笥、箧等器皆接近长方形,圆形的竹容器则有箪。《礼记•曲礼》郑注:“箪、笥,盛饭者。圜曰箪,方曰笥。”但文献中常提到的竹制圆形饭器还有筥。《急就篇》颜注:“竹器盛饭者,大曰箯,小曰筥。”筥又叫𥳓,字亦作筲。《字林》:“筥、𥳓也”(《玄应音义》卷一五引)。《说文•竹部》:“𥳓,饭筥也,受五升。”《方言》卷一三又说:“簇,南楚谓之筲,赵、魏之郊谓之𥬔𥰠。”𥬔𥰠在居延简中作“去卢”,有“斗去卢”和“三斗去卢”(220.18)。在《说文•凵部》中作“凵卢”,并说它“以柳作之”,即是用柳条编成的。那么,筥就是用竹篾编的了;箪却应是用大竹筒制成的。其次,筥无盖,箪有盖。《说文》箪下段注:“盖匡、箪皆可盛饭,而匡、筥无盖,箪、笥有盖。”准此以求,洛阳西郊7062号西汉墓所出盖上书“粱饭”二字的筒形饭器,应为箪(87—9)。但此陶箪装三熊足,制作尚精。武威磨嘴子23号东汉墓所出木箪,形制朴素,与竹箪的式样应相接近(87—8)。箪是一种俭素的食器。《论语•雍也》:“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可证。
最后讨论一下通常所说的盒。盒为后起字。汉代之有盖的容器当时常以“合”为单位。如江陵凤凰山10号墓出土简所称:“笥六合。”马王堆1号墓遣策所称:“检(奁)二合。”《汉书•外戚传》所称:“苇箧一合。”但《史记•货殖列传》之“蘖、曲、盐、豉千荅”(集解引徐广曰:“或作台,器名有瓵”),在《汉书•货殖传》中却作“千合”,颜注:“曲蘖以斤石称之,轻重齐则为合。盐豉则斗斛量之,多少等亦为合。合者,相配偶之言耳。今西楚、荆、沔之俗,卖盐豉者,盐豉各一升则各为裹而相随焉,此则合也。”颜氏将商品搭配的卖法称为合;其实器与盖形体相近而互配者亦可称合。《广韵•入声二十七合》:“合,亦器名。”寖而衍生出“盒”字。《广韵》谓盒是“盘覆也”。圆盒正若两盘相覆。类似之物大约也可以包括在内。本书爰将河北定县43号东汉墓所出椭圆形小银器(87—10),以及山东莱西岱野2号、安徽天长北岗6号等西汉墓所出装禽兽头形活动开关的小漆器(87—11、12),暂定为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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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广州汉墓》上册,第406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
88 日用杂品
汉代的日用杂品种类繁多,除已列专项收入本书以上各篇者外,这里再对若干内具、燕器、发火取暖之具及其他日用物品略作介绍。
《周礼•内司服》郑注:“内具:纷、帨、线、纩、鞶、袭之属。”可见针端等物被称为内具。其中如缝衣针,汉代已用钢铁制作。江陵凤凰山167号西汉墓所出者,长5.9厘米,最大径0.05厘米,针体粗细均匀,针孔细小,颇精巧(88—9)。但这时仍有用铜针的,如江陵岳山2号及长沙侯家塘18号等西汉墓所出者。此针之针体上部作绞索形,广西贵县罗泊湾1号西汉墓所出银针亦然①;西汉时应有此制。贮针有针衣,凤凰山167号墓与马王堆1号墓均出,皆以篾帘为骨,外敷丝织物,将针插在里层中部,不用时可卷起收藏。此外,在陕西咸阳马泉西汉墓的漆奁里曾发现针管,出土时其中尚有锈结在一起的铁针七八个②。以管贮针,则与《礼记•内则》“鍼管线纩”及《荀子•赋篇•箴》“管以为母”之说相合。裁衣之剪多为簧剪,是用一根两头锻出边刃的铁条弯曲而成,借助当中弯簧的弹力操纵其开合(88—1)。但陕西长安南里王村东汉晚期慕中,却出土了一件交股剪(88—2)。它在当时极为新颖,因为这种剪刀要到五代时才流行开来③。缝衣时所用顶针,形制与近代相同,多为铜制,也有铜质鎏金的、银的和金的④(88—8)。熨衣之器至西汉中期还是圜底的,如茂陵1号无名冢1号陪葬坑所出“阳信家熨铫”。西汉晚期的长沙汤家岭1号墓所出“张端君熨斗”已改成平底,更切实用。安徽寿县茶庵1号东汉晚期慕所出者,柄端且饰以龙头(88—5)。河北邯郸张庄桥出土的铜熨斗并附有支座;依《东宫旧事》所记,其支座应名熨人(《北堂书钞》卷一三五引)(88—6)。清•吴云《两罍轩彝器图释》卷一二著录的“魏太和熨斗”,形制与张庄桥所出者基本相同。铭文称:“太和三年二月廿三日,中尚方造铜熨人、熨斗,重卌四斤十二两。第百六。”更是其定名的确证。有些石熨人制作工致,河北冀县前冢村东汉墓出土的一例,立柱周围有4螭虎拱托起顶部的小平台,其上有怪兽蹲踞,底座又蟠伏1虎,就连用于纳熨斗柄的插孔也做成兽口大张之形,极精雕细刻之能事⑤(88—7)。为衣、被熏香之器有熏笼,马王堆1号墓所出者作截锥形,用竹篾编成,孔眼甚大,周围敷以细绢(88—29)。在此墓之遣册中称之为“熏𨏉”;但其中尚须配置熏炉方能使用,河南密具打虎亭1号东汉墓北耳室北壁石刻画像中的熏笼,出现在家居生活的场面中,上面搭满了衣被等物。剪灯炷之余烬则用烛铗,此物在潼关吊桥杨氏墓曾经出土(88—15),其形制与日本正仓院所藏唐代烛铗及韩国庆州雁鸭池遗址出土的新罗烛铗相近。庾信《对烛赋》所称“铁铗染浮烟”者,即指此物而言。
又《仪礼•既夕礼》说:“燕器:杖、笠、翣。”扶老用杖。《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杖一般在顶端有横出之扶手,如贵县罗泊湾1号墓所出者(88—19)。虽然此杖之扶手系利用树木自然生成的枝权;但直到唐代,杖仍以呈丁字形者为多,尚沿袭此风。汉代政府并发给老人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武威出土《王杖诏令简》),以示尊老。简文称,这是自“高皇帝以来”的定制⑥。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墓相当吕后时期,墓主棺内已随葬鸠杖,可证。又据此墓所出《二年(前186年)律令简》中的《傅律》,授王杖的年龄与爵位高低有关:“大夫以上年七十,不更七十一,簪褭七十二,上造七十三,公士七十四,公卒、士五(伍)七十五,皆受杖”①。但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的诏书中只说“年七十受王杖”,可能此后授杖的年龄已统一于70岁。《续汉书•礼仪志》也说:“仲秋之月,县道皆按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王)杖,铺之糜粥。”又说:“玉(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风俗通义》则以为是起于《周礼•罗氏》“献鸠养老”之习俗(《御览》卷九二一引)。按罗氏献鸠,本供食用。但《吕氏春秋•仲秋纪》高注却认为:“《礼》大罗氏掌献鸠杖以养。”已将献鸠与鸠杖并为一事,则应劭之说不为无据。木鸠杖除见于张家山247号墓外,在武威磨嘴子13、18号东汉墓、旱滩坡医简墓、江苏海州霍贺墓中均曾出土⑧。沂南画像石中刻有饰以流苏的鸠杖。鸠杖首一般为素木雕成(88—23)。湖北荆州高台6号西汉墓所出者,在木胎上髹漆彩绘,将鸠的形象表现得很具体(88—24)。杖首之鸠也有铜制的,如广西平乐银山岭西汉墓所出者。至于西安等地发现的错金银铜鸠杖首,更加踵事增华,或缘使用者身分特殊之故9。至于《既夕礼》所说的翣,则是指扇,特别是指大型扇。《小尔雅•广服》:“大扇谓之翣。”汉代的扇虽有矩形、圆形两类。如班固《竹扇赋》称:“度量异好有圆方,来风辟暑致清凉”(《古文苑》卷五引);傅毅《扇赋》称:“织竹廓素,或规或矩”(《北堂书钞》卷一三四引)。但圆扇很少见,只在山东苍山城前村及四川成都曾家包等地东汉墓的石刻画像中见到持圆扇者⑩。又河南灵宝张湾5号东汉墓中曾出一柄圆形明器铜扇(88—27)。从战国以来,传统的竹编大扇皆作矩形。由于是竹编之物,故翣亦作𥵳(《吕氏春秋•有度篇》)、䈉(《说文•竹部》)。䈉通箑,《说文•竹部》:“箑,扇也。”《户部》:“扇,扉也。”矩形大扇正类门扉状。《汉书•张敞传》说:“敞无威仪,时罢朝会,过走马章台街,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马。”颜注:“便面,所以障面,盖扇之类也。”便面既可用来赶马,则须具长柄,故应与矩形大扇相当(88—28)。以类相从,燕器中还可以包括拂子、枕、耳勺、虎子、唾器、帚、箕等物。拂子见于沂南画像石,所表现的为绳拂(88—30)。山东临沂银雀山2号西汉墓曾出土拂子的木柄,出土时附近有马尾,其原物应为马尾拂子⑪。汉枕在出土物中亦常见。枕字从木,我国古代之枕多为木制。临沂金雀山11号、银雀山1号、8号等西汉墓出土之枕,以整块实木制成,断面近椭圆形。《吴越备史》称,钱镠在军中“用圆木作枕,睡熟则欹,由是得寤,名曰‘警枕’”。而《礼记•少仪》中提到的“颎”,郑玄注:“警枕也。”可证其渊源很古老,则圆木形或应代表枕之初制。而临沂金雀山14号西汉墓出土之枕,底为长方形木板,两端为马蹄形木板,枕面则用竹条排列而成,与江陵马山1号楚墓所出者作法大致相同⑫。自战国至汉,这是木枕之通行式样(88—20)。河北望都2号东汉墓所出彩绘石枕,亦仿照此式。这种式样的枕,中空可以储物。《汉书•刘向传》称:“淮南有枕中《鸿宝》、《苑秘书》。”颜注:“《鸿宝》、《苑秘书》并道术篇名。藏在枕中,言常存录之,不漏泄也。”藏书于枕,以示珍秘,于是“枕中书”在后世遂成为“秘笈”的同义语。但只有中空的竹条枕堪充此用。至于定县北庄东汉墓所出玉枕、马王堆1号墓所出草芯绣枕等,则可能是随葬用品⑬。清洁耳道用挖耳勺。此物已见于商代,妇好墓出玉耳勺,山东益都苏埠屯大墓出骨耳勺。陕县刘家渠3号东汉墓所出铜耳勺,式样已与近代所用者相同(88—10)。广西贵县罗泊湾1号墓且出金耳勺。便溺所用虎子,已见于长沙五里牌邮3号战国墓。此物亦名楲,见《史记•万石君列传》集解引贾逵《周官解》。出土的汉代虎子有陶、漆、铜、瓷等多种质地者⑭(88—13)。《西京杂记》说:“汉朝以玉为虎子。”但未见到实例。唾器在先秦时尚未见,安徽阜阳西汉汝阴侯墓中所出漆盂形器,铭文中自名为“唾器”。此器浅腹、大口、有盖,若无铭文,则不易断定其用途。江西清江武陵东汉墓所出绿釉唾壶,颈部收缩而口沿外侈,其形制已开六朝、隋唐时同类器物之先声(88—11)。扫除用具有帚(54—5)。大帚为篲(88—26)。与帚、篲配套使用的则有箕(88—16)。
发火与取暖的用具有木燧、火筋及各种温炉。自先秦至南北朝,我国主要用钻木法取火。《淮南子•说林》:“槁竹有火,弗钻弗燋。”钻火之具,《内则》中称为“木燧”,《管子•禁藏篇》与《韩非子•五蠹篇》称为“钻燧”,居延简中称为“出火燧”(506.1)。它是用硬木杆钻较软的干木片以发出火星;为了便于钻磨,常在木片上先凿出凹槽。其实物在居延、敦煌等地多次发现。新疆罗布泊所出者,钻杆与凿孔木片还用绳子系在一起(88—21)。但木燧钻出的火星必须用易燃之物及时引燃。《韩诗外传》卷七说:“束缊请火。”是以麻缊作引火物。居延简文中与火燧并列者有“茹”(506.1),初师宾认为这也是一种引火物,其说是⑮。取暖之炉式样也很多。宫廷所用者,如西安三桥镇出土的“奇华宫铜 卢(炉)”,有类后世的火盆(88—18)。满城1号墓出土的铁暖炉,带盖,盖、底、炉壁均镂孔,以供通风之用,但其中只宜盛放少量已燃之炭火。茂陵1号冢1号陪葬坑出土的温手炉,则是一种小型取暖器(88—12)。夹炭用的火筋亦见于满城1号墓,是一根铁条弯曲而成的(88—17)。
其他如木梯,见于广州马鹏岗1134号西汉墓,用一根扁平长木挖凿而成(88—31)。在西汉墓中还出现了代替钉棺木的木质细腰钉的铁钉(88—25)。悬物之钩在画像石与壁画中的庖厨图中常见。洛阳、西安等地汉墓出土的陶灶,在灶面上常模印或刻画出钩子。陕西渭南田市镇出土的各式汉代铁钩,均为实用之器⑯。广州南越王墓西耳室出土的铜钩,在铜吊杆中部固着一小而深的水盂,孟下连接铜链和挂钩⑰(88—4)。在钩下挂物并于盂中注水,可防虫蚁。而满城1号墓所出花形悬猿铜钩,不仅造型新奇,而且花蕊和猿可以转动,在出土的同类物品中最为精巧(88—3),但它就不一定是厨房用具了。西安洪庆堡汉代的愍儒乡遗址与河南荥阳王湾东汉窖藏中均发现铁簧锁,有的还附有齿耙形钥匙(88—22)。洛阳3850号东汉墓的壁画中有一持耙形钥匙的人物,似乎是一位管家⑱。唯《风俗通义》说:“钥施悬鱼,鱼翳伏渊源,欲令楗闭如此”(《御览》卷一八四引),这种形状的钥匙在汉代遗物中未曾见过。但唐代不仅有鱼形钥,而且李贤墓壁画中还出现了一名在钥匙上系有鱼形饰件之人;其作法均应滥觞于此说。
最后再介绍一下汉代的扑满。洛阳烧沟84号西汉墓中曾出土一件,器为陶制,仅顶部有装钱之孔(88—14)。出土时,器中尚贮五铢钱20枚。广州西汉后期墓出土之扑满,其中也贮有五铢钱20枚⑲。不知是否纯属巧合。此物本名缿,见云梦秦简《秦律十八种•关市律》。《说文•缶部》:“缿,受钱器也。”但《西京杂记》所载邹长倩《遗公孙弘书》说:“扑满者,以土为器,以畜钱。且其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则扑满是根据其用法而得名的俗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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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岳山铜针见《江陵岳山秦汉墓》,《考古学报》2000年第4期。侯家塘铜针见《被盗掘过的古墓葬,是否还值得清理》,《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10期。罗泊湾银针见《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9期。
②见本书第77篇注③2所揭文。
③双股剪在此后的长时期中不曾发现,它的再度出土是在长沙的五代墓中,见中国历史博物馆编:《简明中国历史图册》第7册,第3页。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80年。
④鎏金铜顶针见《东汉司徒刘崎及其家族墓的清理》,《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5期。银顶针见《长沙东屯渡清理了一座东汉砖室墓》,《文物》1960年第5期。金顶针见《亳县曹操宗族墓葬》,《文物》1978年第8期。
⑤《汉王朝》第56页,第40图。便利堂,1999年。
⑥甘肃武威磨嘴子出土的王杖简有两批。第一批于1959年出土于第18号西汉墓中,共10枚,被称为“王杖十简”。见甘肃省博物馆:《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60年第9期。郭沫若为此写了《武威“王杖十简”商兑》一文,载《考古学报》1965年第2期。第二批于1981年征集,据说也是在磨嘴子汉墓中出土的,共26枚。见武威县博物馆:《武威新出王杖诏令册》,载《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两批简上均有本篇所引文句。
⑦高敏:《从〈二年律令〉看西汉前期的赐爵制度》,《文物》2002年第9期。
⑧磨嘴子出土者见《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发掘》,《考古》1960年第9期。旱滩坡出土者见《武威汉代医简》第22页。海州出土者见《海州西汉霍贺墓清理简报》,《考古》1974年第3期。
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平乐银山岭汉墓》,《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王长启:《西安地区发现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青铜器》,《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5期。
⑩苍山画像石见《山东汉画像石选集》第410图。成都画像石见《四川成都曾家包东汉画像砖石墓》,《文物》1981年第10期。
⑪山东省博物馆、临沂文物组:《山东临沂西汉墓发现〈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的简报》,《文物》1974年第2期。
⑫金雀山11号、14号汉墓之枕,见《山东临沂金雀山周氏墓群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1期。银雀山1号汉墓之枕,见注⑪所揭文。银雀山8号汉墓之枕,见《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0年第11期。马山1号墓之枕,见《江陵马山一号楚墓》(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84页。
⑬定县玉枕见《河北定县北庄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4年第2期。马王堆绣枕见《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上集,第70—71页。
⑭陶虎子见《南京邱家山汉墓》,《考古》1963年第8期;《江苏新沂东汉墓》,《考古》1979年第2期.漆虎子见《扬州东风砖瓦厂汉代木椁墓》,《考古》1980年第5期;又江苏仪征亦出土一件,见《江苏省出土文物选集》图版117。铜虎子见《江西南昌地区东汉墓》,《考古》1981年第5期:《北京顺义临河村东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77年第6期。黑瓷虎子见《我国黑瓷的起源及其影响》,《考古》1983年第12期。青瓷虎子见上揭《江苏新沂东汉墓》一文。
⑮见本书第40篇注⑦所揭文。
⑯《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20页。《西安北郊图书馆汉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2年汉唐考古增刊。郭德发:《渭南市田市镇出土汉代铁器》,《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3期。
⑰南越王墓出土的带盂铜钩,发掘报告中定名为“铃形器”,这是由于当时将器物倒置而形成的误解(《西汉南越王墓》第83、92页)。麦英豪、王文建在《岭南之光》(浙江文艺出版社,2002年)一书中,始改定为“铜挂钩”。
⑱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洛阳市第3850号东汉墓》,《考古》1997年第8期。
⑲《广州汉墓》上册,第280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
89 灯I
灯是从食器中的豆转化来的。《尔雅•释器》:“瓦豆谓之登。”郭璞注:“即膏灯也。”它大约出现于春秋;至战国时,灯的式样就比较繁多了。但直到西汉,灯的基本形制还和豆差别不大,所以河北鹿泉高庄西汉常山王刘舜墓出土铜灯的铭文中仍自名为“烛豆”。①
这时最常见的铜灯上有盘,中有柱(校),下有底座(柎),可以称之为豆形灯(89—3)。铜灯的款识中自名为镫或锭,《说文》中此二字互训,无须再作区分。值得注意的是,在圆形的灯盘正中,常有1枚支钉形的火主。《说文•丶部》:“ ,镫中火主也。”火主即灯盘中的支钉,篆文所状甚明。此物或被称为烛钎,其上应插麻蒸。《说文•帅部》:“蒸,析麻中干也。”即剥去麻皮后的麻稭。它可以缚成束,点燃照明。《仪礼•既夕礼》郑注:“烛用蒸。”这里说的烛指火炬。但也可以将蒸插在烛钎上成为灯炷。对此描述得最清楚的是桓谭,他在《新论•祛蔽篇》中说:“余后与刘伯师夜燃脂火坐语,灯中脂索,而炷燃秃,将灭息。……伯师曰:‘灯烛尽,当益其脂,易其烛……。’余应曰:人既禀形体而立,犹彼持灯一烛,……恶则绝伤,犹火之随脂、烛多少、长短为迟速矣。欲灯烛自尽易以不能,但促欽旁脂以染渍其头,转侧蒸干使火得安居,则皆复明焉。’”可见蒸干渍脂,灯光则明。在汉代,不仅铜灯上设支钉形的火主,陶灯上有时也有②。沂南与邓县长冢店画像石中之点燃的灯,灯火均直立在灯盘当中,就是这种装置的反映(89—1、2)。麻蒸不易保存,然而在云南昭通桂家院子东汉墓中出土的铜灯,灯盘内尚残存一段灯炷,是用八九根细竹条缠在一起作成的。如用麻蒸,作法亦应相近③。除了用能挺立在灯盘中的麻蒸外,我国古代也采用其他纤维材料制成软灯炷。战国时的“鸟柱盘”,其实就是将软灯炷搭在鸟背上点燃的灯④。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战国玉灯,灯盘当中突起一个花朵状的小圆台,这上面无法插麻蒸,只能搭软灯炷。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的陶灯,灯盘中突起一枚侧视如鸟背形的支撑物,显然也是搭软灯炷用的(89—4)。其外观虽与一般豆形灯相近,代表的却是另一种类型;不过这类灯在汉代尚不多见。⑤
《新论》还说:“火随脂、烛多少、长短为迟速。”表明烛即灯炷要浸在脂里。脂是动物油脂,满城1号墓所出卮灯中的残存物,经化验确定为动物脂类。此外,当时还用植物油点灯。《齐民要术•种麻子篇》引崔定曰:“苴麻(即大麻的雌株)子黑,又实而重,捣治作烛,不作麻。”《拾遗录》说:“董偃……列麻油灯于户外”(《御览》卷七一〇引)。即用这科油点灯。《要术•荏蓼篇》又说:“荏(即白苏子)油色绿可爱,其气香美,……又可以为烛。”上面说的“作烛”、“为烛”,都是指点灯。所以王祯《农书》卷七中仍说:“按麻子、苏子,……于人有灯油之用,皆不可阙也。”
火主在豆形灯中一般只有1枚,只能燃1炷灯火。有时将这类灯的柱和座制成雁足形,则名雁足灯(89—6)。它的灯盘往往呈环状凹槽形,其中常设3枚火主,可燃3炷灯火。也有的灯将柱和座制成完整的凤鸟形,口衔灯盘(89—5)。灯柱较高的豆形灯名“立灯”⑥。灯柱较矮的则称为短灯。江苏邗江甘泉东汉墓中出土的一件高14厘米的雁足灯自名为“铜雁足短灯”⑦。如果没有底座和立柱,只在灯盘下设3矮足,而在灯盘一侧装扁鋬,则名拈灯或行灯(89—7)。满城刘胜墓出土的1:4274号此型铜灯,铭文自名为“拈锭”⑧。拈与行用意相近,都是说它可以在行动中持之照明。河南陕县后川3003号西汉墓出土的双连行灯,中有关摈,可以开合(89—8)。内蒙古巴彦淖尔盟纳林套海5号、沙金套海17号等西汉墓,以及湖北蕲春枫树林东汉墓均曾出土带高座的行灯⑨。山东微山马陵山西汉墓所出带高座的行灯,座下连以承盘,上加透雕菱形网格的灯罩,看起来有些像熏炉;但其灯盘当中有支钉形的火主,故仍应确定为灯(89—9)。灯盘上增加带透孔的罩意在控制灯光的照度。江苏南京前新塘南朝墓出土的陶灯上也装有带栅状孔格的灯罩作用应相同⑩。不过以上几种灯的灯盘均较浅,容油少,如果以卮状器作灯体,则油量充裕。这种灯在满城刘胜慕中出土过一件,铭文中自名为“铜卮锭”。如果将灯炷贯以铜管直接插进盛油的卮形容器中,仍可名为卮灯(89—11)。其实物在江苏邗江、陕西华阴等地的东汉墓中均曾出士⑪;而在密县打虎亭东汉墓的画像石中,则发现了使用这种灯的图像(89—10)。如果将盛油的容器和兼作盖子用的灯之间连以关捩,即通称之辘轳灯。但此名是后人所加,当时仍认为它是行灯的一种。《贞松堂吉金录》所录此型的“内者灯”,铭文中就自名为行灯(89—12)。它有作耳杯形的,和牛、羊、犀牛等动物形的。其中羊形的又名羊灯,由于羊象征吉祥,所以这种灯在汉代很受重视,出土和传世的实物也较多(89—13)。李尤《金羊灯铭》赞之为:“金羊载耀,作明以续。”还有将杯形灯和卮形灯相合并的:上面是杯形灯盏,下面却是卮。这种灯较少见,只在重庆开县出土过两件(89—14)⑫。
此外,汉代还有装多枚灯盏的多枝灯,《西京杂记》中提到的“青玉五枝灯”、“七枝灯”,均属此类。有些多枝灯是用行灯组成的,如广西合浦风门岭26号西汉墓出土的铜四枝灯,其上之行灯的底部铸有空卯,在灯枝上插合而成(89—15)。这类行灯使用时可分可合,如湖南永州汉墓出土的此类灯上只装1件行灯,应属单独使用者⑬。多数多枝灯的灯盘是固定的,分层错落安置,点燃以后,灯火交相辉映,有如花树,显示出豪华的气派。
出土的多枝灯以陶制者为多,如河南洛阳七里河东汉墓所出十三枝灯,河南济源承留村东汉墓所出廿九枝灯⑭(89—16)。铜制的比较少,广西贵县罗泊湾西汉墓曾出铜九枝灯。还有一座铜九十六枝灯,通高约140厘米,呈枝叶繁茂的神树形。此灯可能是四川地区出土的,已被盗卖至美国⑮。它和傅玄《朝会赋》“华灯若乎火树,炽百枝之煌煌”(《初学记》卷二五引)的描写十分接近。但这样贵重的灯自难进入普通人家。汉代一般居民,西汉时多用豆形灯;东汉中期以降,则多用带碗形灯盏之灯。后一种灯至魏晋以降仍然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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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鹿泉市文物保管所:《高庄汉墓》第39页。科学出版社,2006年。
②内蒙古巴彦淖尔地区诸汉墓所出陶灯可以为例,见魏坚:《内蒙古中南部汉代墓葬》第32、61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③广西合浦风门岭23号西汉墓出土铜行灯的灯炷,“为三股绞缠而成,下部开叉搭在灯盘中吸油之用。灯盘内还有油料的残余”。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合浦县博物馆:《合浦风门岭汉墓——2003—2005年发掘报告》第25、29页。科学出版社,2006年。关于灯炷之使用方式的演变,请参看孙机:《摩羯灯》,《文物》1986年第12期。
④孙机:《中国圣火》,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
⑤ 汉代在灯盏内的火主上插麻蒸的点灯方法,可以称为“盏中立炷式”。这时的灯炷大都是用这类硬纤维做的,所以能立在灯盏中。而像马王堆3号墓所出盏中设小台的陶灯,灯炷只能用软纤维做。这样的灯炷本来可以搭在盏唇上点燃,但狃于积习,仍将它置于灯盏正中。西方的灯则一直将灯炷搭在盏唇上,称为“盏唇搭炷式”。古代地中海区域和西亚各国均用此式灯。这种灯于唐代通过新疆传入我国内地。新疆巴楚县脱库孜萨来所出唐代铜灯,即纯属西方式样(《新疆出土文物》图178。文物出版社,1975年)。宋代以后普遍用这种灯,“盏中立炷式”的灯遂隐没不见。随着灯盏结构的简化,自战国以迄两汉之兴盛一时的铜灯工艺亦逐渐衰落了。
⑥《高庄汉墓》第40页所载此型灯的铭文为:“宦者铜金大立烛豆一,容四升,重九斤。”
⑦南京博物院:《江苏邗江甘泉东汉墓清理简况》,《文物资料丛刊》第4集,1981年。
⑧《满城汉墓发掘报告》上册,第71页。
⑨ 陕县出土者见《陕县东周秦汉墓》(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83页。巴彦淖尔盟出土者见《内蒙古中南部汉代墓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39、100页。蕲春出土者见《湖北蕲春枫树林东汉墓》,《考古学报》1999年第2期。
⑩南京市博物馆:《南京前新塘南朝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第4期。
⑪邗江出土者见《江苏邗江甘泉二号汉墓》,《文物》1981年第11期。华阴出土者见《东汉司徒刘崎及其家族墓的清理》,《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5期。
⑫见《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图录》图版215。陈显双、朱世鸿:《四川开县红华村崖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1期。
⑬零陵地区文物工作队:《湖南永州市鹞子山西汉“刘彊”墓》,《考古》1990年第11期。
⑭ 洛阳出土者见《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第2期。济源出土者见《河南济源出土汉代大型陶连枝灯》,《文物》1991年第4期。
⑮ 王育成:《纽约出现的东汉青铜灯树考议》,载《揖芬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90 灯Ⅱ
多枝灯虽然华贵,但在战国时已经出现。汉代新创制的一种精巧的灯型是装烟管的灯。烟管有单管(90—6)、双管(90—7)两种,都能将烟气导入灯腹内。满城1号汉墓出土的单烟管灯,腹内壁有白色水碱一薄层,证明其中原曾贮水。灯烟溶在水中,可使室内减少煤食而保持清洁。这件灯的灯盘有两层盘壁,插置两片弧形翳板作为灯罩。灯盘可以转动,翳板可以开合,从而灯光的照度和照射方向可以调节。而且其构件均能拆卸,便于清除灯内烟垢。不过装单烟管的灯如点燃时间过长,灯内烟气充溢,则气流的流通会受到影响。从这方面说,双烟管灯要更胜一筹。
这种灯早在宋代的《宣和博古图》中已著录一件残器,所记铭文为:“王氏铜虹烛锭。”此虹字应为釭字之假。长沙柳家大山32号西汉墓所出同型之灯,有3条铭文。器肩铭:“ 翁主铜釭𨫀一具。”灯盘铭:“ 翁主釭中𨫀。”盖铭:“ 翁主釭𨫀盖。”①晋•夏侯湛有《釭灯赋》(《艺文类聚》卷八○引),称此种灯:“取光藏烟,致巧金铜。”“隐以金翳,疏以华笼。融素膏于回槃,发朱辉于绮窗。”金翳、回盘,正是这种灯上的构件;藏烟,正是其性能的特点。釭指中空的管状物。《释名•释车》:“釭,空也;其中空也。”车釭和建筑物壁带上的金釭均由此得名,也正与烟管的形状相符。所以这种灯应名釭灯。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寺塔记下》所称“息烟灯”,或亦属此类。
还有些釭灯被作成动物形或人物形,其中且不乏精品。呈牛形者在长沙桂花园、邗江甘泉、睢宁刘楼共出3件,造型各擅其胜。长沙牛形釭灯安详雍雅;睢宁牛形釭灯古拙凝重;邗江牛形釭灯通体错银,牛的造型出之以写实手法,侧首扬角,睥睨喑噁,很有神气(90—1、2)。作鸟形者有广西合浦出土的一对凤形釭灯(90—3)。又山西平朔、襄汾与陕西神木各出一件水禽衔鱼釭灯,其水禽之状若雁。我国古文献中雁、鹅之名相通(《说文•鸟部》:“雁,鹅也。”),而凫、鸭之名亦相通(《广雅•释鸟》:“凫,鸭也。”)这些水禽常连类并称,如《晏子春秋•外篇第七》:“菽粟食凫雁。”《楚辞•七谏》:“畜凫鴐鹅,满堂坛兮。”故晋《东宫旧事》中一再提到的“铜鸭头灯”、“金涂连盘鸭灯”(《艺文类聚》卷八〇引),或亦其俦②。
在汉代的釭灯中,最著名的一件是满城2号汉墓所出鎏金长信宫灯(90—5)。此灯作一宫女跪坐捧物状。宫女梳髻覆帼,头部微俯,着深衣,跣足。跣足是在君前示敬之意。整个身姿也流露出一种恭谨的神情,正符合她的身分。宫女的双臂安排得极为自然;其实上臂内是烟管,下臂还要起支承灯座的作用。此灯虽只有单烟管,但灯体底部有大孔,对气压可起调节作用。不过灯体内因此不能贮水,消烟的作用就比不上能贮水的那一种了。此灯最先属于皇太后所居长信宫,后来转由内者管理。到了景帝七年(前150年)灯归阳信长公主家。最后又转归中山王后所有③。
此外,还有若干种异形灯,如人形吊灯(90—8)、当户灯(当户为匈奴官名,此灯之灯座为当户像)、西王母灯等。两广地区常将灯座作成少数民族形象,为其他地区所不见。
上文说汉灯在盏内注油脂,这是指一般情况。此外,汉代燃灯还可用蜡。《潜夫论•遏利篇》说:“知脂蜡之可明镫也。”出土的汉灯中有的尚残留灯蜡。解放前商承祚在《长沙古物闻见记》中说:“汉墓偶有黄蜡饼发现,”“岂以之代膏邪?”解放后,在长沙杨家大山401号、沙湖桥A45号汉墓中,均于铜灯内发现残蜡,可以作为以蜡代膏之证④。晋•范坚《蜡灯赋》中描写过这种燃蜡的灯:“列华槃,铄凝蜡。浮炷颖其始燃,秘闱于是乃阖”(《艺文类聚》卷八○引)。可见蜡灯内的蜡是融化后作为油膏使用的。至东汉晚期,在广州汉墓中最先出现烛台(90—4)。说明细长柱状的蜡烛这时已进入照明用品的行列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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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湖南省博物馆:《长沙柳家大山古墓葬清理简报》,《文物》1960年第3期。此地点之32号西汉墓所出釭灯,见查瑞珍:《 翁主釭𨫀》,《文物》1979年第7期。
②孙机:《两件新出的水禽衔鱼釭灯》,《文物天地》1987年第5期。
③《满城汉墓发掘报告》(上册,第261页)认为其铭文中的“阳信家”指阳信夷侯刘揭之家。李学勤:《汉代青铜器的几个问题》(《文物研究》第2期,1986年)认为指阳信长公主家;兹从李说。但研究者当中尚有不同见解。参看秦进才:《汉“阳信家”铜器的最初所有者问题》,《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3期;丰州:《再论汉茂陵“阳信家”铜器所有者的问题》,《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6期。
④见《长沙发掘报告》第115页;《长沙沙湖桥一带古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7年第4期。
91 熏炉I
在室内熏香的习俗最迟于战国时就已出现,燃香之器名熏炉。《说文•少部》:“熏,火烟上出也。”器铭中或作燃炉(《善斋吉金录》任器五一)。也可以称作香炉。蔡质《汉官仪》:“女侍史絜被服,执香炉烧燻”(《后汉书•钟离意传》章怀注引)。是其例。所燃之香原是一种草本植物,名薰草,它就是因用于熏烧而得名。《急就篇》颜注:“薰者,烧取其烟以为香也。”古谚云:“薰以香自烧”(《汉书•龚胜传》)。可见薰草和熏香起初是密不可分的。
薰草有特殊气味。《左传•僖公四年》:“一薰一蕕,十年尚犹有臭。”杜注:“薰,香草。”但被称作香草的植物古代有好些种。如又名都梁香的古兰,就是一种著名的香草。《诗•溱洧》陆玑疏:“兰,香草也。”它甚至被尊为“国香”(《左传•宣公三年》)。再如氅即郁金。《诗•江汉》毛传也说:“圈,香草也。”但这些植物并不通过熏烧来散发香气。兰用于煮兰汤以沐浴。《大戴礼•夏小正》:“五月畜兰,为沐浴也。”或用于煎膏以照明。《楚辞•招魂》:“兰膏明烛,华容备些。”郁金则用于取汁以和酒,是为鬯酒。它们的用途都和对薰草的要求不同。其他类似之物还有不少,兹不具论。古代之所谓薰草,主要指蕙。《广雅•释草》:“薰草,蕙草也。”《名医别录》:“薰草,一名蕙草,生下湿地。”陶注:“俗人呼燕草,状如茅而香者为薰草,人家颇种之。”这里说的蕙即禾本科的茅香。马王堆1号墓出土的木楬上有书“葸(蕙)一笥”者,即指出土物中的茅香一笥。又此墓出土的一件陶熏炉里也装满茅香。汉诗咏熏炉,还曾以“香风难久居,空令蕙草残”之句作结。故薰草无疑就是蕙草即茅香①。此外,也有将高良姜、辛夷等和茅香混和在一起熏烧的,马王堆1号墓出土的另一件陶熏炉中盛有这些植物。
茅香不太难得,其中虽含香豆素,但香气亦不甚浓郁,所以早期的熏炉多为陶制的豆形炉,做工也不太讲究(91—1)。这种熏炉在广州、长沙等地的西汉早期墓中已经出了不少,而中原地区则出现得相对晚一些,反映出熏香的风气是自南向北逐步推广的。高级香料最先也是从南海输入我国的。《史记•货殖列传》说:“番禺(今广州)亦其一都会也。珠玑、犀、瑇瑁、果布之凑。”集解引韦昭曰:“果谓龙眼、离支之属。布,葛布。”韩槐准已指出此说系误解②。按果布应为马来语Kāpur的对音,即龙脑。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八说龙脑香又名固布婆律。婆律是龙脑的主要产地,位于苏门答腊岛南海岸。固布则为筒布之讹,亦即果布。它是从龙脑树的木材中蒸馏出来的白色晶体,又名冰片。在古代龙脑树只生长在自赤道至北纬5度的地区,如加里曼丹、马来半岛、苏门答腊等地近海的密林中。根据《货殖列传》的记载,此物于西汉时在广州已非罕见之物。汉通西域后,还从陆路自西方输入苏合香。班固《与弟超书》说:“窦侍中令载杂彩七百匹,白素三百匹,欲以市月氏马、苏合香、影 ”(《艺文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八一四、九八二引)。苏合一词的语源不详。《后汉书•西域传》说大秦国“合会诸香,煎其汁以为苏合”。实际上它是小亚细亚、叙利亚等地所产的一种金缕梅科植物的树脂。此物也用于燃香。梁孝元帝《香炉铭》:“苏合氤氲,非烟若云;时秾更薄,乍聚还分”(《艺文类聚》卷七○引)。描写得很形象。此外,如汉乐府诗中所说:“行胡从何方?列国持何来?氍毹、𣯚𣰆、五木香,迷迭、艾蒳及都梁。”可见汉时从国外输入之物主要是毛织品和香料。再如《三国志•魏志•乌丸传•赞》裴注引《西域旧图》中提到的狄提、迷迷、兜纳、白附子、薰陆、郁金、芸胶等西方香料,其中有的在东汉时应已传入我国。曹操所说:“安息诸国为其香,因此得香烧”(《御览》卷九八一引《魏武令》)。其中大约也包括此类香料。但具体情况不详。
以薰草熏香时,由于茅香是草本植物,干燥后本身就是可燃物;而龙脑、苏合等为树脂类香料,则须置于其他燃料上熏烧。因而,随着所用香料的不同,熏炉的形状也发生变化。当然,在使用外来香料的初期,径将龙脑末之类撒在茅香上熏烟,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所以炉型的改变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概括地说,早期豆形熏炉的炉身较浅,炉盖较平。为了使各种香草充分熏燃,往往在炉身下部或底部镂有进气孔,而在炉盖上镂有出烟孔,空气自进气孔进入炉内,香烟则从出烟孔散出弥漫室中。西汉早期的陶熏炉之镂孔多为三角形,无论在广州或长沙出土的都是如此。而满城1号汉墓出土的鼎形铜熏炉,盖上镂圆形出烟孔,底部则镂出四边对称的长方形进气孔12个,当中还有1个小圆孔,可推知其中熏烧的也应是某种香草(91—6)。为了容纳自进气孔落下的灰烬,此炉且附有带流的承盘。
再如若干浅盘形带长整的铜熏炉,其状近似行灯,可以称为行炉。行炉多附以半球形炉盖,盖顶开大圆孔,盖面也满布镂孔,有如网格(91—10)。它们虽然未在炉底留进气孔,但由于炉盘浅,炉盖通风好,所以也可以用来熏烧香草。满城1号墓所出行炉,还附有铜提笼(91—11)出土时,行炉置于提笼内,二者应为一套器物。至于陕西咸阳、山西朔县等地出土的鸟形熏炉,其熏香方式或与上述各类相近(91—8、9)。
一般说,熏烧树脂类香料之熏炉的炉身要作得深些,以便在下部盛炭火,树脂类香料放在炭火顶上,使之徐徐发烟。梁•吴均《行路难》一诗,先说“博山炉中百和香,郁金、苏合及都梁”,末了又说“金炉香炭变成灰”(《玉台新咏》卷九);将炉中上置香料下燃炭火的情况反映得很清楚。在广州汉墓出土的熏炉内,曾发现未烧完的炭粒。为了防止炭火太旺,炭味太浓,后世还在炉内放置隔火的银箔或云母片。汉代虽然尚未采用这种方法,但已将炉身下部的进气孔缩成很窄的隙缝,甚至往往作成封闭的;同时将炉盖增高,在盖上镂出稀疏的小孔,透过小孔的气流挟带熏炉上层的香烟飘散;而炉腹下部的炭火层由于通风不畅,所以只保持着缓慢的阴燃状态,正适合树脂类香料发烟的需要。有些豆形、簋形和鼎形熏炉,炉身也作得较深,似乎也可以在里面燃烧树脂类香料(91—2~4、7)。本书下一篇介绍的博山炉,炉身的构造多属此型。因此对于这些熏炉之熏香的方式,须作具体分析。至于图91—5所介绍的带烟管之熏炉,形制独特,则只能被看作是其中的特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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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外古代还将唇形科的短糠也称作蕙,但它不用于熏香。至于南宋时将兰科的蕙兰称作蕙,更与熏香无关。
②韩槐准:《龙脑香考》,《南洋学报》第2卷第1辑,194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