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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机 当前章节:15662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44

至于骑乘,在汉代也很流行。这时不仅有大量骑兵,出行骑马者亦不罕见。《汉书•五行志》说成帝好为微行出游,“或皆骑,出入市里郊野,远至旁县”,可以为例。因而骑乘所用鞍具在汉代得到发展。咸阳杨家湾西汉早期墓陪葬坑所出陶战马之鞍,几乎没有鞍桥,还同皮荐差不多(31—12)。到了西汉后期,在河北定州出土的错金银铜杠箍纹饰中的骑马者之鞍,鞍桥已加高,已接近所谓“高桥鞍”(见《初学记》卷二二引《魏百官名》)④它的前后桥均直立,故又可称为“两桥垂直鞍”。在这具马鞍下部,还垂着很长的障泥,为考古材料中第一次看到的障泥(31—13)。但汉代尚未发明金属马镫。过去一般认为,金属马镫是4~6世纪之间在世界某地发明,然后迅速传播开来的⑤。此前只有革制脚扣。此类脚扣在云南晋宁石寨山13号西汉滇国墓出土的战争场面贮贝器盖上见到过,器中央一位骑马的战将,其双足之拇趾均伸人自鞍前垂下的绳扣中(31—11)。虽然这种方法只适用于习惯跣足的民族,难以普遍推广,但对于马具的改进仍具有启发性。不过在中原地区,发明马镫的起因是为了上马时克服由于使用高桥鞍所带来的不便,故早期所用者是供上马用的单镫,如在湖南长沙金盆岭21号西晋墓所见之例。到了4世纪前期,南京象山7号墓所出陶马俑已配有双镫,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双马镫⑥。汉代虽无马镫,但鞍具的装饰已颇华美。《西京杂记》卷二说:“武帝时,……长安始盛饰鞍马,竞加雕镂。或一马之饰直百金,皆以南海白蜃为珂,紫金为华,以饰其上。”《杂记》为葛洪抄百家短书,左右采获而成,并非全无所据向壁虚构者。比如书中所称马珂,在汉墓中已多次发现,云南晋宁石寨山7号墓、广西西林普驮铜鼓墓、古乐浪王根墓及河南杞县许村岗1号墓等处均曾出土上窄下宽的匕头形珂,有银的、铜鎏金的,还有铅锡合金的⑦(31—6)。王根墓出土的银珂一式12件,每件上还镶有6颗红玛瑙。外轮廓与之极为相近的铜马珂曾在河南安阳孝民屯154号前燕墓出土,是装在鞦带上的。汉代马珂的系佩方式当与之相近。

除了没有马镫以外,汉代的马也还未钉蹄铁。蹄铁在我国的使用,还是很久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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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仙洲:《我国独轮车的创始时期应上推到西汉晚年》;史树青:《有关汉代独轮车的几个问题》,均载《文物》1964年第6期。

②四川省博物馆:《四川彭县等地新收集到一批画像砖》,《考古》1987年第6期。

③ 于豪亮:《于豪亮学术文存•居延汉简丛释•一九》,中华书局,1985年。

④ 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骑兵和甲骑具装》,文物出版社,1980年。

⑤见A.B.ApuMxOBCMt,OcHO8bl apeoncuu,ctp.196.莫斯科,1955年。参看A.D.H.Bivar,TheStirrup and its Origins,Oriental Art,NS.,Vol.1,No.2,1955.增田精一《镫考》,《史学研究》81号,1971年。

⑥湖南省博物馆:《长沙两晋南朝隋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3期。南京市博物馆:《南京象山5号、6号、7号墓清理简报》,《文物》1972年第11期。

⑦晋宁出土者见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59年。西林出土者见本书第28篇注②7所揭文。乐浪出土者见藤田亮策、梅原末治:《朝鲜古文化综鉴》第3卷。天理,1959年。杞县出土者见开封市文物管理处:《河南杞县许村岗一号汉墓发掘简报》,《考古》2000年第1期。

⑧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孝民屯晋慕发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技术室:《安阳晋墓马具复原》,均载《考古》1983年第6期。

32 船

《易•系辞》云:“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说明我国古代的船主要是以楫拨水前进的。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汉代。汉代的楼船水军被称为楫濯士,意思就是划桨手①。《史记•佞幸列传》谓邓通“以濯船为黄头郎”。《汉书•百官表》记水衡都尉属官有楫濯令、丞。当提到船的时候,均强调用楫。

已经发现的西汉明器木船,正反映出这种情况。江陵凤凰山、广州皇帝岗和长沙伍家岭出土的明器木船(32—4、8),都是平底的内河航船,船面较平,两端微微上翘。船首即舵部设櫂,船尾即触部设舵②。皇帝岗木船操櫂与操舵的俑都踞坐在木板上。凤凰山木船上没有俑,却装有支櫂的木橛,即《方言》卷九说的:“所以隐櫂谓之𥷃。”郭注:“摇橹小橛也。”这两艘船各设4櫂1舵。伍家岭木船则设16櫂1舵,这里的櫂较长,操櫂的水手大约要站着划船,才便于用力。这些櫂从两舷侧的护板中伸出来,其船型大约就是当时所称之“露桡”③。但汉代大船所用之櫂尚不止此数。江陵凤凰山出上述木船之墓中的遣册记有“大舟皆(?)廿三桨”。由于桨常成对安排,故此舟可能设11对桨、1舵。《越绝书》所记大型战船“大翼”以50人击櫂,可能设有25对桨。至于西方用数百名奴隶划桨的船,在中国古代未曾出现。

但中国古代却发明了行船时作用重大的舵。《淮南子•说林》:“毁舟为杕。”高诱注:“杕,舟尾柁。”《玉篇》:“杕,船尾小梢也。”可见西汉时已有雏型的舵。凤凰山和皇帝岗木船上的舵,均与櫂的形状区别不大,它们未置于船尾中部,却偏在一侧,用它控制航向尚不甚便利,反映出当时的舵大约还停留在杕的阶段。伍家岭木船上的舵比櫂长得多,舵叶作刀形,背厚刃薄(32—6)。它架在该船第2舱之遮栏后壁的凹缺处,正在船尾当中,大概就是《释名》说的:“其尾曰柁。拕,挖也,在后见挖曳也;且弼正船,使顺流不使他戾也。”至东汉,如广州先烈路汉墓出土陶船上的舵,就更为进步了。此舵的板叶宽大,障水有力,舵下端与船底取齐,水浅时不须提舵,且装在船尾专设的舵楼中(32—1)。广东德庆汉墓所出陶船,在舵楼后壁开舵孔,舵孔两侧有托架(32—3)。虽然其舵与托架上所承之物出土时均不存,但从结构看,此船之舵可能已装有原始的舵杆与舵衡,当较先烈路陶船之舵更为先进;很可能已是转轴舵。总之,在两汉时代,从在船尾一侧使用的原始桨状舵,一直发展到船上设有较正式的舵楼,其过程大致有迹可寻。而西方直到1200年前后,才在尼德兰地区出现装于船尾的舵,远较我国为迟。早期的北欧船仅在般尾右舷处设舵桨,更早的希腊、罗马之载货的“圆船”,则在船尾两侧各设一支大桨以定向。他们在这方面的技术水平长期与我国西汉时相当。

先烈路陶船在船首悬矴。《三国志•吴志•董袭传》:“以样闾大绁,系石为矴。”先烈路之矴正视呈十字形,侧视呈Y字形,实物应是将一块条状石固定在木杆上,石块两旁夹装木钩,沉入水下,已能较好地扣底抓沙。形制大体相同的矴在我国长期沿用,北宋的《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中仍说这时的船“下垂碇石,在旁夹以二木钩”。由于矴(碇)以木石混合组装,故字亦作旋。

先烈路陶船在两侧船舷上铺走道,即《淮南子•说林》“譬犹客之乘舟,中流遗其剑,遽刻其舟𣔶”之𣔶,高注:“𣔶,船舷板也。”𣔶是供篙手撑篙用的。《说林》:“以篙测江。”许慎注:“谓刺船竹,长二丈,以铁为镞者也。”撑篙行船称作交。《释名•释船》:“所用斥旁岸曰交,一人前,一人还,相交错也。”在宋摹顾恺之《洛神赋图卷》中的大舫船上,两名篙手的动作正是如此。铺械的船多撑篙。研究者曾以为先烈路陶船上设有6个桨架,其实是6组矛和盾,这艘船不用桨划行,因而无需设桨架。根据此船上塑出的人物之身高的比例推算,船长约14—15米,载量约50石,相当于《释名》所称“五百斛以上”之船,在当时是一艘中等以上的船④。但先烈路陶船的四个舱均以席作篷顶,德庆陶船的舱室却模拟瓦顶,其主舱是起脊的四注顶,规格应更高些。

汉代规格最高的船是楼船。汉武帝在昆明池训练水军,“治楼船高十余丈,旌旗加其上,甚壮。”广州西村增地汉墓曾出明器木楼船,上下3层,10楫1舵,唯残损过甚,已无法复原⑤。《后汉书•公孙述传》说他:“又造十层赤楼帛兰船。”想必更加高大华丽,惜亦无图像或遗物可资印证。

汉代的大海船已能通航中南半岛,甚至抵达印度洋⑥。远洋航行“不识东西,唯望日月星宿而进”(晋•法显《佛国记》)。《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中著录有《海中星占验》、《海中五星杂事》等书达136卷,应与天文导航有关。但清•沈钦韩《汉书疏证》说:“海中混茫,比平地难验。著‘海中’者,言其术精;算法亦有《海岛算经》。”则“海中”只被认为是“精密”的形象化的修辞用语。但古代航海以星辰定位时曾用牵星法观测所选定的天体之“指”(角度单位)数,即该天体之地平高度。已知被测天体在子午线上的地平高度,则可以求出观测点之地理纬度。这是十分重要的航海技术,过去曾认为是阿拉伯人发明的。然而唐《开元占经》引用的汉代著作《巫咸占》中,已有金星和月亮纬度相去最远是五指

(9.4度)的记载。每指合今1.9度,与《郑和航海图》上的数值一致①。从而表明,我国汉代的海船已使用牵星法进行天文定位,如果不是在远洋航行中积累起相当丰富的经验,是达不到这种水平的。远航须藉助风力,《释名》中已经提到“随风张幔”的帆和挂帆用的桅。李尤《舟機铭》:“相风视波,穷究川野。”也表明已用风力行舟。马融《广成颂》:“方艅艎,连舼舟。张云帆,施霓帱。靡飓风,陵迅流。”更是不晚于2世纪时我国已有帆船的确证。但长时期以来未见过汉代帆船的图形,直到2001年熊建华发表了关于帆船纹铜镜的论文,举出两件东汉帆船的资料,才对这个问题作了回答⑧(32—2)。不过这两面镜子上的船纹均较简略,不足以反映汉代帆船所达到的水平。《三国志•吴志•吴主五子传》裴注引《吴书》:“(孙)和之长沙,行过芜湖,有鹊巢于帆樯。”樯即桅竿⑨;其上既能筑鸟巢,不会很矮。长沙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有“大樯一枚长七丈”的记载。据王子今计算,七丈合16.75米⑩,相当高大;或与马融所称之“云帆”上使用者为近。

汉代的中小型船舶,有载量为30石的𦩍,《释名》说它是一种“短而广”的船。广州红花岗东汉墓所出陶船(32—5),或即𦩍。更小的船如艇,“其形径挺,一人二人所乘行者也”。武氏祠画像石中出现的小板船(32—7),或与之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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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刘屈氂传》:“又发辑濯士,以予大鸿胪商丘成。”《后汉书•岑彭传》:“又发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棹卒,凡六万余人。”章怀注:“棹卒,持棹行船也。《东观记》作‘濯’。”

②《汉书•武帝纪》颜注引李斐曰:“舳,船后持施处也。舻,船前头刺櫂处也。”

③《后汉书•岑彭传》李注:“桡,小也。”“露桡谓露檝在外,人在船中。”

④此据林巳奈夫说,见《汉代の文物》第368页。

⑤关于楼船之记事,见《汉书•食货志》。出土之明器楼船,见《广州汉墓》上册,第246页。

⑥见《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马援传》。参看沈福伟:《两汉三国时期的印度洋航业》,《文史》第26辑,1986年。

⑦此史实为北京天文台、广东师范学院等单位组成的“航海天文调查研究小组”所发现。转引自薄树人《中国古代在天体测量方面的成就》,载《中国古代科技成就》,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

⑧ 熊建华:《帆船纹吕氏镜小考》(《考古》2001年第10期)中举出湖南省博物馆和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东汉多乳禽兽带纹镜各一面,构图基本相同。

⑨《文选•(王粲)从军诗》李善注引《埤苍》:“帆柱曰樯。”《古文苑•(王粲)浮淮赋》章樵注:“樯,船上桅竿。”

⑩王子今:《走马楼舟船属具简与中国帆船史的新认识》,《文物》2005年第1期。

33 武备I

戈,戟,矛,矟,锬,铤,铍,铩

本篇介绍汉代的长兵器。在西汉前期,与战国时形制相仿的铜戈仍被使用,且不乏精品。如满城1号墓出土的两件铜戈,皆为曲援,直内,长胡三穿。其柲之顶端皆装鎏金鸟形籥,底端皆装鎏金筒形镦(33—2)。镦銎近杏仁形,柲的断面亦应如此,这是为了使执戈者操柲时凭感觉即可知援的方向。镦中尚残存以圆木棒为芯、外裹细竹篾的柲。这种构造《考工记》称为庐,郑众注:“庐读为𮉡,谓矛戟柄,竹欑柲。”《说文•竹部》称之为籚,谓是“积竹矛戟矜也。”根据长沙浏城桥1号墓所出积竹松之实例,柲身还要用丝线缠紧并髹漆。积竹柲强韧而有弹性,使用时不易折断。满城的两件铜戈中,有一件在戈身上还遍饰黑褐色斑块,当是用含硫物质涂蚀而成。江苏涟水三里墩西汉墓出土的此式戈,其镦作鸟头、兽爪、马蹄形,错金银并镶嵌绿松石(33—1)。它的底部是平的,即《礼记•曲礼》郑注所称“平底曰镦”。《集韵•去声二十九换》:“镦,柲下铜,平底曰镦。”更着意指出镦是装在戈柲上的。山东临淄西汉齐王墓陪葬坑所出此式戈,装金质帽、籥和金镦,更可见其受重视的程度①。但此式戈所装之松并不太长,临淄这一件复原后通长1.86米,与西汉空心砖上押印的冠服人物所执之戈的长度相近(33—26),可能主要是在仪卫中使用的。

另一类铜戈战国晚期虽已滥觞,但当时较罕见。这种戈形体较大,援与内均向上扬起,而且援、内、胡三部分均有能。其实例曾在上述齐王墓陪葬坑中发现(33—4),在空心砖的图像中也有所反映(33—27)。从援和内所形成的轮廓看,它有些像雄鸡昂首翘尾、引颈长鸣之状。《考工记•冶氏》郑注:“戈,今句孑戟也,或谓之鸡鸣,或谓之拥颈。”《方言》卷九:“三刃枝,南楚、宛、郢谓之愿戟。”郭注:“所谓雄戟也。”屡字取义于雄。清•钱绎《方言笺疏》说:“《释鸟》:‘鶠、凤,其雌皇。’戟之雄者谓之愿,犹凤之雄者谓之鶠矣。”其说是。上述之戈的援、内、胡皆有刃,与“三刃枝”的描述相符,所以它就是鸡鸣戟即雄戟。雄戟之名可能来源于雄鸡。所谓拥颈,或指鸡鸣时颈毛上拥之状。但此物本为戈,何以又名戟?这是因为汉时戈、戟互训,区别不甚严格之故。《论语•季氏》集解引孔安国注、《孟子•万章》赵注、《楚辞•国殇》王注皆谓:“戈,戟也。”《说文•戈部》则说:“戈,平头戟也。”《方言》卷九:“凡戟而无刃(当指刺而言),……吴、扬之间谓之戈;东齐、秦、晋之间谓其大者曰镘胡,其曲者谓之鉤𨥂曼胡。”郭注:“即今鸡鸣句孑戟也。”而且此式戈的胡长而有能。《子虚赋》:“建干将之雄戟。”张揖注:“雄戟,胡中有𧣒者。”各家的说法殊途同归,故上述定名可以成立。

但是,典型的戟又是怎样的呢?这在《考工记•冶氏》中说得很清楚,即戟应有内、有胡、有援、有刺。刺曾在新郑“郑韩故城”兵器窖藏中出土,作矛头形,铭文中自名为“施(戟)束(刺)”②。它装在戟柲顶端,如《冶氏》郑注所说:“着柲直前,如馎者也。”这样装配起来的戟即所谓“戈矛连体戟”。山西长治分水岭14号墓出土的此式戟,铭文中自名为“棘戟”③。棘训刺。《方言》卷三:“凡草木刺人,……自关而西谓之刺,江湘之间谓之棘。”故棘戟即装刺之戟。此式戟的完整实例在汉代遗物中尚未发现,但宜昌葛洲坝4号西汉早期墓出土铜戟刺1件,盎作杏仁形,当即戈矛连体戟上的刺(33—3)。至于曾侯乙墓出土的多戈戟,虽然自名为戟,但它只是春秋后期至战国前期在我国南方地区流行的一种戟,既不能用以概括先秦戟制,更不能据以鉴别汉代之戟。

汉代士兵最常用的戟则是一种卜字形铁戟(33—6)。这种戟只有前伸的直刺和旁出的横枝;《释名•释兵》谓戟“旁有枝格也”,即指此式戟而言。枝相当于旧式戟上的援,而内则被取消了。为了加固戟柲,又加装青铜松帽。柲在戟的侧面通过胡上的穿被缚紧,顶端又被铜帽卡住,所以不易脱落。江苏盱眙东阳西汉墓所出者,木柲尚存,全长2.49米(33—5);步兵使用时似嫌稍长。杨泓认为它就是青海大通上孙家寨汉简中所称“马戟”,当是骑兵用的④。那么,像满城1号墓所出长度不足2米的此式戟,大约是步兵用的。此式戟在战国后期已经出现,最早见于河北易县燕下都44号墓,而其先型则可追溯至山东胶县西庵西周晚期车马坑中出土的那种直锋戟⑤。汉代的卜字形戟也有铜制的(33—7、8),在空心砖上也能见到可能是铜卜字形戟的图像(33—28)。至于西安汉城武库遗址出土的一件铁戟,虽有向下弯的旁枝,但戟身却更像矛(33—9),应是此式戟中的特例了。

矛在西汉早期,其形制尚与战国时相类。如临淄齐王墓陪葬坑所出者:铜制,矛叶断面呈空心菱形,骹中部饰一半环形钮。其铜鐏为圆筒形。通长约为2.1米(33—13)。满城1号墓所出者:矛身为铁制,呈扁平的柳叶形,酸中部有一圈饰以鸟头的铜箍。这件矛的鐏为铜制,下似蹄足,中饰兽头,细部用错金勾勒,制作颇精。此矛通长约为1.96米(33—14)。应当指出的是,矛鐏之銎皆为圆形,这是因为矛矜亦为圆形;矛为“刺兵”,不像执戈时需要通过断面为杏仁形的戈柲来感知援锋的方向。《考工记》说:“句兵椑,刺兵抟。”即指这种情况而言。所以,区别戈、戟之镦与矛鐏,最主要的根据应是其銎的形状。并且,我国古代士兵集合时,有将矛鐏插在地上的习俗,如《尚书•牧誓》说“称尔戈”,“立尔矛”。陕西凤翔西村战国早期的1号车马坑出土的矛馎,下端就呈尖锋状⑥。汉代矛下端或呈三锋状、或呈圆锥状(33—10、11)。即《礼记•曲礼》郑注所说“锐底曰鐏”。《释兵》所说:矛“下头曰鐏,鐏入地也”。就所见出土实物,凡是下端带尖的鐏皆为圆盎,因知鐏绝不用于戈、戟,而应专属于矛。同时,虽为平底,但以圆銎容矜者,也应称之为鐏。至东汉,铁矛多为叶形,中部起脊,骹部卷成圆筒(33—15)。这时不再用铜箍固骹,也较少见到矛鐏了。

汉代最长的大矛名矟。《释兵》:“矛长丈八尺曰矟,马上所持,言其矟矟便杀也。”《通俗文》也说:“矛长丈八者,谓之矟”(《艺文类聚》卷六○引)。汉尺丈八,已合4米多。出土物中只在秦兵马俑坑T19见过长6.7米的矛,已达到《考工记•庐人》所说“过三其身,弗能用也”的程度,故它的实际用途尚可研究。汉矛之尚存柄距者,最长的大约是满城1号墓所出带鎏金铜镇的铁矛,通长约2.9米(33—16),它可能就是矟。四川金堂焦山东汉崖墓出土的一件长84厘米的铁矛头,可能是矟头。浙江长兴出土的铁矛头长57.5厘米,或即是锁⑦(33—17)。《说文•金部》:“铋,长矛也。”汉代另有短矜矛。湖南资兴出土的铁矜短矛,铁矜锻作竹节形,连矛头通长1.57米(33—18)。《史记•匈奴列传》索隐引《埤苍》:“鋋,小矛也,铁矜。”《汉书•司马相如传》颜注:“鋋,铁把短矛也。”当即此物。但《释名•释兵》说:“鋋,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指的似乎是另一种投掷用的短矛。《后汉书•马融传》:“飞鋋电激。”将投掷的特点表达得更清楚。这种铤未言装铁矜。山东临沂金雀山西汉墓出土的木矜短矛,长仅117.5厘米,适宜投掷,应即上述后一种鋋(33—19)。在林莽地带,短鋋大有用武之地。《汉书•晁错传》说:“崔苇竹萧,草木蒙茏,枝叶茂接,此矛鋋之地也,长戟二不当一。”将它的特点说得很形象。先秦时还有一种矛的矛头之截面呈三叶形,实物曾出土于山西长治分水岭269号墓,在两广和济南等地也曾发现。至西汉时,这种矛在山西朔县平朔煤矿生活区8M89号墓中也出过一例(33—12)⑧;应即《诗•小戎》所说的“厹矛”,毛传:“厹,三隅矛也。”厹通仇。《战国策•西周策》中之“厹由”,在《韩非子•说林下》中作“仇由”,《史记•樗里子列传》中作“仇犹”;故《释兵》“仇矛,头有三叉”之“仇矛”,亦即此物。其所谓“三叉”,当指矛头上的三叶而言。

与矛相近的武器还有铍和铩。战国时,燕、赵等国的遗物中有不少铜铍,起初不知其装柄之法。直到始皇陵兵马俑坑中出土了带柄的长铍,才对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云梦简《秦律杂抄》说:“铍、戟、矛有室者,拔以斗,未有伤殹(也),论比剑。”《方言》卷九郭注“今江东呼大矛为铍。”《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颜注:“长钚,长刃兵也,为刀而剑形。《史记》作‘长铍’,铍亦刀耳。”因知铍为矛类,有长刃,正与出土物之状相合。临淄齐王墓陪葬坑与山东巨野西汉墓皆出铁铍(33—20、21)。河南密县所出画像砖中亦有执铍者(33—29)。在当时,它是一种具有相当威力的武器。临淄出土的铍通长2.9米,与满城的矟不相上下。如果在铍头下部装上有如剑格的镡,则为铩。《说文•金部》:“铩,铍有镖也。”出土与传世之铩(33—22~24),其构造的特点正是如此。马王堆3号墓的遣册中记有“执短铩”者与“操长铩”者,则铩的柄有长、短两种;与出土之铍有长短两种的情况相似。但当时好像特别重视长铩。《过秦论》所称:“勾戟长铩。”《淮南子•兵略》所称:“修铩短𨥎。”均着意于长铩。在一些画像石的兵衡上也能看到长铩。江苏徐州白集画像石中的一例,将长铩插在兵籣正中,反映出对它的重视(33—25)。张衡在《西京赋》中说:“植铩悬瞂,用戒不虞。”描写的是宫殿中插在兵籣上的铩。而在《东京赋》中他又说:“郎将司阶,虎戟交铩。”描写的则是虎贲中郎将执戟、铩夹阶侍卫的情况。可见铩是禁军习用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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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涟水戈见南京博物院:《江苏涟水三里墩西汉墓》,《考古》1973年第2期。临淄戈见本书第24篇注④所揭文。

② 郝本性:《新郑“郑韩故城”发现一批战国铜兵器》,《文物》1972年第10期。

③《陕西、江苏、热河、安徽、山西五省出土重要文物展览图录》图版61。文物出版社,1958年。

④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中国古代的戟》,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⑤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易县燕下都44号墓发掘报告》,《考古》1975年第4期。山东省昌潍地区文物管理组:《胶县西庵遗址调查试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4期。

⑥李自智、尚志儒:《陕西凤翔西村战国秦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1期。

⑦夏星南:《浙江长兴县出土一件有刻度的铜弩机》,《考古》1983年第1期。

⑧长治出土者见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晋东南工作组等:《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考古学报》1974年第2期。两广出土者见黄展岳:《论两广出土的先秦青铜器》,《考古学报》1986年第4期。济南发现者见于中航:《“元年闰”矛》,《文物》1987年第11期。朔县出土者见平朔考古队:《山西朔县秦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第6期。

34 武备Ⅱ

钺,长斧,长椎,棁,殳,棓,钺戟,钩镶

本篇所介绍的武器,主要是介于长兵戟、矛和短兵刀、剑之间的类型,如钺、长斧、长椎等。它们虽然装柄,但均不太长,用途因而亦与长兵有别。另外,形制特殊的钺戟与钩镶,并见于此.

在这类武器中,被格外重视的是钺。钺是“大斧”(《尚书•顾命》孔疏引郑玄说),相当笨重,似乎在格斗中并不灵便。但在先秦时代,它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尊严无比①。《尚书•牧誓》说:“(武)王左杖黄钺。”河北平山中山王墓出土的“中山侯钺”的铭文中说:“天子建邦”,作此“以敬(警)辱(厥)众。”②天子赐钺,则表示授以征讨杀伐之权。即《虢季子白盘》所谓:“锡用戊(钺),用征絲(蛮)方。”《礼记•王制》所谓:“赐用钺,然后杀。”延至汉代,此风仍未尽替③。大驾卤簿中的黄钺车,沂南画像石之出行图中的斧车及作战图中军将车前执钺斧的仪卫(34—4),均含有这种象征意义。另外,钺、包括比钺小些的斧,又是刑具。《国语•鲁语》:“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释名•释兵》:“斧以斩断,见者皆感惧也。”孝堂山画像石的战争场面中,于对立两钺的兵器架上悬人头(34—5),即表示用它行刑之意。斧钺不仅用于断头,而且用于腰斩。《墨子•鲁问篇》:“斧钺钩要(腰),直兵当心。”腰斩时以椹质承斧钺。《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何休注:“铁锧,要(腰)斩之罪。”所以汉代记述中的“斧质”,总是和腰斩相联系的。《汉书•英布传》说的“伏斧质淮南市”,《王䜣传》说的“䜣已解衣伏质”,均是此意。不过斧除了在仪仗与行刑中使用外,也用于战斗,画像石中出现过执战斧的武士(34—2)。汉代称战斧为长斧,此名称见《墨子•备城门篇》、居延简(127•24,506•1,EJT37•1540)及银雀山竹书《库法篇》。北京丰台画像石中所见者,武士执盾与长斧(34—3)。其斧与《六韬•军用篇》所谓“大柯斧,刃长八寸,重八斤,柄长五尺以上”者,颇为近似。

椎在汉代也是一种武器。《吕氏春秋•简选篇》说:“鉏耰白梃,可以胜人之长铋利兵。”高诱注:“耰,椎也。”耰是捶碎土块用的木榔头(1—17),当为农民起义军所临时取用。贾谊《过秦论》说:“鉏耰棘矜,不括于钩戟长铩。”指的正是这种情况。但金属制的长椎,却可作为突然袭击的重武器。长椎之名除见于《墨子•备城门篇》与居延简外,亦见于敦煌简(《流沙》器物4)、银雀山竹书《库法篇》,文献中多简称为椎。《史记•信陵君列传》说朱亥袖40斤(约10公斤) 铁椎,椎杀晋鄙。《留侯世家》说张良得力士,为铁椎重120斤(约30公斤),以狙击秦始皇于博浪沙中。《汉书•淮南王传》说淮南王刘长自袖金椎以椎辟阳侯。前两例均指明为铁椎,即《急就篇》所说的“铁锤”,颜注:“铁锤以铁为锤,若今之称锤。亦可以击人,故从兵器之例。张良所用击秦副车,即此物也。”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中,铁椎与漆鞘铁剑同出,则此椎应是作为武器用的。但自画像石中所见,作武器用的椎(34—1)和工具之椎(7—1~3),外形上区别不大,而与秤锤的形制相去颇远,颜说殊不确。与刘长自袖之椎的作用相仿之物还有棁。北京丰台大葆台西汉墓出土的错银八棱铜棁,长48.5厘米,两端为银头,柄缠缑④。《淮南子•主术》中曾提到“袖棁”。《急就篇》颜注:“校棁,小棓也,今俗呼为袖棁,言可藏于怀袖之中也。”此物与其所状相合。

汉代的殳是杖类武器。先秦的殳有带锋刃的和不带锋刃的两种,均见于湖北随县曾侯乙墓。但汉殳大抵皆无刃。《诗•伯兮》毛传:“殳长丈二而无刃。”《周礼•司戈盾》郑注:“殳如杖,长寻有四尺。”都应代表汉代人的看法。其实秦代的殳已是如此。《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说:“邦客与主人斗,以兵刃、殳梃、拳指伤人,擎以布。”又说:“何谓梃?木可以伐者为梃。”殳与梃为类,可见它没有刃。所以《广雅•释器》径谓:“殳,杖也。”汉画像石与壁画中所见之伍佰常执殳(34—8、9)。《释名•释兵》:“殳,殊也。……有所撞控于车上,使殊离也。”《说文•殳部》:“殳,以杖殊人也。”段注:“殊,断也。以杖殊人者,谓以杖隔远之。”可见它也在警戒时用以隔断行人。殳有用积竹制成的。《殳部》:“殳以积竹。”它也可以用木制。《文选•西京赋》薛注:殳“或以木为之”。与殳相类者有棓。《说文•木部》棓下段注:“棓、棒,正、俗字。”则棓即木棒。此物也有铁制的,满城汉墓出土一圆铁棒,长204厘米,下径2.1厘米,上径1.4厘米。下部略粗,上部较细,顶端一小段作方柱形。《满城汉墓发掘报告》中将它定名为殳。可是文献中未言汉代有铁殳。从其顶端作方柱形的形制看,它很可能就是《六韬•军用篇》所说的“方首铁棓”(34—7)。

钺戟在河南浚县、郑州等地均曾发现,是钺上装刺而成(34—6)。古文献中未见过对这种武器的描述。钺戟之名是李京华所定,兹从之⑤。铁钺戟在古乐浪遗物中也发现过梅原末治等称之为“鏚鉾”,其用意与李说相近⑥。钺戟应装木柄,因未发现有关的资料,长度不详。

钩镶在汉代较为常见,河南洛阳及鹤壁、四川成渝路沿线、河北定县中山穆王刘畅墓等处均曾出土⑦(34—10)。定县所出的铁钩镶上且有错金花纹,可见对它的重视。这是一种钩、推两用兵器,钩镶中部装小盾牌,用以抵御敌刃;而钩则可勾束敌方武器,以利己刃杀出。《释名•释兵》:“钩镶,两头曰钩,中央曰镶,或推镶,或钩引,用之之宜也。”所以钩镶常和环首刀配合使用(34—11~13)。其中徐州铜山小李村画像石中所见之例,使用钩镶者一手将对方的长兵勾住,另一手则挥刀砍去,使那持戟的对手完全陷于被动的地位。有意思的是,执钩镶与刀者和持戟者格斗的画面又见于陕西绥德四十里铺画像石,其构图与铜山小李村画像石几乎全同⑧。绥德与铜山相距遥远,竟出现了这种不谋而合的情况,故可知此类场面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是并不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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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杨锡璋、杨宝成:《商代的青铜钺》,载《中国考古学研究》,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②河北省文管处:《河北省平山县战国中山王墓出土文物展览简介》,1979年。

③《后汉书•郭躬传》:“永平中,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为副。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帝曰:‘军征,校尉一统于督,彭既无斧钺,可得专杀人乎?’”

④北京市古墓发掘办公室:《大葆台西汉木椁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6期;文中称此物为“铜错银八棱棍”。杨泓始正其名为棁。

⑤李京华:《汉代的铁钩镶与铁钺戟》,《文物》1965年第2期。

⑥梅原末治、藤田亮策:《朝鲜古文化综鉴》(京都,1948年)卷2,第52—53页。

⑦洛阳出土者见洛阳博物馆:《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第2期。鹤壁出土者见注⑤所揭文。成渝路沿线出土者见《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图录》图版213。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1955年。定县出土者有错金纹饰,见定县博物馆:《河北定县43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3年第11期。

⑧ 吴兰:《绥德出土的两块画像石》,《文物天地》1987年第6期。

35 武备Ⅲ

剑,刀,拍髀,匕首

剑是适用于近战的短兵器。西周、春秋时的铜剑还相当短,使用方法以直刺为主,被称为“直兵”(《晏子春秋》卷五),大约主要用于卫体防身。战国至秦,在铜剑之外又兼用铁剑,而且剑身加长:铜剑达91.3厘米(始皇陵兵马俑坑出土)、铁剑达100.4厘米(燕下都44号墓出土)。使用时除直刺外,又强调旁击即砍劈的方法。《墨子•节用中》:“为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此剑之利也。”这和以后《淮南子•修务》中的提法完全一致。那里说:“夫怯夫操利剑,击则不断,刺则不能入。”均以刺、击为用剑的特点。这时我国的剑术,已能“持短入长,倏忽纵横”(《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引《吕氏春秋•剑伎》)。所以剑也成为步、骑兵普遍使用的武器。

西汉初,沿袭战国旧制,仍兼用铜、铁剑。但由于青铜的机械性能显然比不上钢铁,故铜剑在中原地区遂逐渐由用于实战转为用于仪饰。如满城1号汉墓出土的鎏金铜剑,显然不是为了实战的目的制作的。所以在洛阳、西安、长沙等地的西汉墓中,铜剑均迅速为铁剑所取代。只在广州地区,可能由于冶铁业相对落后等原因,直到东汉后期,墓葬中还出长约80厘米的铜剑①。

西汉时铁剑的材质均已锻冶成钢。如燕下都44号墓所出个别含碳量较低、尚不成其为钢的铁剑,在汉代已经很少见了。这时的钢剑系用块炼铁反复折叠锻打渗碳而成,满城1号汉墓出土的刘胜佩剑可以作为代表。此剑通长104.8厘米。徐州铜山出土的东汉建初二年(77年)“五十湅”钢剑,通长109厘米。《汉书•景十三王传》中说广川王去“作七尺五寸剑”,则约合172厘米,这样长的剑自非钢剑莫属。但对于出土物中若干成分未经鉴定的这类剑说来,仍只能泛称为铁剑了。

无论铜剑或铁剑,最高贵的制品均装玉剑具,被称为玉具剑。玉具共4件,即《汉书•匈奴传》颜注引孟康说所称“摽、首、镡、卫(璏)”。摽或作標(《淮南子•本经》)、镖(《说文•金部》)。《淮南子•修务》高注:“摽,刀削(鞘)末铜也。”按以票为声符的字常有末义。《说文•木部》:“標,木杪末也。”《荀子•赋篇》杨注:“剽,末也。”摽则指鞘末的包尾。它本用铜制作,玉具剑则代之以玉。玉剑摽一般呈梯形,底边平直(35—7)。也有些摽的底边出现折线,好像将梯形擦割去一角(35—1)。始皇陵2号铜车上的御者,其所佩铜剑之摽即作此形。满城1号墓钢剑之玉摽也琢成此形。其所以如此,或是为了当佩剑者跪坐时,无内下角的摽可使剑末与坐席约略取平之故。首则指剑柄顶端。《释名•释兵》:剑“其末曰锋”。锋在下为末;那么,上面的剑柄顶端自当为首。玉剑首常作圆饼形,中部突起,多于此处刻涡纹或卷云纹(35—2)。镡即通称之剑格。《考工记•桃氏》先郑注:“茎谓剑夹,人所握,镡以上也。”《庄子•说剑篇》释文引司马彪云:“夹,把也。”既然人所握的剑把位于镡以上,那么镡应当处于剑把和剑身之间。这和《急就篇》颜注:“镡,剑刃之本,入把者也。”《仓颉篇》:“镡,剑口”(《礼部韵略•二十一侵》引)。《汉书•匈奴传》颜注:“镡,剑口旁横出者也。”说的是同样的意思,均应指剑格而言。汉代的玉剑镡有一字形的,也有接近吴越式铜剑之蝠形镡的(35—3)。璏亦作卫。《汉书•匈奴传》颜注:“卫,剑鼻也。……卫字本作璏,其音同耳。”《说文•玉部》:“璏,剑鼻玉也。”鼻是器物上供贯带组以悬系之处。《广雅•释器》:“钮谓之鼻。”璏即附于鞘中部用以穿剑带之钮。画像石上所见形制简单的璏,只是一段扁长的管状物。出土之玉璏其顶面常在两端出檐,有的且向内翻卷,式样很多(35—4~6)。

另外,在山东巨野红土山西汉墓出土的铁剑上,装有一种异形玉剑首(35—8、9)。它与常见的圆饼形剑首造型迥然不同:长方形,顶部有复杂的曲线,竖接于剑柄之端。而且这把剑的柄部特别长,达38.8厘米。其上用片金和丝缑缠裹,丝缑已朽失,然尚余片金10箍。和这种剑首相似的标本还在西安红庙坡龙首原西汉建筑遗址中发现过,整体亦近长方形,但随所饰之鸟形而变化。共出二件,同范,均长27.5厘米,铜质鎏金,镶嵌琉璃和绿松石②。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墓出土的异形玉剑首,高达21.5厘米,通体抛光,有玻璃光泽。其梯形边框中透雕云纹,一螭虎穿游云内,探首边框之外(35—10)。直到东汉后期,在安徽亳县董园村曹氏墓画像石中的武士所佩之剑,还有装这种剑首的③(35—19).

再如满城汉墓出土的杖式剑,外观若杖,通体呈竹节形,茎、身无明显分界,但内藏铁刃,即尹湾《兵车器集簿》所称“剑杖”,当是随身携带的防护之具(35—12)。河南南阳杨官寺东汉墓出土的剑,装有刀上习见的环首,或缘此时环首刀广泛流行而受其影响之故(35—11)。

从西汉中期开始,刀在战场上已逐渐代替了剑的地位,这种情况是适应骑兵在马上挥砍的需要而形成的。刀背可以制作得比剑脊厚实,因而不易折断。并且,作为武器用的这种刀,从一开始就以铁制的为主。洛阳烧沟汉墓群中出土的少量铜刀,体型均轻薄,刀身最厚处仅0.35厘米,当系仪仗中所用(35—16)。江南个别地区与广州一带的铜刀虽沿用的时间较长,但出土的数量亦不多。同时,由于刀的用法主要是击即砍,如《释名•释兵》所说:“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也。”与剑相较,它在刺、击两法中只强调击,所以刀上一般不装镖。汉代的剑镡虽小,不足以卫手,但在直刺时,仍可使手可有所凭依;而对于横砍的刀说来,镡或可以不设。汉刀的刀身较直,刀首几乎无例外地均呈环形。环中有的饰以禽兽。刀鞘下端多装铜摽,宽度皆与鞘取齐,不像剑摽之向外侈出(35—15)。刀的长度大多在1米以上。山东苍山出土的永初六年(112年)“卅湅大刀”,长111.5厘米。长沙金盆岭3号东汉墓出土的刀,长达128.5厘米④。东汉时,已普遍用环首长刀装备军队。

刀也可以贯璏而佩,浙江绍兴漓渚东汉墓所出铜刀的鞘上附有铜璏(35—17)。这口刀上还装有铜镡,是极其罕见的例子。江苏盱眙7号东汉墓所出铁刀的鞘上则装玛瑙璏③。但汉刀还有另一种系佩法,如满城1号西汉墓所出之铁刀,漆鞘除尾端矟残外,保存尚好;鞘外中上部突起长方形座,座上附有一枚金带扣(35—18)。穿带扣佩刀的方法,在山东临沂白庄东汉画像石上表现得很清楚(35—20)。可见从西汉到东汉,一直使用过这种佩刀法。上述满城铁刀鞘饰以绦带纹,而山东滕县西户口画像石中佩刀者之刀鞘饰以斑条纹(35—21)。后者似即《续汉书•舆服志》所称,佩刀“虎贲黄室虎文,其将白虎文”之虎纹刀室。

除长刀外,汉代还有一种短刀,长约20—40厘米。《洛阳烧沟汉墓》一书将其定名为“拍髀”。《释名•释兵》说:“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它又名服刀。《汉书•西域传》:“婼羌,山有铁,自作兵。兵有弓矢、服刀、剑、甲。”颜注:“服刀,拍髀也。”因为这种刀长不过尺余,故又名尺刀。《汉书•李陵传》说:“军吏持尺刀,抵山入陋谷。”可见它虽然短,却是武器。但它与文具中的书刀不易区别。只有像成都北门外与河南方城东关等东汉墓石门上所刻门吏,其腰间所佩短刀可确认为拍髀、尺刀之属(35—22)。居延出土的长20余厘米的短刀,附皮革缝制的鞘(35—14),或亦是尺刀。而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也出土同类型的革鞘,则这里出土的短刀中也应有作为武器用的⑥。总之,在出土物中拍髀和书刀颇易混同,只能依伴出之物与佩带者的身分等情况来求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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