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拓跋鲜卑还处在大兴安岭的深山之中时,史籍所言鲜卑概指东部鲜卑。西汉初,“鲜卑自为冒顿所破,远窜辽东塞外,不与余国争衡,未有名通于汉,而自与乌丸相接”(《三国志•魏志•乌丸传》裴注引王沈《魏书》)。东汉早期,匈奴渐衰,东部鲜卑转盛。至2世纪中叶,鲜卑族的领袖檀石槐统一草原各部,“南抄汉边,北拒丁零,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尽据匈奴故地”(王沈《魏书》)。檀石槐的部落军事大联盟下属12大人,分东、中、西3部。《三国志•魏志•田豫传》说:“自高柳以东,濊貊以西,鲜卑数十部,比能、弥加、素利等割地统御,各有分界。”这里提到的弥加和素利都是东部大人。东部大人的辖地恰位于“辽东塞外”,东部鲜卑在此经营已久。榆树地区当时应为东部鲜卑的某一东部大人所领。
老河深鲜卑墓的出土物种类颇丰,其中有大量铁器,还有东汉中期流行的七乳禽兽带纹镜。这里出土的铜柄铁剑长95.8厘米,装石镡,茎上贯扁铜珠(108—8)。还出土了不少件金丝或银丝扭结成的耳饰(108—5)。而此种剑和扭丝耳饰又见于辽宁西丰西岔沟古墓群;它们不仅是老河深的、也是西岔沟的极具特色的器物。
西岔沟墓地很大,出土物上万件⑫。关于其墓主之族属,或主匈奴说,或主乌桓说,或认为其内涵复杂,主要族属尚难确指。西岔沟在老河深西南,虽距辽东汉塞不远。但比乌桓“居止近塞,朝发穹庐,暮至城郭”(《后汉书•乌桓传》),还要更靠北一些。据老河深出土物提供的线索,看来这些墓也应属东部鲜卑。不过此地的匈奴色彩更浓,恐与其时代较早(西汉晚期—东汉早期)有关。这里甚至还出土打制的石镞(108—10)。而且有些出土物或即匈奴产品,比如其所出之著名的双骑士纹铜带鐍上的骑士,从发式考察,既非鲜卑亦非乌桓,而应是匈奴人(108—22)。还有些器物则带有明显的北方草原文化色彩,如“双鸟回首式”铜柄铁剑(108—7)等。
在匈奴、乌桓、鲜卑三者之中,乌桓文化的特点最不明确,迄今为止,尚未识别出他们的典型器物。东汉建武时,乌桓人一部分入居塞内,一部分留在塞外。入塞的乌桓受东汉控制,其精锐的“乌桓胡骑”直接受长水校尉指挥。原先的大人、渠帅,这时则被封为率众王、侯、长”⑬。这类官号虽不独封给乌桓,也封给其他族的首领,如鲜卑族遗物中也有“汉鲜卑率众长”铜印(108—15);但存世乌桓铜印上却常加“保塞”二字,而颁发给其他少数民族首领之印则未见加此二字者。传世品中有新莽的“新保塞乌桓更犁邑率众侯”龟钮金印(《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656)。东汉的“汉保塞乌桓率众长”驼钮印(108—14),现存者达4枚以上。《汉书•赵充国传》说:“间者匈奴困于西方,闻乌桓来保塞。”《后汉书•乌桓传》也说,宣帝时乌桓“乃保塞降附”。正与印文反映的情况相合。保塞诸部应居于近塞一线。《汉书•匈奴传》颜注:“保塞蛮夷,谓本来属汉,而居边塞自保守。”就说明了这种情形。东汉末,三郡(右北平、辽西、辽东)乌桓为天下名骑,袁绍、曹操等都企图控制利用。以致他们日益卷入内地的割据战争之中,原先的民族特点遂更加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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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 田广金、郭素新:《鄂尔多斯式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④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青海大通上孙家寨的匈奴墓》,《文物》1979年第4期。
⑤俞伟超:《先秦两汉考古学论集•古代“西戎”和“羌”、“胡”考古学文化归属问题探讨》,文物出版社,1985年。
⑥M.Rostovtzeff,The Animal Style in South Russia and China.P1.XV1.Princeton,1929.
⑦ 见潘其风、韩康信:《内蒙桃红巴拉古墓和青海大通匈奴墓人骨的研究》,《考古》1984年第4期。
⑧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第138~139页。文物出版社,1962年。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第150页。三联书店,1962年。林干:《匈奴史》第158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6年。
⑨刘莉:《铜鍑考》,《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3期。冯恩学:《中国境内的北方系东区青铜釜研究》载《青果集》,知识出版社,1993年。郭物:《第二群青铜(铁)镀研究》,《考古学报》2007年第1期。
⑩见《中国の美术》(淡交社)卷1,图15。
⑪米文平:《鲜卑石室的发现与初步研究》,《文物》1981年第2期。
⑫孙守道:《“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文物》1960年第8、9期。
⑬“率众”为“率众向化”之意,见《后汉书•乌桓传》。又《后汉书•鲜卑传》:“阳嘉元年冬,耿晔遣乌桓亲汉都尉戎朱廆、率众王、侯咄归等,出塞抄击鲜卑,大斩获而还。赐咄归等以下为率众王、侯、长,赐䌽缯各有差。”可见其封号有王、侯、长之别。
109 少数民族文物Ⅱ
南越
汉代常将胡、越并称,因为这时北方主要的少数民族是胡,南方则是越。战国秦汉时期,江南和岭南各地居住着众多越人,由于他们的支系甚繁,故统称百越。又由于岭南设郡之前,越人居地在地理概念上属于扬州,故又统称扬越。越字亦作粤。《汉书•两粤传》:“秦并天下,略定扬粤,置桂林、南海、象郡。”颜注:“本扬州之分,故云扬粤。”具体地说:则居于今苏南、浙北的名于越,居于今浙南的名东瓯(越),居于今福建的名闽越,居于今广西东南部的名西瓯(越),居于今广西西南部及越南北部的名骆越。秦末,赵佗以南海郡的番禺(今广州)为中心,“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史记•南越列传》)。按照秦郡的区划,此3郡已包括整个两广。本篇所说的南越亦指这一地区而言。不过,由于中原文化的强大影响,我国各地的越文化先后与中原文化融合为统一的中华古文化。至汉初,这一过程在于越地区已基本完成。闽越地区因汉武帝时“将其民徙处江淮之间”(《史记•东越列传》),故出土的西汉遗物相对说来要少一些,而且其特点与南越类似。所以这里只介绍南越(含西瓯)的情况。
南越地区进入青铜时代以后,已经出现了若干种很有特色的越式铜器,其中有些器物的特点甚至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然而如同上文所说,我国的越文化与汉文化于西汉时正在急剧融合;特别由于赵佗本人是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所以在他统治下的南越,更容易接受中原文化。两广大墓,即便是西汉早期的、可以推定墓主为越人的,也并不单纯以越式器随葬。比如广西贵县罗泊湾1、2号西瓯君及夫人墓的随葬品中,汉式器物就占有明显的优势①。以后更由于一再自内地向岭南徙民;武帝时且“除边关”、“用汉法”,继而在岭南设置九郡,遂使这一地区之经济文化的发展与内地渐趋一致。所以至东汉时,形制特殊的越式器在这里已经不太常见了。
在饮食器中,越式鼎比较容易识别。这种鼎在先秦时已经形成,多为盘口、口沿上有两个带绚纹的立耳、三撇足。鼎足外撇的作法在石峡文化的陶器中已经出现,南越地区的越式鼎长期保持着这一特点。此外,先秦时还有欽口、带盖、装附耳的撇足鼎,显然曾受到楚器的影响,如湖南的楚墓中就出这样的鼎②。至汉代,盘口撇足鼎在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及竹园岗1095号、广西贺县高寨4号、贵县罗泊湾1号等西汉早期墓中均出③(109—1)。到了西汉中期,盘口鼎已少见。但带盖的敛口鼎继续流行,不过鼎体愈来愈和中原汉鼎的式样接近,只是鼎足仍向外撇。直到东汉后期,此式鼎还在广州先烈路惠州坟场5036号墓中出土(109—2)。一般说来,越式鼎制作较粗糙,无纹饰,底部多有厚烟食,皆为实用器。
再如匏壶,也是常见的越式器。它在先秦时期岭南地区的印纹硬陶中已经出现。西汉早期的匏壶器体丰肥,多为平底、小口,器形像一个截去顶端的葫芦(109—5)。也有的带有很矮的圈足或三扁足。西汉中期至晚期是匏壶的繁荣时期。这时壶的上半部加长,圈足加高,但壶口仍然很小。广西合浦堂排2号西汉墓中的一件陶匏壶,出土时器口尚塞以木塞④。大约也在西汉中期前后,还出现了一种在陶匏壶之形制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铜匏壶,它的轮廓与陶匏壶相似,唯器颈缩短,颈之上部装两附耳,耳部中间有突出的鼻,为系绳固盖所用,形制独特。其器口较大,故不用木塞而用木盖或铜盖。它的圈足较高,一般都带有镂空的花纹,与中原铜壶颇不相同(109—6)。陶匏壶可用于盛水或盛酒,铜匏壶则应是盛酒的。
另一种盛酒的越式器为提筩,有陶制的,也有铜制的。铜提筩流行于南越国存在的近百年间,此后则只见陶提筩。二者的造型基本相同,器身为直筒形,平底。陶提筩装贯耳,有盖。铜提筩装附耳,配木盖(109—3)。广州先烈路龙生岗4013号东汉早期墓所出陶提筩盖内墨书:“藏酒十石,令兴寿至三万岁。”⑤可见它是盛酒用的。铜提筩和铜匏壶的纹饰往往很相近,虽并非同一地点所出者也是如此,其附耳的特点也完全相同。鉴于提筩与筩形尊无论用途或器形均相接近,所以越式器中的提筩和匏壶大约相当于中原的尊、壶,是一套可以搭配起来使用的酒器。中原的酒尊中置勺。越式器中则有匏勺。其勺体接近球形,敛口,口呈桃形或圆形,有陶、铜2类,均与尊、壶等容器相配合(109—12)。越式器中的匏勺与湖南长沙陈家大山楚墓所出者类似①,应曾受楚器的影响。但此物至西汉后期已很少出现。
岭南果品丰富,这里的西汉早期墓中常出各种陶质联体器,如双联罐、三联罐(109—14)、四联罐、五联罐等,其中有的尚存果核,可见是盛果品用的。和它的用途相近者有一种联体盒,不过数量较少。广州先烈路麻鹰岗1176号西汉墓出土的八联盒,将6个大盒和两个小盒粘联在长方形镂孔的器座上,结构颇精巧(109—15)。但联体陶器至西汉晚期以后已不再出现。此外,在整个两汉时期岭南墓葬中常出格盒、格盘,器内分成若干格,可以盛果品及小食品(84—17,109—13)。它在吴、晋时风行全国,被称为樏;而其渊源则应追溯到南越。
上述各种器物产生的时间都比较早,至少在西汉早期已经出现。可是到了西汉晚期,这里又出现了一种形制新颖的陶簋。它的特点是在器身与器盖相接处,围绕口沿附加一圈高领,领上与下面的圈足上大都排满镂孔(109—4)。这种器形为中原所未见,是汉代新出的越式器。
饮食器之外,兵器中的越式无格扁茎铜短剑曾在广州石头岗1097号及蛇头岗1118号、广西平乐银山岭78号、108号、155号等西汉早期墓出土⑦,但数量不多,而且在较短的时期中已为汉式武器所取代,故不具论。乐器中的铜鼓和羊角钮钟等则较为重要。铜鼓固然不能算作纯粹的越式器,因为它起源于云南;但两广也是出土古铜鼓的重要地区之一,我国铜鼓中的一种主要的类型就是在这里产生的。就目前掌握的材料而论,楚雄大海波和万家坝出土者,是已知之最早的铜鼓⑧。但根据测音结果,万家坝23号墓所出4铜鼓已有统一的音高标准,4鼓之间有着有机的音程组合关系⑨,所以它们并不是最原始的铜鼓。大海波出土的那面铜鼓比万家坝的更原始,据判断其年代为西周,可惜仅为孤例,而且不是发掘出土的。不过看来在云南的考古发掘中找到更多的西周铜鼓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继万家坝型之后,在滇池地区出现了石寨山型铜鼓。此型铜鼓除了向川、黔方面传播外,还有一支沿驮娘江和右江上游传播到广南、西林、百色、田东一带,并沿江而下,最东到达贵县。其中,西林普驮句町君长墓出土者颇精美。此墓共出铜鼓4面,最大的面径78厘米,通高51厘米。鼓面中心为16芒光体,6晕,主晕中饰翔鹭20只。鼓胸膨起,腰部明显收缩。鼓胸饰羽冠人划船纹6组,鼓腰上半部饰鹿纹、下半部饰羽冠舞人,各12组。无论其形制、纹饰题材和布局,都是典型的石寨山型(109—11)。此型铜鼓传入广西后,主要分布于其西部、西南部和西北部。而在广西东南部和广东西南部则分布着另一种在造型和纹饰上与前者颇不相同的类型:北流型铜鼓。此型铜鼓的鼓面常伸出鼓颈之外,有的且向下折,形成裙边,面上一般环列4蛙,中央的光体小而凸起,芒短而少。不过应当说明的是,鼓面中心饰以多芒光体本是中原地区通行的作法,四川彭山汉墓出土的“寺门击鼓”画像砖中的建鼓上就有这种图案。北流型铜鼓的面晕多为等距,以3弦分晕。其胸部不甚膨起,胸腰间的曲线缓和,收缩不大。鼓身上的晕窄而密,晕间布满云雷纹。足部较大,足径大致等于面径(109—16)。北流型铜鼓的另一个特点是形体硕大。北流县水桶庵旧藏者,面径166厘米,残高67.5厘米,重300公斤,是已知之最大的铜鼓⑩。这种铜鼓大约是西瓯人的后裔乌浒人和骆越人创制的⑪。迄今为止,出土与征集的北流鼓虽已多达百面,全都得自窖藏,缺少可资断代的伴出物。但中国国家博物馆所藏广西岑溪出土的此型铜鼓,在鼓面和鼓身上都饰有五铢钱纹带,据钱文判断,捺印鼓范时用的是东汉五铢,故北流型铜鼓流行的时间大约相当东汉时。
我国南方铜鼓的历史悠久,形制繁多。但岭南地区,特别是广西,为铜鼓的两大类型即云南类型和两广类型会合之处。这里不仅有石寨山型、北流型铜鼓,还有冷水冲型和灵山型铜鼓,情况比较复杂。目前为多数人接受的看法是:灵山型是继承北流型而来;冷水冲型则是云南类型和两广类型互相交流的产物⑫。它的出土地点横贯广西中部,恰好位于两大类型各自之分布区的中间地带,其器形之纹饰也带有两方面的特点。不过由于年代明确的实例不足,尚须进一步深入研究才能得出结论。
铜鼓在古代南方各少数民族中均被视为象征权力的重器,但同时它也是乐器。石寨山12号墓所出贮贝器盖上的祭祀群像中,铜鼓和惇于并悬一架,由一名乐工敲击⑬。在罗泊湾1号西汉墓中,铜鼓与筒形钟、羊角钮钟伴出。可见铜鼓可以和这几种乐器一同演奏,但如何配合尚不清楚。已知最早的羊角钮钟出土于云南楚雄万家坝1号墓,钟体上窄下宽,正视近等腰三角形。两枚羊角形錾钮向上斜立,呈倒八字形。罗泊湾1号墓所出西汉早期羊角钮钟与之接近(109—7)。广西西林普驮屯出土的羊角钮钟,形体更大些,但造型与罗泊湾钟亦相近(109—8)。晚期的实例出土于广西容县龙井北,钟身修长,两枚羊角钮有成倒人字形的,也有连接成一字形且略向下勾的(109—9、10)。其上之云纹与岑溪五铢钱纹铜鼓所饰者接近,估计其时代应为西汉晚期到东汉初。羊角钮钟的形象也见于广西宁明花山第1处岩画中⑭,而同一岩画上有不少人像佩环首长刀,应为长铁刀。这种刀在广西的流行,其时代亦不能早于西汉晚期,东汉初的可能性则更大。羊角钮钟既有单独使用的特钟,也有多件成组的编钟。云南楚雄万家坝战国墓出土的羊角钮编钟,一组6件,大小依次递减。经测试,每件可奏出两个乐音,是一种旋律乐器。至汉代,仅在容县龙井北出土过4件一组的羊角钮钟,其测音情况不详。东汉中期以后,这种乐器就很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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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9期;又《广西贵县罗泊湾二号汉墓》,《考古》1982年第4期。
② 高崇文:《东周楚式鼎形态分析》,《江汉考古》1983年第1期。
③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考古》1984年第3期。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卷上,第136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贺县文化局:《广西贺县河东高寨西汉墓》,《文物资料丛刊》第4集。
④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广西合浦县堂排汉墓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第4集。
⑤《广州汉墓》卷上,第323页。
⑥ 北京历史博物馆:《楚文物展览图录》第11页。1954年。
⑦《广州汉墓》卷上,第140页。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平乐银山岭战国墓》,《考古学报》1978年第2期。银山岭这批墓葬原定为战国墓,黄展岳认为应改定为西汉,见《论两广出土的先秦青铜器》,《考古学报》1986年第4期。
⑧楚雄大海波铜鼓见《古代铜鼓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图版1。文物出版社,1982年。楚雄万家坝铜鼓见云南省文物工作队:《楚雄万家坝古墓群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3年第3期。
⑨吴钊等:《万家坝、石寨山铜鼓生律法倾向的初步研究》,《中国铜鼓研究会第二次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⑩⑪蒋廷瑜:《粤式铜鼓的初步研究》,《古代铜鼓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⑫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秘书处:《古代铜鼓第二次学术讨论会纪要》,载《中国铜鼓研究会第二次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⑬易学钟:《晋宁石寨山12号墓贮贝器上人物雕像考释》,《考古学报》1987年第4期。
⑭覃圣敏等:《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考察与研究》,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年。
110 少数民族文物Ⅲ
滇,昆明
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说,夜郎以西即今云南地区的各族邑落很多,其中“魋结,耕田,有邑聚者”,“滇为大”;而“编发,随畜迁徙,毋常处”者,则有昆明等部。滇人由滇池得名。《汉书•西南夷传》颜注:“地有滇池,因以为名也。”建国以前出土的滇人遗物极为零星,上世纪50年代以来,滇人遗物始大量出土,成为我国考古学上的重大收获之一。
滇人居地以滇池为中心,东至陆良、曲靖,南濒元江,西抵禄丰与滇西昆明人的地区相接壤。汉代的滇人遗物主要发现于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安宁太极山与呈贡石碑村及小松山等地之墓葬中①。其中晋宁石寨山6号墓曾出土一枚金质蛇钮“滇王之印”,应即汉武帝于元封二年(前109年)所颁赐者(110—7)。由于这批墓葬中还出了若干可资断代之物,如半两钱、五铢钱、星云纹镜等,故可以之为基准,对墓葬进行分期。大体说来,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的滇人墓仅出小件铜器。战国晚期至西汉早期铜器已常见,且有大型铜农具,但铁器甚罕。西汉中期设立益州郡以后,铁器广泛出现,中原输入品增多。东汉以后,地方特点逐渐消失,出土器物与全国的共同风格趋于一致。
《史记•西南夷列传》认为滇人系“靡莫之属”;他们是由本地居民与自江汉地区西迁的濮人融合而成的。在生活用器中,一种带有濮文化色彩的侈口、束颈、扁腹釜很引人注意。它也出现在这时同样受到濮文化影响的夜郎器物中。此类釜之陶制者本为圜底,铜铸者则改为平底。它不仅被广泛使用,还成了制作其他器型的母本。将铜侈口釜倒扣过来敲击,就成了铜鼓。云南楚雄万家坝滇墓所出铜鼓,器形与铜釜完全一致,鼓面上且有烟熏痕迹,证明它确曾兼作炊器。如果在铜釜下部增加三足,则成为铜鼎。鼎不是滇文化之固有的器型。云南呈贡天子庙41号滇墓的年代相对较早,所出铜鼎之器身亦呈釜形,三足似剖开的竹筒形,饰巫师纹。其口径近50厘米,庞大庄重,显然有模仿中原文化的用意。但伴出之物为铜筩、铜鼓等;独陈一鼎,难以根据礼制作出解释。云南昆明羊甫头113号滇墓出土的釜形鼎,三剖竹形足微微外撇,似可从中看到越式鼎的影子(110—1)。
滇人的生产活动以农业为主,这里先介绍他们的农具。与中原地区青铜农具较为少见的情况不同,滇人墓中出土的青铜农具相当多。就䦆(110—3、4)、锄、臿、镰而论,到1977年已发现127件②。其中的䦆过去曾被误认为犁,经王大道将它们与石寨山20号墓所出贮贝器盖上的荷䦆人像(110—5)相较,始确认此物为锶③。它是滇人之主要的起土农具。在滇人遗物中,一直不曾发现有关犁耕的材料,青铜时代的滇人所从事的是锄耕农业。至西汉中期,冶铁技术传入滇池地区,这里开始出现各种铜铁合体的农具和工具,如铜柄铁镰(110—2)、铜銎铁斧、铜柄铁锥等。全以铁制的器物则要到其晚期墓中才出现。至于昆明人,他们的铜农具为数甚少。除了居住在洱海地区的昆明墓葬中发现过制作较粗糙的铜锄外(110—6),居住在怒江、澜沧江河谷的昆明人仍以畜牧经济为主,他们的墓葬中未发现铜农具④。
滇人的武器也比较特殊。在战国及其前,他们受中原文化影响较少,有些青铜武器的式样很怪,如狼牙棒、啄、弧形偏刃细銎钺、叉等。这时滇人的剑为粗扁圆形茎、无格,其铜斧的銎也是扁圆形的。进入汉代以后,旧式的直銎铜钺之类虽亦偶见(110—10),但一字格铜剑、方墨铜斧(110—11)与铜矛已成为武器的基本组合。一字格铜剑在夜郎遗物中也曾发现(111—9),反映出滇文化与夜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期之滇西昆明地区的武器则以铜剑、铜矛为主。昆明铜剑一般长30厘米左右,剑茎中空,表面铸有凸起的螺旋纹,剑格呈三叉形,中间一叉常与剑脊并合;考古学上称之为三叉格剑。这种剑在楚雄万家坝、大理五指山等地均曾出土(110—12)。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冶铁术的传入,出现了铜铁合体的武器。其中铜柄铁剑较常见,在滇池地区和滇西地区均曾发现。滇池地区的铜柄铁剑有一字格的,系沿袭当地前一时期青铜剑的式样;但更多的为三叉格,应是演人借鉴于昆明剑而制作,大理金梭岛发现的铜柄铁剑与滇池地区的后一种剑式样基本相同⑤。不过在滇池地区,这种剑更受重视,制作更精(110—14)。其剑身狭长,三叉格的边缘上除锯齿外并附有小圆圈,剑格中的纹饰亦较繁缛,个别优异之品还在鞘外包以金壳(110—13)。此外,长铜釜的铁矛和方盎斧这时也广泛使用。至西汉晚期,内地式样的长铁剑、环首铁刀、铁矛等开始占据优势,上述各类武器遂渐次隐没不见。
滇池地区的青铜器上还经常出现滇族武士的形象。在战争的场合中,他们身穿盔甲,手持“滇盾”,挺矛挥刃;其首领则纵辔跃马,显得相当英勇。在平时,他们或着盛装:披华毡,戴翎饰,耳环臂钏,扎腿跣足。在一件贮贝器上,于4头封牛当中耸立圆台,一名骑马佩剑的鎏金武士高据其上,鹰瞵虎视,睥睨傲岸,大有不可一世之概(110—8)。所以直到元狩元年(前122年),滇王还向汉使者提出“汉孰与我大”的问题,也正是这种心理状态的反映⑥,
不过当益州郡建立之前,滇人尚处在早期奴隶制的社会阶段。武士们主要的活动就是俘获异族人作奴隶。这些异族人多数头梳发辫,大约就是“编发”的昆明人。石寨山13号墓出土的刻有图画文字的铜片上,就以带枷的昆明人代表奴隶⑦。在一块铜饰牌上,两名滇族武士得胜归来,走在前面的手提一发辫很长的人头。他们带回的战利品是牛、羊和一个被绳索缚起的、背负小孩的昆明妇女。进行反抗的昆明人则被杀戮。在铜斧上有梳发辫的人头纹(110—11)。在铜矛上悬有裸体的俘虏像(110—9)。这些俘虏或奴隶有时还被当作祭神时的牺牲。以人喂大蛇(蛇神?)的情况在石寨山1号与12号墓出土的贮贝器盖的群像中曾两次出现⑧。
昆明人之外,慑于滇人的武力,邻近一些部落也向滇王归顺纳贡。石寨山13号墓出土的一件贮贝器,已残,但在其中部尚保存着一圈人物,共17人,可分为7组,其服饰各不相同。每组的前导者为其头人或君长,后面的人则牵牛马负物相随(110—15)。冯汉骥认为系表现向滇王进贡或献纳之人⑨。另外石寨山1号墓出土的贮贝器上也铸出人像,共18人,均系妇女,大都在从事纺织。这上面除滇族女奴隶主与其近侍外,其余16人依发式的不同也可以分成7组⑩。不过这两处的分组是否互相对应,以及各组属于何族,目前尚无法作出圆满的回答。然而通过这些形象却不难看出滇王在当地的权威。
同时滇人在工艺制作上也拥有优势,在出土物中显示出其惊人的艺术才能。他们不仅善于对用器和武器进行精细的装饰加工,而且善于塑造动物及人物的立体形象。出自他们手下的动物,大都非常逼真。有些表现动物搏斗题材的装饰品,线条紧张,气氛热烈,充满了运动感。但以之与北方草原民族的动物艺术相较,不仅风格不同,动物的种类亦有别。北方民族喜用的麋鹿、羚羊、野驴、骆驼及龙等,在滇人的工艺品中少见;他们这里雕塑的封牛、猕猴、水獭、狸猫、孔雀、犀鸟等,也为北方动物艺术中所无。大体上说,滇人的工艺是一种乡土艺术,外来的影响很浅淡。特别应当提到的是,滇人匠师还有驾驭大场面的能力,有些贮贝器盖上的群塑,人物多达一百数十,他们却能处理得层次分明,情节连贯。可惜其主题是在歌颂奴隶制下残酷的巫鬼信仰,不免使它在艺术史上的光彩为之减色。
提到贮贝器,还应当指出它和铜鼓的关系。石寨山出土的杀人祭鼓、纺织、纳贡等贮贝器,器体造型皆与铜鼓相同,而且在云南的楚雄、祥云、弥渡、昌宁一带,出土了东南亚已知之最早的铜鼓,所以这里应是铜鼓的起源地⑪。以后,铜鼓东传至滇池地区的晋宁、江川等地,其造型愈加成熟。进而又向川、黔、桂及中印半岛各地传播。东汉以后,云南的铜鼓制造业一度中衰,而广西的各型铜鼓却繁盛起来。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本书上一篇中已作介绍,这里就不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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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遗址及墓葬》,《考古学报》1956年第1期;又《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59年;又《云南晋宁石寨山第三次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第9期;又《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第四次发掘简报》,《考古》1963年第9期;又《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出土铜器补遗》,《文物》1964年第2期。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5年第2期。云南省文物工作队:《云南安宁太极山古墓群清理报告》,《考古》1965年第9期。王大道:《滇池区域的青铜文化》,《云南青铜器论丛》,文物出版社,1981年。
②同注①所揭王大道文。
③王大道:《云南滇池区域青铜时代的金属农业生产工具》,《考古》1977年第2期。
④张增祺:《滇西青铜文化初探》,载《云南青铜器论丛》;又《关于“昆明”与“昆明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2期。
⑤《云南大理收集到一批汉代铜器》,《考古》1966年第4期。
⑥《汉书•西南夷传》。
⑦林声:《试释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铜片上的图画文字》,载《云南青铜器论丛》。
⑧易学钟:《晋宁石寨山12号墓贮贝器上人物雕像考释》,《考古学报》1987年第4期。
⑨⑩冯汉骥:《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文物的族属问题试探》,《考古》1961年第9期.
⑪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古代铜鼓学术讨论会纪要》,载《古代铜鼓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111 少数民族文物IV
夜郎,邛都,羌,巴蜀
西南夷中除滇国外,实力较强的则推夜郎。夜郎立国于今贵州西部,中心可能在安顺一带①。武帝时夜郎内附,其地分隶犍为郡和牂柯郡。近年在贵州赫章可乐与威宁中水发现了汉代夜郎墓群,从而对夜郎文化有所认识。同时,在贵州的盘县、普安、兴义、清镇等地又收集到一批流散的夜郎文物。另外,在赫章和清镇的汉族官吏墓中,也曾出土夜郎制作的器物②。
已发现的夜郎墓葬一般都是比较小的竖穴土坑墓,无封土,无墓道,多数无棺木。其中有的以铜鼓、铜釜或铁釜作葬具,但仅将墓主的头骨置内,无躯体骨骸,属于二次葬。此种葬式除广西西林普驮句町墓与之相近外③,为他处所罕见。夜郎墓的随葬品以夹砂素面陶罐居多,也有汉式武器、工具、饮食器、铜器、印章、钱币等。但更为人瞩目的是所出之具有西南地方特色的器物。如农具中的长方形铜锄,武器中的方内无胡二穿戈(111—6)、靴形钺(111—7)、镂孔牌状首实心圆柱茎铜柄铁剑(111—8)、空心圆柱茎一字格曲刃铜剑(111—9)、扁茎无格柳叶形铜剑(111—10),饮食器中的鼓形铜爨(111—1)、刻有记号的单耳陶罐、双耳陶罐、喇叭口陶杯(111—3),服饰品中的镶松石铜钏(111—4)、宽边铜钏、鲵鱼形及牛头形带钩(111—2)、各种扣饰、铜发饰、长条状铜背木梳、以及铜贮贝器、石寨山型铜鼓等。从这些器物的形制上可以看出,夜郎与西南各地的文化联系非常紧密。这里的铜锄和一字格铜剑为滇池地区的常见之物。铜爨的名称见于《魏书•獠传》,谓“铸铜为器,大口宽腹,名曰铜爨”。又说它“既薄且轻,易于熟食”,正和出土物的情况相合。但这类器物在滇西地区也常见,两地的铜爨十分肖似。赫章可乐91号墓出土一件用铜鼓改装成的铜爨,而在楚雄万家坝1号墓中也出了同样的一件④。更不用说可乐153号墓出土的石寨山型铜鼓的制作工艺是来自“滇文化”之中的了。此外,也有些器物明显地受到“巴蜀文化”的影响。如这里出土的扁茎无格柳叶形铜剑,就是巴蜀式的;但巴蜀铜剑上常有巴蜀符号,夜郎铜剑则无。赫章可乐的夜郎墓中出土的柳叶形铁剑,亦为巴蜀遗物中所未见。又威宁出土的无胡二穿铜戈也值得注意。宋世坤认为:“此种铜戈虽然开始出现于战国初期,但数量甚少,且主要流行于楚雄一带。战国晚期至西汉早期,这种铜戈开始大量铸造和盛行,地区则扩大到滇池周围。也就在此时,这种戈传入了贵州古夜郎地区”⑤。这样说虽然可以成立,但此式戈亦见于巴蜀,而且出现的时间更早,约可上溯至西周。夜郎戈在援的中脊处常隆起一凸棱,与巴蜀戈相同,而滇池地区的戈援多数比较扁平。内部末端的W形缺口,虽见于江川李家山出土戈,但在四川绵竹和简阳出土的早期蜀戈上也有⑥。所以不排除夜郎戈有自巴蜀方面取得借鉴的可能。
夜郎的靴形铜钺经发掘出土的只有一件,系出自清镇18号西汉墓。这类铜钺在云南滇文化遗物和两广越文化遗物中都有。而清镇这一件属于“圆踵形”,与越文化中的靴形钺较接近。唯其刃颇短,“靴尖”部分仅微向外挑,具有自己的特点⑦。虽然如此,但仍透露出夜郎文化与越文化之间也存在着某些联系。
一般说来,夜郎的铜器比较粗糙,缺少精美的大型作品。在器物的创制能力方面夜郎不及滇西地区,在技术和艺术方面又不及滇池地区,经济实力较之巴蜀差距更大。但在夜郎的陶器和铜器上,却出现了一种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陶器上的符号有些刻在坏上,有些是烧成后再刻上去的。铜器中如在普安铜鼓山征集的一柄短剑上刻有 字(111—9),在普安青山采集的一件铜钺上刻有 字⑧。这些符号有的和老彝文的字形相同。比如一件喇叭口陶杯上刻有 字,根据彝文,其发音为gǔ,义为酒器(111—5),恰与商周时觚字的音义相近,而此器之器形亦与铜觚有些相像。特别是图111—3所举陶杯上的 字与甲骨文 (羌,《后》上28•3)字之字形相近,因此有人怀疑夜郎文化或与羌文化有关⑨。这些说法虽含有推测成分,但夜郎符号中的若干字形尚保留在老彝文里却是事实。从这一点上说,在古代西南夷各族的原始文字中,它是生命力最强、流传时间最久的一种。
自夜郎地区向西渡过金沙江,在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一带的越西、冕宁、喜德、西昌、昭觉、德昌、普格、米易等地有不少大石墓⑩。这种墓在地面上用巨石砌成墓室,墓门前有的还有石砌的墓道;也有的在墓室周围用碎石垒成圆丘,其上再起封土。大石墓中无葬具,人骨堆积在一起,每墓葬数人乃至百余人不等,系多次入葬。随葬品以双耳陶罐为主(111—22),斜肩陶罐、带流的陶壶(111—21)、喇叭口陶杯(111—20)等物也比较常见。铜器中有镂空茎无格短剑、双柄刀(111—24)、鞍形首实茎短剑(111—25)以及铜发饰(111—23)、铜笄、铜钏、铜铃等。镂空茎无格短剑出土于米易湾丘,茎已残断,形制与云南江川李家山出土的一种滇式剑相同⑪。双柄铜刀的轮廓接近威宁中水出土的夜郎刀,在刀身与刀柄连接处的连弧形,应为滇西之三叉格的简化形式。鞍形首短剑则应自滇西之双圆饼首短剑演变而来。大石墓中出土的铜发饰有的顶端近牛首形,有的作长方牌形;后者与夜郎墓出土的铜背长条形梳的轮廓相近,此物大约可兼起梳、钗的双重作用⑫。这里出土的铜钏也与滇西及夜郎钏的式样相同。可见修建这类大石墓的民族与滇西和夜郎地区的关系相当密切。
安宁河流域在西汉时属越得郡,郡治在邛都,即今之西昌。《汉书•西南夷传》说:自滇以北,君长以十数,邛都最大。”可见活动在这一带的主要是邛都人。在其聚居之中心的西昌附近,如坝河堡子、河西、燕家山、袁家山、黄水塘等许多地点均发现大石墓,其出土物的特点与本地区其他大石慕相同,所以它们均应为邛都人所修筑。有的研究者认为这里的大石墓属于筰人⑬。但《汉书•西南夷传》说南越破后,“以邛都为粤嶲郡,筰都为沈黎郡”。沈黎郡治筰都应在今汉源县以北,与西昌相距尚遥。宋治民以《汉书•司马相如传》中“通灵山道,桥孙水以通邛、筰”为据,指出“孙水即今日之安宁河,这是通邛置提嶲郡的道路,已为史学界所公认。关于灵山究在何处,蒙文通先生考证,此灵山乃指今雅安西面芦山县之灵关山,这是通筰置沈黎郡之道路。”“这就十分清楚说明邛、筰是居住在两处的两个民族,……在西汉末邛人仍是安宁河流域的主要居民。”⑭其说是。四川喜德县拉克轱辘桥大石墓中曾出“大泉五十”,可证邛都人直到新莽时仍在这里修筑犬石墓⑮。至于云南祥云、弥渡、姚安等地的大石墓,其墓室之结构与随葬品均与上述邛都墓不同,时代可能要早一些。由于这里之大石墓的民族归属迄今尚未能确定,兹不详述。
在川西和滇北还有一种石棺墓,是用石板围成棺室,底铺卵石,上盖石板而成。这种墓主要分布在岷江上游的茂汶、汶川、理县,青衣江上游的宝兴,大渡河下游的汉源,雅砻江中游的甘孜、雅江,雅砻江下游的木里、盐源,以及滇西北的德钦等地⑯。石棺墓的葬式以仰身直肢葬为主,也有二次葬和火葬,像这种3种葬式并存的情况,除石棺墓外,亦见于甘肃临洮寺洼文化的墓葬中。石棺墓出土的陶器以单耳罐和双耳罐为主(111—15、16),尤以双耳罐为其典型器物;多为细泥黑陶,火候较高,器表打磨光滑,腹部常饰有两圈旋涡纹,颈部有一道网纹。器耳宽大,自器口连接到腹径最大处,有些像希腊陶器中的安弗拉,故亦称安弗拉式陶罐。其器口很特别,平视近马鞍形,俯视近菱形。形制与之相近的双耳罐在寺洼文化和卡约文化的陶器中也有;而大石墓中出土的双耳罐口沿平直,且呈圆形,完全看不到这种特点。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茂汶城关石棺墓出土的陶器上还刻划有文字或符号,其中有的很接近汉字,如 、 等,还有一些像是符号;但令人惊异的是,它们有的竟与寺洼陶器上刻划的符号极其相似。如两地都有☓、十、 等符号,寺洼的 形符号在石棺墓陶器上则作 形⑰。所以上述甘、青古文化与石棺墓文化之间很可能存在着渊源和流裔的关系。寺洼文化的族属一般认为是戎或羌。茂汶也是羌人聚居之地。这里在汉时属汶山郡,郡北有白马岭(在今松潘一带),东汉时于此置白马县。《后汉书•光武帝纪》说,建武十三年“广汉徼外白马羌豪率种人内属”。章怀注:“广汉,今益州雒县也。……羌有百五十四种,在广汉西北者为白马羌。”茂汶正位于广汉西北,因而岷江上游的石板墓应属白马羌。宝兴一带的石棺墓许多研究者已指出应属青衣羌。宝兴城关镇且出土过汉代的“青衣瓦当”⑱。按《水经注•青衣水》谓青衣县“故有青衣羌国也”。汉之青衣县在今四川名山县北,与宝兴毗邻,故此说可以确认。《十钟山房印举》收有“汉青羌邑长”印(举2•65),此青羌疑即青衣羌之省文。汉源一带的石棺墓亦应属于羌族。《水经注•沫水》:“沫水出广柔徼外,东南过旄牛县北。”沫水即大渡河下游一段,汉之旄牛县应在今汉源以南,所以这里的羌人即《后汉书•西羌传》中说的旄牛羌。大渡河下游的石棺墓当为旄牛羌人所遗。
羌族在我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他们的世系悠古,人口众多,居住的地区非常之广,种属非常之繁,李贤说的154种,只是唐代某一时期的统计结果,累计历史上的多次分合,当远不止此数。先秦时,羌族主要分布在河西走廊以南、青海东部的黄河河曲(即所谓赐支河)及湟水流域一带。但远在西周时,他们已开始向中原迁徙,属于羌族的姜戎和陆浑戎的活动在《左传》中有不少记载。到了公元前4世纪时,由于受到秦国向西发展的压力,河湟地区的一部分羌人曾向南大迁徙。《后汉书•西羌传》说:“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灭狄豲戎。忍季父卬畏秦之威,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羌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氂牛种,越嶲羌是也;或为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修建石棺墓的白马羌、青衣羌、旄牛羌等,应是南迁之羌的大支派,其他分散的部人尚多,《西羌传》中已有“种别名号,皆不可纪知”之叹。不过像甘孜、雅江等地的石棺墓,可能与《西羌传》中提到的“蜀郡徼外大牂夷种羌”、“蜀郡徼外羌龙桥等六种”、“蜀郡徼外羌薄申等八种”之某一部分有关,因这些地点正在当时的蜀郡徼外。盐源、木里、宁蒗以及德钦等地的石棺墓,虽然也可能属于同一系统,但其营建者的具体名号,则难以确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