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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文才 当前章节:15208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1:46

⑤四海:古以中国四境有海环绕,并各按方位为东海、南海、西海、北海,故有“四海之内”之说。犹言天下,泛指全国各地。

⑥六合:古以天、地、东、南、西、北为“六合”,即指整个宇宙空间,亦泛指天下。

⑦奚(xī):本篇这里作疑问词。意思是:何;什么。

⑧“兴兵伐叛而武爵任,武爵任则兵胜”二句:语本《商君书•去强第四》。武爵任,即《商君书》“武爵武任”之略语,意思是依据武功大小授以武职和爵位。

⑨“按兵务农则粟富,粟富则国强”二句:语本《商君书•去强第四》。按兵,原文误作“按民”,今据《商君书》校改。此谓止兵不动,亦指没有战事的和平时期。粟富,谓粮食富足。

⑩人主恃农战而尊:人主,即君主,帝王,指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农战,即“耕战”,指农耕与战争。古代统治者重视农耕和战争,并主张两者紧密结合以为治国安邦之策。最先倡导此说者为商鞍。尊,指地位尊贵。

⑪三时:旧时指春、夏、秋三个农忙季节。下文的“一时”,则指冬季农闲时节。

⑫出无余力:出,指出兵打仗。无余力,谓不遗余力,或曰全力以赴。

⑬合屯田六十顷:指一个屯田单位合计有耕地六十顷。合,合计,共计。

⑭四十顷种子:指在六十顷屯田耕地中,有四十顷为种子田。

⑮荞:荞麦。

⑯不入:谓不计算在内。

⑰蔓菁:亦称“芜菁”,俗称“包包菜”或“大头菜”,块根可做菜食用。

⑱一屯六十丁:一屯,指一个屯田单位。丁,旧时指到了服劳役年龄的男子,故又称“丁男”。

⑲牛料:指喂牛的饲料。

⑳六月:指六个月。按照李筌记述,唐代规定屯田单位给牛喂饲料时间,是从农历十月一日开始,到次年四月一日停止,期间整整六个月。故“六月”是为六个月,亦即半年时间。

㉑丁粮:指丁男的口粮。

㉒耒屯坚耒:意思是,耕种屯田要备有坚固的农具。耒(lěi),即耒耜(—sì),本指耕地农具,这里借指耕种。屯,指屯田耕地。坚,坚固。

㉓束以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束,本谓捆绑,拴缚,本篇这里引申谓丈量。联系下文似指丈量土地。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指丈量土地面积所用绳子的总长度。

㉔绳之四分之一长九十三尺六寸三分四毫:疑此数计算有误。绳之四分之一,当指上文的"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的四分之一,其数应为九十四尺六寸三分三毫。将总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的绳子,四折圈成正方形以丈量土地面积,每边长恰为九十四尺六寸三分三毫强。因此,才有下文“绳内有田一亩”之说。

㉕磔橛(zhéjué):指钉木桩。磔,用钉子钉住。橛,木橛子,或曰短木桩。

㉖屯田官:指负责管理屯田事务的官员。

㉗ 耒之以三尺五寸圈成束: 耒,即耒耜,用以耕作的农具。句义是用三尺五寸长的绳子将耒耜捆缚成束。

㉘耒屯苗子横耒,取三等束:耒屯,指耕种屯田。耒,这里作动词,用耒耕种的意思。苗子,似指禾谷种子。横耒,指播种采取东西横向耕作方式。横,与“纵”相对,指东西方向,南北方向则为“纵”。取三等束,联系前文“对屯田官分三等田,内上、中、下”的内容看,此句似言播种后的田苗长势也依土质的不同情况而区分为三等。

㉙打下苗子:指打下粮谷。苗子,指禾谷的籽实,亦即粮食。

㉚斗升合数:斗、升、合,皆为我国旧时十进制的容量单位。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数,指计数。

㉛为两绢袋各乘苗子:此言用绢布制成两个袋子分别装盛粮食。

㉜一碗与屯田官者耒使对:椀,同“碗”。本指盛食物的器皿,古代亦常用以作食物或饮料的计量单位。据此,一碗,也可泛指一份。未使对,不解其义,疑系衍文。

㉝耒使掌者:似指耒耜等农具的掌管者。

㉞捣耒得几米为率:捣耒,不解其义。率,标准;比率。

㉟斛斗:指古代计量粮食的容器和单位。一斛(hú)合十斗。

㊱等级:指每个屯田单位之粮食产量的预产等级划分。

㊲殊等:指特等。

㊳水旱灾蝗:指水灾、旱灾及虫灾。蝗,蝗灾,指蝗虫蚕食农作物所造成的灾害。

㊴殿:本篇这里指屯田粮食产量的最末一等。

㊵一军载米:指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一年(载)的粮食需要量。

㊶六分支米九万石:六分支米,指按十分之六支给粮米。米,一般指去皮壳的谷实;特指去皮壳的稻实,即大米。九万石,疑此数计算有误,因为一十二万八千石的总粮食量的十分之六,当为七万六千八百石,而不是九万石。据此,本书之译文则按“七万六千八百石”书写。

㊷《神农书》:约为战国时人伪托之书。据汉班固《汉书•艺文志》记载:“《神农》二十篇。六国时,诸子疾念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唐代颜师古注称:“刘向《别录》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说。”

㊸ “虽金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十万,而无粟者,不能守也”诸句:见于《汉书•食货志》。金城,指金属筑造之城;汤池,指沸水流淌的护城河。此皆用以形容城池坚固险要之词。仞,古代长度单位,七尺为一仞;一说八尺为一仞。百步,形容护城河的宽度。

㊹充国伐西戎:充国。即西汉名将、后将军赵充国。西戎,指汉时居于今青海省境内的先零羌族。赵充国奉汉宣帝刘询之命率军讨伐先零羌并实行屯田之事,详见《汉书•赵充国传》。

㊺杜茂守北鄙:杜茂,东汉初大将军。北鄙,指北部边境。鄙,边邑;边境。杜茂初归东汉光武帝刘秀时,为中坚将军。常从刘秀征战,因功升为大将军。后率军镇守北部边境,并于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广武(今山西代县西南)等地实行屯田事,详见《后汉书•杜茂列传》。

[译文]

经典上说:《尚书•洪范》中所讲的治国的八种政务,是以发展农业、解决粮食为第一政务。所以,商鞅入秦为相推行变法而颁布垦荒的法令,管仲为使齐国称霸而实行奖励农耕的强国富民之策。土地是养育人民的,城邑是用来固守土地的,战争是用来保卫城邑的。注重农业生产的国家,它的人民就不会衰困;注重城邑守备的国家,它的领土就不会危险;注重对敌作战的国家,它的城邑就不会被围。

在全国之内,天地之间,什么是最宝贵的?回答是:土地最为宝贵。为什么说土地最为宝贵?回答是:土地是人民的根本。为什么说人民最为宝贵?回答是: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所以,兴兵讨伐叛逆时,就要运用奖励军功的办法,按军功大小授以武职和爵位,军队就能打胜仗;军队不打仗时,就从事农业生产,这样粮食就会富足,粮食富足了,国家就会强盛。国家最高统治者是靠发展农业和从事战争而获得尊贵地位的。因此,每年春、夏、秋三季搞农业生产,冬季农闲时节抓军事训练,从而使军队在战时能全力以赴地出外作战,使国家在平时有富足的粮食储备。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出兵打仗时能够战胜敌人,按兵不动时能使国家富强。

一个屯田单位,共有耕地六十顷。其中有四十顷是培植优良品种作物的种子田,有五顷种植大豆种子,有五顷种植小麦种子,有五顷种植麻类种子,有五顷种植荞麦种子。除此屯田耕地之外,另有五十亩菜田不计算在内,到秋天时节供举办宴饮时厨师做菜使用,其中有四十亩种植大头菜,十亩种植萝卜。以上作物,要分别依据当地情况而种植。

一个屯田单位,有六十个男丁劳力。每个男丁每天共给粮米二升,六十个男丁每天需要粮米一石二斗,一个月需要粮米三十六石,一年共需粮米四百三十二石。

牛饲料:一个屯田单位有牛六十头,每头牛每天供给大豆五升,每年从十月一日起供料,到次年四月一日停止供料。那么,六十头牛一天需大豆三石,一个月需九十石,六个月共需大豆五百四十石。

一个屯田单位,除需供给男丁的口粮、喂牛的饲料、播种的种子、耕田的耒耜等农具外,还需要备有捆缚农具和丈量耕地用的绳子,共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将此长绳四折圈成正方形用以丈量土地面积,那么,每边长九十四尺六寸三分三毫。农历四月开始钉木桩丈量土地,正方形的绳框内有田恰为一亩地。给屯田官负责管理的耕地,依据土质的肥瘠情况,划分为上、中、下三等田。耒耜等农具用三尺五寸之绳捆缚为一束,那么,三等田各需要的农具数量就可以知道了。

耕田采取东西横向耕作方式,田苗的长势也按三等区别。收获季节,把该一亩田打下的粮食,按斗、升、合计数,用绢布制作的两个袋子,分别装盛粮食,一份给屯田官,一份给农具的掌管者。绢袋粮食封装后,恐怕有损耗,再平量一斗米给屯田官和农具掌管者,作为得多少粮食的比率数。这样,一个屯田单位的屯田官可得粮食的数量就可以知道了。

粮食预产量的等级划分是:特等为年产粮九千石,一等为年产粮七千石,二等为年产粮六千石,三等为年产粮五千石。如果一年中没有水、旱、虫灾害的话,一屯田单位年产粮满打满算仅四千石的,是屯田官的最末一等标准了。

一军(按一万二千五百人编制计算)一年所需粮食十二万八千石,其中十分之六需以去皮粮米支给,共计支给粮米七万六千八百石。如果按特等屯田产粮为十四万石计算,那么,比规定的产粮量富余一万二千石,才足以够一军一年的粮食需要量。

《神农书》说得好:“虽有坚城高十仞,护城河宽百步,带甲战士十万,而没有充足的粮食,也是不能守卫住的。”所以,西汉后将军赵充国率兵讨伐西戎先零羌,东汉大将军杜茂率兵守卫北部边境,都是以创建屯田实施屯垦戍边而闻名于世的。

[解说]

《屯田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的第十七篇。作者李筌以“屯田”为题,旨在着重论述推行屯田之制对于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富国强兵战略目标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问题。

屯田作为我国古代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由来已久。据文献记载,它源于西汉文帝刘恒执政时期政论家晁错上书“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之议(见《汉书•晁错传》),而成制于汉武帝刘彻时期的“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位于今新疆库尔勒西南一带)。”(见《汉书•西域传下•渠犁》)于是,屯田之策便成为此后二千余年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为获取军饷税粮以加强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

屯田在我国历史上,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之分。利用士兵且耕且守的称为“军屯”。例如,汉武帝时期置校尉于西域渠犁屯田、汉宣帝刘询时期后将军赵充国率兵攻讨先零羌并于西部边郡(今青海境内)实施屯田(见《汉书•赵充国传》)、

东汉光武帝刘秀统治初期大将军杜茂率兵于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等地屯田(见《后汉书•杜茂列传》),皆属“军屯”。利用募民耕种以解决军饷税粮的称为“民屯”。例如,东汉末曹操先在许下(即今河南许昌东一带)、后推广到所属各州郡的屯田(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裴松之注引《魏书》语),皆属募民耕植的“民屯”。利用盐商募民在边郡地区开垦种植以所得粮谷换取食盐运销权的称为“商屯”。但此制始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孝宗朱祐樘时期废止,历时仅120余年,而“军屯”在明代自始至终盛行不衰。

李筌本篇所论之屯田,是唐代所行之屯田,又称“营田”。作者不但详细记述了唐代一个屯田单位所拥有的耕地亩数、劳力和耕牛数量及所需粮食饲料数量、田地肥瘠分类及粮食预产分类等级诸情况,而且还侧重阐述了屯田的意义与作用,提出了可资后世借鉴的重要思想观点:

其一,提倡“以食为先”而发展农业的经济思想。作者开篇首先以《尚书•洪范篇》所论“八政”之中的“一曰食”为理论依据,明确提出了治理国家必须实行“以食为先”即发展农业的观点。这既体现了古代先哲以农业为基础的重要思想,又成为作者设此专篇论述屯田问题的理论根据。正是基于此点,作者遂以商鞅辅佐秦孝公(名渠梁)推行以奖励“耕战”为中心的变法改革而使秦国富强起来,管仲辅佐齐桓公(名小白)推行以“富国强兵”为重点的变法改革而使齐国跃居于春秋五霸之首为实例,揭示了“务耕者,其人不衰;务守者,其地不危;务战者,其城不围”的深刻道理,从而进一步阐明了实行屯田之策,对于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富国强兵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其二,主张“人主恃农战而尊”的战略思想。作者李筌在完全继承古代先哲所倡导的“民惟邦本”(见《尚书•虞夏书•五子之歌篇》)的民本主义传统的基础上,以层层递进而设问自答的笔法,论述和揭示了土地是“人(民)之本”、人民是“国(家)之本"的哲理,从而进一步提出了"人主恃农战而尊"的自主发展的战略思想。不难看出,李筌的这一战略主张,实际是春秋时期秦国之商鞅“耕战”思想、齐国之管仲“富国强兵”思想在唐代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发挥和运用。而作者李筌更为可贵之处,则在于他指明了实现“人主恃农战而尊”战略目标的基本途径,是大力推行屯田之制,即在平战结合方针的指导下,切实做到在“兴兵伐叛”的战时,奖励军功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在“按兵”不动的平时,则令部队“务农”以从事生产建设,真正做到“使士卒出无余力,入有余粮”,从而实现“富国强兵”的伟大战略目标。作者认为,唯有如此,国家才能达到“兴兵而胜敌,按兵而国富”的真正繁荣强盛局面,人君才能获得受人尊贵的政治地位。

屯田制度,从汉初至清末历时二千余年的封建社会里久兴不衰,它所蕴含的把军事建设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思想精华,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实现富国强兵战略目标的重要精神财富,而为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人民军队完全继承和发扬光大。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生产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运动,实质就是我国古代传统的屯田之策,在全民抗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实施的光辉典范。1938年10月武汉失守之后,惨绝人寰的日本侵略军将战略重心逐渐由国民党战场转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而国民党顽固派又极力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对八路军、新四军实行经济封锁、停发军饷,致使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发生极大困难。为了克服困难,战胜日本侵略军,毛泽东于1939年提出了“由军队自身参加生产运动”的动员令,号召陕甘宁边区军民要做到“自己动手,生产自给”。1940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向全军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1942年末,党中央又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抗日根据地军民响应党的号召,相继开展起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这不仅促进了各根据地的农业生产,而且还兴办了许多自给工业和商业等经济实业。从而使抗日根据地克服了财政经济困难,减轻了人民负担,密切了军民关系,为赢得抗战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八路军第359旅于1941年奉命开赴延安县金盆区南泥湾,在渺无人烟的荒野,披荆斩棘,屯田垦荒,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战胜重重困难,实现了毛泽东“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伟大号召,成为全军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学习榜样。当时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称赞359旅是“第一个实现朱总司令屯田政策的模范”,对推动全军大生产运动产生重大影响,群众把八路军在南泥湾这种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誉为“南泥湾精神”。我们深信,“南泥湾精神”将永远是鼓舞和推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

人粮马料篇第六十

[原文]

经曰: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人日支米①二升,一月六斗,一年七石二斗;一军一日支米二百五十石,一月七千五百石,一年九万石。

以六分支粟②,一人日支粟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三圭三粒③,一月一石,一年一十二石;一军一年二十万八千石。每小月④,人支粟九斗六升六合六勺六抄六圭六粒,其大麦八分、小麦六分,荞麦四分、大豆八分、小豆七分、豌豆⑤七分、麻七分、黍⑥七分,并依分折米⑦。

盐:一人日支半合,一月一升五合,一年一斗八升;一军一日六石二斗五升,一月一百八十七石五斗,一年二千二百五十石。

马料:一人二匹,一军二万五千匹。朔方⑧、河西⑨、一人二匹;范阳 、河东⑩、陇右⑪、安西⑫、北庭⑬,则二人三匹;平卢⑮、剑南⑯,则一人一匹。计马二万五千匹为一军,计二百五十匹为一队,分为十坊⑰,一坊秣马十队⑱。十月一日起料,四月一日停料。

一马日支粟一斗,一月三石,六个月一十八石;计一军马一日支粟一千二百五十石,一月三万七千五百石,六个月二十二万五千石。

马盐:一马日支盐三合,一月九升,六个月五斗四升;一军马[日]支盐三十七石五斗,一月一千一百二十五石,六个月六千七百五十石。

茭草⑲:一马一日支茭草二围⑳,一月六十围,六个月三百六十围;计一军马六个月九十万围。

油药㉑:其油药取逃亡兵士残粮衣赐㉒,兽医人于马押官㉓、都头㉔中差取㉕。

[注释]

①人日支米:谓每人每天供给的粮米。

②以六分支粟:句义是,按供给的粮食总量的十分之六支给谷子。粟,谷物名,北方通称"谷子”。未去皮壳者为“粟”,已春去糠则为“米”。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穀二•粟》:“粟米,即小米。”

③三升三合三勺三卦三圭三粒:这里的升、合、勺、抄、圭、粒,皆为旧时十进制容量单位。

④小月:我国农历以月仅二十九天的月份为小月。

⑤豌豆: 豌,原文误作“宛”,今据清代《文渊阁四库全书•太白阴经》影印本(见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兵家类丛书》[一],1990年10月第1版)校改。

⑥黍(shǔ):古代专指一种籽实称“黍子”的一年生草本植物。本篇这里指去皮壳的黍米,北方通称“黄米”。

⑦并依分折米:指前文的“大麦、小麦、荞麦、大豆、小豆、豌豆、麻、黍”等粮谷,皆按各自的分数比例折合给米。

⑧朔方:指唐代朔方节度使军,治所灵州,位于今宁夏灵武西南。

⑨河西:指唐代河西节度使军,治所凉州,位于今甘肃武威。

⑩范阳:指唐代范阳节度使军,治所幽州,位于今北京城西南。

⑪河东:指唐代河东节度使军,治所晋阳,位于今山西太原西南。

⑫陇右:指唐代陇右节度使军,治所鄯州,位于今青海乐都。

⑬安西:指唐代安西节度使军,治所龟兹(qiū—),位于今新疆库车。

⑭北庭:指唐代北庭节度使军,治所庭州,位于今新疆吉木萨尔北。

⑮平卢:指唐代平卢节度使军,治所营州,位于今辽宁朝阳。

⑯剑南:指唐代剑南节度使军,治所成都,今属四川。

⑰分为十坊:指一军的二万五千匹马分为十个养马场。坊,犹“场”,指养马场。

⑱ 秣马十队:秣马,谓饲养马匹。十队,原文误作“五十队”,今据文内数目计算改正。

⑲茭草(jiāo—):指做饲料的干草。

⑳围:旧时计量周长的约略单位。旧说尺寸长短不一,现多指两手或两臂之间合拱的长度为一围。

㉑油药:不详其物。但从前后文字看,应为治疗马疾的药物。

㉒残粮衣赐:指士卒余留下来的受赏赐的粮食、衣物。

㉓马押官:即马队押官,职掌马匹的饲养与管理事宜。

㉔都头:唐代节度使下属掌马之武官。

㉕差取:犹“差拨”,谓调拨或领取。

[译文]

经典上说:一个军的编制员额为一万二千五百人,每人每天支给粮食二升,那么,一个月为六斗,一年为七石二斗。一个军一天支给粮食二百五十石,那么,一个月为七千五百石,一年为九万石。

如果按支给粮食总量的十分之六供应粟米的话,那么,一人一天支给粟米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三圭三粒,一个月为一石,一年为十二石;一个军为二十万八千石。每个小月(指29天的月份),一个人支给粟米九斗六升六合六勺六抄六圭六粒,其中:大麦按十分之八、小麦按十分之六、荞麦按十分之四、大豆按十分之八、小豆按十分之七、豌豆按十分之七、麻按十分之七、黍按十分之七的比例,分别按各自的分数比率支给粮米。

盐:每人一天支给半合,一个月为一升五合,一年为一斗八升。一个军一天支给食盐共计六石二斗五升,一个月为一百八十七石五斗,一年为二千二百五十石。

马料:一人两匹马,一个军共有二万五千匹马。朔方节度使军、河西节度使军一人两匹马。范阳节度使军、河东节度使军、陇右节度使军、安西节度使军、北庭节度使军,则为二人三匹马。平卢节度使军、剑南节度使军,则为一人一匹马。以一个军为二万五千匹马计算,二百五十匹马为一个队,一个军的马匹分为十个马场饲养,那么,一个马场饲养十队的二千五百匹马。每年从十月一日开始供料,到次年四月一日停止供料。

一马一天供给粟料一斗,一个月为三石,六个月为十八石;一个军的马匹一天供给粟料一千二百五十石,一个月为三万七千五百石,六个月为二十二万五千石。

马盐:一马一天供盐三合,一个月为九升,六个月为五斗四升:一个军的马匹一天供盐三十七石五斗,一个月为一千一百二十五石,六个月为六千七百五十石。

干草:一马一天供给干草二围,一个月为六十围,六个月为三百六十围;一个军的马匹六个月的干草共计九十万围。

油药:全军医治马匹疾病的油药经费,要从逃亡士兵所受赏赐而余留下来的粮食、衣物中计算支取;兽医所用的油药是从马押官、都头那里领取。

  [解说]

《人粮马料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之第十八篇,其中心思想是,作者李筌通过对唐代军队所需要的人粮马料供应情况的详细记述,着重揭示良好的后勤保障工作,对军队赢得对敌作战胜利的重要意义与作用问题。

俗话说得好:“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自古以来用兵作战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兵马尚未出动之前,而军用粮草的运输要先行一步,实质是指作战行动尚未开始之时,必须首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问题。在古代冷兵器时期,士兵和马匹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主要因素,而士兵和马匹只有在充足的粮草供应和有力的后勤保障的条件下,才能具有充沛的活力而转化为对敌作战的强大战斗力。否则,军队如果缺乏粮草和后勤保障,不但不能战胜敌人,而且将失去自身生存的基本条件。所以,李筌专辟《人粮马料篇》,以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对唐代军队所需粮草供应标准和供应总量,做了极为详细的记述和计算。由此不难看出,李筌对古代军队粮草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体现其设此专篇的意义所在。

大军事家孙武曾深刻指出:“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见《孙子兵法•军争篇》)这是千真万确的客观真理。在古代战争史上,因粮草供应无法保障而导致作战失利者不乏其例,东汉建安五年(公元200年)袁绍对曹操的官渡之战,对失败者袁绍一方来说就是较为典型的一例。当时,袁曹双方对峙于官渡(位于今河南中牟东北),袁绍有精兵十万、战马万匹,而曹操所能集中的兵力仅有数万,双方兵力对比,袁绍明显优于曹操,但战争的结局却是曹胜袁败。袁绍的失败,究其原因,除其在战略运用上没能及时分派兵力与袁术、张绣、吕布及刘备等共击曹操,而坐失击敌良机;在作战指导上只知正面进攻,不知变化战法,采取迂回、奇袭等手段,调动曹军脱离坚营于运动中歼灭之等原因外,袁绍未能确保其粮草囤所乌巢的安全,而使大批粮草被焚毁殆尽,是导致其最终失败的直接重要原因。乌巢,位于今河南延津东南,是袁绍大军赖以生存和作战的粮草囤放基地。史载当袁绍得悉曹操将要袭击乌巢的信息后,大将张郃立即建议袁绍派重兵先去救援乌巢,他认为:“曹公兵精,往必破琼(指袁绍军护送运粮车队至乌巢的将领淳于琼)等;琼等破,则将军(指袁绍)事去矣,宜急引兵救之。”又说:“若琼等见禽(被擒),吾属尽为虏矣!”(见《三国志•魏书•张传》)但是,袁绍对张郃的这一正确建议不以为然,竟派张郃、高览等将主力大军直攻官渡曹操营垒,只派一部轻骑去救援乌巢。这样,非但没有攻克曹军坚固营垒,而且也没有保住乌巢,其所囤放的全部粮草,被曹操一把火烧了个净光。无谋少算的袁绍没有以强大兵力救援乌巢,而成为其失败的一大重要失策。当时,倘若袁绍虚心采纳了张郃的正确战略主张、以重兵速救乌巢,以一部兵力佯攻牵制官渡曹营主力,则乌巢的粮草不但可以保全,而且还有可能凭借其优势兵力创造予曹军以致命打击的良机。袁绍果然能如此用兵的话,那么,官渡之战的最终胜利未必属曹。然而,可叹的是,“矜愎自高,短于从善”(见《后汉书•袁绍列传》)的袁绍竟计不及此,结果不但乌巢粮草全部被烧,而且连后路也被曹军截断,其十万部众被曹军“前后所杀八万人”(同上),袁绍和他的儿子袁谭仅带八百骑兵仓皇败逃河北,官渡之战就这样以曹胜袁败而告结束。曹胜袁败的官渡之战的这种结局,既证明了孙子“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理论的正确性,也反映了李筌专设《人粮马料篇》的实践意义。这对于今天的战争指导者是不无借鉴意义的。

军资篇第六十一

[原文]

经曰: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死夫。①夫兴师不有财帛②,何以结人心哉?

军士一年一人支绢、布一十二匹③,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④。

赏赐:马鞍辔⑤、金银衔辔⑥二十具,锦⑦一百匹,绯紫袄子⑧、衫具⑨、带鱼袋⑩五十副⑪,色罗⑫三百匹,妇人锦绣夹襭衣⑬、帔袍⑭二十副,绯紫䌷绫⑮二百匹,彩色绫⑯一百匹。

银器二百事⑰,银壶瓶五十事,帐设锦褥一十领⑱,紫绫褥二十领,食桌⑲四十张,食器⑳一千事,酒樽杓㉑一十副,长幕㉒二十条,锦帐十所㉓,白毡㉔一百事,床套㉕二十条,鸱袋、绣垫㉖一百口㉗。

[注释]

①“军无财”至“必有死夫”八句:出自《黄石公三略•上略》引《军谶》语。死夫,指敢于拼命作战的人。悬鱼:指上钩被钓上来的鱼。

②财帛:指金钱和布帛。亦泛指钱财或财物。

③绢、布一十二匹:此指军士一年一人所需绢和布二者的总合供应量。实际上,一人一年所需绢和布各为六匹。绢,指丝织品;布,指麻织品。

④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此指一军一年所需绢、布的供应量。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每人一年所需绢、布各六匹,一军一年所需绢、布才各为七万五千匹。

⑤马鞍辔:鞍,指马鞍子;辔,指马缰绳。

⑥金银衔辔:指金银质的马嚼子和马缰绳。衔,马嚼子。有青铜制和铁制两种,放在马口内,用以勒马,控制其行止。

⑦锦:指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

⑧维紫袄子: 维紫,指红色或紫色。袄子,即夹袄,指短于袍而长于襦(rú)的有衬里的上衣。

⑨衫具:即衫衣。古时指无袖头的开衩上衣,多为单衣,亦有夹衣。

⑩带鱼袋:指有挎带的鱼袋。本篇这里指唐代官吏所配盛放鱼形符的袋子,带有金银装饰物,以示官爵和荣誉。

⑪副:量词。通常用于表成对成套之物的数量单位。⑫色罗:指轻软而着色的精美丝织品。

⑬锦绣夹祯衣:指一种花纹色彩精美鲜艳而衣襟右掩的夹衣。(xié),指把衣襟角插在或系在衣带上以兜东西。

⑭帔袍(pèi páo):指披肩和裙袍。

⑮䌷绫(chóu líng):即绸缎。

⑯彩色绫:一种薄而细,纹如冰凌、光如镜面的丝织品。

⑰事:本篇这里作量词,犹“件”。

⑱领:这里作量词。用以表衣服、铠甲或床上用品数量的单位。

⑲食桌:吃饭用的桌子。

⑳食器:指盛食物的器具。

㉑樽杓(zūn sháo):指饮酒杯。

㉒长幕:指长形帐幕。

㉓所:这里作量词。用以表地点、位置,或建筑及其它物件数量的单位。

㉔白毡:即白色羊毛毡。

㉕床套:即床罩。套,原文作“画”,查此字,疑为“套”字之添加方框(□),故改为流行字。

㉖鸱袋、绣垫:鸱袋(chī—),一种皮革制作的袋囊。绣垫,指有刺绣色彩的垫子。垫,原文作“塾”,疑与“垫”字形近而误刻,故据文义而改。

㉗口:这里作量词。用以表人、牲畜或其他器物的数量单位。本篇这里可作“个”解。

[译文]

经典上说:军队没有资财,士众不会前来应召;军队没有奖赏,士众不会勇往作战。在香饵引诱之下,必有上钩的鱼;在重赏奖励之下,必有敢死之士。兴兵打仗而没有钱财丝帛奖励,怎么能笼络住士兵的心呢?

士兵一年一人供给绢、布各六匹,一个军(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一年供给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

用以赏赐的东西有:马鞍子和马缰绳、金银质马嚼子和马缰绳计二十具,丝锦一百匹,紫红色夹袄、衫衣、鱼袋五十副,彩色绫罗三百匹,女人穿戴的锦绣夹檄衣、披肩和裙袄二十副,紫红色的绸缎二百匹,彩色精美的绫罗一百匹。

银器二百件,银壶和银瓶五十件,帐中铺用的锦褥十领,紫绫褥二十领,餐桌四十张,食物器具一千件,酒杯十副,长形帷幕二十条,锦绣帐幕十所,白色羊毛毡一百件,床罩二十条,鸱袋和绣垫一百个。

[解说]

《军资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的第十九篇。作者李筌从记述唐代军需物资种类和供应情况入手,着重阐明实行奖赏制度对用兵作战的意义和作用问题。

李筌本篇所记述的军需物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用途:一是用于正常供应的物资,主要是供应士兵着装所用的绢、布等衣料。据统计,一军(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一年供应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用以做全军士卒的服装衣料。二是用于奖励军功的各种物品,主要包括马匹装具、丝锦布料、衣袄服装、银器酒具,以及坐卧用品,等等。以上两类物资、用品,作者仍然是以周制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进行统计记述的。所述用于奖励的物品,颇为繁多具体,由此可以窥见唐代军队奖赏的基本情况。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李筌记述用于奖赏的诸多物品中,还有“妇人锦绣夹檄衣(即一种花纹色彩精美鲜艳而衣襟右掩的夹衣)、帔袍(即披肩和裙袍),绯紫绀绫(即紫红色绸缎)、彩色绫(即一种薄而细,纹如冰凌、光如镜面的丝织品)”等物品。显而易见,唐代奖励军功而惠及妇女的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唐代统治者对军队中的妇女阶层(当然包括军人家属)社会地位的重视程度。这无疑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一种历史进步。

李筌在本篇之所以详细具体地记述唐代奖励军功的诸多物品,其出发点和目的性在于阐明军队实行奖赏制度,对于用兵作战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问题。所以,开篇伊始,作者即以《黄石公三略•上略》关于“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死夫"的论述为理论根据,进一步分析指出:“夫兴师不有财帛,何以结人心哉?”不难看出,李筌清楚地揭示了军队拥有雄厚资财和实行奖赏制度,对治军用兵具有重要作用的深刻道理。所以,设奖行赏,乃为历代兵家治军用兵所极为重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举措。奖赏的目的性,在于激励斗志,鼓舞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在实施中,奖赏运用得当,恰到好处,就能调动广大将士的积极性,激励部队杀敌斗志。反之,如果运用不当,赏之过滥,不该奖赏的而受赏,应该奖赏的而未得赏,那么,此种奖赏就会变成追名逐利、瓦解士气的腐蚀剂。这无疑是实行奖赏制度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和严格防止的问题。唯其如此,才能使奖赏制度成为“结人之心”、鼓舞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古代战争史上,正确实施奖赏制度而使部队战斗力大大提高者不胜枚举,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曹操,可称得上是一位能够正确运用奖赏制度治军用兵的典范。他每次统兵攻战,都把缴获来的贵重财物,全部分赏给荣立军功的将士,尤对功勋大而应受重赏者,他都赏之以“不吝千金”(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语);但对那些无功而妄想得到奖赏的人,他则“分毫不与。”由于曹操实施奖赏秉公无私,一丝不苟,所以,他的部队在对敌作战中,人人都能争立军功,“故每战必克”。曹操秉公行赏、一丝不苟的精神,值得后人敬仰和效法。

宴设音乐篇第六十二

[原文]

经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①用宣主君之惠②,畅吏士之心③。古人出师,必犒以牛酒④,颁赏有序,殽席有差⑤,以激励于众。酒酣⑥,拔剑起舞,鸣笳角抵⑦,伐鼓⑧叫呼,以增其气。弦竹⑨哀怨凄怆,征夫感而泣下,锐气沮丧,复安得而用哉?

酒,一人二升,二百五十石⑩。

羊,一口分为二十节⑪,六百二十五口。

牛肉,代羊肉,一人二斤,二万五千斤。

白米⑫,一人五合,六十二石五斗。

薄饼,一人两个,二万五千个。每一斗面作二十个,计面一百二十五石。

馒头,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三十枚,用面四十一石六斗七升。

蒸饼,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一百枚。

散子⑬,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三十枚,[用]面四十一石六斗七升⑭。每面一斗,使油二十二斤。

饆饠⑮,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八十个,[用]面一十五石六斗二升五合。

糕羹⑯,一人三合,糯米三十七石五斗。

菜,一人五两,三千九百零六斤⑰。

羊头、蹄,六百二十五具,充羹。

酱羊䐗、肝,六百二十五具,并四等⑲充羹。

盐,三人一合,四石一斗六升。酱,一人半合,六石二斗五升。

醋,一人一合,一十二石五斗。

椒⑳,五人一合,二石五斗。

姜㉑,一人一两,七百八十一点二五斤㉒。

葱,三人一两,二百六十斤㉓。

随宴乐例:大鼓,杖鼓㉔,腰鼓,舞剑,浑脱㉕,角抵,笛,拍板㉖,破阵乐㉗,投石㉘,拔拒㉙,蹙鞠㉚。

[注释]

①“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语出《周易•需卦•象传》。原本意思是,云彩升于天上,是《需》卦之象,君主用饮食宴乐(来等待上天降雨于民)。

②用宣主君之惠:句义是,借以宣扬君主对民众的恩惠。宣,宣扬。主君,亦即君主,旧时对帝王之称。惠,恩惠;好处。

③畅吏士之心:句义是,表达官兵的心愿。畅,表达。吏士,犹言“官兵”或曰“将士”。心,心愿;心情。

④必犒以牛酒:句义是,定要用牛肉和美酒犒劳部队官兵。犒(kào),犒赏;慰劳。牛酒,指牛肉和美酒,或谓酒肉美食。

⑤殽席有差: 殿席,指丰盛的酒席。殽(yáo),通“肴”,泛指酒肉菜肴。差,差别,等次。

⑥酒酣:指酒喝得尽兴畅快。

⑦鸣笳角抵: 筋(jiā),胡笳,汉代流行于西域一带的一种管弦乐器。角抵,我国古代一种类似今天之摔跤的体育项目。

⑧伐鼓:击鼓,敲鼓。

⑨弦竹:弦,指弦乐器,如琴瑟一类。竹,指管乐器,如箫、笛一类。

⑩二百五十石:此指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的用酒量。

⑪节:犹“段”。

⑫白米:碾净去糠的米,通常指大米。

⑬散子(sǎn—):即“馓子”,借为“散子”,一种以面搓条成束而扭成环状的油炸食品。

⑭四十一石六斗七升:原文误作“二十五石”,今据原文实际计算之数改正。

⑮饆饠(bìluó):食品名。本篇这里指饼类食品。

⑯糕羹:一种用糯米制作的食品。

⑰三千九百零六斤:原文作“二千九百五十斤零四两”,钱熙祚校注指出:“此数不符,当云‘三千九百零一两’。”钱说为是,但其所云之数也有误差。古时十六两为一斤,据此计算,一人所供蔬菜五两,那么,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的所供蔬菜量,当为三千九百零六斤二两五钱,取其“斤”以上之整数,应为三千九百零六斤,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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