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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乡村聚落和农民的生活

作者:刘兴林 当前章节:523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04

  聚落 (settlement pattern) 在史前考古学研究中是指特定时间范围内同一文化中相邻的一批遗址的分布特点及其组合关系。进入历史时期,聚或聚落又指人们的聚居的地方和方式,是处于社会基层的聚居单位和组织机构。广义上讲,城市和乡村都是聚落。本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先秦两汉时期农民生活的乡村聚落,并侧重于乡村聚落中人们的居住形式和生活方面。不同时期所采取的常见的聚居形式和聚居单位统称为聚落形态,它们最常见的名称是里。先秦时期民间的居里制度已逐渐形成,秦代推行郡县制,汉代加以继承并在地方上完善了郡、县、乡、亭、里的行政管理体系。里是经过政府周密规划的处于最基层的组织单位,是普通百姓的聚居之所,地位相当于现在的村社,当然是一种聚落形态。汉代文献中还多见聚的名称,也是基层的聚居单位,但聚似乎并没有纳入到正规的行政体系中形成一级组织单位。也有乡里之外自发形成的散居形式的自然聚落,由于规模的慢慢扩大,逐渐引起政府的注意并编入到行政体系进行管理。我们讨论先秦两汉代农业聚落的形态,强调的自然是其分布特点和内部组合的关系,文中所用的聚落,包括了各种不同的聚居形式和单位,它们在文献中使用了不同的名称,但功能和性质并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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