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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鸿年 当前章节:15469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03

《后汉书•桥玄传》:“郡(汉阳)人上邦姜岐守道隐居,名闻西州。(太守)玄召以为吏,称疾不就。玄怒,敕督邮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促嫁其母。益固争不能得,遽晓譬岐。岐坚卧不起,郡内士大夫亦竞往谏玄,乃止。”

《三国志•魏书•阁温传》注曰:“(京兆尹唐某以旧怨使)郡部督邮捕诸赵尺儿以上及(赵息从父)仲台,皆杀之。”

这又是郡守命令督邮办理各色各样其他事务的情况。

总观以上所有关于督邮职掌的记述,可见督邮所掌事务颇多,范围很广。

三、督邮地位

《后汉书•张酺传》:“遂擢用极右曹。”注引《汉官仪》曰:“督邮、功曹,郡之极位。”

据此,督邮地位与功曹相仿,同为郡之极位。事实究竟怎样呢?

《太平御览》卷二六四功曹参军引钟屹《良吏传》曰:“桓虞……为南阳郡守,……署赵勤为督邮,(称职),擢为功曹,委以郡事。”

为督邮称职然后为功曹,且由督邮转功曹而谓之“擢”,足见督邮地位虽与功曹相仿,而实逊于功曹。不仅如此。

《后汉书•吴祐传》注引《济北先贤传》曰:“(戴)宏字元裹,刚县人也。年三十二为郡督邮,曾以职事见诘,府君欲挞之。宏日,今鄙郡遭明府,咸以为仲尼之君,国小人少,以宏为颜回,岂闻仲尼有挞颜回之义!府君异其对,即日教署主簿也。”

《后汉书•谢夷吾传》:“太守第五伦擢为督邮,(以占候正确),伦以此益礼信之。”注引谢承书曰:“伦甚崇其道德,转署主簿,使子从受《春秋》。”

引文都说为督邮受重视然后转主簿,足见督邮地位亦不如主簿。

查功曹、主簿都是主管全郡事务的僚属。而督邮则是只管郡中一部的人员,虽因所管事务很多,权也不小,与一般郡曹相比,地位的确要高一些,但与功曹、主簿相较,就不免稍有逊色了。《后汉书•朱穆传》注引谢承书曰:“穆……年二十为郡督邮,……太守甚奇之,……遂历职股肱,举孝廉也。”引文记述督邮以上还有股肱可历,也表明督邮不能与功曹、主簿相比,算不了郡中的极右。必须指出,说督邮不能与功曹、主簿相比,并不等于说督邮地位也比不上其他诸曹。正确的结论是,督邮在郡僚当中位居第三,次于功曹、主簿,而高于其他诸曹。

郡佐属与郡太守

一、称守为君

《后汉书•郅恽传》:“太守欧阳歙请为功曹,汝南旧俗,十月享会。百里内县,皆赍牛酒到府宴饮。时临享礼讫,歙教(褒)西部督邮繇延。……主簿读书教,户曹引延受赐。恽于下坐愀然前曰,司正举觥,以君之罪,告谢于天。按延资性贪邪,……明府以恶为善,股肱以直从曲,此既无君,又复无臣,恽敢再拜奉觥。……门下掾郑敬进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可无受觥哉!”

《三国志•魏书•杜畿传》:“(河东叛吏卫固、范先等胁制太守杜畿)畿谓卫固、范先曰,卫、范河东之望也,吾仰成而已,然君臣有定义,成败同之,大事当共平议。”

读引文可见,不论在郡守口里还是在佐属言中,都说郡守是君佐属是臣,从而郡守与佐属之间,也就形成了一种君臣关系,因此也就产生了下面的种种结果。

二、代君受过

《三国志•吴书•孙皓传》凤皇三年注引《会稽邵氏家传》曰:“邵畴字温伯,时为(会稽太守郭)诞功曹。诞(因不白郡内妖言)被收,惶遽无以自明。畴进曰,畴今自在,畴之事明府何忧?遂诣吏自列云,不白妖言,事由于己,非府君罪。吏上畴辞,皓怒犹盛。畴虑诞卒不免,遂自杀以证之。”

《太平御览》卷二六四司法参军引《后汉书》曰:“周燕宣帝时为郡决曹掾,太守欲枉杀囚,燕数谏不听,遂杀。囚家诣阙称冤,诏遣覆考。燕谓太守曰,愿谨定文书,皆著燕名,府君但言时病而已。使收燕,燕遂死之。”

这是郡佐属为郡太守受过的事实。

三、臣急君难

《后汉书•廉范传》:“永平初,陇西太守邓融备礼谒范为功曹。会融为州所案,范知事谴难解,欲以权相济,乃托病求去。融不达其意,大恨之。范于是东至洛阳,变姓名求代廷尉狱卒。居无几,融果徵下狱。范遂得卫侍左右尽心勤劳。融怪其貌类范而殊不意,乃谓曰,卿何似我故功曹邪?范呵之曰,君困厄瞀乱邪!语遂绝。”

《后汉书•朱俊传》:“太守尹端以俊为主簿,熹平二年端坐讨贼许昭失利,为州所奏,罪应弃市。俊乃羸服间行,轻赍数百金,到京师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端得论输左校。端喜于降免,而不知其由,俊亦终无所言。”

《后汉书•公孙瓒传》:“举上计吏,太守刘君坐事槛车徵,官法不听吏下亲近。瓒乃改容服,诈称侍卒,身执徒养,御车到洛阳。太守当徙日南,瓒具豚酒于北芒上祭辞先人。酹觞祝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 日南多瘴气,恐或不还,便当长辞境茔。慷慨悲泣,再拜而去。观者莫不叹息。即行于道,得赦(还)。”

此外《后汉书•杨终传、陆续传、戴就传》、《三国志•魏书•庞淯传》亦有类似记载,所有这些都是郡佐属急郡太守之难的事例。

四、臣为君死

《后汉书•袁闳传》:“(袁)忠子秘为郡门下议生,黄巾起,秘从太守赵谦击之,军败。秘与功曹封观等七人以身扦刃,皆死于陈,谦以得免。”注引谢承书曰:“秘字永宁,封观与主簿陈端、门下督范仲礼、贼曹刘伟德、主记史丁子嗣、记室史张仲然、议生袁秘等七人,擢刀突陈,与战并死也。”

《后汉书•东夷句骊传》:“(辽东太守)蔡讽追击(叛夷)于新昌,战殁。功曹耿耗、兵曹掾龙端、兵马掾公孙酣以身扞讽,俱殁于阵。”

《通鉴》卷四一东汉光武建武五年:“庞萌攻破彭城,将杀楚郡太守孙萌。郡吏刘平伏太守身上,号泣请代其死,身被七创,庞萌义而舍之。太守已绝复苏,渴求饮,平倾创血以饮之。”

此外《后汉书•张酺传、刘茂传、索卢放传、周嘉传》、《通鉴》卷四九东汉安帝永初四年条、卷五○东汉安帝建光元年条、卷六八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条、《太平御览》卷四二一义中条所引皆有郡掾属为郡太守死事记载,这可以说是臣为君死。

五、臣治君丧

《后汉书•缪彤传》:“太守陇西梁湛召为决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彤送丧还陇西。始葬,会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乱他郡。彤独留不去,为起坟冢。乃潜穿井旁以为窟室,昼则隐窜,夜则负土,及贼平而坟已立。其妻子意彤已死,还见大惊,关西咸称传之。”

《三国志•魏书•庞淯传》:“(酒泉)太守徐揖请为主簿,(揖死事),消乃收敛揖丧,送还本郡,行服三年乃还。”

此外《后汉书•廉范传、赵咨传、乐恢传》、《三国志•魏书•桓阶传》、《太平御览》卷四二一义中所引《会稽先贤传也都有同样记述,这都是郡掾属为郡太守治丧的事实。

六、君过臣谏和治臣胁君

《后汉书•南蛮传》:“武陵蛮六千余人寇江陵,荆州刺史刘度、谒者马睦、南郡太守李肃皆奔走。肃主簿胡爽扣马首谏曰,蛮夷见郡无儆备,故敢乘间而进;明府为国大臣,连城千里,举旄鸣鼓,应声十万;奈何委符守之重,而为逋逃之人乎?肃拔刃向爽曰,掾速去,太守今急,何暇此计。爽抱马固谏,肃遂杀爽而走。帝闻之,徵肃弃市。”

这是太守行为过错,佐属直言苦谏的事实

《通鉴》卷五六东汉桓帝永康元年:“平原相史弼独无所上(党人),诏书前后迫切州郡,髡答掾史。从事坐传舍责(弼,弼不服)。从事大怒,即收郡僚职送狱,遂举奏弼。”关于“诏书前后迫切州郡,髡笞掾史,”胡三省注曰:“诏书督迫州郡,至于髡笞掾史。”

这又是惩治佐属威胁郡守的例子。

通观以上所有各节,可见汉世郡太守与郡佐属之间,存在着一种血肉相连、休戚与共的“封建”式的君臣关系。正是因为这样,所以郡佐属往往为了郡太守的利益,不惜牺牲一切以至干自己的生命。——生事之以礼,死还要葬之以礼。有些郡太守妻子不能做的事情,郡佐属却做了出来。这种现象是好呢?还是坏呢?古今学人见解颇不一致,顾宁人似以为好,赵瓯北则以为坏。这是看法问题,本来没有什么定论。

郡佐属与郡太守之间,既然存在着上述的君臣关系,因而就任郡佐属,就意味着屈事郡太守,因而一些不愿屈事郡守的人,也就拒不担任郡佐了。

《三国志•蜀书•法正传》注引《三辅决录》曰:“(正祖父)真字高卿,少明五经,兼通谶纬,学无常师,名有高才,常幅巾见扶风守。守曰,哀公虽不肖,犹臣仲尼,柳下惠不去父母之邦,欲相屈为功曹何如?真曰,以明府见待有礼,故四时朝觐,若欲吏使之,真将在北山之北南山之南矣。扶风守遂不敢以为吏。”

《三国志•蜀书•秦宓传》:“先主既定益州,广汉太守夏侯纂请宓为师友祭酒,领五官掾,称曰仲父。宓称疾卧在茅舍,篡将功曹古朴、主簿王普,厨膳即宓第宴谈,宓卧如故。纂问朴曰,至于贵州,养生之具实绝余州矣,不知士人何如余州也?朴对曰,乃自先汉以来,其爵位者,或不如余州耳;至于著作为世师式,不负于余州也;严君平见黄老作《指归》,扬雄见《易》作《太玄》,见《论语》作《法言》,司马相如为武帝制封禅之文,于今天下所共闻也。纂曰,仲父何如?宓以簿击颊曰,愿明府勿以仲父之言假于小草,民请为明府陈其本纪;蜀有汶阜之山,江出其腹,帝以会昌,神以建福,故能沃野千里,淮济四渎,江为其首,此其一也;禹生石纽,今之汶山郡是也,昔尧遭洪水,鲧所不治,禹疏江决河,东注于海,为民除害,生民已来,功莫先者,此其二也;天地布治房心,决政参伐,参伐则益州分野,三皇乘祇车出谷口,今之斜谷是也;此便鄙州之阡陌,明府以雅意论之,何若于天下乎?于是纂逡巡无以复答。”

这是傲世不群的人拒为郡佐以至侮慢郡守的。此外

《后汉书•郅恽传》:“久之,太守欧阳歙请为功曹,(因不满歙行为,与门下掾同去,)渔钓自娱。”

《后汉书•虞延传》:“太守富宗闻延名,召署功曹。宗性奢靡,车服器物多不中节。延谏,……宗不悦,延即辞退。”

《三国志•蜀书•杨洪传》:“太守李严命为功曹,严欲徙郡治舍,洪固谏不听,遂辞功曹请退。”

据此可以看出,汉人不但可以拒不仕郡,即出仕以后,如果言不听,计不从,本着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原则,还是可以离职而去的。

王 国

一、汉初王国大

《汉书•诸侯王表序》曰:“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太史公曰:“诸侯大国,无过齐悼惠王。”

据此可见,汉初王国大的是“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就中又以齐国为最大。“夸州兼郡,连城数十”以及齐国最大的具体情况到底怎样呢?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序》:“山以东尽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

《史记•梁孝王世家》:“(梁)又为大国,居天下膏腴地,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阳,四十余城,皆多大县。”

《史记•吴王濞传》:“(高帝)乃立濞于沛为吴王,王三郡五十三城。” (关于吴国领域又有四郡之说,要以三郡之说为是,参阅《汉书•五行志》文帝十二年条注及关于该注的考证。又《汉书•伍被传》、《通鉴》卷一二汉高帝十二年也都有关于吴国领域的材料)。

《汉书•高帝纪》六年:“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壬子,以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立兄宜信侯喜为代王,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以太原郡三十一县为韩国,徙韩王信都晋阳。”(关于楚王领地,《汉书•楚元王传》作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

同纪十一年:“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

《汉书•黥布传》:“布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

《汉书•齐悼惠王子传》:“文帝元年,尽以高后时所割齐之城阳、琅邪、济南郡复予齐。”

透过引文可以看出,汉初王国就郡说有领三郡、四郡、五郡以至六郡的;就县说有领三十余县、四十余县、五十余县以至七十余县的。就中亦确以齐国为最大,凡领六郡七十三县。正是因为汉初王国这么大,所以一削就是一个郡、两个郡以至三个郡,一予也可以一个郡、两个郡或三个郡。这是从所领郡县众多,说明汉初王国之大的。

《史记•吴王濞传》:“(濞既反,发使遗诸侯书曰,)敝国虽狭,地方三千里;人口虽少,精兵可具五十万。”

《汉书•齐悼惠王子传》:“主父偃……言,齐临菑十万户,市租千金,人众殷盛,钜于长安。”

《汉书•枚乘传》:“夫汉并二十四郡十七诸侯,方输错出,运行数千里不绝于道,其珍怪不如东山之府。”注:“张晏曰,汉时有二十四郡十七诸侯王也,四方更输错互更出攻也。如淳曰,东方诸郡以封王侯,不以封者二十四郡耳;时七国谋反,其余不反者十七也;东山,吴王之府藏也。师古曰,二说皆非也,言汉此时有二十四郡十七诸侯,方轨而输,杂出贡赋入于天子,犹不如吴之富也。”

这又是从土地面积、兵力财赋上说明汉初王国之大的,

必须指出,史、汉同声齐国最大,主要是指同姓诸国而言的,并末把异姓诸王完全包括在内。汉初异姓诸国最大的又大到如何程度呢?

《史记•荆燕世家•荆世家》:“汉六年春,会诸侯于陈,废楚王(韩)信,囚之。分其地为二国,……立刘贾为荆王,王淮东五十二城,高帝弟交为楚王,王淮西三十六城。”

《汉书•贾谊传》:“(谊上书曰,)高皇帝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诸公,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县。”

据此,韩信王楚,统城将近九十,而贾生所说多者且有百余,这又是汉初王国之大,异姓较之同姓为尤甚。

汉初王国为什么这样大呢?

《汉书•高帝纪》六年:“诏曰,齐古之建国也,今为郡县,其复以为诸侯。”

《汉书•齐王肥传》:“高祖六年立,食七十余城,诸民能齐言者皆与齐。”注:“孟康曰,此时流移,故使齐言者还齐也。师古曰,欲其国大,故多封之。”

《汉书•蒯通传》:“(通说韩信曰,)且郦生一士,伏轼掉三寸舌,下齐七十余城,将军将数万之众,乃下赵五十余城。”

《汉书•高帝纪》十二年:“诏曰,吴古之建国也,日者荆王兼有其地,朕欲复立吴王,其议可者。”

读引文可见,古有齐、吴,汉高也就要重建齐、吴。能齐言的人,并日都要与齐。古齐既然有土十余城,汉初齐国之有七十余城,当然也是意中了。据此,汉初王国之所以广大,乃是复古结果。查秦皇废分封立郡县,乃是前进一步。汉高郡县分封兼行,又后退了半步。因为是后退,就不能适应历史前进的要求。从而分削大国的议论和措施,也就相继而来了。

二、分 削

据《汉书•贾谊传》、《史记•吴王濞传、主父偃传》记载,贾谊、“晁错、主父偃等人,均曾向文、景、武三帝提出关于分削诸大王国的议论、主张和办法。分削办法计有三种;一是削地归汉。二是分一大国为数小国,同时并王数人。三是侯诸王子弟,使王国之内又有侯国,以分王国之势。第一种办法实施情况,《史记•吴王濞传》已经略陈大概,且因此而导致叛乱。其他两种办法实施情况又怎样呢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序》:“汉定百年之间,亲属益疏,诸侯或骄奢,状邪臣计,谋为淫乱。大者叛逆,小者不轨于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国。天子观于上古,然后加惠,使诸侯得推恩分子弟国邑。故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

据此,是贾谊等人建策以后,汉帝的确在采用一种分一大国建数 小国的办法,用以削弱王国的力量.

《汉书•王子侯年表序》:“至于孝武,以诸侯王疆土过制,或僭差失轨,而子弟为匹夫,轻重不相准。于是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至是支庶毕侯矣。”

《太平御览》卷一九九同姓封条引《汉书》曰:“孝武帝令诸王推思分子弟,诸王子孙一百七十七人为侯。”

据此,是为了削弱王国的力量,在采取分一大国建数小国的后时,汉帝的确也采用了在王国之内建立侯国的措施。

经过以上种种分削措施,结果汉初王国强大的现象,就一变而为汉末的王国既弱且小了。汉末王国小,小的具体情况又如何呢?看看下节的情况吧。

三、汉末王国小

《汉书•诸侯王表序》:“(诸国分削之后,)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

《汉书•谷永传》成帝时永上书曰:“诸侯大者,乃食数县。”

《后汉书•光武纪》建武十七年:“进右翊公辅为中山王,食常山郡。”

《后汉书•陈敬王羡传》:“徙羡为西平王,分汝南八县为国。”

同书《彭城靖王恭传》:“徙封为六安王,以庐江郡为国。肃宗崩,遗诏徙封彭城王,食楚郡。”

《通鉴》卷四五东汉明帝永平十五年:“夏四月,……封皇子恭为钜鹿王,党为乐成王,衍为下邳王,畅为汝南王,昞为常山王,长为济阴王。帝亲定其封域,裁令半楚、淮阳。马后曰,诸子数县,于制不亦俭乎?帝曰,我子岂宜与先帝子等,岁给二千万足矣。”

引文有的说某王食某郡,或以某郡为国;有的说某王以若干县为国,或食若干县。其中明言食某郡或以某郡为国者,固然说明汉世后期诸王一般皆以郡为国。即使说以若干县为国或食若干具的,也是变相地说诸王以郡为国。因为汉世郡是县上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域,每郡大体上都领若干县。现在既然说以若于县为国或食若干县,这就等于变相地说诸王以郡为国。汉世后期诸王既然一般皆以郡为国,所以国的地位就与郡相仿了。汉史上之所以经常郡、国并称,正反映了这一点。

诸王以郡为国,郡国地位相仿,与汉初大国相较,已足说明汉末王国小了。但若将国与郡相比,汉末王国之小就更加显示出来。根据前后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有郡国一百〇三,就中郡八十,国二十三。东汉有郡国九十力,就中郡八十一,国十八。从这些数字看,国的比重都不如郡。那种“封三庶孽,分天下之半”的情况已一去不返了。就领县说,西汉八十郡中,领县最多者为琅邪郡,凡五十一县。此外,领县在二十一个以上的还有汝南、沛郡、南阳、东海、西河、涿郡、勃海、北海、临淮、会稽、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太原、上郡、东郡、山阳、泰山、益州、安定、乐浪等二十二郡。至于二十国,领县最多者为信都、广平二国,信都十七县,广平十六县。东汉八十一郡当中,领县最多者为汝南、南阳二郡,皆三十七县。十八国中,领县最多者为沛国,计二十一县。据此,不论西汉或东汉,国的领县数目,都远远赶不上郡。那种“夸州兼郡,连城数十”的现象,也不复存在了。再就人口说,西汉二十国中,人口最多者为淮阳,有人口力十八万余,也就是说不满百万。而八十三郡当中,人口在百万以上者,凡有汝南、颍川、沛郡、陈留、东海、东郡、河南、南阳、河内、琅邪、会稽、临淮、蜀郡、济阴等十四郡。东汉十八国,人口最多者为沛、陈二国。沛国有人口一百二十五万余,陈国有人口一百五十四万余。而八十一郡当中,人口超过此数者,凡有南阳、汝南、永昌、巴郡、豫章等五郡。豫章有人口一百六十余万,巴郡、水昌有人口一百八十余万,汝南有人口二百一十余万。而以南阳人口为最多,凡二百四十余万。单就人口说,诸国也远远落在诸郡之后。那种“人众殷盛,钜于长安”的情况也没有了。根据以上各方面的论证,可见汉自中世以后,王国地位,表面上虽然与郡相若,事实上则又不如郡,从而也就进一步显示出汉末王国的弱小了。

汉自中世以后,王国虽然较郡为差。但诸国俱皆领县,地位与郡相仿,这是没有问题的,是原则。这个原则究竟维持得几久呢?

《三国志•魏书•彭城王据传》:“(黄初)五年诏曰,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

同书《明帝纪》太和六年:“春二月诏曰,古之帝王封建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诗不云乎,怀德维宁,宗子维城。秦汉继周,或强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创业,诸王开国。随时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为后法也。其改封诸侯王, 皆以郡为国。”

《通鉴》卷七九晋武帝秦始元年:“封皇叔祖孚为安平王叔父干为平原王,亮为扶风王,伷为东莞王,骏为汝阴王,彤为梁王,伦为琅邪王,弟攸为齐王,鉴为乐安王,机为燕王,又封群从司徒望等十七人皆为王。”注:“帝封诸王,以郡为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兵五百人。王不之国,官于京师。”

《通鉴》卷八七晋怀帝永嘉三年条注曰:“惠帝时蜀乱,割南郡之华容、州陵、监利三县,别立丰都一县,置成都郡,为成都王颖国。”

据此,是诸王以郡为国原则,魏文曾一度破坏,但魏明又行恢复,到了晋朝,仍然保持。

诸王以郡为国,是就大体说的,是原则。对于这一原则,也时或发生例外。

《后汉书•东海恭王强传》:“(建武)十九年封为东海王二十八年就国。帝以强废不以过,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合二十九县。”

《通鉴》卷四五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有司奏请诛淮阳王延,上以延罪薄于楚王英,秋七月徙延为阜陵王,食二县。”

《通鉴》卷五五东汉桓帝延熹八年:“诏贬(勃海王悝)为瘿陶王,食一县。”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一年:“夏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以旧魏公国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为国。)”《通鉴》卷八三晋惠帝永康元年:“贬(吴王)晏为宾徙县王。”

《通鉴》卷九五晋成帝咸和八年:“(赵)以魏郡等十三郡为(魏王石虎)国。”

总上可见,诸王以郡为国的原则,也不是毫无变动的,是可以因功因过从事增减的。至于曹操、石虎等篡夺人物,作为篡夺阶梯,他们的国就更大了。

王国官吏

一、员 额

《汉书•百官表》:“诸侯王,高帝初置。……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日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至汉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

总上可见,汉初王国所设官职,与中央完全一样。其后有些官整个被罢,有些官减损人数,因而王国官员就日趋减少了。现在先说和中央一样。

《汉书•韩王信传》:“汉王还定三秦,乃许王信,先拜为韩太尉,将兵略韩地。”

《汉书•彭越传》:“乃拜越为魏相国,擅将兵略定梁地。”

按相国、太尉乃是汉初最高级的军政官吏,这种最高级军政官吏诸国既然都有,可知说汉初王国设官和中央一样,是完全正确的。不仅如此,《汉书•田叔传》和《陈馀传》以及《通鉴》卷一〇汉高六年条,皆载赵相同时有贯高、赵午二人。查汉初丞相,有时设一员,有时设二人,今赵同时也有二相,是汉初王国设官,不但职位和中央一样,就是每一职位的人数,也在模仿中央,这也是汉初王国设官完全和中央一样的一个例证。又据《汉书•惠帝纪》注所载,汉初人民颇爱仕于王国。其所以如此,王国官多和有官可做,也是它的原因之一。至于汉初王国官吏之见于史书者,《西汉会要》卷三三曾列举一些,可供参考。

说到王国官吏逐渐减少。

《史记•孝景本纪》中三年:“冬,罢诸侯御史中丞。”

《汉书•景帝纪》中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师古曰:“所以抑损其权。”

读引文可见,汉自景帝以后,王国官职的确在逐渐削减,而部减的目的则在于“抑损其权”。削减结果又怎样呢?

《汉书•哀帝纪》:“孝哀皇帝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年三岁,嗣立为王。……(成帝)元延四年入朝,尽从傅、相、中尉。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

《太平御览》卷二四八国中尉条引《汉旧仪》曰:“帝子为王,王国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

透过引文可见,经过削减调整,到了西汉末年,王国官吏就一反汉初的“众官如汉朝”现象,而变成聊聊无几,所存二千石只有傅、相和中尉三种了。其中相的地位与郡太守相仿,中尉地位与郡都尉相仿。因为东汉光武罢诸郡都尉而不置,王国中尉亦遂见废,所以《后汉书•百官志》在叙述王国官员时,只说有傅、相各一人了。

根据上面所说,减损王国官员既然有裁抑王权的意思,所以汉世对于不轨的王,就往往特削其官,以示惩罚;而对于贤良的王,又多为设官,以示褒扬。

《汉书•长沙定王发传》:“宣帝时,(刺王建德)坐猎纵火,燔民九十六家,杀二人;又以县官事怨内史,教人诬告以弃市罪,削八县,罢中尉官。”师古注曰:“减其官属,所以贬抑之。”

这是特减其官以示贬抑的。

《太平御览》卷二四八国中尉条引《续汉书》曰:“清河王小心恭孝,特见亲爱。后诸王就国,邓太后特诏清河国置中尉、内史。”

这又是特增其官以示优异的。

二、地 位

《史记•曹相国世家》:“高帝以长子肥为齐王,而以参为齐相国。……孝惠帝元年,除诸侯相国法,更以参为齐丞相。”

《史记•孝景本纪》中五年:“更名诸侯丞相日相。”关于此事颜师古在《汉书》中注说:“所以抑黜之,令异于汉朝。”

《汉书•百官表》:“(王国)丞相统众官,……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又)改(王国)太仆曰仆。”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至景帝,……改丞相曰相。……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至汉成帝,……太傅但曰傅。”

按汉世中央宰相官称计有两种:一是丞相,一是相国。而称相国的地位比称丞相的高,如萧何为相,先称承相,功高然后改称相国,即为其例。汉高时王国宰相也称相国,这表明王国官员是仿照中央而设,与中央同类官员相比,地位虽然较低,如周昌以中央付丞相御史大夫改赵相而谓为左迁,但是因为他们的官称完全与中央一样,就这一点说,他们的地位还是相当贵重。惠帝不许王国宰相称相国,已经显示王国官员尊荣转低,景帝又改王国丞相为相,就更说明王国官员地位降落了。太傅之改为傅,太仆之改为仆,也说明了同一问题。至于武帝改中央某些官名,而令王国如故,用意也在区别中央官吏与王国官吏,从而王国官吏的地位也在暗中降落。总上所说,是由汉初至汉末,王国官吏的地位系在日趋降落。

王国官吏地位的降落,还可在其他方面看出。

《史记•五宗世家》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自吴楚反后,……去丞相曰相,银印。”

《通鉴》卷二○汉武帝元鼎四年:“(南越王)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天子许之,赐其丞相吕嘉银印。”

据引文,是吴、楚反前,王国宰相系金印。吴、楚反后,王国宰相改用银印了。据《前书•百官表》记载,汉世中央宰相是金印。吴、楚反前王国宰相用金印,这反映着王国宰相的地位虽逊于中央,但仍仿于中央。改用银印以后,这就显示王国宰相地位降低了。

《汉书•百官表》:“武帝……损其(指王国)郎中令秩(由二千石为)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由二千石改为)千石。”

《汉书•元帝纪》初元三年:“春,令诸侯相位在郡守下。”

据《史记•汲黯传》,王国相秩本真二千石,俸月二万。郡守秩二千石,俸月万六千。因此王国相的地位,系在郡守之上。元帝命令“诸侯相位在郡守下”,这也意味着王国官员地位的降落。至于郎中令等的改秩,同样反映了这一点。

总上所说,汉世王国官吏的地位、荣誉,由尊而卑,一直是在降落之中。中央之所以降低王国官吏的地位和荣誉,用意亦在抑制诸侯,杀其势焰。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中央认为诸侯驯顺无须贬抑的时候,它又可以提高王国官吏的地位。《汉书•中山卫姬传》载王莽增中山王傅、相以下秩,就是一个例子。

这里要附带说明一个问题,即根据前引《百官表、志》记载,王国太仆改名为仆是在武帝时候,王国太傅改名为傅是在成帝时候。因此就道理上说,武帝改名以后,王国即不应有太仆,成帝改名以后,王国即不应有太傅。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呢?

《后汉书•江革传》:“永平初举孝廉,为郎,补楚太仆。”《通鉴》卷二四汉昭纪元平元年:“(昌邑)王使寿成御。”注曰:“寿成人名,昌邑太仆也。”

《通鉴》卷四五东汉明帝永平五年:“帝以骠骑长史为东平(王)太傅。”

引文当中的太仆、太傅,都在改名之后,这就是说在武、成改名以后,史上仍有太仆、太傅出现。这是什么道理呢?

《通鉴》卷三五汉哀帝元寿元年:“以故定陶太傅光禄大夫韦赏为大司马车骑将军。”注:“成帝省王国太傅,更曰傅,此犹曰太傅者,习于旧称,未能顿从新称也。”

据此,是王国太仆、太傅于改名之后仍然出现,可能是“习于旧称”的结果。

三、任 命

《史记•五宗世家》太史公曰:“高祖时,……汉独为(王国)置丞相。”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

引文说的都是王国相的任命问题。根据这些记载,可见汉世王国相,自始即系中央任命。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呢?

《史记•曹相国世家》:“高帝以长子肥为齐王,而以参为齐相国。”

《汉书•高帝纪》二年:“彭越将三万人归汉,汉王拜越为魏相国,令定梁地。”

《汉书•周昌传》:“居顷之,(赵)尧侍高祖,高祖独心不乐,悲歌,群臣不知上所以然。尧进请间曰,陛下所为不乐,非以赵王年少,而戚夫人与吕后有隙,备万岁之后,而赵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我私忧之,不知所出。尧曰,陛下独为赵王置贵强相,及吕后、太子群臣素所敬惮者乃可。高祖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群臣谁可者?尧曰,御史大夫昌,其人坚忍伉直,自吕后、太子及大臣,皆素严惮之,独昌可。高祖曰,善。于是召昌谓曰,吾固欲烦公,公强为我相赵。昌泣曰,臣初起从陛下,陛下独奈何中道而弃之于诸侯乎?高祖曰,吾极知其左迁,然吾私忧赵,念非公无可者,公不得已强行。于是徙御史大夫昌为赵相。”

《通鉴》卷一二汉高帝九年:“上尽拜(故赵王张敖诸从人)为郡守诸侯相。”

总上可见,汉世王国相从极早开始也就是高帝时代,的确即由中央任命。有没有不由中央任命的呢?

《史记•韩长孺传》:“梁孝王景帝母弟,窦太后爱之,令得自请置相、二千石。”

《汉书•淮南厉王传》载薄昭为书责王曰:“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融天下正法而许大王,甚厚。”师古曰:“融古委字,融谓曲也。”

《汉书•韩安国传》:“梁王以至亲故,得自置相、二千石。”

这又是说,依法汉世王国相虽然自始即由中央任命,但在特殊场合,也可以由王国自置。

上面说的是王国相的任命,相外官吏的任命情况又如何呢?

《史记•五宗世家》太史公曰:“高祖时,……汉独为(诸王国)置丞相,……诸侯自除御史(大夫)、廷尉、(宗)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汉为置二千石。”

《汉书•高五王传》赞曰:“(汉初)时诸侯自除御史大夫、群卿以下,……汉独为置丞相。”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作乱。……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减损王国官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

总上可见,一、在汉初王国相已由中央任命之后,仍有一段时间,王国二千石还由国王自己任命。二、王国二千石改由中央任命,始于景帝时吴、楚七国反后。真的这样吗?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魏勃因齐相舍人见齐相曹参,参言之于齐悼惠王。)悼惠王召见,则拜为内史。始悼惠王得自置二千石,及悼惠王卒而哀王立,勃用事重于齐相。”

《通鉴》卷一〇汉高纪五年:“(楚王)韩信至楚,……召 (前时)辱己少年……以为中尉。”

按引文中的内史、中尉都是所谓二千石,今齐王任内史,楚王命中尉,因此说汉初王国二千石由王任命是对的。

讲到王国二千石改由中央任命,是否始于景帝时七国反后?

《史记•吴王濞传》:“及削吴会稽、豫章郡书至,则吴王先起兵胶西。正月丙午,诛汉吏二千石以下。胶东、菑川、济南、楚、赵亦然,遂发兵西。”

《汉书•淮南厉王传》薄昭为书责王曰:“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融天下正法而许大王,甚厚。”注引苏林曰:“不从正法,听王自置二千石。”

按吴、楚“诛汉吏二千石以下”在七国反前夕,而淮南厉王“逐汉所置”且在文帝之时,因此说王国二千石改由中央任命始于景帝时七国反后,是值得研究的。根据引文所载,则中央任命王国二千石之法,文帝时代已经存在了。

中央任命王国二千石之法文帝时代已经存在了,现在要问此法是不是前此未有而创自文帝呢?

《汉书•齐悼惠王诸子传》:“其明年高后崩,……朱虚侯、东牟侯欲从中与大臣为内应,以诛诸吕,因立齐王为帝。齐王闻此计,与其舅驷钧、郎中令祝午、中尉魏勃阴谋发兵。齐相召平闻之,乃发兵入卫王宫。魏勃绐平曰,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而相君围王固善,勃请为君将兵卫卫王。召平信之,乃使魏勃将。勃既将,以兵围相府。召平曰,嗟乎,道家之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遂自杀。”

《汉书•文帝纪》:“高后崩,诸吕谋为乱,欲危刘氏。丞相陈平、太尉周勃、朱虚侯刘章等共诛之,谋立代王。……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张武等议,皆日,汉大臣皆故高帝时将,习兵事,多谋诈,其属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吕太后威耳,今已诛诸吕,新喋血京师,以迎大王为名,实不可信,愿称疾无往,以观其变。中尉宋昌进(独以为不然,劝王仞疑。)于是代王乃遣太后弟薄昭见太尉勃,勃等具言所以迎立王者。昭还,报曰,信矣,无可疑者。代王笑谓宋昌曰,果如公言。乃令宋昌参乘张武等六人乘六乘传诣长安。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长安观变。昌至渭桥,丞相以下皆迎。昌还报,代王乃进至渭桥,群臣拜谒称臣。代王下拜。太尉勃进曰,愿请间。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无私。太尉勃乃跪上天子玺,……遂即天子位。……即日入未央宫,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领南北军,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

齐相召平是中央任命的,所以他袒护中央。中尉魏勃是齐王任命的,所以他又袒护齐王。如果说王国官吏与国王的关系能够反映出这些官吏由谁任命的话,那么从宋昌、张武之忠于汉文及汉文之信任宋、张,似可推知在文帝即位之前,代国中尉、郎中令等二千石也都是由代王任命的,从而又可推知王国二千石改由中央任命乃系创自文帝,高后以前未曾有。

汉文以后,王国二千石一般虽由中央任命;但在特种场合,也还有由国王自己任命的。前引之淮南厉王及梁孝王事,即为其例。

说到相、二千石以外的一些其他王国官吏的任命。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有司请逮治衡山王,天子(武帝)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注引《集解》:“如淳曰,《汉仪注》,吏四百石已下自调除国中,今王恶,天子皆为置之。”

推敲引文,可见王国官吏除相、二千石之外,还有一些低于二千石而高于四百石的官吏也是由中央任命,王得自除的只是四百石以下吏,在王恶的时候,中央且尽为置二百石以上吏。这些低干二千石而高于四百石的王国官吏是什么时候开始由中央任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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