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亭长地位的下降不是偶然的,而是汉代社会和地方官制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一方面,最初的亭是适应军事斗争需要的产物,故其长官称尉。随着秦汉封建统一国家的建立和巩固,地区之间频繁激烈的军事冲突不复存在,亭的军事职能日渐淡化,亭对于维护本地安全的作用,已远不像以往候望御敌、传烽报警那样直接和明显,其长官也不再称尉,而径称为长。这种社会环境的变革和自身职能的转化,必然带来其地位的变化。另一方面,秦汉中央集权制统治的不断加强,官僚机构更加庞大,分工日渐细密,吏员不断增加,以致郡县衙署实有吏员人数往往大大超过定员。如尹湾所出《东海郡属吏设置簿》载,西汉末东海郡所属吏员共93人,其中25人为定编员额,其余都是以各种名义增加的。《史记•萧相国世家》“索隐”引如淳说:“律,郡卒史、书佐各十人也。”②但东海郡属吏除卒史和书佐外,还在卒史之下、书佐之上增设了“属”,在“书佐”这个等级中分出专司计算的“运算佐”,又增设了“小(少)府啬夫”一职,员数亦多出5人。③此就西汉末年与秦末汉初比较而言,如将西汉末年东海郡全部93名吏员及其所辖吏员最多的海西、下邳二县(各107人),与《续汉书•百官五》注引《汉官》所载东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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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等:《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7页。
②《史记》卷53《萧相国世家》,第2014页。
③谢桂华:《尹湾汉墓简牍和西汉地方行政制度》,《文物》1997年第1期。
南尹927名和洛阳县796名的吏员数相比较,就会发现东汉吏员人数又较西汉末有了更大幅度的增加。这固然与河南尹、洛阳县为东汉京畿所在不无关系,但东汉郡县属吏员额的增加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以西汉晚期郡县属吏之实际人数远较吏员数为多例之,东汉郡县属吏之实际人数必比西汉晚期郡县属吏之实际人数多。”①郡县所属机构和吏员人数的大幅度增加,直接导致其职权范围和管辖区域的缩小,故亭长地位的下降也就不可避免了。
——原载《西北师大学报》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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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廖伯源:《简牍与制度——尹湾汉墓简牍官文书考证》,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70页。
论秦汉的都亭与乡亭
——秦汉亭制研究之二
秦汉的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是一种维持社会治安兼顾邮传的机构,已几为学界共识。①在文献和简牍记载中,又有都亭、乡亭、门亭、街亭、市亭、农亭和邮亭之别。就都亭与乡亭之制而言,人们的认识还存在明显分歧。譬如,是不是所有的都亭都设在城内?一县之内只有一个还是可有多个都亭?都亭与乡亭的职责及其地位等等。一种意见认为,都亭是指设在京师及郡国县道治所的亭,既可在城内,也可能在城外,但一个城市只有一个都亭。持此说者以劳榦、严耕望先生为代表。②另一种意见认为,都亭毫无例外地都在城内,但它不是指某一具体的亭,而是都会或城市所在地之亭的总称。③还有的学者强调都亭作为城市交通枢纽的重要作用,故一个城市只有一个都亭。④本文结合文献记载和简牍材料,尝试对秦汉都亭与乡亭制度,作一些新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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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王毓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历史研究》1954年第2期;高敏《试论尹湾汉墓出土〈东海郡属县乡吏员定簿〉的史料价值——读尹湾汉简札记之三》,《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谢桂华《尹湾汉墓新出〈集簿》考述》,《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
②参阅劳榦《居延汉简考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第18页;《汉代的亭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2本。又见《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版,第302、743页;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0年版,第59页。
③高敏《秦汉“都亭”考略》,原载《郑州大学学报》1985年第3期,收入高敏《秦汉史探讨》,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24—240页。
④张继海:《汉魏时期的都亭与城市交通》,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编:《北大史学》第11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一 都亭之设不限于城内
文献中对都亭的记载很多,如《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和《汉书》卷五十七上《司马相如传上》中,都有相如往投好友临邛县令王吉而“舍都亭”的记载。秦汉的都亭究竟建于何处,众说不一,唐代已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如司马贞《史记索隐》就认为,相如入住的都亭即“临邛郭下之亭”①。而颜师古则认为是“临邛所治都之亭”②。李贤则云:“凡言都亭者,并城内亭也。”③若依司马贞说,都亭位于城外;据颜师古说,都亭在郡国县道治所;而李贤则认为所有的都亭均设在城内。
据《左传》鲁庄公二十八年载:“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此就西周宗法制下尊卑等级而言,有“宗庙先君之主”者为大宗,反之则为小宗。随着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原来各级大宗所在的“都”,逐渐演变为中央和地方郡、国、县(邑、道)、乡等各级官府的治所。中央政府所在的京师称为都城,由中央派驻各地的机构称为都官。久而久之,与郡县乡同驻一地的机构前也加上“都”字,都乡、都亭即属此类。胡三省就有“凡郡国县道治所,皆有都亭”之说。④文献中也有很多都亭设于城内的例证,前引《史记》《汉书》所记司马相如入住的“都亭”就是一例。虽然临邛令只是“缪为恭敬”,但他毕竟“日往朝相如”,⑤可知此都亭在临邛县城内,甚至就在县廷附近。
《水经注》卷十六《榖水》载,榖水“迳瑶华宫南,历景阳山北,山有都亭”。关于景阳山及其都亭,史籍中多有记载。如郦道元所引孙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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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117《司马相如列传》,第3001页。
②《汉书》卷57上《司马相如传上》,第2530页。
③《后汉书》卷10下《灵思何皇后纪》“都亭侯”注,第452页。
④《资治通鉴》卷63,汉纪55,汉献帝建安四年(199)冬十一月条注,第2017页。
⑤《史记》卷117《司马相如列传》,第3000页。
《魏春秋》载:“景初元年,明帝愈崇宫殿,雕饰观阁,取白石英及紫石英及五色大石于太行毂城之山,起景阳山于芳林园,树松竹草木,捕禽兽以充其中。”①《三国志》卷二《文帝纪》黄初四年(223)九月甲辰条裴松之注云:“芳林园即今华林园,齐王芳即位,改为华林。”②杨勇《洛阳伽蓝记校笺》引《洛阳图经》:“华林园在城内东北隅,魏明帝起名芳林园,齐王芳改为华林。”又引《河南志》云:“华林园,即汉芳林园……避齐王芳名,改曰华林。”③由此可见,景阳山是魏明帝景初元年(237)在洛阳城内东北隅之芳林园(后改名华林园)中人工修造的山,故此山之都亭无疑也在洛阳城内,当即《元河南志》引华延俊《洛阳记》所载洛阳城内的芳林亭。有学者认为,《元河南志》所引华延俊《洛阳记》关于“城内都亭:华林、奉常、广世、昌益……孝敬、清明二十四亭”中的“都亭”与“华林”“奉常”等亭之间是并列关系而非包含关系,故在“都亭”之后应为顿号而非冒号。④这样断读,虽然合于“二十四亭”之数,但将“华林”视为普通的亭而非都亭,则与《水经注》中“(景阳)山有都亭”的记载明显不符,故其“一个城市只有
一个都亭”的结论似不能令人信服。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都亭都设在都城或郡国县道邑所在的城内。《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载,延熹二年(159)八月诛灭梁冀后,汉桓帝曾下诏封单超等五人为县侯,尹勋等七人为亭侯。其注云:“七亭侯谓尹勋宜阳都乡、霍谓邺都亭、张敬山阳西乡、欧阳参修武仁亭、李玮宜阳金门、虞放冤句吕都亭、周永下邳高迁乡。”⑤其中的“宜阳都乡”即宜阳县之都乡,“邺都亭”即邺县之都亭,“山阳西乡”即山阳县之西乡,“冤句吕都亭”即冤句县之吕乡都亭,都是指封地而言的。因此,这里的亭或都亭显然都在县城以外,而不可能在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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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桥驿:《水经注校释》,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0页。
②《三国志》卷2《魏书•文帝纪》,第84页。
③杨勇:《洛阳伽蓝记校笺》,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5页。
④参阅张继海《汉魏时期的都亭与城市交通》,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编:《北大史学》第11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6—168页。
⑤《后汉书》卷7《孝桓帝纪》,第305页。
既然都亭可设在县城以外的乡,则其辖区自然也不限于城内。居延汉简有一枚简,内容是广明乡啬夫宏、假佐玄就其所辖的善居里男子丘张欲在“居延都亭部”买田一事,向其上级居延县出具的“更赋皆给,当得取检”的证明文书,简文如下:
简1.建平五年八月戊□□□□广明乡啬夫宏、假佐玄敢言之:善居里男子丘张自言,与家买客田居延都亭部,欲取检。谨案:张等更赋皆给,当得取检,谒移居延,如律令,敢言之。/□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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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为汉哀帝年号,前后共历四年(前6—前3),故简中“建平五年”当即元寿元年(前2)。丘张欲在居延都亭部买田,可见都亭部在居延城外。这与前述以“邺都亭”和“冤句吕都亭”为封地的记载可相互印证。而且,即使都亭设在城内,其辖区也可能包括郭外之地。何况汉代的乡、聚、亭周围,都筑有城郭。①正如劳榦先生所论:“田在都亭,不应在城内,当以附郭之说为近。盖凡县城城内及郭皆当以都亭称之,原不必泥于城垣内外也。”②
二 一县之内未必只有一个都亭
《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中明确记载“冤句吕都亭”,足见冤句县除吕都亭外,还有其他都亭。换言之,在一县之内未必只有一个都亭。有研究认为,“都亭”之“都”有“总管”之意,故“都亭”是一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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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宫崎市定著,黄金山译:《关于中国聚落形体的变迁》,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8、12页。
②参阅劳榦《汉代的亭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2本;《居延汉简考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第18页。二文均收入《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版。
中最重要的一个亭。①尤其在“西汉初中期,各县最重都乡、都亭制度,都乡为各乡之首,都亭为各亭之首”②。结合冤句县有吕乡都亭的实例来看,都亭不只设在京师及郡(国)县(邑、道)治所,在乡所在地也可能有都亭。因此,将都亭视为某一地区(而非一县或一城)最重要的一个亭,应是可取的。
《水经注》卷九《沁水》有“中都亭”:
沁水又东南流迳成乡城北,又东迳中都亭南,左合界沟水,水上承光沟,东南流,长明沟水出焉,又南迳中都亭西,而南流注于沁水也。
汉代太原郡辖有中都县,其治所在今山西平遥县西南一带。但《水经注》所叙为河内郡野王县(治所在今河南沁阳市一带)到州县(治所在今河南武陟县西)之间的一段沁水,故文中两次出现的“中都亭”,显然不是太原郡所辖中都县之亭,而是位处野王县至州县之间的一处都亭。之所以称“中都亭”,并不是以其所在的县而得名,而是因其在各都亭中所处方位居中的缘故。如同很多县有东乡、西乡、南乡、北乡一样,亭也有按方位命名的。如胶阳县东之亭就被称为“东亭”,至于像“湟水又东迳东亭北”“濮水又迳东、西武亭间”“(武濑)津侧有谢堂北亭”“伊水迳前亭西”之类以方位命名的亭,③在史籍中更是屡见不鲜。王莽则将河南郡之缑氏县改为“中亭”、苑陵县改为“左亭”,将南阳郡之涅阳县改为“前亭”。④敦煌汉简中又有“东亭卒尊付西亭卒万时”的过往邮书记录(D2444)。由此推断,既有“中都亭”,则必有以前、后、中、左或东、西、南、北等方位命名的都亭。如果只有一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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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裘锡圭:《啬夫初探》,中华书局编辑部编:《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6—301页。
②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38页。
③参阅陈桥驿《水经注校释》,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81、30、396、563、518、278页。
④参阅《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第1555—1556、1564页。
亭,直言某县都亭即可,不必在“都亭”前加上方位或地名等限定性词语。对此,前述《水经注》所记的“中都亭”和《后汉书》中“冤句吕都亭”的记载也可相互印证。《水经注》卷十六《穀水》所载洛阳景阳山有芳(华)林都亭是魏明帝及其以后之事,而且也无法判断此芳(华)林都亭是曹魏新建还是在汉代基础上重建的。但《后汉书》记都城洛阳的都亭时,或云“洛阳都亭”,或直称“都亭”。①足见洛阳城内确实只有一个都亭,但一县之内却未必如此。这种差别,可能与亭维护社会治安并兼理邮驿交通事务的职责有关。相对而言,城市地域范围有限、居民集中,故在一城之内除了普通的亭外,只设一个都亭;而县的辖区远比城市辽阔,县内人口居住地也比较分散,仅在县城设置一个都亭,尚不足以辐射全县,故在某些人口较多、交通便利的乡,也设置都亭。冤句县之吕乡都亭,大概即属此类。
三 都亭位于交通要道,常为官府发布文告之地和军队驻扎之所
都亭处在交通便利、人员往来频繁的通衙要地,以致官府使吏民周知的公文通告也多在都亭发布。《汉书》卷七十七《何并传》载,汉哀帝时,长陵令何并为揭露王林卿的罪行,将被其家奴恶意破坏的大鼓悬挂在都亭下,并“署曰:‘故侍中王林卿坐杀人埋冢舍,使奴剥夺门鼓。’”颜师古注云:“署谓书表其事也。”②同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载:北地浩商被抓捕后逃亡,义渠长乃“取其母,与豭猪连系都亭下”。颜师古注云:“以深辱之。”③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也有将逃亡者母亲捆缚于亭的例证:“河东守谳:士吏贤主大夫䍮,䍮盗书系燧亡,狱史令贤求,弗得,系母嬐亭中,受豚、酒臧九十,出嬐,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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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后汉书》卷6《孝质帝纪》、卷8《孝灵帝纪》、卷36《张玄传》、卷56《张纲列传》、卷69《窦武列传》,第276、348、1244、1817、2243—2244页。
②《汉书》卷77《何并传》,第3267页。
③《汉书》卷84《翟方进传》,第3413页。
廷报:贤当罚金四两。”①《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传》又载,东汉初,“岁荒民饥”,会稽太守尹兴乃令户曹史陵续“于都亭赋民饘粥”②。甚至有人刺杀仇家,亦在都亭候伺。③不论是长陵令“书表其事”、义渠长“以深辱之”,还是会稽守救助饥民、庞娥亲刺杀仇人等,都把地点选在都亭,可知都亭必为往来人口相对密集之地。根据前引《桓帝纪》所载以都亭为封地的史实来看,都亭确有一定的管辖范围。简1中的“居延都亭部”,即指居延都亭的辖区。
此外,都亭还是军队驻扎之地。《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载,中平元年(184)三月黄巾起义爆发后,即以“何进为大将军,将兵屯都亭。置八关都尉官”。注云:“都亭在洛阳。八关谓函谷、广城、伊阙、大谷、轘辕、旋门、小平津、孟津也。”④同书卷六十九《何进传》也称,大将军何进“率左右羽林五营士屯都亭,修理器械,以镇京师”⑤。如果说,何进“将兵屯都亭”是东汉朝廷应对黄巾起义的非常举措的话;那么,灵帝建宁元年(168)八月,宦官曹节使郑飒等持节收捕外戚窦武,窦武“驰入步兵营……召会北军五校士数千人屯都亭下”⑥,则说明都亭很可能就是北军五校士的驻地所在。另据《后汉书》卷六《孝质帝纪》载:“冲帝不豫,大将军梁冀征帝(按指质帝刘缵)到洛阳都亭。”①梁冀此举,显然是为下一步立刘缵为帝做准备。为防止意外而事先将其胁持至洛阳都亭,说明这里驻有数目不小的武装力量。这从《后汉书》卷三十六《张玄传》的记载也可得到印证。中平二年(185)司空张温出征金城边章之际,张玄劝其宜“召军正执有罪者诛之,引兵还屯都亭,以次翦除中官,解天下之倒县,报海内之怨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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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97页。
②《后汉书》卷81《独行列传•陆续》,第2682页。
③参阅《后汉书》卷84《烈女传》,第2797页;《三国志》卷18《庞消传附母娥传》及其注引皇甫谧《烈女传》,第548—549页。
④《后汉书》卷8《孝灵帝纪》,第348页。
⑤《后汉书》卷69《何进列传》,第2246页。
⑥《后汉书》卷69《窦武列传》,第2243页。
⑦《后汉书》卷6《孝质帝纪》,第276页。
后显用隐逸忠正之士,则边章之徒宛转股掌之上矣”①。张玄认为,“天下寇贼云起”,源于宦官专权。只要翦灭宦官势力,进用“忠正之士”,重整朝纲,就可缓和矛盾,消弭寇乱。其中特别提到“引兵还屯都亭”,足见大军出发前就驻扎在都亭。
不仅京城洛阳如此,各地方郡国也将军营设在都亭。如《后汉书》卷五十《孝明八王列传陈敬王羡传》载:“中平中,黄巾贼起,郡县皆弃城走,宠有强弩数千张,出军都亭。”李贤注云:“置军营于国之都亭也。”②此为诸侯王国在都亭设置军营的例证。
曹魏黄初二年(221),孙权向魏称臣,魏乃遣使邢贞拜孙权为吴王,“权出都亭候贞”③。所谓“出都亭候贞”,即到军营外迎候邢贞,以示其归顺的诚意和对朝廷使者的尊崇。可见此都亭即孙权的军营所在。又如蜀汉景耀六年(263),曹魏大军攻蜀,后主刘禅召都督巴东的右大将军阎宇驰援成都,令巴东太守罗宪留守永安城。但不久就传闻成都失守,于是城中大乱,沿江长吏皆弃城而去。罗宪为稳定人心,将宣称成都失陷者斩首示众。直到“得后主委质问至,乃帅所统临于都亭三日”④。刘禅出降,标志着蜀汉政权的灭亡。作为镇守一方的将吏,罗宪在故国灭亡后,率其所部在都亭哭吊三日,表达自己内心的悲痛。则此都亭必为其军营所在。
四 乡亭地位低于都亭
乡亭是相对于都亭而言的。据《汉书》卷七十六《赵广汉传》载,赵广汉为京兆尹,“尝记召湖都亭长,湖都亭长西至界上,界上亭长戏曰:‘至府,为我多谢问赵君。’……广汉因曰:‘还为吾谢界上亭长,勉思职事,有以自效,京兆不忘卿厚意。’”湖为京兆尹所属县,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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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后汉书》卷36《张玄传》,第1244页。
②《后汉书》卷50《孝明八王列传•愍王宠列传》,第1669—1670页。
③《三国志》卷55《吴书•徐盛传》,第1298页。
④《三国志》卷41《霍峻传附子弋传》注引《襄阳记》,第1008页。
胡,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改为湖。湖都亭即湖县之都亭,湖都亭长西赴京兆,途经界上亭,此“界上”应即湖都亭辖区西部与另一享的交界处,则此“界上亭”与“丰西泽中亭”一样,都是因所处位置而得名。①界上亭既与湖都亭邻接,又处在湖县到长安的交通线上,显然不在湖县城内,也不在长安城中。二者一称“亭”、一称“都亭”.故此“界上亭”显然不是“都亭”,应属乡亭无疑。
乡亭之制早在西周时期即已出现。应劭《风俗通义•皇霸》之“六国”篇云:“燕召公奭与周同姓……自陕以西,召公主之。当农桑之时,重为所烦劳,不舍乡亭,止于棠树之下,听讼决狱,百姓各得其所。”②燕召公“不舍乡亭”而“止于棠树之下”,是为了不烦扰百姓,耽误农时。可知此前官吏在乡亭止宿已成惯例。乡亭接待官员不仅为后世所继承,而且已形成制度。《汉书》卷七十二《鲍宣传》载,哀帝初,豫州牧鲍宣因“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舍宿乡亭,为众所非”而被罢免。③同书卷八十九《循吏传》载,南阳太守召信臣“躬劝耕农,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稀有安居时”。师古曰:“言休息之时,皆在野次。”④离乡即非县治所在之乡,离乡亭实即乡亭。身为州牧、太守的鲍宣、召信臣等人“舍宿乡亭”,足见乡亭亦可止宿。但鲍宣因违背了刺史(州牧)“行部”所乘车驾和止宿的等级规定而“为众所非”,并受到免职的处罚。当然,“舍宿乡亭”而“为众所非”,只是托辞和借口而已。颜师古所谓“单率不依典制”⑤也是就其“乘传”仅有一匹马而言的。罢免鲍宣的真正原因,并不在于“舍宿乡亭”,而是由于其“所察过诏条”。正因为如此,召信臣“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不仅未被“众所非”,反而受到人们的敬重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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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1上《高帝纪上》云:“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亭,止饮,夜皆解纵所送徒。”颜师古注云:“丰邑之西,其亭在泽中,因以为名。”第7页。
②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0页。
③《汉书》卷72《鲍宣传》,第3086页。
④《汉书》卷89《循吏传•召信臣》,第3642页。
⑤《汉书》卷72《鲍宣传》,第3087页。
戴,并博得了“召父”的美名。
不过,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乡亭与都亭确实存在一定的等级和高下之别,故乡亭又被称为下亭。前述鲍宣行部“舍宿乡亭”事,应劭《风俗通•过誉》则称为“下亭”。其文云:“鲍宣州牧行部,多宿下亭,司直举劾,以为轻威损命,坐之刑黜。”①同叙一事,一云乡亭,一称下亭,足见二者可互称。《后汉书》卷六十五《皇甫规传》载,“上郡太守王旻丧还,规缟素越界,到下亭迎之。”同书卷八十一《独行传》载,新野县阿里街卒孔嵩“之京师,道宿下亭,盗共窃其马”②。《太平御览》卷四八二引《风俗通义》云:“汝南陈公思为五官掾,王子佑为兵曹,行会食下亭。”③这几处所说的下亭,均指乡亭。将“乡亭”称为“下亭”,显示其地位与处于郡县乡治所的都亭有别。但乡亭可供止宿则是毫无疑问的。
由于乡亭“皆在野次”,故又被称为野亭。《后汉书》卷三十一《郭伋传》载,并州牧郭伋行部返回美稷时,比预计的时间提前了一天,为不失信于诸儿,“遂止于野亭,须期乃入”④。这里的野亭,实即美稷县城外之乡亭。
《后汉书》卷四十六《郭镇传》载:“桓帝时,汝南有陈伯敬者,行必矩步,坐必端膝,呵叱狗马,终不言死,目有所见,不食其肉,行路闻凶,便解驾留止,还触归忌,则寄宿乡亭。年老寝滞,不过举孝廉。”⑤陈伯敬直到年老,仍“不过举孝廉”,他与前引新野县阿里街卒孔嵩一样,都是平民百姓,但他们行路往返,均可宿于“乡(下)亭”,可见乡(下)亭不仅接待过往官员,普通百姓也可入住。
与都亭一样,乡亭也是当地百姓时常聚集之所,故大凡官府欲使吏民周知的公文告示多在乡亭发布。《太平御览》卷五九三引《风俗通义》佚文云:“光武中兴以来,五曹诏书题乡亭壁,岁辅[补]正,多有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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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3页。
②《后汉书》卷65《皇甫规传》、卷81《独行列传•范式》,第2136、2679页。
③《太平御览》卷482,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208页。
④《后汉书》卷31《郭伋传》,第1093页。
⑤《后汉书》卷46《郭陈列传》,第1546页。
谬。永建中,兖州刺史过翔,笺撰卷别,改著板上,一劳而九逸。”①居延肩水金关所出汉成帝“永始三年(前14)诏书”册②中,就有张掖太守令其下属将此诏书内容“明扁悬亭显处,令吏民皆知之”的文字。可见,在乡亭墙壁上题写有关诏令文书已成惯例,其书写方式也在逐渐完善。据《后汉书》卷十四《宗室四王三侯传》记载,王莽素闻刘演(字伯升)之名,“大震惧,购伯升邑五万户,黄金十万斤,位上公。使长安中官署及天下乡亭皆画伯升像于塾,旦起射之”③。同书卷七十六《循吏传》又载,王景为庐江太守,不仅修复了原有的水利工程,推广牛耕技术,从而使本郡“垦辟倍多,境内丰给”。“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庐江传其文辞。”④王莽在各地乡亭门侧墙壁上绘刘演画像,并作为每日射击的靶标,除了发泄心中的嫉恨和恐惧,更主要的是要使天下吏民周知、辨认,以便通缉捉拿。王景将养蚕纺织之法“著于乡亭”,同样是要百姓家喻户晓。居延和敦煌汉简中屡见有诸如“扁书亭燧显处,令尽讽诵知之”(D1557)之类的记载,以下试举三例:
简2.十一月丙戌,宣德将军张掖大守苞、长史丞旗告督邮掾□□□□□□都尉官□,写移书到,扁书乡亭市里显见处,令民尽知之,商□起察,有毋四时言,如治所书律令 H16.4A
简3.闰月乙亥,张掖肩水都尉政、丞下官,承书从事,下当用者。书到,明扁书显处,令吏民尽知之。严勃,如诏书律令。/掾丰、属敞、书佐凤74E.J.T31:64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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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太平御览》卷593,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670—2671页。
②该册书见甘肃省博物馆汉简整理组《《永始三年诏书〉简册释文》,《西北师院学报》1983年第4期;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薛英群等注《居延新简释粹》(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2—104页有转录。敦煌汉简的有关文告中也有“扁书亭燧显处,令尽讽诵知之”(D1557)之类的习语。
③《后汉书》卷14《宗室四王三侯列传》,第550页。
④《后汉书》卷76《循吏列传》,第2466页。
⑤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薛英群等注:《居延新简释粹》,第93页。此据甘肃简牍博物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古文献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编《肩水金关汉简(叁)》校改,中西书局2013年版。
简4.五月壬辰,敦煌太守强、长史章、丞敞下使都护西域骑都尉将田车师戊己校尉、部都尉、小府官县,承书从事下当用者。书到白大扁书乡亭市里高显处,令亡人命者尽知之,上赦者人数太守府别之,如诏书
X一五一①
此三简分别是张掖太守府、肩水都尉府和敦煌太守府令其下属按有关律令和本文书要求,将此次转发的文书以“扁书”形式公布于“乡亭市里显见处”“乡亭市里高显处”,都是指比较显眼,人们易于看到的地方,以便“令吏民尽知之”。简4由敦煌太守府下达西域都护,反映其时敦煌太守兼领西域事务的事实。居延、敦煌地处边塞,其下达公告之类的作法与京师及其他各地完全一致,足证乡亭确为人们频繁过往和聚集之所。《晋书•刑法志》载,晋武帝泰始四年(268)侍中卢斑、中书侍郎张华等奏请:“抄《新律》诸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兆庶。有诏从之。”②可见到西晋时,仍然沿用这种方式。
总之,在都城及各郡、县所在的城内均只有一个都亭,但在一县之内却未必如此。除了各郡(国)、县(道、邑)治所外,在某些乡也设有都亭,如冤句县之吕乡。乡亭又称下亭,其地位虽低于都亭,但同样位于当地交通便利、人员往来频繁之处,因而是官府发布文告之处,有的都亭还是军队驻扎之所。
——原载《历史教学》200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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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页。
②《晋书》卷30《刑法志》,第931页。
“十里一亭”说考辨
——秦汉亭制研究之三
关于秦汉亭的设置原则,一般都认为是“十里一亭”。唐人张守节《史记正义》就以“十里一亭,十亭一乡”说为据,后之学者亦多从此说。按一里百家计,就出现了“万户之乡”,这与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的情况明显不符。而《汉官仪》《汉官旧仪》又有“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间相去二里半,司奸盗”之说。对此,很多学者认为,“十里一亭”的“里”是“步里”之“里”,而“十里一乡”的“里”才是“里居”之“里”。①但是,从《百官公卿表》上下文来看,“十里一亭”与“十亭一乡”文意连贯,若将“十里一亭”之“里”作“步里”解,似乎难以与下文的“十亭一乡”相衔接。故有学者认为,这里“必应作‘里居’之‘里’解,不能视为‘道里’之‘里’”②。劳榦先生关于汉代按道里和里居两种标准设亭,在洛阳等大城市则根据需要依街道和城门设亭的观点,③对我们正确认识汉代亭制颇具启发意义。周振鹤先生以“亭部”的概念解释乡亭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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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王毓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历史研究》1954年第2期;张春树《汉代边疆史论集》,台北食货出版社1977年版,第131—133页;杨向奎、李中清《论“邮表畷”与“街弹”》,尹达等主编《纪念顾颉刚学术论文集》上册,巴蜀书社1990年版,第219—228页;杨际平《汉代内郡的吏员构成与乡、亭、里关系——东海郡尹湾汉简研究》,《厦门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
②余英时:《汉代亭制问题献疑》,尹达等主编:《纪念顾颉刚学术论文集》上册,第236页。
③参阅劳榦《汉代的亭制》,《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版,第737页。
认为“十里一亭”是指距离而言,“十亭一乡”之“亭”则指“亭部”,完全是地域概念,与户籍无关。因此,“十里一亭”和“十亭一乡”的制度是实际存在的。①张金光先生将亭的设置原则区分为以道里距离计的传递公文的邮亭、普设于城乡以行政民居里计的治安亭和以门关、塞路、津桥等要冲为计的门亭及以公共场所、市场为计的市亭等四种类型,②不失为一种新的探索。但是,不论哪一类亭,其职能都不是单一的。正如不宜将亭区分为以治安为主还是以供客止宿、递送公文为主一样,我们也很难区别哪些亭以道里计,哪些亭以里居计;即使设于门关等地的门亭之类,也不可能完全不考虑道里而唯以要冲计。事实上,一般的亭大多是在综合考虑地理位置、道里远近和人口多少等因素的基础上设置的。
一
为了说明亭的布局,我们不妨从亭的建筑与特点谈起。亭有楼,但不是指某个单一建筑而言,而是包括亭所在区域的一系列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据《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载,王忙为大度亭长,“初到之日,有马驰入亭中而止”③。《水经注》卷二十五《泗水注》引《皇览》云:“亚父家在庐江县郭东居巢亭中,有亚父井,吏民亲事,皆祭亚父于居巢厅上。”④足见亭并非单一建筑。
(一)有的亭就是一座城,或者径称亭为城
《水经注》卷二十二《溟水》载:“溪水又迳东、西武亭间,两城相对。”此相对之两城,实即东、西武亭。同书卷十六《毅水》又载,弘农郡新安县之千秋亭,“累石为垣,世谓之千秋城也”⑤。东平国东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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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振鹤:《从汉代“部”的概念释县乡亭里制度》,《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
②参阅张金光《秦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593页。
③《后汉书》卷81《独行列传•王他》,第2680页。
④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5《泗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54页。
⑤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2《溪水》、卷16《榖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6、286页。
县之阚亭,又称阚城。①乐平郡上艾县东之靖阳亭,即故关城;据应劭说,“平舒县西南五十里有参户亭,故县也,世谓之平虏城”。尉氏县之少曲亭,俗谓之小城;陈留长垣县南有匡城,即平丘之匡亭;小扶城即扶沟县之平周亭;睢阳县南有横亭,世谓之光城;“沔水之左有骑城,周迥二里,余高一丈六尺,即骑亭也”②。此皆称亭为城者,又有以亭名城者,如金城郡允吾县之街亭城、五原郡九原县之原亭城、东郡黎阳县有艾亭城、台县有博亭城、邺县之女亭城、颍川邲县之夏亭城、颍阴县之青陵亭城等③,即属此类。有的亭又发展为城,如博县阳关故城,“本钜平县之阳关亭”④。
(二)亭常为驻军据点或进攻的目标
由于亭具有城的特点,故又将其与鄣(塞上之小城,又作障)连称为亭障(鄣)。这些亭往往地势险要,常被当作驻军的据点或进攻的目标。据《史记•秦本纪》载,秦昭王三十三年,秦军继攻取魏国卷、蔡阳、长社等地后,又击破魏将芒卯(孟卯)固守的华阳。《集解》引司马彪曰:“华阳,亭名,在密县。”⑤此为军事进攻的目标。建武八年(32)春,隗嚣部将牛邯奉命驻守瓦亭,⑥此亭则为坚守之据点。正是因为亭在攻守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故秦汉王朝势力所及,莫不以筑城列亭为要务。如秦取河南地,乃使蒙恬“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汉罢西南夷,“独置南夷夜郎两县一都尉”。《集解》引徐广曰:“元光六年,南夷始置邮亭。”⑦汉武帝初开河西,列置四郡,“于是鄣塞亭燧出长城数千里”,继“酒泉列亭障至玉门”后,又“自敦煌西至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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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后汉书•郡国志(三)》“东平国”条及其注,第3452页。
②参阅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16《浊漳水》、卷22《沙水》、卷24《濉水》、《沔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6、190、403—404、426—427、503页。
③参阅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卷3、卷5《河水》,卷8《济水》、卷9《洹水》、卷21《汝水》、卷22《颍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42、81、139、169、376、387页。
④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4《汶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8页。
⑤《史记》卷5《秦本纪》,第213、216页。
⑥《后汉书》卷13《隗器列传》,第528页。
⑦参阅《史记》卷88《蒙恬列传》,第2570页;卷116《西南夷列传》,第2995页。
泽,往往起亭”。太初三年(前102),“汉使光禄徐自为出五原塞数百里,远者千余里,筑城障列亭至庐朐”①。王莽在西羌之地置西海郡,也是“边塞亭燧相望焉”②。东汉初年,鉴于北方沿边防务废弛的状况,令“王霸将弛刑徒六千余人,与杜茂治飞狐道,堆石布土,筑起亭障,自代至平城三百余里”;在岭南地区,也同样“列亭传,置邮驿”③。就连各地的暴动反抗或西羌等少数民族入边,也多把亭作为攻击目标,如汉安帝永初元年(107)西羌反,“羌诸种万余人攻(日勒)亭候,杀略吏人”。至于南蛮、匈奴各部也多“燔烧邮亭”④。故尚书陈忠上言:“臣窃见元年以来,盗贼连发,攻亭劫掠,多所伤杀。”⑤
(三)亭有一定的辖域
《后汉书》卷七《桓帝纪》载,延熹二年(159)八月,汉桓帝封单超等五人为县侯、尹勋等七人为亭侯,其注云:“七亭侯谓尹勋宜阳都乡、霍謂邺都亭、张敬山阳西乡、欧阳参修武仁亭、李玮宜阳金门、虞放冤句吕都亭、周永下邳高迁乡。”⑥其中的“邺都亭” “修武仁亭”“冤句吕都亭”与“宜阳都乡”“山阳西乡”“宜阳金门”“下邳高迁乡”并列,均指封地而言。足见亭确有辖域。在文献和考古材料中,又屡见以某“亭部”代指某一区域的土地,如汉元、成、哀三帝分别以渭城寿陵、延陵和永陵亭部为初陵,⑦汉章帝、汉安帝分别诏令免除呈现凤凰、黄龙等瑞相的诸亭部当年田租,⑧张禹请以平陵肥牛亭部以为墓地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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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76页;《史记》卷110《匈奴列传》,第2916页;《汉书》卷96《西域传》,第3873页;《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第37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