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门门神画像的意义,论者或解释为“威吓恶害不祥之鬼,使其不敢侵入”。②其实,《论衡•乱龙》已经明言,“今县官斩桃为人,立之户侧;画虎之形,著之门阑。夫桃人,非荼、郁垒也;画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画效象,冀以御凶。”《论衡•订鬼》关于“食虎”也说,“案可食之物,无空虚者”。墓室门神画像,非但“食鬼”,又以“御凶”,当不仅是用以镇伏恶鬼,也不能排除有威慑其他侵人者之作用的可能。
还应当注意到,汉代墓葬墓门多有刻画狗的形象者。在汉代人的意识中,狗的作用主要是防御盗贼。应劭在《风俗通义•祀典》中涉及“杀狗磔于四门”礼俗时就曾经说道:“俗说狗别宾主,善守御,故著四门,以辟盗贼也。”③
河南邓州长冢店东汉墓出土被称为“牵獒门吏”的石刻画像,一赤膊门吏手牵恶犬,犬竖耳蹲坐,张口作狂吠状,怒视墓门方向。④设计这一画面的出发点,显然有威慑闯入墓道者的用意。河南南阳汉墓出土画像石中多见的佩剑门吏、拥盾门吏、持戟门吏、执金吾门吏等形象,以及其他如挥钺武士、握钩镶武士、蹋强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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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后汉书•马廖传》所谓:“传曰:‘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斯言如戏,有切事实。”
②刘兴怀、闪修山:《南阳汉代墓门画艺术》,百家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7页。
③吴树平校释:《风俗通义校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版,第314页。“善守御”,《太平御览》卷九○五引作“善守卫”。
④王建中、闪修山:《南阳两汉画像石》,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版,图50。
武士①等形象,也有同样的意义。
汉墓画像题榜文字多见“亭长”。河北望都汉墓壁画人物画像题字即有“门亭长”、“寺门卒”字样,陈直指出,“《续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属吏有门亭长,主州正门。又太守属吏,正门有亭长一人,即本壁画题字之门亭长。寺门卒即府门卒,始见于《汉书•韩延寿传》。又传世有‘乐安太守愿君亭长’及‘府门之卒’两石人题字,与本题字完全符合。”②墓葬壁画有门卫长卒形象,除了炫耀墓主生前权威而外,不排除也有保卫墓葬安全的意义。亭长,是汉代负责地方治安的基层官吏。对于“亭长”以及“游徼”、“贼曹”等职任类同的官吏形象在墓葬中出现的现象,也可以从同样的角度理解。
门神画像作为生居和死居的门卫的作用应当是一致的。门神、门吏和其他以卫护主人为主题的墓门画像,其意义都有守御门户、摒辟盗贼的一面。③
(二)镇墓兽
汉墓墓门画像又有张牙舞爪形象的怪兽。其意义可能也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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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又称为“蹶张”武士。《史记•张丞相列传》:“(申屠嘉)以材官蹶张从高帝击项籍,迁为队率。”裴骃《集解》引如淳曰:“材官之多力,能蹋强弩张之,故曰厥张。律有服张士。”
②陈直:《望都汉墓壁画题字通释》,《文史考古论丛》,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10月版,第463—464页。
③参看王子今:《门祭与门神崇拜》,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6月版,第104—114页。
恐吓盗墓者,有的学者直接称之为“镇墓兽”。①
春秋战国楚墓中已经多见漆木“镇墓兽”。
李学勤在分析战国中期的河南信阳长台关、湖北江陵望山和天星观几座大型楚墓所出土漆器组合时,首先说到“镇墓兽”:
镇墓兽:长台关的镇墓兽是单身的,高1.4米,作跽坐状,有鹿角。瞠目吐舌,狰狞可怖。望山1号墓和天星观1号墓的镇墓兽则是双身的,两首均有鹿角。镇墓兽的用途大约是辟除邪鬼,但神兽的本名还不清楚。过去长沙出土的这种神兽,流传收藏于国外博物馆的还有一些,其形制基本上也是单身、双身两种,日本梅原末治在1938年即有所讨论。
李学勤还指出,这种漆木“镇墓兽”,“是楚墓特有的,充分表现了楚国漆器艺术的传统风格。”②
这种“镇墓兽”,有的日本学者称之为“木雕怪兽像”③
商承祚记述长沙盗墓者所得诸文物时曾经说到“镇墓兽”,而称之为“楚泰龙坐”、“楚黍蛇”及“木鬼方座”。《长沙古物闻见记》卷上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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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建中、闪修山:《南阳两汉画像石》,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版,图191文字说明:“镇墓兽,东汉,163×32厘米,南阳市白滩出土,画面刻怪兽两角,猿面,鼓腹披毛,两爪举起,呈怒吼欲前扑状。”又图195文字说明:“镇墓兽,东汉,119×33厘米,南阳市卧龙岗出土,画面刻一怪兽,头生杈角,遍体生毛,面目狰狞,高举两爪欲扑鬼魅。”图53文字说明:“镇幕兽、门吏,东汉,130×48厘米,南阳县草店出土,画面上部刻二神兽,瞋目吐舌,双爪上举,下肢半蹲,呈怒吼欲前扑状。”
②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6月版,第286—289页。
③梅原末治:《传长沙出土的木雕怪兽像》,《宝云》第21号(1938年);收入《支那考古学论考》,弘文堂书房1944年版。
楚桼龙坐一则
龙坐,出南门外,通坐高二十八公分八公釐。龙下体有构,坐面有孔,可以卸合。屈其项,两爪上举至颡,作张口状,舌由颚抵于唇。皆镂空。……通体施黑色薄桼,有捝落处。龙朱睛黄目朱舌,其它兼深朱黄白三色华文。施点以为鳞甲。……
有人推断其性质为悬挂钟磬的木架座,应称为“龙虡”。商承祚则否定了这种意见:
予曰:架空处不足八公分,钟磬曷能容?据圹中每有龙虎蛇凤之发现,此殆用以镇墓。
商承祚甚至认为汉代出现的“四神”也源生于此:“汉以来,好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为鉴印饰文,施用不同,其原流殆根于是。”《长沙古物闻见记》卷上还记录一件“楚桼蛇”。
楚桼蛇一则
唐茂盛赠予桼蛇一条,二十六年出小吴门外苟家冲楚墓。长五十五公分六公釐,末有枘,长五公分五公整,上径五公分而下削。体立微屈,昂首张口,作欲噬状。下承方坐,出土残毁。……《易•系辞下传》:龙蛇之蛰,以存身也。蛇与龙同解,故亦同用。复有交颈龙。下有方坐,黑桼黄华。因掘坏,乡人析以为薪。……①
这件“楚桼蛇”,“昂首张口,作欲噬状”,显然也是“用以镇墓”,因而有与“楚桼龙坐”“亦同用”的判断。“因掘坏,乡人析以为薪”,是许多盗墓所得文物的共同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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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承祚:《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中华书局1996年11月版,第58—61页。
《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记录的一件同类器物,被称作“木鬼方座”:
二十七年六月,杜家山楚墓出木鬼方座,高四、五寸,径数尺,形与前记所载龙座同。方孔中植一人,高约二尺,悬舌达腹,为革制,以胶类粘植其上,头平,无足,左右戴鹿角,高尺许,上绘朱花,自肩以帛交缚及腰,绕前束结。……
与前所说“楚桼龙坐”、“楚桼蛇”比较,此器出土时尚完整,但是不久就因保护不善而损毁。①
同样的器物,美国考古学者又曾经称之为“山猫”。据商承祚记述:“最使人不能释卷者,厥为第一图之两头龙座,彼称为山猫者是也。其形下有方座,上为左右两昂首龙外向,下有方构,植于器面。”“视其图已为之神往,如得见原物,其惊心动魄可知。山猫之说无稽。”②
经考古发掘所得“镇墓兽”,往往可以完整出土,并且得到科学分析和妥善保护,使我们得到对古代文化的具体认识。
湖北江陵望山1号楚墓出土“镇墓兽”,髹黑漆,用红、褐、蓝色漆彩绘花纹。底座为木质,上有相连的双头双身怪兽。兽面雕刻作凸目、卷眉、龇牙、垂舌状,表情狰狞。兽头顶插置4支鹿角。方座上绘龙纹、变形卷云纹,兽身绘龙纹、雷纹,鹿角上绘蟠螭纹。兽头各外向,于是可以全方位形成威慑。“镇墓兽”放置位置,在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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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记述,“(原器)尚未腐,归季襄。去岁暮,蔡以二寸照本自沪寄成都,未见束带,殆不善保持,干后残毁矣。”商承祚:《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第267页。
② 商承柞:《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附录《跋柯克思<中国长沙古物指南〉》,第2页。
头箱内靠近棺室一侧。
望山2号楚墓中出土2件“镇墓兽”,也是由鹿角、兽首、方座三部分组成,兽首顶上各插有2支完整的鹿角。①其放置位置,也在头箱。
望山1号墓出土“镇墓兽”为双身,而2号墓出土者为单身,不过,所出为两件,如果放置方位与双身者相仿,则作用也应当是一样的。
陕西勉县老道寺4号汉墓出土“镇墓兽”4件,红陶质,表面饰白衣。②勉县老道寺1号汉墓出土的陶质“镇墓兽”,面部白底涂朱,前腿略前伸,后腿后蹬,弓腰,伸颈,竖耳,嘴微张,圆睁双目。③
贵州黔西12号汉墓出土陶狗,发掘简报执笔者以为就是“镇墓兽”,记述说:“镇墓兽,外形似狗,四脚站立,张口,犬齿外露,昂首瞪目作守望状,颈及胸部有饰带。”④
四川彭山汉代崖墓出土8件“作怪异人的形象”的“镇基兽”,发掘报告整理者称之为“麒头”。共同的形象特征是大耳、突睛、高鼻、露齿,“口中出二长牙,舌下垂”,有的“舌下垂过胸”,有的“舌下垂过腰”,有1件“额正中原有一角,今已脱失”。或佩有短刀,并“右手持钺形器,左手操蛇”,保存较完整的1件,则“右手持小杖”。⑤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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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湖北省考古文物研究所:《江陵望山沙塚楚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4月版,第95、150页。
②郭清华:《陕西勉县老道寺四号汉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
③郭清华:《陕西勉县老道寺汉墓》,《考古》1985年第5期。
④贵州省博物馆:《贵州黔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11期。李如森《汉代丧葬制度》引录这条资料,将发掘简报中镇墓兽、陶羊、陶猪、陶鸡合称“陶兽4件”理解为“黔西12号汉幕出陶镇慕兽4件”,误。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181—182页。
⑤南京博物院:《四川彭山汉代崖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7月版,第80—82页。
头,是汉代驱鬼仪礼中所用面具。《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郑玄注:“如今麒头也。”而“镇墓兽”与方相氏不同,已经有学者论述,①看来,“麒头”的定名可能不确。
位于广州先烈路十九路军坟场西南的第5080号墓,是一座东汉后期墓葬。墓中出土陶质“镇墓兽”也以张口吐舌为基本特征。据考古工作者记述:“头上缠巾,两眼圆睁,张口吐长舌(舌一部分已断失,从印迹察看,原来伸长达腹)。眉毛及胡须均划出。双手甚长,前按于地,两足甚短,向两边后屈,坐于地上。”从图版观察,前肢着地处作蹄形,其实不宜称为“手”,双蹄、两肘、两膝等多处有特意做出的圆孔,②也值得注意,可能这些部位原先还有木质或其他质料制作的附加装饰,现已腐坏不存。
汉墓中多出被称作“镇”的器物,往往作兽形,多4件一组,其用途确如孙机所判定,主要“是用来压席子角的”。虽然“以虎豹等动物的形象制镇,大约还含有辟去邪恶的用意”③,但是将其简单地归入“镇墓兽”一类④,可能还是不大适宜的。
(三)镇墓俑
与“镇墓兽”相关的现象,是“镇墓俑”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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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顾丞峰:《镇基俑兽形制演变析》,《文物天地》1988年第3期。
②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2月版,上册,第431页,下册图版一五九:1。
③孙机:《汉镇》,《文物丛谈》,文物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125、128页。
④李如森:《汉代丧葬制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181—182页。
秦始皇陵东侧发现的规模宏大的兵马俑军阵,形成了震惊世界的文化影响。关于秦始皇陵兵马俑的主题尚有争论,但秦始皇时代所经营的这一军阵模型是以东方武装集团作为假设敌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兵马俑军阵的临战态势,也给人以鲜明的陵区保护者的印象。
1970年至1976年间发掘的陕西咸阳杨家湾4号汉墓和5号汉墓,根据《水经注》卷一九《渭水下》所记载的方位①以及墓中出土的银缕玉衣片推测,这两座墓的墓主可能是周勃、周亚夫父子。4号墓的墓道填土中和墓道外有7个陪葬坑,另有11个陪葬坑位于4号墓南70米处。这11个陪葬坑,有6个放置骑兵俑,总数共500多件;有4个放置步兵俑,总数共1800多件;另有1个放置战车。这批随葬俑群,应是当时军阵的真实形象,其作用和意义和秦始皇陵兵马俑群是同样的,只是军阵规模较小,陶俑造型也较小罢了。②
徐州狮子山发现的兵马俑军阵,也是类似的考古发现。据推断,也应当是西汉中期某位楚王的陵墓的附属结构。③
甘肃武威雷台汉墓随葬铜质车马模型和兵士、奴婢偶像,其中武士17人。④
汉代和汉代以后的一般墓葬中随葬的陶俑或三彩俑,亦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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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水经注》卷一九《渭水下》:“(故渠)又东迳长陵南,亦日长山也。”“又东迳汉承相周勃冢南,冢北有亚夫冢。故渠东南谓之周氏曲。”
② 陕西省文管会、博物馆、成阳市博物馆杨家湾汉墓发掘小组:《成阳杨家湾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0期。
③徐州博物馆:《徐州狮子山兵马俑坑第一次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12期。
④甘肃省博物馆:《武威雷台汉墓》,《考古学报》1974年第2期。
身佩兵器的形象,所体现的身份,应当是墓主的武装家奴,有些农夫形象的随葬俑亦持有刀兵,可能反映了豪族庄园中部曲亦农亦兵的职任。
武装随葬俑的意义,当有保卫墓主的作用。只是这一意义有较复杂的观念意识背景,就这种丧葬形式的直接目的来说,这些随葬俑所执佩刀剑弩机所要对付的敌人,可能未必是盗墓者,
汉墓中已经出土“镇墓俑”。重庆化龙桥汉墓出土的镇墓俑:垂舌形式类同于“镇墓兽”,右手执斧,左手握蛇。①成都天迥山3号崖墓出土“镇墓俑”,同样右手执斧,左手握蛇,眼如铜铃,张口吐舌。②类似的发现,又见于广州先烈路5080号汉墓。③
这样的“镇墓俑”,已经具有了威慑盗墓者的作用。
(四)镇墓咒语
1980年发现于山东济宁金乡的一块汉墓墓门压槛石残件,石刻文字为语义十分明确的对盗墓者的咒詈。有人因此定名为《禳盗刻石》:
诸敢发我丘
者令绝毋户
后疾设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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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胡人朝:《重庆市化龙桥东汉墓的清理》,《考古通讯》1958年第3期。
② 刘志远:《成都天回山崖基清理记》,《考古学报》1958年第1期。
③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2月版,上册,第431页,下册图版一五九:1。
者使绝毋户
后毋谏卖入
毋……
据发现者释读,内容大意是:“凡是敢盗发我坟墓的人,叫他断子绝孙;即使不是有意破坏者也一样,请不要出卖我告诉别人……。”并且“根据其书体风貌推断其大体年代为西汉中早期。”
所谓“诸敢发我丘之,令绝毋户后”,语义明确。而“疾设不详者,使绝毋户后”,“疾”,当参考《释名》卷四《释言语》“疾,𢧵也,有所越𢧵也”①以及《说文•戈部》“戗,断也”,《说文•斤部》“断,戳也”②的说法,是指非法的破坏。“疾设不详”,可能是说破坏墓家,使墓主不祥。“谏”,或许即“阑”字的别写。《史记•汲郑列传》:“阑出财物于边关”,裴骃《集解》引瓒曰:“无符传出入为阑。”又如《汉书•成帝纪》:“麂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颜师古注:“无符籍妄入宫为阑。”《汉书•景十三王传•广川惠王越》“阑入殿门”,《汉书•酷吏传•咸宣》“阑入上林中蚕室門”,《汉书•匈奴传上》“阑出物与匈奴交易”,《汉书•西域传下》“边塞未正,阑出不禁”,《汉书•外戚传上》“阑入殿中”等,都说“阑”是非法侵入门禁,这里用以指对墓门的侵犯,也是适宜的。“卖”,则应是“䁲”字的简写。䁲,有“小视也”的解释。③可知“毋谏卖入”,也就是“毋阑照入”,是警告不要无视禁制,妄自侵入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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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王先谦撰集:《释名疏证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3月版,第179页。
②[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31、717页。
③[清]朱骏声撰:《说文通训定声》,武汉市古籍书店1983年6月版,第530页。
这段石刻文字,因此被看作“地地道道的护墓咒语”。①
1990年,在当地又发现了这一刻石的另一部分以及原石石刻文字初出土时的全文抄件,得59字又约10个残字,于是以字数之多,被看作“为今所存西汉刻石字数之最”。发现者提供了如下释文:
道勿使犯磨
□罪天利之居
欲孝思贞廉
率众为善天利
之身礼(体)毛肤父
母所生慎毋
毁伤天利之分
率必让厚何
抄释者将“毋谏卖入”写作“毋谏卖人”,下文又有“毋效狸人”,应当也是“毋效狸入”的误录。②所谓“毋谏卖入,毋效狸入”,是警告不得从墓门侵入,也不得穿穴侵入。
《水经注》卷二九《湍水》写道:“魏征南军司张詹墓,墓有碑。”碑背刊有文字云:
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铜铁不入,丹器不藏。嗟矣后人,幸勿我伤。
碑文标榜薄葬,而所谓“嗟矣后人,幸勿我伤”,作为一种警示,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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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宫衍兴、李一;《济宁的两块汉代刻石》,《汉碑研究》,齐鲁书社1990年5月版。
②宫衍兴编著:《济宁全汉碑》,齐鲁书社1990年12月版,第3—9页。
较为和缓委婉,与一般咒语有所不同。据记述,作为反盗掘的手段,这种文字竟然有效,不过最终被盗发,人们发现所称薄葬诸语,原来竟是不实之词。“自后古坟旧冢,莫不夷毁,而是墓至元嘉初尚不见发。六年大水,蛮饥,始被发掘。说者言:初开,金银铜锡之器,朱漆雕刻之饰烂然。有二朱漆棺,棺前垂竹簾,隐以金钉。墓不甚高,而内极宽大,虚设‘白楸’之言,空负黄金之实,虽意锢南山,宁同寿乎?”张詹墓碑文语式,是较特殊的一例,但是警诫盗掘的用意,与其他镇墓符文、防盗咒语等其实是一致的。
(五)法律和舆论的“镇墓”作用
禁止盗墓的法律,应当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节丧》中写道,厚葬风习一时盛行,于是“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而自然会因此诱发“奸人”盗墓行为,“上虽以严威重罪禁之,犹不可止。”可知当时对于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汉代严禁盗墓的法律,也见诸史籍。《淮南子•汜论》写道:“天下县官法曰:‘发墓者诛,窃盗者刑。’此执政之所司也。”据说往往“立秋之后,司寇之徒继踵于门,而死市之人血流于路”,可知执法是相当严格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盗律》明确规定,“盗发冢”与杀人、伤人致残、敲诈及拐卖人口等同罪,都应处以磔刑。
民间舆论对盗墓乃至所有破坏墓葬的行为的否定,是由来已久的。这一倾向的文化基因,应主要与宗法意识以及中国传统情感对于人的尊重有关。相关现象,也体现出法律对盗墓行为严厉惩处的文化背景。
在有些时候,政治举措的正义性也会因为墓葬破坏情节的反人道反社会的性质而严重削减。
《后汉书•朱穆传》说,宦官赵忠丧父,归葬安平(郡治在今河北冀县),据说曾经僭用天子葬具,朱穆下令案验,“遂发墓剖棺,陈尸出之,而收其家属。”汉桓帝因“发墓剖棺,陈尸出之”情节而震怒,朱穆因此被治罪,罚往左校服劳役。《资治通鉴》卷五三“汉桓帝永兴元年”胡三省注:“不以赵忠玉匣为借,而以朱穆发墓为罪,昏暗之君岂有真是非哉!”其实,对“发墓”行为的激烈反应,又是自有道德伦理之“是非”的。后来太学生刘陶等数千人诣阙上书,申明朱穆出以忧国之心,志在肃清奸恶的立场,指责宦官不仅在中朝以非法手段把持国家权力,而且父兄子弟分布地方,如虎狼一般残害小民,赞扬朱穆亢然不顾个人危难,“张理天网”的勇气,表示愿意代替朱穆服刑劳作。汉桓帝于是不得不赦免朱穆。太学生运动导致朱穆减罪,却并不能使他“发墓剖棺,陈尸出之”的行为自道德压力下得到完全的解脱。所谓“朱穆以颛愚比仲由”①,“朱穆愚于书”②等评价,可能都与他这一激切行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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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赵鼎臣:《竹隐畸士集》卷一一《启•谢陈漕荐启二首》。
②[宋]范浚:《香溪集》卷五《杂著•愚斋铭》。
二十一 汉代社会的向学风气和读书生活
汉代是儒学开始取得正统地位的历史时期。汉代社会比较重视教育,也曾经出现了“向学”的风气。《史记•儒林列传》说张汤“乡学”。《汉书•卜式传》也有同样的说法,颜师古注:“‘乡’读曰‘向’。”《汉书•叙传上》:“时上方乡学。”颜师古也作同样的解释:“‘乡’读曰‘向’。”所谓“乡学”,就是“向学”。从许多历史迹象可以看到,读书生活对于汉代社会的不同阶层都有重要的意义。说明相关历史现象,可以更真切地认识汉代历史,也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汉代文化。
(一)汉代“小学”教育
东汉时期成书的《四民月令》,被看作反映洛阳地区农耕生活的论著。《四民月令》中有关于乡村学校的内容:“(正月)农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学《五经》,师法求备,勿读书传。研冻释,命幼童入小学,学书《篇章》。”“(八月)暑小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十一月,研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小学’。”根据原书本注,“幼童”是指九岁至十四岁的孩子。有的学者分析《四民月令》提供的信息,指出,“汉代教育制度,八九岁的小孩入小学识字和计数;十二三岁的大小孩进一步学《孝经》、《论语》,仍在小学;成童以上则入太学学五经。”①有的学者总结说,“蒙养教育在秦汉以后便进入有教材有组织形式的阶段。”②
《四民月令》中的相关资料,反映乡间存在早期启蒙教育的形式。避开酷暑和严寒季节,是当时童蒙教育的原则之一。事实上,后来每个学年休暑假和寒假的学制定式,在汉代民间教育形式中已经可以看到萌芽。而所谓“(正月)农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十月,农事毕,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则说明更高一级的“成童”教育,又有避开农忙季节的特征。《汉书•东方朔传》记载了这位滑稽大师的上书,其中说到自己的学历:“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颜师古的注释引用了如淳的说法:“贫子冬日乃得学书,言文史之事足可用也。”可见一般贫家子弟,即使幼童也只能在冬日就学。
《东观汉记》中,有著名学者承宫幼时艰苦求学的故事。承宫自小是孤儿,八岁时为人牧猪为生。乡里一位名叫徐子盛的读书人,为数百名学生教授儒学经典《春秋》。承宫路过其门下,听诸生讲诵,心中欣慕,久久不愿离去,以致忘记了自己所放牧的猪,“弃其猪听经”。后来雇主追寻而来,要在学堂门前责打承宫,为诸生所制止。后来承宫就留在这里,一边为学堂打柴,一边旁听学习,后来竟然成为大儒名臣。承宫的故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汉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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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缪启愉:《四民月令辑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5月版,第105页。
② 乔卫平、程培杰:《中国古代幼儿教育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89年7月版,第153页。
间学校的教育形式。
汉代童蒙教育的进步,是当时文化成就的突出内容之一。汉代童蒙教育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也有特别值得重视的地位。
《四民月令》所说的“学书《篇章》”,《太平御览》卷六〇八引作“学《篇章》”。有学者以为:“篇章是《六甲》、《九九》、《急就》、《三仓》之属;其中《急就》、《三仓》等字书,应当学会书写,《九九》是算学初步,仅仅书写不够,必须领会、熟练。”①《汉书•食货志上》说到传统农耕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文化教育的内容。例如:“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所谓“小学”,是最基础的文化教育。所谓“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应是指基本知识和书写计算的技能。顾炎武说:“‘六甲’者,四时六十甲子之类;‘五方’者,九州岛岳渎列国之名;‘书’者,六书;‘计’者,九数。”当时“小学”教育重视地理知识和数学知识,是值得注意的。
“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在“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之后,可知当时教育理念,道德教育似乎是寓于知识教育之中的。对于当时蒙学的这一特点,有教育史家分析说,“启蒙教育犹重品德伦常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并且寓于书算教材和教学之中,以收课程简、重点突出之效。”②
《汉书•艺文志》中“小学”专为一种,列于《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孝经》之后。“小学”一种中的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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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3月版,第10页。
②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二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版,第112—113页。
有《史籀》、《苍颉》、《凡将》、《急就》、《训篡》等,都是基本文化知识的教材。汉代的初级教育“小学”,其实可以和近代教育之“小学”相模拟。王国维说,“刘向父子作《七略》,‘六艺’一百三家,于《易》、《书》、《诗》、《礼》、《乐》、《春秋》之后,附以《论语》、《孝经》、‘小学’三目,‘六艺’与此三者,皆汉时学校诵习之书。以后世之制明之:‘小学’诸书者,汉小学之科目;《论语》、《孝经》者,汉中学之科目,而‘六艺’则大学之科目也。”①“小学”起初是与“大学”对应的概念,指初级教育。大致正是在西汉时期,“小学”又专门指称文字学。有学者指出,“以‘小学’指称文字学,始于西汉,具体说,始于刘向、刘歆父子。他们在那部可称为世界上第一个图书分类目录的《七略》里,第一次把周秦以来的字书及‘六书’之学,称为‘小学’。小学的创始人,便是扬雄、杜林、许慎、郑玄。”②
《汉书•平帝纪》记录了汉平帝元始五年(5)宣布的最后一道政令:“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锺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据说响应征召前来长安的学者多达数千人。李约瑟说,这是在王莽的倡议下召开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科学专家会议”。③当时,“小学”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学科专业了。后来人们正式将文字、音韵、训诂之学统称为“小学”,则是宋代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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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国维:《汉魏博士考》,《观堂集林》卷四。
②胡奇光:《中国小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1月版,第1—2页。
③〔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一卷《导论》,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7月版,第112页。
(二)汉代神童故事
《太平御览》卷三八四《东观汉记》说到张堪“年六岁”,“才美而高,京师号曰‘圣童’”的故事。大致正是在汉代前后,又出现了“神童”的说法。
《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论》关于扬雄的赞颂之辞中,有这样的文句:“雄子神童乌,七岁预雄《玄》文。年九岁而卒。”《华阳国志•后贤志》附《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目录》列有“文学神童杨乌”。书中的注解写道:扬雄的儿子杨信,字子乌,七岁的时候就对扬雄著《太玄》有所帮助。《法言•问神》:“育而不苗者,吾家之童乌乎。九龄而与我《玄》文。”《太平御览》卷三八五引《刘向别传》“杨信字子乌,雄第二子,幼而明慧。”扬雄著《太玄》一书,杨信提供了很多帮助。杨信帮助扬雄著《太玄》时的年龄,有的说“七岁”,有的说“九龄”。无论哪一种说法正确,这个曾经给大学问家扬雄有所提示的儿童,都是“神童”。现在看来,杨信很可能是最早被称作“神童”的聪慧幼儿了。
《艺文类聚》卷三一引《先贤行状》说,杜安在太学读书时,“号曰‘神童’。”《后汉书•乐恢传》说到“颖川杜安”。李贤注引《华峤书》说,杜安十三岁入太学,“号‘奇童’”。“奇童”是和“神童”语义相近的称谓。东汉晚期著名大学问家郑玄,据说十六岁时就得到了“神童”称号。①据《太平御览》卷一八五引《管辂别传》,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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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平御览》卷八三九引《郑玄别传》。
赞管辂“此年少盛有才器,听其言语,正似司马子游猎之赋,何其骡略雄壮,英神畅茂,必能明天文地理变化之数”。于是在徐州地方声名响亮,号称“神童”。《说郛》卷五七上陶潜《群辅录》说到所谓“济北五龙”:“胶东令卢泛昭字兴先,乐城令刚戴祈字子陵,颍阴令刚徐晏字孟平,泾令卢夏隐字叔世,州别驾蛇邱刘彬字文曜,一云世州。右济北五龙,少并有异才,皆称‘神童’。当桓灵之世,时人号为‘五龙’。见《济北英贤传》。”在陶潜笔下,此“五龙”和"八俊"、“八顾”、“八及”并说,应当也是“桓灵之世”社会舆论人物品评的记录。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所谓“济北五龙,少并有异才,皆称‘神童’”。出身一个地区的“神童”组合,体现了当时区域文化的某种特征。
《后汉书•郑玄传》记载,任最得到郑玄“有道德”的称赞。据说他从十二岁时就师,“学不再问,一年通三经”。于时学者号之为“神童”。《隋书•经籍志三》著录:“《任子道论》十卷,魏河东太守任锻撰。”这部书就是这位汉末“神童”的文化贡献。任锻年幼时有“神童”之称,在汉末荒乱之年,任瑕家贫卖鱼,因为官府征税,鱼价上涨数倍,任瑕却依然照平时价格取直,于是因其“德行”受到敬重。看来,当时的“神童”绝不仅仅“夙智蚤成”,同时尤其重视道德修养,任瑕的事迹是引人注目的。作为品德教育典范的著名的孔融让梨的故事,《太平御览》卷三八五也是列于《人部•幼智》题下的:“《孔融列传》曰:孔文举年四岁时,每与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由此宗族奇之。”
汉末名士何晏,据说“七八岁便慧心大悟”,众人都因此惊异,看重他的才华。曹操读兵书,有疑而未解的地方,曾经试探性地询问何晏,何晏都能够完满地解释疑团,一一予以说明。神童何晏竟然熟悉兵学,其知识面之广,确实令人惊异。
在汉魏之际进行过活跃的政治表演的钟会,也曾经是著名的神童。他的事迹告诉我们,神童也是通过勤奋学习方能完成自我锤炼的。《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说他“少敏惠夙成”。五岁的时候,曾经去见中护军蒋济,蒋济赞叹他特殊的才智,说:“非常人也!”裴松之注引钟会母亲的传记,说夫人性格庄重严肃,注重教训引导,钟会虽然是个孩子,依然“勤见规诲”。钟会四岁的时候,夫人就为他讲授《孝经》,钟会于是“七岁诵《论语》,八岁诵《诗》,十岁诵《尚书》,十一诵《易》,十二诵《春秋左氏传》、《国语》,十三诵《周礼》、《礼记》,十四诵成侯《易记》,十五使入太学问四方奇文异训”。夫人于是对钟会说:学习方法不正确就容易劳倦,劳倦就导致精神怠惰,我担心你读书时精神怠惰,所以一步一步地引导你,现在你可以自学了。后来钟会做了尚书郎,夫人握着他的手教导他说:你年纪这么轻就担任重职,“人情不能不自足”,如果不自足,那么,损害和祸端就潜伏在其中呢,你千万要谦虚谨慎,牢记历史上的教训啊!钟会日后的政治方向姑且不论,他在自我设计的特定的人生道路上取得的成功,与他母亲的引导和教育有着直接的关系。钟会的母亲所教给他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人生的哲理和历史的经验。
汉代神童故事,都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当时社会比较普遍地重视读书、重视学习,应当是神童较大面积出现的文化因素和历史因素。而汉代社会具有比较积极的崇尚奋发进取的“少年”精神,或许也是神童故事得以发生和传播的条件之一。《战国策》和《史记》中可以看到“项橐”故事。这位颇有识见的神童据说曾经“为孔子师”。汉代画像资料中多有被称作“孔子见老子”的画面。中间一位手持一件玩具车的童子,就是项橐。反映项橐事迹的画面可以告诉人们,汉代神童故事集聚着相当丰富的文化信息。我们读这样的故事,不限于只是知道一两个儿童的“异才”和“慧心”,而应当领略和理解当时社会的文化气氛和时代精神。
古来有“圣祚平承,神童间出”的说法。①从汉末“神童”故事较密集出现的情形看,以为“神童间出”必定与政治稳定相关的见解未必符合历史真实。然而检点古代“神童”谱,却可以发现这种现象与文化发展和教育普及之间的密切关系。汉代“神童”的发生以及“神童”事迹的传播,可以看作社会文化进步的时代标志之一。②这一进步,是和社会意识“乡学”的倾向联系在一起的。而对未成年人的看重,体现出崇尚进取的“少年”精神。
汉代画像资料中可以看到多种表现“项橐”形象的画面。仅由《中国画像石全集》所收录汉画像石图版,我们就可以看到山东平邑功曹阙北面画像、山东嘉祥武氏西阙正阕身北面画像、山东泰安大汶口墓门楣东段画像、山东嘉祥宋山汉画像、山东嘉祥洪福院汉画像、山东滕州官桥镇车站村出土汉画像、陕西绥德刘家沟出土汉画像等。③汉代文化遗存中的这一现象,也应当看作社会意识的反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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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江少虞:《事实类苑》卷三四《诗歌赋咏》“杨文公”条。
②参看王子今:《汉代齐鲁“神童”》,《齐鲁文化研究》2008,总第7辑,山东文艺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③《中国画像石全集》,山东美术出版社、河南美术出版社2000年6月版。
④参看王子今:《“秦项橐”故事考议》,《秦文化论丛》第14辑,三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三)汉代的知识女性
钟会的母亲“雅好书籍,涉历众书”,特别喜好《周易》和《老子》。据《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裴松之注引钟会为其母所作传,“每读《易》孔子说鸣鹤在阴、劳谦君子、籍用白茅、不出户庭之义,每使会反复读之,曰:‘《易》三百余爻,仲尼特说此者,以谦恭慎密,枢机之发,行己至要,荣身所由故也,顺斯术已往,足为君子矣。’”可见这位女子对孔子《易》学是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的。
元代诗人王逢《题胡笳十八拍图》曾经有“才慧其如薄命何”的感叹,又写道:“寥寥谁谓邕无后,得读《离骚》幸尽多。”①明代诗人周鼎《蔡琰归汉图》也有“纵多文思出天机,赢得胡笳泪满衣”的诗句。②所谓“才慧”、“文思”,都歌颂了汉末女学者蔡文姬非凡的文化资质和突出的文化贡献。据说蔡邕的四千余卷藏书在战乱中丧失之后,蔡文姬因曹操的指令,凭记忆重新抄写出其中的四百余篇。
在汉代教育的空前普及以及社会对于学习的共同重视的背景下,有不少熟悉典籍文献,对前代文化积累有所理解的知识女性,曾经在历史上留下了文化印迹。历史记载告诉我们,许多普通的妇女,也有一定的文化水平。
汉文帝皇后窦姬重视黄老之学。司马迁《史记》记载:“窦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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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秋涧集》卷三一。
②《石仓历代诗选》卷三九九。
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她的文化倾向,直到其孙儿汉武帝刘彻登基后依然有显著的影响。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的文化政策的推行,是在窦太后逝世之后方才实现的。汉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意犯罪应当受刑。他的小女儿缇萦随父到长安,上书求赎父刑。她写道:“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表示愿意以自身入为官婢,请求免除父亲的刑罚。缇萦的上书感动了汉文帝,随即发生了废除肉刑的刑法改革,缇萦故事构成中国古代刑法史中的重要情节。我们在这里更为注意的,是缇萦能够上书帝王,并且言语得体、文辞感人的事实。后来解忧公主有《上昭帝书》、《上宣帝书》、《又上宣帝书》,冯嫽有《上元帝书》,敬武长公主有《上哀帝书》,也都是妇女不仅能够读书,而且可以写作的史例。据说卓文君曾经作《司马相如诔》,感叹“生平浅促兮命也难扶,长夜思君兮形影孤;步中庭兮霜草枯,雁鸣衰哀兮吾将安如”。诔文是否确实出自卓文君笔下,还需要论证。但是人们相信这位名女子除了喜好音乐而外,应当也是胸有文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