统辖下的军级组织指挥机构的人员编配条件及职权范围。从本篇上述所列八类人员编配情况可以明显看出,唐代军一级组织指挥机构具有以下特点:人员选配条件严格精当,机构齐全,分工细致,职权明确。这其中所蕴含的严以治军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现代条件下的军队建设,特别是如何把军队领率机关,按照从严治军的原则,建成一个适合现代战争需要的、具有精干高效职能的组织指挥机构,是不无重要参考价值的。

阵将篇第二十八

[原文]

经曰:古者,君立于阳,大夫立于阴①。是以臣不得窥②君,下不得窥上,则君臣上下之道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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