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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机 当前章节:15520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44

汉代还有石研钵,见于长沙沙湖桥汉墓(71—5),或系供研磨绘画色料之用。同出之物有多格石水孟(71—6),或系供洗笔之用。至于向砚内注水,汉代则制有各式铜砚滴。传世砚滴有作兽形的,河南偃师、焦作与广西昭平均曾出其实例⑮。此类砚滴即宋•高似孙《纬略》卷五所称“天禄研匜”⑯。流入美国的一件玉辟邪形砚滴,作衔杯疾走状,置之几案间,足令文房增加生气(71—21)。四川开县与大邑出土者作龟蛇合体的玄武形,河南偃师大口乡出土者作龟形⑰。傅玄《水龟铭》称:“铸兹灵龟,体象自然。含源未出,有似清泉。润彼玄墨,染此弱翰”(《御览》卷六○六引)。即指此类砚滴而言。广西梧州出土的则为兔形(71—22)。玄武为北方之灵,北方在五行中属水。兔则为月的象征。梁简文帝《大法颂序》:“阴兔两重,阳乌三足”(《广弘明集》卷二○引)。《论衡•说日篇》:“夫月者水也。”砚滴多采取此类与水有关的动物造型。砚滴侧面有时还附有笔插。有的砚滴且在出水口安装塞子,以便堵塞,如图71—22所举兔形砚滴之例。还有些砚滴在进水口装柱形圆塞,柱中心有上下贯通之孔。空气由此孔进入,则砚滴中的水可以流出;按紧此孔,阻隔空气,水流就被控制住了。河南焦作出土之例,背上的塞子保存完整,其制作颇饶巧思(71—23)。

汉代有书刀,用以修改简牍上的误笔。《史记•孔子世家》说:“至于《春秋》,笔则笔削则削。”《汉书•礼乐志》颜注:“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之。”《考工记》:“筑氏为削。”郑注:“今之书刀。”可见当未有书刀之前,曾用铜削修简。广西贵县风流岭西汉墓所出铜书刀,犹近削形(71—16)。在江陵凤凰山168号墓的竹简中,此式铜刀与简牍笔砚同出,可知确为书刀。河北满城汉墓出土的铁书刀,或装银首,或错金,或附象牙鞘(71—17)。尹湾6号墓出土一副双连鞘的铁书刀,较罕见。此墓还出土两支双连管的毛笔,正可与双连书刀配套。或系主人之特殊爱好⑱。东汉尤重书刀,画像砖、石中之人物常有佩书刀者(71—20)。《后汉书•袁绍传》李注引《九州春秋》言韩馥至厕,以书刀自杀;足证它是随身携带之物。当时以蜀产金马书刀最有名。《汉书•文翁传》颜注引晋灼曰:“蜀郡工官作金马书刀者,似佩刀形,金错其树。”1925年洛阳出土过这种书刀的残件,刀身错金作马形,“金马”之名即由此而来(71—18)。这种刀很锋利,上述金马书刀的款识中标明系用“卅湅(𣿊)”的钢铁制作。李尤在《金马书刀铭》中,也用“巧冶炼刚”的句子来赞美它⑲。成都天回山所出者,刀身错有凤纹,为光和七年(184年)所制,是已发现之较完整的东汉书刀(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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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甘肃省博物馆:《武威磨嘴子三座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12期。

②⑱ 连云港市博物馆等:《尹湾汉墓简牍》第164~165页。中华书局,1997年。

③石雪万:《连云港地区出土的汉代“文房四宝”》,《书法丛刊》1997年第4期。

④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概述》,《文物》1985年第1期。

⑤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16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尹润生:《中国墨创始年代的商榷》,《文物》1983年第4期。钱存训:《纸和印刷》(刘祖慰译),载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5卷,第1分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⑥湖北孝感地区文物考古训练班:《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座秦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9期。

⑦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等:《山西浑源毕村西汉木椁墓》,《文物》1980年第6期。

⑧沈宜扬:《湖北当阳刘家冢子东汉画像石墓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第1集,1977年。

⑨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文物》1978年第1期。

⑩武可荣:《西汉漆盒石砚与毛笔出土简介》,《书法丛刊》1997年第4期。

⑪扬州博物馆:《江苏邗江姚庄101号西汉墓》;李则斌:《汉砚品类的新发现》,均载《文物》1988年第2期。

⑫ 郑珉中:《对两汉古砚的认识兼及误区的商榷》,《故宫博物院院刊》1998年第4期。

⑬《中国漆器全集》第3卷,第51图。福建美术出版社,1998年。

⑭葛介屏:《肥东、霍邱县发现汉墓》,《文物》1959年第10期。

⑮偃师出土者见《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1期。焦作出土者见《华夏考古》1995年第2期。昭平出土者见《广西出土文物》图版128。文物出版社,1978年。

⑯宋•高似孙:《纬略》卷五:“古铜水滴色如漆,状极精,古旧物也。头有两角,口衔匹。”又引《沈文通集•天禄研陋诗》云:“张君赠我古研滴,四脚爬沙角如戟。肉翼络髀老兽姿,世不能名眼未识。我知此为天禄儿,口衔一寸黄金匹。……”所记即此物。

⑰丁祖春:《四川大邑县马王坟汉墓》,《考古》1980年第3期。郭洪涛:《河南偃师商城博物馆藏青铜器》,《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1期。

⑲《御览》卷三四六引。

72 文具Ⅱ

简牍,帛书,玺印,封泥,泥筩

汉代的书写材料主要是简牍,纸在东汉虽渐趋普及,但简牍仍经常使用。依质地划分,简牍有竹、木两类。《论衡•量知篇》说:“截竹为筒,破以为牒。”牒就是通常所称竹简。《说文•竹部》:“简,牒也。”木质的书写材料之制作则较费工。《量知篇》说:“断木为粱,析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牍又名版,《说文•片部》:“牍,书版也。”版又名方《周礼•硩蔟氏》及《礼记•曲礼》郑注皆云:“方,版也”。不过严格地说,方特指接近方形之版。《孔子家语•哀公问政篇》王注:“方,方板。”是其证。牍、版、方都比一般竹简宽,常常是单片使用的(72—3)。而与竹简之宽度相当的木条则名札。《汉书•司马相如传》:“上令尚书给笔、札。”颜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由于木札和竹简除质地外在用途上并无区别,所以也可将木札称为木简。无论木札或竹简,当连续书写多支时,均须编联成册(72—2)。《仪礼•既夕礼》贾疏:“编联为策,不编为简。”《春秋左传序》孔疏:“单执一札谓之为简,连编诸简乃名为策。”策即册之通假字。编册之绳可用革绦,《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读《易》,“韦编三绝”,是其例。也有用丝绳的,如刘向《别录》记其所见《孙子》,“编以缥丝纶”(《御览》卷六〇六引)。多数用麻绳,它的专门名称叫“书绳”(乙258);西北各地所获简册之犹存编绳者,皆为麻绳。

根据书写的内容之不同,简的长度亦有差别。最长的3尺简是“书法律”用的,故汉人有“三尺律令”(《汉书•朱博传》)、“三尺法”(《汉书•杜周传》)的说法。居延所出5.3、10.1、13.8、126.12等残简,可缀合成一条长67.5厘米的简,适合汉尺3尺,其内容正是诏令的目录。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简长69厘米,亦合3汉尺。它是朝廷颁布的历朔,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也采用律令简的尺度。书写儒家经典,从理论上说要用2.4汉尺长的简。《论衡•谢短篇》说:“二尺四寸,圣人文语。”《孝经钩命决》说:“六经之策,皆称长二尺四寸”(《春秋左传序》孔疏引)。不过西汉前期这种作法尚未形成定制,安徽阜阳出土的《诗经》简,长24~26厘米,才合1.2汉尺。不过河北定县八角廊西汉墓出土的《论语》简,长16.2厘米,虽只相当汉尺8寸,却符合《仪礼•聘礼》贾疏引郑玄《论语•序》的说法:“《易》、《诗》、《书》、《礼》、《乐》、《春秋》策皆二尺四寸,《孝经》谦半之。《论语》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谦焉。”东汉时,书写经典之简的长度才遵循上述规定。甘肃武威磨嘴子6号东汉墓中出土的《仪礼》简册,长55.5~56.5厘米,正合2.4汉尺。皇帝的策书长2尺,敦煌悬泉置汉简中曾提到“二尺两行”(ⅡO114〔3〕•404)。它须用篆字书写(《后汉书•光武帝纪》章怀注引《汉制度》),但实例尚未见到。通用之简牍的长度则多为1汉尺。《后汉书•北海靖王传》及《蔡邕传》章怀注引《论文》均谓牍“长一尺”。故书札称“尺牍”(《汉书•陈遵传》);簿籍称“尺籍”(《汉书•冯唐传》);传记及诸子书称“尺书”(《论衡•书解篇》)或“短书”(同上书《谢短篇》),后一名称是和用长简书写的经典相对而言的。以158支敦煌与罗布淖尔出土简进行长度统计的结果,平均长23.22厘米,与文献所载亦相符。

为了突出皇帝的地位,策书以外的制书、诏书、诫敕等特用长1.1汉尺之简书写,称“尺一诏”(《御览》卷五九三引蔡质《汉仪》,《后汉书•周景传》)、“尺一板”(《汉旧仪》),或简称“尺一”(《后汉书•李云传》又《杨政传》,《续汉书•五行志》)。而且普通的1支简只写1行文字,尺一简较宽,写两行文字,故又称“两行”(《后汉书•光武纪》李注引《汉制度》),居延10.8、10.9号简上亦有此名称。72—4是居延新出的两行简。

圆材如不解板制牍,只削成柱状多面体,则称为觚。《急就篇》颜注:觚“形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通俗文》:“木四方为棱,八棱为杯也”(《玄应音义》卷七三引)。觚又名笘、籥。《广雅•释器》:“籥、笘,䉉也。”《说文•竹部》谓“颖川人名小儿所书写为笘。”篇则是“书僮竹笘”,可见汉代有竹觚。江陵凤凰山168号汉墓所出江陵丞告地下丞书,写在一块削出5面的弧形竹板上,即其例。竹觚制作较易,形状不太规范,故亦供儿童习字之用。规范化的木觚应为三棱形,《说文•木部》徐锴系传引《字书》:“三棱为杯木。”《说文•木部》又说:“柧棱,殿堂上最高之处也。”《西都赋》:“设檗门之凤阙,上概棱而栖金爵。”则杯棱是殿堂的正脊,它也是有两坡的三棱形。敦煌出土的《急就章》木觚,3个面每面写21字,共写63字,正好写完《急就篇》的一章(72—1)。此觚上部削出斜角,写“弟”、“一”两字,字间有孔,以备穿系。《说文•弟部》:“弟,韦束之次弟也。”陈梦家认为第(同弟)是木札或木觚的单位名称①。则此觚可视为一第。

牍没有穿孔,“一板书尽”,“不假连编”,所以每用于记小事②。它又可以“持之以见尊者”③。即《汉书•武五子传》所称“持牍趋谒”。汉•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谓级别不同之官员相见时,有“执板拜”、或“执板不拜”、或“执板揖”、或“执板对揖”等仪式(《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其所谓板,亦指木牍。汉画像石中常出现持牍晋谒的人物(72—5)。专作此用的牍又名谒。《释名•释书契》:“谒,诣也;诣,告也。书其姓名于上,以告所诣者也。”谒又称为刺,即《汉书•高帝纪》颜注所说:“为谒者书刺。”刺上除书有姓名外,常书“再拜问起居”等字样。如南昌东晋墓出土的刺上一行直书:“豫章吴应再拜问起居。”④这种刺应为长刺或爵里刺。《释书契》说:“下官刺曰长刺,长书中央,一行而下也又曰爵里刺,书其官爵及郡县乡里也。”江苏连云港锦屏镇西汉墓出土之刺,上书文书3行:“东海太守宝再拜”、“谒”、“西郭子笔”⑤。太守为一郡之最高行政长官,故其刺不采取长刺的形式。此外,牍还经常用来写信。云梦睡虎地4号秦墓出土的两封我国现存最早的信件,就是写在牍上的⑥。居延出土的[71]10•16号牍也是信牍。为了使书信的内容保密,还要用一块木板盖在上面,名检。《说文•木部》:“检,书署也。”徐传:“书函之盖,三刻其上,绳缄之,然后封以泥,题书其上而印之也。”则检相当于信的封套。将检与牍用绳捆在一起,而于缄绳的交叉处押封泥,若他人擅自开启,便有痕迹可查(112—9)。多数封检上只押1枚封泥。书牍内容重要的,押两枚封泥,称为“重封”(《独断》卷上)。还有押3枚的,称“参封”;押4枚的,称“累封两端”;押5枚的则称“五封”(均见《汉书•平帝纪》如淳注引《汉律》)。封缄所用之绳因在书函开拆后便成弃物,故不像编册用绳那么讲究。据云梦简《司空律》,秦代封书可用菅、蒲、蔺等草或麻臬。汉代仍沿袭此制,汉简中屡见有关“蒲封”的记事(157•13,185•11,183•15A)。王献唐《临淄封泥文字叙目》谓自封泥背面观察,封缄所用之物有双股细麻线、麻皮或葛藤等,足证古人对物力之珍惜。不过“封传诏书”时仍用“书绳”(456•5A),以示郑重⑦。如果信件是用多支简札写成的,可盛在书囊中,捆绑囊口之绳缠在窄条形的小型检内固封。《汉书•赵皇后传》:“中黄门田客持诏记,盛绿绨方底,封御史中丞印。”施检之书囊的实物尚未发现,但沂南画像石之“上计图”中有它的形象⑧。马王堆1号汉墓出土的竹笥,亦施检缄封,加盖“软侯家丞”等印章,其制当与封书囊的方式类似(87—1)。宫廷中所用书囊常为绿囊,皇帝的玺书用青囊(《汉旧仪》卷上),边郡的紧急公文“奔命书”用赤白囊(《汉书•丙吉传》),而密奏封事则用皂囊(《后汉书•蔡邕传》章怀注引《汉官仪》,《独断》卷上)。《后汉书•公孙瓒传》说袁绍“矫刻金玉以为印玺,每有所下,辄皂囊施检”。袁绍用皂囊,不唯逾制,而且也是在故神其事。

汉代的印有两种意义:1.如《说文•印部》所说:“印,执政所执信也。”用以作为凭记并表明身分,故汉官皆佩印绶。2.如《释名•释书契》所说:“印,信也,所以封物以为验也。”即用于封检。有的印是专供封检用的,如江苏邗江胡场王奉世慕所出“封信愿君自发”印,满城1号墓所出“信”、“私信”等小玉印,皆是其例⑨。官印则有一定的制度。西汉初的官印约2厘米见方,武帝以后渐增至2.3—2.5厘米见方,即《汉书•严助传》所称“方寸之印”。咸阳出土的“皇后之玺”螭虎钮玉印,则达2.8厘米见方(72—9)。汉代称方形官印为通官印(《汉旧仪补遗》);一种长方形印,面积仅合方寸印之半者,则称为半通或半章。扬雄《法言•孝至篇》:“五两之纶,半通之铜。”《后汉书•仲长统传》李注引阚驷《十三州志》:“有秩、啬夫,得假半章印。”这种印多为乡官等低级官员所用(72—13)。古玺用阳文者尚多,至汉代,无论玉玺或半通,率皆白文,钤押在封泥上,则显出醒目的凸起字样。文官及侯印多铸字,武官印多刻字⑩。

官印一般为铜质,御史大夫等比二千石以上之官用银印,诸侯王、丞相等用金印,皇帝之玺用玉。印钮之形制亦繁,常见的有龟钮(72—10)、鼻钮(72—11)、覆斗钮(72—12)等。龟钮之印须千石以上的官员才能使用。西汉的龟钮腿短,身姿较低;新莽至东汉的龟钮身姿较高,头部昂起。广州南越王墓中曾出土龙钮金玺(72—8)。别处的少数民族和外国君长之印,多用驼钮或蛇钮。其他各种钮的使用范围则不甚严格。但伪造官印属于重罪。张家山汉简《贼律》:“伪写皇帝信玺、皇帝行玺,腰斩以徇。”“伪写彻侯印,弃市;小官印,完为城旦舂。”私印中则有穿带印(72—14)、子母印(72—15)等式样,这种印除姓名印外,另一个多刻姓字,或为臣字印。

封检所填之泥通常用黏土。《淮南子•齐俗》:“若玺之抑填。”《荀子•性恶篇》杨注:“填,黏土也。”皇帝则用“武都紫泥”(《汉旧仪》)。此制已行于秦代,存世带田字格的“皇帝信玺”封泥,应为秦代物,用的已是紫色的泥(《封泥考略》卷一)。邓训“好青泥封书”(《御览》卷六〇六引《东观汉记》)。封泰山之玉牒则缄以“金泥银绳”(《风俗通义》)。《续汉书•百官志》谓守宫令主封泥。出土的封泥有的坚硬如陶片,所用之泥当经过淘洗;其背面多有缄封之绳的印痕。但由于缄封方式不同,遗存之封泥的式样亦有别。早期封泥多直接押于检面上,称“平检”,常作不规则的扁圆形。之后,在检面上刻出横断的凹缺,称“印齿”,用它押封后留下的封泥之上下两端与印齿平齐,左右两侧则自然外溢。再后,在检面上挖出方槽,称“玺室”,封泥填在方槽中,四边均受到约束,从而显得较方整;这也是最牢固的封检方法(72—7)。以上几种封泥的背面皆有绳痕,有时由于绳已压入泥中,遂留下绳孔⑪。不过也有些封泥不押在缄绳上,比如“露布”文书,因属公告性质,不加封护,但其上之作为凭信的印记,背面自无绳痕。再如本书图9—7所举“大司农平斗”等官颁量器所施封泥,亦不可能出现绳痕⑫。贮泥之器有铜制之泥筩,常与石砚共存,洛阳烧沟、山西太原及朔县、河北望都等地的汉墓中均曾发现,朔县赵十八庄1号汉墓中的泥筩,出土时箭内尚贮暗红色的泥⑬。汉代的泥筩以陕西华阴东汉刘琦墓所出者最完整,并附有填泥用的铜杵,二者用铜链连接在一起(72—6)。

至于帛书,先秦时已有。《墨子•明鬼篇》中已经提到“书之竹帛。”但帛素价昂。东汉•崔瑗《与葛元甫书》犹说:“贫不及素”(《北堂书钞》卷一○四引),故其用不广。加以帛素在地下易朽,所以历来很少出土。1973年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中发现了保存在漆箧内的大批帛书,共12万多字,大部分用朱丝栏墨书。出土时有的折叠成长方形,有的卷在扁木片上。经揭裱拼缀,遂使两千多年前的若干古佚书得以重现,堪称是旷世的奇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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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梦家:《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载《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

②《仪礼•聘礼》贾疏。

③《急就篇》颜注。

④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昌晋墓》,《考古》1974年第6期。

⑤纪达凯:《连云港出土两千年前的名片》,《文物报》1986年4月18日。

⑥见本书第71篇注⑥所揭文。

⑦⑫ 汪桂海:《汉代官文书制度》第16、130、134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⑧扬之水:《沂南画像石墓所见汉故事》,载《古诗文名物新证》,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

⑨邗江出土者见《江苏邗江胡场五号汉墓》,《文物》1981年第11期。满城出土者见《满城汉墓发掘报告》上册,第141页。

⑩ 陈直:《汉书新证》第143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

⑪孙慰祖:《封泥的断代与辨伪》,《上海博物馆集刊》第8期,2000年。

⑫烧沟出土者,见《洛阳烧沟汉墓》第183页。太原出土者见《太原东太堡出土的汉代铜器》,《文物》1962年第4、5期。朔县出土者见《山西朔县西汉并穴木椁墓》,《文物》1987年第6期;《山西省朔县赵十八庄一号汉墓》,《考古》1988年第5期。望都出土者见《望都二号汉墓》第96图。

73 文具Ⅲ

纸,石经

纸是汉代劳动人民对世界文明作出的重大贡献。它柔韧、轻便而且价格低廉,远胜此前所曾采用过的任何一种书写材料。没有纸,则书籍的大量刊布、教育的广泛普及、文化的迅速发展,都将成为极其困难的事。

《说文•系部》:“纸,絮—𥮒也。”段注:“按造纸昉于漂絮,其初丝絮为之,以𥮒荐而成之。”《汉书•外戚传》中提到在包药用的赫蹏上写字的事,颜注引应劭曰:“赫蹏,薄小纸也。”师古曰:“赫字或作繫。”《说文•糸部》:“繫,繫𦃇也。一曰恶絮。”则漂絮确能形成赫蹏。但这样形成的薄层丝絮,与纸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把它再浸到水中,就会重新解散成丝纤维。因为丝纤维是动物蛋白,不可能像植物纤维一样,于打浆抄制后在纤维间产生氢键结合而成为纸。

不过,西汉时确已有纸。1973—1974年在居延金关西汉宣帝时的遗物中、1978年在扶风中颜西汉晚期窖藏中、1979年在敦煌马圈湾西汉烽隧遗址中均发现过纸①。它们皆以破旧的麻絮、麻布、绳头等为原料,已经过简单的切、舂、打浆和抄造,然而纤维交织状态差,纸面粗糙不平,尚不能代表西汉纸的水平。1986年在甘肃天水放马滩5号西汉文、景时的墓葬中出土了纸质地图残片,纸面平整,上用细墨线绘出山脉、河流、道路等图形(73—1)。1998年在敦煌小方盘城(玉门关址)以南的废墟中出土麻纸多片,其中一片上有清楚的字迹,内容是私人信件,同出的木简中有绥和二年(前7年)纪年,表明它是西汉遗物(73—2)。则此时纸已经作为书写材料使用了②。

到了东汉初,纸大量进入书写领域。《风俗通》说:“光武车驾徙都洛阳,载素、简、纸经凡二千两”(《御览》卷六一九引)。这里将纸与素、简并列,没有产生误解的余地。从此,书写的要求遂成为推动造纸技术改进的重要力量。至2世纪初,于蔡伦主持下,造纸技术出现了一次飞跃。这时在原料中增加了“树皮”和“鱼网”(《唐类函》卷一〇七引《东观汉记》)。用树皮造纸是一项新技术,它开辟了木浆纸的先河。可是要把树皮造成纸浆,仅用类似沤麻的石灰发酵法是不够的,还必须反复舂捣、脱胶,并以强碱液蒸煮。鱼网的网结硬,也必须施以强化的机械处理和化学处理,而这一套新技术应用到麻纸生产上,又必然使后者的质量得到改进。1974年在甘肃武威旱滩坡出土的东汉晚期字纸,以麻纤维为原料,但已不是西汉时那种粗糙的麻纸,而是一种单面涂布加工纸。纸厚0.07毫米,涂层均匀,纸面平整。它的纤维帚化程度高,交结紧密,是迄今已发现的汉代制作得最精工的纸张。它至少要经过浸湿、切碎、洗涤、浸灰水、蒸煮、春捣、二次洗涤、打浆、抄纸、晒干、揭压等工序才能制成(73—4)。这一点已为现代的摹拟实验所证实③。

出土旱滩坡纸的墓葬从葬式、葬具的情况看,墓主人生前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这些纸原是用来衬裱一辆木牛车的,可见它还不能代表当时的高级书法用纸。据唐•张怀璀《书断》等书记载,东汉建安时有著名的造纸家左伯。左伯是东莱人,东莱一带遂成为我国最早的优质纸产地。齐•萧子良《与王僧虔书》称其纸“妍妙辉光”,即精细、洁白、光滑。陈•徐陵《〈玉台新咏〉序》中,也仍然推崇“五色花笺,河北、胶东之纸。”于西汉时发明的造纸术,至东汉末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了。

汉代虽已发明造纸,但尚未发明使纸在文化教育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印刷术。然而东汉时的刊刻石经之举,对于促成印刷术的发明,却有一定的作用。东汉灵帝熹平年间,因鉴于经书辗转抄写,错误很多,所以用石材刻成定本立在太学,以便校对是正。至光和六年(183年),刻出7种今文经传,立石46块。刻石皆作长方形,每面约35行,每行约75字。当时前来瞻读摹写的人很多,每日有车乘千余辆,填塞街陌,成为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东汉太学遗址在今河南偃师佃庄,此处自上世纪初以来,屡屡出土残石,现在还时有发现(73—3)。

石经初刊成时,我国尚未发明传拓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发明至迟不晚于晋代。王羲之学书,得力于汉石经。石经立在北方,身居江南的王羲之何以得见?所以当时已应有拓本。《隋书•经籍志》“石经”条说:“其相承传拓之本犹在秘府。”可见隋时仍存前代的石经拓本。可以认为,拓墨技术的发明与对石经经文的需求实有密切的关系。而由于这种方法的启发,最后导致刻版印刷术的发明。这应是汉石经之间接的、但意义更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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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关纸见《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文物》1978年第1期。中颜纸见《陕西扶风中颜村发现西汉窖藏铜器和古纸》,《文物》1979年第9期。马圈湾纸见《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10期。

②1957年在西安灞桥一座西汉墓中出土的“灞桥纸”,经当时轻工业部造纸研究所取样检查,认为不是纸。其中一项最具直观性的理由是:这片原来垫在铜镜下面的“纸”,其边缘的弧度与镜子的圆形相近,通过显微观察,大多数纤维在边缘处并不断开,而是绕过边缘又折回来。研究者并发表了此“纸”边缘处纤维折回状况之放大70倍的照片,清晰地显示出折返的纤维相当密集(王菊华、李玉华:《从几种汉纸的分析鉴定试论我国造纸术的发明》,《文物》1980年第1期)。所以此报告称:“这说明纸(指灞桥纸)对铜镜的关系不是包裹而是衬垫;作为圆形衬垫物,其形状不是剪切而成,而是依靠纤维的自然折回形成的。也就是说,此纸的薄片不是抄造而成,而是纤维自然堆积而成。”后来许鸣岐对此纸又作了检验,认为灞桥纸仍是纸(许鸣岐:《考古否定了蔡伦造纸》,《光明日报》1980年12月3日)。但许文中举出的数据与以前的鉴定结果出入很大。如造纸所认为此纸之大多数纤维和纤维束都较长,有的达70毫米。许文称此纸的纤维短细均匀,平均长度1.09毫米。纸的厚度据刘仁庆测得的数据是0.139毫米(刘仁庆等:《我国古纸的初步研究》,《文物》1976年第5期),许文则称厚0.085毫米。令人无所适从。关于上述纤维在边缘处折回的问题,许文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可能由于上一次漉造后粘附在纸模四边框架上的长纤维没有清洗掉,而待再次漉造时,纸模与浆液相遇,使粘附在框架上的纤维经浆液晃荡而脱离框架漂浮到纸边,纤维一端与纸表面交结,而另一端不是延伸在纸外,就是折回到纸面上,经过干燥就固定在纸面上。”但纸模的框架不会和镜子外缘的形状重合,此解释难以令人信服。故本书暂不将“灞桥纸”作为真正的纸看待。然而纵使“灞桥纸”不是纸;但西汉已发明纸,且这时的纸已进入书写领域的事实,并不因之而改变。

③潘吉星:《从出土古纸的模拟实验看汉代造麻纸技术》,《文物》1977年第1期。

74 算筹,圭表,漏壶,日晷,地动仪

计算是进行科技活动的基础之一,我国古代主要用筹算。从《仪礼•乡射礼》“一人执算以从之”,《老子》“善计者不用筹策”等记载看,春秋战国时期筹算已相当普遍。计算的用具多为竹质算筹,汉代名算,唐以后多称之为算子。《说文•竹部》:“算,长六寸,计历数者。”《汉书•律历志》则说它“径一分,长六寸”。可见它们是一些短而细小的竹棒。在我国,占筮的出现可能比筹算早些,它用的是长短不同的蓍草(菊科的锯齿草)茎,“十有八变而成卦”(《易•系辞传上》)。其参伍排比的作法从表面看确与筹算有相近之处,可见古人无论占卦或计算皆习用此类小棒。所以有理由推测,算筹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曾受到蓍占的影响①。汉代的竹算筹在湖北江陵凤凰山168号西汉墓一个盛文具的竹笥中与笔、墨、砚、牍等同出,长约7汉寸。广州南越王墓出土的算筹用象牙制作,长度在5~6汉寸之间。而陕西千阳西汉墓出土的骨质算筹,长13.5厘米左右,正与6汉寸相当(74—2)。《盐铁论•贫富篇》说“运之六寸,转之息耗”,则汉代的算筹应以6寸为常制。南北朝以后,算筹的长度逐渐减短。算筹以271根为一个备用的单元,称为一握。运算时要先布出筹码。筹码有纵横两式,数字1-9的纵式排法为:1、1、I、、Ⅲ、T、T、Ⅲ、Ⅲ,横式为:一、二、三、三、三、⊥、上、二、吉。布筹由左到右横列,筹码纵横相间。《孙子算经》说:“凡算之法,先识其位。一纵十横,百立千僵。千十相望,万百相当。”筹码列在算盘上,盘上画有方格,置于单位者是单数,置于十位者是十数,余类推③。9以上的数进一位,空位上则不放算筹。这时虽然没有表示空位的符号,但由于采用十进位值制,所以既方便又不容易出错。计算时,加减法都从左到右,逐位相加或相减。乘除则用口诀(九九表)进行运算。而这时在西方还没有如此便利的计算方法。古希腊用全部希腊字母表示一到一万的数字,不够用的时候则在字母旁增添符号。罗马用I、V、X、L、C、D、M等字母组织起来表示数字。他们均不知用位值制,运算功能逊于筹算。

而在农业社会中,观测天象,“敬授人时”(《尚书•尧典》),以指导安排农事,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出现得最早、沿用得也最久的测象仪器是圭表。表即垂直于地面的标杆,以备在日光照射下投影;圭即平置于地面的土圭,用于度量日影的长度。太阳虽然每天东升西落,但在不同季节中的出没方位和正午高度是不相同的,并有着周期变化的规律。用圭表测量、比较和标定日影的周日、周年变化,可以定方位、测时间、划分季节、求得周年常数,进而制定历法。从上古到清代,验证新历或改革旧历,往往都以测影的数值为据。因此,中国古天文学或被称为靠测影起家。远在西周初年,我国已有用主表进行观测的记载。《逸周书•作雒解》说:“周公将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土中又称“地中”。《周礼•大司徒》:“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先郑注:“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适与圭等,谓之地中。”表高8尺,约与人体高度相当,这是一个适中的数字。因为从理论上讲,用圭表测影以求二至,是能够得出较准确的结果的。但在实际观测时,表的高度却是个问题:表低了,投影也短,其长度量不精确;表高了,则影端虚淡,不易测量。我国现存最早的圭表是在江苏仪征石碑村1号东汉墓中出土的,铜质,圭中有槽,槽中容表,一端有轴,测影时可将表立起。其表高为19.2厘米,只合汉尺8寸,表明它是当时正规圭表之1/10缩尺的袖珍件(74—5)。它虽因尺寸小,精度较差,但却把圭和表合为一体,便于携带,反映出这时圭表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正式观测所用之表,当如晋•郭延生《述征记》所记长安灵台之铜表,“高八尺”(《三辅黄图》卷五引),方敷应用。

用圭表测影,表影最短时即为这一天的日中。所以我国早期的漏壶曾与圭表配合使用。《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穰苴先驶至军,立表下漏待(庄)贾,”“日中而贾不至,穰苴则仆表决漏。”索隐:“按立表,谓立木为表以视日景;下漏,谓下漏水以知刻数也。”可见这时用圭表测日中以校漏,亦可知漏壶的出现当不晚于春秋时,但已发现的实物均属汉代。近年在陕西兴平东门外空心砖墓、河北满城1号墓及内蒙伊克昭盟杭锦旗的沙丘中,曾先后发现3件西汉铜漏,均为单壶泄水型沉箭漏④。其中以杭锦旗出土者体积最大,通高47.9厘米,壶身作圆筒形,下有3蹄足。接近器底处有一出水管,上有双层提梁。在壶盖和双屋提梁的当中有上下对称的3个长方孔,用以安插并扶直浮箭(74—1)。此壶内底铸出“干章”二字,壶身外面有刻铭:“干章铜漏一,重卅二斤,河平二年(前27年)四月造。”在第二层梁上并加刻“中阳铜漏”4字。因知此漏原在干章,后归中阳;西汉时,它们同为西河郡所属之县⑤。

漏壶起漏后,壶内之水自出水管逐渐滴出,浮箭随之下沉,从而可根据箭上的刻度看出时间的变化。但当壶中盛满水时,因压力大而滴漏快;水量减少水压降低后,滴漏的速度又变慢,这对测时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汉代曾对出水管口加以控制。兴平铜漏内壁上有圆形云母片,可能就是用于调节流量的。虽然如此,但如何使漏壳中的水位和水压保持均衡,在汉代尚未能解决。所以这时的漏壶对其校准设备如圭表和日晷存在着相当大的依赖性。

现存最早之日晷也是汉代的,可靠的实例只有两件。一件于1897年出土于内蒙古托克托,由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74—4)。此晷用方形致密泥质大理石制成,因石质细腻,过去曾称之为“玉盘日晷”。有些书还曾把它的出土地点误记为贵州紫云。其晷体边长27.4厘米,厚3.5厘米。晷面中央为一圆孔,直径1厘米,不穿透。以中央孔为心刻出两个同心圆,内圆与外圆之间刻有69条辐射线,占去圆面的大部分,而余其一面未刻。辐射线与外圆的交点上钻小孔,孔外系以1—69的数字,各辐射线间的夹角相等,补足时可等分圆周为100份,正与一日百刻之数相当。另在两圆之间刻有一正方形,其外刻有所谓TLV纹,但粗率而不规整,应非同时所刻。同类型的日晷在周进《居贞草堂汉晋石影》一书中还著录了一件,山西右玉出土,仅存一小角残石,复原后,晷面刻纹应与托克托晷相近。此外,还有据说是洛阳金村出土的一件,现为加拿大安大略皇家博物馆收藏,实系据托克托晷摹刻之赝品⑥。这类日晷与后世的赤道式日晷不同,不能据表影随时直接读出时刻,它仅仅用于校漏。桓谭《新论•杂事篇》说,漏刻“昼日参以晷景,暮夜参以星宿,则得其正”。《续汉书•律历志》也说:“漏所以节时分,……当据仪度,下参晷景。……以晷景为刻,少所违失。”使用时,须将晷体放正摆平,在晷心的大孔中立“正表”,在外圆的小孔中立“游仪”。将正表与游仪照准日出、日入时的太阳位置,就可以计算出当日的白昼长度,使掌漏的人员据以调整昼夜漏刻,确定换箭日期(74—3)。晷面之所以只刻出69条线共68刻者,是因为夏至最长的昼漏是65刻,故日晷上的刻线已足敷测影之用。并且,漏壶的流速还可据日晷测日中或用浑仪测中星求出夜半加以校准。所以昼漏和夜漏又各依此校准点分成两段,前一段称昼(或夜)漏上水或上,后一段称昼(或夜)漏未尽或下。至于晷面上刻出的TLV纹,则是象征天宇的符号,详见本书第69篇,与测影的用途无关。

不过,有些学者对这种日晷的性能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它是赤道式日晷,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出不同的正表和游仪,使之不仅能测定时刻,而且能测定节气。但在我国,赤道式日晷发明于南宋时,为汉代所不曾有。其设计方案实际上是对汉代日晷的改装,而不是严格地予以复原。另一种意见认为这种日晷仅用于测定方向⑦。然而此说对晷面上何以标出代表一日百刻的刻度却无法解释。何况我国在发现磁北之前,早已能利用圭表据日出、入时的方位或照准北极星测出真北。就测定方向而言,全无制作如此复杂的日晷之必要。

除了观测历象之外,汉代还有用于检测地震的仪器。《后汉书•张衡传》说:“阳嘉元年(132年),(张衡)复造候风地动仪。以精铜铸成。员径八尺,合盖隆起,形似酒尊,饰以篆文、山、龟、鸟、兽之形。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关发机。外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张口承之。其牙机巧制,皆隐在尊中,复盖周密无际。如有地动,尊则振,龙机发吐丸,而蟾蜍衔之。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虽一龙发机,而七首不动,寻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验之以事,合契若神,自书典所记,未之有也。尝一龙机发,而地不觉动,京师学者,咸怪其无征。后数日驿至,果地震陇西,于是皆服其妙。后乃令史官记地动所从方起。”此物虽久已失传,但这段记载相当明确,所以引起中外学者的注意。1875年日本学者服部一三最先对张衡的地动仪进行复原研究,其后从事这项工作的不下十余家,其中王振铎的复原方案最著名⑧。王氏自1936年至1963年长期关注和研究这一课题。他制作的模型外观典雅,被不少人误认为代表出土物。实际上此模型连模拟实验也未曾做过。其内部用于测震的关键部件是被认为代表都柱的直立杆;地震发生后,当地面开始垂直颤动时,直立杆便会倾倒(74—6)。然而倾倒的方向是随机的,完全不反映“震之所在”;甚至对各种非地震所产生的地面垂直振动也没有分辨能力,与张衡的地动仪在性能上几乎没有共同点.另一派学者则认为都柱指悬垂摆。冯锐等于2004—2005年制作的模型,将“都柱”悬挂在仪器腹中⑨。受到地震带来的使地面水平晃动、振幅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的瑞利面波的激发,会引起都柱摆动,其方向大体与地震射线的走向平行(74—7)。但由于后续的瑞利波的反复作用,此都柱会在入射面的±45°的范围内摇摆。因此产生的问题是:由于摆动是正负双向的。如震源来自东方,而都柱所触发的龙首吐丸,却既可在东、亦可在西;甚至不排除或东北、或东南、或西北、或西南之四道中的某道亦发生吐丸现象的可能。所以它同样无从测知“震之所在”,“记地动所从方起”。张衡的地动仪却既能检验地震的发生,还能测出其发生的方位。对此不仅《后汉书》言之凿凿,司马彪的《续汉书》也说:“如有地动,樽则震,寻其方面,知震所在”(《御览》卷二三五引)。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也说它能够“知地震所起从来也”。有关东汉的史料记载较丰,除当时史官奉诏撰写的《东观汉记》外,还有谢承、薛莹、华峤、谢沈、张莹、袁山松、张璠诸家之有关东汉的史作。这些书多为范晔、司马彪、袁宏所及见。因此,上述关于张衡地动仪之性能的记载应可信据。当然必须承认,2004—2005年的模型有验震的功能,胜王氏之作一筹,但仍不能测向。要做到这一点,尚须进一步理清地动仪的作用原理和传动机制。这当中,看来还有一段路要走。

由于对古文献的误解,今人还制出了所谓汉代的“司南”(磁体指南仪)模型,相当有名气,却全不足取;只不过是一种既没有根据又无法验证的假想而已⑩。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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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世仍有将算筹与蓍茎互相通用的。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九天玄女课,其法折草一把,不计茎数多寡,苟用算筹亦可。”

②钟志成:《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出土一套文书工具》,《文物》1975年第9期。《西汉南越王墓》上册,第140页。宝鸡市博物馆等:《千阳县西汉墓中出土算筹》,《考古》1976年第2期。

③ 明•吴敬《九章详注比类算法大全》(景泰元年,1450年)讲的仍是筹算,但在介绍一种快捷计算法“河图书数歌诀”时说:“免用算盘并算子,乘除加减不为难”(《李俨、钱宝琮科学史全集》卷8,第1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这里提到的算子即算筹;算盘即布筹所用之盘,而不是指珠算的算盘。当然也有作简化处理、直接布筹不用算盘的。如宋•张耒《明道杂志》说卫朴演算时,“布算满案”。宋•马永卿《懒真子》卷五说某卜者计算时,将算子“布地上长丈余”。均是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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