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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鸿年 当前章节:15405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03

《太平御览》卷二二一黄门侍郎条引《汉官》曰:“尚书郎奏事于明光殿,省中皆胡粉涂壁,其边以丹漆地,故曰丹墀尚书郎,口含鸡舌香,伏其下奏事,黄门侍郎对揖跪受。”同书卷八六三炙条引谢承《后汉书》曰:“陈正字叔方,为太官令,与黄门侍郎有隙,因进御食以发内炙中。光武见之,怒将斩正。正日,臣当万死者三。一山炭增冶吐炎,憔肤烂肉,而发不销,臣罪一也。匣出佩刀,臣砥砺而亏肌截骨,曾不能断发,臣罪二也。臣少事眼目,书奏章表,犹读五经,具御食,臣与丞及庖人,六目齐视,岂不如黄门两目,臣罪三也。制赦之。” (读字据中华书局本加。)

引文有的说黄门侍郎常在左右,有的说黄门侍郎系属内职,尚书郎奏事他对揖跪受,太官令进食他从中捣鬼。凡此种种,无不说明黄门郎与君主关系的密切。

三、黄门郎人选

《后汉书•朱穆传》:穆因进见,口复陈曰:“臣闻汉家旧典,置……黄门侍郎一人,传发书奏,皆用姓族。”关于“皆用姓族”注曰:“引用士人有族望者。”

这些“士人有族望者”,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呢?看看下面的表吧。

身 份 姓 名 出 处

淳于长 太后姊子 《前汉书•长传》

班 穉 婕妤兄弟 《前汉书•叙传》

阎显诸子 太后侄 《后汉书•阎后纪》

阎景诸子 太后侄 同 上

梁松 尚公主 《后汉书•松传》

窦固 尚公主 《后汉书•固传》

马防 皇后兄弟 《后汉书•防传》

马光 皇后兄弟 同• 上

马钜 太后侄 同 上

王度 尚公主 《后汉书•王霸传》

冯由 公主子又尚公主 《后汉书•冯勤传》

阴兴 皇后兄弟 《后汉书•兴传》

阴秩 皇后兄弟 《后汉书•阴识传

阴辅 皇后兄弟 同 上

阴敞 皇后弟 同 上

阴庆 太后侄 《后汉书•阴兴传》

冯世 公主孙 《后汉书•冯鲂传》

冯肃 公主孙 同 上

梁扈 皇后从兄 《后汉书•梁松传》

梁商 和帝生母侄 《后汉书•商传》

梁冀 皇后兄 《后汉书•冀传》

窦笃 皇后弟 《后汉书•周纭传》

续表

身 份 姓 名 出 处

王莽 太后侄 《通鉴》卷三一汉成帝纪

邓悝 皇后兄弟 《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

邓弘 皇后兄弟 同 上

邓阊 皇后兄弟 同 上

刘向 《前汉书•向传》

梁丘临 《前汉书•梁丘贺传》

祭肜 爱将弟 《后汉书•彤传》

卓茂 以儒术举 《后汉书•茂传》

卓崇 太傅子 同 上

赵代 太傅子 《后汉书•赵熹传》

鲍德 《后汉书•陈宠传》

钟繇 《后汉书•杨震传》

荀悦 《后汉书•悦传》

荀攸 《三国志•魏书•攸传》

丁廙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

张禹子 禹、成帝师曾为丞相 《通鉴》卷三二汉成帝纪

段犹 《通鉴》卷三三汉哀帝纪

扬雄 《通鉴》卷三四汉哀帝纪

李寻 同 上

董贤 为人美丽 《御览》卷三七九所引《汉书》

张昶 尤善章草 《御览》卷七四九所引引《书断》

刘歆 《御览》卷二二一所引引《刘向集》

总观以上四十四例,邓阊以上二十六人,不是公主家,就是后妃族。刘向以下十八人,卓崇、赵代上公太傅子,张禹子帝师丞相儿,祭肜爱将弟,卓茂以儒术,张昶因善书,董贤以美丽。此外二刘、二荀、扬雄、钟繇等人,皆以才闻。由此可见汉魏充任黄门郎者,不是皇亲国戚,就是将相子弟;至于其他人士,那就要有一定的条件了。

四、黄门郎尊于普通郎

《后汉书•赵熹传》:“肃宗即位,进为太傅录尚书事,擢诸子为郎吏者七人,长子代给事黄门。”

《通鉴》卷三四汉哀帝建平二年:“上以问黄门侍郎蜀郡扬雄。”注曰:“扬雄《解嘲》所谓官不过侍郎,擢才给事黄门者也。”

《通鉴》卷五○东汉安帝建光元年:“拜其(卫尉冯石)子世为黄门侍郎,世弟二人皆为郎中。”

《太平御览》卷三七九美丈夫上条引《汉书》曰:“董贤……哀帝时为郎,传漏在殿,为人美丽,哀帝望见,悦其仪貌,拜为黄门郎。”

长子哥哥为黄门郎,次子弟弟为普通郎,这已说明黄门郎高于普通郎。至扬雄为普通侍郎擢然后给事黄门及董贤事,也显示黄门郎地位高于普通郎。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初入仕途的普通人,如果能够获得这一职位,那就是了不起了。《太平御览》卷二二一黄门侍郎条引引《刘向集》书诫子歆曰:“今若年少,得黄门侍郎,显处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黄门郎就一个年少初入仕途的普通人来说,虽然是个“显处”,但与其他要官相比,它仍然是个闲散职位,尤其是皇亲国戚做这个官,更觉得不够体面。

《太平御览》卷二二一侍中条引《三辅决录》曰:“马后志在克已辅上,……弟为黄门郎,讫永平世不迁。”

《后汉书•李固传》固对曰:“今梁氏戚为椒房,礼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群从,荣显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诸侍中还居黄门之官,使权去外戚,政归国家,岂不休乎!”

李固请还诸梁于黄门者,即欲使诸梁退居黄门郎也;此外马后弟为黄门郎经久不迁,史家认为是“克己”;这都说明黄门郎又不一定是个权要职位。

尚 书

一、尚书得名与尚书称台抑称省

《通考》:“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法书,故谓之尚书,尚犹主也。”

《太平御览》卷二一二总叙尚书条引韦昭《辩释名》曰:“尚上也,言最在上,总领之也;辩云,尚犹奉也,百官言事,当省案平处奉之,故曰尚书,尚食、尚方亦然。”

据此,是尚书之所以称为尚书,是有它的解说的,尽管各家解说有所不同。

两汉尚书就机关说,称尚书台,或简称尚书,或径称台;惟依清赵翼《隊馀丛考》卷二七省条记载,似又称省;究竟称台还是称省呢?

《后汉书•周景传》注引蔡质《汉仪》曰:“延熹中,京师游侠有盗发顺帝陵。……(尚书令)周景以尺一诏召司隶校尉左雄诣台对诘。”

同书《袁绍传》,绍将讨曹操,檄曰:“坐召三台。”注引《晋书》曰:“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

《通鉴》卷四八东汉和帝永元六年:“帝以尚书令江夏黄香为东郡太守,香辞以典郡从政才非所宜,乞留备冗官赐以督责小职,任之宫台烦事,帝乃复留香为尚书令。”注:“宫谓宫中,台谓尚书台也。”同书卷五一东汉顺帝永建二年:“(黄)琼者随父在台阁。”注“琼父香和帝时为尚书令。”

同纪阳熹元年:“台郎诘之。”注:“台郎,尚书郎也。”

《太平御览》卷二一○尚书令条引《汉官仪》曰:“其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道遇尚书令仆左右丞,皆回车预避,卫士传不得纡台官,台官过,乃得出。”注:“汉尚书称台。”

同书卷二一二总叙尚书条引《会稽典录》曰:“郑宏拜尚书,旧典(尚书)郎秩满补县长,令史为丞尉,宏奏以为台职位尊而赏薄,人无乐者。”(事亦见同书卷二一五总叙尚书郎条所引谢承《后汉书》。

同书卷二一五总叙尚书郎条引《东观汉记》曰:“黄香为尚书郎,尝独止宿台上。”(事亦见《后汉书•黄香传》)。同条又引《后汉书》曰:“乐崧……家贫为(尚书)郎,尝独止台上,……帝每夜入台辄见崧。”

又曰:“王译为尚书侍郎,台阁议奏,常依义据法,为三台之表。”

同条引《续汉书》曰:“徐防为尚书郎,……在台阁典职十年。”

同书卷七〇三香炉条引《汉官典》曰:“尚书郎给女史二人,……从入台中。”

根据以上大量征引,可见两汉尚书到处称台,在搜集这些材料的时候,我们也曾注意尚书称省问题,但尽管称台者有如上述之多,称省者则未曾一见,可知两汉尚书称台是绝对的,是毫无疑问的,《隊馀丛考》之说,是未深入考察的结果,是靠不住的。

说到魏晋尚书称台抑称省,旧史关于这一点也有不同的记载。

《三国会要》卷九职官上尚书令条:“尚书令魏建国置,……所居日尚书台,出征则以行台从。” (注谓上文引自《通典》和《初学记》)。

同书同卷尚书条注引《玉海》:“后汉尚书称台,魏晋以来为省。”

读引文,可见魏晋尚书称台抑称省,凡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初学记》和杜佑《通典》,他们认为尚书令“所居曰尚书台,出征则以行台从”;依照这种意见,魏晋依两汉之旧,尚书仍称台。另一种是《玉海》,它说:“后汉尚书称台,魏晋以来为省;”依照这种意见,魏晋与两汉不同,尚书已称省。究竟谁说的是呢?

《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注引《魏略》曰:“(明)帝崩,(曹)爽辅政,(丁谧)遂转尚书,……其在台阁,数有所弹驳,台中患之,……故于时谤书谓台中有三狗。”同书《陈泰传》:“为尚书右仆射,……转为左仆射,诸葛诞作乱寿春,司马文王率六军军丘头,泰总署行台。”

同书《卫臻传》注:“(卫)权字伯舆晋大司马汝南王亮辅政,以权为尚书郎,傅咸与亮笺曰,卫伯舆……应作台郎。”

《三国志•蜀书•黄厥传》:“(诸葛)亮卒后,……迁大将军,平(尚书) 台事。”

《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权嘉其功,遣尚书仆射薛综劳军,综先移恪等曰,故遣中台近官迎致犒赐。”

《通鉴》卷八九魏文帝黄初六年:“诏以陈群为镇军大将军,随车驾董督众军,录行尚书事,司马懿为抚军大将军:留许昌,督后台文书。”注:“行尚书谓尚书之随驾者,后台谓尚书台之留许昌者。”

七年:“帝怒,召(廷尉高)柔诣台。”注:“召诣尚书台也。”

同书卷九二晋元帝永昌元年:“(王)敦参军吕猗尝为台郎。”注:“晋谓尚书郎为台郎。”

总上多条徵引,可见三国、两晋,尚书称台也是到处皆是。有没有称省的呢?

《太平御览》卷九七赵王伦条引《晋书》曰:“(中书令孙)秀以众怒难犯,不敢出(中书)省,及闻河北军悉败,忧懑不知所为,义阳王威劝秀至尚书省与八座议征战之备,秀从之。”

据此,了解晋尚书亦有称省的。不过我们在搜集材料时,曾同样注意称台称省,而结果称台者有前述那样多,称省的仅此处一条,如果说引用多者为通称,那么我们不能不说魏晋犹其是魏尚书还是称台,尽管已经有个别称省的了。

魏晋尚书称台原于两汉,两汉尚书为什么称台呢?

《后汉书•王允传》:“(初平)三年春,连雨六十余日,(守尚书令)允与(尚书仆射)士孙瑞、(尚书)杨瓒登台请霁。”

按王允、士孙瑞和杨瓒都是尚书官吏,他们所登的台,当然是在尚书官署之内。正是因为这样,两汉尚书所以称台,可能是因为尚书官署以内有台的建筑,因建筑的特征,遂移为官署之名称。御史台,谒者台之名台,可能也是这个原因。

汉世尚书官署以内为什么会有台呢?

《通鉴》卷一周威烈王纪:“赵襄子为政,与韩康子、魏桓子宴于蓝台。”

同书卷三周赧王四年张仪说韩王曰:“鸿台之官……非王之有也。”

同纪十六年:“(楚王被劫)至咸阳,朝章台如藩臣礼。”注:“秦章台宫在渭南。”

同书卷四周赧王三十年:“齐湣王……欲并二周为天子狐垣正议靳之檀衢。”注:“《左传》齐简公与妇人饮酒于檀台,檀衢意其地为通檀台之衢路也。”

同书卷七秦始皇二十八年:“始皇南登琅琊,……作琅珊台。”

同纪三十七年:“始皇崩于沙丘平台。”注引《史记正义》:“始皇崩在沙丘官平台之中。”

同书卷一一汉高帝七年臣光曰:“昔禹卑宫室而桀为倾宫。”注引孔子曰:“桀为倾宫瑶台。”

同书卷一七汉武帝建元三年东方朔谏广上林苑曰:“灵王起章华之台而楚民散。”

总上徵引,可见先秦及秦帝王居处以台为称者极多。两汉宫中建筑以台为名者亦有,如长安未央宫有渐台、曲台、武台,建章宫有承露台,洛阳南宫有云台,此外武帝又作柏梁台、望思台,文帝亦曾计划作台。曹操也造铜雀台。先秦秦汉帝王既如此地喜欢作台,作为帝王宫内机关的尚书,它的官署以内之可能有台,这又是意料之中了。

二、尚书设在宫内

汉魏尚书设在宫内,从以下引文中可以看出。

《后汉书•郎顗传》颛曰:“今选举皆归三司,非有周召之才,而当则哲之重,每有所用,辄参之掾属,公府门巷宾客填集,送去迎来,财货无已,其当迁者竟相荐谒,各遣子弟充塞道路,开长奸门兴致浮伪,非所谓率由旧章也;尚书职在机衡,宫禁严密,私曲之意差不得通,偏党之恩或无所用,选举之任不如还在机密。”注:“欲使尚书长掌选也。”

郎顗说公府戒备不如尚书严,而尚书戒备之所以严,是因为“职在机衡,宫禁严密。”这是尚书设在宫内的一个证据。

《后汉书•左雄传》:“雄又上言,……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试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于是颁下郡国。明年有广陵孝廉徐淑年未及举,台郎疑而诘之;对曰,诏书日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尚书令)雄诘之曰,昔颜回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遣郤郡。”

引文先云“副之端门”,后则说台郎与尚书令参与考试工作,是所谓端门就是代表尚书,就是指的尚书。端门是什么地方呢?

《汉书•周勃传》:“皇帝入未央宫,有谒者十人持戟卫端门。”师古曰:“端门,殿之正门。”

《通鉴》卷一三汉高后八年:“代王即夕入未央宫,有谒者十人持戟卫端门。”注:“端门,未央宫前殿之正南门也。”

据此,是端门乃宫之前殿之正南门,在宫内,今以宫内之端门代表尚书,是乃尚书设在宫内之又一证据。

《后汉书•五行志》:“(灵帝)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门灾〔南宫中门〕,延及北阙道西,烧嘉德殿、和欢殿。案云台之灾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

引文明言南宫起火,而被烧的有尚书台,是尚书设在宫内之第三证据。

《通鉴》卷五六东汉灵帝建宁元年:“(太傅)陈蕃闻难作,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并拔刃突入承明门,到尚书门。”注引考异曰:“袁纪,蕃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公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会)有使者出,开门,蕃到尚书门云云,今从范书。”

通观上引正文及注文,可知承明门是宫门,入承明门然后到尚书门,是尚书设在宫内之第四证据。

《太平御览》卷九八晋怀帝条引《晋书》曰:“光熙元年十一月,孝惠皇帝崩,羊皇后以于太弟为嫂,不得为太后,催清河王覃入,已至尚书閤。”

按閤是门,入是入宫,入宫然后到尚书门,与陈蕃事正相吻合,这也是尚书设在宫内的一个证据。

根据上述种种证据,两汉魏晋尚书之设于宫内,乃是明明白白,没有疑问。

三、尚书设在省外

尚书虽然设在宫内,但却设在省外。

《后汉书•何进传》:“八月进入长乐(宫)白太后请尽诛诸常侍以下,选三署郎入守宦官庐。诸宦官相谓曰,大将军(进)称疾不临(灵帝)丧,不送葬,今欻入省,此意何为,窦氏事竟复起邪?又(中常侍宦官)张让等使人潜听,具闻其语,乃率常侍段珪、毕岚等数十人持兵窃宦侧闼入伏省中。及进出,因诈以太后诏召进入坐省閤。让等诘进日,天下愦愦亦非独我曹罪也,……卿言省内秽浊,公卿以下忠清者为谁?于是尚方监渠穆拔剑斩进于嘉德殿前。让、珪等为诏,以故太尉樊棱为司隶校尉,少府许相为河南尹。尚书得诏板疑之,曰请大将军出共议。中黄门(宦者)以进头掷与尚书曰,何进谋反,已伏诛矣。”

细察引文,可见张让等所为皆在省中,尚书丝毫不知,等到大事已定,让等诏使尚书拜官,尚书才请大将军“出共议”,“出”是出省,“共议”是与尚书共议。这是尚书设在省外的一个证据。

《后汉书•董卓传》:“(献)帝使侍御史侯文,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经日而死者无限。帝疑赋恤有虚,乃亲于御前自加临检。既知不实,使侍中(按当时中常侍等宦官皆已诛死,省内事务主要由侍中、黄门侍郎主管。)刘艾出让有司。于是尚书令以下皆诣省阁〔刘攽曰,案文阁当作閤;閤,门也。]谢,奏收侯文考实。”

“出让有司”,尚书令就到省门谢罪,细推文意,也是尚书设在省外之证。

上面是根据由省而尚书曰“出”,以证明尚书设在省外的;我们还可以根据由尚书而省曰“入”,以证明尚书设在省外。

《太平御览》卷二二○尚书令条引《后汉书》曰:“宋均拜尚书令,每有驳议,多合上旨。均尝删减事,帝以为有奸,大怒,收郎缚格之。诸尚书惶恐,皆叩头谢罪。均顾厉色曰,盖忠臣执义,无有二心,若畏威失正,均虽死不易。小黄门(鸿年按是宦者,盖奉命由省内来至尚书者。)在旁,入具以闻,帝善其不挠,即令贷郎。”

同书卷二一一左右仆射条引《钟离意别传》曰:“意为尚书仆射,其年匈奴来降,诏赐缣三百匹,尚书侍郎暨酆受诏,误以三千匹赐匈奴,帝大怒,鞭酆欲死,意独排省阁(鸿年按,应作閤。)入谏。”

同书卷二一六吏部郎中条引《魏氏春秋》曰:“许允为吏部郎,选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召入将加罪。允妻阮氏跣出谓曰,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允颔之而入。帝怒诘之。允对曰,某郡守虽限满文书先至,年限在后,某郡守虽后,日限在前。帝取事视,乃释遣出。”

通观引文可见由尚书而省皆曰“入”,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也就证明了尚书设在省外。

此外,在职务执行上,还有例子证明尚书设在省外。

《后汉书•冯衍传》:“子豹字仲文,……拜尚书郎,忠勤不懈,每奏事未报,常俯伏省閤,或从昏至明。肃宗闻而嘉之,使黄门(宦官)持被覆豹。”

《太平御览》卷二一五总叙尚书郎条引《东观汉记》曰:“黄香为尚书郎,尝独止宿台上,昼夜不离省闼,上闻善之。”

按“省闼”就是“省閤”、省门,黄香独值不离省门,是在那里等候旨意的,——尚书如果设在省门,尚书郎奏事候旨,无缘出至省门。将此与冯豹伏阁待报事对观,亦可见尚书设于省外。

我们前此说过,汉人曾用端门代表尚书。由于端门在宫内,我们也曾因而推断尚书在宫内。端门在不在省内呢

《后汉书•何进传》:“(袁)绍遂闭北宫门,勒兵捕宦者,无少长皆杀之。或有无须而误死者,至自发露然后得免,〔死〕者二千余人。绍因进兵排宫,或上端门屋以攻省内。”

“上端门屋以攻省内,”足见端门在省外,汉人既以端门代表尚书,则尚书设在省外亦自可知。

又我们在中书文中曾经说过,侍中和给事中都是省官,一种官如果被加侍中或给事中,就可反证这种官是省外官,这种官的官署当然也就设在省外。尚书官有没有加侍中或给事中的呢?

《汉书•孔光传》:“(尚书令孔光)迁诸吏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领尚书事;后为光禄勋,复领尚书,……给事中如故。”

《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注引《魏略》曰:“(李丰)迁侍中尚书仆射。”

同书《陈群传》:“徙为尚书,……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

同书《陈矫传》:“迁尚书令,……加侍中。”

同书《陈泰传》:“为尚书右仆射,……加侍中。”

同书《徐宣传》:“迁尚书,……为左仆射,后加侍中。”

同书《卫臻传》:“转侍中吏部尚书,……为右仆射,……加侍中。”

《通鉴》卷八〇晋武帝咸宁四年:“以侍中尚书令李胤为司徒。”

同书卷八四晋惠帝永宁元年:“进广陵公爵为王,领尚书,加侍中。”

同书卷九一晋元帝大兴三年:“以骠骑将军王导为侍中,……录尚书。”

按领尚书、录尚书、尚书令、尚书仆射和尚书都是尚书官吏,总观引文,所有这些尚书官吏都有加侍中的,而孔光则又以领尚书而加给事中,这也是尚书设在省外之证。又:

《通鉴》卷七九晋武帝泰始八年:“(侍中贾充与侍中任恺不和)充乃荐恺为吏部尚书,恺侍觐转希,充(又从而)谮之,恺由是得罪,废于家。”注:“既不为侍中,则侍觐希矣。”

由侍中转吏部尚书以至,“侍觐转希,”这就说明尚书较侍中为疏远,侍中既然是省内官,则亦反映较为疏远的尚书是设在省外了。

根据以上所说种种,是汉魏尚书设在省外,也是铁般事实,不成问题。尚书既然设于省外,君主却常居省中,于是君主与尚书之间就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媒介二者之间,关通中外政务的就有君主左右的种种省官。

沈约《宋书•百官志》:“(尚书郎)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黄门侍郎称已闻,乃出。”

《后汉书•郭躬传》:“又有兄弟共杀人者,而罪未有所归。(明)帝以兄不训弟,报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矫制,罪当腰斩。”

同书《何进传》:“(中常侍张让等既于省内杀大将军何进,乃)为诏以故太尉樊棱为司隶校尉,少府许相为河南尹,尚书得诏板疑之,曰请大将军出共议,中黄门(宦者)以进头掷与尚书曰,何进谋反,已伏诛矣。”

按黄门侍郎、中常侍、中黄门都是君主左右的省官(详另文),在上述引文中,都可看出这些省官媒介于君主尚书之间的事迹。黄门侍郎媒介于二者之间,从《宋书•百官志》中固可明白看到;即中常侍、中黄门的这种作用,在郭躬、何进传中也可以体会得出。因为汉代的正式诏书都出自尚书,但诏书的主旨还是由君主决定。君主决定诏书主旨以后,就命令左右通知尚书,依照自己决定的旨意,制作正式的诏文。《郭躬传》中担任通知任务的是中常侍孙章,《何进传》中担任通知任务的是拿着何进头的中黄门,因此中常侍、中黄门媒介于君主尚书之间的事实,也就可以看出了。

最后,要附带说明的是《唐六典》曾云“秦置尚书禁中,”《隊馀丛考》省条又说尚书称省由于设在省中。根据上述论证,尚书设在省外已成铁般事实。因此《六典》所谓“禁中”当释为宫中,而丛考之说则不能成立。

四、尚书比宫外官为近为内,比省内官则为远为外

因为尚书设在省外宫内,结果尚书与宫外官相比,则以近为内;与省内官相比,却又以外为远。

《后汉书•祢衡传》:“(孔融)上疏荐之曰,近日路粹、严象亦用异才,擢拜台郎(尚书郎),衡宜与为比。如得龙跃天衢,振翼云汉,扬声紫微,垂光虹蜕,足以昭近署之多士,增四门之穆穆。”

《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孙)权嘉其功遣尚书仆射薛综劳军,综先移恪等曰,故遣中台近官迎致犒赐。”《后汉书•李固传》载固曰:“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

同书《窦武传》:“时国政多失,内官专宠。……(武)上疏谏曰,臣闻古之明君,必须贤佐以成政道;今台阁近臣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尚书朱㝢、荀绲、刘祐、魏朗、刘炬、尹勋等,皆国之贞士,朝之良佐;尚书郎张陵、妫皓、苑康、杨乔、边韶、戴恢等,文质彬彬,明达国典;内外之职,群才并列;而陛下委任近习(指内官也就是官官),专树饕餮。”

总观引文,同是尚书官,孔融、薛综则谓之为“近署”“近官”,表示在内;李固则谓之为“外”,表示为远。至于窦武疏文、上半段虽然承认尚书诸官是“台阁近臣”,但下半段却又暗示尚书诸官较之“近习”又是为远为外。对于一个官署的官吏,为什么叙述得如此分歧呢?这就是因为各人所比的对象不同,孔融、薛综是以宫官尚书和宫外官相比,所以就显出尚书是“近署”“近官”,使人感觉它在内;李固是将宫官尚书和宫外官公卿作为一方,与省官常侍、黄门相比,这又显得尚书在“外”,使人感觉它为远;窦武疏前半段说尚书是“台阁近臣”,也是拿尚书和宫外官比的,等到下半段谈到省官“近习”的时候,就不能不流露出尚书又为远为外了。由此可知,如果不把尚书的位置搞清,对于上述引文,是无法深刻了解的。

由于尚书这种中间地位,所以在尚书和宫外官公卿打交道的时候,宫外官的公卿往往居尚书的下流,受尚书的掣肘;但是等到尚书和省内官打交道的时候,尚书却又居省内官的下流;受省内官的掣肘了;这种情形,我们已在《宫省制度》和《中书》二文中加以叙述,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五、尚书主管文书

两汉尚书主管文书,大体说可以从以下几种事实上看出;一、臣民给君主的章奏由尚书平处呈上,二、君主给臣民的诏令由尚书制作发下,三、所有呈上发下文件之应归档者均由尚书保存。现在先说臣民给君主的章奏由尚书平处呈上。

《汉书•魏相传》:“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白夫副封,以防壅蔽。”

《汉书•霍光传》:“会魏大夫(御史大夫魏相),为丞相,数燕见言事,平恩侯与侍中金安上等径出入省中,时霍山自若领尚书,上(宣帝)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群臣进见独往来〔师古曰,谓各各得尽言于上也。〕於是霍氏甚恶之。”

同传领尚书事霍山曰:“今陛下好与诸儒生语,人人自使书封事,多言我家者,尝有上书言大将军时主弱臣强,专制擅权,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恐危宗庙,灾异数见,尽为是也,其言绝痛,山屏不奏,其后上书者益黠,尽奏封事,辄使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益不信人。”

《汉书•王莽传》:“莽自见前专权以得汉政,故务自榄众事,……吏民上封事书,宦官左右开发,尚书不得知。”

《史记•秦始皇本纪》:“制曰,可。”句下注引蔡邕曰:‘群臣有所奏请、尚书令奏之。”

《汉书•王莽传》:“(有司请加安汉公莽宰衡之号),莽辞,太师孔光等请诏尚书,勿复受公之让奏。”

《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六年诏曰:“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注引《彧别传》曰:“太祖表封(汉侍中守尚书令彧),彧不通太祖表。”

《通鉴》卷九一东晋元帝太兴三年:“(王)敦上疏为(王)导讼屈,辞语怨望,导封以还敦。”注:“导录尚书,先见敦疏,故封还之。”

读《魏相传》、《霍光传》,可知在封事制度建立以前,章奏完全经由尚书上奏;封事制度建立以后,封事虽然由中书令出取,不关尚书,但一般章奏还是经由尚书上奏;《王莽传》也反映了这一点;是臣民章奏由尚书呈上的确属实,因而蔡邕所说是有根据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对于不合自己口味的章奏,君主就可以命令尚书不予接受,而尚书官吏也可以不通不合自己口味的章奏。

《汉书•霍光传》:“群臣以次上殿,召昌邑王伏前听诏,光与群臣连名奏王。尚书令读奏曰,……,太后曰止〔师古曰,令且止读奏。〕,为人臣子悖乱如是邪?王离席伏,尚书令复读曰,……。”

据此,尚书不仅将臣民所上章奏上报君主,在章奏须要当众宣读时还当众宣读。

《太平御览》卷二一五总叙尚书郎条引《魏名臣奏》驸马都尉甄毅奏曰:“汉时公卿皆奏事,选尚书郎,试然后得为之,其在职,自赍所发书诣天子前,发省便处当,事轻重口自决定,或天子难问,据案处正,乃见郎之割断材伎。魏则不然,今尚书郎皆天下之选,材伎锋出,亦欲骋其能於万乘之前,宜如故事自处当。”

据此,汉世尚书不但呈转和在必要时当众宣读臣民章奏,并目参与处理臣民章奏,尽管魏世已经有了变更,

再说君主给臣民的诏书由尚书制作发下。

《后汉书•窦武传》:“(中常侍曹节等与灵帝)出御德阳前殿,……召尚书官属,胁以白刃,使作诏板,拜王甫为黄门令。”同书《何进传》:“(中常侍张让等既杀大将军何进於省中,乃)为诏以故太尉樊棱为司隶校尉,少府许相为河南尹,尚书得诏板疑之曰,请大将军出共议。”同书《周章传》:“(司空)章密谋闭宫门,诛车骑将军邓骘兄弟及郑众、蔡伦,劫尚书废太后于南宫,封(安)帝为远国王,而立平原王。”

按周章劫尚书,也是劫之使作诏板的。所谓诏板就是书写诏文的竹板或木板,《窦武传》说使尚书作诏板,《何进传》又说尚书得诏板,究竟何解呢?查两汉时代,诏书都是由尚书制作向外发布,这些诏书一般写在木板或竹板上,叫做诏板;此外君主指示尚书作诏的命令,当时也叫做诏,这种诏如果不是用口传,而是写在木板或竹板上的话,也叫做诏板。据此可知.《窦武传》是君主面对尚书,口宣命令,指示尚书制作向外发布的诏板;《何进传》则是中黄门持省内诏板,指示尚书制作向外发布的诏板,因此二传所载,表面好像冲突,实则是作诏过程的两个阶段,而诏书之由尚书制作发下,也就因此可以看出。

两汉诏书虽然由尚书制作,但诏书内容如何,仍由君主决定;不过,尚书对于诏书内容虽然无权决定,但亦可以发表意见;在己意与君主意见相差太远的时候,仍可封还君主指示作诏的诏书。

《后汉书•锺离意传》:“显宗即位,徵为尚书,……转为尚书仆射。……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隐发为明。……朝廷莫不悚栗,争为严切以避诛责。唯意独敢谏争,数封还诏书,臣下过失辄救解之。”

按尚书职主作诏,既然作而成之,就不应封而还之,今意传既云为尚书而封还诏书,则所封还者当是君主指示尚书作诏的诏书,而不是尚书制作向外发布的诏书。《汉书•王嘉传》嘉为丞相,亦曾封还诏书。按嘉所封还者,当是尚书所作发至丞相府者。因之同是封还诏书,因为身份不同,所封还者亦遂不同。

两汉尚书既然职主作诏,所以充任尚书官的往往都是有文才的人,而有文才的人也往往被推荐为尚书官。

《汉书•张安世传》:“少以父任为郎用善书给事尚书。”

师古曰:“於尚书中给事也;给供也。”

《后汉书•周荣传》:“除子兴为郎中,兴少有名誉。永宁中尚书陈忠上疏荐兴曰:‘臣伏惟古者帝王有所号令,言必弘雅,辞必温丽,垂于后世,列于经典,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从周室之郁郁。臣窃见光禄郎周兴,孝友之行著于闺门,清厉之志闻于州里,蕴椟古今,博物多闻,三境之篇五典之策无所不览,属文著辞有可观采。尚书出纳帝命,为王喉舌,臣等既愚暗而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书宣示内外,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辞多鄙固,兴抱奇怀能,随辈栖迟,诚可叹惜’。诏乃拜兴为尚书郎。”《后汉书•祢衡传》孔融上疏荐衡才华宜为尚书郎曰:“近日路粹、严象亦用异才,擢拜台郎,衡宜与为比。”

《通鉴》卷二八汉元帝永光元年条杨兴曰:“(贾)君房下笔言语妙天下,使君房为尚书令,胜五鹿充宗远甚。”

《太平御览》卷二一五总叙尚书郎条引《魏武集•选举令》曰:“国家旧法,选尚书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笔真草有才能谨慎,典曹治事,起草立义,又以草呈示令仆讫,乃付令史书之耳,书讫共读,省内之事本来台郎统之,令史不行知也,书之不好,令史坐之,至于谬误,读省者之责,若郎不能为文书,当御令史,是为牵牛不可以服箱,而当取辩(似应作办)於茧角(小牛也,角小如萤也。)(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节引《太平御览》所引魏武《选举令》文一段,文字与上引略有不同,兹亦抄录于后,以供参考。该文云:“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笔真草有材能谨慎,典曹治事,起草立义,以草呈示令仆讫.乃付令史书之,书讫,共省读,内之事本来台郎统之,令史不行知,书之不好,令史坐之)。”

总观引文,可见两汉选用尚书官员,是注意候选人的文才的。而工书善文的人,则往往被派或被荐到尚书工作。且有叹服工书善文的人充任尚书官,能够胜任愉快的(如杨兴之於贾君房)。至于魏武令文,文字虽有费解之处,但据该文所说,还可进一步推知作诏过程当中,尚书各官分工的概况。

尚书不但制作诏书,在必要的时候,还亲自发布诏书或者把诏书送给受诏人。

《汉书•王莽传》:“成帝崩,哀帝即位,……(大司马)莽上疏乞骸骨,哀帝遣尚书令诏莽(慰留)。”

《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绚屦以行事。礼毕登灵台,使尚书令持节诏骠骑将军三公曰。”

慰留王莽事非平常,宗祀光武亦是大典,是在比较隆重的场合,诏书且由尚书亲自传达、发布。

两汉尚书主管文书第三个方面,表现在经由尚书上呈的章奏和下颁的诏书当归档者,都存在尚书,由尚书保管,

《汉书•灌夫传》:“孝景时(窦)婴尝受遗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及系灌夫,罪至族。事日急,诸公莫敢复明言于上(武帝)。婴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幸得召见。书奏,案尚书大行无遗诏〔如淳曰,大行主诸侯官也。师古曰,此说非也,大行景帝大行也,尚书之中,无此大行遗诏也。〕,诏书独藏婴家,婴家丞封〔孟康曰,以家丞印封遗诏也。〕。乃劾婴矫先帝诏害,罪当弃市〔郑氏曰,矫诏有害不害也。〕”

受诏人窦婴家中虽藏有诏书,但因尚书未有诏底,因而还是矫诏,还要治罪,足见诏书虽然外发,诏底却仍须留在尚书保存。

《太平御览》卷五九四章表条引《东观汉记》曰:“马援征寻阳山贼,上书除其竹林,譬如婴儿头多蚁虱而剔之。书奏,上(光武)大悦,出(存)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宦者)取头虱章特入。”

据此,是章奏呈经君主阅读后,亦交由尚书保存。

因为尚书保存诏书章奏,而诏书章奏又都关系着政务处理,前一事件的办法,往往构成后一事件的先例,因而尚书就成了保存故事的机关。

《汉书•史丹传》:“(元帝)数问尚书以景帝立胶东王故事。”

《汉书•元后传》:“(成帝怒王氏诸侯僭越不逊,)诏尚书奏文帝时诛将军薄昭故事。”

《三国志•魏书•杨俊传》注引《魏略》曰:“乃收宛令及(南阳)太守俊,诏问尚书,汉明帝杀几二千石。”

这是因为尚书是故事保存机关,而至尚书寻找故事的。

《后汉书•黄琼传》:“稍迁尚书仆射,初琼随父在台阁,习见故事,及后居职,达练官曹,争议朝堂,莫能抗夺。”同书《阳球传》:“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常为台阁所崇信。”

这是因为尚书是故事保存机关,尚书官以明习故事,而任职愉快的。

《后汉书•侯霸传》:“建武四年,光武徵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时无故典,朝廷又少旧臣,霸明习故事,收录遗文,条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於时者,皆施行之,每春下宽大之诏,奉四时之令,皆霸所建也。”

这又是丧乱之后,故典沦亡,尚书官因明习故事,据以复创制度的。根据以上各种引证,尚书之为故事保存机关,直无问题;所以《通鉴》卷五一载东汉尚书令左雄上封事,有“尚书故事”之语,而胡三省则注之曰,“汉故事皆尚书主之”也。

六、尚书其他职掌

主管文书虽然是两汉尚书的主要职掌,但两汉尚书的职掌,却不限于主管文书。

陈树镛《汉官问答》云:“大臣有罪则尚书劾之(《王章传》),天子责问大臣则尚书受辞(《黄霸、王嘉传》),选第中二千石则使尚书定其高下(《冯野王传》),吏追捕有功,则上名尚书因录用之(《张敞传》),刺吏奏事京师则见尚书(《陈遵传》)。”

从陈氏这几句话,可以看出主管文书以外的尚书其他职掌。其实尚书的其他职掌,仍不止陈氏所列的这几条;此外臣民上书言事,意有未尽,尚书可以问;大臣会议,某人发表意见不透彻,尚书可以问;地方官赴任,要到尚书办理手续;卫尉差使属官,被使者还到尚书去辞行;等等。尚书所主管的事务,为什么这样多呢?这因为尚书是君主的秘书机关(现代语),凡是君主管得到的事,或受君主的特命,或出于自己的主动,尚书都可以管,从而尚书所主管的事务,也就极为广泛了。又臣民在尚书说话的时候,称尚书为陛下,称自己为臣,这也是尚书为君主的秘书机关、尚书代表君主的明证。为了说明尚书处理各种事务的实际情况,兹将史料引证于后

《汉书•黄霸传》:“(丞相)霸荐(史)高可太尉,(宣帝)使尚书召问霸,太尉官罢久矣,……君何越职而举之,尚书令受丞相对。霸免冠谢罪,数日乃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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