⑳一更:更(gēng),时间量词。本篇这里指夜间的计时单位。旧时自黄昏至拂晓一夜间,分为甲、乙、丙、丁、戊五段,谓之“五更”,每一更约为今之两小时。
㉑夜传牌三十六三分:夜传牌,指夜间值更者传送的更漏牌。三十六三分,指传送的更漏牌的数量;此数中的后“三”字,指整数“三十六”后的小数点部分。据此,三十六三分,当为“三十六点三分”(36.3分)。
㉒右件古法,多不合今:清钱熙祚于句末校注指出:“本篇诸数,以算术求之,多不合。各本尽同,无从是正,故仍之。”钱说为是。右件,指本篇自右至左的诸条数字。古法,指唐以前的古代计算方法。今,李筌指的是唐代。
[译文]
经典上说:夜间从大将军处取得口令,粘好藤纸二十四张,每张十五行,加盖好骑缝印,安装好标轴,并在首张上面题写“某军某年某月某日口令簿”。每天晚上七点至九点这段时间,由虞候判官手持此簿到大将军帐前领取口令。大将军决意后,于一行中书写两字,上一字是执行守卫任务的士卒喝问的口令,下一字是行走的士卒应答的口令。问答口令写好后,在大将军面前将其封锁在匣子中,然后再分送这些口令到各巡检所,由主管官用该匣封锁的钥匙开锁打开匣子,告诫大家不得使口令有所泄露。每一夜的口令书写一行,二十四张藤纸共有三百六十行,一年的口令写满用完后,再换一个新的口令簿。
更漏牌,一天一夜共分一百刻,用竹片做成一百个牌,每牌长三寸、宽一寸,逐月题写“某月更牌”。一天一夜共计行进二百里,值更人掌握行进的快慢速度,保持每一刻行进二里,通常以取月中气的时间为标准时间。
雨水,是正月的中气。夜传牌四十九分,一更传牌九,余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二寸。
春分,是二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一分,一更传牌十。
谷雨,是三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七分,一更传牌七,余一里十四步二尺。
小满,是四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六点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寸。
夏至,是五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五分,一更传牌七。
大暑,是六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六点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处暑,是七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六点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秋分,是八月的中气。夜传牌四十四点五分,一更传牌八,余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霜降,是九月的中气。夜传牌四十九点五分,一更传牌九,余一百一十八步五尺六寸。
小雪,是十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点三分,一更传牌十,余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冬至,是十一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五分,一更传牌十一。
大寒,是十二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三点二分,一更传牌十,余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以上所述诸条,是古代夜间值更传牌的计算方法,多数与今天唐代的算法不相吻合。
[解说]
《夜号更刻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之第十篇,是继《定铺篇》之后进一步阐述唐代军队巡夜时所应执行的夜号口令以及唐代以前夜间传更报时的方法。
本篇所称“夜号”,实乃古代军队夜间巡营所规定的一种问答口令暗号,通常用来识别敌我,以防敌人偷袭,确保军营安全。此种“夜号”之制,大约始于商周时代。据《周礼•夏官•掌固》载称:“昼三巡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号戒。”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注引杜子春曰:“读‘鼜’为造次之‘造’,谓击鼓行夜戒守也。”(杜子春,生于西汉末,曾从西汉著名古文经学家刘歆学《周礼》,后以《周礼》教授郑众、贾逵等人,使《周礼》之学得以广泛传播)唐代太学博士贾公彦疏曰:“此乃掌固设法与所守之处言以号戒者,使击馨有所以号呼使戒守耳。”可见,《周礼》所称“夜三鼜以号戒”就是我国古代“夜号”之制的最早记述。后经历代沿用发展,到了隋唐时期,“夜号”已由往昔三次击鼓为号的方式,演变而成一种以口传问答方式的“口令”了。李筌本篇首先详细记述了唐代军中巡夜“口令”的制作过程和使用时应注意掌握的原则。他着重强调两点:一是巡夜口令的制作权归于大将军。每夜口令内容,均由“大将军取意,于一行中书两字,上一字是坐喝,下一字是行答。”二是负责领取口令的虞候判官,必须将所定的口令“于将军前封锁函”内,然后“付诸号各到彼巡检所”,再由各巡检所主管官(即“主首”)“以本钥匙开函,告报不得令有漏泄”。由此不难看出,唐代军中"夜号"制度十分严格,其口令的制作、传送与开启使用,具有保密性极强之特点。
本篇所说的“更刻”,按照李筌的记述,是指古代军中夜间巡营用以报时传更的“更漏牌”。它以“一日一夜凡一百刻”的时间划分为基准,用竹片制成“长三寸、阔一寸"的一百块牌,再逐月题写“某月更牌”。这样,“更漏牌”便制作完成了。此牌在使用过程中,亦以“一日一夜,计行二百里”为基准里程,要求“探更人每刻徐疾行二里”传一牌,如此,“行二百里”正合“一百牌”。但李筌在详细记述古代军队十二个月逐月使用此牌报时传更的“夜传牌”数和“一更传牌”数之后,明确指出:“右件古法,多不合今。”意思是说,以上所述逐月“夜传牌”数和“一更传牌”数,是古代计算方法的得数,多数并不符合今天唐代的算法。据此,清钱熙祚校注时进一步强调指出:“本篇诸数,以算术求之,多不合。各本尽同,无从是正,姑仍之。”笔者以为钱说为是,并且应当成为我们今天阅读此篇所必须注意把握之点。
然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历史发展到近现代,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机械钟表和各色电子计时器材的广泛应用,虽然古代那种以漏壶滴水计时和夜间凭借漏刻报时传更方法,早已退出了人们的生活舞台而进了历史博物馆,但是,成制于唐代军中的夜号“口令”方式,却仍然成为当代军队的夜间巡营和实施安全保卫的重要措施。这不能不说是唐代的一项历史性贡献。
乡导篇第五十三
[原文]
经曰:即鹿无虞,从入于林中①;不用乡导,难得地利②。
夫用乡导者,不必土人③,但谙彼山川之险易、敌之虚实,即可任也。赏之使厚,收其心也;备之使严,防其诈也。是故锡④之以官爵,富之以财帛,使有所恋;匹⑤之以妻子,使有所怀。然后察其辞?⑥鉴其色,覆其言?⑦始终如一,可以用之也。
[注释]
①即鹿无虞,从入于林中:此二句出自《周易•屯卦》。即鹿,犹“逐鹿”,谓追鹿。虞,古代管理山林之官,为贵族打猎时驱赶鸟兽。从,《周易》原作“惟”,李筌改作“从”,谓随从,本篇这里引申为盲从。
②不用乡导,难得地利:此二句源于《孙子兵法•军争篇》(又见同书《九地篇》)。难,《孙子兵法》原著作“不能”。乡,通“向”;乡导,即“向导”。
③土人:亦称“土著”。指世代居住本地的人。
④锡:义同“赐”,赐予。
⑤匹:匹配;相配。
⑥辞:本篇这里指辞令,即以言辞应对的能力。
⑦覆其言:覆,审察;查核。言,指人的言谈举止。
[译文]
经典上说:追逐野鹿而没有熟悉山林情况的虞候帮助,只能盲从地进入林中而无所收获。不用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做向导,是难以得到有利地形条件的辅助的。
使用向导,不必非要世代居住于本地的土著人不可;只要熟悉那里山川的险易、敌人的虚实情况的,就可以任用他来做向导。
使用向导,要以丰厚的财物奖赏他,以此收揽他的心;要以严密的措施防备他,以此防范他欺诈。所以,要奖赏他以官爵,富裕他以财帛,使他有所留恋;要配给他以妻子,使他有所怀念;然后再观察他的辞令能力,鉴别他的神色变化,考核他的言谈举止,如果能够始终如一而无变化的话,就可以任用他做向导了。
[解说]
《乡导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的第十一篇,主要论述“乡导”(即“向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使用“乡导”来获取“地利”和“敌情”的问题。“乡导”一词,源于《孙子兵法•军争篇》:“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又见同书《九地篇》)乡,通“向”;乡导,即“向导”,指熟悉情况的带路人。本篇李筌依据孙子关于"乡导"的理论,着重阐明了以下两个重要思想观点:
一是阐明了“乡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揭示了使用“乡导”是获取“地利”和“敌情”进而赢得作战胜利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作者李筌开篇伊始即明确指出:“不用乡导,难得地利。”他引录《周易•屯卦》的“即鹿无虞,从入于林中"为据,进一步分析认为,作战中不使用“乡导”,正像狩猎者追逐野鹿而没有熟悉山林情况的虞官引导帮助一样,只能是盲目地尾随入林而无任何收获。这样,李筌便深入浅出地揭示了使用“乡导”在古代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问题。
二是阐明了充分发挥“乡导”在作战中的重要作用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和手段。李筌认为,择用“乡导”不一定非用土著人不可,只要是"谙(熟悉)彼山川之险易、敌之虚实”情况的人,即可以用作“乡导”。这里,作者指明了堪当“乡导”者所应具备的两个重要条件:一要熟悉地形条件,二要了解敌人情况。显而易见,李筌把熟悉“敌之虚实”纳入“乡导”者所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无疑是对孙子关于“乡导”理论的一个发展。关于如何充分发挥“乡导”的作用问题,李筌做了详细论述,认为,要想充分发挥“乡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必须采取“厚赏”与“严备”相结合的措施和手段,即“赏之使厚,收其心也;备之使严,防其诈也。”李筌的所谓“厚赏”,就是要做到“锡之以官爵,富之以财帛,使有所恋;匹之以妻子,使有所怀”;所谓“严备”,就是要做到“察其辞,鉴其色,覆其言”。作者李筌认为,经过如此“厚赏”之笼络和“严备”的考察之后,在确信所择对象“始终如一”而不变的情况下,就可以任用他做“乡导”了。十分明显,李筌关于如何充分发挥“乡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问题,所阐述的这些为前人所未曾论及的鲜明思想观点,无疑是对孙子思想宝库的又一丰富与发展。
古今中外的战争,无一不是在一定的空间地域中进行的。作战地区的地形条件怎样,对作战双方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避开不利的地形,而利用有利的地形,这历来是为兵家所极为重视的问题。在利用地形上,要做到趋利避害;使用了解敌人情况、熟悉地形情况的人做向导,这在侦察手段和侦察技术落后的古代作战中,便成为兵家指导战争所经常采用的方法手段。例如,西汉武帝(刘彻)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大将军卫青奉命率军反击匈奴右贤王入侵的战争,汉军之所以能够比较顺利地取得作战胜利,是有熟悉匈奴情况的随军校尉张骞发挥了重要向导作用的结果。张骞,是汉武帝执政时期著名的外交家。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他第一次奉命出使西域,中途竟被匈奴扣留长达十余年。在此期间,他了解和掌握了匈奴大量社会情况和自然地理情况;当卫青奉命率军对匈奴发起反击作战时,张骞以校尉之职随军做向导,使汉军能够“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见《汉书•张骞传》),从而确保了对匈奴反击作战的完全胜利。
在现代条件下的作战,由于先进的侦察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战争指导者对地形条件和敌人情况的了解与掌握,虽然不再像古代战争那样,主要依靠使用“乡导”去获取了,但是,李筌所重视和强调的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去获得“地利”和掌握“敌情”的思想观点,对今天的用兵者来说,仍然不失有借鉴意义。
井泉篇第五十四
[原文]
经曰:沙碛①、卤莽②之中有水③,野马、黄羊④之踪,寻之有水。乌鸟⑤所集处,有水。地生葭苇⑥、菰蒲⑦之处,有伏泉⑧。地有蚁壤⑨之处,下有伏泉。
[注释]
①沙碛(—qì):沙漠地。
②卤莽:本指荒地上的野草,引申谓盐碱荒地。
③有水:指沙漠、盐碱地的有水之处。
④黄羊:原文作“黄牛”。钱熙祚校注称:“文澜阁本作‘羊’,张刻本作‘野羊之聚’。据此,黄牛,当以“黄羊”为确,故从改。
⑤乌鸟:指乌鸦、山鹊等鸟类。
⑥葭苇(jiā—):即芦苇。初生的芦苇称“葭”。
⑦菰蒲(gū pú):即燕草和蒲草。皆为生长在池沼里的多年生草本植物。
⑧伏泉:指隐于地下的暗泉。
⑨蚁壤:犹“蚁穴”,即蚂蚁窝。
[译文]
经典上说:在沙漠和盐碱地带寻找有水之处,顺着野马和黄羊的踪迹,就可以寻找到水源。乌鸦和山鹊等鸟类聚集的地方有水。生长芦苇、菰草、蒲草的地方有暗泉。地面有蚂蚁巢穴之处,其地下有暗泉。
[解说]
《井泉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的第十二篇。作者以《井泉篇》为题,顾名思义,主要论述古代军队处于野战条件下如何解决饮用水源的问题。
生活的实践经验证明,水是人类乃至一切生命体(包括所有的动植物机体)维持生命和生活所必不可缺的重要物质条件。而由人组成的军队,一刻也不能离开水源的支持。孙子曾经正确指出:“军无粮食则亡。”(见《孙子兵法•军争篇》)人们同样可以说,军队如果断了水源,也将失去生存的重要条件而遭到灭顶之灾,这在古代战争中是不乏其例的。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汉将马援奉命率军反击羌兵袭扰之战,当汉军进至氏道县(故址在今甘肃礼县西北)后,马援根据“羌在山上”(见《后汉书•马援列传》)设阵对抗的实际情况,立即挥军占据了水草丰盛且地形有利的谷地,采取了围而不击的战法,陷羌兵于极度缺水的困敝境地,迫使其“豪帅数十万户亡出塞,诸种万余人悉降”(同上)。羌兵因“不知依谷之利”(宋著《百战奇法•谷战》),竟集兵于山上,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水草,这是导致羌兵大队人马遭到失败的重要原因。
由于水对军队生存与作战的重要意义,所以,历代有作为的兵家都特别重视解决部队野战条件下赖以生存和作战所需要的水源问题。唐代兵学家李筌则设置《井泉篇》,就如何解决古代军队野战条件下的水源问题,做了专门探讨。他指出,军队处于野战条件下,即使是在沙漠或盐碱地域,也可以寻找到水源。其方法是,根据野生动物的行动踪迹、聚集之所,或者野生植物生长之地,均可以寻找到水源。例如,循着“野马、黄羊之踪,寻之有水”;乌鸦和山鹊“所集处,有水”;凡“地生葭苇、菰蒲之处”或“地有蚁壤之处”,其下皆“有伏泉”。李筌本篇所介绍的这些找水方法,可以说是古代军队处于野战环境下如何寻找水源的经验之谈,是有科学道理的。因为,自然界的动植物等生命体,无一不是依靠水源而维系其生存和生长的。因此,在其生存和经常出没之处,必有水源存在,这是毫无疑义的。
迷途篇第五十五
[原文]
经曰:远征迷途,南北不分,当以北辰为正①。
正月,昏参中,朝尾中;②二月,昏弧③中,朝建星④中;三月,昏七星⑤中,朝牵牛⑥中。
四月,昏翼⑦中,朝婺女⑧中;五月,昏亢⑨中,朝危⑩中;六月,昏心⑪中,朝奎⑫中。
七月,昏建⑬中,朝毕⑭中;八月,昏牵牛中,朝觜⑮中;九月,昏虚⑯中,朝柳⑰中。
十月,昏危中,朝七星中;十一月,昏东壁⑱中,朝轸⑲中;十二月,昏娄中,朝氏中。
其阴雪,则用老马引前。昔齐桓公伐孤竹⑳,值雪迷道,驱老马寻途,不迷。
[注释]
①当以北辰为正:北辰,指北极星;正,标准,准绳。北极星,是出现在天空北部的一颗亮星,距北天极很近,几乎正对着地轴。从地球上看,其位置几乎不变,故人们夜间常靠它来辨别方向。但实际上,由于岁差的缘故,不同历史时期所看到的北极星是不同星名的。例如,宋代时期的北极星,是指北极座的“天枢星”,而现代人们所看到的北极星是指小熊座的“勾陈一”星,14000 年时的北极星则是天琴座的“织女星”,等等(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北极星》,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1980年12月第一版)。
②自“正月,昏参中,朝尾中”至“十二月,昏娄中,朝氏中”诸句:语出《礼记•月令》。正月、十二月(以及其他诸月),皆指农历一年十二个月的逐个月份。昏,本篇这里谓昏暗不明;朝(zhāo),义同“旦”,与“昏”相对,义谓明亮。参(shēn),指参宿(读xiǔ),即中国古代天文学所称“二十八宿”(亦称“二十八舍”或“二十八星”)之一,为西方七宿之第七宿。尾、指尾宿,二十八宿之一,为东方七宿之第六宿。娄,指娄宿,二十八宿之一,为西方七宿之第二宿氏,指氏宿,二十八宿之一,为东方七宿之第三宿。
③弧:即弧星,古星名。属南方七宿之井宿。
④建星:古星名。属南方七宿之斗宿。
⑤七星:亦省称“星”,即星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南方七宿之第四宿,因其有星七颗,故又称“七星”。
⑥牵牛:即牛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北方七宿之第二宿。
⑦翼:即翼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南方七宿之第六宿。
⑧婺女:即女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北方七宿之第三宿。又名“须女”、“务女”。
⑨亢:即亢宿,二十八宿之一,为东方七宿之第二宿。
⑩危:即危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北方七宿之第五宿。
⑪心:即心宿,二十八宿之一,为东方七宿之第四宿。
⑫奎:即奎宿,二十八宿之一,为西方七宿之第一宿。
⑬建:即建星。
⑭毕:即毕宿,二十八宿之一,为西方七宿之第五宿。
⑮觜(zī):即觜宿,二十八宿之一,为西方七宿之第六宿。
⑯虚:即虚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北方七宿之第四宿。
⑰柳:即柳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南方七宿之第三宿。
⑱东壁:即壁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北方七宿之第七宿。因其位于天门之东,故又称“东壁”。
⑲轸(zhěn):即轸宿,二十八宿之一,为南方七宿之第七宿。
⑳昔齐桓公伐孤竹:此战事发生在春秋时期周惠王(名阆)十三年(公元前664年)。齐桓公,春秋齐国国君,名小白。在位四十二年,因任用管仲为相,以“尊周室、攘夷狄”为号召,遂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终其身为盟主,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孤竹,殷商时所封诸侯国之一,春秋时期为山戎属国,故址在今河北省卢龙、滦县一带。
[译文]
经典上说:军队远征作战而于夜间迷了路,将分不清南北方向。这时,应当以北极星为辨别方向的标准星辰。
农历正月,参宿处于昏暗中,尾宿则处于明亮中;二月,孤星处于昏暗中,建星则处于明亮中;三月,星宿处于昏暗中,牛宿则处于明亮中。
农历四月,翼宿处于昏暗中,女宿则处于明亮中;五月,亢宿处于昏暗中,危宿则处于明亮中;六月,心宿处于昏暗中,奎宿则处于明亮中。
农历七月,建星处于昏暗中,毕宿则处于明亮中;八月,牛宿处于昏暗中,觜宿则处于明亮中;九月,虚宿处于昏暗中,柳宿则处于明亮中。
农历十月,危宿处于昏暗中,星宿则处于明亮中;十一月,壁宿处于昏暗中,轸宿则处于明亮中;十二月,娄宿处于昏暗中,氏宿则处于明亮中。
在阴晦雪天行军,(为防止迷路),就要使用老马在队伍前面引路。春秋时期,齐桓公小白率军北伐孤竹,在获胜挥军回国途中,恰逢大雪纷飞而迷了路。但他及时采纳了国相管仲的建议,而驱赶老马在前寻找归路,最终没有迷失方向,安全顺利地返回了齐国。
[解说]
《迷途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的第十三篇,其中心思想内容是介绍古代军队在野战条件下,如何辨别前进方向以防止迷路的问题。
作者李筌在本篇主要介绍两种辨别方向以防止迷路的方法:
一是夜间迷路时辨别南北方向的方法。李筌指出,当部队远征作战,一旦夜间迷路不辨南北的时候,“当以北辰为正”,便可以分清南北方向。这里所说的“北辰”,是指北极星。我国古代文献对此星早有明确记载,如《尔雅•释天》载称:“北极谓之北辰。”《公羊传•昭公十七年》则称:“北辰亦为大辰。”等等。北极星,是出现在天空北部的一颗明亮的大星,距北天极很近,几乎正对着地轴,从地球上看,此星之位置几乎不变。所以,自古以来,它便成为人们夜间用以辨别南北方向的标准星辰。《论语•为政第二》载称:“子(指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说明,早在我国春秋时期,人们不但以“北辰”(即北极星)作为夜间辨识方向的星辰,而且将其比作君王以德治理国政而令民众拱卫拥戴的标准楷模。
二是雪天迷路时辨别方向的方法。李筌指出,部队远征作战如遇风雪天气而迷路时,“则用老马引前”,就可以安全返回营地,并以史例加以证之:春秋时期周惠王(名阆)十三年(公元前664年),齐桓公小白偕国相管仲率兵北上攻打孤竹(诸侯国,位于今河北省卢龙、滦县一带),春往冬返,但在回国途中却因大雪纷飞迷失方向,而找不到回归之路,幸得管仲“老马之智可用”的建议,“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见《韩非子•说林上》),从而得以安全顺利返回齐国。这就是“老马识途”这一典故的最初来源,从此便成为后人常常用以比喻富有经验、能为先导的著名典实。
李筌本篇所介绍的两种辨别方向的方法,实际是古代人们进行生产生活和军事斗争实践的经验总结,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大众性。所以,迄今在那些指南针尚未见用的落后偏远地方,人们仍然运用上述两种古老方法来辨识方向。但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夜间以北极星辨别南北方向的方法,只适用于天空晴朗的夜晚,如遇阴雨天或乌云蔽空的夜晚,因见不到星辰闪现,就无法以北极星分辨南北方向了。
搜山烧草篇第五十六
[原文]
经曰:军至险阻①、沟涧、林薄②、蘙荟③、葭芦、草莽之处,鹳④翔鸟舞不下,伏兽惊起,草木无风而动,必谨察之,恐伏奸也。
边城十月一日烧草,及恶山⑤、深谷、大川连水左近⑥草树。虏骑若来,无所伏藏。
[注释]
①“军至险阻“至“必谨察之”诸句:主要取自《孙子兵法•行军篇》。
②林薄:谓林木茂密。薄,草木丛生,引申谓茂密。
③蘙荟(yì huì):杂草丛生。
④鹳(guàn):水鸟名。鹳科各种鸟类的通称。
⑤恶山:指险峻的山。
⑥左近:邻近;附近。
[译文]
经典上说:军队行进到险峻隘路、沟壑山涧、林木茂密、杂草丛生、芦苇荡边、草木丛密的荒原之地时,所见鸟雀飞翔而不下落,隐蔽的野兽惊起骇奔,草木没有风吹却摇动不止,对此一定要严密观察,以防设有埋伏的敌人。
设在边境上的城邑,每年十月一日开始放火烧草,连同险恶山地、深谷、大河以及水边附近的野草树木一块烧掉。这样,敌人的骑兵如果来犯,便没有埋伏隐藏的地方了。
[解说]
《搜山烧草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的第十四篇。作者以“搜山烧草”为题,旨在论述实行搜查山林险阻和放火烧毁草木的措施,对于预防敌人入侵设伏、确保边境安全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李筌首先依据《孙子兵法•行军篇》所阐述的思想,进一步强调指出:凡是部队行军所经山林、险阻、沟涧、草莽之处,一旦见到“鹳翔鸟舞不下,伏兽惊起,草木无风而动”等异常情况时,很可能是由于敌人在此埋伏所致。据此,一定要进行严密观察和搜索,以防敌人设伏袭击。
其次,作者指出,设在边境一线的城邑,每年十月一日例行放火烧草。大凡敌人入境所能经过之处的野草树木,统统放火烧掉。这样,敌人骑兵入境后,必将“无所伏藏”之处。
从李筌本篇所论“搜山”和“烧草”的具体内容来看,显然这是唐代军队通常所执行的两种制度性措施,如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对于破坏敌人入侵设伏的阴谋、确保部队行军安全和赢得对敌作战的胜利,无疑是有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如此定期性地烧毁边境城邑附近的草木,也是对边境自然生态环境的人为性破坏。这是不能不予以指出的。
前茅后殿篇第五十七
[原文]
经曰:《周礼》“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军舍,挈畚以令军粮。”①前茅虑无②,建旗帜以表之。皆古法也。
今以先锋③,令先探井泉、水草、宿止④、贼路⑤,与乡导计会,乃进军。战则有喝后⑥,皆拔白刃以临之,使进,如退却便斩。敌来追我,则后殿⑦与战,无惊扰大军也。
[注释]
①“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军舍,挈畚以令军粮”三句:语出《周礼•夏官司马•挈壶氏》。但《周礼》原著皆无"军"字。挈壶,谓将水壶悬挂起来。挈(qiè),悬持;提起。辔(pèi),马缰绳。畚(běn),指竹制或草编的盛粮容器。
②前茅虑无:语出《左传•宣公十二年》。前茅,据王引之《公羊述闻》称:“茅,当读‘旄’。”据此,“前茅”当为"前旄",指古代行军中先头部队在前遇到敌情时则举“旄旌”以警示于后军。虑无,谓思虑所未必有之事,盖有备豫不虞之义。
③先锋:本篇这里指行进于大军之前担任先导、侦察任务的先头部队。
④宿止:住宿;宿营。
⑤贼路:指敌人来犯的路线。
⑥喝后:本谓大声喝命后进者,但这里可作“督战”解。
⑦后殿:指居于大军尾后担任掩护任务的部队;部队退却时,指断后部队。
[译文]
经典上说:《周礼•夏官司马•挈壶氏》载称:“悬挂水壶于井的上方,使士卒望见而知道水井的位置;悬挂马缰绳于高处,使士卒望见而知道战马宿营于此;悬挂筐笼容器于供粮的高处,使士卒望见而知道去哪里领取粮食。”派出先头部队行进在大军前面,遇到敌情而高举旄旌示警于后续部队,以防备意外情况发生,等等。这些都是古代行军作战常用的方法。
现今,是让先头部队打前站,令其首先探明井泉、水草、宿营之地和敌人来犯之路线,与向导计议商量后,再让大部队进军。在对敌作战中,则设有督战队于大军之后,人人都拔刀在手监督后进士卒,使令他们奋勇前进,如有退后不进的人便立即斩首示众。敌人来追我军时,就由断后部队与之交战,不惊扰大军顺利退却。
[解说]
《前茅后殿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之第十五篇,其中心思想是论述古代行军作战时先头部队和断后部队各自所担负的任务及其所起的作用问题。
李筌本篇所称之“前茅”和“后殿”两个古代军事术语,实质是讲我国古代军制中行军作战序列的两种称谓。它产生于春秋时期,而为其后历代所沿用。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前茅虑无,中权,后劲。”那么,何谓“前茅”?据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考证云:“茅,疑即《公羊传》‘郑伯肉袒,左执茅旌’之‘茅旌’,……楚军之前军或以茅旌为标帜,故云‘前茅’。”又说:“古之军制,前军探道,以旌为标帜告后军"。又据清代学者王引之《公羊述闻》云:“茅为草名,旌则旌章之属,二者绝不相涉,何得称茅以旌乎?茅,当读为‘旄’。盖旌之饰,或以羽,或以旄。旄,牛尾。其用旄者,则谓之‘旌旄’矣。”笔者认为,杨、王二说甚为精确。由此可见,前茅,当为“前旄”,是指古代军队行军作战序列中位于大军之前担任侦察警众任务的先头部队,遇到敌情时则举“旄旌”(即古代一种以牦牛尾做竿饰的旗帜)而向后续大部队示警。何谓“后殿”?亦即上述所引《左传•宣公十二年》中的“后劲”之义。西晋著名将领兼学者杜预在其所撰《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宣公十二年》对“后劲”作注指明:“后以精兵为殿。”可见,“后殿”是指古代军队行军作战序列中位于大军之后担任掩护和督战任务的部队。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战争实践的需要,“前茅”、“后殿”等称谓,不但有所变化,而且其所担负的任务也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诚如李筌本篇所介绍的那样,“前茅”在唐代称作“先锋”,其主要任务是“先探井泉、水草、宿止、贼路,与乡导计会,乃进军”,为后续大部队打探“进军”道路。可见,唐代之“先锋”不仅担负侦察敌情任务,而且担负着为后续部队探明行军路线及人马宿营时的饮用井泉、水草等任务。这比春秋时期的“前茅虑无,建旗帜以表之”的内容要丰富复杂得多。而唐时的“后殿”部队所承担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与敌交战时,担负“喝后”督战之责,即“皆拔白刃以临之,使进,如退却便斩”;二是当部队退却时,担负掩护之责,即“敌来追我,则后殿与战”,从而掩护大军安全无损地撤退。
衅鼓篇第五十八
[原文]
经曰:军临敌境,使游奕捉敌一人,立于六纛之前,而祝曰:“胡虏不道,敢干天常①;皇帝授我旗鼓,翦灭凶渠②。见吾旗纛者目眩③,闻我鼓鼙④者魄散。”令敌人跪纛前,乃腰斩⑤之;首横路之左,足横路之右,取血以衅鼓整。大纛从首足间过兵马六军⑥从之而往,出胜敌。亦名“祭敌”⑦。
[注释]
①敢干天常:敢干(—gān),同义连绵词。谓胆敢冒犯。天常,谓天之常理,即天理。
②翦灭凶渠:翦灭,义同“剪灭”,谓消灭;除掉。凶渠,指凶徒之首领者,即元凶。
③目眩:眼睛昏花。
④鼓鼙(一pí):指古代军中常用的鼓。大者曰鼓,小者曰鼙。
⑤腰斩:古时的酷刑之一。此刑是将犯人或敌人从其腰部下刀斩为两段。
⑥六军:此称谓始于周代,指天子所统率的军队。《周礼•夏官司马•序官》载称:“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后因以为国家军队的统称。
⑦祭敌:指用敌人之血涂在鼓上以行祭祀。
[译文]
经典上说:大军迫近敌境时,派遣巡逻侦察兵去活捉敌军一人。统军将领站立在六面大旗跟前,对天祝祷说:“胡虏大逆不道,胆敢冒犯天理。现在皇帝授予我军旗战鼓,命我率军前往消灭元凶。看见我军大旗的敌人必定头晕眼花,听到我军鼓声的敌人必定魂飞魄散。”祝祷之后,便命令被捉的敌人跪在大旗前,将其拦腰斩断,再将其连头部分横放于路的左边,带足部分横放于路的右边,取其血涂在大小战鼓上以示行祭。然后,让大旗从敌尸的头、足之间通过;接着,大军兵马紧随大旗前进,出境去战胜敌人。这种杀敌取血涂鼓行祭的仪式,也叫作“祭敌”。
[解说]
《衅鼓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之第十六篇,其中心思想是通过记述古代实施战争前以杀俘取血涂鼓这种行祭仪式,着重揭示其震慑敌人、鼓舞士气的作用问题。
“衅”字本义,是谓“血祭”,即指杀生取血涂物以行祭祀之仪。此种“血祭”仪式,在我国古代大约始于商周前后。据《周礼•春官宗伯•天府》记载:“上春衅宝镇及宝器。”汉郑玄注曰:“衅,杀牲以血血之。”郑注是说用所杀的牲畜之血涂抹宝镇(即玉圭之类的珍贵玉器)和宝器(指象征王位的祭器)以行祭礼。而李筌本篇所称的“衅鼓”,即杀俘取血涂鼓以行祭礼之事,则始见于春秋时期。《左传• 僖公三十三年》这样记载:“孟明(秦将,在峭山之战中被晋军俘获)稽首曰:‘君(指晋襄公欢)之惠,不以爨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西晋杜预在其《春秋左氏传集解》中注云:“杀人以血涂鼓,谓之‘衅鼓’。”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衅鼓”一词又见于《左传》之《成公三年》、《昭公五年》、《定公四年》等篇。由此可见,我国春秋时期杀俘取血涂鼓以行祭礼之事,是比较普遍的。此种“衅鼓”之仪,一直沿用于唐代以后。
从李筌本篇所述“衅鼓”仪式的全过程来看,此种以杀俘取血涂鼓的行祭方式十分残忍。这充分暴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肆虐俘虏的残暴性。这是应予批判和摒弃的封建性糟粕。但是,从其所称“皇帝授我旗鼓,翦灭凶渠。见吾旗鼎者目眩,闻我鼓肇者魄散”等祭辞内容来看,无疑是一篇极具煽动力的战前讨敌檄文,在客观上较好地起到了声讨和震慑敌人、动员与鼓舞士气的重要作用。这应当看作李筌专设《衅鼓篇》的理由和目的所在。
屯田篇第五十九
[原文]
经曰:《洪范》“八政”,以食为先。①是以商鞅入秦行垦草之令②,夷吾霸齐富农功之术③。夫地所以养人④,城所以守地,战所以守城。务耕者,其人不衰;务守者,其地不危;务战者,其城不围。
四海⑤之内,六合⑥之中,有奚⑦贵?曰:贵于土。奚贵于土?曰:人之本。奚贵于人?曰:国之本。是以兴兵伐叛而武爵任,武爵任则兵胜⑧;按兵务农则粟富,粟富则国强。⑨人主恃农战而尊⑩;三时⑪务农,一时讲武,使士卒出无余力⑫,入有余粮。所谓兴兵而胜敌,按兵而国富也。
合屯田六十顷⑬:四十顷种子⑭,五顷大豆种子,五顷麦种子,五顷麻种子,五顷荞⑮种子。屯外五十亩菜,不入⑯,至秋纳宴设厨;四十亩蔓菁⑰种子;十亩萝葡种子。已上种子,各依乡原种。
一屯六十丁⑱,一丁日给米二斤,一日一石二斗,一月三十六石,一年四百三十二石。
牛料⑲:一屯六十头牛,日给豆五升,十月一日起料,四月一日停。一日三石,一月九十石,六月⑳五百四十石。
一屯丁粮㉑、牛料、种子、耒屯坚耒㉒,束以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㉓,绳之四分之一长九十三尺六寸三分四毫㉔。四月磔橛㉕,绳内有田一亩。对屯田官㉖分三等田,内上、中、下,未之以三尺五寸圈成束㉗,则耒数三等可知。
耒屯苗子横耒,取三等束㉘。对屯田官打下苗子㉙,斗升合数㉚,为两绢袋各乘苗子㉛,一椀与屯田官者耒使对㉜,一椀与耒使掌者㉝,屯官封其后,恐有耗损者,耒米取子一斗平量对屯田官,捣耒得几米为率㉞,则一屯斛斗㉟可知。
等级㊱:殊等㊲九千石,第一等七千石,第二等六千石,第三等五千石。岁无水旱灾蝗㊳,满四千石者,屯官有殿㊴。
一军载粟㊵一十二万八千石,六分支米九万石㊶。以殊等屯一十四余万二千石,方支一岁粮。
《神农书》㊷曰:“虽金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十万,而无粟者,不能守也。”㊸故充国伐西戎㊹,杜茂守北鄙㊺,创置屯田,以为耕植也。
[注释]
①《洪范》“八政”,以食为先:《洪范》,是《尚书•周书》的篇名。“八政”出自《洪范》篇,其内容为:“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唐孔颖达《尚书正义》对《尚书》“八政”做了最好诠释,指出:“八政者,人主施政教于民有八事也。一曰食,教民使勤农业也;二曰货,教民使求资用也;三曰祀,教民使敬鬼神也;四曰司空之官,主空土居民也;五曰司徒之官,教众民以礼义也;六曰司寇之官,诘治民之奸盗也;七曰宾,教民以礼待宾客相往来也;八曰师,立防寇贼以安保民也。八政如此次者,人不食则死,食于人最急,故教为先也。”可见,治国之“八政”当以发展农业、解决粮食为第一政务。
②商鞅入秦行垦草之令:商鞅,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公孙氏,名鞅,因其是卫国人,故亦称“卫鞅”。后人秦国辅佐秦孝公推行变法改革,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垦草之令,即商鞅变法时所颁布的《垦草令》,详见《商君书•更法第一》。垦草,垦荒种粮。
③夷吾霸齐富农功之术:夷吾,管仲之名,字仲。春秋初期著名政治家。他任齐相辅佐齐桓公小白推行以“富国强兵”为中心内容的变法改革,使齐国富强而一跃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农功之术,指管仲倡导并实行的奖励农耕、发展生产的强国富民之策。
④“夫地所以养人”至“其城不围”诸句:语出《尉缭子•战威第四》。但诸句中的两“人”字,《尉缭子》原著皆作“民”。此系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