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77页。
③参阅《后汉书》卷20《王霸传》、卷76《循吏卫飒传》,第737、2459页。
④参阅《后汉书》卷47《梁懂传》、卷87《西羌传》、卷88《南蛮传》、卷89《南匈奴传》,第1593、2887、2833、2956页。
⑤《后汉书》卷46《陈忠传》,第1558页。
⑥《后汉书》卷7《孝桓帝纪》注,第305页。
⑦参阅《汉书》卷9《元帝纪》、卷10《成帝纪》、卷11《哀帝纪》,第292、305、340页。
⑧参阅《后汉书》卷3《章帝纪》、卷5《安帝纪》,第153、238页。
⑨参阅《汉书》卷81《张禹传》,第3350页。
均可为证。汉代地券材料中也多记交易之田在某某“亭部”,如“王未卿买地券”中有“睾门亭部”,“孙成买地券”“房桃枝买地券”有“广德亭部”,“樊利家买地券”有“石梁亭部”,“曹仲成买地券”有“长谷亭部”等;①居延汉简有“居延都亭部”(H505.37)、“广汉亭部”(E.P.T53:105)、“居延博望亭部”(E.P.T68:36-37)、“第八亭部”(E.P.T68:109)等,都显示亭有一定的管辖区域。此就地域而言,若就道里而论,各亭也都有一定的界限,汉简邮书课中常见有“界中××里,当行×时×分,定行×时×分”,“中程”或“留迟,不中程”之类的记载,就是明证。在两县交界处,往往置亭。如居延汉简就有“界亭”(H506.10),湖县西有“界上亭”,②寿张县西界有安民亭③等。
有的亭后来还发展为县。据《水经注》卷十二《圣水》载,阳乡县即“故涿之阳亭也。《地理风俗记》曰:涿县东五十里有阳乡亭,后分为县。王莽时更名章武,即长乡县也”。汝南征羌县即“故召陵县之安陵乡安陵亭也”④。《续汉书•郡国志》“汉阳”条注引《献帝起居注》曰:“初平四年十二月,已分汉阳、上郡为永阳,以乡亭为属县。”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十一月,魏文帝“以颍阴之繁阳亭为繁昌县”等,⑤均为其例。就亭的上述特点而言,所谓“十里一亭”是不可取的。
二
亭除了止奸盗、便往来和递送文书外,并不主理民事。故亭有辖域并不意味着亭是一级地方行政组织,而是指其负责一定区域内的治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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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除《曹仲成买地券》藏日本中村氏书道博物馆外,其他券文均见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十五,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参阅王毓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一文注释。
②《汉书》卷76《赵广汉传》,第3203页。
③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8《济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5页。
④参阅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12《圣水》、卷22《颍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3、390页。
⑤参阅《三国志》卷3《文帝纪》,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2《颍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7页。
公文投递等事务。“十里一亭,十亭一乡”说中的“里”,应是指一定的区域,即“里居”之“里”。如将其视为长度单位,即“步里”之“里”,反而显得扞格难通。中国古代素有按户计算的什伍编制,县乡闾里的建置也是以此为基础的。但是,究竟多少户人家可以为里,进而设置乡、亭等,都只是一种“理想”的制度而已!事实上,不论是政区划分还是职官建置,都不可能完全按照某种整齐划一的模式。以致究竟多少户为一里,在文献和考古材料中也都有极大差别。如《续汉书•百官志》“亭里”条本注曰:“一里百家”。刘昭注引《风俗通》曰:“《周礼》五家为邻,四邻为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此为二十家、二十五家一里说;《公羊传》“宣公十五年秋”条何休注云:“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此为八十家一里说。马王堆汉墓《驻军图》中则有一里十二户至百八户不等。里制尚如此混乱,县、乡、亭就更不可能严格按照十进制了。《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所记全国有乡6622,亭29635,平均每乡不足4.5亭;《续汉书•郡国志》“日南郡”注引《东观书》记,永兴元年(153)共有乡3682,亭12442,平均每乡不足3.4亭;尹湾汉墓《集簿》载东海郡有乡170,亭688,平均每乡约有4亭。可见,所谓“十亭一乡”说是不能成立的。
但是,若就“十里一亭……五里一邮,邮间相去二里半”而言,其中的“里”显然是指距离而非里居。然而,既云“五里一邮”,又云“邮间相去二里半”,殊不可解。对此,严耕望先生征引《史记》卷五十五《留侯世家》之《索隐》引《汉书旧仪》:“五里一邮,邮人居间,相去二里半”,认为“邮间相去二里半”句中脱一“亭”字,当为“邮亭间相去二里半”,而《索隐》所引《汉书旧仪》又讹“亭”为“人居”(亭字上半之“一”讹为“人”字,下半部分讹为“居”字)。他为此将邮亭作如下排列:
□-21/2-〇——5——〇-21/2-□-21/2-〇——5——〇-21/2-□
亭 邮 邮 亭 邮 邮 亭
劳榦先生认为“人居”二字并非正文,而是“邮”的附注,故仍当以“邮间相去二里半”为是。①二位先生试图使各自的解释合于“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之制,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难免有主观臆断的成分。而且文献所记的亭间距离也各不相同,如《水经注》引东汉应劭说,历城亭在广川县西北30里,南曲亭在品恩县北40里,淳于县东南50里有胶阳亭,县东北60里有平城亭,又40里有密乡亭等。②尤其是将其与尹湾汉墓简牍所见西汉末年东海郡县邑侯国三十八、乡一百七十、亭六百八十八和邮三十四的记载③相比较,显然不符。如《集簿》所载东海郡“界东西五百五十一里,南北四百八十八里,如前”。辖区幅员“如前”,则其亭的设置当亦不至大变。若依十里一亭说,则东海郡东西、南北向应分别置55亭和49亭左右,全境约有2684亭。但《集簿》所载亭的实有数目“如前”,为“六百八十八”,与“十里一亭”的“理想”数目相差甚远。《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记县乡亭设置原则云:
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
可见,虽然户口的多少是决定县、乡、亭设置疏密程度的重要因素,但也只是“大率”而已。对于“十里一亭”而言,不论是就“道里”(即距离远近)言,还是以“里居”(即人口多少)论,都只是“大率”。事实上,不同时期县、乡、亭等的建置未必一成不变,即使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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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二位先生之论述,详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0年版,第61—62页。
②参阅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9《淇水》、卷10《浊漳水》、卷26《潍水胶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4—165、183、480—481页。
③参阅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东海县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7页。以下凡引此书内容均只注篇名和页码,不再注书名。
时期的不同地区,其政区划分和职官建置也都不可能整齐划一。亭负责一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当然有一定的“里居”范围;亭又承担接待过往使者、官员和传递公文的责任,故须考虑“道里”远近以利人员往来和舍宿饮食。虽然简牍和文献所见的“亭部”,无一例外地都是指其辖地而言,但并不牵涉所部户口增减与赋税多寡之类的“民事”。不仅规定“户籍减乡”“名爵县里年姓”等由乡负责登记,而且对于是否“更赋皆给”、有无“官狱征事”,也均由乡啬夫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①尹湾汉墓所出《集簿》在总叙东海郡职官建置时,分别叙述其县邑侯国与乡里、亭邮设置情况,也可印证亭与县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之不误。但这并不意味着亭“只是置于交通线上,成点、线分布”②。亭的设置除了考虑“面积的大小距离的远近”③外,还与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密切相关。尹湾汉墓所出《东海郡吏员簿》,对我们认识亭的设置原则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该簿所记各县邑侯国盐铁官长吏和乡亭吏员人数列表如下:
东海郡所辖各县邑侯国、盐铁官令长相丞尉及乡亭吏员表
吏员
总数 令 长 相 丞 尉 乡有秩 乡啬夫 乡佐 亭长 备注
海西 107 1 1 2 4 10 9 54 令秩千石,丞、
尉皆四百石
下邳 107 1 1 2 1 12 9 46
郯 95 1 1 2 5 6 7 41
兰陵 1 2 0 13 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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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H81.10、E.P.T68:34、H505.37、H15.19等简。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规定:“恒以八月令乡部啬夫、吏、令史相襍案户籍,副臧(藏)其廷。……民宅园户籍、年细籍、田比地籍、田命籍、田租籍,谨副上县廷,皆以箧若匣匮盛,缄闭,以令若丞、官啬夫印封。”《后汉书》卷76《循吏传》载:秦彭为山阳太守,“兴起稻田数千顷,每于农月,亲度顷亩,分别肥墙,差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乡县”。
②杨际平:《汉代内郡的吏员构成与乡、亭、里关系——东海郡尹湾汉简研究》,《厦门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
③王毓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十里一亭……十亭一乡”辨正》,《历史研究》1954年第2期。
吏员
总数 令 长 相 丞 尉 乡有秩 乡啬夫 乡佐 亭长 备注
朐 82 1 1 2 1 6 6 47 令秩六百石,
丞、尉皆三百石
襄贲 64 1 1 2 2 5 4 21
戚 60 1 1 2 2 3 4 27
费 86 1 1 2 2 5 4 43 长秩四百石,丞、尉皆二百石
即丘 68 1 1 2 0 8 4 32
厚丘 67 1 1 2 0 9 1 36
利成 65 1 1 2 1 3 5 32
况其 55 1 1 2 0 5 2 23
开阳 52 1 1 2 1 4 2 19
缯 50 1 1 2 1 3 2 23
司吾 41 1 1 2 0 7 0 12
平曲 27 1 1 2 1 0 2 4
临沂 66 1 1 2 0 7 2 36 长秩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
曲阳 28 1 1 1 1 2 1 5
合乡 24 1 1 0 2 0 7
承 22 1 1 0 1 1 6
昌虑 65 1 1 2 1 2 1 19 相秩四百石,丞、尉皆二百石
兰旗 59 1 1 2 0 4 2 12
容丘 53 1 1 1 1 2 2 11
良成 50 1 1 1 1 1 3 7
南城 56 1 1 1 2 2 18
阴平 54 1 1 1 3 3 11
新阳 47 1 1 2 12
东安 44 1 1 1 9
平曲侯国 42 1 1 1 2 5
建陵 39 1 1 1 6
续表
吏员
总数 令 长 相 丞 尉 乡有秩 乡啬夫 乡佐 亭长 备注
山乡 37 1 1 1 4 相秩四百石,
丞、尉皆二百石
武阳 33 1 1 1 3
都平 31 1 1 1 3
郚乡 41 1 1 1 1 5
建乡 40 1 1 1 1 4
干乡 37 1 1 1 1 2
建阳 41 1 1 1 2 5
都阳
侯国 32 1 1 1 3 长秩三百石,
丞、尉皆二百石
下邳
铁官 20 1 1 1
合计 2076 7 14 25 139 88 689
表中实有亭长人数为689,比《集簿》中亭的统计数字多一位。可能是《集簿》统计仅为东海郡所属县邑侯国之亭长,而《吏员簿》则增加了置于下邳铁官的一名亭长的缘故。表中数字显示,各县亭的多少与县的大小并无必然联系。如海西、下邳、郯、兰陵四县之令、丞、尉的秩级、员额全同,其县令秩皆为千石,丞、尉秩皆四百石,属于秩级最高的县长吏,故此四县应属大县无疑。但除了海西县外,其他三县亭的数量并不是各县中最多的。朐县令秩六百石,明显低于千石,但该县亭的数量多达47个,仅次于海西县,居第二位。临沂县长秩仅三百石,丞、尉秩皆二百石,属于秩级最低的县长吏,可见临沂为小县,但该县亭的数量竟达36个,不仅高于所有侯国和绝大部分设县长的小县,甚至比置千石县令的大县兰陵还多出1亭。从各县设亭的情况来看,除了郡治所在的郯县外,一般地处郡境周边的县往往设亭较多,而处于郡内腹地的县则设亭较少。尤其是地处海滨的海西和朐二县,亭的数量最多,分别有54亭和47亭;其他如利成(32亭)、祝其(23亭)、即丘(32亭)、开阳(19亭)、临沂(36亭)、费(43亭)、戚(27亭)、下邳(46亭,另有下邳铁官置有1亭)等,都处于郡界。如果除去都乡侯国(5亭)外,只有合乡(7亭)例外。另外一些设亭较多的县,如厚丘(36亭)与襄贲(21亭)、兰陵(35亭)、缯(23亭)、南城(18亭)等县,则与郡治所在的郯县连成一线并横贯东海郡腹地,应是本郡的交通干道。相比之下,处在本郡腹地的平曲(4亭)、建阳(5亭)、建陵(6亭)、承县(6亭)、良成(7亭)、东安(9亭)、容丘(11亭)、司吾(12亭)等县国所设之亭则明显较少。这种布局原则,也是与亭司奸盗、邮传的职责相符的。因此,是否临境和处在交通线上,应是决定亭的多少和疏密程度的主要因素。虽然县的大小与亭的多少不无关系,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表中长吏秩级、员额相同而亭的数量迥异的情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三
如同县以万户为界设令、长一样,秦汉的乡也依其户口多少而有大小之别。其中大乡设“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一般“乡户五千,则置有秩”①。因此,所谓“乡有秩”实即“大乡有秩啬夫”的省称,“乡啬夫”即小乡斗食啬夫,均为一乡之长。上表显示,东海郡各县所辖乡的数量相差悬殊。其中海西县最多,下设14乡;下邳、兰陵和郡治郯县也都有10乡以上。而最少的平曲和承二县及东安、建陵等侯国,则都只有1乡。虽然海西县的乡、亭数量都是最多的,但其他各县、侯国所属的乡、亭数量并不一致。如利成仅有4乡,其县境内却设有32亭;承县仅有1乡,却设有6个亭;而同样仅辖1乡的东安侯国竟有9亭,南城侯国辖2乡却设有18亭。虽然县(侯国)境域的广狭并不完全取决于乡的多少,但就同一时期、同一个郡而言,管辖七八个甚至十多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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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后汉书•百官志五》“县乡”条及其注引《汉官》,第3624页。
的县,其辖区范围比仅有一两个乡的侯国要大得多,则是可以肯定的。因此,乡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县(侯国)辖区的大小。如果仅从数量来看,各侯国境内的亭显然没有县多。但是,东海郡所辖18个侯国的乡亭比例却并不低于各县。如各县中乡亭比例最低的司吾约为1:1.7,而侯国中最低的干乡却为1:2。乡亭比例最高的是南城和东安侯国,高达1:9;利成县乡亭比为各县之冠,也不过1:8而已。亭的这种布局,除了交通位置等因素外,可能与加强对各侯国的控制有关。这种辖域大小与乡亭多少的反差,进一步说明“十亭一乡”说不足信。
总之,不论“里”按距离论,还是就里居而言,所谓的“十里一亭”都是不能成立的。由于秦汉亭的职能不是单一的,故其布局也综合考虑司奸盗、供止宿和便邮驿等因素而定。虽然县的辖域大小和道里远近及人口密度等都与亭的数量多少不无关系,但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其位置是否“临境”和处在交通线上,以及是否为朝廷重点防范和加强控制之区,乃是决定亭的多少和疏密程度的主要因素。
——原载《南都学坛》2008年第3期
秦汉驿的职能考述
驿具有传递信息、运送物资和便利使者、官员往来的功能,因而人们往往将邮、驿、置互训,《广雅》就将“邮”“置”均释为“驿”,并被学者广泛征引。如《史记》卷十《孝文本纪》“余皆以给传置”句,司马贞《索隐》引《广雅》云:“置,驿也。”《后汉书》卷六十八《郭太传》及卷五十四《杨震传》注云:“《广雅》曰:‘邮,驿也。’置亦驿也。”颜师古也说:“邮,行书之舍,亦如今之驿及行道馆舍也。”①后来,人们还将道路沿线各种供人止宿歇息之所统称为驿,或将邮、驿连称代指驿及与其相关的事务。但是,秦汉的驿与邮、亭、置等机构是不同的,它们都有各自不同的适用范围。其中,驿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传递公文、运送官物和为公务往来者提供车马等方面。
一 投递公文和运送物资
驿的产生,源于人们对信息传递“早达”和“速到”的需求。《诗经•大雅•常武》“徐方绎骚”句,孔颖达疏云:“‘绎’当作‘驿’……徐国传遽之驿见之,知王兵必克,驰走以相恐动。”②说明早在先秦时期,就已设立了驿。及至秦汉时期,驿的设置已很普遍。其中,投递公文和运送物资就是驿的重要职能之一。《后汉书•袁安传》载:“袁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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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4《孝文本纪》,第422—423页;《后汉书》卷68《郭太传》、卷54《杨震传》,第2231、1767页;《汉书》卷83《薛宣传》,第3397页。
②《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53页。
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①由此可见,汉代一般的“公事”往来是由邮驿系统承担的。这种“公事”涉及人员往来、信息传递和物资运送等诸多方面。其中,由驿传递信息又可分为间接服务和直接递送两类。所谓直接递送,就是由驿的吏员亲自投递公文;而间接服务则是由发文者派专使递送而驿为其提供车辆和马匹等便利。
(一)递送紧急重要公文
关于驿直接传递官府公文,在各类文献材料中非常少见。但在敦煌、居延等地所出简牍材料中,却有大量驿卒、驿徒递送公文的记录。如下简:
简1.东第一封橐,驿马行。西界封书张史印,十二月廿七日甲子,昼漏上水十五刻起,徒商名。永初元年十二月廿七日,夜参下餔分尽时,县泉驿徒吾就付万年驿。(A)
十二月廿七日夜参下餔分尽时(B) X一〇六
简2.入东军书一封。皂缯纬,完,平望候上王路四门。始建国二年九月戊子,日蚤食时,万年亭驿骑张同受临泉亭长阳(A)戊子日蚤食(B) X一〇八
简3.皇帝橐书一封,赐敦煌太守。元平元年十一月癸丑夜几少半时,县泉驿骑传受万年驿骑广宗,到夜少半时付平望驿骑(A)四 (B) X一一〇
简4.入上书一封,车师己校、伊循田臣强。九月辛亥日下餔时,临泉驿汉受平望马益。 X一六一
简5.上书二封,其一封长罗侯,一乌孙公主。甘露二年二月辛未日夕时受平望驿骑当富,县泉驿骑朱定付万年驿骑。 X一九三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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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45《袁安传》,第1517页。
②此五简见胡平生、张德芳编著《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88、90、92、124—125、137页。以下凡出该书简文,均在书中序号前加X表示,不另注。
以上五简出土于敦煌悬泉置遗址,均为经由悬泉驿传递的文书受付记录。其中简3是皇帝颁赐给敦煌太守的诏令文书,该文书自东向西由万年驿经悬泉驿、平望驿,送至敦煌太守府;第1、2、4、5各简所记均为自西向东传递的文书,第4、5二简分别是屯成西域的车师已校、伊循田官和长罗侯及乌孙公主给西汉朝廷的文书,其传递路线为平望——悬泉(临泉)——万年。若仅就此五简的内容来看,从敦煌太守府向东,似乎形成了平望驿——县泉驿——万年驿和平望驿——临泉驿(亭)——万年驿两条文书传递路线。但是,此五简均出土于敦煌悬泉置遗址,说明这些文书均经过悬泉置,故其所记载应是悬泉置所辖各驿(亭)的文书受付记录。由于悬泉置地处干旱少雨的戈壁腹地,远离居民点,在这种严酷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下,显然不可能另外开辟一条绕过悬泉置而向东西延伸的交通线。因此,颇疑2、4两简中的“临泉”为“县(悬)泉”之误,或者就是“县(悬)泉”的别名。果如此,汉代内地与敦煌、西域间的文书往来就是通过万年驿——县泉驿——平望驿一线而进行的。此外,在居延汉简中也有类似的公文递送记录:
简6.入北第一橐书一封
居延丞印,十二月廿六日日食一分受武彊驿卒冯斗,即弛刑张东行
E.P.T49:28
简7.〼□分万年驿卒徐讼行,封橐一封,诣大将军,合檄一封付武疆驿卒,无印 E.P.T49:29
简8.正月廿五日参铺时受万年驿卒徐讼,合二封,武彊驿佐检恼
E.P.T49:45A
手书大将军檄 E.P.T49:45B
简9.〼□大将军印章,诣中郎将,驿马行,十二月廿二日起觻得,永元二年十二月廿四日庚辰食时 E.P.T49:11+41A
〼年燧长育受武彊驿卒□□封完,路□一随 E.P.T49:11+41B
简10.建昭四年四月辛巳朔庚戌,不侵候长齐敢言之,官移府所移邮书课举曰:各推辟部中,牒别言,会月廿七日•谨推辟案过书刺,正月乙亥人定七分不侵卒武受万年卒盖,夜大半三分付当曲卒山,鸡鸣五分付居延收降亭卒世
E.P.T52:83①
此五简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第6、7、8、9四简为驿在传递公文过程中的文书受付记录,内容涉及文书的传递方向和数量、发文者、文书起发时间和地点、文书交接时间和经手人、传递者及印章是否完好等诸多方面;简10则是不侵候长齐根据候官转发的都尉府文件要求,对正月乙亥日由万年经不侵、当曲送达收降亭驿的公文传递记录进行核实查验的文书。其中的驿卒、驿佐与前五简中的驿徒、驿骑一样,都是在该驿供职和服役的吏员(戍卒和刑徒),他们都直接参与了相关的公文传递工作,足见驿确负有传递公文之责。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各简所记文书中,第3简为皇帝诏书,第4、5两简分别为西域己校、车师田臣和长罗侯、乌孙公主上奏朝廷的文书,第2简为平望候官发出的军事文书,其他各简也都是由居延县、大将军府等封缄的合檄、封橐等机密公文,第10简为甲渠候官转发的都尉府邮书课举书,该文书连夜传递,足见其重要而紧急。由此判断,经驿传递的当为紧急而重要的公文。
此外,上列第2、3、5简中均有驿骑,而第6、7、8、9四简或为同一册书,该文书传递采用“驿马行”的方式,说明各驿都备有马匹。虽然在悬泉和居延汉简中均有“万年驿”之名,但从简文来看却各有所指,显然不是同一地名,只是异地同名而已。据6—10简,由驻于觻得的大将军府发出的文书经武强驿卒转交万年(驿)燧长,则武强驿位于万年驿之南,万年驿应在甲渠候官附近。由万年驿北上,可与甲渠候官辖区的主干邮路不侵——当曲——居延收降一线相连。②由此可见,汉代的驿在保证政令畅通和边地军情递送,沟通中央与地方、内地与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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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145、146、144、146、233页。以下凡此种简号者,均出该书,不另注。
②高荣:《汉代甲渠候官邮程考》,甘肃省历史学会、张掖地区史志学会编:《史学论丛》(第9集),甘肃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61—69页。收本书第263—271页。
间的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运送各地向朝廷贡献的方物
《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注引谢承《后汉书》云:“(临武)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①据《和帝纪》本文,以驿马传送龙眼、荔枝等物,并非临时制定的新规,而是南海郡旧例。参以汉高祖令驿为其宠姬戚夫人运送洋川米至长安的事例②来看,各地贡献方物均以驿递送,而此旧制或即始于汉高祖。
需要说明的是,秦末汉初以来,由于战事连绵、马匹奇缺;汉武帝以后,虽然马匹数量有了很大增长,但因不断对匈奴和西域用兵,战马耗减极大,驿马依然缺乏。以致在西汉昭、宣以前,驿政几尽瘫痪,故西汉时各地贡物大都是由邮递送的;直到东汉时,驿才再度复兴起来,并成为传递诏令等重要公文和边情急报及贡献方物的主要手段。③对此将另文讨论,兹不赘述。
二 为公务往来者提供车马
(一)皇帝特派专使的出行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注引《汉制度》云:皇帝之书有策书、制书、诏书和诫敕四种。下达诸侯王及罢免三公者为策书;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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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4《和帝纪》,第194—195页。
②据《水经注》引《汉中记》载,汉高祖宠姬戚夫人生于汉中洋川,因其“思慕本乡,追求洋川米,帝为驿致长安,蠲复其乡,更名曰县”。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7《沔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92页。
③史载,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平定南越后,就在上林苑中修建了以荔枝命名的扶荔宫,又从交趾移植了大量龙眼、荔枝、槟榔、橄榄等“奇草异木”,但多未成活;偶有成活者,也不结果实。于是就从当地“岁贡”这些物产,以致“邮传者疲毙于道,极为生民之患”。直到汉安帝时,因交趾郡守(谢承《后汉书》作“临武长”)唐羌“极陈其弊,遂罢其贡”。可见,用驿马递送是东汉建立以后的事。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卷3《甘泉宫•扶荔宫》,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08—209页。
乃“帝者制度之命”①,经三公下达州郡;诏书是按惯例诏告某官的文书;诫敕是下达刺史、太守之书。张家山汉简《行书律》规定,皇帝制书及一些紧急而重要的文书用邮传递。②但在很多时候,皇帝给某个官员的书信或口谕往往是由特派专使乘驿车或驿马送达的,驿则负有为这些衔命专使提供交通便利的责任。这类专使又可分为如下几种:
1.派往侯国谘政、慰问的使者
《后汉书》卷四十二《东平宪王苍传》:“朝廷每有疑政,辄驿使咨问。苍悉心以对,皆见纳用……苍还国,疾病,帝驰遣名医,小黄门侍疾,使者冠盖不绝于道。又置驿马千里,传问起居。”③汉章帝向东平王咨询“疑政”可能只是托辞,最主要的是一种礼仪,显示“尊重恩礼”之意。担当此任者自然是身居高位且颇有威望的大臣,而绝非一般驿吏所能为。因此文中的“驿使”应是指皇帝的特使,因其乘用驿的车辆或马匹出行,故称“驿使”。后来在东平王病重期间,汉章帝又派名医诊治,小黄门“侍疾”,而且“驿马千里”“使者冠盖不绝于道”。也说明文中的“驿使”即指此类由皇帝派出的“使者”。有时也以“乘驿”或“驿马”代指驿使。据《后汉书》卷十四《宗室四王三侯传》之“齐武王縯传附子北海靖王兴传”载,北海靖王兴深得汉明帝器重,“每有异政,辄乘驿问焉”。兴立三十九年而死,其子睦嗣,是为敬王。“睦能属文……又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及寝病,帝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④同书卷四十二《东海恭王强传》又载:“永平元年,强病,显宗遣中常侍钩盾令将太医乘驿视疾。”⑤这里的“乘驿”和“驿马”,均指皇帝派出的使者乘用驿车马而言。
2.因紧急要务召见朝廷重臣而特派的使者
《三国志》卷三《明帝纪》载,景初三年(239)春正月丁亥,“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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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1上《光武帝纪上》,第24页。
②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著:《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45—47页。
③《后汉书》卷42《东平宪王苍传》,第1438—1441页。
④《后汉书》卷14《北海敬王睦传》,第556—557页。
⑤《后汉书》卷42《东海恭王强传》,第1424页。
时宣王(司马懿)还至河内,帝驿马召到,引入卧内,执其手谓曰:“吾疾甚,以后事属君,君其与爽辅少子。吾得见君,无所恨!’……即日,帝崩于嘉福殿”①。魏明帝临终召见司马懿,并嘱以后事,事关朝廷大政。所谓“驿马召到”,是指派使乘驿马传达明帝旨意,令其立刻赶到。无独有偶,曹操临终召见其子曹彰,也同样采用“驿召”的方式。②由此亦可见驿确用于承担紧急要务。
3.派往地方的专使
《后汉书》卷八十二《方术传上•李南传》载,和帝永元中,丹阳太守马棱“坐盗贼事被征,当诣廷尉,吏民不宁,南特通谒贺……至晡,乃有驿使赍诏书原停棱事”③。此为汉和帝宽宥马棱所“坐盗贼事”而派“驿使”直接下达丹阳的特别诏书。同书卷六十五《段颎传》又载,汉桓帝时,因鲜卑犯塞,辽东属国都尉段颎“恐贼惊去,乃使驿骑诈赍玺书诏题,题于道伪退,潜于还路设伏。虏以为信然,乃入追题。颖因大纵兵,悉斩获之。坐诈玺书伏重刑,以有功论司寇”④。段颎为伏击鲜卑,诈称驿骑带来了朝廷召其回师的玺书,虽然大获全胜,但却“坐诈玺书伏重刑”。值得注意的是,“原停棱事”的诏书和段颎所“诈赍玺书”,都是由“驿使”或“驿骑”递送,参以汉简中以“驿骑行诏书”之例(E.P.F22:64A,E.P.F22:69)和《后汉书》卷一二〇《舆服志下》“黄赤绶”条注引《汉旧仪》“奉玺书使者乘驰传。其驿骑也,三骑行,昼夜千里为程”之说⑤,足证朝廷玺书特遣“驿使”“驿骑”递送已成惯例。
《后汉书》卷五十七《栾巴传》注引《神仙传》又载,汉顺帝末年,“巴为尚书,正朝大会,巴独后到,又饮酒西南喂之。有司奏巴不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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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3《明帝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4页。
②《三国志》卷19《任城威王彰传》:“太祖东还,以彰行越骑将军,留长安。太祖至洛阳,得疾,驿召彰,未至,太祖崩。”曹操虽无皇帝之名,但其“挟天子以令诸侯”,握有号令诸侯百官之权。第556页。
③《后汉书》卷82《方术传上•李南传》,第2716—2717页。
④《后汉书》卷65《段颎传》第2145页。
⑤《后汉书》卷120《舆服志下》,第3673页。
诏问巴,巴顿首谢曰:‘臣本县成都市失火,臣故因酒为雨以灭火。臣不敢不敬。’诏即以驿书问成都,成都答言:‘正旦大失火,食时有雨从东北来,火乃息,雨皆酒臭。’”①栾巴朝会迟到,行为又有失恭敬,遂为有司所奏劾。因朝野上下盛传“巴素有道术,能役鬼神”②,其本人又将在朝堂的诡异行为说成是为成都灭火,顺帝为验证其是否真有“道术”,乃下诏“以驿书问成都”。类似的事例也见于碑刻,如河南省偃师县南蔡庄乡东汉肥致墓碑文记:“以十一月中旬,上思生葵,君却入室,须臾之顷,抱两束葵出,上问: ‘君于何所得之?’对曰: ‘从蜀郡太守取之。’即驿马问郡,郡上报曰:‘以十一月五日平旦,赤车使者来,发生葵两束。’”③以前述“驿使”“驿马”“驿召”等例之,此“驿书问成都”“驿马问郡”当非一般由驿传递的文书,而是朝廷专使乘驿递送的诏书。
(二)奉旨到前线赴任的将领
《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载,建武二十四年(48)中郎将耿舒在给其兄好時侯拿的信中,曾谈及在进击五溪蛮的决策中,伏波将军马援拒绝先取充道而被困壶头,以致“士卒多疫死”之事。耿拿遂将此信上奏光武帝,“帝乃使虎贲中郎将梁松乘驿责问援,因代监军”④。同书卷六十五《段颎传》载,桓帝延熹六年(163),西羌各部先后进攻陇西、金城、上郡和武威、张掖、酒泉等郡,“寇势转盛,凉州几亡。冬,复以题为护羌校尉,乘驿之职”⑤。不论是派虎贲中郎将梁松到平叛前线责问马援并代监军,还是任命段颎为护羌校尉,都不是一般的例行公事,而是在形势极其严峻的关键时刻作出的非常决断。前者在马援平五溪蛮叛乱失利之后,后者则是羌部势力日盛、“凉州几亡”之时。他们均“乘驿之职”,当与其肩负的非常紧急而重要的使命有关。此二例前后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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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57《栾巴传》,第1842页。
②《后汉书》卷57《栾巴传》,第1841页。
③河南省偃师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偃师县南蔡庄乡汉肥致墓发掘简报》,《文物》1992年第9期。
④《后汉书》卷24《马援列传》,第844页。
⑤《后汉书》卷65《段颎传》,第2147页。
100多年,似乎表明东汉时期紧急赴任的将领均“乘驿之职”。
(三)向朝廷奏报紧急军情的边将
边地将吏派驿使奏报紧急军情,在汉简和史籍中屡见不鲜。敦煌汉简中就有天风四年(17)奉命出征的“使西域大使五威左率都尉”何封等将领向朝廷“因驿骑奉”书(138)、“因驿骑遣状”(424),以求援兵的记载。①《汉书》卷七十《陈汤传》所载汉成帝时,“西域都护段会宗为乌孙兵所围,驿骑上书,愿发城郭敦煌兵以自救”②。亦属此类。同书卷五十四《李陵传》载,天汉二年(前99)李陵自请以五千步卒北击匈奴,武帝诏陵“以九月发,出遮虏鄣,至东浚稽山南龙勒水上,徘徊观虏,即亡所见,从浞野侯赵破奴故道抵受降城休士,因骑置以闻”。颜师古注云:“骑置,谓驿骑也。”③汉宣帝时,“习知边塞发葬命警备事”的丞相驭吏,“见驿骑持赤白囊”,即知为边郡“犇命书”。④可见由“驿骑”传递边地急报已成惯例,而且直到三国时仍在沿用。据《三国志》卷二十七《王基传》注引司马彪《战略》载,景元二年(261),襄阳太守胡烈上表称,东吴邓由等欲来归降,魏元帝乃诏令征南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王基分部接应。“基疑贼诈降,诱致官兵,驰驿止文王,说由等可疑之状。”(本传作“基疑其诈,驰驿陈状。”)⑤王基身为边防前线主帅,熟知当地山川险易和敌我形势,而调遣军队、改变布防形势则事关大局,稍有不慎就会“伤损威重”,于是“驰驿陈状”。反映出重要而急迫的边情军报是由快捷便利的驿负责递送的。有时频繁的驿书往来甚至会使人心浮动,如曹魏征西将军、假节、都督雍、凉诸军事的陈泰,“每以一方有事,辄以虚声扰动天下,故希简白上事,驿书不过六百里”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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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饶宗颐:《敦煌汉简编年考证》,《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3,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602—624页。
②《汉书》卷70《陈汤传》,第30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