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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机 当前章节:1545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44

与拍髀、尺刀等短刀相对应的短剑名匕首。《史记•吴太伯世家》索隐引刘氏曰:“匕首,短剑也。”又引《通俗文》:“其头类匕,故曰匕首也。”满城1号汉墓出土有铜、铁匕首(35—13)。其铜匕首的镡部作兽面形,茎部饰扭索纹与涡纹,首部似算珠形,饰以曲尺纹,顶部当中有一圆孔。这些特征与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北方青铜短剑中的“花格剑”接近,特别和河北平山三汲古城8101号中山国墓出土的顶部带孔之蟠蛇纹茎短剑更为相似满城汉墓上述匕首,或曾受到这类短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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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广州汉墓》上册,第446、450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

②《中国美术全集•工艺美术编5•青铜器下》图215。

③亳县博物馆:《安徽亳县发现一批汉代字砖和石刻》,《文物资料丛刊》第2集,1978年。

④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出土文物图录》图版99。湖南人民出版社,1964年。

⑤南京博物院:《江苏盱眙东阳汉墓》,《考古》1979年第5期。

⑥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插图42:12,《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

⑦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平山三汲古城调查与墓葬发掘》插图33:2,《考古学集刊》第5集,1987年。

36 武备IV

弓,箭,镞,箙,椟丸,盾,籣锜

我国古代的射远武器中,最主要的是弓箭。原始的弓应是“弦木为弧”的单体弓。至商代,据墓葬中的弓体灰痕,结合甲、金文中有关弓的象形文字加以考察,可知商弓是用两层材料粘成的合体弓。至战国时,已发展为复合弓。《考工记•弓人》说,制弓要用干、角、筋、胶、丝、漆等“六材”,可见我国这时的制弓技术已相当进步①。在整个古代和中世纪,从结构上说,世界制弓技术均未曾超越过这个阶段。汉代的弓与战国弓在形制上没有多大变化。这时仍存在少量单体弓,如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所出之例(36—1)。但绝大多数为复合弓,在居延、邗江、乐浪及新疆民丰等地均曾发现其残件②。这时的弓一般都用多层竹(木)材叠合,并在内侧粘贴牛角,外侧粘贴牛筋,再缠丝涂漆。

《释名•释兵》说:“弓,穹也,张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箫,言箫梢也;又谓之弭,以骨为之,滑弭弭也。中央曰弣;弣,抚也,人所抚持也。箫、弣之间曰渊;渊,宛也,言宛曲也。”这是对弓体各部定名之较全面的说明。箫是弓的两个末梢,一般要在这里装弭,故《礼记•曲礼》郑注:“箫,弭头也。”弭是套在箫端供挂弦用的带缺刻的帽状物,多以骨、角制作,也有铜制的,如临淄齐王墓陪葬坑所出者(36—2);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且出错金银铜弭③。其上之挂弦的凹缺名彄。《说文•弓部》:“彄,弓弩耑,弦所尻也。”弭要求表面光滑,以便解弦弛弓。但也有将弦缚结在弓上的。《尔雅•释器》:“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杜注:“缘者,缴缠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正义引孙炎曰:“缘谓缴束而漆之。不缘谓不以缴束,骨饰两头者也。”可见不装弭、直接缚弦的方法名缘。汉代的弓弦较粗,有用皮条制作的,见于临淄齐王墓陪葬坑;有用丝绳绞合而成的,见于马王堆3号墓。后者之弦径约0.5厘米,差不多像筷子一样粗。驸则是弓中央的弓把。弓把和弓梢之间的两个弧形部分名渊,亦名肩,这个部位上的颜色很受重视。

汉代重视强弓劲弩,但弓仅用手开,故强度小于弩。当时计算弩力的单位用石,而计算弓力则用斤。《后汉书》所记盖延、祭彤等骁将所用强弓为300斤,合2.5石,比常用之4石弩的强度小得多。虽然如此,张弓仍然是很吃力的。我国古代用“右巨指钩弦”(《仪礼•大射仪》)。故特制一种挽弓时戴在拇指上的扳指,名決,又名韘④。《说文•韦部》:“韘,射决也,所以拘弦。以象、骨、韦,系着右巨指。”在山东巨野和广州等地的西汉墓中曾出玉韘⑤(36—5)。除拇指外,食指、中指、无名指上有时可韬以用皮革制作的指套,名极,见《仪礼•大射仪》;但在出土物中尚未见到实例。

箭原名矢。矢( ,甲3117)是一个象形字,已见于甲骨文。箭则是由制箭杆的箭竹得名。《方言》卷九郭注:“箭者,竹名,因以为号。”北魏•阳承庆《字统》:“大身大叶曰竹,小身大叶曰箭。箭竹主为矢,因谓矢为箭”(《御览》卷三四九引)。这个名称是从汉代开始广泛使用的。现存最完整的汉箭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系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所制。全长67厘米,装三棱铜镞,竹杆,有3条尾羽,镞和羽均缠丝涂漆以与杆相固着(36—3)。杆末有缺口,名栝。《说文•木部》:栝“一曰矢栝,櫽弦处。”张弓搭箭后,须将弦纳入栝中,以便发射时承力。栝下装箭羽。甲渠候官遗址出土的这支箭,羽长9.5厘米,等于箭杆长的1/6弱,比《考工记•矢人》规定的1/5要短些。箭羽的长短直接影响到箭的飞行:羽太长,飞行速度慢;太短,稳定性差。但影响箭羽长短的因素除杆长外,还关系到箭镞的重量,而各式箭镞的重量又颇不相同,所以难以将杆、羽之长设出固定的比例。

西汉时仍用铜镞,但比秦镞的含锡量大,硬度有所提高。据检验:秦俑坑之镞含铜85.14%,含锡11.39%;而满城汉墓出土的镞,含铜74.74%,含锡22.1%。为了防止由于锡多而带来的脆性,汉代铜镞常用铁铤⑥。从镞型上看,一种式样最古老的中脊起棱的双翼铜镞,见于辽阳三道壕遗址,它大概就是《方言》卷九所说,箭镞“四镰或曰拘肠”之四镰镞(36-6)。《仪礼•乡饮酒礼》郑注:“侧边曰廉。”《广雅•释言》:“廉,棱也。”则廉(镰)可以指一条棱线,也可以指一个窄边。上述箭镞之双翼与中脊前后的棱,正构成四镰。拘肠在《广雅•释器》中作钩肠,应指翼下端的逆刺。西安汉城武库遗址出土的铜三翼镞,逆刺尤明显,或可称为拘肠⑦(36—7)。福建崇安汉城出土的铜三翼镞,翼上开2孔,或即是《方言》所称:“其小而长,中穿二孔者,谓之钾鑪”(36—8)。铁制的三翼镞因系模铸成型,锋利程度不如铜镞。所以西汉时精工制作的有翼镞皆为铜质,但中含铁铤;这样既可增加强度,又可节省铜材。武库所出之镞,有一种装有很长的铁铤,应即《方言》所称:“其三镰长尺六者,谓之飞䖟”(36—12)。这种铜镞有的标本身长3厘米,铁铤长34厘米,通长37厘米,正合1.6汉尺。山东巨野西汉墓出土的此种镞,其铜镞身、铁铤和铤尾的铜帽是分制的。出土时,有些尚衔接完好,通长约34厘米,仍与1.6汉尺相近⑧。装这种镞的箭亦名飞䖟箭。《东观汉纪》“光武作飞䖟箭以攻赤眉”(《文选•闲居赋》李注引)者即是。在汉代,这是杀伤力最强的箭。汉简中常发现关于“宝矢铜镞”之有关记事,故又可知飞䖟箭与先秦时之镞矢属于同类。《考工记•矢人》:“铁矢参分,……一在前,二在后。”郑众注,“一在前,谓箭禀中铁茎,居叁分杀一以前。”郑玄在《周礼•司弓矢》的注中,也说这种箭“前尤重,中深而不可远也”。但由于汉代人常在强弩上使用它,上述巨野西汉墓中的飞䖟箭就是和弩机一同出土的,所以射程问题可以通过增强弩的发射力而得到解决。

镞是消耗量很大的作战物资,由于有翼镞造型复杂,不易用铁制,所以不得不长期使用昂贵的铜材。而要用高质量的铁镞代替铜镞,关键是必须为铁镞找到适合用锻打法大量生产的镞型。一种三角锥状的三棱镞,大约就是《方言》所称“三镰者谓之羊头”的羊头镞,它们的镞身有的正视之颇似羊头。这种镞有全铁制的,也有铜身铁铤的(36—9)。然而据居延所出《永元兵物簿》中记载的“陷坚羊头铜铁箭”的名称看来,它仍以铜制者为优。在满城1号墓与西安汉城武库出土了不少体呈圆柱形、前端呈四棱形的西汉铁镞。经金相考察,这些镞是铸造成型后,再闷火脱碳而成⑨(36—10)。但因其毛坯为生铁铸件,不可能太规整;大量箭镞同时闷火,脱碳程度亦难一致。所以它的锋利和强固程度尚不足以取代青铜镞。故居延简中凡是记明质地的镞,都是铜镞;这一地区出土的箭镞实物,也都是铜质的。直到东汉后期,在四川新繁与安徽亳县的墓葬中出土了呈锐角三角形的扁平铁镞,既适合锻造,又比较锋利(36—11)。这才使铜镞终于为铁镞所完全取代。

盛箭之器名箙。《周礼•司弓矢》郑注:“箙,盛矢器,以兽皮为之。”马王堆3号墓所出木箙(36—4),当是明器。此箙两侧突起两尖角,正视若叉,所以《通俗文》说:“箭箙谓之步叉”(《续汉书•舆服志》刘昭注引)。这一名称在《埤苍》(《集韵•平声十三佳》引)、《广雅》中皆作鞴靫;故《释名•释兵》依声训法用“以箭叉于其中”来解释叉,或不尽准确。圆筒形的盛箭器则名椟丸,此名称见居延简(87•12,523•15),亦作犊丸(尹湾汉简《武库永始四年〔前13年〕兵车器集簿》〕、韇丸(《仪礼•士冠礼》郑注)、𥀲㿪(《广雅•释器》)。《后汉书•南匈奴传》李注引《方言》:“藏弓为鞬,藏箭为韇丸。”《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杜注:“椟丸是箭筩。”沂南画像石之马厩中悬有弓鞬与椟丸(54—9)。弓鞋之实物未见。椟丸之实物曾在乐浪汉墓出土,为高72厘米之圆形漆筒,外贴银箔,其中尚存箭镞⑩。过去根据《士冠礼》郑注所说:“今时藏弓矢者,谓之韇丸也。”曾以为椟丸除装箭外兼可装弓。据出土物观察,椟丸是不能装弓的。

至于盾,则是蔽身的防护之具,它又有干、橹、瞂等异名。西汉时常见的盾与战国盾区别不大。临淄齐王墓陪葬坑所出者(36—14)与长沙五里牌406号战国墓所出者形制基本相同⑩。临淄所出盾高69厘米,厚约0.5厘米,胎已朽,从厚度看应是革盾。五里牌所出盾也是革盾。马王堆3号墓遣册中曾提到“执革盾”,可见西汉时常用革盾。临淄盾髹黑褐色漆,朱绘卷云纹。应即罗泊湾1号西汉墓出土《从器志》中所称“丹画盾”⑫。盾的中部隆起有棱,名盾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射之中糖瓦。”杜注:“瓦,循脊。”脊的背面竖嵌木条,其两端套有铜盾鼻(36—13)。盾鼻头部折屈若钩,用它向外钩住盾面,可使木条附着得更紧,从而也使盾得以加固。盾背中部装把手,名𡐠。《说文•盾部》:“𡐠,盾握也。”彩绘漆革盾之用色繁复者,又名鞼盾。《国语•齐语》韦注:“鞼盾缀革,有文如缋也。”

革盾之外,汉代还有木盾。《释名•释兵》:“以木作之曰木盾。”咸阳杨家湾大墓陪葬坑所出步兵俑所执之盾,有的呈两半扇相拼合再以绳络结之状,或即《释兵》所说:“以䩼编版者,谓之木络盾。”铁盾见于沂南画像石,其中刻出一具饰以兽面之盾,榜题:“铁桶。”此盾较瘦长,它的形制为以后北朝的长盾所取法。广州龙生岗4013号墓出土的东汉漆盾呈椭圆形,略残,原物之长径仅40厘米许(36—15),与东汉晚期的画像镜上之骑马人物所执者相近。《释名•释兵》:“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车上、马上所持之盾当无大殊,故这种小盾即孑盾。在河南唐河、成都曾家包等地所出东汉画像中,也能看到这种盾⑬。其形制为以后南朝的圆盾所取法。

各种兵器平时放在木架上,这种架名籣锜。《文选•西京赋》:“武库禁兵,设在籣锜。”李注引《魏都赋》刘逵注:“受他兵曰籣,受弩曰锜。”弩锜曾见于诸城前凉台画像石,作方框形,只挂有一张弩⑭。在别处的画像石上,弩常与其它兵器同架杂陈。尹湾《兵车器集簿》中两次出现“兵籣”,并且还提到“弩籣”,可见籣和锜的区别并不严格。兵籣上的武器有横置者,也有竖置者(36—17、18)。兵籣有的很高大,也有的很小巧。马王堆3号墓出土的一件,高仅87.5厘米。在八角形的木柱上装有绘云气纹的方板,板上分3层,装5个托钩,横置一明器角剑(36—16),制作得相当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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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林巳奈夫:《中國殷周时代の武器》第7章。京都,1972年。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弓和弩》。

②乐浪出土者,见梅原末治、藤田亮策:《朝鲜古文化综鉴》第2册,第11图。天理,1948年。余见注①2。

③ 安徽省文物工作队等:《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8期。

④ 西方的所谓地中海式射法与我国古代的射法不同。前者将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弯过来拉弦张弓,发箭时将镞置于弓驸左侧。后者将右手的食指、中指压在钩弦的拇指上张弓(所以操也套在拇指上),发箭时将镞置于弓驸右侧。

⑤玉韘早在商、周时已经出现,安阳妇好墓与洛阳中州路2717号墓均曾出土。其用法之示意图,见夏鼐:《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插图13:4。《考古》1983年第5期。

⑥ 杨泓:《汉代兵器综论》,《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总12期,1989年,

⑦ 在我国,三翼镞始见于春秋前期,如陕县上村岭虢国墓所出之例。但由于这种类型的镞在南俄、东欧等地亦有发现,故研究者或称之为斯基泰式镞(M.Rostovtzeff,Iranians and Greeks in SouthRussia,P.204;鸟居龙藏:《又キ夕亻族三翼式镞に就いて》,《人类学杂志》37卷9号)。林巳奈夫则认为,上村岭的三翼镞是在商周之双翼镞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中国殷周时代の武器》第365页)其说是。三翼镞至战国和汉代虽又有所改进,但其根源仍植于我国固有的传统之中。

⑧ 山东省菏泽地区汉墓发掘小组:《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83年第4期。

⑨北京钢铁学院金相实验室:《满城汉墓部分金属器的金相分析报告》,《满城汉墓发掘报告》上册附录。

⑩ 商代已有圆筒形的椟丸,殷墟西区M43车马坑中曾出革制者。长沙浏城桥1号楚慕曾出漆绘竹椟丸。乐浪汉墓所出椟丸,见《朝鲜古文化综鉴》第3册,第20图。

⑪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57年。

⑫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第80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

⑬东汉镜图纹中之盾,见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图25。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1年。唐河画像石见周到、李京华:《唐河针织厂汉画像石墓的发掘》,《文物》1973年第6期。成都画像石见成都市文物管理处:《四川成都曾家包东汉画像砖石幕》,《文物》1981年第10期。

⑭ 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汉画像石选集》第548图。齐鲁书社,1982年。

37 武备V

弩,礮

“弩生于弓”,“横弓着臂,施机设枢”(《吴越春秋》),乃成为弩。在臂和机的作用下,弩可以延时发射,从而将张弦装箭和释弦放箭分解为两个单独的动作。这样,无须在张弦的同时瞄准,命中率得以提高。而且与弓不同的是,弩在一人的臂力之外,还可以参用其它动力张弦,所以射程也比弓远。

原始木弩可能在远古时已经出现,但其杀伤力较小,只有装备金属弩机后,它才成为一件强有力的武器。铜弩机出现于战国早期,曲阜鲁城3号、52号墓所出者,是已知之最早的实例。过去曾以为弩起源于楚,乃是由于当时出土弩的地点尚少之故。至战国中期,在洛阳、长沙等地发现的弩,结构已趋于定型。中国国家博物馆所藏战国晚期的“司马孙礼”铜弩机且有铜郭,与《墨子•备高临》“连弩机郭用铜”之说合;这样,更增加了弩机受力的强度。汉代的弩机皆有铜郭(机匣),内装弩机,合称“铜鐖郭”(EPT59•11),后多简称为弩机。其部件有望山4(照门)、与望山相连的弩牙(机钩)、悬刀(扳机)、钩心(又名牛,即棘爪)和两个贯穿各部件的轴孔、使之组合成为整体的键(37—8)。上弦装箭时,手拉望山,牙即上升,钩心随着被带起,其下齿卡住悬刀的缺口,遂使弩机呈闭锁状态。这样就可以用牙扣住弓弦,将箭置于弩臂上面的箭道内②,使箭栝顶在两牙之间的弦上。发射时,扳动悬刀,牙即下缩,箭乃随弦的回弹而射出(37—9)。为了准确命中,须由箭栝通过箭镞瞄准目标,使三点成为一线;并根据望山调整箭镞的俯仰,以找到最适当的发射角(37—1)。即《礼记•缁衣》郑注:“虞人之射禽,弩已张,从机间视括与所射,参相得,乃后释弦发矢。”“参相得”即《吴越春秋》“夫射之道,从分望敌,合以参连”之“参连”,是弩射的要领之一。战国时,对弩的瞄准已有相当严格的要求。《吕氏春秋•察微篇》说:“夫弩机差以米则不发。”但当时尚未出现带刻度的望山,至汉代,这种类似现代瞄准器上之标尺的望山就屡被发现了(37—5)。《汉书•艺文志》著录的《望远连弩射法具》可能就是讲使用望山上带有刻度的连弩的专书,惜已佚失不存。

自战国至汉,弩臂都在前端留出承弓的缺口,将弩弓(弮)固定于臂前,与宋以后在臂上打眼穿弓的方式不同(37—4)。但在发射时,弩弓和弩臂的接合必须稳妥而牢固,所以又在弩臂前部贯一短横木,此物或即居延简所记“弩一张……木关”(128•1)之弩关。关训门闩,与此横木的形状和作用均相合。自弩关贴紧弩臂用绳索缚住弩弓的两弣。这种缚弩法被称为“徽弩”。《文选•解嘲》李注引应劭曰:“徽音以绳徽弩之徽”(今本讹作“束以绳徽弩之徽”。兹据宋祁引萧该音义改正)。弣指弓把中部,《释兵》:弓“中央曰弣,……人所抚持也。”此处与弩臂垂直相交,受力较大,故易伤损,居延简中常见弩弓“伤弓無(弣)”(49•12,145•38)的记载。自战国晚期至东汉,弩弓与臂的这种缚结方式以及二者之长度的比例,均无多大变化。长沙扫把塘138号楚墓所出之弩,弓已干缩,复原长度约为125厘米,臂长为51.8厘米。乐浪147号东汉王根墓所出之弩,弓长130厘米,臂长54.1厘米。两者的弓、臂长之比,均约为2•4:1。画像石中所见者,虽不尽精确,但其比例亦与之大体相近③。

此外,还有一种被称作“承弓器”的铜件常与弩机及车马器同出,皆为两件一组。满城1号汉墓所出者,有错金银的、还有鎏金并镶嵌玛瑙和绿松石的。它的后部为长方形扁箭,末端开口,前端向内洼曲,形成弧形凹槽,复向上伸出一长颈高昂的兽头(37—7)。此物的使用方法长期不明。一度曾根据洛阳中州路战国车马坑中承弓器出于弩臂前端左右两侧的现象,认为它装在弩臂上④。然而在整理修复始皇陵1号铜马车时,发现承弓器焊接于车前较,是固定在车上的;始知中州路车马坑出土物的复原方式不确,它的作用不是承弓而是张弩。战车上须用强弩。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六一云:“车战野战,进退驰骤,非强弩则矢不及远。”强弩坚劲,步战时尚可用蹶张,腰引诸法彀鸯,在车上却难以施行。所以便将弓驸卡在此物的凹槽中,再向斜上方用力拉弦,使之钩在牙上。之后,沿兽头颈部的抛物线向前一推,则退弩、擎臂、扣扳机、发箭的几个动作就可连续完成。按《文选•东京赋》云:“𨌥弩重旃。”李注:“置弩于𨌥曰𨌥弩。”《续汉书•舆服志》:轻车“建……𨏟辄弩服。”刘注引徐广曰:“置弩于轼上。”𨌥、𨏟字通(高步瀛《文选李注义疏》卷三),而1号铜马车上装弩的位置正在轼前。故此种装置在车上的弩即𨌥弩。所谓承弓器应即“𨏟辄”之“辄”。辄与絷相通假(《谷梁传•昭公二十年》:“卫谓之辄。”释文:“辄本作絷”),而絷训拘(《庄子•秋水篇》释文引司马注)或拘执(《左传•成公九年》杜注),正与其功用相合。居延简中所称“承弩”(《合校》10•37),可能即指此物而言。

早期的弩多为射程较短的擘张弩,如《孙膑兵法•势备篇》所说:“发于肩膺之间,杀人百步之外。”有效射程仅80米左右。但战国晚期韩国步卒已知“蹠劲弩”(《战国策•韩策》),则这时已有用足踏之力张弦的蹶(𧼳)张弩。又《史记•苏秦列传》说:“韩卒超足而射。”正义:“超足,齐足也。夫欲放弩皆坐,举足踏弩,两手引揍机,然始发之。”根据这里描写的情况,其所用之弩应为腰引弩,但未见到战国图像中的实例。在汉代,擘张弩(37一10)、蹶张弩(37—11)、腰引弩(37—12)均已常见。使用腰引弩时,射手自腰部以绳钩弦张弓。其绳名䋢。《说文•系部》:“䋢,一曰弩要(腰)钩带。”其钩在汉简中名为“𢩵弦铁钩”(《流沙•器物》52)、“𢩵弦铁钩”(《敦煌汉简》2231)、“铁𢀶弦”(《尹湾汉简•兵车器集簿》)。图37—12中前一人自右侧弓弭向腰间引出的斜线和挂在腰间的钩,或即代表此二物。腰引弩的强度远胜擘张、蹶张之弩。此外,如《后汉书•陈球传》所记“弦大木为弓,羽矛为矢,引机发之,远射千余步”之弩,则应属于床弩的类型,即《论衡•儒增篇》中提到的“车张”弩。《六韬•军用篇》也提到“绞车连弩”。过去对《六韬》成书的时代说法不一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六韬》残简54枚,证明今本之部分内容在西汉时已经写定。而且尹湾《武库兵车器集簿》中也记有“连弩床一具”,故床弩的发明应不晚于西汉。但实物资料尚未发现。

此外,与战国弩相较,汉弩树部的形制有显著改进。战国弩围绕悬刀装阑。河北易县燕下都44号墓所出铜弩机之铁阑,锈蚀后乃与悬刀的下端粘连在一起⑤。长沙扫把塘148号墓出土之弩,弩臂后部的柎与阑尚存,其结构比较清楚⑥。这时的树是阑端的短柱;而且由于弩臂较平直,柎被组合在阑中,并不突出。汉弩则在臂末向下延伸出独立的柎,广东广州与江苏盱眙汉墓出土之弩的柎,已类似近代的枪柄形,颇便于握持(37—15、16)。但是汉弩也有在臂后端只装金属饰件,而未在柎下作出柄形物的(37-6、13、14)。

汉弩以石作为计算强度的单位,引满一石之弩,需相当于提起1石(约30公斤)重物之力。自汉简与汉长安未央宫出土骨签中所见,汉弩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二十、二二、三十、四十石诸种。其中“三石具弩射百二十步”(515•46),约合165米;四石弩“射百六步”(《敦煌汉简》829),约合220米;四石四十三斤之弩“射百八十五步”(《合校》36•10),约合255米。鉴于《淮南子•说山》称:“矢之于十步贯兕甲,于三百步不能入于鲁缟。”由此引出了“强弩之末”的成语(《汉书•韩安国传》,《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周书•杨宽传》),可见这个说法被广泛接受。因知常用之弩的有效射程约为二百余步,即不超过300米;同时也说明四石弩大约是实战中最有代表性的弩种⑦。皇家警卫部队所用之弩的威力要更强些,未央宫骨签所记弩力以六石为多,射程约330米。十石弩通称大黄弩,即居延简所记“大黄力十石”(82•15,52•17),射程在550米以上。骨签中记载的弩有射“四百二步”者,合555米,正是这种弩⑧。但骨签中还出现了“大黄廿石”乃至“大黄卌石”等惊人的数字。张40石之弩需用提起1200公斤重物之力,所以这种弩可能是单弓床弩。一枚弩弮之力竟达40石,颇超出想像,但无可置疑。因为汉代兵籍中要求对弩进行核对登记:“此籍(指兵籍)随即下,所在亭各实弩力石、射步数,令可知”(《合校》7•7A)。汉简中多次看到校验弩力的记录,在石下还记明斤数和两数,相当严格,并非虚文。

汉代文献中亟口称道的大黄弩,其得名之原因据《史记•李将军列传》集解引韦昭说,认为大黄是“角弩”,“色黄而体大”。这种弩亦名“黄间”。《文选•射雉赋》“捧黄间以密彀”,李善注:“黄间,弩名也。张衡云:‘黄间机张。’一名黄肩。”汉弩又有名“白间”者,见班固《西都赋》。有名“紫间”者;陆机《七导》:“捺紫间之神机,审必中而后射”(《御览》卷三四八引)。有名“赤黑肩”者,见《积古斋钟鼎款识》卷一〇载《汉右中郎将曹悦弩机铭》。有名:“紫赤间”者,见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文物室藏建武十年弩机之铭。宋杰《建武十年弩机之铭文考释》认为“间”指弩牙,并引《南都赋》李善注引郑氏曰,“黄间,弩渊中黄牙”为证⑨。案李善所引郑说见《史记•李将军列传》集解引郑德曰:“黄肩弩,渊中黄朱之。”则“黄牙”实为“黄朱”,与弩牙无关。黄间、白间、紫间诸弩,皆缘其弩弓之渊部(肩部)之色而定名。渊以外各部分通常为赤色。汉•应劭《风俗通义》卷九记应彬与杜宣饮酒,“时北壁上有悬赤弩,照于杯,形如蛇”。这就是著名的“杯弓蛇影”的故事。居延简中亦言“六石赤具弩”(E.P.T65•124),可相印证。

汉代大量用弩。西汉未央宫遗址出土的几万片骨签,都是向朝廷进弩的档案资料。据尹湾汉简记载,西汉时一处武库中藏弩537,707具,藏弩矢达11,458,427支之多0。表明对这种武器的极端重视。李广与胡人战,虞诩与羌人战,均得力于弩。两军会战时,如一方能将弩手集中使用,可发挥强大的攻击力,甚至使敌方的骑兵也败在阵前。史书记载此类战例,常用“千弩俱发,应弦而倒”(《汉书•李广传》)、“强弩雷发,所中必倒”(《三国志•魏志•袁绍传》裴注引《英雄记》)等句子来描述其战况。防守时,居高凭险,彀弩持满,以逸待劳,尤足制敌。西汉•李沮与东汉•陈俊的官号都是“强弩将军”,其所部可能均以用弩的步兵为主。汉代将军得置幕府,属官有校尉、司马等。传世西汉“强弩将军”封泥(37—2)、“蹶张司马”印(37—3),及东汉的“强弩都尉”、“强弩司马”、“强弩应机司马”(《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692、779、783)等印为数不少,反映出这一兵种当时是相当活跃的。又《汉书•地理志》南郡有“发弩官”,颜注:“主教放弩也。”当是训练弩手的教官。汉代封泥中有“南郡发弩”(《封泥汇编》64),正是此官所遗之物。又三晋官玺有“增城发弩”、“榆平发弩”等印(《古玺汇编》0115,0116),则战国时已设此官。云梦简《秦律杂抄》中还载有对“发弩啬夫”武艺不精(“射不中”)的惩处条例。

至于重型的射远武器,汉代主要用抛石机(37—17)。此物又名炮或礮。魏明帝《善哉行》:“发炮若雷。”晋•潘岳《闲居赋》:“礮石雷骇。”炮、礮皆受义于抛。礮又名旝。《说文•永部》:“旝,一曰建大木置石其上,发以机,以提敌。”它是在大木架上装梢杆,杆的后端系着许多绳索,前端用绳连结着一个盛石弹的皮窝。发射时,由许多人猛曳绳索,石弹就被抛出。约在西汉时成书的《范蠡兵法》,一处说:“飞石重十二斤(2.7公斤),为机发行二百步(约280米)”(《汉书•甘延寿传》张晏注引);另一处说:“飞石重二十斤(4.5公斤),为机发行三百步(约420米)”(《文选•闲居赋》李注引)。两处的数字虽有出入,但总可以反映出当时这种武器的性能的一个大致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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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河北易县燕下都遗址出土的一件弩机之望山上刻有“山”字,是此部件名望山的直接证明。见徐占勇:《对一批燕下都弩机散件的初步分析》,《文物春秋》2002年第6期。

②居延简中有关于“箭道”的记载,见256•1,甲1387。

③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第222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

④洛阳博物馆:《洛阳中州路战国车马坑》,《考古》1974年第3期。

⑤见本书第33篇注⑤1所揭文。

⑥高至喜:《记长沙、常德出土弩机的战国墓—兼谈有关弩机、弓矢的几个问题》,《文物》1964年第6期。

⑦《尹文子•大道上》:“(齐)宣王好射,说人之谓己能用强也,其实所用不过三石。”说明宣王之弩的强度下常用者一等;但其弩也不会太弱,否则亦未免与“好射”、“用强”之名声过分悬殊。此事例正反证出四石弩是最具代表性的。

⑧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未央宫》卷上,第96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

⑨《文史》第34辑,1992年。

⑩李均明:《尹湾汉墓出土“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初探》(载《尹湾汉墓简牍综论》,科学出版社,1999年)。起先以为这是东海郡武库所藏武器的目录,但由于数量太大,所以又有人认为乃是长安武库的目录。见李成珪:《前汉长安武库收藏目录之发现》,载《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5年

38 武备VI

甲,胄

金属胄在我国出现得较早,商代已有铜胄,但用金属制甲则较晚。我国的甲起初是用皮革制造的,安阳侯家庄1004号墓中发现过整片的皮甲的痕迹。西周与春秋时曾用铜制甲,见于山东胶县西庵西周晚期车马坑及湖北当阳曹家岗5号春秋晚期墓。至战国晚期,铁甲在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中均已出现。《吕氏春秋•贵卒篇》记有“铁甲”。燕下都13、21、22号遗址中曾出多数铁甲片①。为了与皮甲相区别,铁甲也被称为铠。《周礼•司甲》郑注:“古用革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

秦代铁甲之实物未见,只在著名的始皇陵兵马俑坑中发现了众多甲士俑。从形制上看,陶俑所披之甲有的仿皮甲,有的仿金属甲。并由于兵马俑坑中出土的武器除个别铁镞外,均为铜质。所以陶俑身上所模拟之金属甲片是不是代表铁甲,亦不易遽定。但其结构与编缀法,却无疑成为汉代铁甲的重要借鉴。

汉代的铁甲又名玄甲。《汉书•霍去病传》:“元狩六年(霍)薨,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阵自长安至茂陵。”《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正义:“玄甲,铁甲也。”虽然属国玄甲系由元狩二年归附的匈奴部众组成;但并不是只有属国所领武骑才披玄甲。《东观汉记》:“祭遵薨,……乃赠将军,给侯印绶,遣校尉发骑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车军阵送葬”(《御览》卷三五六引);可证。咸阳杨家湾西汉大墓陪葬坑所出陶甲士俑,所代表的或即送葬的军阵。应当说明的是,除了这类特殊的场合外,汉代人也以“玄甲耀日,朱旗绛天”之类词句(班固《封燕然山铭》)描写其军容之壮观,可见铁甲是汉代军队最精良的防护装具。整领的铁甲,在临淄齐王墓陪葬坑、广州南越王墓、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西汉墓、满城1号西汉墓、洛阳西郊3023号西汉墓、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家子古城窖藏、西安汉城武库遗址等处均曾出土②。至于零星甲片,各地发现的亦为数不少。于汉代的一些边防要地,如临戎城(今内蒙巴彦高勒市北)中的冶铁遗址,在地面上尚时有发现③。反映出铁甲当时已广泛使用。有些甲片经过金相鉴定。广州南越王墓出土的铁甲片为炒钢制品,河北满城汉墓与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家子出土的铁甲片为块炼渗碳钢制品,徐州狮子山楚王墓出土的铁甲片以铸铁脱碳钢为原料,经冷锻成型。其上之孔眼均为冲压而成。这些铁甲片的含碳量不高,具有较好的延展性和强度,利于防护④。临淄齐王墓陪葬坑出土的铁甲之部分甲片的中部还贴有方形金薄和银薄(38—4)。

根据出土实物,汉代的铁甲片可分大、中、小3型。大型甲片作圆角长条形,长约25厘来,有类一枚简札,故古文献中称之为甲札。用此型甲片编成的甲则称为札甲。小型甲片下缘平直,近匙头形,长度一般不超过3厘米。用它编成的甲,甲片排列紧密,有如鱼鳞,故称鱼鳞甲。中型甲片则介于两者之间。甲片在边缘上钻孔,常以2孔为1组,多的达10组20孔,少的仅3组6孔,常以麻绳或皮条串孔编缀,某些特别讲究美观的甲亦用丝带编缀⑤。编甲的方法杨泓总结为:“大致是先横编后纵联,横编时是从中心一片向左、右编缀,纵联时则由上向下,所以铠甲片一般是上排压下排,前片压后片。”⑥根据部位的不同,其具体编法常见的有三种。第一种以满城1号墓与洛阳3023号墓出土甲的身部为例:编甲时将绳子左右上下往复串联,使甲片在横向组合的同时并与上排结成一体(38-9)。这种编法比较复杂。为了在战时较易补缀受损之处,编甲的绳子分作小段,每段的接扣都留在甲的内侧;修理时可以小段为单位挽扣接绳,对甲片进行更换或复位。第二种以满城出土甲之肩部为例:是先将甲片各自单独编成横排,编成三排后再行叠边编联(38—10)。编联时第三排倒置,第二排压在其余两排之上。编成后,两肩上的甲片均作自前向后依次叠压之顺序。第三种用于编缀垂缘等处。此法也是先编出单个的横排,再将各横排纵向串绳交叉贯络吊接,编成后既不易松脱,又能伸缩自如。广州甲与临淄甲的若于甲片,在缀合前还以丝带穿过其上的孔眼而于正面编出互相套合的菱形图案。虽纯属装饰,但在咸阳杨家湾出土的甲士俑上也曾发现,说明是当时流行的作法。最后,编成的甲还要包边、贴里。满城1号墓之甲除衬有一层丝织物外,贴着甲片还有一层皮革。满城甲与临淄所出贴金、银薄的甲均用锦包边⑦。

汉代披甲之武士的形象,以杨家湾陪葬坑所出陶俑反映得最为具体。由于其时代属于西汉前期,所以这里的俑大都披着用甲札编成的甲。简单的类型仅护住胸、背,名两当甲(38—1)。复杂一些的增加披膊和垂于腰下的腹甲(38—2)。最复杂的一种在腰以上用鱼鳞甲,腰以下垂腹甲,腹甲用甲札以活络法编成(38—3)。此俑形体高大,穿着华丽,应代表俑群中之指挥官。杨家湾出土俑之披鱼鳞甲者只此一例,说明此时鱼鳞甲尚不多见。出土的西汉鱼鳞甲之已复原者凡3领,都是在诸侯王一级的墓葬里出土的。满城所出者用甲片2859片,临淄所出贴金、银薄之甲用甲片2244片、素面甲用甲片2142片。这些甲片都比较小,编成后极为严密。而札甲由于甲片大,用的数量也少。始皇陵兵马俑坑之甲士俑中,用甲片最多的战车御手之甲,每领也不过323片;广州南越王墓之札甲,亦仅用709片;质量显然不如鱼鳞甲。至东汉时,在山东沂南、滕县东北崖头等地出土之画像石上刻画的武库中,都只表现出精细的鱼鳞甲⑧。而且在一些刻画披甲战十的图像中还可看到,除身甲外,保护颈部的盆领和保护下身的腿裙等部分,在东汉甲上也已出现;遂使其结构更加完备。

虽然铁甲在汉代得到长足发展,但仍有用皮甲之例。长沙侯家塘西汉墓与乐浪东汉王根墓中均出皮甲。在居延简中也常提到“革甲鞋瞀”(14.2,182.6)。不仅有革甲,居延简中还有草甲,如简文中出现的“皮省、草草”(495.1,506.1)、“皮瞀、草萆”(EPT48.129)等例。瞀指鞮瞀,即《汉书•韩延寿传》所称“被甲鞮鞪”,为皮革作的胄。萆通椑,甲声,详见本书第82篇;草萆就是草甲。但未见实例,不知其编结法与防护能力如何。《昌言•政损益篇》曾说:“以革甲当强弩,亦必丧师亡国。”而居延塞防线上却用此种草甲;不知是否因为匈奴缺少强弩,抑或别有它故。

与甲相比,汉胄之实例较少。杨家湾的甲士俑均未戴胄。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西汉墓所出甲片中,有一组用于编铁胄者,唯尚未复原。目前已复原的只有临淄齐王墓陪葬坑中出土的一顶,此胄由80片铁胄片组成,与燕下都44号墓所出以89片铁胄片编成的胄之编法相近,但式样较后者简化(38—5)。使用时,其中尚须衬垫絮类。居延简称:“铁鞮瞀二,中无絮,今已装”(《合校》3•28),可以为证。革胄即鞮鍪之完整的实例亦未发现,只在成都东北郊西汉墓出过革胄顶上的铜饰(38—6)。同样的铜胄饰在成都圣灯1号战国墓也曾出土,或者代表当地的地方特点⑨。此外,则只能在东汉壁画中看到戴胄的武士。和林格尔东汉墓壁画中的胄似是革胄(38—8),而辽阳北园东汉墓壁画中的胄或代表铁制的兜鍪(38—7)。这两处之胄均于顶上装缨饰,显得颇为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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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易县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试掘》,《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

②临淄甲见《西汉齐王铁甲胄的复原》,《考古》1987年第11期。广州甲见《广州西汉南越王墓出土铁甲的复原》,《考古》1987年第9期。阜阳甲见木书第36篇注③所揭文。满城甲见《满城汉墓发掘报告•附录二•铁铠甲的复原》,洛阳甲见《洛阳西郊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呼和浩特甲见《呼和浩特二十家子古城出土的西汉铁甲》,《考古》1975年第4期。西安甲见《汉长安城武库遗址发掘的初步收获》,《考古》1978年第4期。

③侯仁之、俞伟超:《乌兰布和沙漠的考古发现和地理环境的变迁》,《考古》1973年第2期。

④ 陈建立、韩汝玢:《汉诸侯王陵墓出土铁器的比较》,《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12卷1期,2000年5月。

⑤见注②2所揭文。

⑥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中国古代的甲胄》。

⑦见注②1、4所揭文。

⑧沂南者见《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拓片第11幅。滕县者见傅惜华:《汉代画像全集》初集,第110图。中法大学汉学研究所,1950—1951年。

⑨成都市文物管理处:《成都市金牛区发现两座战国墓葬》,《文物》1985年第5期。

39 旌旗,符节,金鼓,骑吹

旌旗的用途不限于军事,但在军事上以旗鼓指挥进退,故《尔雅》次“旌旂”于“讲武”之后,《释名》则将“九旗”收入《释兵篇》中,似表示二者有所关联,而前者又不能完全为后者所包容。故本书亦将本篇列在《武备》后面。九旗的具体解释见《周礼•司常》,然而那里说的是先秦时的旗制,与汉制有所不同。且诸旗多依帛色、纹章相区别,而在出土的图像材料中,这些情况却不易分辨,难以印证。所以这里只就图像中能看得清楚的几种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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