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之张璠《汉纪•朱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5页。谢承《后汉书》作“(太守)更问风俗人物。”第30页。
②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之谢承《后汉书》卷7《郑敬》,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2页。
③《后汉书》卷46《陈忠传》注引谢承《后汉书》,第1558页。
④《三国志》卷12《魏书•崔琰传》注引司马彪《九州春秋》,第371页。
⑤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以下凡此种简号均出此书。
入粟,给都吏壮卿檠戒塞上 155.15
太守府就都吏举书内容,向有关当事人或其上级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有关责任者将受到惩处:
告肩水候官,候官所移卒责不与都吏口卿所举,籍不相应,解何?183.15B
候史广德坐不循行部、涂亭,趣具诸当所具者,各如府都吏举,部精不毕,又省官檄书不会会日,督五十 E.P.T57:108A
永光元年六月丙申朔,甲渠鄣候喜敢言之,府移大守府都吏书曰,如县觻得仰府所失亡 甲附36A
可见,“行塞”是边郡督邮的经常性工作之一。因其奉郡守之命行塞,太守府下发的调查验问文书就是根据督邮举书起草的,故称为“太守府都吏书”。
二
督邮虽为郡守属吏,秩次卑下,却能以小制大,以卑临尊,故有“郡之极位”之称。不仅令同列刮目相看,且深为郡守所器重,被视为亲信“耳目”。史载:“蒋崇为北海相,督邮阙,更选功曹吏徐蒙曰:‘无可为者,惟功曹耳。’崇遂署蒙,遣行县,谓曰:‘相以督邮为耳目也。’”①部内各县令长僚佐的黜陟赏罚虽不完全取决于督邮的抑誉贬褒,但他们的意见也并非无足轻重。上引简中的候史广德就因都吏检举而受到处罚。因而,尽管督邮位卑职小,但各县长吏却都不敢怠慢,而是极力讨好奉迎,生怕得罪督邮。督邮循行所至,各县均派专人迎送。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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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之谢承《后汉书》卷7《蒋崇》,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9页。
冉“少为县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邮”①;“赵晔少尝为县吏,奉檄送督邮。晔心耻于厮役,遂弃车马去。”
②有的县长吏还亲自主持对督邮的迎来送往,如南阳冯良“少为县吏,从尉迎督邮。良耻厮役,因毁其车马,坏其衣冠,绝迹远遁”③。
与县长吏恭敬备至的态度相反,督邮对县长吏却表现得傲慢狂放,以致连县尉求见,都被拒之门外,曾任安喜尉的刘备就有此遭遇。④
小小的督邮,竟能受到县吏“奉檄”迎送的礼遇而又如此傲慢,足见其职任之重。当其循行属县时,更是威风十足。史载山阳东部督邮张俭“行部至平陵,逢(侯)览母乘轩,道从盈衢。俭官属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 ‘何等女子干督邮,此非贼耶!’使吏卒收览母,杀之。……上以俭郡吏,不先请奏,擅杀无辜,征付廷尉。”⑤张俭以督邮身份杀侯览之母,当然是越权行为,但他却以“不避路”“干督邮”为辞,说明一般吏民是不能妨碍督邮行部的。
督邮职位特殊,既需要有一定的胆略和魄力,还要有相当的学识和智谋。因此,对督邮的选拔非常严格。大凡被署为督邮者,多为“闲惠晓事”或文武兼备之人。如会稽太守第五伦“行部见(郑)弘,问民得失,弘对甚明,伦甚奇之,擢为督邮”⑥。《太平御览》卷二五三引《广州先贤传》载,苍梧徐征“少有方直之行、不挠之节,颇览书传,尤明律令,延熹五年征为中部督邮”。朱穆“少有英才,学明五经”,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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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81《范冉传》,第2688页。
②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之谢承《后汉书》卷5《赵晔》,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2页。
③参阅袁宏撰,张烈点校《后汉纪》卷17《孝安皇帝纪下》,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28页;《后汉书》卷53《周燮传附冯良传》,第1743页。
④《三国志》卷32《蜀书•先主传》载,刘备为安喜尉,“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注引《典略》云:“闻督邮在传舍,备欲求见督邮,督邮称疾不肯见备。”第872页。
⑤袁宏撰,张烈点校:《后汉纪》卷22《孝桓皇帝纪下》,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430页。《后汉书》卷67《张俭传》则云:“俭举劾览及其母罪恶,请诛之。”,第2210页。
⑥参阅袁宏撰,张烈点校:《后汉纪》卷12《孝章皇帝纪下》,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35页;《后汉书》卷33《郑弘传》,第1154页。
就被擢为郡督邮。①南阳赵勤以“明达好学,介然特立”而为督邮;②而河东郡督邮尹翁归更是“文武兼备”③。
就郡府众多的属吏而言,督邮之职无疑是显赫的。但他毕竟秩卑俸薄,故又为人所不齿,以致有些“奉檄”迎送督邮的县吏,如前述赵晔、冯良等都“耻于厮役”而坏其衣冠、弃其车马,绝迹远遁。官僚贵族、富豪之家的子弟,凭借各自家庭的政治背景和经济地位,大都通过任子、营选或举孝廉等方式担任了极易升迁的郎官。他们不屑于为郡属吏,故担任督邮者大多家境贫寒。如闻人统“为郡督邮。家贫无马,行则负担,卧则无被,连腐皮以覆”;许庆“家贫,为郡督邮,乘牛车,乡里号曰‘轺车督邮’”;④颍川督邮陈定“出于单微”⑤。
督邮为郡国守、相自辟之属吏,故均为本郡(国)人,但一般不能自督本部。对此,严耕望先生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中论之甚详,兹不赘言。
三
汉代督邮作为郡国属吏,其职责由督送邮书而监察属县,地位随之大为提高,成为“郡之极位”。这种变化是与汉代中央集权政治的不断加强相适应的。
汉初,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王国问题。汉武帝即位后,诸侯王势力已大为削弱,失去了与中央抗衡的政治经济基础,而地方豪强势力却与日俱增。为此,汉武帝分置十三州部刺史作为专职监察官,分部巡行,直接向皇帝奏事。汉文帝时督邮虽已循行属县,但只是奉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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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43《朱穆传》注引谢承《后汉书》,第1463页。
②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纪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10页。
③《汉书》卷76《尹翁归传》,第3206页。
④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之谢承《后汉书》卷7《闻人统》、卷6《许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5、111页。
⑤《后汉书》卷62《陈寔传》,第2065页。
“循行有不如诏意者”①,并未形成制度。诚如严耕望先生所论:“都吏即大吏,循行即巡行。盖秦及西汉初,有事但遣大吏巡行属县,中叶以后始形成督邮察县之制。”②
随着汉代中央集权的日益强化,邮驿、交通的组织管理也更加完善。不仅有邮、亭、驿、置等邮驿组织和专职吏卒,还对邮书的运行管理有详尽严格的规定。因而督邮无需再专司督送邮书,转而以监察属县为主要职责。
由于督邮位殊权重,凡部内之人和事,均可过问。故其善恶能否,对局部地区的吏治好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具有很大影响。
一方面,督邮出身贫寒,对下层百姓生活的艰辛有切身体验。他们来自本郡国,对基层官吏的贫婪腐败和豪强地主的骄横不法都有较多了解;他们同情下层百姓的悲惨遭遇,又对官吏豪强的专横贪暴极为不满,因而在监察地方官吏和豪强势力时,表现得坚决果断、无所畏惧,且多能击中要害。如河东郡汾南督邮尹翁归,“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③。京兆督邮书掾朱博,“所部职办,郡中称之”④。南阳太守桓虞称督邮赵勤:“善吏如良鹰矣,下辅即中。”⑤督邮在监察部内县长吏和地方豪强的同时,对郡守的错误行为也多有谏言。如陈球为繁阳令,“时魏郡太守讽县求纳货贿,球不与之,太守怒而挝督邮,欲令逐球。督邮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独繁阳有异政,今受命逐之,将致议于天下矣。’太守乃止”⑥。汉阳姜歧不欲应召为郡吏,“(太守桥)玄怒,敕督邮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益固争不能得,……郡内士大夫亦竟往谏,玄乃止”⑦。可见,正直廉洁、恪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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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4《文帝纪》,第113页。
②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0年版,第144、358页。
③《汉书》卷76《尹翁归传》,第3207页。
④《汉书》卷83《朱博传》,第3398页。
⑤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纪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10页。
⑥《后汉书》卷46《陈球传》,第1831页。
⑦《后汉书》卷51《桥玄传》,第1695页。
的督邮,对打击贪官污吏和豪强势力的嚣张气焰,抑制他们的不法行为、整顿吏治,减轻百姓负担,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地方秩序,都产生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督邮作为郡守属吏,由郡守自辟,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郡守.甚至在郡守与督邮之间形成一种君臣关系。以至他们被迫屈事郡守。①汉代虽不乏像侯文、尹益那样忠于职守、敢言直谏的督邮,但很多人却都慑于郡守权威而不敢有所忤逆。为了取悦于上司,往往极力迎合郡守。史载:“长沙太守程徐二月行县,敕诸县治道,(临湘令周)规以方春向农,民多剧务,不欲夺人良时”。程徐即派督邮行县督促,周规无奈,只好“委而去”②。这样,督邮实际上成了郡守贪赃枉法、侵渔百姓的走狗和帮凶。郡守引督邮为爪牙,督邮以郡守为靠山,二者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甚至颠倒是非,“以恶为善”。如汝南西部督邮繇延“质性贪邪,所在荒乱,虐而不治,冤慝并作,百姓怨之”。但太守欧阳歙却歪曲事实,“以恶为善”,称其“天资忠贞,禀性公方,典部折冲,摧破奸雄”。欲“与众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虽因功曹郅恽等人当众反驳而暂时罢黜了繇延,但数月后又再次召回。③
郡守公开为其亲信属吏掩覆罪责,甚至以恶为善,以罪为功,退而复进,并不一定是普遍现象,但郡守与督邮相互勾结却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倚仗着郡守的恩宠和袒护,督邮往往有恃无恐,恣意妄为,“贪秽受取,干乱吏政”④,被人们视为各种灾祸的根源。《后汉书•方术传》载.汉明帝时,汝南久旱不雨,太守鲍昱问方士高获,何以致雨?高获答曰:“急罢三部督邮,……可致也。”⑤同书又云,戴封“迁西华令,时汝、颍有蝗灾,独不入西华界。时督邮行县,蝗忽大至。督邮其日即去,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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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25—328页。
②(清)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之华峤《后汉书》卷2《周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57页。
③参阅(东晋)袁宏撰,张烈点校:《后汉纪》卷7《光武皇帝纪》,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31—132页;《后汉书》卷29《郅恽传》,第1028页。
④《三国志》卷26《魏书•满宠传》,第721页。
⑤《后汉书》卷82《高获传》,第2711页。
亦顿除。”①
东汉时期,谶纬迷信流行,人们总是把自然界的灾异变化与社会治乱安危联系在一起。上述引文中把旱蝗灾害归因于督邮行县,虽不足为信,但从中不难看出督邮贪暴扰民是何等严重!为此,有的太守常在春耕季节召督邮还府,以免扰民。《居延汉简》中就有“太守不遣都吏循行”(273.15)的记载,至于文献记载则更详。如汉明帝时,九江太守宋均在春正月“悉省掾史,闭督邮府内,属县无事,百姓安业”。胡三省注云:“郡有五部督邮,监属县。闭之府内者,恐以司察为功能,侵扰属县,适以多事故也。”②汉和帝时,汝南太守何敞“常疾俗吏苛刻以要名誉,为政务崇宽和。立春日,乃召督邮还府,复遣吏案行属县,显孝行,举仁义。由是郡中翕然,百姓化之”③。在东汉统治比较稳定,吏治较为清明的明、和二帝时期,督邮“侵扰属县”就已如此严重,东汉中期以后,吏治败坏,督邮“贪秽受取,干乱吏政”之事就更普遍了。
四
综上所述,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认识:
1.汉代督邮作为郡国属吏,最初只是督送邮书,并无监察县政之责。随着汉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发展,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制度日趋成熟完善,督邮始成为专司监察事务的郡吏。其监察对象和权限虽有渐趋扩大之势,但始终仅限于监察。督邮可就某事向郡国守相陈述己见,但至多是建议罢了,并无临事决断之权。
2.督邮监察县长吏,但不受其约束。督邮秩不过百石,而其所监察的县令、长,位尊者可为千石,低者亦至三百石;与督邮相比,可谓位尊秩显了。以秩次低微的督邮监察位尊职显的县长吏,正是汉朝监察制度以小制大,以卑临尊特点的反映。督邮与县令长同听命于郡守,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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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81《戴封传》,第2684页。
②《资治通鉴》卷45,汉明帝永平七年(64年)正月条,第1445页。
③袁宏撰,张烈点校:《后汉纪》卷13《孝和皇帝纪上》,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54页。
者为郡守自辟,后者由朝廷任命。二者之间既不是平行并列的同僚,也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因此,督邮行县不受当地县令、长约束;即使督邮不遵法度,县令、长亦无权干涉、拘捕,否则即为越权,以致有的县令在“诘责”考案督邮的同时,已作好了弃官不仕的准备。①
3.督邮循行各地,无固定治所。督邮也像剌史那样分部循行,却不像刺吏那样治有定所。他们所到之处,皆就近宿于传舍,或被郡守“闭之府内”。有的甚至“行则负担,卧则无被,连糜皮以自覆”。
4.督邮的设置,对于整饬吏治,稳定社会秩序确实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督邮毕竟位卑职小,其监察地方的成效不仅与自身品质好坏和能力高下有关,更重要的是取决于郡守的态度。如果没有郡守的支持或与其意见相左,纵然督邮正直无私,言辞恳切,也难以如愿。一旦与郡守互相勾结,就会为害一方,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尤其是在汉朝政治黑暗、吏治败坏之时,督邮监察地方的积极作用就日渐谈化,而其消极影响却更为明显。
——原载《中山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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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26《魏书•满宠传》载,满宠“守高平令。县人张苞为郡督邮,贪秽受取,干乱吏政。宠因其来在传舍,率吏卒出收之,诘责所犯,即日考竟,遂弃官归”。第721页。
敦煌悬泉汉简所见河西的羌人
羌族是我国西部地区的古老民族。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从羊、从人(或从女)的“羌”字,《说文》云:“羌,西方牧羊人也。”其活动范围很广,以青海河湟地区为中心,北自塔里木盆地南缘,南到巴蜀,都有羌人活动。《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称其地“滨于赐支,至乎河首,绵地千里。……南接蜀、汉徼外蛮夷,西北接鄯善、车师诸国”①。秦末汉初,随着匈奴的崛起,羌族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被迫依附于匈奴。河西的羌族部落则从走廊腹地退居南山(即今祁连山),称为南山羌。元狩二年(前121)汉朝据有河西后,将当地的匈奴部众迁到陇西、北地等五郡塞外,设“五属国”以处之,一时出现了“河西地空”的局面。但是,仍有一部分羌人继续留居河西南山。有的羌族部落已接受汉朝统治,他们被称为“归义羌”。敦煌悬泉汉简有很多归义羌人的记载,反映了汉代河西归义羌人的活动情况。
一 河西“归义”羌人的部落组织
河西的“归义羌”人虽归附汉朝,但仍保持了原有的部落组织。见于悬泉汉简记载的羌人部落种号有:刘危种、藏陬茈种、龙耶种、渠归种、𣙥良种、甬种、卜茈种、卑为茈种和敦隗种等。简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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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69页。
1.移护羌使者移刘危种南归责茂耶茈种零虞马一匹、黄金耳(珥)县青碧一,会月十五日,已言决。
Ⅱ0122①B:63 X二二八①
2.酒泉归义垒羌龙耶种男子榦芒自言,今年九月中□〼
Ⅱ0214②:195 X二四二②
3.归义垒渠归种羌男子奴葛③
Ⅱ0114②:180 X二四〇
归义聊𣙥良种羌男子芒东
Ⅱ0114②:181 X二四〇
归义垒甬种羌男子潘朐
Ⅱ0114③:423 X二四〇
归义垒卜茈种羌男子狼颠(张释作“仁茈种羌”)
Ⅱ0114③:459 X二四〇
归义聊茂耶茈种羌男子东怜(张释作“臧耶茈种”) Ⅱ0214①:1X二四〇
归义聊卑为茈种羌男子唐尧 Ⅱ0214①:2 X二四〇
归义聊卑为茈种羌男子蹏当(张释作“卑显茈种羌男子□当”)
Ⅱ0214①:3 X二四〇
归义垒卜茈种羌男子封芒 Ⅱ0214①:4X二四〇
归义𣙥良种羌男子落蹏 Ⅱ0214①:5X二四〇
■右𣙥良种五人。 Ⅱ0214①:6X二四〇
4.〼良种同犁盗余芒马八匹同犁与□□□□ ⅡT0313S:61
5.〼归义聊羌王使者男子 初元五年七月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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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胡平生、张德芳编撰《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为查阅方便,本文凡征引该书简文均标注原简编号和该书序号,并在序号前加X表示。凡未有X序号的悬泉汉简,分别出自张德芳《悬泉汉简羌族资料辑考》(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研究二〇〇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后收入田澍主编《中国古代史论萃》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和张德芳《悬泉汉简中若干“时称”问题的考察》(载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出土文献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二文,恕不一一注明。
②“酒泉”原释作“渊泉”,张德芳先生《悬泉汉简羌族资料辑考》一文中已改释为“酒泉”,今从。
③本简在张德芳《悬泉汉简羌族资料辑考》和张俊民《敦煌悬泉出土汉简所见人名综述(二)——以少数民族人名为中心的考察》一文(载《西域研究》2006年第4期,下称张释)中释作:“归义垒渠蹏种羌。”其中“奴葛”二字张释作“□当”。“归”与“蹏”在汉简中字形相近,今从胡平生、张德芳先生释文。
〼余输皆奉献诣 仁行长史事〼
〼乘传当舍传含〼 VT1210④:3
6.•归义敦隗种留良等辞曰以诏书冬十月入徼就草常居广至〼
TO114②:194
对以上各简所记羌人种号,学者多将“归义”与“垒”“聊”等断开而与其后的“某某种羌”连读,分别作“垒渠归种”“聊𣙥良种”“垒甬种”“垒卜此种”“聊藏陬茈种”“垒卑为茈种”等。①但是,这种断读似与文意不符。如果将各简对照来看,第3简(即“归义羌人名籍”册)中的“垒”“聊”都应与其前面的“归义”连读为“归义垒某某种”“归义聊某某种”等。这种断读,与1、2、5三简中“藏陬茈种”“归义垒羌龙耶种”和“归义聊羌王”的句式正相吻合。《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载,羌人自无弋爰剑曾孙忍以后,“子孙各自为种,任随所之”。其中“忍生九子为九种,(其弟)舞生十七子为十七种”。到忍之子研时最豪健,“故羌中号其后为研种”。自爰剑“十三世至烧当,复豪健,其子孙更以烧当为种号”。可见羌人种号是以“豪健”者命名的。每个种号可能是一个部落,也可能有若干个部落。如汉桓帝延熹二年(159),“烧当八种寇陇右”,被护羌校尉段颎所败。这里的烧当种羌,至少有八个部落组成。每个部落自成一个分支,故称“烧当八种”。同一种姓的各部落首领均可称为“大豪”。汉明帝永平初年,烧当羌诸部先后降汉,护羌校尉窦林在未明真相的情况下,先是奏称滇岸为烧当大豪,接着又奏滇岸之兄滇吾为第一豪。汉明帝怀疑“一种两豪”失实,在查明真相后,“怒而免林官”。黄烈先生据此认为,其最高首领“大豪”只有一个,其下又有若干家支首豪,故其部落民有相对的稳定性。②但有资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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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胡平生、张德芳编撰《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166—168页相关注释;初世宾《悬泉汉简羌人资料补述》,载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出土文献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67—189页:张俊民《敦煌悬泉出土汉简所见人名综述(二)——以少数民族人名为中心的考察》。张俊民先生虽未明确指出羌人种号,但基本认同初世宾等先生的观点,也认为简3中除小计简外,“共出现九个人名,分属七个羌种”。
②参阅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1—82页。
明,同一种羌可有多个大豪。如《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传》载,汉宣帝时义渠安国行视诸羌,“召先零诸豪三十余人,以尤桀黠,皆斩之。”至神爵二年(前60)秋,“羌若零、离留、且种、儿库共斩先零大豪犹非、杨玉首”,于是诸羌悉平。《后汉书》卷六十五《皇甫规传》载,延熹五年(162)“沈氐大豪滇昌、饥恬等十余万口”向皇甫规投降。其中同时被杀的犹非、杨玉则均为“先零大豪”,归降汉朝的滇昌、饥恬也都是“沈氐大豪”,足见其大豪不止一人。同书卷八十七《西羌传》又载,汉安帝永宁元年(120)夏,“当煎种大豪饥[五]等,以(马)贤兵在张掖,乃乘虚寇金城……初,饥五同种大豪卢忽、忍良等千余户别留允街,而首施两端。建光元年(121)春,马贤率兵召卢忽斩之……忍良等皆亡出塞”。据此,当煎种羌至少有三个“大豪”。在饥五进攻金城之际,驻在金城允街县的卢忽、忍良“首施两端”,可见他们虽属“同种”,相互间并无上下隶属关系。换言之,“大豪”未必是某种羌的最高首领,各部落的首领亦可称为“大豪”。如汉安帝永初二年
(108),西域副校尉梁懂“至姑臧,羌大豪三百余人诣懂降”。这些“大豪”显然是指部落首领而非某种羌酋豪。上列简文所谓“归义垒”“归义聊”等,应是指其较大的种号而言,其下的“渠归种”“𣙥良种”“甬种”“卜茈种”“藏陬茈种”和“卑为此种”等则为其分支。其中“归义”是指该部羌人已归附汉朝,“垒”"聊”则为其名号。简中“归义垒(聊)某某种羌”的称谓,与文献所记“先零沈氐羌”之类的说法也是一致的。而后者既可作“先零羌沈氐种”,也可省去种姓而称为“沈氐(种)羌”。因为其种号各异,即使省去种姓或归义名号,也不致出现混乱。故简3《归义羌人名籍》第二简中的“归义聊𣙥良种羌”,在第九简中省称为“归义𣙥良种羌”,最后一枚小计简则省去了归义名号而径称“𣙥良种”;至于“归义聊藏陬茈种”,在简1中则省去了“归义聊”而作“藏陬茈种”。如此,简6中的“归义敦隗种”可有两种解释:一是像“归义垒(聊)某某种”一样,其名号为“敦”,种号为“隗”;二是仿“归义𣙥良种”之例,省去了归义名号,其种号为“敦隗”。由于羌人种姓、名号中既有像“先零”“烧当”“藏陬茈种”这样的复合词,也有诸如“研种”“罕种”和“甬种”之类的单字名称,因此尚难以确定“归义敦隗种”的解释应以何者为是。但是,河西一带的羌人在归附汉朝后仍继续保留其原来的部落组织,则是可以肯定的。肩水金关汉简中有很多聊姓人员的记载,如“戍卒觻得成汉里公乘聊广德年卅六”(73EJT14:1)“〼□期里女子聊斄年卅”(73EJT25:25)“茂陵精期里女子聊碧年廿七,轺车一乘马一匹,三月癸亥入”(73EJT37:1505)等,其中的“广德”和“碧”显然都是汉名。因此,这些聊姓人员应为纳入郡县乡里管辖的归义羌人①,从而进一步印证了“聊”确为归义羌人部落名号。
二 河西“归义”羌人的父子联名制
敦煌悬泉汉简不仅记载了羌人的归义名号和部落组织,而且还有很多羌人姓名,这对于了解其名姓制度提供了新的材料。现将见于敦煌悬泉简的羌人人名列表如下:
姓名 原简编号 姓名 原简编号
归 I0114①:11 唐尧 Ⅱ0214①:2 X二四○
归何 0214①:124 X二四一 唐调 Ⅱ0216②:80
南归 Ⅱ0113①B:63 X二二八 屈调 Ⅱ0114④:83 X二五一
告归 10112①:10 奴葛 Ⅱ0114②:180 X二四〇
忘归 I0112②:39AB 狼颠 Ⅱ0114③:459 X二四〇
芒封 Ⅱ0214①:124 X二四一 狼阳 Ⅱ0113③:3 X二四九
封芒 Ⅱ0214①:4X二四〇 狼对 I0112②:39②
封唐 Ⅱ0214①:124 X二四一 莫狼 IV0617③:21
封调 Ⅱ0111①:174 X二五七 蹏当 Ⅱ0214①:3 X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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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荣、贾小军、濮仲远:《汉化与羌化:汉唐时期河西的民族融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91页。
②本简所标出土编号与X二二五简相同。比较两简文字,所叙各为一事,并非同一简内容。故二者所列出土编号,必有一误。
姓名 原简编号 姓名 原简编号
留良 Ⅱ0114②:194 蹏戎 Ⅱ0114②:216A
嘉良 Ⅱ0214①:26 X二四一 落蹏 Ⅱ0214①:5 X二四O
良输 Ⅱ0215②:349 牛羌 VIF13C①:5
余输 V1210④:3 樊羌 Ⅱ0214③:46
余芒 Ⅱ0313S:61 王羌 Ⅱ0113①:37
榦芒 Ⅱ0214②:195、X二四二 赵羌 91DXF13C②:22
芒东 Ⅱ0114②:181 X二四〇 同犁 Ⅱ0313S:61
东怜 Ⅱ0214①:1 X二四○ 傅迷 IV0617③:21
掌乐 Ⅱ0114②:284 零虞 Ⅱ0113①B:63 X二二八
驴掌 Ⅱ0214①:124 X二四一 虞临 Ⅱ0214③:185、Ⅱ0114③:519
掌减 Ⅲ0909④:17 离吉 ⅡO111②:21、X二四四
掌子真 Ⅱ0114③:439 潘朐 ⅡO114③:423 X二四〇
索卢 ⅡO113①:4X二四三 妾男 V1511⑤:2A
大目 Ⅲ0909④:30 弥藏 I0210③:6
上表所列羌人人名共46个。其中除“奴葛”“索卢”“大目”“弥藏”“潘朐”“傅迷”“离吉”“同犁”和“妾男”外,其他人名间都有一定关联。如:
归——归何——南归——告归——忘归
芒封——芒东——东怜
封唐——封芒——封调
唐尧——唐调——屈调
嘉良——留良——良输——余输——余芒
驴掌——掌乐——掌臧——掌子真
狼颠——狼阳——狼对——莫狼
蹏当——蹏戎——落蹏
零虞——虞临
据《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载,西羌“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西豪,弱则为人附落”①。如烧当羌自无弋爰剑十三世孙烧当“豪健”,遂以烧当为种号。烧当玄孙为滇良,滇良之子名滇吾、滇岸,滇吾之子名东吾、迷吾、号吾,东吾之子东号,迷吾之子迷唐,东号之子麻奴,麻奴之弟犀苦。其中,从滇良到迷唐共历四代,可图示如下:
烧当—滇良┌——滇吾—┒东吾—东号
| |迷吾—迷唐
└——滇岸 |号吾
这种命名方式,黄烈先生称之为“父子联名制”。上列简牍记载的9组姓名与烧当羌的父子联名制非常吻合。但在其中可以确定为父子、兄弟关系的人名之间,却并未实行父子联名制。如驴掌之子芒封,其弟名嘉良,归何弟名封唐。从驴掌家族十余人抢夺归何马廿匹(张释作“卌匹”)、羊四百头的事件来看,他们虽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并非“酋豪”之类的头面人物。如果考虑到“父子联名制只在强大的种族中出现”②的特点,在驴掌等人父子兄弟姓名间缺乏关联,也在情理之中;但在羌王唐调与西罕侯封调、羌豪良输与男子余输以及同属于“归义垒羌”的“榦芒”与“封芒”和同属于“归义聊羌”的“蹏当”与“落蹏”之间,则很可能与这种父子联名制有关。而“掌乐”与“掌子真”同住于效谷县广大里,后者又与“掌臧”同在悬泉置当差,他们三人显然已编入了汉朝地方乡里组织体系中。“掌子真”简的纪年为“河平二年”(前27),比简册所谓“驴掌谋反”的时间神爵元年③(前61)晚了30多年,他们很可能属于同一种羌。
关于简中出现的诸如“牛羌”“赵羌”“樊羌”“王羌”等姓名,一种意见认为是已经汉化的羌名;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不能把所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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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69页。
②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1页。
③此为初世宾先生推定的时间,参阅初世宾《悬泉汉简羌人资料补述》,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出土文献研究》(第六辑),第184—185页。
“羌”字的都当作羌人。①从敦煌悬泉简中“门下义从赵羌”的记载(91DXF13C②:22)来看,此“赵羌”当属归附汉朝的“归义羌”人无疑。至于“大穰里不更王羌”和奉命案事郡中的“助府佐樊羌”,当与前述“掌乐”“掌子真”“聊广德”“聊藁”“聊碧”等一样,都是编入地方乡里组织的羌人。他们在归附汉朝后,也拥有了一般编户的身份和待遇,获得了较低的爵位(不更、公乘分别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和第八级)和职务。
简3中“奴葛”的身份是“归义垒渠归种羌男子”,则“奴葛”应是羌人无疑,而“奴”或为其姓氏。此外,在敦煌悬泉置所出的邮书课简中,还见有“奴万”“奴铁柱”“奴益有”“奴李通”“奴来臣”“奴便”等称谓。②由于这些邮书课简的内容详略各异,书写格式也不完全一致。有的除了记收付文书的年月日时,还详细记载了经办者所属部门及其身份、姓名等;有的则仅记文书收付者名,而省去了其身份和姓氏。如下简:
7.出绿纬书一封,西域都护上诣行在所公车司马以闻……元始五年三月丁卯日入时,遮要马医王竟、奴铁柱付县泉佐马赏
Ⅱ0114②:206
8.元始五年四月丁酉日蚤桑榆时,县泉佐赏受遮要奴李通,即时遣狗奴行Ⅱ0214①:27
9.建平三年四月癸卯定昏时,遮要驿吏并受甘井驿音
Ⅱ0214②:266
10.出东合檄一,鲍掾印,诣东道平水史杜卿,元始五年四月庚戌晨时,县泉置佐忠受遮要铁柱□〼 Ⅱ0214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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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初世宾《悬泉汉简羌人资料补述》,张俊民《敦煌悬泉出土汉简所见人名综述(二)——以少数民族人名为中心的考察》。
②简文见张德芳《悬泉汉简中若干“时称”问题的考察》,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出土文献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216页。
对于7、8二简中出现的“奴”字,还不能确定到底是指其身份还是姓氏。从简8所记的“奴李通”来看,似乎是指其身份而非姓氏。另一枚悬泉简中又有“元始四年十月庚午夜半时,县泉置奴付鱼离置佐左骏”(Ⅱ0114③:444)的记载,这里的“奴”,似也是指其身份而言。但7、8、10三简所记文书受付时间分别是元始五年(5)三月三日、四月三日和四月十六日,前后相距不过一个半月,故简7中的“县泉佐马赏”和“奴铁柱”,就是简8中的“县泉佐赏”和简10的“铁柱”。其区别在于前者有姓有名,后者则省去了姓氏而只书其名。若果如此,这里的“奴”就应是姓氏而非身份,则简7的王竟、奴铁柱二人的身份均为马医,不仅与本简后面接受文书的“县泉佐马赏”的书写格式(身份+姓名)正相吻合,而且可与简3的归义羌男子“奴葛”互证。在《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中,就有羌人以“奴”为名的例证,如“麻奴”“狐奴”等。至于多次出现的“狗奴”,则应是在悬泉置当差羌人的名字。
此外,简中出现的“离吉”“潘朐”“妾南”“索卢”“弥藏”“傅迷”“同犁”等人名,从字面上看不出相互间有何关联,但在文献中却有一些类似的例证。如带“离”字的有离留、离浦、那离,当煎羌大豪又有名卢忽者,等等。由此可见,在河西的归义羌人部落中,仍继续保留和实行了羌人传统的父子联名制。
三 对河西“归义羌”人的管理
由于“羌人逐水草移徙”的特点,河西的“归义羌”人一般居于“徼外”,只有到冬季才可“入徼就草”。简6所记归义敦槐种羌留良等自称“以诏书冬十月入徼就草”,就是明证。如果将简6与同出于敦煌悬泉置遗址第二发掘区的《案归何诬言驴掌谋反册》(X二四一)中的“使者条”对照来看,简6提及的诏书显然不是专门针对归义敦槐种羌,更不是专指留良等人,而应是适用于所有归义羌人部落的,很可能是专为赴河西处理归义羌人事务的某“使者”而颁行的,故称“使者条”。特别规定在“冬十月人徼就草”,应与归义羌人平时所处的“徼外”之地高寒气候有关。《案归何诬言驴掌谋反册》显示,羌人驴掌于某年八月迁居博望候官万年亭徼外的归鼓谷,其东面与归何邻近。去年九月,驴掌之子芒封与归何之弟封唐因斗殴冲突引发了财产纠纷。封唐用刀刺伤芒封,驴掌即与其弟嘉良等十多人夺走了归何的二十(或作“卌”)匹马和四百只羊,归何遂将此事“自言官”。这里的“官”,应即博望候官。候官是隶属于都尉府的军事防御组织,但属国之下也设有候官①。据《后汉书》卷八十八《西域传》载,东汉有酒泉属国建制,虽然其始设时间不详,但当地羌人部落众多,汉宣帝时又屡“欲为酒泉、敦煌寇”②,为安置酒泉南山和敦煌南塞“徼外”的“归义”羌人,设立“主蛮夷降者”的酒泉属国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简2“酒泉归义垒羌”的记载可为佐证③。故《案归何诬言驴掌谋反册》中处理羌人冲突和纠纷的博望候官或即隶属于酒泉属国。由于双方纠纷发生在边塞“做外”,且在某赦令(很可能是对“归义”羌人的赦令)发布以前,根据“使者条”的有关规定,对其“归义”前发生的冲突可以赦免,不予追究。敦煌悬泉汉简中就有“赦前有罪,后发觉勿治”的令文(X一一),故博望候官只追回了廿匹马和五十九头羊,并将此案处理意见上呈属国都尉府。文书称:“疑归何怨恚,诬言驴掌等谋反”,就是候官对归何告发驴掌等谋反之事进行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的初步判断。值得注意的是,驴掌与归何双方“相犯徼外”的时间是“去年九月中”;而简2中酒泉归义垒羌龙耶种男子榦芒“自言”之事,则是“今年九月中”发生的。他们特别强调事件发生在“九月中”,当与“十月入徼就草”的诏令精神有关。在“九月中”,他们尚在“徼外”,汉朝对他们的控制约束相对比较宽松,甚至可免予承担责任;但在“十月入徼就草”以后,就要接受当地郡县或属国的管理。因此,他们“自言”某事在“今(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