⑮不祥之器:语出《老子•第三十一章》。句义指兵器,亦指武力或战争。.8
翼宿 轸宿
楚国的区域划分是:在时辰上是为“已时”,其对应的星次名曰“鹑尾”;在分野上则处于南郡(治江陵,今属湖北)、江陵(今属湖北)、零陵(治所位今广西兴安东北)、桂阳(治郴县,位今湖南郴州)、武陵(治义陵,位今湖南淑浦西南)、长沙(治临湖,位今湖南长沙)、汉中(治西城,位今陕西安康西北)、汝南、南中(位今河南叶县南)。以上各地属于荆州辖界。
[解说]
《分野占篇第八十九》是《太白阴经》卷八《杂占》中第八篇。本篇主要记述我国古代以天上星次与其相对应的地下区域划分,以及用天上星象的变化来占卜相对应地域的吉凶福祸问题。
作者李筌开篇伊始即指出:“天有二十八宿,为十二次;在地为十二辰,配十二月,至于九州分野,各有攸系,上下相应。故可得占而识之。”显而易见,这既记述了我国古代天文学关于“二十八宿”、“十二次”、“十二辰”等重要天文学术语,又点明了本篇以《分野占》为题是为了“可得而占识之”的目的性。应当指出的是,此种以天上“星次”的变化来占卜地下“分野”相应区域的吉凶之兆,从而达到“可得而占识之”的目的,这显然是一种没有科学道理、不足取法的迷信。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本篇领略我国古代有关“二十八宿”、“十二星次”、“十二辰”、“十二分野”等天文学知识。所以,首先弄明白上述几种天文学术语的内涵,将有助于我们对“分野占”问题的了解和认识。
二十八宿,又称“二十八舍”或“二十八星”。最初是古人为了比较日、月、五星的运动而选择的二十八个星官作为观测时的标志。所谓“星官”,即是古人把天上的恒星几个几个地组合在一起并加以命名,这种恒星组合就叫作“星官”。古代所说的“宿”(xiù)或“舍”,都有“停留”或“位次”的涵义。诚如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律书》所说:“二十八宿,七正(古以日、月、五星为“七正”——笔者)之所舍也。舍,止也。宿,次也。言日、月、五星运行,或舍于二十八次之分也。”在唐代开元间王希明所撰《丹元子步天歌》中,二十八宿也成为二十八个天区的主体,而这些天区也仍以二十八宿星座的名称为名称。二十八宿的名称从“角”宿开始,自西向东排列,与日、月视运动(地球上的观测者所见行星在天球上位置的移动,就叫“视运动”——笔者)的方向相同,按东、北、西、南四方依次为:东方七宿是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七宿是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七宿是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方七宿是井、鬼、柳、星、张、翼、轸。
二十八宿包括辅官或附座星在内,共有星182颗。根据我国古代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研究,一般认为二十八宿作为星次系统,其创立年代约在我国春秋时期,即公元前8世纪—前5世纪。(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三垣二十八宿》)
十二次,又称“十二分星”。我国古代为了观测日、月、五星的位置和运动,把黄赤道带自西向东划分为十二个部分;又因把二十八宿星座分别归于此十二次天区范围以内,故又称此十二次为“十二分星”。十二次的名称依次是:星纪、玄枵、娵訾、降娄、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十二次的创立约在商末周初。(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十二次》)
十二辰,指我国古代对周天的一种划分法,大体是沿天赤道从东向西将周天等分为十二个部分,用地平方位中的十二支(通常称“十二地支”)的名称来表示,即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来记十二分星。因此,十二辰与十二次或二十八宿星座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十二辰记星次,由来已久。北宋著名科学家沈括在其《梦溪笔谈•象数一》中指出:“今考子丑至于戌亥谓之十二辰者,《左传》云:‘日、月之会是谓辰',一岁日、月十二会,则十二辰也。日、月之所舍,始于东方苍龙角、亢之星起于辰,故以所首者明之。子丑戌亥之月既谓之辰,则十二支、十二时皆子丑戌亥,则谓之辰无疑也。”(援引自胡道静《梦溪笔谈校证》上,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沈文引称“日、月之会是谓辰”句,见载于《左传•昭公七年》(昭公七年,即公元前535年——笔者)。当代著名学者杨伯峻在其所撰《春秋左传注•昭公七年》中指明:“自殷商以来,即以甲子、乙丑六十干支纪日,春秋犹然。”由此可见,中国古代以十二辰记星次,亦当始于殷商时代无疑。
何谓“分野”?分野是指与天空星次划分相对应的地域之划分。我国古代占星术认为,人世间的吉凶福祸是与天上的星象变化相联系的,因而根据星辰十二次或日二十八宿星座的划分法,也将地上的州、国划分为与之相对应的十二个区域,并以十二次星象的变异来占测与之相对应地区的吉凶福祸。作者李筌本篇以《分野占》为题,其目的即在于此。上述两相对应的划分法,在天者称“十二分星”或曰“十二次”,在地者则称“十二分野”。据李筌本篇所记述,“十二分星”与“十二分野”的对应情况是:星纪——扬州、吴越;玄枵——青州、齐;娵訾——并州、卫;降娄——徐州、鲁;大梁——冀州、赵;实沈——益州、魏;鹑首——雍州、秦;鹑火——三河、周;鹑尾——荆州、楚:寿星——兖州、郑:大火——豫州、宋;析木——幽州、燕。
分野占,是我国古代占星术之一,它产生于春秋时期。据《周礼•春官宗伯•保章氏》载称:“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这正反映我国春秋时期,分野占作为占星术的重要方面在当时的流行盛况。但由于天区有“十二次”和“二十八宿”等不同的划分法,故地上的分野也因不同时代而有变化。(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分野》)
为便于读者了解和掌握我国古代天文学关于十二分野与十二次、二十八宿及十二辰的对应关系,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十二次》及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天官书》所引《星经》等内容,列表如下:
十二次 星纪 玄枵 娵訾 降娄 大梁 实沈 鹑首 鹑火 鹑尾 寿星 大火 析木
二十八宿 斗、牛 女、虚、危 室、壁 奎、娄 胃、昂、毕 觜、参 井、鬼 柳、星、张 翼、轸 角、亢 氐、房、心 尾、箕
十二辰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十二分野 扬州、吴越 青州、齐 并州、卫 徐州、鲁 冀州、赵 益州、魏 雍州、秦 三河、周 荆州、楚 兖州、郑 豫州、郑 幽州、燕
说明 此表主要采用《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十二次》所附《十二次、十二辰和二十八宿对应表》。但表中之“十二次”与“二十八宿”的对应情况,与李筌《分野占篇》略异,即此表中与“玄枵”对应的“危宿”,李筌归于“訾”星次;与“大梁”对应的“毕宿”,李筌归于“实沈”星次。
风角占篇第九十
[原文]
巽为风,申明号令①,阴阳之使也。发示休咎②,动彰神教③。《春官•保章氏》④以十二风察天地之妖祥,故金縢未启⑤,表拔木之征⑥;玉帛方交⑦,起偃禾之异⑧;宋襄失德,六鹢退飞⑨;仰武将焚,异鸟先唱⑩,此皆一时之事。且兴师十万,相持数年,日费千金,而争一旦之胜负。乡导之说,间谍之词,取之于人,尚犹不信,岂一风动叶、独鸟鸣空?而举六军,投不测⑪之国,欲幸全胜,未或⑫可知。谋既既在人,风鸟参验⑬。
夫占风角:取鸡羽八两,悬于五丈竿上,置营中以候八风⑭之云。凡风起,初迟后疾,则远来;风初疾后迟,则近来。风动叶,十里;摇枝,百里;鸣枝,二百里;坠叶,三百里;折小枝,四百里;折大枝,五百里;飞石,千里;拔木,五千里。三日三夜,遍天下;二日二夜,半天下;一日一夜,及千里;半日半夜,五百里。
[注释]
①巽为风,申明号令:语本《周易•巽卦》:“《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巽卦》注云:“本卦是两巽相重,巽为风,然则本卦卦象是风与风相随而吹也。按《象传》又以风比君上之教命,随风乃比教命重申。君子观此卦象,从而重申其教命,以推行其政事。故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高说甚确。
②发示休咎:发示,显示;显现。休咎,吉凶;善恶。
③动彰神教:谓动辄显扬神明教化。
④《春官•保章氏》:此为《周礼•春官宗伯》之篇名。其下文“以十二风察天地之妖祥”句,实系《周礼•春官宗伯•保章氏》“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之缩语。十二风,指一年十二月,月月有风。说见郑玄注:“十二辰,皆有风。”妖祥,指凶兆和吉兆。说见《周礼•春官宗伯•既禄》:“以观妖祥,辨吉凶。”郑玄注云:“妖祥,善恶之征。”
⑤金縢未启:金縢(—téng),语出《尚书•周书•金縢》,指以金属制作的带子将收藏书契的柜子封存起来,代指缄封的柜子。未启,尚未启封。
⑥表拔木之征:语本《尚书•周书•金縢》。表,谓表现;显现于外。拔木,指大风将树木拔起。征,征兆。
⑦玉帛方交:玉帛,指古代用以祭祀、会盟、朝聘的圭璋和束帛。诸侯会盟时均执玉帛,故又用以表示和好。
⑧起偃禾之异:语本《尚书•周书•金縢》。句义是,兴起了大风吹倒禾苗的灾兆。
⑨宋襄失德,六鹢退飞:典出《左传•僖公十六年》:“十六年春,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宋襄,指春秋时期宋国国君宋襄公(名兹父)。据载常作书好言仁义,以庶兄目夷为相,继齐桓公为诸侯盟主,与楚争霸,目夷谏,不听。战于泓,被伤而死。在位十四年。失德,谓过错;失误;罪过。鹢(yì),亦作“鶂”,一种水鸟。六鹢,六只水鸟。退飞,为倒退着飞。晋杜预注云:“鹢,水鸟。高飞遇风而退,宋人以灾,告于诸侯,故书。”后以“六鹢”指灾异或局势逆转。实属一种迷信之说。
⑩仰武将焚,异鸟先唱:此二句继“宋襄失德,六鹢退飞”之后仍指宋襄公之事。据《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记载,宋襄公于“六鹢退飞”之后的第六年,为争霸中原而率兵与楚军战于泓水,结果兵败身受重伤,不久死去。这可以说是宋襄公仰武恃强、玩火自焚的结局。
⑪不测:谓难以预料。
⑫未或:未有,引申“无法”。
⑬风鸟参验:风鸟,为古代“风角”占术的一种,指通过观察风鸟动向来测定风云气象之变化。参验,谓考察验证。
⑭八风:指八种方向的风。但不同著作对“八风”的称谓不尽相同。例如,《吕氏春秋•有始览第一》:“何谓八风?东北曰炎风,东方曰滔风,东南曰熏风,南方曰巨风,西南曰凄风,西方曰飓风,西北曰厉风,北方曰寒风。"《淮南子•地形训》称八风:“东北曰炎风,东方曰条风,东南曰景风,南方曰巨风,西南曰凉风,西方曰飂风,西北曰丽风,北方曰寒风。”《说文•风部》则称:“东方曰明庶风,东南曰清明风,南方曰景风,西南曰凉风,西方曰阊阖风,西北曰不周风,北方曰广莫风,东北曰融风。”等等。
[译文]
巽为风,用以申明号令,它是阴阳的使者,显现吉凶善恶之兆,动辄彰宣神明之教。《周礼•春官宗伯•保章氏》以十二个月的风来观察天地间的凶兆和吉兆。因此,以金属制带缄封的柜子尚未开启,就表现出暴风拔起树木的征兆;玉帛方交而诸侯会盟和好刚刚开始,就刮起来了狂风而吹倒禾苗的灾异。春秋时期宋襄公有失德之过,六只鹢鸟倒退着飞翔,他恃武逞强与楚争霸而行将焚灭之时,怪异之鸟
首先发出鸣叫之声。这都不过是一时之事罢了。况且兴兵十万,相持数年,日费千金,而争夺一朝的胜负。向导的说法,间谍的言辞,虽取之于人,尚且都还不完全可信,岂可相信一风吹动树叶,独鸟空中鸣叫?而兴六军之师投入不测之国,企图侥幸获得全胜,这是不能预卜先知的事情。谋事既然在人,而用风鸟占术来参考验证,本书也存而不弃。
凡风角占术之法是:取鸡毛八两悬挂在五丈高的竿头上,直立在军营中,用以观测四面八方的风云动向。大凡风起之时,其速初缓后疾的,这是远方的来风;其速初疾后缓的,则是近处的来风。风速吹动树叶的,这是十里的来风;风速动摇树枝的,这是百里的来风;风速吹响树枝的,是二百里的来风;风速吹落树叶的,是三百里的来风;风速折断小枝的,是四百里的来风;风速折断大枝的,是五百里的来风;风速飞沙走石的,是千里吹来的劲风;风速拔起树木的,是五千里来的劲风。持续三天三夜的风,是遍及天下的大风;持续两天两夜的风,是遍及天下之半的大风;持续一天一夜的风,是遍及千里的大风;持续半天半夜的风,是遍及五百里的大风。
[解说]
《风角占篇第九十》是《太白阴经》卷八《杂占》中的第九篇。本篇主要记述我国古代风角占术在军事斗争领域的应用问题。
风角,是我国古代占候术的一种。即古人通过对四面八方之风向的观察来占测世间的吉凶福祸。诚如唐代李贤(唐高宗李治第六子)所说:“风角,谓候四方四隅之风,以占吉凶也。”(见《后汉书•郎领传》李贤注)风角作为我国古代一种占候术,由来已久。据《周礼•春官宗伯•保章氏》记载:“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那么,何谓“十有二风”?东汉郑玄注云:“十有二辰,皆有风。”唐代贾公彦疏曰:“郑知十二风,是十二辰为风者。”据此可知,所谓“十有二风”,是指一年十二月(亦称“十二辰”),月月皆有风,并且风乃空气流动所成。显而易见,《周礼》的这段文字记载,恰恰是对我国先秦时期人们以风角占候术占测世间吉凶活动的反映。到了两汉时代,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用和提倡,风角占候术不但盛行起来,而且成为民间一种谋生职业,以至广招生徒传授此术。据《后汉书•郎顗传》记载,东汉安帝刘祜统治时期(公元107—125年),北海安丘(位今山东安丘西南)有一名叫朗宗(字仲绥)者,曾“学《京氏易》,善风角、星算……能望气占候吉凶,常卖卜自奉。”汉安帝因之征召问策,以其“对策为诸儒表”而拜授他为吴县令。其子郎顗则“少传父业,兼明经典,隐居海畔,延致学徒常数百人。昼研精义,夜占象度,勤心锐思,朝夕无倦。”汉代风角占候之术流行之广,由此可见一般。
唐代兵学家李筌本篇以《风角》为题,不仅记述了我国古代风角占候之术及其占验方法,而且首次将其列入古代兵学范畴加以考察。这不能不说是李筌对中国古代兵学发展一种前所未有的独创。更值得注意的是,李筌对古代风角占候之术,既承认其客观存在的价值性,又指明其在军事作用上的局限性。所以,他特别指出:“兴师十万,相持数年,日费千金,而争一旦之胜负。乡导之说,间谍之词,取之于人,尚犹不信,岂一风动叶、独鸟鸣空?而举六军投不测之国,欲幸全胜,未或可知。谋既在人,凤鸟参验,亦存而不弃。”显而易见,李筌此种视战争胜负乃取决于战争指导者的精心策划和谋略运用(所谓“谋既在人”也),而把风鸟之动向变化征兆,只作一种参考因素(所谓“风鸟参验”也)的思想观点,这在科学尚不发达的古代,是难能可贵的,值得充分肯定。
五音占风篇第九十一
[原文]
宫风,声如牛吼空中;徵风,声如奔马;商风,声如离群之鸟;羽风,声如击湿鼓之音;角风,声如千人之语。
子午为宫①,丑未、寅申为徵②,卯酉为羽,辰戌为商,巳亥为角。
宫风发屋折木③,未年兵作。
徵风发屋折木,四方告急。
商风发屋折木,有急兵。
羽风发屋折木,米价贵。
角风发屋折木,有急盗贼、战斗。
岁月日时,阴德阳德自处⑤:阴德在十二支⑥,阳德在天。
岁月日时,子刑卯,卯刑子;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辰、午、酉、亥,各自相刑。
子、丑、寅、巳、申为刑上,卯、戌、未为刑下。
风从刑下来,祸浅;刑上来,祸深。
三刑⑦,为刑上、刑下、自刑。
凡灾风之来,多挟杀气⑧,克日⑨浊尘飞埃。
凡祥风之来,多与德气⑩并,日色晴朗,天气温凉,风气索索⑪,不动尘,平行而过。
凡申、子为贪狼⑫,主欺给不信⑬,亡财遇盗贼,主攻劫人;巳、酉为宽大,主福禄,主贵人君子;亥、卯为阴贼,主战斗杀伤、谋反大逆;寅、午为廉贞,主宾客、礼仪、嫁娶;丑、戌为公正,主报仇怨,主兵;辰、未为奸邪,主惊恐。
贪狼之日,风从宽大上来,所主之占⑭,仍以贪狼参说⑮吉凶;他仿此。
有旋风入幕,折干戈、坏帐幕,必有盗贼入营,将军必死。旋风从三刑上来,其兵不可当。有风从王气⑯上来,官军胜;大寒⑰大胜,小寒⑱小胜。
凡风蓬勃四方起,或有触地,皆为逆风,则有暴兵作。寅时作,主人⑲逆;辰时作,主兵⑳逆;午时发,左右逆;戌时发,外贼逆。
宫日,大风从角上来,有急兵来围,至日中㉑折木者,城陷。
羽日,大风,瞑日无光㉒,有围城,客军胜。
阴贼日,风从阴贼上来,大寒,有自相杀者。
商日,大风从四季㉓上来,有贼攻城,关梁不通㉔。
[注释]
①子午为宫:此句中的“子午”,以及下文的“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皆为不同方位的称谓。古代阴阳五行家将十二地支和四方四隅相配,两两组合成对的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分别代表相对的方位方向,即子午,子为正北,午为正南;卯酉,卯为正东,酉为正西;丑未,丑为东北偏北,未为西南偏南;寅申,寅为东北偏南,申为西南偏北;辰戌,辰为东南偏东,戌为西北偏西;巳亥,巳为东南偏南,亥为西北偏北。
②徵:在本篇这里读作zhǐ,指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宫、商、角、徵、羽五个音级之一。
③发屋折木:发屋,谓毁坏房屋。发,这里通“废”,毁坏之意。折木,指大风摧折树木。
④未年兵作:未年,指不足(或曰“不够”)一年。兵作,指战争爆发。
⑤阴德阳德自处:这里的“阴德”和“阳德”,指天地之间化育万物的阴、阳二气。地属阴,天属阳,“一阴一阳之谓道。”(见《周易•系辞上》)自处,指阴德、阳德各自所处的位置。
⑥十二支:支,原文作“干”,疑为“支”之误。有“十二支”和“十干”之称,而无“十二干”之称,故据文义校改。所谓“十二支”,即“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所谓“十干”,即“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属阴,天属阳,故有本篇这里所谓“阴德在十二支,阳德在天(即‘十天干’)”之说。
⑦三刑:术数家语。指地支五行的三种相妨害的情况。古代星占家将十二地支与五行四方相配,据其生克之理以推算吉凶福祸。认为,子卯为一刑,称“无礼之刑”;寅巳申为二刑,称“恃势之刑”;丑戌未为三刑,称“无恩之刑”,合称“三刑”。术数家认为,凡逢“三刑”之地则凶。据《新唐书•吕才传》记载,唐太宗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四月,太常博士吕才奉命与诸术士刊定世间“阴阳杂书”时论述“禄命之说”指出:“长平坑降卒,非俱犯三刑。”宋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唐纪十二》引录此文,元胡三省作注进一步指明:“三刑:寅刑已,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又辰辰、午午、酉酉、亥亥,谓之自刑。”明代谢肇淛《五杂俎•人部》载称:“禄命之说,相传始于唐李虚中(唐宪宗时期殿中侍御史——笔者),然三刑六合,贞观初已辟其说,似非起于李也。”据《新唐书•吕才传》记载,明代谢肇淛所论为确。
⑧杀气:指阴冷肃杀之气。
⑨克日:义犹“届时”。谓到时候。
⑩德气:指化育万物之气。德,在古代特指天地化育万物的功能。说见《周易•乾卦》:“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清代姚配中注称:“化育万物谓之德,照临四方谓之明。”
⑪索索:义犹“习习”。形容细微之声。
⑫贪狼:本谓星名,即“狼星”,亦称“天狼星”,以喻贪残。但在本篇这里借指一种暴风,名曰“贪狼风”。说见《新五代史•前蜀世家•王衍》:“〔衍〕行至梓潼,大风发屋拔木、太史曰:‘此贪狼风也,当有败军杀将者。’”本篇自“贪狼”之后的“宽大”、“阴贼”、“廉贞”、“公正”、“奸邪”诸词,皆代指各种不同性质和作用的风。
⑬欺绐不信:欺绐(—dài),欺诳;欺骗。不信,谓没有诚信。
⑭占:原文误作“言”,今据钱熙祚校注改。
⑮参说:谓检验说明。
⑯王气:旧指象征帝王运数的祥瑞之气。
⑰大寒:指酷寒极冷天气。
⑱小寒:指轻微寒冷天气。
⑲主人: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实施防守作战的一方。
⑳主兵:这里指掌握兵权的将领。与此前“丑戌为公正,主报仇怨,主兵”句中的“主兵”(指主宰战事)涵义不同。
㉑日中:正午,或中午。
㉒瞑日无光:谓太阳昏暗无光。瞑(míng),昏暗。
㉓四季:这里指农历一年中四个季月的总称。即季春之月(春三月)、季夏之月(夏六月)、季秋之月(秋九月)、季冬之月(冬十二月)。
㉔关梁不通:关梁,指关隘和桥梁,亦泛指水陆交通必经之处。不通,指交通断绝。
[译文]
宫风,其声音如同牛在空中吼叫;徵风,其声音如同马奔嗒嗒作响;商风,其声音如同离群之鸟儿鸣叫;羽风,其声音如同敲击湿鼓之音响;角风,如同千人在一起共语。
子午为宫风,丑未、寅申为徵风,卯酉为羽风,辰戌为商风,巳亥为角风。宫风,其势若摧毁房屋、折断树木时,不到一年就要爆发战争。
徵风,其势若摧毁房屋、折断树木时,四方将要告急。
商风,其势若摧毁房屋、折断树木时,将有战争突然爆发。
羽风,其势若摧毁房屋、折断树木时,粮食价格昂贵。
角风,其势若摧毁房屋、折断树木时,有盗贼突发,即将发生战斗。
岁月日时,阴德与阳德自有其所处之位:阴德处在十二地支,阳德处在十天干。岁月日时,子妨害卯,卯妨害子;丑妨害戌,戌妨害未,未妨害丑;寅妨害巳,巳妨害申,申妨害寅;辰、午、酉、亥,则各自相妨害。
子、丑、寅、巳、申为刑上,卯、戌、未为刑下。
风从刑上来时,祸患浅轻;风从刑下来时,祸患深重。
三刑为:刑上、刑下、自刑。
凡是灾祸之风来到,多半夹带阴冷肃杀之气,到时候将是满天浊尘飞埃。凡是祥瑞之风来到,多与化育万物的阳气相并,这时日色晴朗,天气温凉,微风习习不吹动尘土,只从地面平行而过。
凡是从申、子方向(即从西南偏北、正北方向)来的风,是为“贪狼风”,主掌欺诈无信、遇盗失财,主掌攻伐劫掠世人;从已、酉方向(即从东南偏南、正西方向)来的风,是为“宽大风”,主掌幸福爵禄,主掌贵人君子;从亥、卯方向(即从西北偏北、正东方向)来的风,是为“阴贼风”,主掌战斗杀伤、谋逆反叛;从寅、午方向(即从东北偏南、正南方向)来的风,是为“廉贞风”,主掌宾客、礼仪、嫁娶;从丑、戌方向(即从东北偏北、西北偏西方向)来的风,是为“公正风”,主掌报仇怨,主掌兵事战争;从辰、未方向(即从东南偏东、西南偏南方向)来的风,是为“奸邪风",主掌惊惧慌恐。
贪狼风刮起之日,风虽从宽大上来(即从巳、酉方向来),所主之占事,仍旧以贪狼风所主之事来验证吉凶福祸;其他各风皆仿此占验。
有旋风刮入营幕,折断干戈,毁坏帐篷,此时必有盗贼窜入军营,将军必死无疑。旋风从三刑上来,其兵来势不可抵挡。有风从王气上来,官军得胜,大寒大胜,小寒小胜。
凡是风从四方蓬勃而起,或者风起而触地,都是逆风,将有暴兵作乱。风从寅方向(即从东北偏南方向)发作时,主人叛逆;风从辰方向(即从东南偏东方向)发作时,主掌兵权的将领叛逆;风从午方向(即从正南方向)发作时,左右叛逆;风从戌方向(即从西北偏西方向)发作时,外贼叛逆。
宫风之日,大风从角上刮来,将有敌兵突然来围攻;到中午大风折断树木时,城邑就被攻陷。
羽风之日,大风刮起,太阳昏暗无光,将有围城之战,客军获胜。阴贼风之日,风从阴狠残忍之敌方刮来,天气大寒,将有自相残杀的军队。商风之日,大风从四季之月刮来,将有贼寇攻城,致使关隘桥梁断绝不通。
[解说]
《五音占风篇第九十一》是《太白阴经》卷八《杂占》中的第十篇。该篇实际是此前《风角占篇第九十》的续篇。如果说《风角占篇》主要是介绍古代如何以“鸡羽”占测风力、风势的话,那么,《五音占风篇》则侧重介绍古代如何以“五音”来占测风向、风声的问题。
那么,何谓“五音”?五音,又称“五声”,是指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zhǐ)、羽五个音级。最早见载于《周礼•春官宗伯•大师》:“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唐以后,五音又称“合、四、乙、尺、工”。我国古代的“五音”(或曰“五声”),相当于现代音乐简谱中的1、2、3、5、6五个音级。由此可见,“五音”本是构成我国古代音乐旋律(或曰“曲调”)的基本要素。然而,我国古代占卜家却以“宫、商、角、微、羽”五个音级作为占测东、西、南、北、中五方之风的方法手段和称谓。故此五方之风,又称为“宫风、商风、角风、徵风、羽风”。作者李筌本篇所称“子午为宫,丑未、寅申为徵,卯西为羽,辰戌为商,巳亥为角”诸句中的“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代表着四面八方的不同方位,而“宫、商、角、徵、羽”,则指与不同方位相对应的风向。即子午方向(亦即“正北、正南”方向)的来风为“宫风”,辰戍方向(亦即“东南偏东、西北偏西”方向)的来风为“商风”,巳亥方向(亦即“东南偏南、西北偏北”方向)的来风为“角风”,丑未方向(亦即“东北偏北、西南偏南”方向)和寅申方向(亦即“东北偏南、西南偏北”方向)的来风为“徵风”,卯酉方向(亦即“正东、正西”方向)的来风为“羽风”。
风,是空气相对于地球表面运动的一种自然现象。风作为自然界中的气象条件之一,它会促使干冷和暖湿空气发生变化,因而通常是天气变化的重要因素。我们知道,古今中外的一切战争实践,总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中进行的,因而任何战争无一不受一定的气象条件的影响。风速的大小、风力的强弱,往往成为影响军队作战的不可忽视的客观因素。所以,自古兵家指导战争时,都比较注重对气象条件和风向风力的研究与运用,以高超的主观指导艺术趋利避害而引导战争到胜利。但是,尽管风对军队作战有某种影响作用,但它绝不可能成为战争胜负的最终决定性因素。本篇所记述的“宫风发屋折木,未年兵作。徵风发屋折木,四方告急。商风发屋折木,有急兵。羽风发屋折木,米价贵。角风发屋折木,有急盗贼、战斗”等诸多说法,都是没有科学道理的迷信之论。然而,作者李筌对此是有较为正确的认识。正如他在此前《风角占篇第九十》所阐明的观点:两军交战而争一旦之胜负,“乡导之说、间谍之词,取之于人,尚犹不信,岂一风动叶、独鸟鸣空?”显而易见,李筌此种认识,应当说是正确可取的唯物主义思想观点。
鸟情占篇第九十二
[原文]
经曰:巳、酉,为宽大之日。时加巳、酉①,鸟鸣其上②,有酒食③;时加寅、午,有酒食、辞让②;时加丑、戌,有酒食、口舌⑤;时加亥、卯,有酒食、相害;时加辰、未,有酒食、妇人口舌;时加申、子,有酒食、争财。
寅、午,为廉贞之日。时加寅、午,鸟鸣其上,有谏诤、责让⑥;时加巳、酉,有宾客;时加申、子、辰、未,有口舌事;时加丑、戌、亥、卯,有酒食,又主相杀。
丑、戌,为公正之日。时加丑、戌,鸟鸣其上,有长吏⑦来慰问;时加巳、酉,有公正、酒食相遗⑧;时加寅、午,有吏言阴私贼事⑨;时加申、子,有吏来言公正之事;时加亥、卯,有吏来说阴贼⑩相杀。
辰、未,为奸邪之日。时加辰、未,鸟鸣其上,有长吏来捕奸邪事;时加巳、酉,有酒食,阴事;时加丑、戌,有吏捕阴私奸谋事;时加亥、卯,有阴谋劫害之事。
申、子,为贪狼之日。时加申、子,鸟鸣其上,有贼攻劫盗贼事;时加寅、午,有善人言攻劫事;时加巳、酉,有酒食;时加辰、未,有妇人争讼⑪事;时加丑、戌亥、卯,有群贼攻夺事。
亥、卯,为阴贼之日。时加亥、卯,鸟鸣其上,有群贼大议休废⑫、囚死斗伤;时加巳、酉,有妇人奸私⑬相伤;时加丑、戌,有吏逐贼;时加寅、午,有妇人奸淫相伤;时加辰、未,申、子,有贼攻讨。
右诸阴日⑭,有鸟群飞,飘飘从鬼门⑮、四季上来,更时加四季,主有搜索,皆为斗伤事。
[注释]
①时加巳、酉:时,这里指时辰。加,义犹“居”,居于;处在。据《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夫子加齐之卿相”句,杨伯峻注云:“按:‘加’和‘居’古音相同,所以能够通用。”(见杨伯峻《孟子译注•公孙丑章句上》)已、西,指“巳时”和“酉时”,皆为十二时辰之一。
②鸟鸣其上:谓鸟在上空鸣叫。从全篇之句式和文义来看,原文诸段凡所“时加××”句式之后,皆有省略“鸟鸣其上“句,故在译文中全部补入(鸟儿鸣叫在上空)句。
③酒食:指美酒佳肴。
④辞让:谦逊推让。
⑤口舌:义犹“口角”。指争吵;争执。
⑥谏诤、责让:谏诤,指直言规劝。责让,谓责备;指责。
⑦长吏:旧称地位较高的官吏。
⑧相遗:相赠送。遗,本篇这里读作(wèi),指馈赠;送给。
⑨阴私贼事:指隐秘不可告人的事。
⑩阴贼:语出《汉书•翼奉传》:“东方之情,怒也;怒行阴贼、亥卯主之。”唐颜师古注引孟康曰:“本性受水气而生,贯地而出,故为怒;以阴气贼害土,故为阴贼也。”可见,阴贼,本谓阴气残害,但在本篇可作“阴狠残忍”解。
⑪争讼:谓争执而诉讼。
⑫大议休废:大议,谓最大非议。大,表示程度深;议,指非议,谤讪。说见《论语•季氏篇第十六》:“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北宋邢長疏曰:“议,谓谤讪。”休废,义犹“衰败”,这里指群贼谤讪国家衰败。
⑬奸私:奸诈营私。
⑭阴日:指阴伏各种征兆之日。具体则指前文的“宽大之日”、“廉贞之日”、“公正之日”、“奸邪之日”、“贪狼之日”、“阴贼之日”,皆为“阴日”。
⑮鬼门:阴阳家语。旧时阴阳家称西北间(乾)为天门,东南间(巽)为地门,西南间(坤)为人门,东北间(艮)为鬼门。认为,鬼门为阴恶之气所聚,百鬼之所居。例见《隋书•萧吉传》“有风从艮地鬼门来”。
[译文]
经典上说:巳、酉,是为“宽大之日”。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并有谦逊退让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争执之兆;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但却相互残害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妇人争吵之兆;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争夺钱财之兆。
寅、午,是为“廉贞之日”。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规劝、有责备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西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宾客往来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争执之兆;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争执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主掌相互攻杀之兆。
丑、戌,是为“公正之日”。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长吏前来慰问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公平正直、有酒食相赠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谈论隐秘不可告人的贼事之兆;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来谈公正之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来谈阴狠相杀之兆。
辰、未,是为“奸邪之日”。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长吏前来拘捕奸贼邪恶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西时的时候,(鸟儿呜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隐秘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前来拘捕隐秘奸谋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阴谋劫害事之兆。
申、子,是为“贪狼之日”。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盗贼攻劫事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好人来谈攻杀劫掠事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妇人发生争讼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群贼进行攻击掠夺之兆。
亥、卯,是为“阴贼之日”。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群贼非议国家衰败、民众囚死、世人斗伤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妇人奸诈营私、互相伤害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逐除贼人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妇人与人奸淫、互相伤害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贼寇攻讨之兆。
以上诸种阴伏征兆之日,如有鸟群飘飘从鬼门、四季上飞来,而时辰更在四季之月(即农历四个季月的总称,指春三月、夏六月、秋九月、冬十二月),那么,此为主有搜索,皆是争斗伤害事发生之兆。
[解说]
《鸟情占篇第九十二》是《太白阴经》卷八《杂占》中的第十一篇。作者李筌本篇以《鸟情占》为题,主要记述和介绍我国古代以鸟儿的飞鸣来占卜人世间吉凶福祸之兆的问题。
鸟情占,亦作“鸟占”,是我国古代占卜术之一。此种占卜方法的特点是,以观察鸟儿边飞边鸣的情况来卜测人事的吉凶福祸。鸟情占,与风角占一样,作为占卜术至迟在我国春秋时期已经出现,并广泛应用于生活中。李筌在前《风角占篇》中提到的“宋襄失德,六鹢退飞”的“鸟占”典故,乃出自《春秋左传》一书。据载,春秋时期鲁僖公(名申)十六年(公元前644年)春,“陨石于宋五,隋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我们从《春秋左传》这段记载文字中不难看出,鸟情占之术在我国春秋时期流行的一般情形。作为宋国国君的宋襄公(名兹父,宋桓公之子),竟以“陨石落宋”和“六鹢退飞”等天象鸟情是何预兆,而向聘于宋国的成周(即东周)内史叔兴询问“吉凶焉在”?这说明,宋襄公是一个对鸟占术笃行不二的忠实信徒。这位周内史叔兴虽然囿于“不敢逆君”而违心地用假话敷衍了宋襄公的“问卜”,但在私下却真实而正确地道出了“陨石落宋”、“六鹢退飞”现象,只不过“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的颇具科学性之道理。而这一点,也恰恰是作者李筌于本篇指责宋襄公“失德”和“仰武将焚”的重要原因之一。
秦汉以后,历代都有信奉和精通此术者。例如,唐初军事家李靖,“世言靖精风角、鸟占、云祲、孤虚之术,为善用兵。”(见《新唐书•李靖传赞》);宋末富春子“能风角、鸟占”等术(见元末杨瑞《山居新语》);明代嘉靖间的周述学,不但精通“风角、鸟占”等术,而且都撰有专著,“莫不各有成书”(见《明史•周述学传》)。这些恰恰说明风角、鸟占之术,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对后世颇有影响。
但是,我们不能不明确指出的是,鸟占术,如同风角占术一样,所讲内容都是缺乏科学道理的一种迷信崇拜。我们知道,鸟的飞行鸣叫,乃是飞禽类动物的生理机能之自然属性。鸟在空中飞行过程中,其飞行速度及其飞行方向,都将要受到风力、风速的影响而有所变化的。例如,春秋宋襄公时期,路过宋国上空的六只水鸟之所以呈现“退飞”的非正常状态,那是由于风高速疾的大风“吹退”的自然现象及其结果。司马迁《史记•宋微子世家》载称:“六鶂(同‘鹢’)退蜚(通‘飞’),风疾也。”进一步指明了《春秋左传》所述“六鹢退飞”的直接原因。所以,无论鸟儿在空中怎样飞行和鸣叫,都与人世间的吉凶福祸毫无内在的关系和直接联系。而人世间的吉凶福祸,乃是由人们自身的行为所决定的。而这一道理,就连春秋时期东周内史叔兴都十分明白。所以,他在违心地回答了宋襄公的问题后,对他人说:“君(指宋襄公)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叔兴此言,既形象生动地道出了“吾不敢逆君”以致对宋襄公所问作违心回答的心理状态,又指明了“六鹢退飞”等自然现象,“非吉凶所生也”,而是“吉凶由人”,即世间所生之吉凶福祸皆是由于人们自身行为所定的道理。由此不难看出,李筌本篇所谓某某时辰,若“鸟鸣其上”,就会“有酒食,又主相杀”,“有阴谋劫害之事”,“有群贼攻夺事”等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不足取信的迷信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