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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鸿年 当前章节:15399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03

同书卷五〇二逸民引《后汉书》曰:“太守见之(法贞)曰,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如何?”

同书卷八四三酒上引《后汉书》曰:“汝南旧俗十月飨会,百里内县皆赍牛酒到府宴饮。时临飨礼讫,(太守欧阳)歙教曰,西部督邮繇延,天资忠贞,禀性公方,摧破奸凶,不严而理,今与众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

同书卷九三六鳃鱼引谢承《后汉书》曰:“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其主龚。”

总上可见,范滂不与恶人共郡职,叫做“不与共朝”;岑晊、张牧褒善纠违,叫做“肃清朝府”;龙丘苌死,任延不朝三日,这不仅可以看出三日罢朝做法,还可看出日日常朝制度;正旦有朝,从俗十月也有朝;郡吏称为朝吏,功曹叫做朝右;范滂不召李颂,明言惧污朝廷;太守欲用法贞径云光赞本朝;以及陈蕃见主,明言朝见。所有这些,无不表示汉人视郡守为郡君,而每郡皆有郡朝。按两汉因为条件需要,君主地位已逐渐提高;为了表示独尊,如朕、玺等字先秦臣民亦可使用的,当时就不能再用而成为君主的专用语了。惟因为条件的局限,君权虽然提高,但仍未高到最大限度;因此君、朝等字,臣下仍得与君主共同使用。唐宋以后,君权愈高,君主愈尊,但见君主称君称朝,不见地方再有如此称呼了。

三、贫富相济与边郡代管边外事务

《后汉书•伏湛传》:“时彭宠反于渔阳,帝欲自征之。淇上疏谏曰,……渔阳以东,本备边塞,地接外虏,贡税微薄。安平之时,尚资内郡。况今荒耗,岂足先图!”

《通鉴》卷二〇汉武帝元鼎五年:“朔方郡新置,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注:“北地与朔方接境,时朔方新置郡,盖使北地并力以营筑亭微也。”

同纪元封二年:“是时汉灭两越,平西南夷,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师古曰,地比谓依其次第,自近及远。〕。”

《通鉴》卷二八汉元帝初元元年:“关东郡国大水,饥或人相食,转旁郡钱谷以相救。”

总上可见,在中央领导与指令下,各郡有的以内济外,有的以富济饥,有的以老助新,总之郡与郡之间有一种相互救助的关系。查汉人虽然往往视郡如国,但汉郡毕竟不是各自独立的国,而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相互依赖的地方政区。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之间也就产生了上述种种关系。

《三国志•魏书•夫馀传》:“汉时夫馀王葬用玉匣,常豫以付玄菟郡。王死,则迎取以葬。”

同书《高句丽传》:“汉时赐鼓吹技人,常从玄菟郡受朝服衣帻。……后稍骄恣,不复诣郡。于东界筑小城,置朝服衣帻其中,岁时来取之。今胡犹名此城为帻沟婆,沟淺者,句丽名城也。”

据此说明边郡还代管一些边外事务。

四、魏晋置郡渐滥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汉建安三年:“太山臧霸、孙观、吴敦、尹礼、昌豨各聚众,(吕)布之破刘备也,霸等悉从布。布败获霸等,公厚纳待,遂割青、徐二州附于海以委焉,分琅邪、东海、北海为城阳、利城、昌虑郡.《通鉴》记此事曰:“操乃分琅邪、东海为城阳、利城、昌虑郡,悉以霸等为守相。”

同纪汉建安二十年:“九月,巴七姓夷王朴胡、赛邑侯杜菠举巴夷、赛民来附,于是分巴郡,以胡为巴东太守,菠为巴西太守。”

《三国志•蜀书•霍峻传》:“先主定蜀,嘉峻之功,乃分广汉为梓潼郡,以峻为梓潼太守。”

《三国志•吴书•孙和传》:“皓即祚,其年追谥父和日文皇帝,改葬明陵,置园邑二百家,令丞奉守。后年正月,又分吴郡、丹阳九县为吴兴郡,治乌程,置太守,四时奉祀。”

《通鉴》卷八七晋怀帝永嘉四年:“(琅邪王睿)以地为吴兴太守,于其乡里置义兴郡以旌之。”

《通鉴》卷八九东晋愍帝建兴元年:“是时中国流民归(慕容)廆者数万家,廆以冀州人为冀阳郡,豫州人为成周郡,青州人为营丘郡,并州人为唐国郡。”

按汉郡本是县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一个地区应否设郡,就应该决定于这一地区是否需要县上一级的地方行政领导。读引文可见,文中所设诸郡,有的是为了赏功,有的是为了旌贤,有的是为了居流民,有的是为了奉陵园,有的是为了慰安新附降将,有的是为了酬劳内属的夷酋,等等,很少是为了行政需要,因而郡的设立也就日趋于滥了。

设郡既滥,郡数遂多。查秦时有郡四十。西汉有郡八十三,国二十,郡国合计一百○三。东汉有郡八十一,国十八,属国都尉六,三者合共一百〇五。三国魏有郡(国)一百〇一,蜀有郡二十二,吴有郡四十四,总共有郡(国)一百六十七。

晋世一统,凡有郡国一百七十二。后经南北朝,及至隋再统一,郡数增至一百九十。郡数一代比一代加多了,郡区就缩小了,也就是领县减少了。按西汉诸郡,领县最多者为琅邪郡,凡有五十一县;领县最少者为玄菟郡,仅三县;其余诸郡所领,五县以下者二,二十六县以上者十,余皆在六与二十五县之间,八十三郡之中,此种郡凡有六十九,占总数之绝大多数。东汉诸郡以汝南、南阳领县最多,皆三十七县;以右北平领县最少,仅四县;一般而论以统六至十五县之郡为最多,八十一郡当中,凡有此类郡六十。三国诸郡,以魏之南阳领县最多,计二十二县;以魏之西海、阳安等郡领县最少,仅一县或二县;一般而论,以领十县以下者为多,一百六十七郡中,凡有此类郡一百四十六。晋郡领县最多者为建宁,凡十七县;领县最少者为西海、上谷等郡,仅一或二县;一般而论,以领十县以下者为多,一百七十二郡中,有此类郡一百五十。隋郡领县最多者为京兆、河南、江都三郡,计江都领十六县,河南领十八县,京兆领二十二县;领县最少者为盐川等五郡,皆只一县;一般而论,以领三至七县者为多,一九○郡之中,凡有此类郡一百〇六。总观以上统计,可见不论就大郡、小郡或一般郡来说,郡的领县数目都日趋减少了。再加上郡的上级地方区域是州,而州也在滥置加多。结果就在地方行政区域方面,形成了叠床架屋、十羊九牧的现象,而废郡之论就应时而出,到了隋唐之时,就真的罢郡不要了。隋唐罢郡以后,郡这个字,过去在地方行政系统中颇为重要的东西,这时就变成了历史上的名词了。

郡 太 守

一、郡太守不尽二千石

《前汉书•百官表》:“(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皆秩二千石。”又曰:“郡守秦官,……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后汉书•百官志》:“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

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是所谓三辅,地位如郡太守。读引文可见所有郡长官,不论京尹或郡守,皆秩二千石。事实是不是完全这样呢?

《汉书•京房传》:“元帝于是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

据此,证实郡守有秩八百石。

《汉书•王尊传》:“于是制诏御史,东郡河水盛长,毁坏金堤,未决三尺,百姓惶恐奔走。太守(尊)身当水冲,履咫尺之难,不避危殆,以安众心,吏民复还就作,水不为灾。朕甚嘉之,其秩尊中二千石。”

据此,证实太守有秩中二千石的。

《汉书•黄霸传》:“上擢霸为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颖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徵守京兆尹,秩二千石。坐(事)连贬秩,有诏归颍川太守官,以八百石居。治如其前,前后八年,郡中愈治。是时凤凰神爵数集郡国,颖川尤多。天子以霸治行终长者,下诏……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

这又是太守时而秩高,时而秩低,一阵秩八百石,一阵秩比二千石,一阵秩二千石,一阵秩中二千石。

查汉制,中二千石以下为二千石,下为比二千石,下为千石,下为比千石,下为八百石。总观以上所有引文,可见所谓郡守秩二千石乃是原则,实际上因为功过增贬以及任职者资格深浅不同,以致太守官秩差别颇大,上自中二千石,下至八百石,凡有六级之别。

二、郡有美恶 守有高低

《汉书•朱买臣传》:“上(武帝)拜买臣会稽太守,……击破东越有功,徵入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

《汉书•王尊传》:“二卿坐黜。”注引如淳曰:“三辅皆秩中二千石,号为卿也。即前京兆尹王昌贬为雁门太守,甄遵河内太守也。”

《通鉴》卷二五汉宣帝元康二年:“以(少府萧望之)为左冯翊。望之从少府出,为左迁。”注:“少府正九卿,三辅禄秩视九卿,故为左迁。”

《通鉴》卷二七汉宣帝甘露元年:“(故京兆尹张敞)诣公车上书日,臣前幸得备位列卿,待罪京兆。”注:“西都之制,为三辅者列于九卿。”

主爵都尉系右扶风前身,乃三辅之一,而所谓三辅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郡。又汉制,九卿秩中二千石,月得俸百八十斛。郡守秩二千石,月得俸百二十斛。引文一再说明三辅秩比九卿,这就表示三辅在汉郡之中地位最尊。正因为如此,所以汉世三辅多以郡守治郡有声者升补。

《汉书•尹翁归传》:“拜东海太守,……以高第入守右扶风,满岁为真。”

同书《韩延寿传》:“徙为东郡太守,令行禁止,断狱大减,为天下最。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

这都是治郡有声的郡守升补三辅的。不仅三辅与普通郡之间.存在着这种升低补高的现象;就是普通郡彼此之间,也有这种现象。

《汉书•杜延年传》:“后数月复召拜为北地太守。延年以故九卿外为边吏,治郡不进。上(宣帝)以玺书让延年。延年乃选用良吏,捕系豪强,郡中清静。居岁余,上使谒者赐延年玺书,黄金二十斤,徙为西河太守,治甚有声。”

《汉书•严延年传》:“还为涿郡守,……郡中震恐,道不拾遗。三年,迁河南太守,赐金二十斤。”

《三国志•蜀书•杨洪传》注曰:“汶山夷不安,以(何)祇为汶山太守,民夷服信,迁广汉。后夷反叛,辞令得前何府君乃能安我耳。时难屈祇,拔祇族人为汶山,复得安,转祇为犍为。”

两延年事已暗示郡缺有美有恶及郡守由恶升美的现象。何祇事以为由广汉迁汶山为“屈”则更明白表示了这一点。

三、太守主兵

《后汉书•羊续传》:“四迁为庐江太守,后扬州黄巾贼攻舒,焚烧城郭。续发县中男子二十以上,皆持兵勒陈,其小弱者悉使负水灌火,会集数万人,并势力战,大破之,郡界平。”

《后汉书•杨璇传》:“璇初举孝廉,稍迁灵帝时为零陵太守。是时苍梧、桂阳猾贼相聚攻郡县,贼众多而璇力弱,吏人忧恐。璇乃特制马车数十乘,以排囊盛石灰于车上,系布索于马尾。又为兵车,专毅弓弩,就共会战。乃令马车居前,顺风鼓灰,贼不得视,因以火烧布,布燃马惊,奔突贼阵,因使后车弓弩乱发,钲鼓鸣震,群盗波骇破散,追逐伤斩无数,枭其渠帅,郡境以清。”

读引文可见,郡守乃是一郡无所不统的长官,他不但主管民政,还主管军事。

《汉书•朱买臣传》:“是时东越数反覆,买臣(因建进讨之策,)上(武帝)拜买臣会稽太守。……诏买臣到郡治楼船,备粮食水战具,须诏书到,军与俱进。居岁余,买臣受诏将兵与横海将军韩说等,俱击破东越有功,徵入为主爵都尉。”

《后汉书•李章传》:“出为琅邪太守,时北海安丘大姓夏长思等反,遂囚太守处兴,而据营陵城。章闻,即发兵千人,驰往击之。掾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擅发。章按剑怒日,逆虏无状,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讨贼而死,吾不恨也。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烧城门,与长思战,斩之,获三百余级,得牛马五百余头而还。兴归郡以状上,帝悉以所得班劳吏士。”

《三国志•吴书•孙坚传》:“长沙贼区星自称将军,……乃以坚为长沙太守。到郡,……克破星等。周朝、郭石亦帅徒众起于零、桂,与星相应。遂越境寻讨,三郡肃然。”

总上说明郡守不仅可以在郡内用兵,还可以出郡征讨。又从文中还可看出,汉世虽有禁止郡守擅自出界规则,但未完全执行,有些郡守还是越界出征了。

四、太守治郡的约束和自由

《汉书•京房传》:“元帝于是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房自请愿无属刺史,得除用他郡人,自第吏千石以下,岁竟乘传奏事。天子许焉。”

《汉书•龚遂传》:“宣帝即位,勃海左右郡(乱),上以为勃海太守。……召见。……谓遂曰,勃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日,……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

《通鉴》卷二五汉宣帝地节四年:“令郡国岁上系囚以掠笞若庾死者,所坐县、名、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

按京房为太守请“无属刺史,”龚遂为太守请“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宣帝欲知郡国系囚掠答庾死情况,乃令“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据此种种,是郡守治郡,就中央说,要受丞相、御史的考核;就地方说,要受刺史的监督。而丞相、御史、刺史据之以为考核监督准则的,又有一套所谓“文法”。是郡守治郡,是有一定约束的。这些约束,能不能解脱呢?

《汉书•萧育传》:“哀帝时南郡江中多盗贼,拜育为南郡太守。上以育耆旧名臣,乃以三公使车载育入殿中受策曰,南郡盗贼,群辈为害,朕甚忧之,以太守威信素著,故委南郡,太守之官,其于为民除害安元元而已,亡拘于小文。”

《汉书•郅都传》:“(都为中尉,逼死临江王,)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景帝乃使使即拜都为雁门太守,便道之官,得以便宜从事。”

《后汉书•史弼传》:“迁河东太守,被一切诏书。”

所谓“被一切诏书”也就是得“便宜从事”。将引文与前君主允许京房龚遂等请求对观,可见郡守治郡的约束,因为君主的特许,是可以解除的。

在一般情况下,郡守治郡虽然存在着上述中央和地方的种种约束,但是郡守在处理郡政时,还是有相当大的自由和回旋余地的。更不说解除这些约束了。

《汉书•赵广汉传》:“迁颖川太守,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态,宾客犯为盗贼,前二千石莫能禽制。广汉既至数月,诛原褚首恶,郡中震栗。先是颖川豪杰大姓相与为婚姻,吏俗朋党。广汉患之,厉使其中可用者,受记出有案问,既得罪名,行法罚之。广汉故漏泄其语,令相怨咎。又教吏为話筒,及得投书,削其主名,而托以为豪杰大姓子弟所言。其后强宗大族家家结为仇雠,奸党散落,风俗大改,吏民相告讦。广汉得以为耳目,盗贼以故不发,发又辄得,一切治理,威名流闻。”

同书《韩延寿传》:“徙颖川(太守),颖川多豪强,难治,国家常为选良二千石。先是赵广汉为太守,患其俗多朋党,故构会吏民,令相告讦,一切以为聪明,颍川由是以为俗,民多怨仇。延寿欲更改之,教以礼让,恐百姓不从。乃历召郡中长老为乡里所信向者数十人,设酒具食,亲与相对,接以礼意,人人问以谣俗,民所疾苦,为陈和睦亲爱销除怨咎之路。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因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延寿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百姓遵用其教。”《汉书•严延年传》:“(为郡守,)其治务在摧折豪强,扶助贫弱。贫弱虽陷法,曲文以出之。其豪桀侵小民者,以文内之。众人所谓当死者,一朝出之。所谓当生者,诡杀之。吏民莫能测其意深浅,战栗不敢犯禁。”

同书《宁成传》:“景帝时,(周阳)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修谨。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后汉书•廉范传》:“迁蜀郡太守,其俗尚文辩,好相持短长,范每厉以淳厚,不受偷薄之说。成都民物丰盛,邑宇逼侧,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毁削先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范字)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绔。”

《后汉书•第五伦传》:“拜会稽太守,……会稽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因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伦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作怖愚民,皆案论之;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民初恐惧,或祝诅妄言,伦案之愈急,后遂断绝,百姓以安。”

总上可见,太守爱宽即宽治,爱严即严治。赵广汉疾颍川“吏俗朋党,”就使之互相告讦。韩延寿以告讦不美,又教以和睦。严延年、周阳由生杀任意,廉叔度、第五伦改风易俗。所有这些都说明二汉郡守是一个有职有权的地方行政长官,他对于政治好坏的影响很大。所以汉宣帝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师古曰,谓郡守诸侯相。〕。”

五、太守别名种种

《汉书•百官表》监察御史条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以六条问事。……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

文中所有二千石,指的都是太守,因而二千石乃是汉世太守别名之一种。

《后汉书•刘祐传》注引谢承书曰:“祐……仕郡为主簿,郡将少子尝出钱付之,令市买果食,祐悉以买笔书具与之。因白郡将,言郎君年可入小学,而但傲狠,远近谓明府无过庭之教,请出授书。郡将为使子就祐受经。”

引文中的郡将亦是指太守,因而郡将也是汉世太守别名之一种。

《后汉书•周章传》:“仕郡为功曹,(谓太守曰,)明府剖符大臣。”

这里的明府指的也是太守,是汉世太守别名又有明府一种。

《后汉书•朱晖传》:“后为郡吏,太守阮况尝欲市晖婢,晖不从。及况卒,晖乃厚赠送,其家人或讥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闻命,诚恐以财货污君。”

据此,是府君也是汉世太守别名之一种。

总上可见,两汉郡守别名经常见用者计有二千石、郡将、明府、府君四种。这些别名因何而起呢?按两汉郡守一般秩二千石,二千石别名系原于秩。此外两汉郡守治事机关称之为府,明府、府君二名是出于此。郡将何解呢?

《三国志•魏书•杜畿传》注引《魏略》曰:“张时故任京兆,(河东太守、故时功曹杜)畿迎司隶,与时会华阴。时、畿相见,于仪当各持版。时叹曰,昨日功曹,今为郡将军也。”

《汉书•严延年传》:“(赵)绣见延年新将。”师古曰:“新为郡将也。谓郡守为郡将者,以其兼领武事也。”

据此,是郡将乃郡将军之简称,而郡守之所以被称为郡将军,又因其兼领武事。

六、鼓励办法种种

《汉书•萧育传》:“哀帝时南郡江中多盗贼,拜育为南郡太守。上以育耆旧名臣,乃以三公使车载育入殿中受策日,南郡盗贼群辈为害,朕甚忧之。以太守威信素著,故委南郡。太守之官,其于为民除害,安元元而已,亡拘于小文。加赐黄金二十斤。”

《汉书•王成传》:“王成不知何郡人也,为胶东相,治甚有声,宣帝最先褒之。地节三年下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之效,其赐成爵关内侯,秩中二千石。”

同书《召信臣传》:“元始四年,诏书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师古曰,百辟,百官也。],蜀郡以(故太守)文翁、九江以(故南阳太守本郡人)信臣应诏书。岁时郡二千石率官属行礼奉祠信臣冢,而南阳亦为立祠。”

《通鉴》卷二五汉宣帝元康四年:“右扶风尹翁归卒,家无余财。秋八月诏曰,翁归廉平乡正,治民异等,其赐翁归子黄金百斤,以奉祭祀。”

总上可见,汉世鼓励郡守办法很多,计有召见慰遣、诏书褒扬、赐爵、增秩、赐金以及死后祭祀等等。意者或以汉世之所以不乏良守,可能与此有关云。

郡 都 尉

一、都尉置罢始末

《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尉秦官。……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郡尉)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中兴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役。……唯边郡往往置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关于“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注引《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又引应劭曰:“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据引文,是光武建武六年乃两汉郡尉置罢史上转变最大的一年,在此以前,诸郡以设置都尉为原则,在此以后,诸郡又以不设都尉为原则了。三辅都尉之设置,又较普通诸郡为晚。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呢?

《后汉书•光武纪》建武六年:“是岁初罢郡国都尉官。”刘攽曰:“案郡有都尉,国有中尉,此时罢郡都尉官耳不当有国字。”

《后汉书•张宗传》:“光武以宗为京辅都尉,……迁河南都尉。建武六年都尉官省,拜太中大夫。”

据此,是建武六年确实罢了诸郡都尉,毫无疑问。

《后汉书•桓帝纪》永寿元年(公元一五五年):“秋七月,初置太山、琅邪都尉官。”注引《汉官仪》曰:“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捕盗贼。景帝更名都尉。建武七(鸿年按,七应作六。)年省,唯边郡往往置都尉。……今二郡寇贼不息,故置。”

同纪延熹五年(公元一六二年):“罢琅邪郡都尉官。”注:“永寿元年置。”

同纪延熹八年:“五月壬申,罢太山都尉官。”注:“永寿元年置。”

据此,是自建武六年都尉废罢之后,东汉确在执行有事则置、无事则罢的原则。而就一般情况说,除边郡外,普通郡亦确无都尉了。

光武为什么在建武六年断然废除了诸郡都尉呢?

《汉书•翟方进传》附子义传:“(义)徙为东郡太守,数岁平帝崩,王莽居摄。义心恶之,遂与东郡都尉刘宇、严乡侯刘信、信弟武平侯刘璜结谋。……于是以九月都试日[如淳曰,太守、都尉、令长、丞尉会都试,课殿最也。]斩观令,因勒其车骑、材官士,募郡中勇敢(以反莽)。”《后汉书•李通传》:“(王)莽末,百姓愁怨。通素闻(父)守说谶,云刘氏复兴,李氏为辅,私常怀之。……及下江新市兵起,南阳骚动,通……遂(与光武)相约结定谋议,期以材官都试骑士日 [汉法,以立秋日都试骑士,谓课殿最也。翟义诛王莽,以九月都试日,勒车骑材官士是也],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前队大夫谓南阳太守甄阜也,属正谓梁丘赐也],因以号令大众(从而起事)。”

按都尉职主郡武装,有都尉就有都试,今地方既往往利用都试,拥兵叛乱,光武且身与其谋,洞悉其害,这对于他废罢都尉不能不产生影响。查王莽以三公篡汉,光武就不信任三公。今都试既然可能危害中央,当然他就有可能废罢都尉了。至于应不应该罢都尉废都试,古人看法颇有不同。应劭即曾著文反对,其详可见《百官志》都尉条下。

二、都尉人数

《后汉书•张宗传》:“光武以宗为京辅都尉。”注:“秦每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元鼎四年,置京辅都尉各一人,二千石,见前书也。”刘攽曰:“按武帝置三辅都尉,此注下文又有各字,明脱左右辅三字。”《通鉴》卷三七王莽天凤元年:“中部都尉以闻。”注曰:“汉边郡置五部都尉,分治属县。”

据此,凡内地每郡都尉一人,边郡则都尉可多至五人。实际情况是不是真的如此呢?

《汉书•地理志》:“左冯翊左辅都尉治高陵,右扶风右辅都尉治郿”。

《汉书•地理志》朔方郡:“西部都尉治麻浑县,中部都尉治渠搜县,东部都尉治广牧县。”

同志五原郡:“东部都尉治稠阳县,中部都尉、西部都尉俱治成宜县,属国都尉治蒲泽县。”

同志云中郡:“东部都尉治陶林县,西部都尉治桢陵县中部都尉治北舆县。”

同志定襄郡:“西部都尉治武进县,中部都尉治武皋县东部都尉治武要县。”

同志雁门郡:“西部都尉治沃阳县,东部都尉治平城县。”

同志上谷郡:“西部都尉治宁县,东部都尉治女祁县。”

按三辅指的是京兆、左冯翊、右扶风,读引文可见左冯翊、右扶风等所谓三辅确实设有一个都尉,至朔方等边郡,都尉亦确不只一人,特未见有五部耳。

三、都尉辖区

一般讲,郡置一个都尉时,都尉辖区就是郡区。郡置两个以上都尉时,每个都尉的辖区就是郡区的一部而诸尉辖区的总合就是郡区。事实是不是完全这样呢?

《后汉书•东夷东沃沮传》:“武帝灭朝鲜,以沃沮地为玄菟郡。后为夷貊所侵,徙郡于高句骊西北。更以沃沮为县,属乐浪东部都尉。至光武罢都尉官,后皆以封其渠帅为沃沮侯。其土迫小,介于大国之间,遂臣属句骊。”

《三国志•魏书•东沃沮传》:“汉武元封二年伐朝鲜,杀(卫)满孙右渠,分其地为四郡,以沃沮城为玄菟郡。后为夷貊所侵,徙郡句丽西北,今所谓玄菟故府是也。沃沮还属乐浪。汉以土地广远,在单单大领之东,分置东部都尉,治不耐城,别主领东七县。时沃沮亦皆为县。汉光武六年省边郡都尉,由此罢。其后皆以其县中渠帅为县侯,不耐、华丽、沃沮诸县皆为侯国。夷狄更相攻伐,唯不耐、涉侯至今尤置功曹、主簿诸曹,皆涉民作之。沃沮诸邑落渠帅,皆自称三老。则故县国之制也。”

同卷《涉传》:“自单单大岭以西属乐浪,自领以东七县,都尉主之,皆以秽为民。后省都尉,封其渠帅为侯。今不耐、涉皆其种也,汉末更属高丽。”

照理说,乐浪东部都尉的辖区,就应该是乐浪郡的东部,省乐浪东部都尉如果不废郡的话,旧都尉辖区应当仍是郡地。事实怎样呢?引文说“自单单大岭以西属乐浪,自领以东七县,都尉主之。”这就表明乐浪郡有乐浪郡的地盘,乐浪东部都尉又另有乐浪东部都尉的地盘,各有辖区,乐浪东部都尉辖区,并不是乐浪郡的一部——东边一部。此外就引文看,省乐浪东部都尉以后,即举都尉辖区而弃之。按乐浪东部都尉虽省,乐浪郡并未废,如果乐浪东部都尉辖区是乐浪郡的一部的话,那么虽然省都尉,不应弃郡地。今省尉就弃地,这也表明乐浪东部都尉辖区,并不是乐浪郡的一部。曹操为洛阳北部尉,北部尉的辖区是洛阳县的一部分——北边一部分,并不是在洛阳县境之外,别有什么洛阳北部尉的地盘。光武建武六年罢诸郡都尉,但诸郡并未因此而见废。上述乐浪事件,显然与此不同,这是值得注意的一个地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后汉书•冉駹夷传》: “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至(宣帝)地节三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灵帝时,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云。”据此,是在某一地区,设郡有困难,不设又不好,于是就将该地附于某郡,设一某部都尉。从而这一都尉辖区,就与所附着的郡,形成了一种若即若离、半独立半附着的特殊现象。乐浪东部都尉,基本上就是属于这种情况。此外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八年:“分魏郡为东西部,置都尉。”

同书《文帝纪》黄初二年:“以魏郡东部为阳平郡,西部为广平郡。”

《通鉴》卷七○魏文帝黄初七年条注:“汉献帝建安十八年,魏武分魏郡置东西部都尉,后以东部都尉立阳平郡,西部立广平郡,谓之三魏。”

《三国会要》卷八方域下:“魏郡,领县十。”

又曰:“广平郡,黄初二年,以魏郡西部置,领县十五。”

又曰:“阳平郡,黄初二年,以魏郡东部置,领县八。”

读引文可见魏郡虽分东西两部各立都尉,但是仍有一些县,既未划归东部,亦未划归西部;否则,在东西部分别独立成郡以后,既不可能再有魏郡存在,亦不可能号称三魏。现在既然仍有魏郡,又号称三魏,足见在个别郡内,尽管分部设立都尉,但是都尉辖区不一定包括郡内所有各县。也就是说还有一些县不属任何都尉,只属郡守。这又是值得注意的一个地方。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都尉区,只设一个都尉,但也未必完全如此。《后汉书•莋都夷传》:“莋都夷者,武帝所开,以为莋都县。……元鼎六年以为沈黎郡,至天汉四年并蜀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这又是一个辖区,设置两个都尉了。也是一个应当注意的地方。

四、都尉职掌

《汉书•百官表》:“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

《后汉书•百官志》:“(尉)典兵禁,备盗贼。”

据此,是佐守典兵,乃是都尉职掌。事实如何呢?

《汉书•吾丘寿王传》:“会东郡盗贼起,拜为东郡都尉。上(武帝)以寿王为都尉,不复置太守。是时军旅数发,年岁不熟,多盗贼。诏赐寿王玺书日,子在朕前之时,知略辐凑,以为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及至连十余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职事并废,盗贼纵横,甚不称在前时何也?寿王谢罪,因言其状。后徵入为光禄大夫,侍中。”

《汉书•翟方进传》:“少子义,……年二十出为南阳都尉。宛令刘立与曲阳侯为婚,又素著名州郡,轻义年少。义行太守事行县至宛,丞相史在传舍,立持酒肴谒丞相史,对饮未讫。会义亦往,外吏白都尉方至,立言语自若。须臾义至,内谒径入〔师古曰,内谒犹今之通名也。〕,立乃走下。义既还,大怒。阳以它事召立至,以主守盗十金贼杀不辜,部掾夏恢等收缚立,传送邓狱。恢亦以宛大县,恐见篡夺,白义可因随后行县送邓。义曰欲令都尉自送,则如勿收邪!载环宛市乃送,吏民不敢动,威震南阳。立家轻骑驰从武关入语曲阳侯,曲阳侯白成帝,帝以问丞相,方进遣吏敕义出宛令。”

《后汉书•任延传》:“拜会稽都尉,时年十九,迎官惊其壮。及到,静泊无为,唯先遣馈礼祠延陵季子。时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乱江南者皆未还中土,会稽颇称多士,延到皆聘请高行如董子仪、严子陵等,敬待以师友之礼。掾史贫者,辄分俸禄以赈给之。省诸卒令耕公田,以周穷急。每时行县,辄使慰勉孝子,就餐饭之。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史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埽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请编名录于郡职也。〕。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延自临殡,不朝三日,是以郡中贤士大夫争往宦焉。”

此外后汉宰晁孙吴朱治均曾以都尉兼领太守之事,将此与引文对阅,可见有太守时都尉固以佐守为职,但在无守时,汉世都尉往往代行守事。这是说两汉都尉不仅佐守,有时还可以进而代守兼守。

《汉书•沟恤志》:“成帝初,清河都尉冯逡奏(请浚河,以减水患)。”

《三国志•魏书•陈矫传》:“除……魏郡西部都尉,曲周民父病以牛祷,县结正弃市。矫曰,此孝子也,表赦之。”

《通鉴》卷四六东汉章帝建初元年:“初益州西部都尉广汉郑纯为政清洁化行,夷貊君长感慕,皆奉珍内附,明帝为之置永昌郡,以纯为太守。”注:“明帝永平十年置益州西部都尉,居嶲唐,领不韦、嶲唐、比苏、楪榆、邪龙、云南六县。十二年哀牢内属,置哀牢、博南二县,合为永昌郡。”

总上可见,汉世都尉既不仅典兵,也可以管政。

通观前节都尉辖区与本节都尉职权所述,可见就辖区说都尉的辖区大到最大限度,也不会超过郡;就职权说,都尉权力大到最大限度,也不会超过郡太守。这就说明都尉是一种与太守地位相仿而微低的职位。《汉书•百官表》载太守秩二千石,都尉秩比二千石,正反映了这一点。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在某一地区,设郡,条件似觉不够;不设郡,事实上又需要县上一级的领导;在这种高下都不好办的时候,就往往不设郡.不置太守,只设都尉一官,统领辖区,治民如郡守。汉世边区的属国都尉,都是本着这一精神设立的。在内地,这种现象虽然不多,但亦非绝无。

《三国志•魏书•李通传》:“太祖讨张绣,刘表遣兵以助绣,太祖军不利。通将兵夜诣太祖,太祖得以复战,通为先登,大破绣军,拜裨将军,封建功侯。分汝南二县,以通为阳安都尉。通妻伯父犯法,朗陵长赵俨收治,致之大辟。是时杀生之柄决于牧守,通妻子号泣以请其命。通曰方与曹公戮力,义不以私废公。嘉俨执宪不阿,与为亲交。”

《三国志•吴书•太史慈传》:“刘表从子磐骁勇,数为寇于艾、西安诸县。(孙)策于是分海昏、建昌左右六县,以慈为建昌都尉,治海昏,并督诸将拒磐,磐绝迹不复为寇。”

引文既未说置郡,也未说某郡某部,而是简单地划几个县,设立个都尉,这也是汉末设置都尉的一种方式。不过这种设尉方式,只是过渡的,暂时的。根据《三国会要》卷八方域下所载,阳安后来发展成郡,而建昌则不久就被废了。

五、都尉与太守

《汉书•百官表》:“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于石。……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

据此,是都尉地位低于郡守,都尉职在佐助郡守,从而郡守与都尉之间,也就存在着一种主从关系。事实怎样呢?

《汉书•宁成传》:“稍迁至济南都尉,而郅都为守。始前数都尉,步入府,因吏谒守如县令,其畏都如此。及成往,直凌都出其上。都素闻其声,善遇与结欢。”

同传:“周阳由,……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俗谨。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凌太守,夺之治。……后由为河东都尉,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而由弃市。”

《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注引《东观记》曰:“(都尉舂陵侯刘)敞临庐江岁余,遭旱。行县,人持枯稻,自言稻皆枯,吏强责租。敞应曰,太守事也。载枯稻至太守所,酒数行,以语太守。太守曰,无有。敞以枯稻示之。太守曰,都尉事也。敞怒,叱太守曰,鼠何敢尔!刺史举奏,(王)莽徵(敞)到长安,免就国。”

《后汉书•鲍永传》:“字君长,上党屯留人也,父宣哀帝时任司隶校尉,为王莽所杀。……(永)初为郡功曹莽以宣不附已,欲灭其子孙。都尉路平,承望风旨,规欲害永。太守苟谏拥护,召以为吏,常置府中。……及谏卒,自送丧归扶风,路平遂收永弟升。太守赵兴到,闻乃叹曰,我受汉茅土,不能立节,而鲍宣死之,岂可害其子也。勃县出升,复署永功曹。”

《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曰:“汉桓帝时,常侍左馆、唐衡等权侔人主。延熹中,衡弟为京兆虎牙都尉,秩比二千石而统属郡。衡弟初之官,不修敬于京兆尹,入门不持版。郡功曹赵息呵廊下曰,虎牙仪如属城,何得放臂入府门?促收其主簿。衡弟顾促取版。”

总上可见,都尉原则上应致敬太守,虽亦间有傲守者,不是情况特殊,就是结果不妙。

六、都尉属官

《汉书•百官表》:“郡尉……有丞,秩……六百石。”据此,是都尉属官有丞。此外还有没有其他官属呢?

《后汉书•郅恽传》注引谢沈书曰:“(郑)敬闲居不修人伦,新迁都尉逼为功曹。厅事前树时有清汁,以为甘露。敬曰,明府政未能致甘露,此青木汁耳。辞病去。”

《后汉书•张酺传》:“(东郡)郡吏王青者,……父隆建武初为都尉功曹,青为小史,俱从都尉行县,道遇贼,隆以身卫全都尉,遂死于难,青亦被矢贯咽,音声流喝。”《三国志•吴书•张纮传》:“曹公……即表(孙)权……领会稽太守,……出纮为会稽东部都尉。”注引《吴书》曰:“纮在东部,遣主簿至琅邪设祭(故举将赵昱)。”

总上可见,都尉属官还有功曹、主簿小史等等,这些人都由都尉自己任用,他们和都尉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君臣和臣为君死以及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关系。

郡 丞

一、郡丞设置概况

《汉书•百官表》:“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

《后汉书•百官志》:“每郡置……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注引《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三月,令郡太守诸侯相病,丞、长史行事。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

据此,可知西汉每郡皆有丞,边郡除丞之外仍有长史;东汉初年一仍西汉之旧,至建武十四年乃罢边郡太守丞,长史兼丞职;自此以后,只内郡有丞,边郡丞即省。

二、郡丞中央任命

《后汉书•刘平传》:“举孝廉,拜济阴郡丞。”

《后汉书•周防传》:“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试经,防尤能诵读,拜为守丞。”

《太平御览》卷三七八短中国人引谢承《后汉书》曰:“世祖……拜(周滂)颖川府丞。”

按:拜字系君主任命官吏的用语,引文中郡丞的任命均用拜字,这是郡丞由君主也就是中央任命的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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