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汉书》卷54《李陵传》,第2451—2452页。
④《汉书》卷74《丙吉传》,第3146页。
⑤《三国志》卷27《王基传》,第755页。
⑥《三国志》卷22《陈泰传》,第641页。
就是例证。
(四)上奏紧急要务的州郡长吏
《后汉书》卷五十九《张衡传》载,阳嘉元年(132),张衡造候风地动仪,“尝一龙发机而地不觉动,京师学者咸怪其无证。后数日驿至,果地震陇西,于是皆服其妙”①。此为郡府向朝廷奏报灾害情况。《后汉书》卷二十九《郅寿传》载,郅寿为冀州刺史,“时冀部属郡多封诸王,宾客放纵,类不检节,寿案察之,无所容贷。乃使部从事专住王国,又徙督邮舍王宫外,动静失得,即时骑驿言上奏王罪及劾傅相”②。此为刺史监察所部,以“驿骑”奏劾诸侯王、相。同书卷八十二上《谢夷吾传》载,会稽督邮谢夷吾奉太守第五伦之命,前去缉拿犯有受贿罪的乌程县长,但他到该县后,只是“望圈伏哭而还”。他向第五伦报告说,经私下占候,乌程长短则一月,长不过六十日,必死无疑,故无需缉拿用刑。“至月余,果有驿马赍长印绶,上言暴卒”③。姑不论谢夷吾的占候术是否可信,但一县之长“暴卒”,显然是非常事件,故须立即向郡府奏报。县廷以“驿马”上其印绶,也是为了“早达”和“速到”。④《后汉书》卷七十三《刘虞传》又载,初平元年(190),诏令辽东属国都尉公孙瓒讨乌桓,受幽州牧刘虞节度。刘虞主张以恩信招降,公孙瓒则欲以武力剿灭,并“数抄夺之”,刘虞不能禁,“乃遣驿使奉章陈其暴掠之罪,瓒亦上虞稟粮不周,二奏交驰,互相非毁,朝廷依违而已”⑤。其时汉朝已名存实亡,无力控制局势,故只能“依违而已”。而刘虞“遣驿使”向朝廷奏报,也不过是沿用旧例,为自己获取名声罢了。
顺帝汉安元年(142),诏遣素有威名的侍中周举、杜乔等八使分行天下,“巡行风俗”,“其刺史、二千石有臧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墨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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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59《张衡传》,第1909页。
②《后汉书》卷29《郅寿传》,第1033页。
③《后汉书》卷82上《谢夷吾传》,第27113页。
④郝懿行:《尔雅义疏》上二《释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58页。
⑤《后汉书》卷73《刘虞传》,第2365页。
以下,便辄收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①。州刺史、郡督邮行部“观览民俗”,乃汉朝制度。朝廷另派使者巡行则为特例,故特别下诏,令其对州刺史及郡国守、相等二千石官和县令长等墨绶长吏的善恶能否进行监察荐举,其中对“刺史、二千石有臧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实际上也是比照边将和州郡长吏向朝廷上奏紧急要务的旧例。
(五)与周边少数民族部落和其他政权往来
《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载,屯田都尉董祀犯法当死,其妻蔡文姬请求曹操宽恕,“时公卿名士及远方使驿坐者满堂”②。同书卷八十五《东夷传》又云:“自中兴之后,四夷来宾,虽时有乖畔,而使驿不绝……自武帝灭朝鲜,使驿通于汉者三十许国.国皆称王……自女王国南四千余里至朱儒国……自朱儒东南行船一年,至裸国、黑齿国,使驿所传,极于此矣。”③可见所谓“远方使驿”,即自远国乘驿而来的使者。
汉朝与其境内的西羌、鲜卑等部及其周边的匈奴和西域诸国之间,多有驿使往来。建武二十八年(52),光武帝在给匈奴北单于的信中说:“朕不爱小物于单于,便宜所欲,遣驿以闻。”④至汉章帝元和元年(84),武威太守孟云上言:“北单于复愿与吏人合市,诏书听云遣驿使迎呼慰纳之。”⑤当时北匈奴与汉朝为“敌国”,是否派遣驿使须由朝廷决定。“诏书听云遣驿使迎呼慰纳之”,就是授予武威太守孟云代表朝廷“遣驿使”的全权。与其他“蛮夷诸部”的往来,也都如此。如建武九年(33),根据司徒掾班彪建议,光武帝恢复了设在凉州的护羌校尉,使“持节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驿通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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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61《周举传》.第2029页。
②《后汉书》卷84《列女传》,第2800页。
③《后汉书》卷85《东夷传》,第2820页。
④《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第2947页。
⑤《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第2950页。
使塞外羌夷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备”①。和帝永元四年(92),新任护羌校尉聂尚“见前人累征不克,欲以文德服之,乃遣驿使招呼迷唐,使还居大、小榆谷”②。其继任者贯友“以迷唐难用德怀,终于叛乱,乃遣驿使构离诸种,诱以财货,由是解散”③。护羌校尉秩比二千石,专理羌族事务,他向诸部“遣驿使”,在于其“持节领护”,故可代表朝廷。前述武威太守,虽秩次高于护羌校尉,但因其无节,故须特别下诏授权。
(六)皇帝出巡在外,朝臣紧急奏报亦遣驿使
《后汉书》卷四十四《张禹传》载,永元十五年(103)汉和帝南巡祠园庙,张禹以太尉兼卫尉留守洛阳。“闻车驾当进幸江陵,以为不宜冒险远,驿马上谏。”④汉简中屡见“上言变事书”(387.12,526.17,E.P.T52:46)⑤,史籍则多称为“变告”“上变事”等。⑩据《汉书》卷三十四《韩信传》颜师古注云:“凡言变告者,谓告非常之事。”⑦《周礼•夏官•太仆》:“掌正王之服位……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郑注云:“穷谓穷冤失职,则来击此鼓,令闻此鼓声,以达于王,若今时上变事击鼓矣。遽,传也。若今时驿马军书当急闻者,亦击此鼓。”可见,变事是指危害程度较严重的紧急事件,故可直诉朝廷,不必逐级传递。张禹上书,意欲劝阻和帝继续南下江陵,故必须赶在和帝启程之前送达,才有可能。其以“驿马上谏”,亦属紧急事件。只是一般的紧急文书多指各地上呈京城或由朝廷下达地方者,《张禹传》所记因和帝出巡在外,故由京城直达皇帝行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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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78页。
②《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83页。
③《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83页。
④《后汉书》卷44《张禹传》,第1498页。
⑤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548页。
⑥《汉书》卷34《韩信传》,第1876、1878页。
⑦《汉书》卷34《韩信传》,第1876页。
⑧孙诒让:《周礼正义》卷28“夏官太仆”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499页。
⑨李均明、刘军:《简牍文书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45页。
三 结语
不论是公文传递、人员往来,还是贡献方物,都是秦汉帝国日常事务的重要内容。虽然这些事务并不完全是通过驿的活动而实现的;但驿政所及,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民族、交通等王朝统治的各个方面,以致有人将邮驿比作“国之血脉”。从某种意义上说,驿政兴废关乎王朝的政令畅通和统治的稳定与否。秦汉王朝疆域范围空前辽阔,不仅使“海内为郡县”,而且“政令由一统”.中央政令无远弗及,恰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固然与其一系列中央集权的统治制度密切相关,但发达的交通和完善的驿政则是保证其政令畅通的基础。秦汉历代统治者都高度重视驿政,并将其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好坏的重要依据,原因也正在于此。
——原载《河西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简牍所见秦汉驿制诸问题考述
驿是从事递送公文和方便人员往来的官方组织,已为学界共识。但对于驿的起源及其运行等问题,却依然观点各异。如驿最早设于何时,至少有春秋以后说、秦汉说、汉代说和汉代以后说四种观点①。对驿的管理及其吏员配置等问题,也都存在分歧。实际上,至迟在西周时就已设置了驿,以后历代相沿。但在汉武帝以前,因马匹缺乏,驿几近废弃;西汉中后期,驿也仅用于传递边情急报。到东汉时,各地的驿才再度复兴,并成为递送公文的主渠道之一。
一 驿的起源与秦汉驿政的兴衰
驿的产生,源于人们对信息传递“早达”和“速到”的需求。清人郝懿行指出:“传之为言转也,以车展转而期于早达也;遽之为言急也,以马急促而期于速到也。后世驿传起于此矣。”②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证明,我国在先秦时期就设立了驿。《诗经•大雅•常武》“徐方绎骚”句,孔颖达疏云:“绎当作驿……徐国传遽之驿见之,知王兵必克,驰走以相恐动。”③《水经注》卷二十八《沔水》载,沔水流经的“左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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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谢成侠:《中国养马史》,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07页;高敏:《秦汉邮传制度考略》,《历史研究》1985年第3期;楼祖诒编著:《中国邮驿史料》,人民邮电出版社1958年版,第3、7页;马楚坚:《中国古代的邮驿》,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2、28页;吴荣曾:《汉代的亭与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②郝懿行:《尔雅义疏》上二《释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58页。
③《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53页。
为“佐丧”之讹。因周昭王南征而不返,“百姓佐昭王丧事于此,成礼而行,故曰佐丧。左桑,字失体耳”。至于沔水所过的合驿口,就因“朝廷驿使合王丧于是,因以名焉”①。是则周时已有驿,并有以驿名地者。《论衡》卷二十二《纪妖篇》载,知伯“率韩、魏攻赵襄子。襄子惧,乃奔保晋阳。原过从,后至于平驿”②。1979年,在秦始皇陵西侧刑徒墓中发现了“平阳驿”的瓦文③,说明驿自西周历经春秋战国,至秦代仍继续沿袭。
汉承秦制,驿政也不例外。汉高祖宠姬戚夫人思慕本乡,追求洋川米,“帝为驿致长安”。可知汉初在汉中至长安间设有驿。远处岭南的桂阳县有以驿命名的“上驿山”。当时“自阳山达乎桂阳之武步驿……其道如堑,迄于鼓城矣”。上虞县“驿路带山傍江,路边皆作栏杆”④。《三国志》卷四十三《张嶷传》载,越嶲“郡有旧道,经旄牛中至成都,既平且近。自旄牛绝道,已百余年,更由安上,既险且远。(太守张)嶷遣左右赍货币赐(旄牛夷帅狼)路,重令路姑喻意,路乃率兄弟妻子悉诣嶷,嶷与盟誓,开通旧道,千里肃清,复古亭驿”⑤。张嶷为越嶲太守在后主延熙二年(239),他上任后开通了由越嶲郡到成都的旧道,并恢复了百余年前的“古亭驿”。史载,汉武帝曾派司马相如经略西南夷,“通灵山(《史记》作“零关”)道,桥孙水,以通邛、莋”;天汉四年(前97),“并蜀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延光二年(123)春,“旄牛夷叛,攻零关,杀长吏”①。此后历116年至延熙二年(239),与《三国志》中“自旄牛绝道,已百余年”的记载相符。故“旄牛绝道”应在延光二年旄牛夷反叛之时,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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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8《沔水》,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07页。
②黄晖:《论衡校释》卷22《纪妖篇》,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19页。
③始皇陵秦俑坑发掘队:《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秦刑徒墓》,《文物》1982年第3期。
④陈桥驿:《水经注校释》卷27《沔水》、卷39《洭水》、卷40《渐江水》,第492、675—676、702页。
⑤《三国志》卷43《张嶷传》,第1053页。
⑥《汉书》卷57下《司马相如传下》,第2581页;《史记》卷117《司马相如传》,第3047页;《后汉书》卷86《西南夷传》,第2857页。
嶷所开“旧道”和恢复的“古亭驿”,当是西汉武帝时所修筑。换言之,汉武帝时,西南夷道上已设有驿。
敦煌、居延汉简①有“平望驿”②(1329)、“駮南驿”(502.7)、“会水驿”(E.P.T51:555)、“城北隧驿”(E.P.T59:268)、“止害驿”(E.P.T43:109)、“万年驿”“武疆驿”(E.P.T49:29)等驿名,敦煌郡有县泉、万年等12个驿。河西自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归汉以来,一直是汉朝重点经营之地,纵贯河西的汉塞就是在武帝时陆续修筑的,与之联系的驿当亦置于此时。
此外,官府或私人往往为某种目的临事临时而设驿。如汉景帝太子舍人郑当时,“每五日洗沐,常置驿马长安诸郊,请谢宾客,夜以继日”③。汉武帝时,河内太守王温舒为捕杀郡中奸猾豪强,“令郡具私马五十疋,为驿自河内至长安……奏行不过二日”④。昭帝初,上官桀、桑弘羊等与燕王通谋,“置驿往来相约结”⑤。他们置驿的目的各异,但追求安全快捷却是一致的。王温舒“令郡具私马”而设驿,以求“奏行”之“神速”,显示驿的传递速度比邮、亭等更快,其人员往来和文书传递是利用驿马而非步行。《说文》:“驿,置骑也。”段玉裁注云:“言骑以别于车也。驵为传车,驿为置骑,二字之别也。”⑥颜师古也将“骑置”释作“驿骑”或“驿马”,并认为:“传者,若今之驿,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其后又单置马,谓之驿骑。”⑦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九“驿”条引《五杂俎》云:“古者乘传皆驿车也。……汉初尚乘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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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释校:《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8页;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599页;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15、377、108、145页;胡平生、张德芳编:《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51页。以下征引简文均按原书格式照录编号,不注页码。其中敦煌悬泉汉简序号参照原书用汉字,其他用阿拉伯数字。
②《敦煌汉简释文》作“平坚驿”,今据张俊民《散见“县泉汉简”》(载《敦煌学辑刊》1997年第2期)校改。
③《汉书》卷50《郑当时传》,第2323页。
④《汉书》卷90《酷吏王温舒传》第3656页。
⑤《汉书》卷7《昭帝纪》,第226页。
⑥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8页。
⑦《汉书》卷1下《高帝纪》,第58页。
后患其不速,一概乘马矣。”①但《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有“流菜于幽州,放寻于三危,殛隆于羽山,皆驿车载其尸传致”的记载,可知西汉末年各地仍在使用驿车。因此也可以说,西汉既继承了前代的传车制度,又采用了逐渐盛行的驿骑制度②。
但是,文献所记汉代的驿大多为东汉时期,西汉驿的记载极少。除以上所举,见于《汉书》记载的仅有三例:一是汉成帝时,“西域都护段会宗为乌孙兵所围,驿骑上书,愿发城郭敦煌兵以自救”。二是汉宣帝时,丞相丙吉驭吏“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薛命书驰来至”。三为汉哀帝时,廷尉梁相等治东平王狱,“置驿马传囚”③。此三例皆在西汉后期,事涉边郡急报和重案囚犯,均为紧急要务。但西汉前期却不见有驿的记载,参以前述动辄临时置驿的事例,颇疑此间驿的活动是很有限的。
汉朝立国之初,社会经济衰败不堪,马匹奇缺。《史记》卷三十《平准书》称,当时“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④。将相出行尚乘牛车,各地驿马自然难有保障了。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津关令》云:“相国上长沙丞相书言,长沙地卑湿,不宜马,置缺不备一驷,未有传马,请得买马十给置传,以为恒。相国、御史以闻,请许给买马。制曰:可。”⑤虽然长沙国“置缺不备一驷,未有传马”与其地“不宜马”的自然条件有关,但汉初驿马缺乏则是全国性的,以致汉文帝诏令:“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⑥又根据晁错建议,鼓励民间养马:“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⑦这项法令旨在守塞备边、抵御匈奴,尚无暇顾及补充驿马。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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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秦克诚点校:《日知录集释》卷29《驿》,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008—1009页。
②[日]森鹿三:《居延汉简所见的马》,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战国秦汉史研究室编:《简牍研究译丛》(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5—98页。
③《汉书》卷70《陈汤传》、卷74《丙吉传》、卷86《王嘉传》,第3022、3146、3502页。
④《史记》卷30《平准书》,第1417页。
⑤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87页。
⑥《汉书》卷4《文帝纪》,第116页。
⑦《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1133页。
然汉朝在西、北边郡设六牧师苑,养马三十万匹,但并未从根本上扭转马匹短缺的局面,故汉景帝进一步扩充苑囿,造厩养马,以供军国之用。由于马匹缺乏,又是军国物资,景帝中二年(前146)御史大夫卫绾乃奏禁止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的马匹出关。①及至汉武帝时,马匹数量大增,以致“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候而不得聚会”。但因大规模对匈奴用兵,战马损失极大。仅元狩四年(前119)漠北之战,汉军战马死者即达十余万匹。因“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字马,岁课息”②。由于频繁用兵,致使“戎马不足,特牝入阵,故驹犊生于战地,六畜不育于家”③。汉昭帝始元五年(前82),“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④,但驿马仍嫌不足。元凤二年(前79)六月诏令:“颇省乘舆马及苑马,以补边郡三辅传马。”⑤京畿所在的三辅和事关军情急务的边郡,驿马尚且不足,其他地区缺乏驿马,就不言而喻了。《晋书》卷三十《刑法志》载:“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汉初承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故后汉但设骑置而无车马。”⑥可见,汉初曾因经费短缺而省并了某些邮驿机构和设施。史籍中少有西汉前期驿的记载,驿马缺乏应是重要原因。
二 驿车马及吏员配置
(一)驿车马的配备
就居延汉简反映的情况来看,各驿一般只配备一两匹马。如:“至害驿马一匹”(E.P.T43:109)、“〼隧驿马一匹,骈牡”(78.36)、“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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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5《景帝纪》,第147页。
②《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第1173页。
③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卷3《未通》,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90页。
④《汉书》卷7《昭帝纪》,东汉应劭曰:“武帝数伐匈奴,再击大宛,马死略尽,乃令天下诸亭养母马,欲令其繁孽。”可见当时马匹极其缺乏。第222页。
⑤《汉书》卷7《昭帝纪》,第228页。
⑥《晋书》卷30《刑法志》,第924页。
隧驿马二匹,毋鞍勒”(E.P.T59:268)、“驿一所,马二匹,鞍勒各一”(18.18)等。另一枚居延汉简云:“诚北部建武八年三月军书课•谨案三月坍军侯驿书出入界中者”(E.P.F22:391)。诚北部不云“邮书课”而称“军书课”,所受付文书称为“军侯驿书”,显示其公文传递具有浓厚的军事色彩。除城北隧外,像止害、万年、武强、駮南等驿均非甲渠候官主干邮路所在①,故其规模不大,职能也相对单一,所传递公文以军事文书为主。相比之下,敦煌地处丝路交通咽喉,公文往来远较居延频繁,除了承担本地边塞军报外,还有大量往来西域的公文,故驿的规模较大,一般配有三匹驿马②。王温舒在河内至长安间(约1070里)备有驿马50多匹,若按三十里置一驿的惯例,约有16处驿,平均每驿约有三匹马。
如前所述,汉代驿骑虽日渐盛行,但并未完全排斥驿车,而驿骑也并不仅限于马。敦煌汉简中就有“驿骑驴一匹”(849)的记载。至于用牛、马、驴、骡驾车转运,在史籍中更是屡见不鲜。如杜茂镇守北边,建置屯田,以“驴车转运”;武都郡“运道艰险,舟车不通”,而以“驴马负载,僦五致一”③。《续汉书•礼仪志下》云,郡国守相和县令、长及二百石以上黄绶县丞、尉死,“皆赐常车驿牛赠祭”④。《三国志》卷58《陆逊传》载,吴黄武七年(228)陆逊大败曹休,“斩获万余,牛马骡驴车乘万两,军资器械略尽”⑤。汉简中又有“橐佗持食救吏士命”
(124)、“得骑驼三百二匹”(1163B)等记载,足见因马匹缺乏,牛、驴、骡、骆驼等也用于驮运和骑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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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荣:《汉代甲渠候官邮程考》,《史学论丛》(第9集),甘肃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61—69页。收入本书第262—270页。
②张经久、张俊民:《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出土的“骑置“简》,《敦煌学辑刊》2008年第2期。
③《后汉书》卷22《杜茂传》、卷58《虞诩传》,第777、1869页。
④《后汉书》志第六,《礼仪下》,第3152页。
⑤《三国志》卷58《吴书•陆逊传》,第1348—1349页。
(二)驿的吏员配置
陈直先生认为,驿的规模大于置,故其候、令、丞三官齐备①。但汉简材料显示,置是最高一级邮驿组织,其规模远大于驿;文献中也未见驿设有候、令、丞等职官的记载。尤其在边塞地区,驿往往与亭燧合一,并受部候长调度管理,但其吏员建置却比亭燧多。汉简所见者,有驿令史、驿佐、驿小史等佐官属吏和若干驿卒,而佐、令史和小史等吏员均不见于亭燧组织。
1.驿令史
驿令史仅见于汉简(E.P.T59:253),但《续汉书•百官一》“太尉”条云:“圈下令史主圈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曹文书。”同书《百官三》记尚书令史职亦“主书”。可知令史之职在于主文书事。史乃秦汉地方郡县属吏的统称,“郡府属吏曰卒史,县丞、尉属吏曰丞史、尉史,县令属吏则曰令史”②。《续汉书•百官五》注引《汉官》记洛阳令下有吏员796人,其中:“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幹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修行二百六十人。”③令史处于斗食与啬夫之间。尹湾所出《东海郡吏员簿》载各县邑侯国盐铁官所属的令史也无一例外地处在官、乡有秩之后,官、乡啬夫之前,属于“斗食吏”之列④。居延汉简“甲渠(候)官斗食令史”(E.P.T68:16、E.P.T68:9)的记载可为佐证。除“候官令史”外,还有“厩令史”(51.23)、“城仓令史”(84.27)、“置令史”(E.P.T59:175)、“延水令史”(26.16)等。研究表明:“令史只属于候官”,至于“破胡令史”(11.9)、“令史三人并居第二燧”(89.18)等,“乃候官令史之下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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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4—46页。
②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0年版,第222页。
③《后汉书》志第二十八,《百官五》注,第3623—3624页。
④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东海县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9—84页。
隧”者①。驿、置是专门的邮驿组织,主要承担公文往来业务,故需有一定文化素养并“能书会计”的文员处理公文收付和交接事务。“驿令史”与“置令史”,当即由候官或县派驻某驿、置主文书事的令史。
2.驿佐
汉简有“会水驿佐”(E.P.T51:555)。据前引《汉官》记洛阳令属吏有“佐史”,尹湾所出《东海郡吏员簿》有官佐、乡佐、邮佐和佐等吏名,居延、敦煌和悬泉汉简又屡见仓佐(62.55,89)、置佐(269.1)、厩佐(E.P.T65:347,X八九)、关佐(803A)、库佐(X五七)等,均属佐史。“其职务当以所在命名,在县称官佐,在乡称乡佐,在邮称邮佐,在盐铁官则仅称佐。”②那么,在驿、置、厩、仓、库、关分别称为驿佐、置佐、厩佐、仓佐、库佐和关佐。佐史是汉代郡县“有秩”“斗食”和“佐史”三级属吏中秩阶最低的一级。会水为汉代酒泉郡所属县,故简中的会水驿当即设在会水县之驿,而“驿佐”即其吏员。
3.驿小史
“驿小史”也见于汉简(413.3、562.1)。小史为郡县小吏,《续汉书•百官五》注引《汉官》云河南尹吏员共927人,其中最后为“幹、小史二百三十一人”。其他如《隶释》卷九《繁阳令杨君碑阴》、《隶续》卷十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和卷十六《北海相景君碑阴》所记小史均殿居末尾。《续汉书•舆服志下》有“今下至贱更小史”之语,说明小史确为低级小吏。《史记》卷八十二《李斯列传》载李斯少为郡小吏,《索隐》注为“乡小史”,刘氏云:“掌乡文书。”敦煌悬泉汉简有“初元五年二月辛亥日下餔时,县泉驿小史毋知受平(望?)驿小史熹,到日莫铺时付广至万年驿小史”的文书记录③,可知驿小史确为驿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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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4页。
②廖伯源:《简牍与制度——尹湾汉墓简牍官文书考证》,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63—73页。
③张德芳:《悬泉汉简中若干“时称”问题的考察》,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出土文献研究》(第6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97页。
文书事的小吏,其地位当低于驿令史。居延汉简一件文书受付记录中有“不今小史晏”(505.6),当亦属此类。
4.驿人与驿卒
驿卒在文献中也有反映。《续汉书•舆服志上》云:“驿马三十里一置,卒皆赤帻绛韝云。”这里的“卒”,应是专门从事文书传递事务者。《三国志》卷五十八《陆逊传》载,黄武元年(222),陆逊在犹亭大败蜀军,死者数以万计。刘备连夜逃命,“驿人自担,烧铙铠断后”①。此驿人当与邮人一样,也是专门在驿服役之人。大约边塞候望御敌与传烽报警、驿递往来合为一体,故边塞称驿卒,内郡则称驿人。
三 驿的隶属关系
关于驿的隶属关系,文献中几无涉及,但汉简材料却提供了某些相关信息。居延和敦煌汉简所见的驿,大多与部候、亭燧和置同名,如居延止害、万年、武彊等,既是驿名,又是燧名(28.9,E.P.T51:234、40.23、40.20);城北既是驿名,又是燧名和部候名(231.32、E.P.F22:352);駮南为驿名,也是亭燧名(75.1)。敦煌有县泉驿(X一〇六),也有县泉置(X一〇五)和县泉邮(X一一六);有临泉驿(X一六一)、万年驿(X一〇六),也有临泉亭、万年亭(X一〇八)等。这种情况,反映出边塞地区某些驿是与当地亭燧、部候等合而为一的。居延汉简云:“候长、候史马皆廪食,往者多羸弱,送迎客不能竟界”(E.P.S4T2:6)。候长、候史所乘之马还用于迎来送往,足见该部确实具有驿的职能。换言之,边塞官员、使者往来之事,亦寓于部燧事务之中。
居延汉简中有“橐他駮南驿建平元年八月驿马阅具簿”(502.7)。“橐他”是肩水都尉所辖候官名,简中称“橐他駮南驿”,可知駮南驿隶属于橐他候官。汉简又有“橐它(他)置” (E.P.T52:362),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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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卷58《吴书•陆逊传》,第1347页。
“橐他”既为候官名,也是置名。駮南驿隶属于橐他候官,与橐他置之间也应有地位高下之别。居延所出一册书残簿(E.P.F22:186-201)反映,止害隧长焦永奉命骑驿马行檄,途中被甲渠守塞尉放派士吏冯国召回,并以疲乏之马调换了焦永所乘的驿马。塞尉是候官的副长官,士吏则是候官派驻部候的武吏,守塞尉可召回传达檄书的燧长并乘用其驿马,反映出候官拥有调度驿马的权力。居延所出另一残简册书(E.P.F22:81-102)则反映部候与驿之间也存在上下隶属关系。该残册为建武五年十二月戊子(十八日)甲渠候官斗食令史周某弹劾城北候长王褒的文书,起因是当月十一日.甲渠木中燧因受到匈奴攻击而发出烽火警报,执勤的城北燧助吏李丹看到木中隧有烟而不见蓬,候长王褒即派李丹骑驿马前去察看,结果被匈奴俘获。王褒因“典主而擅使丹乘用驿马,为虏所略得,失亡马”等事而被弹劾,说明王褒所部备有驿马,且归其调度。他被劾“擅使丹乘用驿马”并非越权行为,而是驿马专用于传递情报,不应擅自移作它用。候长有管理驿的权力,从下列部候长文书也可得到印证:
简1.甲渠城北燧长徐恽有劾缺,恽隧居,主养驿马 E.P.F22:352
简2.•不侵部建武六年四月驿马课 E.P.F22:640
简3. □四月戊辰朔丁丑城北候〼
驿一所马二匹鞍勒各一〼 18.18
简4.□※始建国天凤二年正月尽十二月邮书驿马课 E.P.F25:12A
•邮书驿马课 E.P.F25:12B
简5.河平四年十月庚辰朔丁酉,肩水候丹敢言之,谨移传驿马名籍□□敢言之284.2A
令史临尉史音 284.2B
简1中城北燧长徐恽因故被弹劾而居于隧内负责养马,可知城北燧、驿合一,且备有驿马。“〼燧驿马一匹骅牡〼”(78.36)之类残简,是否为某燧上报驿马数量、毛色、年齿等情况的“驿马阅具簿”(502.7),尚不能断言,但2、3二简为部候报告书则毋庸置疑。居延一带并无城北候官,故简2中的“城北候”下一字非“长”即“史”,本简无疑是城北候长或候史上报所属驿马、鞍勒情况的文书。二简所示,一为不侵部,一为城北部,但二者内容相关。如仅就“驿马课”文书格式而言,简2可视为该部“驿马课”文书的标题,简3则是“驿马课”的正文内容。以部为单位上报“驿马课”,说明部作为边塞基层防御组织之一,也负责本区域驿务。
简4出于甲渠候官遗址,应是该候官始建国天凤二年,向其上级居延都尉府呈递的“邮书驿马课”标题;简5则是肩水候丹上报肩水都尉府的传驿马名籍。此五简内容不尽相同,但均与驿马有关。简1显示,驿设于燧,由燧长负责饲养驿马;2、3与4、5两组分别是部和候官向其上级呈送的驿马文书。这种由燧到部,再由部向候官、都尉府逐级上报驿马的情况说明,驿务也是边塞防御系统日常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印证了王国维、贺昌群等前辈学者关于“汉代边塞邮驿即寓于亭燧之中”的论断是正确的。
综上所论,驿作为一种专门的信息传递机构,至迟在西周时就已出现。驿与邮是秦汉时期最基本的公文传递组织,故有“公事自有邮驿”之说。驿隶属于所在的郡县或候官,各驿都配有专门吏员和车马。但驿的规模不大,未必设有令、丞、候等职官。秦末汉初,因战事连绵,马匹奇缺。后经文景之世休养生息,社会经济逐渐恢复,马匹数量大增,但因武帝频繁用兵,战马耗减极大,驿马更加缺乏。故在西汉昭、宣以前,公文传递主要以邮步递,驿的使用非常有限;到东汉时,驿又成为传递诏令等重要公文和边情急报及贡献方物的主要手段。这种变化,正是前、后汉驿政由瘫痪停顿到逐渐复兴的反映。
——原载《鲁东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汉代“传驿马名籍”简若干问题考述
数十年前,日本著名学者森鹿三先生曾对旧居延汉简中的传驿马文书作过系统深入的整理研究,对传、驿马及其年齿、性别、身高和饲料供应等问题,都提出了独到而深刻的见解①,这对于汉简和汉代邮驿制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但是,囿于当时所见简牍材料数量不多、简文释读不尽准确,森鹿三先生的论述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失误,甚至现今学术界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也有偏差。本文在借鉴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汉代“传驿马名籍”简中的相关问题略陈管见。
一 关于马的年龄
马的年龄在许多“传驿马名籍”简中都有反映,森鹿三先生根据对旧居延汉简中的材料分析认为,四到十六岁是马的正常使用年龄。但是,结合文献所记马的生理特点和“传驿马名籍”简的有关信息来看,汉代马的正常服役年龄应是五至十二岁。
居延、敦煌汉简②中有很多“驿马课”(E.P.F22:640)、“传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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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森鹿三著,姜镇庆译:《论居延简所见的马》,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战国秦汉史研究室:《简牍研究译丛》(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5—99页。
②本文中的居延汉简指谢桂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上、下)》(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和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敦煌汉简和敦煌悬泉汉简是指吴礽骧等释校《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和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以下征引简文,凡出自《居延新简》者均沿用书中简号;出自其他各书者,则在原书简号前加大写英文字母H、D和X,分别表示《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敦煌汉简释文》和《敦煌悬泉汉简释粹》。
名籍”(H284.2A)册简,其中详细记载了马匹数量、毛色、牝牡、年齿、身高等内容。如以下各简:
1.驿马一匹,骍駮,牡,齿四岁,高五尺八寸,上,调习
H142.26
2.廿四,驿马一匹骍,牡,左剽,齿八岁,高五尺八寸,上,调习
E.P.C:1
3.□官□驿马一匹,骊駮,牡,左剽,齿十四岁,高五尺八寸,中
H231.20
4.传马一匹,駹,乘,左剽,八岁,高五尺八寸,中,名曰仓波,柱。传马一匹,骝,乘,左剽,决两鼻,白背,齿九岁,高五尺八寸,中,名曰佳□,柱驾。
X97
汉律规定:“四马高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乘传,一马、二马为轺传。急者乘一乘传。”①所谓“高足”“中足”和“下足”,实际上是把马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对照上举四枚“传驿马名籍”简中的“上”“中”等字,带有总结概括的意味,显然也是表示马的优劣良驽的等级而言。
力量和速度是衡量马匹优劣的重要因素,而这些又直接受到牝牡、身高、体质和年齿等因素的影响,其中马的年龄则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马的年齿就成了“传驿马名籍”简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居延汉简中有“诊视马皆齿长,终不任驿”(H266.17)之说。《汉书》卷五《景帝纪》载,汉景帝中四年(前146),御史大夫卫绾奏言,“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注引服虔曰:“马十岁,齿下平。”②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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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汉书》卷1上《高帝纪》(第57页)“乘传诣洛阳”句注引如淳说。但《史记》卷10《孝文本纪》“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句下,司马贞《索隐》引如淳云:“律,四马高足为传置,四马中足为驰置,下足为乘置,一马二马为轺置,如置急者乘一马曰乘也。”(第422—423页)大概司马贞认为“传、置一也”,遂将“传”字径改作“置”字。
②《汉书》卷5《景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47页。
据《齐民要术》卷六《养牛马驴骡》载:马“一岁,上下生乳齿各二;二岁,上下生齿各四:三岁上下生齿各六;四岁,上下生成齿二:成齿,皆背三入四方生也。五岁,上下著成齿四……十二岁,下中央两齿平;十三岁,下中央四齿平;十四岁,下中央六齿平;十五岁,上中央两齿白;十六岁,上中央四齿臼”①。意思是说,马三岁以前生乳牙,满三罗进四岁时才长出成年牙;到十二岁时,中间的下齿开始变平:十五岁以后,中间的上齿出现白状。敦煌汉简中有关于伯乐相马的要诀:“伯乐相马自有刑,齿十四五当下平”(D843),与《齐民要术》所记大体一致。居延甲渠候官第四燧遗址所出另一枚简又云:“候长、候史马皆廪食,往者多羸瘦,送迎客不能竟界,大守君当以七月行塞,候、尉循行,课马齿五岁至十二岁”(E.P.S4.T2:6)。大意是说,以往边塞候长、候史所乘用之马,虽由官府供给草料,但大多体质羸弱,以致对巡视本辖区官员的迎来送往都不能胜任。郡太守将于七月视察边塞,沿途各候、尉官也将陪同巡视。为此,要求各部征集五至十二岁的马匹,以迎接郡守和候、塞尉等上级官员的到来。按前引《齐民要术》的说法:马匹三到四岁才算成年,到十二岁以后下齿渐平,出现衰老的迹象。但刚成年的马匹还需经过一段时期的调教驯服,才能使用。如果除去这段调教驯服的过程,马的正常服役年龄大致是五至十二岁,汉简所见“驿马课”和“传驿马名籍”册中记载的马匹年齿大多在此区间内。森鹿三先生所举“齿三岁”的马属于释文错误,实际应为“齿四岁”,H457.6简释文已经改正。至于像简1所记四岁的驿马,尚处在“调习”阶段。而所谓“齿长”不能胜任驿用之马,应即超过十二岁的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