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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明晓/赵久湘 当前章节:15855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8:34

〔校注〕

(1)知令:或指告知百姓的政令。①

(2)大扁书:大如扁额,类似于后代张贴街衢之告示。

〔简文〕

11.以从事。失亡,重事。它如大守、都尉府檄书、律令。1372兵弩各有数。檄到,严教吏卒,谨敬持兵弩,毋驰大黄弩(1)、六石、五石弩,更1373〼日复张,谨敬持处,盖毋令暴露关戾(2),边兵重兵1374

〔校注〕

(1)大黄弩:汉代的弩强度按石来计算,一般分为一石至十石(大约引满一石弩需27~30公斤的力量),其中十石弩最强,又被称为黄肩弩、大黄力弩。

——————————

① 高恒:《秦汉简牍中法制文书辑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92页。

(2)关戾:能转动的机械装置。

〔简文〕

12.写移檄到,具写檄、扁,举诸亭隧高显处,令吏卒明。1376

13.击,以檄言,有报,乃以从事。失亡重事,如律令。敢告卒人。1377

14.迹甫行,未知所指。送禀卒人言,虏当来,中部备,月不尽三日。四月

一日1378

15.如檄、律令〼1380

16.己未,卒齐候,□□□□平旦时,表一通。日食时,表一通。日餔时,表一通。1385己酉,卒齐候,大晨时,鼓。平旦〼1386□餔时,表通,并持表,通〼1387

17.□□□□□□□□□□大黄弩、六石、五石弩,更从□□□□□□都尉府檄书,律令。1389

18.扁书亭隧显处,令尽讽诵知之。精候望,即有蓬火,亭隧回度举,毋必1557

19.七月乙丑,日出二干时,表一通。至莫夜食时,苣火一通,从东方来。杜充见1569

20.七月丁亥,莫夜未半,苣火一通,从东方来。1578

21.中书举□□〼1815

22.亭隧第远,画不见烟,夜不见火,土吏、候长、候史驰相告,毋燔薪,以急疾为故。2079

23.□□下蓬、灭火。蓬干长三丈□〼2115

24.□部都尉,蓬未灭,燔数时如品。难灭火〼2116

25.●县承塞亭,各谨候北塞隧,即举表(1),皆和,尽南端亭。亭长以札署表到日时,〼214

望见虏一人以上,入塞,烦(燔)一责(积)新(薪)(2)、举二蓬(3);夜,二苣火。见十人以上,在塞外,烦(燔)、举如一人入塞品。望见虏五百人以上,若功亭章鄣,烦(燔)一责(积)新(薪)、举三蓬;夜,三苣火(4)。不满一千人以上,烦(燔)、举如五百人同品。虏守亭鄣,烦(燔)、举:书举亭上蓬,夜举离合火。次亭遂和,烦(燔)、举如品。225

〔校注〕

366

(1)“表”主要在春秋至魏管南北朝时期使用的旗帜,其上赤、白二色相间,白天观之醒目示远,与今日标竿、交通信号竿中的红白二色相间是同样道理。“表”不能点燃,有敌情便悬挂起来,只能用于白天。

(2)“积薪”是堆积在亭燧附近一定位置的大草垛,即可在夜间燃烧施放信号,也可在白天使用,是表示敌情最严重的信号。

(3)“烽”在汉代已经由西周燃烧报警的烟火变成在白天升举的笼状标识物(如竹笼、竹箕)。

(4)“苣火”是夜间燃烧的烽火信号,多用芦苇、芨芨草等干草捆扎而成。①

〔简文〕

26.〼□□□晨时,鼓一通。/日食时,表一通。/日中时,表一通。/〼2262

27.〼府,毋燔薪。〼2264

28.〼□书进火一□2407

29.●虏守亭鄣,不得燔薪、举〼2433

〖2〗行塞举

〔简文〕

地节五年(1)三月行塞(2)举(3)。1608

〔校注〕

(1)地节五年:公元前65年。

(2)行塞:巡视检查边塞事务。

(3)举:纠举。“行塞举”是举书中最常见的称谓。②

〖3〗毋举

〔简文〕

●甲、鞮瞀、兰、服,绽者,辄逢(缝),⺰包(袍)为䌝带,负索,毋令有举。1725

(九)廄律

〖1〗廄

〔简文〕

1.神爵二年(1)十一月癸卯朔乙丑,县泉厩佐广敢言之。爰书:厩御千乘里畸利,谨告曰,所使食传马一匹,骓(2)、牡、左剽、入坐、肥,齿二岁,高三尺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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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初师宾:《居延烽火考述——兼论古代烽号的演变》,《汉简研究文集》,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35~398 页。

② 均和、刘军:《汉简举书与行塞考》,《简牍学研究》第二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19~123页。

□□□□送日逐王乘至冥安,病死,即与御张乃始、冷定杂诊,马死,毋兵刃木索迹,病死。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1301

〔校注〕

(1)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

(2)骓:青白杂色的马。

〔简文〕

□禁,毋出兵、穀、马、牛、羊。

2.〼 □掌故事,以便宜出家。 1845

3.言:律曰,畜产相贼杀,参分偿和。令少仲出钱三千及死马骨肉,付循,请平。2011

〖2〗用畜产

〔简文〕

1.千人丞,一人;令史,四人。假敦煌马五匹,人一匹。

2.马一,马幸。七岁,不得幸。1274

3.府移檄,尚萌衿主循行,次骑教告出马,毋得,遒出。〼 1275

4.〼□假□□□□□出牛车转绢,如牒,毋失期信。出牛车,毋□〼1383

〖3〗畜产出入簿

〔简文〕

1.●右条,官牛将转出入□〼1431

2.〼□锺政■私驴一匹,骓牡,两𢫻,齿六岁,久在尻□〼536

3.●高望部元始元年十月吏妻子、从者、奴、私马禀致。545

叩头,谢膳卿,买鹰,一头。

4.〼隧狐子及谢膳,叩头请即记上。驿骑驴,一匹。□□□□□〼 849

5.〼故,一驴不可用〼866

6.官属数十人,持校尉印彼三十,驴五百匹,驱驴士五十人之蜀,名曰势庸。部校以下,城中莫敢道,外事次孙不知,将981

7. 〼□武威郡张掖长□□驴一□。〼1913

〖4〗变事

〔简文〕

辄以闻。非所谓留难变事,当以留奉□□□□□律令。吏用□疑,或不以问,为留变事,满半月1700

(十)户律

〔解题〕

《户律》包括编户组织、田宅授予标准与转移、户籍管理等内容。

〖1〗戍边户类

〔简文〕

卒王成,主坞户。1740

〖2〗吏民疾死

〔简文〕

□□□□书到,所移神爵四年十月尽五凤元年五月,吏罪其获死者,一家五1702

〖3〗生育不得认

〔简文〕

〼□生育不得,谒□〼2461

〖4〗赋

〔简文〕

赏署罚,明慎抚,赋粮食,严诃200

(十一)告律

〖1〗审、不审

1.檄书检下,责记不审,软锺御见不,三蚩兵皆起居未?77

2.人皆具,毋它不当言人邪,将留外也。初为当往,因车师今反,相将来,欲谁因循乎!不审小奴伯望与人众241

3.兴客,不审郡、县、姓,名习、字子严,年卅所,为人短壮、黄色、毋须、

短面。683

4.幣部士不审县里王宏、坐要□。共为督盗贼,刘况,捶杀人者械984

〖2〗官告

〔简文〕

官告显明陈〼1849A

病者必行〼1849B

(十二)置吏律

〖1〗除

〔简文〕

1.居聑(摄)二年八月辛亥朔乙亥,广武候长尚敢言之。初除,即日到官视事,敢言之。770

2.以修行除为玉门丞〼 861

3.〼虏候史,敦煌大富里吕遂成,年出五。五凤二年三月戊戌除。虏飚长,敦煌利成里孙世,年卅六。元康三年七月戊申除。1035

〖2〗遣

〔简文〕

罢,遣□,如律令。〼1993

〖3〗除补、授补

〔简文〕

〼□对,吏江凉相拊授,官杂〼2415A

〼月十三日庚戌,言〼2415B

〖4〗官吏考续

〔简文〕

〼以时过,可不冒哉。牧监之部,其勉于考绩,黑口 2142

〖5〗官录

〔简文〕

永和二年五月戊申朔廿九日丙子,虎猛候长异,叩头死罪,敢言之。

玉门官,隧次行 官录曰:今朝,宜秋卒胡孙诣官,□□虎猛卒冯国之东部责。

边塞卒戍不得去离亭尺寸,□□□……

代适,卒有不然,负罚当所□……1974

〖6〗员属设置

〔简文〕

1.玉门部:士吏五人,候长七人,候史八人,隧长二十九人,候令史三人。806

2.牒书:吏口□□□使御者六人,人一牒。神爵四年六月癸已朔辛酉,尉史广息敢言之。〼 958

〖7〗代

〔简文〕

〼隧缺敬代适卒郭冷,今遣诣署,录至口□〼1992

〖8〗失职

〔简文〕

大、小斋一,辛巳、丙未□会五月朔,以为会期。然士大夫结法所当得,奉令安揖,毋失职。方循行不办、不愿事者,白奏,毋忽,如律令。2057

〖9〗职官

〔简文〕

1.閒以戊部饿乏,求至省减吏士 分,振罢羸。闲县971

2.律曰:诸使,而传不名取卒、甲、兵、禾稼簿者,皆勿敢擅予。2325

(十三)传食律

〔解题〕

《传食律》主要是针对有关骚传应依据官员身份供给饭食和传马的法律规定。

〖1〗传食

〔简文〕

□尉须省卒,亭一人,会月十五日,毋失会日。 (1)979A

〼毋得使卒卒责署,相从饮食,命从传事。

〔校注〕

(1)省卒:从各队抽调至各候部、候官临时当差,以充杂务的戍卒。会月:约定的月份。会日:约定的日期。

〔简文〕

〼□□□□

□ 979B

(十四)田律

〖1〗乞近假归粮食

〔简文〕

汉亭吏逮进言:谨案,文书居贫,粮食常有玄乏。近日,陈机自问,求乞近假归,增益粮食。今2390

〖2〗墾田

〔简文〕

〼令玉门屯田吏高年,狠田七顷,给员施刑十七人。2434

〖3〗农官

〔简文〕

〼实以道里,就送大司农(1)钱、布,辖酒泉郡□□□□□□□

九匹,戟扉伤,莫毁伤县官布。2107

〔校注〕

(1)大司农:九卿之一,《汉官仪》卷上:“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时。高祖受命,惩秦之毙,与民休息。逮至文、景,国家无事,家给人足。京师之钱,累一日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腐败而不可食”;“初秦置治粟内史,掌榖货。汉因之。景帝更名大农令,武帝更名大司农,王莽改日羲和,又改为纳言。东汉复曰大司农。”《汉官六种•汉官》:“大司农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人官器。”

(十五)行书律

〖1〗东书

〔简文〕

1.出东书一封,大煎都〼514A

2.东书二封:其一封,大煎都候诣府;一封,□□□□□。正月已亥昏时,受关佐杨寿。803A

3.东书,符验一编□尉府。九月戊子奉邮书,走卒过受临街卒愿之。1242

4.五月丙戌,东书一封,都尉印,诣大守府。日旦中时,〼2380

〖2〗西书

〔简文〕

1.西书一封,都尉府诣大都。正月已酉食时,受广汉卒更。804

2.出西书,封二。其一,大煎都。天田二里见□,

一,西域都护。二里已获。1079

3.出西书三封,置记二。 二封诣府,一封冥安长印。

一封酒泉大守章,一封毋印章,诣:

敦煌十二月癸酉,大农付乐□卒卬。 卩 1291

一封,中部司马,诣平望候官。

4.入西书二封。一封,中部可马,诣阳关都尉府。十二月丙辰,日下餔时,受殄故卒张永。日下餔付遮轰队长张卿。2144

5.西书一封。六月辛丑莫昏时,受东亭卒尊,付西亭卒万时,√日入。2444

〖3〗私书

〔简文〕

私书。957

〖4〗官书

〔简文〕

大始四年十一月□□朔壬戌, 〼1284

1.□署从事□□,官书遣送,敢言之。

2.□□□□□□ 广一尺,厚一寸,以墨书□亭□名一□曰□□,大书以

为五1285。

〖5〗檄书

〔简文〕

1.多问陈司马、航司马,愿数数相闻,为檄欲移鄯善,毋使行也。46

2.檄书检下,责记不审,软輙御见不,三蚩兵皆起居未?77

3.出檄一,五威左率诣玉门大尉府。五月乙末日下餔时,付关守啬夫张伋。289

4.〼史疑哀过细,官檄到,候验657

5.十一月乙巳,玉门关候廷寿、丞待,谓候长□等,写移檄到,□□□□□□□□出外塞,檄杨姓从弟田翔病□律令。764

6.神爵二年二月丁丑朔庚寅,士吏义敢言之。官移檄曰:王夫人自言,当责

威严隧1161

7.惊备檄已移。今宜禾都尉复檄言:虏守酒泉破胡隧。檄到,各惊备、循行,明教告吏卒,谨迹望,惊试〼1248

8.府移檄,尚萌袊主循行,次骑教告出马,毋得,迺出。〼1275

9.七月丁未,敦煌中部士吏福,以私印行都尉事,谓平望、破胡、吞胡、万岁候官,写移檄到,1367

10.以从事。失亡,重事。它如大守、都尉府檄书、律令。1372

11.□□□□□□□口口口大黄弩、六石、五石弩,更从□□□□□□都尉府檄书,律令。1389

12.〼□□□□用作高塞事,疏书所裔操器物,各如牒。

〼□□□□□安谓候长尊、候史,檄书到,出入事己止,如律令。2076

13.南,合檄一,诣清塞掾治所。杨檄一,诣府。闰月廿日起,高沙督进印,廿一日受浨。2396A

〖6〗蒲书

〔简文〕

其一封,文德大尹章,诣大使、五威将莫府。

1.入西蒲书二封。一封,文德长史印,诣大使、五威将莫府。始建国元年十

月辛未日食时,关啬夫受□□卒赵彭。1893

2.敢言之,之林之之之之

龙勒长林、丞禹,叩头死罪死

蒲书一封,龙勒长之印。1975A

〖7〗出书

〔简文〕

其三封,□□□□□郡守府。八月辛酉〼2050

1.出书四封。其一封,□□□□□

其一封,都□□。一封,□□□□□□□。四月甲午日

2.出书三封,食时,一封,□□□□□都□□ 〼2067

〖8〗驰诣

〔简文〕

1.将军令召,当应时驰诣莫府,获马病,伤水不饮食,借尹史侯昌马。杨鸿装未辨,惶恐177

2.记到,□驰诣官。990

3.四月戊子,官告仓亭隧长通成,记到,驰诣府,会夕,毋以它马解。急=

□教。1065A

4.〼到,亟驰诣官,□1438

5.督㶻不察,欲驰诣府,自出言状。宜禾塞吏,敢言之。2183

〖9〗写移书

〔简文〕

八月乙巳,敦煌玉门都尉宫,谓玉门候官,写移书到,如大守府书、律令。掾恩、属汉昌。1254

(十六)复律

〖1〗复

〔简文〕

校趣具靠马,会正月十日。不具议罚,复白。十二月壬辰白。615

(十七)爵律

〔解题〕

《爵律》是界定授爵位条件的法律。

〖1〗陈却适者赐黄金十斤

〔简文〕

〼□□陈却适者,赐黄金十斤。元年五月辛未下罢军1665A

〖2〗掌爵者

〔简文〕

〼□□子卿掌爵者以闻,牧□〼1882

〖3〗受封

〔简文〕

【古】诣人名以受封者,□□令从事,尽〼1945

伏诣,幸得护赦令□□□□□□□

〖4〗赐爵

〔简文〕

1.满□,赋二千石,为获,获骑数及武功者,赐爵,共分采邑。1360

2.二百户、五百骑以上,赐爵少上造,黄金五十斤,食邑百户。百骑1361A

二百户、五百骑以上,赐爵少上造,黄金五十斤,食邑五百卌八。卌八1361B

(十八)徭律

〖1〗取庸代戍制

〔解题〕

取庸代戍制当属汉代的徭律,它是汉代不愿意行戍服役者雇人替自己服役的一种制度。①

〔简文〕

1.●此三牒。无作业,其任把关传。言若它作事,各以便宜作事之,皆如附诧诏书。县官当取庸缚治,及它作,皆须所受随。窳民(1)不迫,乃取它庸。其213无部署,须具伍任(2)乃予苻(3)。盗苻者,数请其罪,任者(4)皆鸟不从作(5)。其无任者,勿予苻。恶子(6)为不从作。214

〔校注〕

(1)窳民:懒惰的贫民。

(2)任:即保任。无任,即无人做保。于振波认为:“无任”与“五任”作为法律术语,表示一种邻里担保制度,“无任”表示无人出具担保,“五任”表示有邻里或同伍之人出具担保。②

(3)苻:通“符”。指吏民过往关津所使用的一种通行证。

(4)任者:有劳动能力的人。

(5)“不从作”本义当指不事生产。此简既称“恶子为不从作”,则"恶子"与“不从作”同义。“任者皆为不从作”中的“任”与“保”同义,意即出具担保的人都是不事生产、品行不端之人。与“任者皆为不从作”并列的“其无任者”,显然是指无人为其担保者。由此可知,不仅无人为其担保者不能取得出入关津的符,而且

——————————

① 可参谢桂华:《汉简和汉代的取庸代戍制度》,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秦汉简牍论文集》,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77~112页。

②《“无任”与“五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99~102页。

假如担保人品行不端,也同样不能取得符。

(6)恶子:一般指不事生产、不听教海、不务正业、品行不端之人。

〔简文〕

2.●贫民赢谨,为作庸不能常雠者,215

3.〼□□言:诛虏候长李央等,以候□□九□□□从事,以钱八千五百,约至六月奉出毕。如庸取之,□〼490A

4. 〼转使赐茭,言库〼庸予何,937□贾属见末及不多,夏畋外□〼

5.官属数十人,持校尉印绒三十,驴五百匹,驱驴士五十人之蜀,名曰劳庸。部校以下,城中莫敢道,外事次孙不知,将981

6.□□庸城武安里张胜之,〼1022

上党郡五凤四年戍卒壶关【□】 俗成里阎备,

7.庸同县同里韩眉中, 县官衣橐1068

8.戍卒,湾阴郡定陶堂里,张昌。 庸定陶东阿里靳奉□〼1405

戍卒,济阴郡定陶安便里,朱宽。 庸定陶□□里〼1406

9.●李若隶庸□奴所调,买革橐〼 2005B□等榖,付与若

10.戍卒,上党郡屯留赐石里,公乘,赵柱,年廿四。庸,同县问里,公乘,路通,年卅三。有劾。2077

〖2〗赐劳

〔简文〕

敦德步广尉曲、平望塞有秩候长,敦德亭间田东武里,五士,王参,秩庶士。新始建国地皇上戊元年十月乙未迹,尽二年九月晦,积三百六十日,除月小五日定三百五十五,以令二日当三日,增劳百泰十泰日半日,为五月二十泰日半日。1854

(十九)金布律

〖1〗税

〔简文〕

□□三束,税取两,二□□〼728

〖2〗祠律

〔简文〕

祠律 丿 〼499

(二○)秩律

〖1〗吏秩

〔简文〕

1.吏秩比六百石,员四人,见。673

2.卒史,秩各百石,员二人。〼 1961

〖2〗奉用钱

〔简文〕

所致也。甚尔,虽已适殿,候长、侯史、隐长各五石呈。檄到,□□治将

□□□言,毋出月十五日。830

〖3〗吏奉(俸)

〔简文〕

□□□□□□□□□□□□□□

〼外塞吏奉调出入其门□致,斥十二□□移〼

□□□□□□□□□□□□□□□1354

(二一)均输律

〔简文〕

1.十二月甲辰,官告千秋隧长,记到,转车、过车,令载十束苇,为刻,有教。1236A千秋隧长颉行。1236B

2.□粟输渭仓,以就品贱,无欲为者,原〼1362

(二二)津关令

〖1〗符

〔简文〕

1.无部署,须具伍任乃予苻。盗苻者,数请其罪,任者皆为不从作。其无任者,勿予苻。恶子为不从作。214

2.●诸恶子受符,即欲夜出,皆诣近所(1),抑(诣)官亭吏(2),言欲夜出,报(3)乃得夜出。386

〔校注〕

(1)所:处所,此指官府。

(2)官亭吏:指县尉所属的亭吏。

(3)报:答复。

(二三)钱律

〔简文〕

〼实以道里,就送大司农钱、布,辖酒泉郡□□□□□□□九匹,戟扉伤,莫毁伤县官布。2107

(二四)购赏科别

〔简文〕

1.■右能捕兴党与粟次伯等一人,购钱十万。知〼处语吏,吏以其言捕得之,购钱人五万起,从人三万。(1)792

〔校注〕

(1)本简意谓:如果能抓捕兴党、粟次伯等其中一人,赏钱十万;知道藏匿之处,并告诉官吏,官吏用此消息抓获后,揭发人每人获五万赏钱,一起帮助官府抓获罪犯的赏三万。

〔简文〕

罪,当以时伏诛,愿加益购赏百

2. 有以开道之。 〼847

3.制曰:可。购校尉钱,人五万;校尉丞、司马、千人、候,人三万;校尉史,司马、侯丞,人二万;书佐、令史,人万。1300

三、附 录

(一)敦煌凌胡隧留变事案件

〔解题〕

斯坦因第二次探险发掘所得敦煌汉简有702枚,其中有几份为法律文书,现据大庭脩《汉简研究》中研究成果①并结合《简随集成》相关释文辑录如下:

〔简文〕

〼□𨼾长当时,坐男邮海以公事怨望(1),欲害129(1667)

□当时,贼燔 归城,臧满二百廿,以不知何人发觉,种八十□ 138(1667)

辄以闻治,非所谓留难变事(2),当留以奉□□□□□□律令。吏用□疑,或不以闻,为留变事,满半月。162(1700)

弃市。乐见决事,与霸德、安汉不所坐不同,即上书,对具(3)。213(1751)

……

制曰:可。54〖年月日御史大夫霸下丞相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

四月庚子丞【相】吉下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太守、诸侯相承书从事,下当用

者57【如诏书。少史某令史某、某】

【某月干支敦】煌太守常乐丞贤下部县官,承书从事,下当用才190+205【如诏书/属某府佐某【玉门都尉府的执行命令

□【月】丙寅大煎都守侯□□□□□□【下】士吏异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令史尊。247+223

〔校注〕

(1)怨望:怨恨。

(2)变事:指的是一些突发的紧急事件,这类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可能对国家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后果。

(3)对具:具对,将具体情况汇报。

(二)王莽始建国天凤四年册书

〔解题〕

简文复原主要依据大庭脩《汉简研究》(页69)②;释文则录自《简牍集成》,与大庭脩所作简文有所不同。

〔简文〕

始建国天凤四年(1)347,教1883

路,令到,县、道官、国邑,十日有敢犯法超讙之。□其犯免刑□□其□□白者,皆上法。故事349、教1885

——————————

① [日]大庭脩:《汉简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62~66页,

② [日]大庭脩:《汉简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67~69页。

〼□□子卿掌爵者以闻,牧□〼 346、敦1882

〼始建国天凤四年 〼

库守宰尹、千人忠348、教1884

〔校注〕

(1)始建国天凤四年:王莽年号,公元17年。

【参考文献】

1.李均明、刘军:《汉代屯戍遗简法律志》,《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甲编第二册),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年8月。

2.高恒:《秦汉简牍中法制文书辑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9月。

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6月。

4.徐世虹:《汉简与汉代法制研究》,《内蒙古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第101~112页。

5.王旺祥:《西北出土汉简中汉代津令佚文分类整理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6月。

6.杨艳辉:《<敦煌汉简〉整理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6月。

7.刘飞飞:《<敦煌汉简>(1~1217)注释》,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6月。

长沙东牌楼东汉简

〔解题〕

2004年4月下旬至6月上旬,湖南省长沙市东牌楼建筑工地第七号古井发掘出土426枚简牍,其中有字及有墨迹简 206枚。内容分公文、书信、杂文书等几类,年代约在东汉灵帝(168~189年)时,简文有建宁、熹平、光和、中平的纪年。本文选取其中四件法律文书。

(一)光和六年监临湘李永、例督盗贼殷何上言李建与精张诤田自

相和从书 五(页 73~74,1001号)

〔简文〕

1.光和六年九月己酉【朔十】日戊午,监临湘李永、例督盗贼(1)殷何叩头死罪敢言之:

2.中部督邮掾治所檄曰:民大男李建自言大男精张、精昔等。母姃有田十三

石(2),前置三岁,田【税】禾当为百二下石(3)。持(待)丧葬皇宗3.事以(4),张、昔今强夺取【田】八石;比晓,张、昔不还田。民自言,辞如牒。张、昔何缘强夺建田?檄到,监部吏役摄张、昔,实核【田】4.所,畀付弹处(5)罪法,明附证验,正处言(6)。何叩头死罪死罪。奉桉檄(7)辄径到仇重亭部,考(拷)问张、昔,讯建父升,辞皆曰:5.升罗,张、昔县民。前不处年中(8),升娨(?)(9)取(娶)张同产兄宗女姃为妻,产女替,替弟建,建弟颜,颜女弟条。昔则张弟男。宗病物6.故,丧尸(10)在堂。后【姃】复物故。宗无男,有余财,田八石种。替、建【皆】尚幼小。张、升、昔供,丧葬讫,升还罗,张、昔自墾食宗7.田。首核张为宗弟,建为敌男,张、建自俱为口,分田。以上广二石种与张,下六石(11)悉畀还建。张、昔今年所【畀】8.建田六石,当分税张、建、昔等。自相和从(12),无复证调,尽力实核。辞有【后】情,续解复言。何【诚】惶诚 9.恐,叩头死罪死罪敢言之。

10.监临湘李永、例督盗贼殷何言实核大男李建与精张诤田自相和从书。谐在所。

〔校注〕

(1)例督盗贼:整理者注释:“可能就是临湘县尉。”庄小霞指出:“‘例’应与其后面的‘督盗贼’断开,另作他解,而‘督盗贼’才是职官之称。”例,当“列”讲,指罗列。督盗贼指门下督盗贼。此暂依整理者之说。

(2)曹旅宁:田一石相当于旧制六敌三分。因此无论田十三石、田八石、还是田六石,都是一块不小的田产。

(3)叶玉英(2009):从《和从书》来看,监临湘李永是中部督邮下属的监部派往临湘办案的属吏,例督盗贼也是中部督邮的属吏,其职守是捕斩群盗、核查各类案件。尹湾汉简中的“督盗贼”并非指“犹今之侍卫队长”的“门下督盗贼”,而更可能是督邮属吏例督盗贼的省称。东汉时期临湘县的亩制是按一石种子能播撒多少亩地的标准来计算的,缴纳田税不是用穀子而是未脱颖的禾。简文中计算禾的重量单位“下石”疑相当于“钧”,重三十斤。精张、李建都有各自的口分田,当属自耕农阶层。精女正留下的十三石田并非口分田,而是具有私有土地性质的田产。关于财产继承问题,死者没有儿子也没有父母、妻子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也有继承权,女儿死后嫡长外甥有继承权。叶玉英(2010):若按一石田等

于 13.68亩来算,则平均亩产约为3.44大石;若依一石田等于 8.62 亩来算,则平均亩产为 5.46大石。由此可见,将“下石”理解成“小石”,是合理的。

(4)以:完毕。

(5)弹处:“弹”即“弹治”或“弹压”,指用法律弹压处置。“畀付弹处罪法”意谓交付并处以罪法。“畀”:《校订稿》(页 147)指出:“其字似当作‘界’,属上读为‘实核田所界’。”

(6)此句《校订稿》(页 147)断为:“付弹处,罪法明,附证验,正处言。”叶玉英(2010):“正处言”意谓公正地处理诉讼。“正处”指公正地或正确地处理,如汉蔡邕《故太尉乔公庙碑》:“(公)收阿罗多、卑居,系燉煌,正处以开。”“正处以闻”即正确地处理所闻之事。

(7)叶玉英(2010):“桉檄”,“桉”假借为“案”。“案”即“案随”,指官方文书。“案檄”即“檄书”,指官府用来征召、晓喻和声讨的文书。居延汉简或简称“檄”,如“私归当道田舍壹宿。今适福如牒,檄到,遣”(《居延汉简合校》简217.16);或称“官檄”,如“日病伤汗,未视事。官檄曰:移卒贳卖名籍,会”(《居延汉简合校》简44.23);或称“移檄”,如“初元四年二月壬午,甲渠鄣候喜谓第七士吏、第四、万岁部候长等:辛巳移檄召”(《居延汉简合校》简267.10);或称“府檄”,如“之,府檄曰:殄北守候”(《居延汉简合校》)简174.22)。“府檄”当为“太守府檄书”或 “太守都尉府檄书”的简称。如《居延汉简合校》简12.1C:“都尉事、司马丞登行丞事谓肩水候官:写移檄到,如大守府檄书律令”,《甘肃敦煌酥油土汉简》简185:“以从事,失亡重事,它如大守都尉府檄书律令”。

(8)叶玉英(2010):“不处年中”,“年中”意指中年、壮年。“不处年中”即未到中年,为年轻的时候。从《和从书》来看,自诉人李建是升和姃的嫡长子。李建自称“民大男建”,可知李建已成年,故“前不处年中,升得取张同产兄宗女姃为妻,产女替,替弟建,建弟颜,颜女弟条”一句讲的至少是十六年前的事。从口吻看,用的是追溯的语气。“前不处年中”当为表示时间的状语,而且与升这个人有关,故“不处年中”解释为“未到中年”或“年轻的时候”于文意十分切合。《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还收有一封匣,上著《中平三年左部劝农邮亭掾夏详言事书》,简文云:“……辞:玄不处年中,备邮亭掾。本与玄有不平……”将此句中的“不处年中”解为“未到中年”于文意亦顺适。

(9)娨(mǎn):傲慢。邬文玲(2010)作“娉”,“聘取”。

(10)叶玉英(2010):“丧尸”,“丧”、“尸”同义连言,指人的尸体。

(11)邬文玲(2010)则认为:“汉代临湘县即今长沙一带,其地势多有山丘,某个形似依山建造的房屋之状的山丘,很可能被人们径直名之曰‘广’,本案所涉的田地很可能是位于这样一个丘陵地带,一些田地在高处,即上广之地,一些田地在低处,即下广之地。因此这裹的上下很可能是表示田地所处的方位。”叶玉英(2010):“以上广二石种与张,下六石悉畀还建”一句中,“广”字的释读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释文》注一一云:“‘广’原字如此。按:‘广’本为字,有鱼检、鱼按二切,意指小屋。但用于此处不词。细审原简,下部确实未见墨痕,不像是下部漫漶,上部从‘广’的残字。推测有可能就是‘广’字的简体。”今按:谓此处“广”为“广”之简体,于文句之释读亦不能通。要正确理解“广”的含义,首先要搞清楚“下六石”的意思。人们很容易把“下六石”之“下”解为“剩下”,但典籍中“下”未有训为“剩下”者。鉴于此句讲的是田地的分割,我们认为此处“下”当训为“隰”,指低湿之地。《尚书•舜典》:“帝曰:‘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马融曰:“上谓原,下谓隰”;《淮南子•修务训》:“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榖,相土地宜,燥湿肥境高下”,高诱注:“高,陵也;下,隰也”;《荀子•儒效》:“相高下,视境肥”,杨惊注:“高下,原隰也”。《和从书》“魔”与“下”对文,犹典籍中“原”、“隰”相对,故“广”当读为“原”,指广平之地。古音“原”在疑母元部,“广”在疑母谈部,声同韵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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