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之外,庭院和庭院周围也有蔬菜、瓜果等小规模种植。果菜也是必要的食物来源。《管子•禁藏》:“果蓏素食当十石。”史游《急就篇》:“园菜果献助米粮。”但文字中看不出这些蔬菜、瓜果的种植同人的居住地之间有什么关系。《汉书•食货志》:“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果蓏殖于疆易。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汉书•循吏传•龚遂》:“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蘿、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除疆易(埸)之瓜、果,其他都应是在庭院或其周围经营的事,这是对《孟子》小农庭院经济设想的继承和发挥。
河南淮阳于庄汉墓出土陶宅院左边所附的田园刻画的正是家中小型菜园中的景象(见图3-2;见图3-4,2),从其畦块田垄和墩窝苗孔所示意的植株来看,该菜园内共种有三种菜蔬。水井、渠道、畦块、田垄,井然有序,组成近于写实的院落边的菜园布局①。对于其宅院、田块情况,第三章第四节已有详细描述,在此不多重复。于庄汉墓宅院模型表现的是深宅大院,屋宇相连,望楼高起,似非小农家庭所能有。房屋模型作为明器应有夸张的成分,但在平面布局上它同内黄三杨庄汉代村落第二号宅院相比只是多出了一块菜园,它们都有门房、二进院落、东厢和后院主房,可能与秦简《封诊式》“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②以及《汉书•晁错传》所说的“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描绘的农家住宅相仿。二号宅院房屋砖基,土墙,瓦顶,西侧还有所属的较大池塘。三杨庄、于庄这两处发现为我们重新认识汉代小农家庭的宅院住房布局和附属田园提供了新的思路。当然它们是一个地方的一种类型,不一定代表汉代社会其他地区大多数小农的宅院情况。
果、菜终是蔬食、素食,无法与大田谷物的重要性相比,故对其经营一直处于农村经济中的副业地位。《后汉书•孔奋传》:“躬率妻子,同甘菜茹。”名士以食菜茹为生活俭朴之象,如同后世常说的糠菜当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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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骆崇礼、骆明:《淮阳于庄汉墓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3年第1期;骆明、陈红军:《汉代农田布局的一个缩影——介绍淮阳出土三进陶院落模型的田园》,《农业考古》1985年第1期。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49页。
(四)农业聚落内的其他活动
三杨庄遗址还发现有石磨、石臼、踏碓的石质杵头等粮食加工工具。在二号宅院遗址大门外东南9米有砖井一口,井边铺石磨一扇,是已经淘汰不用的自中心向四周布置放射齿纹的旧式磨盘。水井西侧有手工编织遗迹,发现编织草帘或草席用的吊绳砖锤。粮食加工、编草等活动也是在宅院或其附近进行的家庭经营活动。
在三道壕村落遗址,与房屋居址杂次分布着7座砖窑,根据窑址结构和出土物,有5座砖窑与村落居址时代相同。各窑的构造和形式相同,窑前有柴场,发现大量瓦片和柱础石,可能还有窑棚一类的建筑。根据遗址出土砖块的体积估算,每窑一次可烧砖1800个上下,生产能力不大。有两座窑 (一号、二号)紧靠在一起。两窑的前方有木构水井、露天炉灶和6个土窖,它们可能是两窑共用的生产设施。“可以看出这种窑业可能已开始由农民副业生产的情况渐渐转向专业化了。”①我认为,村落内从事砖窑生产的,除少数经营者,多数劳动者还是没有脱离农业生产的村民,手工生产同民间的纺织一样也带有充分利用夜晚、农闲和雨天的特点,这样的做法在近现代农村中十分普遍,因此这种村落中的手工生产仍不免带有农村副业的特色。
西汉王褒《僮约》记述蜀郡资中 (今四川资阳)人王子渊 (褒)为友人的家奴立券约的故事,券约详细规定了家奴便了应做的事,除了浚渠、种树、收豆等家外之事,还有洒扫庭除、锄园、浣衣织席、刻枷(枷)做杷、削治鹿卢辘轳、结苇躐鲈、喂养马牛、张鸟捕鱼、焚薪作炭、治舍盖屋、提壶春米等②。王子渊因受便了顶撞在先,订券约是存心为难这个家奴,但所述多是小农家庭中应有的事,不过无法由一人来完成罢了。东汉崔寔《四民月令》以时间顺序叙述一年中的农事活动,自“正月之旦”以至十二月年底,除了纺绩和应季的大田作业外,还有涂仓修窦、治丝析麻、织染、酿造、作酱、制药、营场圃、收薪炭、伐竹木、迎宾、祭祀、治五兵等等。虽然书中以大地主阶层的家庭为依据,但也可以作为了解小农家庭农事活动和家内事务的参考。这都是在国家正常的徭役之外的安排。农民一年到头的生活是繁忙劳累的,也是充实有序的。
(五)男女分工和老少协作
农户家庭内部的最大分工是男耕女织,这在前面“家庭手工纺织”部分中已经论及。妇女除纺织外,也需参加田间劳动。她们平时在家中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洗衣、做饭、带小孩,其劳动强度并不比男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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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东北博物馆:《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② [清]严可均辑:《全汉文》卷四十二,商务印书馆,1999 年。
20世纪50年代四川新津东汉墓出土的一件背儿捧箕女俑(现藏四川博物院)①,两手前伸平端一大箕,似在簸扬,背上用背兜背一小儿,小儿贴在母亲背上,两手紧扶母亲肩头。女性背负小孩的俑又称负子俑和母子俑,在四川、重庆汉墓中都有出土。2007年忠县汉墓出土的母子俑,也是以背兜之类将小孩负于背上,并以组带从背后系结于胸前。孩童下巴搭在母亲右肩向前张望,右手握树叶形长柄玩具探至母亲胸侧。母亲身着右衽交领博袖长衣,头梳双髻,双脚微分,直立作悠闲安舒状②。
此种背儿的方式在后世四川、重庆地区较为习见,将孩子兜于背上,系结于胸前,免除臂膊之劳,解放了双手,在看护小孩的同时也可自在地从事劳动。专用的背兜一直是西南地区家庭必备的育儿用具,现在更是发扬广大,用料考究,或绣以精美图案纹样,作为女儿出嫁时的陪嫁。背兜是历史上西南地区的一个小小发明,它起源于汉代或更早的时候,源远流长,由此也可见妇女边带孩子边劳动乃是生活中的常事。
成都出土的一件负重俑刻画出另一种劳动妇女的情态。妇女头梳髻,额上皱纹几道,背负沉重的大背篓,俯身弓背,似在蹒跚地缓步前行③。这样的场景在今日乡间也常能见到。可见,汉代妇女的劳动,既繁杂又繁重。
有些事则有年岁上的习惯要求或分工。《吕氏春秋•上农》:“齿年未长,不敢为园圃。”《说文•口部》:“园,所以树果木也。”“圃,种菜曰圃。”果、菜种植的技术要求比大田作物高,需要有较多的经验和积累,一般不是未成年人所能胜任的。在有些农活中,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各自会参与更为适合的劳动环节。东汉画像石牛耕图上,多见少年随后下种的场面。如陕西绥德画像石牛耕图上,成人扶犁而耕,他身后紧跟一少年手提葫芦形器,似在随墒下种(见图2-5,4)。江苏睢宁双沟画像石也有一小儿在扶犁者身后提篮撒播种子 (见图2-5,3)。
四川新都县文物保管所收藏的“薅秧”画像砖农事图是有关汉代稻田管理的宝贵材料。画像以中间田埂分为左、右两格,左图为秧田,两农夫手持薅秧棍在田中薅秧,田块中秧苗明显。右图上、下各有一鹤一兽奔走,后有二人举镰前驱作追逐状,画面中杂有鱼类、菱角等,指示为水塘(图7-8)。从画像上人物的衣着和形态动作分析,薅秧的两个农夫为老者,举镰驱鸟兽的为年轻后生。薅秧者头着幅巾,多余部分交结系于脑后,身穿过膝长袍或禅衣。而举镰驱赶动物者头着尖顶帽,右下者腰围蔽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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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美术全集编委会:《中国美术全集•雕塑编•2•秦汉雕塑》第一一一图,人民美术出版社,1985年。
② 刘兴林:《重庆忠县汉墓出土的顶罐俑和负子俑》,《东南文化》2008年第6期。
③ 史占扬:《从陶俑看四川汉代农夫形象和农具》,《农业考古》1985年第1期。
右上者似着短裤,其衣着皆极简单。幅巾本为庶民所戴,《后汉书•逸民列传•韩康》记东汉名士韩康“柴车幅巾”,途中被亭长“以为田叟也”。幅巾成了田叟的标志之一,可见为农民所常服。汉末幅巾推广到上流社会,晋•傅玄《傅子》: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士庶幅巾区别在于质料,不过幅巾这种形式也会因此多少带有点高贵的成分,与汉代田叟的幅巾意味渐行渐远了。右边池塘中的两人头戴尖顶帽,《说文•月部》明确说:“月,小儿及蛮夷头衣也。”汉代重视冠冕,以帽为卑贱执事者所服,薅秧图上所见的尖顶帽,样式与汉画像石中的匈奴帽也基本相同。举镰的两人形体较薅秧者瘦小,体态显得轻便灵活。四川地区不存在匈奴的问题,说明这两人为少年后生。
图7-8 四川新都薅秧画像砖
弄清人物的身份,有助于准确理解画像砖上所反映的农事活动的细节。先看两年长农夫的薅秧。薅秧劳动主要是用足踩田,汉代称“癹”。《说文•严部》:“癹,以足蹋夷草,从殳。”段注:“从癶”,谓以足蹋夷也,从殳,杀之省也。”后来又称足耨或足芸,其目的不仅仅是除草,杂草被踩入泥中,沤烂又成为田中的肥料,同时通过脚踩使泥土翻动,活动秧苗,增发新根,促进生长。流行至今的农谚于踩田薅秧的目的、要求、意义都有精当的概括①:
踩田翻泥,当得上次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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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农业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农谚》“粮食作物•稻•中耕除草”,农业出版社,1980年。
锄麦划破皮,薅秧翻过泥。(江苏淮南)
耘田不要冲,只要稻棵动。(安徽)
有草薅草,无草踩苗。(安徽)
禾不怕踩,儿不怕奶。(湖南、湖北、广西)
水田里脚板响,旱田里铁板响,见响禾苗长。(广西)
薅秧其实就是稻田的中耕。最后一句谚语道出了水田、旱田中耕所用“工具”的不同,水田用脚板,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农具。薅秧图中的两个农夫,既未见以手薅草,也不像弯腰用小锄耘耨,手中拿的只不过是便于在泥水中行走和用力以起辅助作用的木杖或竹竿。早在春秋时期,扶杖薅秧的场景即已见于田间。《论语•微子》:子路“遇丈人,以杖荷蓧……,植其杖而芸。”植,依孔安国说,倚也。其事在孔子由叶返蔡的途中,叶为楚地。明万历十一年《罗山县志》记,县南八十里有子路所宿的石门。罗山在今淮河上游河南东南部,与湖北接邻,先秦时期即已为稻区。至元代有了专门的稻田耘田器,称穑或荡,但仍多用足芸。王祯《农书•农器图谱集之四》记其法:“为木杖如拐子。两手倚之以用力,以趾蹋拨泥土草葳,壅之苗根之下,则泥沃而苗兴。”现代湖北农谚“手拿薅秧棍,慢慢往前奔,薅死一层草,抵上一道粪”,正是这类稻田中耕的写照,可见薅秧足耨之法,古今一致。《齐民要术•水稻》也说:“稻苗长七八寸,陈草复起,以镰浸水芟之,草悉脓死。稻苗渐长,复须薅。”以镰芟草后,“复须薅”,这都是稻田的中耕方法。
我们连起来把这幅画像解读一下。农夫和少年同到田间劳动,先放水灌溉稻田,在水塘和稻田间的坝埂上掘开一个 V形的缺口,V形的口朝右边水塘,尖角伸进右边的稻田,示意塘水流进稻田。塘水流进稻田,冲得秧苗一律向左倾斜。灌田后,两少年先下田以镰浸水芟草。实际的情况是,水田中的杂草并不容易“脓死”,芟后所留草茬还会再生,由两年长者接着下田将草茬及割下的草踩入泥中。这就是薅秧、足芸。扶杖在田中行走比较适合老者,而割草虽需弯腰弓背,但对灵活的年轻人来说也不算重活。少年完成了割草,老者在田中薅秧,而水塘因放水灌田水位下降,塘中养殖的鱼、虾显露,引来鹤、兽争食,于是少年跑过去举镰驱赶。左边田中一薅秧农夫这时拄杖向塘的方向张望,与少年的驱赶动作相呼应。
从汉代人劳动中的分工协作上,我们读出了画像砖隐而不显的故事情节。画面中手持薅秧棍、从容自在的薅秧者同水塘中急急追赶动物的年轻人形成鲜明的对比;逃奔的动物,左伏的秧苗和人物的神态,使画面活气十足;通过田埂上的V形缺口和薅秧田叟抬头观望前方逐鸟人的神态,把左、右两部分图画联系为一个整体。人物所从事的都是与他们的年龄特征相吻合的事情。这是一幕富于生活气息的劳动协作的场景。
种菜、播种、薅秧中的协作都是众多劳动中的一个缩影,这种分工与协作既以经验为前提,又以体力为条件,不同于一般集体劳动中的分工协作。耕、织中的男女分工和老少协作是根据生产活动以及劳动者的具体特点慢慢形成的,久之,这样的分工和协作便演化为农家生产和生活中的习惯和风俗,从而成为传统农业社会中较为稳固的模式。而汉代妇女在家庭中承担了比男人更加繁杂和繁重的劳动,她们也由此获得了较其他历史时期更高的社会地位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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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关荣波:《略论汉代妇女的社会地位》,《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结 语
先秦两汉是我国农业历史上特殊而重要的时期。本研究致力于对该时期农业历史进行考古学的系统考察,但毕竟不是农业史的全面陈述,不可能在其中体现出先秦两汉时期农业发展的所有情节。本书的体系表现在相互关联的七个专题中,表现在从考古学的视角对农业生产过程到农民生活状况的分析和解读中。在具体的考古环境中分析、认识作为物质形态的农业资料,复原或模拟推断既往的、消失的农业情景,可以增强农业历史发展过程的系统性和乡村聚落生活的生动性。把农业遗存、遗物看作是农业社会系统中有机的组成部分,通过分析、解释考古材料,把农业历史上所发生的事落实到具体的生产方式、农田形式、村落组织和从事农作的人群,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农业社会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这是历史时期农业考古研究的目标。本研究自然还算不上细致和深入,但已从中感觉到了先秦两汉农业发展的复杂性、整体性和阶段性,感觉到了传统农业逐步形成的过程。
一 农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将农业生产工具按农业生产的环节来分列,我更注重的是工具系统的前后比较而不只是单种农具的演变问题。农业生产过程可以通过农具来表述,而考古发现的农具是有限的,它们不代表当时农具的全部。但是考古发现的工具类型所对应的生产环节的细化过程是能够反映农业生产进步趋势的。夏商西周以至春秋时期的农业生产只能根据考古材料粗分为农田整治、田间管理、收获、加工四个环节;战国时期则有了六个方面的农具:耕垦、起土,碎土、耙平,中耕,灌溉,收获,加工和磨制;汉代更细化为代表不同生产环节的九类农器具:畜力驾套,农田整治,碎土、耙平,播种、覆种,中耕,灌溉,收集肥料,加工、磨制,簸扬。不仅是生产环节细化,每一环节中工具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工具种类增加和生产环节细化的过程,正是农业生产技术不断进步的过程,生产系统的不断完善就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表现。
农业也不仅简单表现在生产一方,农业、农村和农民都是农业社会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把农业问题放到农业社会整体中去认识,才有可能得到相对全面和准确的理解。完成以上生产过程的农民要生产也要生活,生产工具、生产方式、组织形式、衣食住行等等,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问题。考古发现的各式农具、作物遗存、农田遗迹、仓储设施和田间管理等事项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农业社会的运作,将考古发现的农业遗迹、遗物和间接相关的材料加以梳理和分析,按其内在联系在农业社会框架体系下可以大致整合成有机的农业系统,即:生产工具一劳动方式(牛耕等)一田地形态—田间管理(灌溉等)—作物构成—储藏和加工—聚落和农民的生活。先秦两汉时期的农民不断开启着下一个新的循环,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生产和生活。这是从生产到生活,又从生活到生产,也是生产中的生活和生活中的生产。在这样的考察中,我们可以去一步步接近古代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全景画卷。
二 农业发展的阶段性和传统农业的形成
先秦两汉农业系统中相互联系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表现出比较明显的农业发展的阶段性。
第一阶段,夏商到西周时期,传统农业的萌芽期。
夏商到西周,大量使用木、石、蚌、骨农具,但已脱离了原始农业形态。开始出现少量青铜农具,有了史前农业生产中所没有的新型工具材料,进而出现了带銎的工具。铲、犁等带釜金属农具的出现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工具类型。虽然金属农具并未在农业生产中普遍应用,或者说尚不足以影响到生产力水平的变化,但是它为金属农具后来发展进行的探索,准备了技术创新的条件。牛耕已经出现,但还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出现推广的态势。至迟在商代有了垄作法,史前时期的作物继续种植,增加了小麦、高粱、大豆等几种新引种或驯化的栽培作物,粮食加工以粗加工为主。
以金属农具、牛耕和垄作法的应用为标志,夏商西周时期成为我国传统农业的萌芽期,它孕育了中华农耕文明的遗传基因。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时期,传统农业的奠基期(初步形成期)。
春秋到战国早期,铁农具的数量增加,有了初步推广的势头,战国中期铁农具开始有了明显的普及。农具种类齐全,形成体系。农具对应的农业生产环节开始细化,形成前后紧密相联的完整体系。铁农具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主力,畜力开始发挥作用,使用直接套装在犁底上的 V形铁犁。与铁农具相对应,出现了新的作亩形式,畎、亩结构合理,为精耕细作准备了技术条件。农田灌溉较多地使用汲水器械和人工引水工程。作物品种丰富,大豆地位上升,以粟、麦、黍、稻为主体的五谷成为人们的重要食粮,相同或相似的作物组合推广到更大地域,可能使用石磨加工面粉。聚落里居形式多样,并有了比较完善的规划和管理。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传统农业奠基或初步形成的时期,基本的标志是铁器和牛耕的推广、五谷的形成以及垄作法的完善,最重要的标志是传统农业所需的一整套农具和技术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两汉时期,传统农业的形成期。
汉代铁农具普及,农具类型对应的生产环节细化到耕垦、碎土、摩平、播种、覆种、中耕、灌溉、施肥、收割、脱粒、扬场、精磨,连同畜力用具共使用30多种农具,工具体系完备,与近现代传统农业的农具体系已基本相似。铁农具的普及奠定了精耕细作的基础,碎土、摩平、覆种、施肥和水利等方面农具的应用,则标志着精耕细作技术的成熟。牛耕进一步推广,大、小铁犁和犁壁适应了代田法、垄作法和深耕翻土的需要。耕犁、耧车、石磨等农机具和面粉加工器具的制作和推广应用表明我国农业已开始走上发展机械和动力农机具的道路。作物品种齐全,结构更趋合理,五谷和其他多种作物几乎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发现,地区间只是存在种植数量上的差异。秦代以来的郡县、乡、亭、里的行政体系和多种里居形式成为汉代传统农业的社会基础。
一整套农具体系的完善是传统农业形成的重要标志。如果再进一步细分,西汉是传统农业的成熟期或定型期,东汉为进一步完善的时期。东汉以后的农具体系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农具的发展也只是在汉代基础上的继承或改良,如三角形大铁犁到唐代才开始有形制上的变化,而曲竹耙、横銎镢直到现在还在使用。明清以来的许多农具类型甚至样式都能够在汉代找到模本,如果对我国近现代传统农业工具有足够的了解,也有助于我们对汉代传统农业的定位。农具体系对应的技术体系的形成,也影响到传统农业社会的定型。
三 余论
考古材料能够揭示的先秦两汉时期的农业问题不限于农具、牛耕、农田、水利(灌溉)、作物、仓储和聚落,诸如农用土壤、农田道路、农业建筑、乡村管理、农村卫生和乡村文化等等都可以通过考古发现的直接和间接的材料来认识,考古材料背后隐含的人们精神世界的东西也可以通过材料的关联和分析得到开掘。这些都已有学者研究涉及或做过相关的专题探讨。它们与农业社会密切相关,如果能统筹到一个大的框架下加以讨论,将有助于对农业社会的深入研究,也一定是十分有意思、有意义的,但这确实非一个人能力和水平所能及的事情。我本人的研究还只是梳理了农业问题的较粗的主线条。
农业考古研究有待探索和深入研究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对具体农具和技术的研究中,在“纸上谈兵”不能有所进展的情况下,实验考古不失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如张传玺先生对两汉大犁的复制试验就给我有益的启示,我用其试验结果分析了内黄三杨庄的农田形态。另外,本研究虽已触及了乡村聚落生活的问题,但还远远不够。撰写该部分的时候,我常常感觉到聚落生活的内容丰富而庞杂。聚落就是一个小社会,它既是生活的场所,又是生产的基地,如西汉晚期王褒《僮约》、东汉崔寔《四民月令》所提到的乡村地主家中的活计就包括了家内杂务、制作和市场交易、田间生产各项。基层聚落中人员的成分也是复杂的,如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户律》“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家室居民里中者,以亡论之”①,法律规定,隶臣妾等这些戴罪之人没有在里中居住的权利,若其家室居民里中,则以逃亡者论之。这是秦末汉初时的情形。如果我们以聚落为出发点全面而系统考察古代农民和农业问题,又会有怎样的结果呢?总之,农业考古的研究对象绝不再只是作物和农具,研究的目的也不只是搞清技术和过程,而是要尽可能地发掘考古信息,放眼于农业、农村(村落)和农民的生活,解读农业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因此,哪怕是一个小问题,也要考虑到它是农业社会整体中的一部分,考虑它与其他部分的有机联系和与相关部分的相互影响,绝不能孤立地看问题。这可以说是聚落考古的延伸,这种研究最终是对农业社会的研究,应是未来历史时期农业考古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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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张家山汉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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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虬庄遗址考古队:《龙虬庄——江淮东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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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临淄齐故城》,文物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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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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