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罗福颐:《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发现的汉墓壁画》,《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9期。
56 家具Ⅱ
案,檈,阁,几,虡,桌,匮,厨
由于汉代平民在室内皆席地而坐,故家具陈设比较简单。其中最主要的是案。案中最多见的是食案。食案又分两种:一种无足,类似托盘,应名棜案。“举案齐眉”之案即指棜案;详见本书第77篇。另一种是有足之案。这种案早在前24—前19世纪的山西襄汾陶寺大墓中已经发现①,历夏、商、周、秦,一直沿用下来。不过有些发掘报告或将案误称为俎。但俎用于切肉兼置物;案则仅用于置物,凡器面有细密的纹饰或髹漆,不耐刀切者,皆当为案。汉代的案多为长方形,装柱状或蹄状案足,长约1米,宽约半米,高约10—20厘米。通常为木制,亦有铜制或陶制者。山东临沂银雀山10号西汉墓出土木案,刻有“开阳(徐州东海郡开阳县)尉案”铭记,表明此案或供办理公事之用②。辽阳三道壕27号石椁墓出土的陶案,案面上的刻铭云:“永元十七年(105年)三月廿六日造作瓦案,大吉,常宜酒肉。”③则分明是食案。食案上常置杯、盘等食具。《汉书•朱博传》称:“博食不重味,案上不过三杯。”此言其自奉之俭约。重庆相国寺东汉墓出土的陶案上置8杯1盘,河南灵宝东汉墓所出陶案上置1魁、1杯、1勺(56—1)。广州先烈路沙河顶5054号东汉墓出土的铜案,甚至将耳杯作为纹饰刻在案面上。北京丰台大葆台西汉墓所出彩绘漆案,长约2米,宽约1米,装鎏金铜蹄足,应是豪贵之家所用的大食案④。《三国志•吴志•步骘传》谓焦征羌“身享大案,肴膳重沓”。其大案或与此案相近。沂南画像石中有上置10杯的八足大案,亦应属于此类(56—6)。还有与有足的案形制相近但体量相当小的一种书案。洛阳朱村东汉墓壁画中,于墓主夫妇端坐的大床前设桯,桯上置一小书案,书案上置卮灯与砚(56—8)。四川广汉东汉墓所出画像砖上也能见到这类书案⑤(56—11)。汉•李尤《书案铭》说它可以“承卷奏记,通达谒刺。尊上答下,道合仁义”(《御览》卷七一〇引)。则奏事时乃用小书案承托文书一并呈上,它的专名应为“奏案”,见晋•陆云《与兄书》及《东宫旧事》◎。河北望都东汉墓壁画与安徽马鞍山吴•朱然墓出土漆案的彩绘中,都能看到使用奏案的情况⑦。两处的持书案者身侧皆有榜题:望都的是“侍阁”,朱然墓的是“黄门令”,均与其奉案的身分相合。不过在古文献中,奏案、书案二名或通用。《后汉书刘玄传》:“韩夫人尤嗜酒,每侍饮,见常侍奏事辄怒,……抵破书案。”这位恃宠而骄的夫人摔破的自应是此种小奏案了。
有足的食案除案面呈长方形者外,还有一种案面呈圆形,其名为檈,即《说文•木部》所说:“檈,圆案也。”沂南画像石中亦有置食器之檈案。广州沙河顶5054号东汉墓中的一件铜檈案,面径40厘米,高8.6厘米,上置大小铜耳杯6个、出土时檈上还有鸡骨与猪骨少许(56—2)。而且无论方食案或檈案,都可以叠置起来皮存食物(56—7)。或即《礼记•内则》郑注所说“以板为之,皮食物”之阁。
汉代家具中容易与案相混的是几。几一般装曲足。《说文•几部》谓几字的篆文八为“象形”,可证。几有两种:一种是《尚书•顾命》“凭玉几”之凭几,详本书第55篇;另一种是《释名•释床帐》所称“皮物”之几。这种几的面板为长方形,足为下施横树的曲栅;考古报告中或称之为曲足案(56—4)。但几和案本不相同。《广雅•释器》说:“案谓之𣞐。”又说:“梡、棵、橛、房、杫、𧇽、桯、𤖻、俎,几也。”可见二者各有各的一套名称。案多用以“陈举食也”(《急就篇》颜注),庋物之几多用以置文书、什物,在用途上也各有所司。不过汉代还有一种摆在床前的长几名程,它也装栅状曲足,然而其上却常置酒食(56—8),以致几和案的概念在这里互相交叉,界限变得不清楚了。故《说文•木部》遂径谓:“案,几属。”进而,置文书之几亦被称为几案。至南北朝时,几案还成为律令文牍的代词。《世说新语•雅量篇》:“公(王导)语主簿:‘欲与主簿周旋,无为知人几案间事。’”《魏书•邢昕传》:“既有才藻,兼长几案。”《北史•薛庆之传》:“颇有学业,闲解几案。”均是其例。几案置书,有时也被称为书案。这从梁简文帝《书案铭》“刻香镂彩,纤银卷足”(《艺文类聚》卷六九引)的描述中,不难得知此处所称书案实类曲足之几。不过随着用语的演嬗,二者的关系变得有些模糊;然而返本溯源,它们原是两类家具。
在沂南画像石中,还出现过一种双层的高几,下层曲足,上层直足,两层几面上皆杂置奁、盒等物(56—5)。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出土过双层的直足陶几。这种几应名康。《方言》卷五:“几,其高者谓之虞。”又沂南画像石中的皮文书之几,在几面两端有竖立的边棱;此边棱如再加高并向外卷,便形成如烧沟1035号东汉墓所出几上之卷耳(56—3)。烧沟之卷耳几出土时上置铁板一件,显然并非食案;但其足呈矩形,又与常见的曲栅状几足不同。这类构造的出现,也助长了几和案互相混淆的趋势。至于在沂南画像石中看到的一种在圆形底座上立柱贯长方板、顶上并装有圆盘的器具,由于在其当中的板上置有杯、盘、豆、笥等物,可见它也是一件家具⑧。此器在他处未见,不知其名,姑称之为圆台。
汉代并不流行垂足高坐,所以这时似不应有桌、椅等高家具。然而实际上,汉代虽然无椅,却已产生了雏形的桌。河南灵宝张湾2号东汉墓出土的一件绿釉陶家具模型,上置一圜底小罐,颇似小桌。而河南密县打虎亭1号东汉墓东耳室石刻画像中出现的大长方形家具,后面站立着从事操作的妇女,通过人体的比例不难推知它的高度,其腿间已装横长,和后世之桌的形制极为接近。唯其台面尚是活板,未加固定,但和真正的桌子已相差无几⑨(56—13)。汉代虽然尚处在席坐时代,但这类器物明显地具有向高家具发展的趋势,客观上奏响了垂足坐时代来临的序曲。
供贮藏用的家具有厨和匮。《论衡•感虚篇》又《是应篇》谓燕太子丹质秦求归,秦王提出的条件中有:“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归。”此所谓厨,当指贮物之厨。西周青铜方鬲之座常在正面设两扇门,门上铸出守门之刖者。此风或为后世之厨所沿袭,厨门上亦饰有刖者木像,故言“生肉足”。《晋书•顾恺之传》:“恺之尝以一厨画,糊题其前,寄桓玄。”亦应是此类厨。辽阳棒台子屯东汉墓壁画中有大厨,厨顶作屋顶形,一女子正开厨门取物,可见其中贮有黑色之壶(56—12)。打虎亭1号墓北耳室的庖厨画像中也有同样的大厨。《广韵•上平声十虞》:“幮,帐也,似厨形也。出陆该《字林》。”可知厨形似幄帐,正与上述壁画相合。日本奈良法隆寺所藏7世纪制作的玉虫厨子,厨顶仍作屋顶形,还沿袭着这一制度。与厨相较,匮则用以贮存较贵重之物。《楚辞•七谏》:“玉与石其同匮兮。”《汉书•高帝纪》:“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均可为证。沂南画像石、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有其图像;陕西西安、河南灵宝与陕县刘家渠汉墓且出陶匮(56—9、10)。西安出土的陶匮中尚存五铢钱35枚⑪。这些陶匮之宽窄高低的比例颇匀称,直到唐代仍无多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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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炜:《陶寺龙山文化木器的初步研究》,《中国考古学研究》第2集。科学出版社,1986年。
②银雀山汉墓发掘队:《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0年第11期。
③《东北文物工作队一九五四年工作简报》,《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3期。
④见本书第34篇注④所揭文。
⑤《说文•木部》:“桯,床前几。”河南密县打虎亭1号墓画像石中放在床前的桯(《文物》1972年第10期,第62页)就装栅状曲足,其上置酒食。洛阳朱村壁画见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市朱村东汉壁画墓发掘简报》,《文物》1992年第12期。广汉画像砖见《中国美术全集•绘画编•18•画像石画像砖》图220。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8年。
⑥陆云:《与兄书》:“按行曹公器物,有奏按五枚。”《晋东宫旧事》:“皇太子妃初拜,有漆金渡足奏案一枚”(均见《御览》卷七一〇)。扬之水《两汉书事》(《中国典籍与文化》2004年第3期)认为“奏案”即此种小书案。兹从其说。
⑦北京历史博物馆等:《望都汉墓壁画》,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1955年。《中国漆器全集•4•三国至元》图11。福建美术出版社,1998年。
⑧《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图版77。
⑨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密县打虎亭汉墓》第139、144~145页。文物出版社,1993年。
⑩周永珍:《西周时代的温器》图3:1、6,《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4期。
⑪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卷烟材料厂汉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1期。
57 家具Ⅲ
承尘,屏风,帷幔,幄帐,步障,璧翣
汉代尚未在室内设平棊、平闇之类天花,为防止梁尘沾衣,遂在床顶上悬承尘。《释名•释床帐》:“承尘,施于上,以承尘土也。”承尘又名帝。《礼记•檀弓》郑注:“帟,幕之小者,所以承尘。”《周礼•幕人》先郑注:“帟,平帐也。”则承尘原是平张于床上的小幕。东汉时,如成都出土的传经画像砖上所见者,讲学的经师所坐高床上之承尘已绷在带格子的木框上,具有向平棊过渡的趋势了(57—1)。因此,这时的承尘是室内之相对固定的设备,平日不常移动。《后汉书•雷义传》记雷义拒绝受金,但“金主伺义不在,默投金于承尘上。后葺理屋宇,乃得之”。可以为证。
平张于室内用以防尘的是承尘,竖立于室内用以挡风的则是屏风。屏风是一件独立的家具,与附属于床的屏扆不同。《史记•孟尝君列传》中曾提到屏风,则战国时已有此物。汉代更为流行。马王堆1号墓遣册中记有“木五菜(彩)画并(屏)风一,长五尺,高三尺。”出土的明器屏风屏板方整,髹漆彩绘,下装横出的屏足(57—4)。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出土的陶屏风,也是直立的板屏①。李尤《屏风铭》强调屏风“立必端直,处必廉方”(《艺文类聚》卷六九引),正是指这种形制而言。汉代也有多扇屏风,如广州象岗南越王墓所出者。此屏风正面横宽3米,等分3间,正中为屏门,可向后开启。左右各有宽1米的侧屏,可作90°的开合,张开后构成左、中、右三面连接的围屏。围屏之两转角处的顶部各装1枚鎏金铜朱雀。还有3件双面兽首形铜饰装在两侧屏和屏门顶上。围屏底部装蛇形托座、蟠龙托座与衔蛇、握蛇的仙灵托座。5件顶饰与两下角的蟠龙托座上均设插管,原应插入雉尾②(57—2)。其制作甚精,规格极高,但这类屏风在汉代尚颇罕见。
由于汉代建筑堂前开敞,仅置屏风尚不足以御风寒,于是又在楹柱之后的横楣上挂帷幔。在汉画像砖、石与壁画中,堂前的帷幔常分段寨卷起来,并将系帷的组绶之末端垂露于下,作为装饰③。在讲究的殿堂上,且于帷内设幄。幄是帐的一种,其顶若屋顶,与在野外使用的圆顶大帐不同。《周礼•幕人》郑注:“四合象宫室曰幄。”《释床帐》:“幄,屋也;以帛衣板施之,形如屋也。”《汉书•王莽传》:“未央宫置酒,内者令为傅太后张幄。”这是在殿堂内设宴时于坐床上张幄的记载。河南密县打虎亭2号东汉墓壁画中绘出一庑殿顶、红地黑花的大幄,幄背后插旗4面,主人坐于幄内的床上,床前设曲足长程,程上置椒案,案内放满了杯、盘等食具(57—3)。幄外宾客分两列就坐,当中在表演百戏助兴,正是举行大宴会的情景。因知《王莽传》所记之幄,或与此图相近。幄之四角树帐竿支承幄顶山东长清岗辛战国墓曾出施彩绘的漆帐竿④。《宋书•后废帝纪》言彼五六岁时,“好缘漆帐竿,去地丈余”,亦即此物。但除了帐竿外,还要有梁、枋、檩、椽和地栿等物才能组合成完整的屋形框架;这些木质构件统称帐构。《说文•木部》构下说:“杜林以为椽桷字。”又《淮南子•汜论》:“筑土构木。”高注:“构,架也。”诸说与帐构的性质正合。在几条帐构的交会点上常装多口铜插管,以加强连接部位的牢度(57—5)。《攈古录》所载魏景初元年的此种铜件,铭文中称之为“上广构铜”、“上边构铜”与“下构铜”。综合其上所记帐构之尺寸:长皆1丈,广皆6尺,高或8.5尺(高度只在《宁寿鉴古》所录一器上有记载)。《宋书》所言帐竿高丈余,其帐应更大。而“帐构铜”亦被称为“帐𨪋”,见《西京杂记》卷六、《宋书•礼志》及《刘义恭传》、《南齐书•崔祖思传》等处,汉代亦应有此名称⑤。
汉代的帐𨪋在满城1号西汉墓曾出土两套。其中一套表面鎏金,垂柱柱头和立柱底座均饰有图案花纹。修整复原后,可装配成一座庑殿顶幄帐的支架(57—6)。另一套为素面,部分鎏银,可装配成一座四角攒尖顶幄帐的框架。此外,在河北定县43号汉墓中,也发现过零散的帐铸。应当说明的是,装此种铜件之帐并不都是幄帐,如上述景初帐构铜件在铭文中就说明是在“平帐”上用的。平帐或即文献中所称斗帐。《释床帐》:“小帐曰斗帐.形如覆斗也。”汉斗皆为平底,覆斗之状正与平帐相近。幄帐比斗帐的等级高,所以汉代祭天时要用“紫幄”(《汉书•礼乐志》),祭汉高祖时要用“绣幄帐”(《汉旧仪》)。斗帐则平时家居亦可使用,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刘兰芝,就使用“红罗覆斗帐”。但在汉代的考古材料中尚未发现有关斗帐的实例。
还有一种用于围隔的步障,见于沂南画像石,系于地面立柱,在柱头牵拉绳索,下挂帷幔(57—7)。步障在庭院以至郊野均可使用,比较方便,至魏晋南北朝时颇为流行。然而溯其渊源,则东汉时已经有了。
此外,在南北朝时的幄帐上部四角或垂有羽葆流苏等物。这种作法在汉代也已见端倪。《汉书•西域传•赞》:“兴造甲乙之帐,落以随珠和璧。”后来沈约在《咏帐诗》中的“甲帐垂和璧”之句,即用此事。目前虽然尚未掌握这方面的具体例证;但甲帐上的珠璧,估计亦应悬于帐角。在汉代大建筑的室内陈设中,这种装饰是用得较多的。它不仅悬于帐角,也悬于壁带等处。《西都赋》说昭阳殿中:“裛以藻绣,络以纶连。随侯明月,错落其间。金釭衔璧,是为列钱。翡翠火齐,流耀含英。悬黎垂棘,夜光在焉。”《汉书•外戚传》则说此殿“壁带往往为黄金红,函蓝田璧,明珠翠羽饰之”。李尤《德阳殿赋》也提到“连璧组之润漫,杂虬文之蜿蜒”(《艺文类聚》卷六二引)。仲长统《昌言》中把这种装饰手法的使用范围说得更广泛:“今为宫室者,起台榭则高数十百尺,壁带加珠玉之物。”《礼记•明堂位》“璧翣”,郑注:“周又画缯为翣,戴以璧,垂五采羽于其下,树于簨(钟虡横木)之角上。”在汉代的漆器彩绘与画像石中,常常见到以环、珩、羽葆等物组成的室内装饰,应即汉之璧翣(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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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洛阳博物馆:《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第2期。
②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西汉南越王墓•附录11•南越王墓出土屏风的复原》。文物出版社,1991年。
③《周礼•幕人》郑注:“绶,组绶;所以系帷也。”
④ 山东省博物馆、长清县文化馆:《山东长清岗辛战国墓》,《考古》1980年第4期。
⑤参看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第50页。中华书局,1977年。易水:《帐和帐构》,《文物》1980年第4期。卢兆荫:《略论两汉魏晋的帷帐》,《考古》1984年第5期。
⑥参看安志敏:《长沙发现的西汉帛画试探》,《考古》1973年第1期。杨鸿勋:《凤翔出土春秋秦宫铜构—金釭》,《考古》1976年第2期。孙机:《几种汉代的图案纹饰》,《文物》1982年第3期。
58 服饰I
笠,帽,冠,帻,冕,爵弁
汉代男子束发,虽偶有露髻者(58-1),但不多见。在农夫穿的所谓野服中常戴笠,《礼记•郊特牲》说:“草笠而至,尊野服也。”笠起源于远古,武氏祠画像石中的夏禹,就作戴笠持耜的农夫装束;汉代的陶俑中也有戴笠的(58—2)。不过笠仅用于御暑或御雨(《诗•都人士》毛传又郑笺),御寒则须用帽。帽在远古时也已经出现。《尚书大传•略说》:“周公对成王云:‘古人冒而句领。’”《淮南子•汜论》:“古者有鍪而绻领,以王天下者矣。”高注:“古者,盖三皇以前也。鍪,头着兜鍪帽,言未知制冠时也。”由于汉代重视冠冕.所以不大看得起帽。《说文•冃部》:“冃,小儿及蛮夷头衣也。”这是因为汉代劳动者所戴的帽,如山西平陆枣园新莽墓壁画中的扶耧人(3—3)及河南灵宝张湾3号东汉墓中的持雷俑(58—3)所戴者,都是一种尖顶帽,与画像石中所见匈奴帽的式样基本相同,故《说文》有这种说法。
至于冠,则是适应束发的发型而产生的。它原是加在髻上的发罩,所以《白虎通•衣裳篇》称之为“𢃩持发”之具,《释名•释首饰》称之为“贯韬发”之具。《说文•冖部》也说冠的作用是“所以絭发”。它本是和发髻结合在一起的,其意义着重于礼仪,和着重于实用的帽不同。所以《淮南子•人间》说:冠“寒不能暖,风不能障,暴不能蔽”。《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说:“冠足以修敬。”《礼记•冠义》也说:“冠者礼之始也。”我国古代士以上阶层的男子20岁行冠礼而为成人,行冠礼是他们一生中的头一件大事,所以《仪礼》一开篇就是《士冠礼》。冠多以缁布、缟素、漆纚等织物制作。《续汉书•舆服志》说汉初有一种竹皮冠,又名长冠,俗称鹊尾冠。这种冠“以竹为里”,形制较特殊。马王堆1号墓出土之“冠人”俑所戴的冠,形如鹊尾,与长冠相近。但考虑到他们的身分,则当是“宫殿门吏、仆射”所戴的“制似长冠,下促”(《续汉书•舆服志》)之却非冠了(58—4)。其冠缨在颔下与一横木条相联结。此木条应名枚。《周礼•秋官•叙官•衔枚氏》郑注:“枚状如箸,横衔之,为繣结于项。”冠人俑的枚正繣结于项,行军时为禁止语言喧嚣,则将枚衔在口中。但汉代的冠制较复杂,文献中记载的冠名,尚难尽与实例相对应。不过就式样而论,西汉的无帻之冠和东汉有帻之冠是很不相同的两大类,须首先加以区别。《续汉书•舆服志》说:“古者有冠无帻,其戴也,加首有頍,所以安物。”其所谓“古”,已将西汉包括在内。西汉之玉雕、空心砖和壁画中的戴冠者,冠下均不加帻,而用连着冠缨的頍予以固定(33—26~28,58—5、6)。《仪礼•士冠礼》郑注:“缁布冠无笄者,着頍围发际,结项中,隅为四缀,以固冠也。”頍在冠下,呈带状,于上举诸例中可以看到;特别是始皇陵兵马俑坑中的戴冠俑,将頍表现得很清楚①。这些冠只罩住发髻,确乎不能障风取暖。对于西汉及其前之冠的这些特点,东汉人自然是很清楚的,所以他们刻绘的历史人物,常戴无帻之冠(58—7、8);而表现当时的人物,则皆戴有帻之冠。
何谓帻?《急就篇》颜注:“帻者,韬发之巾,所以整姨发也。常在冠下,或单着之。”它起初只是包发的头巾,后来演变成便帽状。身分低微的人不能戴冠,只能戴巾帻。《释名•释首饰》:“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蔡邕《独断》卷下:“帻,古者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不过从文献中看,将帻纳于冠下,使之成为冠的衬垫物的作法,似已滥觞于西汉。《续汉书•舆服志》说:“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饰,为绛帕以表贵贱。其后,稍稍作颜题。汉兴,续其颜却摞之,施巾连题却覆之,今丧帻是其制也。名之曰帻,帻者,赜也,头首严赜也。至孝文乃高颜题续之为耳,崇其巾为屋,合后施收,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文者长耳,武者短耳,称其冠也。”这里说的“作颜题”、“高颜题”,是指在帻的下部接额环脑处增加一圈介壁,这是帻脱离其“韬发之巾”的原始状态之关键步骤。至于提出文、武官要使帻耳与冠相称,似乎意味着这时已有加帻之冠,但在考古材料中从未见过,所以这种作法在西汉时纵使出现,也绝不普遍。
帻分介帻和平上帻两大类。《独断》卷下说:“王莽无发乃施巾。故语曰:‘王莽秃,帻始屋。’”屋状帻即介帻。东汉时文职人员所戴进贤冠之下衬以介帻,二者组合成为整体。由于帻是直接戴在头上的,冠附帻以为固,所以这时就将顿省去了。它的底部是一圈“颜题”、颜题在脑后突起两尖“耳”,头上是屋顶状的介帻。跨于介帻之上者,即称为“展笛’的冠体。展笛的前部装“梁”,梁是用来表示身分的。“公侯三梁。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宗室刘氏亦两梁冠,示加服也”(《续汉书•舆服志》)。有时在进贤冠的一侧还簪有“白笔”(58—9)。不过这并不是说至东汉时帻已经和冠不能分离了,在这时的画像石中,许多供奔走使役之人仍单戴介帻(58—10)。
如果在进贤冠额前的颜题上装有高起的金博山,则称为通天冠(58—15)。晋•徐广《舆服杂注》说:“通天冠高九寸,黑介帻,金博山。”刘宋•徐爰《释问》说:“通天冠,金博山蝉为之,谓之金颜”(均见《御览》卷六八五引)。由于高高的金博山很引人注目,因而通天冠也称为高山冠。魏•董巴《舆服志》说:“通天冠……前有高山,故《礼图》或谓之高山冠也”(《隋书•礼仪志》引)。《汉官仪》说:“天子冠通天”(《后汉书•明帝纪》李注引)。在汉代的冠类中,它的规格是最高的。
文职人员于进贤冠下衬介帻,武职则于武冠下衬平上帻;即《晋书•舆服志》所说:“介帻服文吏”,“平上服武官也”。身分低的不戴武冠的士卒,则只戴平上帻。如山东汶上孙家村画像石中的持戟者(58—11)、甘肃武威雷台晋墓中的铜骑俑,都戴着顶部低平的平上帻。不过自东汉中期以降,有些平上帻的后部增高(58—12)。《续汉书•五行志》说:“延熹中,梁冀诛后(梁诛于158年),京师帻颜短耳长。”颜短即前低,耳长即后高。这种帻的耳部在演变过程中逐渐加高,成为日后长期沿用的平巾帻。河北望都光和五年(182年)墓出土石俑之帻,可以视为其初出时的形制(58—13)。
在隆重的祭礼,如郊天地、祀明堂时则戴冕。《释名•释首饰》:“冕犹俛也。俛,平直貌也;亦言文也。玄上纁下,前后垂珠,有文饰也。”《说文•月部》:“冕,大夫以上冠也。”段注:“大夫以上有冕,则士无冕可知矣。”可见只有高级贵族才戴它。先秦冕制见于《周礼•司服》。但在西汉时,冕或已废置不用;东汉明帝改定服制时始援古说而制冕。《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祠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绚屦以行事。”在画像石中出现过冕,但都刻画得比较简略(58—17)。大夫自祭于家,则戴爵弁,其状与冕相近,唯不垂珠旒。山东金乡旧称朱鲔石室之图像中有戴爵弁者(58—14)。至于在画像石中的“周成王”和浙江绍兴出土的画像镜上的“东王公”头上屡屡出现的上饰尖角之冠,名称不详,只能暂称之为王冠(58—16)。《汉书•王莽传》称王莽“御王冠,即真天子位”,但不知他所戴的王冠是否也是这种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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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学理:《秦俑军服考》图1:1、2,载《陕西省考古学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1983年。
59 服饰Ⅱ
武士的弁、冠与头饰
武士着甲时戴的胄,已见本书第38篇。除胄以外,其弁、冠及各种头饰,于本篇中略作介绍。
自先秦以来,武士主要戴弁。《周礼•司服》说:“凡兵事,韦弁服。”郑注:“韦弁以赫为弁。”抹韦是用茅黄即茜草染成浅红色的皮革。《说文•韦部》:“赫,茅萸染韦也。一入曰赫。”《仪礼•士冠礼》郑注:“今齐人名荷为赫。”《晋书•舆服志》:“韦弁制似皮弁,顶上尖。赫草染之,色如浅绛。”韦弁与皮弁的形状相近,所以《公羊传•宣公元年》何注谓,“皮弁武冠,爵弁文冠。”爵弁之状似冕,已见本书第58篇。韦弁之状当如《释名•释首饰》所说:“弁,如两手合排时也。”《续汉书•舆服志》则谓,弁“制如覆杯,前高广,后卑锐”可见弁的外形犹如两手相扣合,或者像一只翻转过来的耳杯。又据《隋书•礼仪志》引《礼图》,弁“有结缨而无簪导”。则弁是一种下丰上锐、略近椭圆形,且颔下有结缨的帽子,有些像后世的搭耳帽。准此以求,秦陵兵马俑坑中的牵马俑,戴的就是弁。至西汉,咸阳杨家湾出土的武士俑,有的只在头上戴弁(59—2),与上述秦俑的装束十分接近。有的则在弁下衬以平上帻(59—1),这就是汉代的制度了。
将弁和平上帻组合在一起,与将进贤冠和介帻组合在一起的情况相似,所以它又得名为“武弁大冠”或“武冠”。虽然从根本上说,它并不是冠,但在流行过程中,它却被加以种种冠类的称谓。《晋书•舆服志》说:“武冠一名武弁,一名大冠,一名繁冠,一名建冠,即古之惠文冠。或曰赵惠文王所造,因以为名。亦云:惠者,螅也,其冠文轻细如蝉翼,故名惠文。”其实惠文冠与赵惠文王并无关系,将惠文解释为螅(蝉)文,亦嫌迂阔。按《礼记•丧服》郑注:“凡布细而疏者谓之繐。”武弁正是用细疏的德布制作的。也有时在制弁的织物上涂漆,马王堆3号西汉墓与武威磨嘴子62号新莽墓均曾出漆缅纱弁(59—3、4);前者放置在一个漆厚里(87—4),后者还戴在男尸头上。磨嘴子弁周围裹细竹筋,顶部用竹圈架支撑,内衬赤帻,清楚地反映出武弁的实际状况。这些弁的纚纱均孔眼分明。不仅实物如此,画像石中的武弁,也常特地刻画出网纹来,表示原物的质地是细疏的织物。但当弁涂漆以后,变得坚硬起来,成为一顶笼状的壳体,即所谓笼冠。笼冠偶见有直接戴在头上的 (59—11),多数是将它嵌在帻上。
先秦时的韦弁是浅红色的,直到汉代,红色仍是武士冠服的基调。这时在武弁之下用红帻。上述磨嘴子62号墓中衬垫武弁的帻就是红色的。望都1号汉墓壁画之“门下游徼”所戴的武弁下也透出红帻。这和《东观汉记》所称:“诏赐段题赤帻大冠一具”(《御览》卷六八七引)正合。由于汉代的军官和士兵穿缇(黄赤色)衣或纁(暗赤色)衣,戴赤帻,所以红色成了代表军人的颜色。《汉书•尹赏传》说:“探赤丸,斫武吏;探黑丸,斫文吏。”《论衡•商虫篇》说:“虫食谷……夫头赤则谓武吏,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也正是由于此种原因。
汉代的武冠除上述类型外,还有一种名为鹖冠。《续汉书•舆服志》说:这种冠“环缨无蕤,以青系为绳,加双鹖尾竖左右。”又说:“鹞者,勇雉也。其斗对,一死乃止。故赵武灵王以表武士,秦施之焉。”刘注:“徐广曰:‘鹖似黑雉,出于上党。’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冠插两鹖,鸷鸟之暴疏者也。每所攫撮,应爪摧的,天子武骑故以冠焉。’”鹖是一种好斗的小型猛禽,或称鹖鸡。曹操《鹞鸡赋•序》说:“鹖鸡猛气,其斗终无负,期于必死。今人以鹞为冠,像此也”(《大观本草》卷一九引)。鹖亦称鹖雀。《汉书•黄霸传》:“时京兆尹张敞舍鹞雀,飞集丞相府。”颜注引苏林曰:“今虎贲所着鹖也。”从西安汉城出土的鹖鸟陶范看来,它是一种小型猛禽,其尾羽不会太长①。洛阳金村战国墓出土的错金银狩猎纹镜上的骑马者戴的就是鹖冠②。西汉空心砖上的骑马者所戴鹖冠与之全同(59—12)。一般东汉画像砖、石上所见之鹖冠,多在衬帻的武弁大冠两侧插鹖尾(59—13);《续汉书•舆服志》所称之鹞冠,当指此式而言。但武冠也有不插鹖尾而插雉尾的。《史记•佞幸列传》:“故孝惠时,郎、侍中皆冠鵕䴊。”《续汉书•舆服志》“武冠”条刘注:“又名鵕䴊冠。”则鵕䴊冠也是武冠之一种。鵕䴊是毛色鲜丽的山鸡,与黑色的鹖不同。《说文•鸟部》:“鵕䴊,鷩也。”《尔雅》郭注:鷩“似山鸡而小,冠背毛黄,腹下赤,项绿,色鲜明。”《水经注•浪水》引《南越志》:“鵕䴊,山鸡也。光采鲜明,五色炫耀,利距善斗。”由于雉尾美观,所以至南北朝时武冠遂改插雉尾。《南齐书•舆服志》说:“武骑虎贲……插雉尾于武冠上。”从此以后,武冠插鹞尾之风乃绝。
汉代武士于武弁、鹖冠等较正规的冠式之外,还有其他各种头饰和冠式。其中最不加修饰的一种名旄头。《汉书•东方朔传》颜注引应劭曰:旄头“以羽林为之,发正上向”《后汉书•光武帝纪》章怀注引《汉官仪》:“旧选羽林为旄头,被发前驱。”辽宁金县营城子汉墓壁画中的门卒,头发直竖而不绾髻,可能就是旄头(59—5)。其所以采用此种发式据《录异传》(《史记•秦本纪》正义引)、《玄中记》(《御览》卷六八〇引)、《列异传》(《文昌杂录》卷二引)之说,系起于秦代以披发武士战胜怪牛“丰大特”的神话。据《决疑录要注》引张华说,系取义于壮士之怒发冲冠(《御览》卷六八〇引)。《宋书•礼志》谓旄头为冠皮毛之冠,则至此时已失其旧制。比旄头再讲究一点,有在髻旁系结各色饰带的。张衡《西京赋》:“遒使中黄之士,育获之俦,朱鬕𩰁髽,植发如竿。”《说文•影部》:“鬕带,结头饰也”(段注本)。《通俗文》:“露髻曰𩰁”(《文选•西京赋》李注引)。沂南画像石中有不少武士露髻系带,当即结鬓露𩰁之状(59—6)。应当说明的是,出现在汉代文献中的帩头、㡎头、络头、帕头、幧头等物,其系法与结鬕带实大同小异。《仪礼•丧服》郑注谓㡎头的系法是:“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释名•释首饰》也说:“帩头:帩,钞也,钞发使上从也。或谓之陌头,言其从后横陌而前也。”它们都不蒙覆整个头部,只是围绕发髻系结带子。邓县长冢店汉墓画像石中的牵犬人③、沂南画像石中的“荆轲”,其头饰均如此,应即帩头之类。如果将头部包起来,那就是巾或袷了。《后汉书•郭泰传》李注引周迁《舆服杂事》:“巾以葛为之,形如幍。”幍应得名于韬发,故当与上述帩头之类不同。又《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裴注引《傅子》:“汉末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钧之徒,虽为将帅,皆着缣巾。魏太祖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裁缣帛以为帢,合于简易随时之义。”同注引《曹瞒传》,则称恰为“帢帽”。因知山东嘉祥宋山画像石之“二桃杀三士”故事中,一武士所戴者或即巾、帢之类(59—7)。
此外,汉代还有戴鸡形冠的。《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武氏祠画像石中的子路即戴鸡形冠(59—8)。至于先秦时,楚国取象于主触不直的一角神羊所制之獬豸冠,除了演变成汉代执法者所戴的法冠外,还演变成汉代的一种力士冠。獬豸又名觟䚦。《论衡•是应篇》:“觟䚦者,一角羊也,性知有罪。”故汉代亦称此冠为鲑冠。《淮南子》许慎注:“觟冠,今力士冠”(《御览》卷六八四引)。根据獬豸一角的线索推求,江苏铜山洪楼画像石与沂南画像石中有些武士所戴之冠(59—9、10),当为力士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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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毕初:《汉长安城遗址发现裸体陶俑》,《文物》1985年第4期。
②梅原末治:《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增订本)卷首彩图。京都,1937年。
③《南阳汉画像石》编委会:《邓县长冢店汉画像石墓》图版6:2,《中原文物》1982年第1期。
60 服饰Ⅲ
裈,袴,襦,褠,幑
汉代人贴身着裈。裈有两种:一种并不缝出裤管,仅以一幅布缠于腰股之间,名犊鼻裤。《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集解引韦昭《汉书注》:“犊鼻裤以三尺布作,形如犊鼻。”故此种裈亦名襣。《方言》卷四:“无衤同袴谓之襣。”它又名衤突,见《广雅•释器》。着此种裈的动作叫缠。《三国志•魏志•裴潜传》裴注称韩宣于受罚前,“豫脱袴缠裈”,正说明此种裤只是一幅布。沂南画像石中有其例(60—1)。另一种是合裆的裈。《释名•释衣服》:“裈,贯也,贯两脚上系腰中也。”《急就篇》颜注:“袴合裆谓之裈,最亲身者也。”即指这种裈。黄文弼在新疆罗布淖尔发现的汉代合裆裈,“有两脚,……上通于腰,与裆相连,左右缝之,……前后不相通也”(《罗布淖尔考古记》)。沂南画像石中有着这种裈的形像(60—2)。
汉代的袴也有两种:一种是不合裆的。《说文•系部》:“绔,胫衣也。”《广雅•释亲》王念孙疏证:“凡对文则膝以上为股,膝以下为胫。”由此可知袴仅着于腿部,甚至只着于膝以下的小腿部分。清•宋绵初《释服》卷二说:绔“即今俗名套袴是也”。《释名•释衣服》说:“袴,跨也,两股各跨别也。”正是此意。这种袴的衤同(或名襱、绾,即裤管)并不缝合所以在汉简中,袴的单位名“两”,和履、𥿉 (袜)相同,而与袍以领计、裙以腰计者不同①。在汉画像石中所见男子之袴,多掩于上衣之下,莫能明其结构。但四川宜宾翠屏村7号东汉墓石棺上雕刻的百戏中有作倒立者,此人虽着袴,然而由于倒立以致上衣翻垂,于是下体乃外露,可以反映出这种袴的特点②。所以《礼记•曲礼》说:“暑毋蹇裳。”又说:“不涉不撅。”都是因为袴的结构不完备而避免揭开长衣。《墨子•公孟篇》说:“是犹裸者谓撅者不恭也。”简直将揭衣与裸体等量齐观了③。
因此,在汉代人的日常生活中或可不着这类袴。《后汉书•吴良传》李注引《东观记》:“良时跪曰:‘……盗贼未尽,人庶困乏,今良曹掾,尚无绔。’(王)望曰:‘议曹惰麻,自无绔,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北堂书钞》卷一二九引《东观记》:“(黄)香躬亲勤苦,尽心供养,冬无袴、被,而亲极滋味。”又《后汉书•廉范传》说,廉范治成都,改革积弊,“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袴’”。成都人以袴相夸,可见“胫衣”式之袴当时尚非衣着中绝对必备之物。
但在着短装时,则须穿另一种两裆缝合的合裆袴,即《汉书•上官皇后传》所称之“穷袴”。在西汉的空心砖上已出现着短襦与短合裆袴的武士(60—3)。但在更多的场合中,武士皆着长袴。长袴又名大袴。《汉书•广川惠王越传》说:“其殿门有成庆画,短衣,大绔,长剑。”在汉画像石上见到的大袴常与长襦相配合(60—4)。
就社会风习而言,汉代人更重视长衣。汉代的长衣一般不开衩口,行步不甚方便,所以武士又有短后衣。《庄子•说剑篇》:“吾王所见唯剑士,蓬头突鬓,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悦之。”营城子汉墓壁画中之门卒,其衣前襟长而后襟短,当即短后衣(60—5)。也有不将前、后襟作出如此明显的差别,但在衣襟下部剪出若干三角形缺口,如江苏铜山安乐村画像石中的持殳者及望都2号墓所出石骑俑所着者,可名为剪襟衣。
采用短后、剪襟等措施的长衣或半长衣,虽穿着时行动可较为便利,但衣袖之胡仍颇拖沓。《礼记•深衣》:“袂圜以应规。”郑注:“谓胡下也。”《说文•肉部》:“胡,牛颐垂也。”《诗•狼跋》集传:“胡,(狼)颔下悬肉也。”引申之,凡物呈弧形下垂者皆谓胡。古人衣袖褒博,肘部有垂胡,甚至穿长袴的武士之衣也是如此(60—4)。为了改进这一部分,东汉时乃出现褠衣。《释名•释衣服》:“褠,禅衣之无胡者也。言袖夹直,形如沟也。”其状如图60—6。
至于正规军,还要在衣外增加徽识。《说文•衣部》说:“卒,衣有题识者。”《诗•六月》:“织文鸟章。”郑笺:“织,徽织也。……将帅以下衣皆着焉。”徽的正字当作幑。《说文•巾部》:“幑,幑识也,以绛幑帛着于背。《春秋传》曰:‘扬幑者公徒。’若今救火衣然也。”《战国策•齐策》记秦、齐交战,齐将章子命齐军“变其徽章,以杂秦军。”则徽章用于识别部伍。青海大通上孙家寨汉简中也有“〔将异〕其旗,卒异其徽”之语④。咸阳杨家湾西汉大墓陪葬坑出土陶士卒俑背后所系长方形标志,就是一种幑(60—8)。除此形之幑外,这批陶俑中还有在肩上披以带尖角的幡状物者,应是另一种幑(60—7)。《文选•东京赋》:“戎士介而扬挥。”薛注:“挥为肩上绛帜,如燕尾者也。”挥即徽之借字。《西京赋》:“跳丸剑之挥霍。”唐写本挥字作徽,可证。此物又可称为幡。在《说文•巾部》中,“𢃬”字与“幑”字相次,应为相近之物。而许释剪为“幡帜也”,这和《墨子•旗帜篇》将幑称为“微帜”的用意相近。又《续汉书•舆服志》说:“宫殿门吏,仆射……负赤幡,青翅燕尾,诸仆射幡皆如之。”上举陶俑所披之物,尖角参差,正如鸟翅燕尾之状,可见这是一种幡状微帜。
此外,还有在背后插羽毛以充幑识的。《国语•晋语》:“被羽先升。”韦注:“羽,鸟羽系于背,若今军将负毦矣。”毦即“毛饰”(《玄应音义》卷二引《通俗文》),亦即羽饰。《尉缭子•经卒令》:“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韩诗外传》卷九之一五:“孔子喟然叹曰:‘二三子各言尔志,予将览焉。由,尔何如?’对曰:‘得白羽如月,赤羽如日,……使将而攻之,惟由为能。’”其所谓白羽、赤羽,即指负此二色羽毛的部伍。负羽之制亦见于汉代。扬雄《羽猎赋》:“贲育之伦,蒙盾负羽……者以万计。《汉书•王莽传》:“五威将乘乾文车,驾坤六马,背负鷩鸟之毛,服饰甚伟。”可证。上述咸阳杨家湾陶俑所佩之章,有的是一薄片,也有的呈扁盒状,顶部封闭,仅留下4个小圆孔或即插羽之基座。徐州狮子山西汉兵马俑坑中出土的戴武弁陶俑,有的也背着这类长方形盒状插座(60—9),但略宽大些。有人以为它是箭箙,不确。河南郑州出土的汉代画像砖上,一背负此种盒状插座的武士正在射箭,盒中伸出之竖起物的高度与所射之箭的长短不成比例(60—10)。故盒中之物应是所负之羽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